第1篇 锅炉房安全制度
目 的: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锅炉房
责 任:生产部锅炉房班长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生产部经理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内 容:
1、落实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3、点火前要对炉排、炉膛、引(鼓)风机进行全面检查与确认;点火时,必须是炉膛内保持2-3毫米水柱的负压,避免向外冒烟或倒火;
4、以原煤为燃料的锅炉,在燃煤的使用过程中密切注意发现并清除遗留未爆雷管,防上损坏锅炉设备;
5、做好水质处理工作,要定期排污,防止因水垢过厚过多引起的爆管事故;
6、锅炉运行中,保持所有附件灵敏可靠,气压水位稳定后,燃料燃烧正常,杜绝由锅炉缺水所引起的事故;
7、锅炉停用一年、或连续使用六年后或受压部件更换维修后,必须进行试压检查;
8、压力表、安全阀每年要必须到指定部门校验一次,以备查验;
9、司炉工必须具备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证书,非锅炉操作人员严禁接触和控制操作按钮;
10、锅炉班负责人对全班人员的安全操作与设备安全负责;
11、认真做好交接班安全运行记录。
第2篇 医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2
医院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二)
1、锅炉房是水电供应保障部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视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内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气开关。无证司炉工不准独立操作。
4、禁止锅炉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入炉的煤中是否有爆炸物及杂物等。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7、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
第3篇 锅炉房安全消防制度
1、司炉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不违章操作,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操作。
2.认真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kufpc6u 发现锅炉异常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熟悉炉型的基本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保养。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睡岗、不在班上喝酒聊天,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锅炉房。
5、做好锅炉运行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正压力、温度、水位和燃烧等情况。经常保持锅炉房煤场和存渣场地及锅炉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
6、锅炉运行中,应适当保持炉膛负压,严禁正压运行。炉膛内不得向外冒烟。
7、坚持按章排污,冲洗水位计,分气缸及时放水等工作。
8、锅炉运行中,应保持锅炉蒸发量额定值内,保持正气压、汽温、均匀进水并保持水位,严禁出现缺水或满水事故。
9、经常检查气压表、水位计、排污阀、止水泵、鼓风机等部件和辅机的运行状况。如有异常,马上更换或修理。
10、在正常运行中,应根据炉膛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煤量、鼓、引风量,保证燃料充分燃烧,做好锅炉经济运行。
11、做好暂停炉的安全消防工作。暂停炉的水位应高于正常水位,锅炉气压不得回升,一般应留人监视。12、做好停炉和开炉的维修保养工作。清除锅炉各部件的灰尘、烟灰及灰渣。将排污阀、各气阀的注油位等清洗干净后,注油保养,将锅炉烘干。
1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出于完好有效状态。
14.努力学习安全消防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消防操作技术水平。
15.做好锅炉房的安全消防和文明整洁及交接班工作;确保锅炉安全正常运行,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附:
1.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能交班。
⑴锅炉燃烧良好,汽压和水位都在正常范围。
⑵各安全附件、仪表动作灵敏可靠。
⑶辅机运转正常(声音、温度、转速等无异常)。
⑷清炉除渣,打扫工作场所,保持整洁.工具和配件齐全并存放在指定地点。
⑸各项记录填写正确、清楚、无涂改、无遗漏。
⑹交接班人员在运行记录和交接班日志上签名后交班。
2、交班人员应口头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介绍。
4、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⑴锅炉运行情况。
⑵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
⑶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泡、变形、渗漏等损坏现象。
⑷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现象。
⑸必要的备用材料、工具是否齐全。
5、交接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在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
7、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主管,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巡回检查制度
当班司炉人员,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巡回检查,其主要内容如下表: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1 | 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 | 不间断监视 |
2 | 燃烧工况是否正常 | 1—2小时监视一次 |
3 | 燃烧输送系统是否正常 | 1—2小时监视一次 |
4 | 鼓引风机运转是否正常,挡板位置是否合适 | 1—2小时监视一次 |
5 | 水箱水位、水泵运转情况和给水调节阀、止回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 1—2小时监视一次 |
6 | 排污阀和管道有无异常情况 | 1—2小时监视一次 |
7 | 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 1—2小时监视一次 |
8 | 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 1—2小时监视一次 |
9 | 检查各转动机械润滑系统是否应补给润滑油 | 每班一次 |
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日
编制 | 审核 | 批准 |
日期 | 日期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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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酒店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3
酒店锅炉房安全防火制度(三)
一、在锅炉房内煤气系统如泄漏,能使人中毒,要加强巡视,检查泄漏点、煤气开关。
二、锅炉自动控制部件应防止失控,要加强保养,清污清尘。
三、经常检查锅炉房的煤气报警系统是否可靠,保证安全运行。
四、锅炉房内环境干燥,要清理无关的杂物及库房油料。
五、值班人员要不断提高主人翁的责任感,要会使用各种灭火器。
六、值班人员要增加巡检次数,提高警觉,防患于未燃。
政策制定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
第5篇 二中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二、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三、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四、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五、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六、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七、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八、开机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九、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十、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气、保障供汽、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十一、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
第6篇 x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 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 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 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 度左右。
第7篇 乡学校锅炉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8、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9、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二、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5、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6、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三、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2、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3、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宣
第8篇 供热锅炉房 安全和保卫制度
供热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布置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产生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入内。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由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第9篇 锅炉房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监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7、锅炉一但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10篇 某学校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学校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不属锅炉房上班人员严禁入内。
2、锅炉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3、锅炉房主管人员必须熟悉锅炉安全知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4、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拆装。
5、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主管领导,再进行处理.
6.锅炉运行期间,司炉工必须全程在岗,严禁脱岗。锅炉停运期间,锅炉房封闭,严禁他人入内。
第11篇 锅炉房安全巡检制度
1、锅炉安全巡检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中必须冲洗水位表和检查进出水温是否合乎要求。安全保护装置每周不少于1次试验,并将试验相关数据作好记录。
2、巡检时,要按照从炉前向左,沿炉体向后,到炉体后部,转到炉体右侧,再沿炉体向前到炉顶,再回到炉前中部,再检查附属设备的路线进行。
3、巡检时,主要检查压力,看温度、水位是否正常;检查炉体,看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检查炉墙,看有无塌裂、掉砖现象,炉门及其它有无过烧变形;检查附属设备,看鼓、引风机、炉排、除碴机、排污阀门及其它阀门正常,润滑系统是否良好,安全附件、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电器设备作用是否灵敏可靠;检查燃料输送系统是否正常;检查给水系统中水箱情况是否正常,水泵运转状况和给水调节阀、逆水阀的工作状况是否正常。
4、必须严格遵守设备、设施巡视制度,并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保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进行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进行,并做好记录。
一、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二、锅炉房内要列出巡回路线图,明确巡回检查的范围和项目内容,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要求。
三、遇有下列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是。
四、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添入运行记录,并向司炉长汇报。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五、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的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六、司炉长应加强巡视工作的监督检查。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第12篇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规定
一、锅炉房是高温高压设备操作重地,未经管理部门批准,非工作人员和闲散人员不得进入。
二、凡来锅炉房参观和办事的外单位人员,一律经管理部门批准,由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接待处理。
三、来客一律进行登记。
四、本单位职工因公需进入锅炉房者,经管理部门批准后,由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接待处理。
五、锅炉房工作人员值班期间,一律不得在锅炉房会客或约友闲谈,严禁带领家属、亲友或小孩进入锅炉房;一律禁止班前、班中饮酒。
六、锅炉房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品及火种进入,锅炉房、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品。
七、锅炉房消防器材放置整齐,专人管理,保证性能良好,保证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