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加油站安全例会制度
为规范加油站的安全例会工作,切实开展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加油站内各类安全例会管理。
2、职责
2.1、站长负责安全小组会议的组织和开展,并对安全活动的落实进行监督;
2.2、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和开展安全活动;
3、主要内容
3.1、安全小组会议
3.1.1、安全小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加油站安全小组的成员必须参加;
3.1.2、总结本月的安全情况,安全隐患的处理、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3.1.3、学习国家、省、市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3.1.4、研究分析其它的安全管理工作。
3.2、安全活动
3.2.1、安全活动每周召开一次,由专职安全员组织本站的从业人员参加;
3.2.2、总结本周加油站内的安全工作情况;
3.2.3、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本站的安全管理制度;
3.2.4、对事故案例进行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隐患。
4、检查与记录
4.1、站长应对安全小组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专人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证;并在安全小组会议上及时总结;
4.2、专职安全员应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在员工中间积极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记录在下一次的安全活动上加以讨论。
第2篇 加油站电器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证安全经营。
2、各种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维修管理制度。
3、本站职工要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加油站站长除日常例行检查外,每月要对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困难要如实向上级书面报告。
5、用户进站加油严禁携带一切危险品入站。
6、高强闪电、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停止加油。
7、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8、加油站内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线,接班加油员检查加油设备技术状况,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
9、加油机发生故障和加油发生跑、冒、洒油料时,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辆方能离去。
第3篇 加油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或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都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发现一般事故隐患,油站应立即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认真加以落实。同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台帐,按月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
四、油站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快报表,上报上级区域及分局安全监督管理部,并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经排查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由油站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七、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向油站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分局安全部门报告。
八、因治理隐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有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作业。
九、油站应建立并落实从第一责任人到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使用资金制度,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专款专用。
十一、油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核算员、油站主管和加油员排查本油站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十二、油站每季、每年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表由油站负责人签字。
十三、油站所属员工应积极支持配合,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部门的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
十四、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十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每月25日组织对油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重点施工部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纳入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标。对重大事故隐患不上报或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的责任人,将进行制度处罚。
第4篇 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 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
2. 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3. 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 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油,严禁加油枪碰撞车辆排烟口。
5. 严禁在站内修车。
6. 严禁往塑料桶内直接灌装汽油。
7. 严禁在加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通讯工具。
8. 严禁在强雷电时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9. 严禁在加油站进行未办理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
10. 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防中毒管理制度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持完好。
2、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3、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5、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6、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8、应成立救护站,并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组织训练合格的救护队员昼夜值班。
9、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
水池等冲洗设施。
防泄漏制度
由于设备设施问题而引起的油罐油品泄漏事故,它将可能造成更为严重后果的二次事故,使企业和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必须对油罐油品泄漏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对防油罐油品泄漏工作的重要性应予高度重视。为了做好预防油罐油品泄漏造成事故,减少事故损失和避免事故扩大化,特制定制度。
1、领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天按液位计认真核对油水总高、水高,每五天人工计量一次,并认真做好计量记录,分析不正常损溢情况。
2、每次计量必须认真测量油水总高、水高,并将每次测量的数据与前次测量的数据进行对比,当出现大盈大亏时应进行复测;当水高发生短少或明显增多时,应加强对油罐监控每20分钟测量一次水高,并及时报告站长。
3、当出现油罐油品泄漏时,应及时向站长汇报并同时关闭相对应油品加油机停止营业。
4、站长应迅速组织加油站员工对加油站四周低洼处进行反复巡查,有无油品外流;若有外流油品应组织人员堵截回收防止外流油品扩散,并划出安全区域做好安全警戒,配备好消防器材;同时对油罐继续垫水(垫水应从卸油孔灌入并保持低流速),保持一定的水高;
5、及时将油罐漏油情况向加油站管理经理、公司营销管理组、安全营运组汇报,并迅速与实华运输公司取得联系,将距离加油站最近车辆调到加油站,做好油品的转移工作;
6、当油罐车到站进行盘油作业时,加油站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备好消防器材,油罐车接地可靠,防止喷溅灌装,罐车装油孔应用石棉毯盖实;
7、用手摇泵或其他工具清干净油罐底油。
8、对管线泄漏,立即停止该品种对外营业,根据泄漏情况,决定是否临时全站停业,并报告相关部门,查找泄漏部位和原因,进行抢修。
9、对油罐车泄漏,临时人工堵漏,及时通知运输部门,派车转移油品。
10、对盘出的油品进行计量,核实损耗。
第5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一、加油站员工除积极参加各级行政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外,还应该进行组织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对新职工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训;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施,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上岗。
三、对外来施工人员,参观人员在进站前进行安全教育。内容有:本站特点、入站须知、注意事项、事故教训、安全消防制度,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四、加油站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小于1小时。内容包括:学习安全文件;规程和技术知识;讨论分析典型事故;开展事故预防和岗位练兵;检查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五、对特殊工种(如电工、计量等)除由国家行政部门培训颁发证书,持证上岗外,加油站还应经常对其组织教育。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安全事故案例抢救等。
六、新建、扩建、新工艺、新设备投产前,应写出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工人进行专门培训,并经专兼合格后,再回岗位。
第6篇 加油站加油点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非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加油站,禁止一切人员因私入站住宿。
3、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如站,站区内严禁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等。
4、站区内必须安装避雷针,并定期检测,确保有效;站内禁止一切明火,不准使用不防爆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电视机、交流收录机、电饭堡、电吹风等,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
5、加油站管理区30米范围内严禁烧焊、试车、修车以及进行易燃品、爆炸品的点燃试验,在加油站禁区内,严禁存放、堆积其他的易燃、易爆、助燃物品及受压容器。
6、严禁对载有危险品(如石油液化气瓶、氧气瓶、硫酸、硝酸、雷管、炸药、胶片、赛璐璐等)的车辆加油。
7、进站加油的车辆,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随车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加油站。加油时,驾驶员不准离车、不准吸烟,不准在加油站内修车。
8、正在加油的车辆必须熄灭火,待加油的车辆应在门外等候,待前车离开后再进入加油位置。
9、油槽车卸油时,发动机必须熄灭,必须先接好接地电线,并暂停对其他车辆加油。遇到雷暴时,应暂停卸油、加油时。
10、卸油、加油时要控制流速,初速不大于2米/秒,待出油口被浸没后,流速可适当加快,但最高流速不得大于6米/秒,油槽车向油时,严禁喷溅式输送油。
11、禁止穿订有铁掌或铁的鞋进凝入加油站。取样筒、温度计的系绳须是铜链或棉麻绳,不得使用含有化材料的制品,上油罐计量,操作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服装,不得使用化纤棉纱。
12、加油站的电气设备以及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并妥善保管,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13、要做好仿讯、防洪、防台风、防胀、防薯、防冻等防护工作。
14、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出问题要及时处理,大事要级上报。
第7篇 加油站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危险作业时,对有关的人员进行安全方面教育,明确工作要求、任务。
(2)危险作业必须2人或多人进行,并有专门安全监护人员,负责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管理。
(3)在危险作业开始前,作业人员要认真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和检查工作,准备工作包括:作业前的培训,熟悉作业标准,掌握安全要点和异常情况的对策等,工具设备,服装护具的准备,作业前的检查:自检,领导检查和安全技术人员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开始作业。
(4)作业中使用的设备与工具应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配备,并严格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的,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方可作业。
(5)作业人员必须按规范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戴好保险带保护用品。
(6)严禁高处向下抛物。
(7)修机械设备或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源并挂上“检修中,禁止合闸”的工作警示牌。
(8)危险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8篇 某加油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事故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电审批程序。在运行及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用电,办理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为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三、安装用电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了施工。严禁擅自接电源,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四、在防爆场所使用的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五、在作业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管理。
六、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部门有权停止供电。
七、用电结束后由原单位拆除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排拆除。
第9篇 加油站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施工期间安全管理主要由施工单位负责,但建设方必须密切配合,督促检查。对于影响工程质量、影响工程安全的现象,建设方必须加以制止。应当认识到工程建设的不安全会给工程本身带来难以估计的不良影响;会给将来加油站的安全经营带来事故隐患。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就是在现场施工过程中采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防止危险、事故、损失进行安全目标要求的管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三个方面。
施工安全贯穿于现场的生产和生活的所有时间,从始至终的全过程。施工过程的每时每刻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危及安全。施工安全贯穿于施工的每一项施工工艺、每一项分项作业、每一个工种、每一位成员的生产活动,涉及全方位所有空间。在施工现场的每一项与生产有关的活动都可能会产生不安全因素,因此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穿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
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原则要求
施工现场的工地围挡、道路施工、临时用电线路装置、排水、供水设施、工棚、办公室等临时设施,各类施工设备设施,安全宣传图牌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设施和使用,均要在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要求加强控制,做到合理有序,便利施工。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任务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指示,使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目标明确、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保障现场施工安全。
(2)建立和完善本工地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汇集本工地有关施工生产的各种施工安全要求。
(3)宣传和组织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认识,促使职工掌握生产技术知识,遵章守纪。
(4)努力运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知识、技术、方法,对工地的安全目标的实现进行控制。
(5)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并报上级汇报。
3.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法”、“建筑法”等安全生产法规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责任必须具体细化。在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检查和监督,并将实施情况同责任制的奖惩考核挂钩,从而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作用的发挥,保证生产施工的安全。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和作业安全,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有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在开工前编制,经过上级部门审批,保证各种安全实施的落实。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更改等情况变化,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补充完善,并做好审批手续。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依据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场地环境、气候等主客观条件和安全法规、标准。每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都应按下列要求做到有针对性。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险装置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加以防范。
(4)针对施工中有毒、易爆、易燃等作业及周围环境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5.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预知危险、清除危险,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率降到低于允许范围;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增强领导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了解安全生产状态,为分析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依据。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查事故处理。
二、施工现场人员和行为的安全基本要求
1. 施工现场人员安全要求
按照“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并且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所伤害),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现场上岗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1)能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能正确使用工种、岗位所涉及的工具和设备。
(3)能对工具、设备、环境以及劳动用品穿戴情况进行自查。
(4)能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设备。
(5)能掌握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以及机械、电气等常见事故伤害的一般技术措施。
(6)能应付常见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理。
2.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六项”安全纪律如下: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集中思想,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到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戴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5)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盘上下。
(6)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和防护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警告、安全标志等不得随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3.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1)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吊蓝、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 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4,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要求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准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人”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 二必须、 三定、 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人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
6.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第10篇 加油站设备安全检修制度
一、所有的检修施工均应配备安全员,较大的施工现场应配备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职安全人员,不得身兼数职。
二、在储油区或装卸区内动火,破土或进入油罐等危险作业场所作业时,应事先办理发票或检修审批报告书。
三、检修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检修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四、检修作业中应注意防止人身和机械损伤事故。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未办理检修审批书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空作业。
五、危险区和气热性施工,电热性施工,爆炸施工场所等应作时显标志,如挂“危险”“禁止通行”等牌子。夜间要设路灯。
六、操作时间不能擅离职守,施工现场禁止打闹,不得在设备管线、电线、变压器等危险地方休息。
七、严禁带电检修加油机等电气设备,进入、检修、焊接、油罐等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
第11篇 加油站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1、油罐车进入作业现场后,应熄灭发动机,油罐车停靠位置应满足装卸要求。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品品种、牌号、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
2、罐装前,油罐车接好静电接地线,鹤管要插入距离罐底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超装,高温季节要留有一定的空容量,以防在运送过程中溢油。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3、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拉好静电接地线,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并应行稳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卸油完毕,排空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并办妥交接手续。
4、雷雨期间宜暂停进行油品的装卸作业。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5、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装运不同油品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清洗油罐时必须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6、卸油后,填写有关的入库单据,要做到送油单、入库单、所接油品及油样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样(一般情况下保留一周)。卸油后,经10-15分钟稳油方可进行该油品的加油工作。
第12篇 中小型加油站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1.1消防安全管理环节
1.1.1结合加油站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重点管理部位、消防设施等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环节。
1.1.2加油站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级责任人主要包括: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等
1.1.3加油站的报警、灭火设施设备主要包括:
火灾报警、消火栓系统、移动式灭火器材、其它辅助消防设施
1.1.4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职责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根据消防法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讨论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定期组织站内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并登记在案。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部门汇报。
二、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1.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内容
2.1.2.1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2.2.1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当日班(组)长和当班员工实施。
2.2.2.2巡查时间、频次:每班巡查不少于2次(午夜必须巡查一次)。
2.3.1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班(组)长、当班员工参加,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2.4防雷、防静电检测制度
3.7.1防雷、防静电系统的自检自测、维护保养由油气站负责落实,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每半年自检一次,并填写《防雷、防静电检测登记表》。
3.7.2每年雨季之前,应对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查、维护。
3.7.3对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检查、维修及保养设备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3.7.4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维修,保证防雷、防静电系统的完好有效。
3.7.5对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应及时报废和更新。
3.7.6油站自检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主管安全部门存档备查。
3.8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制度
3.8.1加油站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3.8.2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所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3.8.3.3安全检查
按巡查、检查制度进行日查、月查无记录的,记录无实际 内容或不全的,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或隐患整改不彻底的, 对无力整改的隐患,无报告、无防范措施的 ,各班未设带有标志的安全员的
3.8.3.4安全防范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的或安全警示标志牌模糊不清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范措施不符合规定的 ,报警、防范器材未配置或性能不良的,站内临时动火、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未制定治安预防措施和消防预案或未进行演练的 ,未建立消防档案的
3.8.3.5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配置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消防器材摆放不合理、取用不便的 ,消防器材未实施“三定”(定人、定设备、定职责)管理的 ,消防器材失效、严重锈蚀、皮管老化、通嘴堵塞的 ,消防器材移作他用的
四.建立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0.1加油、加气站应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予以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4.1加油操作规程
4.1.1加油员引导车辆在加油岛停靠、熄火,要求无关人员离开车辆,加油员必须亲自操作油枪,不得折扭强拉油枪软管,油管不得被车轮碾压,油枪牢固插入油箱口内,做到油品不冒、不漏。
4.1.2工作时应着防止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严禁穿钉子鞋。
4.1.3加油设备发生故障或产生不安全因素时,应采取果断措施积极处置。
4.1.4油枪复位,指挥加油车辆离开加油岛。
4.1.5摩托车加油后,应用人力将摩托车推力加油岛4.5m后,方可启动。
五.消防档案
5.0.1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5.0.2消防档案应当使用钢笔或毛笔,档案填写应详实、准确、清晰、工整,并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不得任意漏填、划抹、涂改,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