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加油站安全检查和值班制度
加油站安全建设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传统性基础工作,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何搞好加油站安全文化建设,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提高加油站站长的素质
加油站站长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安全管理,这就要求站长必须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既要懂经营、精技术、通安全、熟管理,又要有一套灵活的工作方法,有效的带动加油站员工形成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时,作为加油站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自己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知识素养和安全责任感。平时不仅要注意学习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而且还要带头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被加油站员工所尊重、所信任。
二、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方针 人是生产过程中最活跃的要素,是安全生产的实践者,安全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的安全。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是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尊重员工基本生存权的具体体现。
1、发挥好理念先导作用。心态安全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基础和前提,最能体现人本思想。无论是站长还是普通员工,只有心态安全,才会行为安全;只有行为安全,才能保证安全制度落到实处。为什么一些单位'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观念问题。比如说,上级组织安全大检查,这本是好事,可下级往往百般应付,唯恐查出什么问题,抹杀了自己的工作成绩;再比如,'我要安全'本来应是员工本能的内在需要,可现在却变成了管理者强迫被管理者必须完成的一项硬性指标。如果上述错误观念不破除,正确的安全理念不树立,那么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建设就永远是一座空中楼阁。
2、发挥好宣传教育作用。石化销售企业的安全管理落脚点在加油站,因此,加油站每一个员工要树立起从 '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安全理念,同时拓宽宣传教育形式,建立起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环境。通过音像制品、报刊、板报、标语、横幅、读本等媒体和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广为传播,潜移默化地规范人的安全行为,培养人的安全心态。 3、发挥好管理示范作用。除了批评教育加经济处罚外,企业管理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如在设置'不规范行为警示台',让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者站到台上,将违章经过及危害说清楚,促使其自我反思,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地规定加油站成员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做到一岗一责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功过分明,从而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工作同加油站成员连结、协调起来,形成一个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系统。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加油站安全之魂,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加油站安全的基本保证。
四、加油站安全管理实行目标化 为实现企业安全目标管理,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良性循环,应加大目标管理的力度。安全目标的制定要在企业总体目标的指导下,形成个人向加油站、加油站向零售管理部门的层次管理;对具体目标要做到数据化;加油站安全目标的考核要和安全责任制挂钩,要避免考核时重'硬'轻'软'的倾向。只有把加油站安全目标实现了,企业的安全基础才能夯实。
五、加油站安全管理的重点在现场 加油站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①设备整洁,安全附件齐全,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消除跑冒滴漏。②加油站人员须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劳动纪律,各种原始记录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书写工整。③消防器材摆放整齐,各种工具实行定置化,安全标志齐全,安全色标醒目。④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齐全,岗位有安全规章制度。⑤加油站在经营服务现场要做好各种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工作,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处理经营服务中发现的问题。 搞好加油站现场安全管理:①高标准、严要求。加油站根据实际情况,订出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和要求,现场安全管理不但要求制度全,而且要求标准高。②严执行,勤检查。健全的制度必须靠严格地执行,才能发挥作用。加油站成员只有遵守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才能保证现场各项安全工作落在实处。同时,还要经常检查,主要有公司的定期检查,零售管理部门的随机抽查,加油站自我的全面检查,并对查出的不安全问题限期整改。③奖罚明、严考核。加油站应制订现场安全考核标准。每月加油站站长在考核中严格按标准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一丝不苟,达到奖优罚劣。
六、加油站安全管理是个动态过程 所谓动态安全管理,是指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对生产的工艺流程和生产作业过程进行安全跟踪、预测控制,使安全生产在每班、每个环节都得到保证。对于加油站来说,动态安全管理要做好五个控制:制度控制、作业控制、重点控制、跟踪控制、群防控制。加油站动态安全管理是-种群体行为。只靠站长、领班和兼职安全员远远不够,必须采取宏观控制和微观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自主管理相结合,特别要注意发挥岗位员工的主人翁积极性。七、安全管理要做到危险预知 危险预知,简言之就是预先知道生产或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性,进而采取措施,控制危险,保障安全。实践证明,加油站开展危险预知活动是安全工作之法宝。加油站成员要对本班所管辖范围或承担的作业项目做到明确无误,对重点、难点、危险点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相应的事故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患于未然。 八、作业标准化是加油站安全的保障 加油站作业标准化是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的基础,它能够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尤其能够控制'三违'现象的产生,据有关部门统计,企业中所发生的事故有80%是由'三违'现象引起的。加油站作业标准化把企业各项安全要求优化为'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动作标准'。把人的行为限制在动作标准之中,从根本上控制违章作业,特别是习惯性违章作业,保证加油站人员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从而制约了侥幸心理、冒险蛮干的不良现象。 综上所述,搞好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有许多工作要做。因此,加油站应当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以稳定安全生产形势和员工队伍为加油站安全建设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搞好安全管理,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为了及时发现、解决加油站存在的问题,在加油站发生事故(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加油站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并规定如下:
1、由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天进行轮流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2、重大节假日前将节日期间值班人员报到公司安全部门,并保持通讯畅通,执行事故上报制度。
3、严格执行省、市公司规章制度。
4、对加油站辖区的治安、消防、保卫、设备运行安全工作负责。
5、对加油站的安全用电、安全作业、卫生、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6、对加油站辖区内的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区域公司主管部门并协助处理、做好记录。
第2篇 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为做好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改进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标准化自评的主要依据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2、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站长
成 员:副站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自评小组职责:
3.1、负责编制、实施加油站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
3.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
3.3、负责对完善措施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4、自评内容
4.1、自评至少每年进行一次;
4.2、每年12月上旬,自评小组根据加油站的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组织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检查和自评结果与加油站的考核挂钩。
4.3、自评的依据主要有:
a.各种台帐及记录;
b.安全标准化的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的实施情况;
c.本年度各种安全检查情况;
d.隐患整改情况;
e.现场自评。
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
5、自评后自评组应评审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并列出不符合项,并有针对性的展开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6、对需组织整改的问题,由自评小组以“问题整改表”或其他形式下达到各相关责任人,限期完成。自评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7、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表、自评报告和不符合项报告等记录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存归档。
第3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第4篇 s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油站是石化销售系统面向社会,直接为用户服务的零售单位,服务面广,政治性强。为了提高加油站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做好石油商品的零售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加油站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证安全经营。
第三条 加油站要树立“用户至上”的观念,制订服务规范,推广礼貌用语,提高服务质量,站容要整洁。
第四条 加油站必建立从站长到第人工程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同时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确保本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石油商品知识和用油机具知识,掌握业务操作要领,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并经过地区分公司以上的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六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保持仪容整洁,佩带服务证章,礼貌待客,文明经商,严格执行供应政策、价格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严禁出售掺水掺杂和变质油品。
第七条 加油站必须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减少商品损耗,降低流通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八条 加油站必须严格票证、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交待清楚,记录清晰,帐实相符。
第九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加油站,必须符合设计和建筑规范要求,经过竣工验收,达到设备配套、质量合格、资料齐全,方可投产。投产后,各种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维修管理制度。
第十条 加油站要在站的明显处悬挂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颁发的统一标志,用以加强职工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工作质量,维护行业信誉,增强行业团结(标志址径为100-150厘米)。标志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制作,悬挂安全可先靠,经常保持清洁完整,维护企业标志的严肃性。
第十一条 加油站应采用密闭式卸油方式。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为保证加油站安全营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
(一)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
(二)要有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成立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术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第十三条 制订和落实业务安全措施。
(一)制度“用户进站加油须知”内容主要包括:
①站内严禁烟火。
②严禁在加油站内从中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诸如不准在站内检修车辆,不准敲击铁器等。 ③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汽油。
④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摩托车、轻骑、拖拉机等进站前要熄火并不得在站内发动。 ⑤严禁携带一切危险品入站。
(二)加油站内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和逗留
(三)高强电闪、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停止加油。
第十四条 加强明火管理。
(一)除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固定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和随意动火。
(二)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运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三)加油站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第十五条 加油站车周围其他单位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加油站内部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及明火作业占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距离要符合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油罐通往加油机的输油管路,采用管沟敷设的,管路四周要用沙土填实。
第十七条 安全用电规定
(一) 加油机底部向上0.5米、水平方4米、油罐口水平方向3米以内为危险区。
危险区内的电器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二)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三)室外照明灯具,必须是封闭式。
(四)加油站内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八条 防静电规定
(一)地下卧式油罐要在首尾两端没有两组静电接地装置,其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罐体与接地极之间的连接扁铁或导线,要采用螺栓连接,并做沥青等防腐处理。其它部位的静电接地装置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00欧姆。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检测二次。
(二)地下卧式油罐进油管应下伸到距罐底15厘米处,并有弯口。严禁喷溅式进油。
(三)加油机、加油胶管上的消除静电连接线,必须完好有效。
(四)加油站工作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服装。
第十九条 消防灭火
(一)加烟站要根据有关规定和本站实际制订灭火战斗方案,并编制图表说明,作为实战和灭火训练的主要依据。内容包括:
①组织领导和指挥系统。
②加油站的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及管线方向,其它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③灭火操作人员的配备和分工,警卫力量的配备和布置,物资的抢救措施。
④站内建筑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之间距离。
⑤各部位灭火所需要的灭火器材、数量,现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品名、数量。
⑥灭火和抢救物资的操作程序、时间要求和应急补充措施。
⑦对外通讯联络、外部支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二)消防器材的配置:
①设置两台加油机的加油站,要配备3千克二氧化碳火机或“1211”灭火机4个;8千克干粉灭火机或65千克干粉火机2个;石棉被四块;0.5立方米砂箱2个;消防铁锹4把。设置加油机两台以上的加油站,消防器材配置应按比例增加。
②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区为主,摆放整齐、位置合理,道路畅通,取用方便。
(三)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按时检查,经常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
(一)加油站站长除加强日常例行检查外,每月要对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凡本身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确有困难的要如实向上级书面报告。拖延不办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现场安全检查员要督促本站职工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对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向上反映。
(三)加油站的主管部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定期检查加油站的安全工作。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已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进度,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组织的活动与作用,各种设备的技术状况等。对于查出问题要分类排队,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 加油站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发生爆炸、着火、雷击、人员伤亡、重伤致残以及其它财产损失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要通过省、市、自治区公司报告石化销售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 营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营业前的准备工作
(一)交接班内容包括:加油数码累计数、油罐存油量、票证及其它有关事宜,交接清楚,双方在记录上签字认可
(二)接班加油员检查加油设备技术状况。
(三)按照计量人员提供的标准温度下的油品密度,换算调整付油体积。
第二十三条 加油操作
(一)用户车辆进站后,加油员要做到车到人到,主动引导车辆顺序进入加油位置。
(二)坚持凭票加油规定。启动加油机前,问清油箱空容量,将加油机上次加油量数字码回零,加油数量必须与收回油票数量相符。
(三)加油员必须亲自操纵油枪。不得折扭加油软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灌油口内,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
(四)加油机发生障碍和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发生跑、冒、洒油料蝗,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辆方能离去。
第二十四条 不得因结账、清点票款而影响接待用户和营业。
第二十五条 加油站停止营业时,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关闭油罐进出油管线闸阀,锁好门窗。
第四章 接卸与储存
第二十六条 散装油品接卸
(一)加油站要根据库存和营业动态,提出分品种的进货申请计划,及时组织货源,防止人为脱销。
(二)油罐汽车进站后,要引导停靠指定位置,关闭发动机,同时停止加油作业(采用密闭式卸油及罐区加油区分开的除外),做好安全警戒,及时安排接卸。
(三)查验送货单据,检查铅封,核对品名、数量、测定进油油罐存量,核算可容量,做好记录。
(四)收卸油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卸油前接好静电接地装置。现场有专人监护,防止发生炮、冒、混油事故。
(五)卸油完毕,必须上车检查,收净底部余油,稳油五分钟后,复测油罐存量,核对卸收数量,办理签收手续,登记入账。
第二十七条 整装油品(含大、小包装润滑油、脂)要清点件数、复验重量、核对唛头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登记入账。
第二十八条 散装油品保管
(一)散装油品必须分罐建立商品保管账,及时记录收、发、存动态,保证账货相符,溢耗清楚。
(二)每月测定一次油罐水位,及时排队罐内积水。
(三)按油品种类、规格实行专罐储存。油罐改储其它油品时,要清除罐内存油。
第二十九条 整装油品保管
(一)整装润滑油、脂必须入库保管,分类堆放,唛头标记清晰,按品种建立保管卡,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二)建立桶(听)检漏制度,发现渗漏要及时处理。
(三)刹车油、防冻液一类油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得敞口存放。
第三十条 各种油品均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轮换,并保证出站油品质量。
第五章 计量损耗管理
第三十一条 加油站必须配备合格的兼职计量人员。
第三十二条 计量人员的基本任务;
按照计量操作规程,每次收油作业有后和每日停止营业后,都必须进行计量,做出完整记录,及时提供油罐存油变化情况。
第三十三条 新建油罐和各种量器具均须经过检定,合格者方能使用。所有油罐都要编制容积表。 第三十四条 油罐检定周期为:新罐三年复检,以后每五年进行复检。因某种原因造成明显变形的油罐,必须重新经过检定,方准投入使用。
第三十五条 以下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规定:加油机、量没尽半年检定一次;温度计、密度计每年检定一次;标准计量器按国家规定的周期送检。
第三十六条 加油站要逐步配置标准计量器,每月校验一次加油机的精度,超过允差应停止使用。上报有关部门检修。非援权检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拆毁计量器铅封。
第三十七条 要根据“石油产品自然损耗管理”的要求,按运输、卸油、保管、零售等作业环节建立损耗登统表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损耗。
第三十八条 损耗的处理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转嫁给用户。
第三十九条 散装保管油料必须每天计算盈亏,按月核销。发现屡盈屡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加以解决。零售损耗,按月一次核销。运输溢耗,收货方负担定客损耗,发货方承受溢余,责任方负责超耗。
第六章 设备管理
第四十条 油罐
(一)油罐安装要成水平状态,倾斜比不得大于8%。
(二)油罐防腐保护层完好。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投产三年以后,要注意检查防腐层。
(三)油罐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四)油罐清洗周期:轻质油罐不得超过三年,结合清洗,检查罐体腐蚀程度。罐壁4毫米的余厚小于2.5毫米,应停止使用。
(五)每个油罐都要有标明所装油产品的明显标志,严防混油。
第四十一条 油罐附件
(一)入孔与油罐连接螺栓齐全、坚固
(二)进出油管、量油口,入孔联接牢固,不渗漏件齐全。
(三)阀门保持启闭灵活,关闭严密,无渗漏现象。
(四)阻火器完好有效。通气管直径不小于50毫米;距地面高度小少于4米,且要高出加油站建筑物顶部。
第四十二条 管线
(一)管线每一至二年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二)直接进入地下的管线,投产五年后,每年要开挖检查,发现防腐层失效和渗漏时,及时维修。 第四十三条 加油机及附件
(一)加油机的计量误差不得大于±0.3%。
(二)不得用水校验加油机,以防机件锈蚀。
(三)严寒季节要做好加油机的保暖工作,防止加油机内有水结冰。
(四)加油机的机械磨损部位应经常加润滑油。
(五)加油机要定期检修,检查各个部位、零件的技术状况。检查周期:大修3年;中修1.5年;小修0.5年。
第四十四条 加油胶管应能经爱5公斤的试验压力,有足够的挠性,使用方便。
第四十五条 加油枪应启闭灵活,密封良好。
第四十六条 汽车底盘升降机应升降灵活,机体完好,定期检视油标,发现液压油量不足、油质不纯、要及时补充、更换。
第四十七条 空气压缩机的工作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数值,每天应放掉贮气桶内的水,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安全阀,每月清洗一次过滤器,每季度换一次油,每年必须做一次受压试验。
第四十八条 加油机上部的照明度一般不应低于100勒克司。
第七章 综合服务管理
第四十九条 开展洗车服务。洗车污永不得随意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第五十条 开展润滑服务。注油量达到润滑标准,合理用油,节约用油,保持场地清洁。
第五十一条 开展蓄电池电质检查服务。充电要达到规定电压。
第五十二条 开展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测定服务。
第5篇 加油站点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非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加油站,禁止一切人员因私入站住宿。
3、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如站,站区内严禁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等。
4、站区内必须安装避雷针,并定期检测,确保有效;站内禁止一切明火,不准使用不防爆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电视机、交流收录机、电饭堡、电吹风等,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
5、加油站管理区30米范围内严禁烧焊、试车、修车以及进行易燃品、爆炸品的点燃试验,在加油站禁区内,严禁存放、堆积其他的易燃、易爆、助燃物品及受压容器。
6、严禁对载有危险品(如石油液化气瓶、氧气瓶、硫酸、硝酸、雷管、炸药、胶片、赛璐璐等)的车辆加油。
7、进站加油的车辆,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随车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加油站。加油时,驾驶员不准离车、不准吸烟,不准在加油站内修车。
8、正在加油的车辆必须熄灭火,待加油的车辆应在门外等候,待前车离开后再进入加油位置。
9、油槽车卸油时,发动机必须熄灭,必须先接好接地电线,并暂停对其他车辆加油。遇到雷暴时,应暂停卸油、加油时。
10、卸油、加油时要控制流速,初速不大于2米/秒,待出油口被浸没后,流速可适当加快,但最高流速不得大于6米/秒,油槽车向油时,严禁喷溅式输送油。
11、禁止穿订有铁掌或铁的鞋进凝入加油站。取样筒、温度计的系绳须是铜链或棉麻绳,不得使用含有化材料的制品,上油罐计量,操作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服装,不得使用化纤棉纱。
12、加油站的电气设备以及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并妥善保管,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13、要做好仿讯、防洪、防台风、防胀、防薯、防冻等防护工作。
14、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出问题要及时处理,大事要级上报。
第6篇 加油站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一、检维修时机和频次
根据生产设施的安全状况和使用情况确定检维修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每月检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二、检维修前的准备
(1)凡检维修的单位,无论是计划性和非计划性的检修,均应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安全作业规程。编制出检维修方案,检维修安全措施,签订检维修责任书,报请公司审批。
(2)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要建立检维修专职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检维修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负总责,专职负责人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检维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凡具有二人以上的检维修任务,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3)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维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维修人员到检维修现场,交待清楚检维修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并落实检维修安全措施。
(5)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6)对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物质设备的置换和分析检验,由设备技术人员和化验人员共同负责进行。
(7)清洗、置换的设备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介质的必须采取惰性气体、蒸汽和水进行清洗置换。
(8)清冼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实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标准的可靠性和分析实验的准确性,并将分析检验结果记录存档。
(9)清洗置换动火标准,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执行。
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维修前,必须对参加检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内容:
①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②风险管理要求,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③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④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
四、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起重设备、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登记表,做到机具齐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安全设施、通信设施、照明设施等经专人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器。
(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
(7)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8)应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9)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0)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检维修易燃易爆介质的设施时,照明装置必须为防爆型。
五、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定。
(3)电气设备检维修作业应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管道的检维修,必须切断物料和气体(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车间加设盲板,设专人负责。
(5)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维修时,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维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维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6)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7)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六、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因检维修需要而拆除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正常。
(3)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5)检维修单位应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单位、部门对设备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七、设备的交接
(1)对检维修后的设备,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2)设备交接验收由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参加。设备验收必须按预定的检维修标准进行,达不到标准的不准交接。
(3)做好验收记录,一式二份,存档。
第7篇 加油站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经营储存区域内动用明火实行报批制度,动火一次报批一次。
2、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周围严禁动用明火。
3、动用明火时,各工作人员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单位总经理获分管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作业全过程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动用明火申请表》详尽见附表
4、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经营、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单位内设立固定动火区,除动火区外一律为禁火区。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如下:
1)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室内动火区应以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或其他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4)单位内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油品泄漏挥发与空气形成的可燃混合气体)不会扩散到该区;
5)动火区应设立明显标志,由专人负责管理。
5、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6、动火前,由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后,划定动火区域(包括临时性动火),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员等。动火手续不齐者不准动火,动火申请表上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未落实之前不得动火。
7、动火作业前,应和责任部门联系,明确动火的具体位置,由该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动火设备的置换、扫线、清洗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8、凡能迁移到固定动火区域或其他安全地方进行动火的作业,不应在禁火区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内的动火工作量。
9、动火设备应与其他设备可靠隔离,以防止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对动火地区应采取与其他区域用临时隔离墙隔开等措施加以隔离,以防止火星飞溅引起事故。
10、动火现场应准备好使用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作业现场需有人监护;在危险性大的重要地段动火时,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做好充分准备。
11、动火必须有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动火时应注意火星落入危险区域。
12、动火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动火作业所用的电源。动火、用火作业相关记录由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归档。
第8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1.1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区域严禁烟火;
(2)加油站区域严禁堆放易燃物;
(3)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4)不得在加油站区域动火施工,必要动火时,必须参照《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和按有关明火管理规定执行;
(5)安全标牌设置必须醒目,并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6)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必须定期检查更换或补充灭火药剂;
(7)加油时,严禁用加油枪碰机动车辆排烟口;
(8)汽车油槽车卸油前,必须接好可靠的接地线;
(9)卸汽油时,卸油工必须坚守现场监护;
(10)用汽车自备油泵卸柴油时,必须保证不得超过规定的转速;
(11)卸汽油时,必须自流,严禁开泵卸油;
1.2安全教育制度
(1)加油站应开展正常、全面的安全教育
a、定期对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b、对新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2)加油员、计量员和电工、锅炉工等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定期聘请专业人员讲授有关火灾、跑油、混油等特殊紧急事态的处理办法,并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救灾或灭火演练;
1.3安全检查制度
(1)班(组)长及岗位人员负责日检查,并填写交接班、值班记录。
(2)场地及道路为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其主要检查内容由安全员或站长负责,检查的内容是:
a是否清洁整齐,无垃圾污物。
b工具、设备、器材堆放是否整齐,无阻碍或拌人危险。
c排水隔油井中有无油花。
d灭火器是否正常摆放,数量是否短少。
e照明灯具及电路系统有无损坏。
(3)罐区及管线。检查由计量员或库管人员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是:
a罐操作井中的附件是否密闭、正常。
b管线检查井有无油味。
c接地线路有无损坏。
(4)加油机。检查由加油员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有:
a吸油管有无不正常的空气吸入现象
b加油机连接管处有无渗漏。
c加油机试油器、胶管、加油枪部件有无渗漏油。
(5)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纪律。检查由班(组)长、安全员或站长负责。其检查的内容是:
a各作业人员有无违章违纪现象。
b进站车辆有无违反安全须知的现象。
1.4安全组织制度
(1)加油站应成立以站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领导小组。
(2)加油站作业现场应有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督促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3)加油站应经常开展消防知识学习,加强消防技术训练,做到人人懂得消防器材性能,并能够熟练的操作而进行补救。
1.5设备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设备管理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正确使用、维护及时、维修按需”。
(2)加油站应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
(3)建立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各类设备登记在册,能够正确反应设备现状。
(4)编制设备维修计划,做好设备运行和检查记录。
(5)经常观察油罐罐体有无严重变形、渗漏。
(6)经常检查加油机与各部件的连接处、法兰处保持密封良好,无渗漏,加油机外表应做清洁无油污、无灰尘。
(7)机械磨损部位应经常加注润滑油。
1.6油品接卸管理制度
(1)油罐车安全设施要齐全有效。
(2)卸油前,应备好消防器材。
(3)卸油前连接好防静电接地装置,卸净后方可拆除。
(4)卸油应采取密闭卸油方式,严禁喷溅式卸油。
(5)卸油时加油站应派专人监护,油罐车司机不得离开卸油场。
1.7消防管理制度
(1)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2)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3)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油,严禁加油枪碰撞汽车的排气管。
(5)严禁在站内修车。
(6)严禁向塑料桶内直接灌装汽油。
(7)严禁在加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通讯工具。
(8)严禁在强雷电时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9)严禁在加油站进行未办理动火手续的动火作业。
(10)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11)严禁在未进行可靠的接地和充分施放静电的情况下进行卸油作业。
1.8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对灭火器材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灭火器材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数量、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2)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暴晒和强辐射热。冬季应采取防寒措施。
(3)灭火器材应设置在指定部位,应摆放稳固,不应被挪作他用、埋压或将灭火器箱锁闭。
1.9事故管理制度
(1)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由专(兼)职安全员进行登记并分类排队实行分级管理。
(2)凡属加油站能够自行解决的,应安排专人负责,限期解决。
(3)凡属自身无力解决的应报当地供电段申请安排计划解决。解决之前,加油站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灭火器每年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5)检查、维修过的灭火器,应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维修铭牌。
1.10防火管理制度
(1)机械转动部件应保证润滑良好,及时加油并经常清除可燃污垢。
(2)输送可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应定期进行耐压实验。
(3)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房间地面应铺设不发生火花的材料,并应禁止穿带铁钉的鞋。
(4)搬运金属容器时,严禁在地上抛掷或拖拉,在容器可能碰撞部位应覆盖不发生火花的材料。
(5)维修作业应使用防暴工具。
(6)加油岛附近应设置移动通信设备屏蔽装置。
(7)加油站的装卸场地应设置为油罐车跨接的防静电装置。
1.11防火检查管理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站内电气设备、照明设施状况。
(2)油罐区的油罐口、量油口、卸油口、阀门、人孔等油罐附件及卸、输油管线、避雷针接线状况。
(3)灭火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
(4)加油机运转情况。
(5)加油车辆及人员作业情况。
1.12加油机管理制度
(1)加油机运转时,电机和泵温度应保持正常,计量器和泵的轴封应无明显泄漏,汽油加油流量不应大于60l∕min。
(2)加油机机件应保持性能良好,油气分离器及过滤器应保持功能正常,排气管应畅通、无损,泵安全阀应保持压力正常。
(3)加油机进油管线和付油胶管连接处应无泄漏,电动机外壳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付油胶管两端电阻不应大于5ω 。
(4)加油机安装、验收、检修记录等资料应齐全。
1.13用火管理制度
在加油站区域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前,应经本单位安全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动火期前,安全监护人员应到现场监督。动火人员应按动火审批的具体要求作业,作业场所应增设消防器材。
动火完毕,监护人员和动火人员应共同检查和清理现场。
1.14用电管理制度
(1)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护性和防爆性两种。
(2)加油站内一律不准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章安装。
(3)加油站禁止使用电热炉、电饭煲、电熨斗等电器。
(4)如需要使用电取暖设施器具时,必须上报公司获得同意,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电气设备停电后未断开时,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的有电部分,以防突然送电。
(6)对电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时,不得带电操作,不得使用湿物品或可产生静电物品及金属物品对设备进行维护等工作。对电器设备进行电路部分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1.15电气检查管理制度
(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接地是否完好、可靠、电源线及信号线防暴软管是否有效密封。
(2)定期测试加油站的所有避雷装置及静电导地装置。
(3)配电室专人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
(4)加油站内的用电设备及线路走向必须合理,导体选择及敷设符合安全规定。
(5)加油站内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必须穿钢敷设。
(6)加油站内的所有电器开关、灯头、接线盒及其他电器设备必须用防爆电器设备。
(7)加油站内的电源要合理使用不能超负荷工作。
(8)每季度全面检查加油站内的电气设备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9)加油站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不能维修的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16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2)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4)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即使调离,并妥善安排好其工作。
(5)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6)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7)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各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8)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进行积极治疗。
1.17禁火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严禁烟火。
(2)上岗人员不准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等物品。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公司,获得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4)用煤气灶烧水做饭的加油站,要有专人对煤气灶进行管理。
(5)用过炉取暖,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6)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变更用火位置和扩大用火范围。
(7)加油站应从严控制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明火、电加温器、电钻、砂轮、风镐、钢锯等非防爆电器,以及进行其他可能产生火花的用火作业。
(8)加油站根据用火场所、部位的危险程度,分为一级用火、二级用火、三级用火。在油罐罐体、加油机、油管道等储输油设备上的直接用火,为一级用火。在桶装附油库房、装卸油作业区、加油区、阀组井、管沟等危险场所实施用火作业,为二级用火。在储油区、作业区和加油站站区内除一级、二级用火范围以外的用火,为三级用火。
(9)加油站用火作业前,应当根据作业内容确定用火级别,向有关部门提出用火申请,说明用火理由、种类、地点、时间、项目、工作量、施工人员以及防火防护安全措施,填写《加油站用火作业审批表》。
(10)加油站用火作业应当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加油站内用火。
1.18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为确保检维修的安全,必须按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随意超越、更改或遗漏。
(2)不论大修、中修、小修,都必须集中指挥、统筹安排、统一调度、严格纪律。
(3)坚决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现场的监督和检查。
(4)为保证检维修的安全,检维修前必须准备好安全及消防用具使之完好。
(5)检维修中,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无故离岗、逗闹嬉笑、任意抛物。
(6)拆下的部件要按方案移往指定地点,每次上班前,先要查看工程进度和环境情况,有无异常。
(7)检修负责人应在班前开碰头会布置安全检维修事项。
(8)如在检维修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检修,不得擅自处理。
1.19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作业时必须办理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要明确作业的地点、时间、范围、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等。
(2)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现场指挥人员及安全员指挥,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无证或手续不全、作业票过期、安全措施没落实、地点或内容更改等情况下,一律不准作业。
(4) 特殊作业时,必需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并悬挂相应的警示标识,明确现场监护人员职责。
(5)作业前必须准备好安全、消防器材及救援设施,消防器材及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
(6)作业中途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加强联系,经检查确认后才能继续施工,不得擅自处理。
1.20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成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设置安全管理部门。
(3)员工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公司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进行要求。
(5)公司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6)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1-2次演练,确保安全生产。
(7)在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8)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保护有效记录。
1.2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锅炉工、厂内插车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不得上岗作业。
(3)对特种作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
(4)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根据相关规定必须办理作业票。
(6)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部门领导报告不准擅自处理。
1.22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建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对重大危险源,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3)从业人员全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成绩合格持证上岗。
(4)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重大危险源消防配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6)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必须标明介质的名称和危险物品标志。
(7)重大危险源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且熟悉危险化学品储存规定。
(8)重大危险源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9)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良好的防雷接地并定期检测。
(10)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并报所在区县和市安监局备案。
(11)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12)对重大危险源原料贮罐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及无损探伤,对管线和设备进行气密性实验、打压实验。
(13)重大危险源区域设置火灾报警装置。
(14)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并保持有效记录。
第9篇 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 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
2. 严禁工作人员穿带钉子的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上岗。
3. 严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4. 严禁给未熄火的车辆加油,严禁加油枪碰撞车辆排烟口。
5. 严禁在站内修车。
6. 严禁往塑料桶内直接灌装汽油。
7. 严禁在加油现场和油罐区使用通讯工具。
8. 严禁在强雷电时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9. 严禁在加油站进行未办理动火手续的动火施工。
10. 严禁随意挪动消防器材。
防中毒管理制度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持完好。
2、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3、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5、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6、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8、应成立救护站,并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组织训练合格的救护队员昼夜值班。
9、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
水池等冲洗设施。
防泄漏制度
由于设备设施问题而引起的油罐油品泄漏事故,它将可能造成更为严重后果的二次事故,使企业和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必须对油罐油品泄漏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对防油罐油品泄漏工作的重要性应予高度重视。为了做好预防油罐油品泄漏造成事故,减少事故损失和避免事故扩大化,特制定制度。
1、领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天按液位计认真核对油水总高、水高,每五天人工计量一次,并认真做好计量记录,分析不正常损溢情况。
2、每次计量必须认真测量油水总高、水高,并将每次测量的数据与前次测量的数据进行对比,当出现大盈大亏时应进行复测;当水高发生短少或明显增多时,应加强对油罐监控每20分钟测量一次水高,并及时报告站长。
3、当出现油罐油品泄漏时,应及时向站长汇报并同时关闭相对应油品加油机停止营业。
4、站长应迅速组织加油站员工对加油站四周低洼处进行反复巡查,有无油品外流;若有外流油品应组织人员堵截回收防止外流油品扩散,并划出安全区域做好安全警戒,配备好消防器材;同时对油罐继续垫水(垫水应从卸油孔灌入并保持低流速),保持一定的水高;
5、及时将油罐漏油情况向加油站管理经理、公司营销管理组、安全营运组汇报,并迅速与实华运输公司取得联系,将距离加油站最近车辆调到加油站,做好油品的转移工作;
6、当油罐车到站进行盘油作业时,加油站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备好消防器材,油罐车接地可靠,防止喷溅灌装,罐车装油孔应用石棉毯盖实;
7、用手摇泵或其他工具清干净油罐底油。
8、对管线泄漏,立即停止该品种对外营业,根据泄漏情况,决定是否临时全站停业,并报告相关部门,查找泄漏部位和原因,进行抢修。
9、对油罐车泄漏,临时人工堵漏,及时通知运输部门,派车转移油品。
10、对盘出的油品进行计量,核实损耗。
第10篇 加油站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员每日交接班时,双方交接加油机走码数,并填写交接班记录,同时清点当日油品销售款,确认无误后与核算员进行交接,发现的异常情况上报加油站站长处理。
2、在交接班时,班组长应按“油罐区—卸油区—加油区—配电”的检查路线及内容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记录。
3、计量员交接班时,双方测量储油罐存油量,并做好记录,检查油罐及管线有无渗漏,发现非正常损耗或溢漏,上报加油站站长。
4、加油站站长每日检查一次《加油站交接班记录》,具体内容包括:交接班记录书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加油机泵码数是否准确,并签字。
第11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 加油站应坚持定期开展全面、正常的安全教育培训。
2、 加油站应坚持开展安全月、安全周及安全日活动。
3、 加油站各岗位员工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 建立新员工上岗前三级教育、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专题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再教育和再培训等教育培训制度。
5、 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有关火灾、跑油、混油及紧急事态的处理办法的学习,并应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救灾或灭火演练。
6、 加油站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油品知识、设备使用及维护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
7、 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应做好记录,员工安全教育的考试、考核成绩应作为员工奖惩的依据。
第12篇 加油站设备防爆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g.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h.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i.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j.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a.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b.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c.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d.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f.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g.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h.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i.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j.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