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现场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计划,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投资。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科要严格执行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验收等工作的规定,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和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大钢及监理细则等的落实情况。
二、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电力、电信、自来水、燃气等单位工作。
三、按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各工序和验收工作,参与工程主材及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工程资料。
四、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设计技术变更、需由现场管理人员会同监理单位初审、报科室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工程量变更和需由施工单位上报,经业主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后报前期科造价审核;
因规划、土地等变更,由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和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或提交局务会议讨论)。
五、工程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安全、文明,工地不得野蛮施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规定。
六、工程科必须加强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好现场施工监管工作:
1、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2、审核和检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员的配备情况;
3、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4、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5、审核工程监理签署的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6、参与并督促工程监理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情况。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作抽检测工作。检查督促工程监理作好工序检查后,记录和确认工作;
7、会同工程监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做好以下文明施工工作:施工现场挂牌、现场围护、总平面置、现场住宿、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水、宣传等。
七、工程科要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及资产移交手续,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按规定做好工程档案整理,并组织施工验收及相关工程验收及移交工。
第2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验收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执行机械设备技术规范,对进入现场设备进行使用前检查验收,特作如下规定。
一、进入现场作业的设备不得使用国家和企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
二、进入现场作业的设备,必须符合产品安全技术标准,持国家规定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进口设备必须通过商检,并持有相关证明。
三、进入现场的设备,应做好作业前的检查和保养,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大型设备使用前验收应具备安装方案,及审批同意的记录,基础强度,隐蔽工程验收等相关资料。
五、新机、及大修出厂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技术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再验收使用。
六、起重设备,除安装验收外,还必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塔机、施工升降机、移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设备使用前,必须通过特定检测机构的检测。
七、中小型设备验收应由设备单位、机械管理人员与相关人员共同进行。
八、验收工作应针对各类设备验收项目逐一针对性检查,做到一机一单,定性定量标注,准确反映验收数据,对不合格项及不符合标准,需整改合格后再使用。
九、验收人员应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单上加以确认,验收人员不得利用职权降低标准。
十、验收工作由设备安装单位或产权所属单位负责,项目部相关部门对验收工作予以确认。
十一 验收合格应在设备明显处挂验收合格牌,特种设备应同时挂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
第3篇 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制度
1、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2、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有厂家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或当地建筑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准用证,否则不准入场。
3、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4、日常检查:机械设备每次运行都要进行逐点检查,主要由操作人员进行,可与日常保养结合起来,如果发现较大问题,应立即报告,及时组织修理。
5、定期检查:由专业的维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与检查,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全面检查设备的性能及实际磨损程度,以确定修理的时间及修理的种类。
6、每次的检查情况及修理情况均应做好记录,并有检查或维修人员签字
7、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8、成品、半成品要堆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
9、施工临时用电严禁乱扯乱拉,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拖线。严禁使用没有插头的电线。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11、阳台、楼面、屋面等临时保护必须防护严密,设不小于二道防护拦杆或挂安全网封闭。
12、楼梯踏步及平台必须设牢固的临时防护拦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2米的安全防护删或采用全封闭围护。
13、预留洞口、坑井的防护要有严密的防护盖板,1.5m2以上的洞口,四周须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设警示标志。
14、通道口应均搭设防护栅、栅宽大于通道,栅顶铺脚手架,高层建筑通道口防护栅顶须设双层脚手片(交错搭设)。
15、严禁使用破损、缺带安全帽和霉变断裂、硬脆的安全带(安全网)。
16、施工现场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建设单位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必须堆放有序。
17、工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劝劝阻他人不违章作业。
18、要熟知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19、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护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20、要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前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第4篇 较大危险性施工现场的监控制度
1、根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认证审查办法》上海市《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及(沪建建管
【2004]1 1 3号)<市监项目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监控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2、要熟悉施工图纸,结合施工实际,列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认识、识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做好每月的(在监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汇总表)提交公司备案。
4、危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组应在计划开工前,督促总承包企业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
5、 项目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员)应对《专项施]二方案》进行审查,审查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是否有针对性,尤其是
《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体到位,是否己通过专家认证,可操作性。
6、 在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如需要士生行重大调整或变更时,项目监理组应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程序重新办理编制审核、批准和报审手续,须专家论证的则重新论证。
7、 如有分包单位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组应对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查。
8、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对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书面记录和签字。
9、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在实施中,应督促施工总承包方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监理方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巡视、旁站、抽查等方式监控。
10、 危险性较大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监理应每天至少二次巡视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第5篇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十项安全措施、安全十大禁令、施工现场十不准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十项安全措施、安全十大禁令、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进入施工区内,必须戴安全帽,机操工必须穿紧身工作服。
三、操作前严禁喝酒。
四、现场内不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短裤。
五、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六、非有关操作人员不准进入危险区内。
七、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子设施及安全装置。
八、不准带小孩及其它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九、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
十、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凡违反上述纪律,按规定给予处罚。
十项安全措施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器设备,及安全“三宝”。
二、机械设备防护措施要齐全有效。
三、五、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自动保护装置。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楼梯口予制洞口、通风口、下水检查口等“四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加以保护。
九、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等进入工地,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更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通道口、电表箱、预留洞口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工灯示警。
安全十大禁令
一、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二、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面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挂接、拆除电线、电器。
四、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什物。
五、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六、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它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和单面墙、出砖线上面行走。
七、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八、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作业。
九、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磨水石作业,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十、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二、酒后和带闲杂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不准穿硬底鞋进入施工现场。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培训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保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各种材料不准乱堆乱放,不标明品牌。
第6篇 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一、时间与内容
1、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应对所属施工项目部的行为资料、大型机械、施工用电、临时生活设施、饮食安全和实体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由企业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并留有书面记录。施工项目部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检查次数原则上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遇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随时检查,必要时还应向企业报告。
2、施工项目部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会上要对当月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还应对当前和下步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要求,会议内容要有书面记录。开会次数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会议召开时应邀请施工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和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
3、施工班组应做到每天做好班前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班中以及班后的检查和交接检查。
二、方法
1、定期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的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施工现场涉及到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专项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的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施工现场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3、突击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某一个施工阶段和季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突击检查。
4、隐患整改复查。通常由施工企业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建筑主管部门在分管项目部检查中发出的《建筑施工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暂停通知书》或本公司在定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隐患复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也应组织复查。
5、自我检查。职工在上班前应对自己在当日的工作中所应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
三、要求
1、施工单位每次组织的各类检查,监理单位均应派人参加。
2、监理单位应参照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相关安全生产检查及分析制度,及时开展落实,留有相关活动的书面记录。
3、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按轻重缓急列出,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对性质严重的必须责令停工整顿,未经复查合格不得复工。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每周对项目部职工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教育。
2、严把民工录用关,不用身份不明、道德素质不高的民工。
3、由门卫进行每天24小时治安值班和巡视。对进出施工现场人员进行登记,非作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实行外出请假制度,本项目部人员未经请假不得外出,晚上7时后无特殊情况不得一人单独请假外出。
5、发现扰乱社会治安的突发性违法事件,及时制止,并立即向警方和上级领导汇报。
6、严禁在工地区域内开展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第7篇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 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 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 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 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 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第8篇 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各材料的正确堆放与施工场地的合理布置,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场地的良好卫生条件和防火安全,以及对场地周围环境的保护,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
1.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1.2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有效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活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安全监控人员应持证上岗。
1.3“四口”临边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四口”临边防护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四口”临边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对于基坑施工应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1.4脚手架、井字架及龙门架按要求搭设,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搭设活动完成后要经相关单位的验收方可使用,验收应形成记录。
1.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操作由专职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路线的安全距离、架设方法、配电保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1.6正确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进场前应验收合格,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1.7垂直运输机械应按要求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做到指挥信号规范明确。
1.8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妥善保管,加以标识。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施工时,应在安全交底中明确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人看护。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环境污染。
1.9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故障;
按规定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
其他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拒绝作业事件进行调查,按不符合项处理。
2 文明施工
2.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栏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保证稳固、整洁。
2.2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2.3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其他现场施工人员宜有标识。
2.4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入口、紧急疏散楼道等,均应有明显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区域内道路应做硬化处理,保持平整畅通。
2.5施工区域分布合理有序。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隔,材料区域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堆放整齐。
2.6施工作业过程中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音,减轻噪音对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夜间施工应做到对周围环境无光污染;施工时应节约能源。
2.7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施工中做到“落手清”和“工完场清”。
2.8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建筑垃圾、渣土应在指定地点堆放并随时清理。节约资源实施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
2.9高空施工的垃圾及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车辆,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
2.10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亦不得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烟尘的物品。
2.11有毒有害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2.12保持场内排水通畅。施工现场的泥浆、污水、废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2.13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相关单位审查批准,提供爆破器材的品名、数量、用途、爆破地点、四邻距离、爆破方案和保护措施等文件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施工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必要时,应报相关方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2.14建立防火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施工现场划分防火区域,实施专人专管。实施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时应做有消防器材有消防监护。
2.15施工区域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道路,并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报警系统和固定式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2.16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有效的消防保护措施,严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上方进行焊接作业。使用完易燃、易爆物品后应及时清运。
2.17生活区域应远离有毒有害、噪声及射线检测作业场所。区域内道路平坦通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公共厕所设置应远离餐饮场所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2.18生活垃圾装入容器放置于指定地点,有专人管理,并定时清除。生活污水要达标排放。
2.19餐饮场所达到卫生要求,四周保持排水畅通、清洁、整齐,且有消毒、灭蝇、防尘措施,能够有效地避免交叉污染。
2.20保健卫生符合要求,生活区内设有医药保健箱。
2.21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设施到位。
13.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施工区域内安全文明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第9篇 工程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精细版)
1、制度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主要内容为:1、图纸自审制度;2、图纸会审制度;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4、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5、技术交底制度;6、技术核定制度;7、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8、技术复核制度;9、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0、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11、施工技术总结;12、技术标准管理制度;13、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本制度适用各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
2、图纸自审制度
2.1图纸自审由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
2.2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2.3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2.4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2.4.1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2.4.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2.4.3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2.4.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2.4.5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2.4.6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2.5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3、图纸会审制度
3.1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3.2会审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内业技术人员、质检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3.3会审时间
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3.4会审组织
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督促业主尽快组织会审。
3.5会审内容
3.5.1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3.5.2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3.5.3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3.5.4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3.5.5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3.5.6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3.5.7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长度等。
3.5.8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3.5.9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3.5.10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3.6会审程序
3.6.1会审由建设单位召集进行。并由建设单位分别通知设计、监理、分包协作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
3.6.2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身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
及施工配合问题。无论“专业”或“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
3.6.3会审时,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
3.6.4根据实际情况,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暖等: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3.7会审记录内容
3.7.1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
3.7.2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名字(禁止用职称代替)。
3.7.3会审地点(地点要具体),会审时间(年、月、日)。
3.7.4会审记录内容: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存在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的。(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2)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
3)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4)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并盖章后生效。
3.8会审记录的发送
3.8.1盖章生效的图纸会审记录由业内技术人员移交给项目资料员,由资料员发送。
3.8.2会审记录发送单位
1)建设单位(业主)
2)设计单位
3)监理单位
4)项目部:技术、质安、经营预算、工程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队(班组)、预算员,资料员自存三份作交工资料用。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
4.1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4.2编制原则
4.2.1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4.2.2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4.2.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4.2.4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积极开发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合理安排季节性施工的工程项目,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4.2.5结合现场及项目部实际情况,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组织措施等。
4.2.6尽量减少临时设施,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运输量,科学地不止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4.2.7执行《计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加强计量器具、数据管理,使用法定的计量符号、单位。
4.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部门和责任
4.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项目部内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的技术部门参加编制,生产、设备、材料、预算等部门需要提供有关资料时,必须密切配合。
4.3.2由项目内业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自行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目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
审定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参加编制人员进行分工,规定完成时间。
4.3.3各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后,由内业技术人员汇总初稿,交项目技术负责人。
4.3.4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初稿后,组织编制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等。
4.3.5公司技术部门对初稿进行修改后定稿。
4.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报批
4.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试行)中规定格式、顺序、内容及要求来组织编写。
4.4.2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局科技处备案。
4.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4.4特大或群体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局科技处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5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4.6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
4.6.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4.6.2交底手续应表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保存记录并归档。
4.7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发放范围及管理
4.7.1经批准后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门发放给项目三份及有关专业人员、专业施工队。
4.7.2项目资料员收到技术部门发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列表登记发放,发放范围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资料员等。
5、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
5.1施工作业指导书以施工难度较大、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新技术项目为对象编制的,是具体指导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
5.2施工作业指导书以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为编制依据,按不同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技术先进、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进一步细化。
5.3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项目内业技术人员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编制。
5.4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督促实施。
5.5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内容
5.5.1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5.5.2施工进度计划。
5.5.3劳动力计划及劳动组织。
5.5.4机具设备计划,特别是主要施工机具。
5.5.5主要材料需用量计划。
5.5.6技术组织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雨期、冬期、施工技术措施、降低成本技术措施。
5.6经批准后的施工作业指导书,由内业技术员交资料员登记发放。
5.7施工作业指导书的发放范围:技术、质检、生产、安全、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有关施工队及工长、资料员自留存档等。
6、技术交底制度
6.1在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工程难点及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工程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6.2项目技术交底分三级: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必要时扩大到班组长)并做好记录;队技术员向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交底;班组长向工人交底。
6.3技术交底范围划分
6.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向项目全体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交底参加人员也可扩大到班(组)长,视具体情况确定。
6.3.2专业队技术员对班(组)技术交底,是各级技术交底的关键,必须向班(组)长(必要时全体人员)和有关人员反复细致地进行。
6.3.3班(组)长向工人技术交底;班(组)长应结合承担的具体任务向班(组)成员交待清楚施工任务、关键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项。
6.4技术交底的要求
6.4.1除领会设计意图外,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变更的要求,执行和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评定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合理要求。
6.4.2整个施工过程包括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均须作技术交底,对一些特殊的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的隐蔽工程,更应认真作技术交底。
6.4.3对易发生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工种和工程部位,在技术交底时,应着重强调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6.4.4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字迹要清楚、完整,要有交底人、接受人签字。
6.4.5技术交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作为整个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准备工作的一部分。
6.5技术交底的内容
6.5.1项目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重点单位工程和特殊分部项工程的设计图纸;根据工程特点和关键部位,指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3)重点单位工程总记与交叉作业过程中如何协作配合,双方在技术上措施上如何协调一致。
4)本单位初次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的操作方法以及特殊材料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土建与设备安装工艺的衔接,施工中如何穿插与配合。
6)交待图纸审查中所提出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方法。
7)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中的关键问题。
8)冬、雨季特殊条件下施工采取哪些技术措施。
9)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中,技术性较强,经济效果较显着的重要项目。
6.5.2施工对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施工图纸。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重要的分部(项)工程的具体部位,标高和尺寸,予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及规格。
4)土建与水、电、暖、设备安装之间,各工种之间,队与队之间在施工中交叉作业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5)流水和立体交叉作业施工阶段划分。
6)重要部位,冬、雨季施工特殊条件下施工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7)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8)单位工程测量定位,建筑物主要轴线、尺寸和标高。
9)现浇砼、承重构件支模方法、拆模时间等。
10)预制、现浇构件配筋规格、品种、数量和制作、绑扎、安装等要求。
11)管线平面位置、规格、品种、数量及走向、坡度、埋设标高等。
12)单位工程平面布置图。
13)砼、砂浆、玛蹄脂、防水、绝缘、防腐材料和耐火胶泥等配合比及试件、试快的取样、养护方法等。
14)焊接程序和工艺。
15)打桩、构件校正、试水记录、砼冬季施工和沥青玛蹄脂的测温记录,设备开箱、设备试运转记录、测试打压记录等填写方法。
6.6技术交底记录的归档,实行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负责将记录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存档。
7、技术核定制度
7.1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问题,属于设计产生的,由设计单位以变更设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有关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属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通知有关单位。
7.2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和质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核定单。
7.3技术核定单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重大问题须报公司总工审核,核定单应正确、填写清楚、绘图清晰,变更内容要写明变更部位、图别、图号、轴线位置、原设计和变更后的内容和要求等。
7.4技术核定单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送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办理签证,经认可后方生效。
7.5经过签证认可后的技术核定单交项目资料员登记发放施工班组、预算员、质检员;技术、经营预算、质检等部门。
8、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
8.1单位工程施工记录是在建工程整个施工阶段,有关施工技术方面的记录;在工程 竣工若干年后,其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发生问题而影响其功能时,是查找原因,制定维修、加固方案的依据之一。
8.2单位工程施工记录,由项目部各专业责任工程师负责逐日记载,直至工程竣工,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其完整性。
8.3单位工程施工记录的主要内容
8.3.1工程的开、竣工日期以及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起止日期,技术资料供应情况。
8.3.2因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由设计(或建设)单位在现场解决的设计问题及施工图修改的记录。
8.3.3重要工程的特殊质量要求和施工方法。
8.3.4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特殊措施的
施工方法。
8.3.5质量、安全、机械事故的情况,发生原因及处理方法的记录。
8.3.6有关领导或部门对工程所作的生产、技术方面的决定或建议。
8.3.7气候、气温、地质以及其它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停工待料)的记录等。
8.4施工记录的记载方法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将逐日记录的施工、技术处理等情况加以整理,择其关键记述,填写在单位工程施工记录表上,并经主任工程师或技术科有关负责人审核是否确实,并签名后,纳入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9、技术复核制度
9.1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和影响全面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当复核发现差错应及时纠正,方可施工。
9.2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9.2.1建筑物的位置和高程:四角定位轴线(网)桩的坐标位置,测量定位的标准轴线(网)桩位置及其间距,水准点、轴线、标高等。
9.2.2地基与基础工程设备基础:基坑(槽)底的土质;基础中心线的位置;基础底标高、基础各部尺寸。
9.2.3砼及钢筋砼工程:模板的位置、标高及各分部尺寸、预埋件、预留孔的位置、标高、型号和牢固程度;现浇砼的配合比、组成材料的质量状况、钢筋搭接长度;预埋构件安装位置及标高、接头情况、构件强度等。
9.2.4砖石工程:墙身中心线、皮数杆、砂浆配合比等。
9.2.5屋面工程:防水材料的配合比,材料的质量等。
9.2.6钢筋砼柱、屋架、吊车梁以及特殊屋面的形状、尺寸等。
9.2.7管道工程:各种管道的标高及其坡度;化粪池、检查井底标高及各部尺寸。
9.2.8电气工程:变、配电位置;高低压进出口方向;电缆沟的位置和方向;送电方向。
9.2.9工业设备、仪器仪表的完好程度、数量及规格,以及根据工程需要指定的复核项目。
9.3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复核工程内容的技术员负责填写,技术复核记录应有所办技术员的自复记录,并经质检人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署复查意见和签字。
9.4技术复核记录必须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办理。
9.5技术复核记录由所办技术员负责交项目资料员,资料员收到后应进行造册登记后归档。
10、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0.1凡隐蔽工程都必须组织隐蔽验收。
一般分部(项)隐蔽工程由施工队长(技术员)组织验收,邀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派人参加;重要的请项目部主任工程师和技术科、治安科参加。
10.2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隐蔽工程经三方共同验收后,应及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隐蔽检查记录由技术队长(技术员)或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填写,工程处质检员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回签。
10.3不同项目的隐蔽工程,应分别填写检查记录表应复写一式五份,建设单位、计划、经营部门各一份,自存二份归档。
10.4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10.4.1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记桩打桩记录、人工地基的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10.4.2钢筋砼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代用等情况。
10.4.3砖砌体:抗震、拉结、砖过梁配筋部位品种、规格及数量。
10.4.4木结构工程:屋架、檩条、墙体、天棚、地下等隐蔽部位的防腐、防蛀、防菌等处理。
10.4.5屏蔽工程:构造及做法。
10.4.6防水工程: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物的防水找平层的质量情况、干燥程度、防水层数、马蹄脂的软化点、延伸度、使用温度,屋面保温层做法,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10.4.7水暖卫暗管道工程: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通水试验、焊接、防锈、防腐、保温及预埋件等。
10.4.8锅炉工程:保温前胀管情况,焊接、接口位置,螺栓固定及打泵试验等。
10.4.9电气线路工程:导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防腐、接头等,电缆耐压绝缘试验、地线、地板、避雷针的接地电阻。
10.4.10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重要结构部位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
10.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的填写内容
10.5.1单位工程名称,隐蔽工程名称、部位,标高、尺寸和工程量。
10.5.2材料产地、品种、规格、质量、含水率、容重、比重等。
10.5.3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10.5.4地基土类别及鉴定结论。
10.5.5砼、砂浆等试块(件)强度、报告单编号,外加剂的名称及掺量。
10.6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文字要简练、扼要,能说明问题,必要时应附三面图(平、立、剖面图)。
11、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
11.1项目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四新”成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并负责组织编制推广应用计划,落实推广应用项目的责任人及要求完成时间等,并组织实施。
11.2项目经理参与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的编制,并负责解决科技开发和科技推广项目所需的经费和人员。
11.3项目内业技术人员协调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计划,并参与实施工作,协助项目技术负责人、队技术员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负责对实施中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并进行总结。
11.4对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在工程上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每季向公司(区域公司)上报,本项工作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填报。
12、施工技术总结
12.1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范围
采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项目;本企业首次施工的特殊结构工程,新颖的高级装饰工程,引进新施工技术的工程以及有必要进行总结的项目。
12.2编写内容和要求
12.2.1总结要简明扼要地介绍工程概况,以图、表形式为主,文字叙述为辅。
12.2.2涉及采用的施工方法,包括方案的优化选择,主要的技术措施和实施效果;采用的先进技术、工艺的经济比较结果,技术性能、关键技术与国内外先进技术相比达到的先进程度;质量要求和实际达到的情况,劳动力组织、施工准备、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经验教训和体会,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防治对策,需要有待进一步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经济效益对比等,要详细叙述。
12.2.3施工中采用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12.2.4施工中采用的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和实施措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措施。
12.2.5提供必要的插图、照片,条件许可时应提供施工录像带。
12.3项目各类技术人员的职责
12.3.1内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技术总结计划,并与科技开发和推广计划一并下达。
12.3.2施工技术总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从工程开工之日起,技术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分工负责搜集工程项目及“四新”项目的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12.3.3项目工程及“四新”项目完成后,应立即编写技术总结,并上报技术管理部门。
12.3.4技术负责人在组织编写施工技术总结的过程中,项目部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提供下述资料和其他必要的资料;
1)内业部门提供计划工期与实际工期的对比状况;
2)材料部门提供三材节约情况,核实材料节约率;
3)动力部门提供机械设备性能、配备情况及使用率对比情况;
4)质检部门提供达到质量标准的实际水平;
5)实验室提供试验、检测资料;
6)经营部门经济效益的分析对比工作;
7)财务部门经济效益的成本核算工作;
8)安全部门安全防护技术措施资料。
12.4施工技术总结编稿完成经审批后,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负责向公司技术部门上报。
13、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13.1施工过程中,要配备齐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以供施工中严格执行。
13.2施工过程中,要建立项目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目录,本项工作由项目资料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完成。
13.3标准管理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资料员具体负责。
13.4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规范、标准,根
据项目编制的技术标准目录配齐,保证满足工程需要。
13.5配给专业队、质检、钢筋翻样、安全等有关技术人员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规程,须按登记发放。当有关人员调离本项目部时,应上交资料员。
13.6当某标准作废时,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交旧发新防止作废标准继续使用。
14、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14.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14.2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14.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
14.4工程技术档案内容分类
14.4.1是为了构建筑物的合理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的参考文件;在工程教工时随从其它交工资料一并提交建设单位保存(称为交工技术资料)。
14.4.2是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经验的经济技术资料,并由施工单位保存(称为施工技术资料)。
14.5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施工单位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交项目部资料员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艺、新技术等由技术科资料室保存;并根据工程的性质确定保存期限。
14.6 各种技术资料检查评分标准按现行全优工程检查记录执行。资料检查直营公司每季度各项目部检查一次。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制度
为确保我公司在安装施工中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操作,预防设备损坏及人员伤亡等恶性事故,特制订本现场安全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一系列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建立,健全安全网络,各级领导反安全施工视为企业头等大事。
二、安全施工作业制度
职工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并合理使用必要的劳防用品,登高作业时,凡在2 米 以上悬挂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对安全带有专人做好检查工作。
三、安全用电制度
执行各种施工安全用电操作规程,临时线路建立须专人管理,各种电气设备(工具)金属外壳均应妥善接地或接零,对拖线板,开关等进行检查,维修电箱要设有二级保护措施。
四、安装使用机械、电气设备制度
施工中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安装防护装置,使用电焊人员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在烧焊的同时并设专人配备灭火机进行安全监护。
五、安全防火制度
施工现场配备好消防器材,组织职工基本消防知识,不随地乱扔火种,提高安全防火意识,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防火规定。
第11篇 建筑二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建筑十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制度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的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高层建筑(指30m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7、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8、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保管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建筑物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0、建筑物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建筑物内不准住人。
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冬季用火炉取暖时,要办动火证,有专人负责用火安全。
13、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4、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火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5、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第12篇 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确立工程质量目标
本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二、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施工队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负责本合同整个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三、制定质量检查制度
既建立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就要建立一整套的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设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各施工队设兼职质检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控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质检工程师对质量薄弱环节制订出能够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并组织实施,克服质量通病。项目部每月定于5日、15日、25日由项目经理带队,会同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各施工队兼职质检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同时每月项目部由质检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
四、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我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题。为全面实现业主提出的质量目标,保部优,争国优,我项目部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周密组织,精心施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精品意识,视工程质量为生命,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规范的各项要求。按照iso9001的质量体系,对本工程进行管理,加强基础工作,把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负责制与开展群众性的qc小组创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创优工作落到实处。
五、质量保证措施实施细目
5.1实施三阶段质量控制,即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5.1.1事前质量控制
1)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主持,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施工队长共同商讨确认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在工程开工前7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按照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图纸复核制度
图纸的复核在工程开工前复核完毕,图纸的复核由总工主持,工程部具体负责,必须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及复核方法,复核结果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其结果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3)技术、质量交底制度技术、
质量的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a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同设计代表联系进行设计交底。
b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业主和总监审批确认后,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工程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要点。
c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必须做到交底不明确不上岗,不签证不上岗。
4)现场材料质量管理
a严格控制外加工、采购材料的质量。各种地方材料、外购材料到现场后必须由质检部和材料部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与供货商联系,直到退货。
b搞好原材料二次复试取样、送样工作。水泥必须取样进行物理试验,有效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必须重新取样进行物理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进场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化验单。
5)计量器具管理
a质检部负责所有计量器具的标定、使用及管理工作。
b现场计量管理器具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免造成人为的损坏。
c损坏的计量管理器具必须及时申报修理调换,不得带病工作。
d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对、标定;严禁使用未经标定过的量具。
5.1.2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生产阶段以施工现场的各环节、各项操作、各工序的控制为主,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把控施工生产关。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1)工序工程质量控制
a由工程部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将各作业工序质量管理要点落实到各工序,规范各道工序的施工操作规程。
b各工序作业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按质量管理要点针对工序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控制施工。
c各作业工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随施工过程和操作过程及时进行检查。
d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从巡视、检查、旁站监督等方面对工序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5.1.3事后质量控制
以质量检查为主,配合业主、监理单位、质监站,我项目部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交接检”。设置专职质检员,加大检测力度。
1)工序检测检验
a首次检验 首次检验是指某一分项工程的第一道工序检查验收,并对施工进行总结,将总结报告上报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得到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进行正式施工。
b自检 自检是指分项工程工序施工过程和完成后对该工程产品的检查,必须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问题彻底解决在施工过程中。
c专检 项目经理部设工程质检部门,配备专人、专车、专用设备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设专职质检员,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专项检查、评分,并由项目经理部确认。
d工序交接检查 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织,由交接工序作业负责人、质检员检查参加,对已完工程产品质量检查验收,质量达标准要求的工序,填写工序交接单,完备交接手续,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工序不能交接,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2二级验收及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制度
5.2.1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管负责人必须督促班组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当天问题当天整改完毕。
5.2.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各分管负责人必须及时组织班组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交施工队长确认,最终评定由项目经理部的质检部专职质检员检定。
5.2.3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施工队之间的质量互检,并进行质量讲评。
5.2.4质检部门对每个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发出限期整改指令单,项目施工队负责在指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门。
5.3工程质量评定
5.3.1由工程质检部门根据相关评定标准及招标文件对分项工程进行评定。
5.3.2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严格按合同执行。
5.4竣工自检
5.4.1自检领导小组,由有关领导、项目经理、总工、工程质检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对工程内外业资料进行综合质量评定。
5.4.2自检小组:由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科和质检科有关人员或专职质检员组成,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5.4.3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并编制工程竣工自检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待最后检验。
六、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6.1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施工队、班组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追踪管理。
6.2凡各施工队、班组、劳务队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屡教不改或发生了质量问题,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为整改停工,罚款直至赶出本工地。
6.3凡各施工队、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质量优良且达到优质,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表彰、奖金。
6.4项目部在实施奖罚时,以平常检查、抽查、业主大检查、监理工程师评价、质监站检查等形式作为依据。
七、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项目副经理与工班长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项目总工与工程质检人员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工班长与参建施工人员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逐级负责将质量责任彻底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