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安全例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万无一失”的安全经营方针,结合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公司安全例会制度如下:
一、安全例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组长由于特殊情况确无法到会主持时,由组长指定一位副组长主持。
二、每次例会所有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时,应向主持人说明情况,批准后方可缺席。
三、主持人应根据会议内容以及涉及到的事项确定,除领导小组成员以外应参加会议的人员。
四、正常情况下,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每月一号为安全例会日。
五、安全例会或临时召开的安全会议,必须指定专人记录。会后需整改的工作必须落实到人,并提出整改要达到的标准,整改完成的时间,以及整改结束后的检查验收人员等。
六、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时应对上月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出客观实际的总结,并提出本月安全工作需改进、完善方面的明确要求。
第2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能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在主管领导下,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要求及时上报。
二、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轻伤事故,负伤人员或事故现场的其他人员在保护现场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并做出相应的应急处理决定。
2、发生多人死亡以上的事故,应立即上报经理,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发生事故的部门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抢救人员和财物,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发生事故的部门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因,并落实整改措施。
四、事故的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部门负责落实,单位无力解决的问题,由事故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上级部门统一协调解决。
五、事故统一、报表、建档
1、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格式按统一规定执行。
2、公司办公室将历年发生的事故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备查。
第3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安全教育制度
为加强安全经营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经营意识,保证经营工作顺畅平稳的进行,现就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如下: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万无一失”的安全经营方针,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保证公司所有职工树立牢固的安全经营意识。
二、安全教育工作有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实施,由组长拟定教育内容,并组织学习及考核。
三、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具体时间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四、安全教育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从原不涉及有安全要求的岗位调入现涉及有安全要求的岗位的人员,要针对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经过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保证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新职工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八小时,所有职工每年教育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两天。
七、教育培训实行形式多样的方法,理论学习与现场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定期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考核,对连续考核不及格者,给以待岗学习,补考及格后方可复岗。
八、安全教育制度人人必须遵守,组织施教的人员必须精心准备,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虚心学习,以保证总体安全意识进一步坚强,安全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
第4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实行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制度是提高民爆物品流通经营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用爆破物品仓库的保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三、分管民爆物品的经理,每个月须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认真检查民爆物品保管、销售情况,并对防盗报警、消防设施、水源、防雷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记录在案并向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深入仓库检查指导应纳入工作的议程,每季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情况,以及仓储各类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有效,发现异常提出整改措施,并保证整改资金及时到位,督促检查负责整改人落实整改情况。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需用的资金、项目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均须一一记录在案,以备查。
第5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安全保卫制度
一、库区值班警卫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身体强壮的人员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
三、库区应实行24小时保卫巡回制度,夜间警卫人员实行双人双岗制度,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
四、每班对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等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对库区围墙、排洪沟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
五、仓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烟火、移动通讯装置不准入库;不准在库区动火及架设临时电线;确需动火时,需办理动火许可证。
六、夜间不准产品出入库。夜班应一小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
七、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其身份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
八、在天气晴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时,应有专人守卫。
九、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十、提高警惕,对活动在库外可疑人员及时盘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及公安机关报告,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排查一切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