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技术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孔洞临边防护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及拆除工程,除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外,还应有设计计算和详图。
第七条:编制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技术、施工、安全等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质量要求、周围环境、结构形式等进行策划,并编制专项技术方案,由技术负责人(项目部)编写,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审批,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第八条:专项技术方案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签认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项目部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保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应该量化、具体,存在问题必须在整改后重新验收。
第2篇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筑施工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在同一施工现场需要多个部门、多工种协同配合。因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一个指令性文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自始至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从基础工程到竣工验收,都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要求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应熟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并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第一手资料,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准确执行。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采取的技术措施。
(4)针对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爆、易燃等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伤害事故。
(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给以保护。
(6)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求细致、全面,对各种不利因素和条件,考虑周全,措施运用得当。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重点
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对不同危险因素,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与教训,进行实施。
(1)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包括现场围栏、封闭管理、施工场所、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治安管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等。
(2)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塔吊、物料提升、施工用电、外用电梯、施工机具和'四口''五临边'防护等。
(3)安全防护用品及装置: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漏电保护器、行程开关、高度限制器、起重限制等机电安全防护装置等。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步骤
要按照'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开工'的规定,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落实工作。若遇到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同必须变更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由原编制、审评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1)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在开工前应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除口头交待外,应有书面纪录材料。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应签字,并注明日期。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应列入施工任务单。采购的安全实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产品都必须有合格证和准用证,并实行验收手续。在实施防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过程中,要做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做好记录,待计划完成时由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验收,验收资料存入技术档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对各工地实施技术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监督措施落实。
(3)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列入项目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应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经济指标考核和年终安全生产考评内容,对完成出色的应予表彰,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3篇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才能确保安全生产,质量第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全面了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基本内容,才能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
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1)跨线桥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这就决定了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而安全技术措施又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缺少了这一部分,在生产过程中就会出现 “乱战”,无法确保施工安全,为理顺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就需要进行严密的计划,有序的组织,才能保证正常的施工。否则就会出现混乱局面,难以实现安全生产。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为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于生产危险作业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时有出现,这就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都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工程的特点和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对施工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机具和环境进行安全评价,从管理上、技术上、防护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的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不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而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性质,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每个单位工程都必须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认真实施。
(4)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遵章守法和安全施工的依据。安全技术措施是指导安全施工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方法,也是生产安全施工的行动指南,只要认真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是完全可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也是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发生重大事故后,也是司法部门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
(5)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是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需要,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需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就是保护劳动力。保护劳动者就是保护生产力。劳动者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是不可能安心搞好生产的,也就不可能创造出很高的劳动生产率。要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要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对劳动者的家庭带来不幸,企业经济造成严重损失,社会不能安定。因此,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有着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价值,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每位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并监督施工部门认真实施。
2、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内容监理工程师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以企业法人代表为首成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审查施工企业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一些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将本企业的岗位责任制视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不妥的。企业岗位责任制是企业各级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职能范围。而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上至总经理、下至生产工人,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这就需要项目部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4)审查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企业的安全资质是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司炉工;打桩机操作工、机动车辆司机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1)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为5 0 m 以下,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每2 ~3 层须设置卸荷措施。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
2)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二口”和“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护有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 0 0 2 版)3.2.1 和3.2.2 有详细的防护规定。“临边”的防护是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桥面边缘的防护。
4 )审查吊装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在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技术措施应有详细编制。
5)审查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内容有:
①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②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 4 v 或1 2 v ),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 6 v ,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
③审查电气防火措施。内容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6)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与检查验收方法等。
7)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 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 以上安全距离,与作业点明火必须保持10m 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建在建筑物20 米以外;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过。
9)审查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个季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的措施,通风降温措施,调离措施,歇凉措施,检查措施,清凉饮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击措施等。冬季措施有冬季施工安全教育措施,防风措施,防冻防滑措施,防火措施,防毒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4篇 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安全操作技术程序化,实现安全达标,提供技术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煤矿技术部门(直属单位、项目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明确质量、安全、技术等各项措施,要有针对性。
2、重大、特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完毕,应由直属单位主任工程师和生产经理审核,再报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以下简称三部门)进行相关会签审核后,再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3、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会签后,由直属单位主任工程师、生产经理审核(直管项目直接由三部门会签审核),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授权的人员)批准,报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4、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具体施工过程中发生问题,应追查编制和审查人员的相关责任。
5、各级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固定场所的工种(包括后勤人员)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要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定时进行交底。
7、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能上岗。
8、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应急处理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9、季节性施工、特殊部位作业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措施交底。
10、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做到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做到先教育培训后上岗作业。
1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签字生效。
13、交底责任人必须对交底内容实施动态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即使制止违章和符合交底内容的作业行为,对严重违章者,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经教育后新上岗作业。
14、分级交底:
(1)、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应当根据工程进度部位、施工季节、施工条件、施工程序、工作特点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有关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向有关管理人员和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作业班组长对操作工人的操作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同时进行。作业人员要利用空隙时间学习“建筑工人安全教育”手册,掌握安全知识。
对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的或交底内容不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15、安全员对班组长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负责监督,对班组长不及时交底的有权提出批评指正。
第5篇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
一、 项目部正科级及以上领导每年参加一次由公司安监处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二、 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由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班组长参加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 每年年初和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 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由公司安监处进行时间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五、 对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危险作业的人员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机械操作工以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公司安监处组织办理特种工证后方可上岗。
六、 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取证并在项目部安监科存档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 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由项目部安监科下安全学习通知书入安全教育室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安全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奖金)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程序
一、外包队伍:
1、进场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
1) 第一部项目部安监科
2) 第二级包工队级
3) 包工队班组级
(注:内容见《安规》第四十五条)
2、考试合格后将'三级'安全教育卡反馈至安全科,安监科签发安全上岗证后进场上岗。
二、公司所属施工单位。
1. 项目部级领导每年的安全教育、考试程序执行公司安监处的相关规定。
2. 每年一次的施工技术、管理人员、专职安监人员和施工班组长的安全教育、考试程序。
2.1 由项目部总工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制定培训计划;
2.2 项目部办公室根据计划负责通知参加单位、人员和科室,并将人员名单汇总上报总工;
2.3 项目部安监科专工负责编写培训材料、考试卷并组织考试;
2.4 试卷由安监科专工组织阅卷,相应的台帐登记由安监科资料员负责。
第6篇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筑施工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在同一施工现场需要多个部门、多工种协同配合。因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一个指令性文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自始至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从基础工程到竣工验收,都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执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要求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的各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使各类隐患能全面得到克服和治理。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应熟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并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第一手资料,以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准确执行。
(1)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
(2)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从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采取的技术措施。
(4)针对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爆、易燃等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伤害事故。
(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给以保护。
(6)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求细致、全面,对各种不利因素和条件,考虑周全,措施运用得当。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重点
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对不同危险因素,按照有关规定,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与教训,进行实施。
(1)文明施工技术措施:包括现场围栏、封闭管理、施工场所、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治安管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等。
(2)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塔吊、物料提升、施工用电、外用电梯、施工机具和'四口''五临边'防护等。
(3)安全防护用品及装置: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鞋等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漏电保护器、行程开关、高度限制器、起重限制等机电安全防护装置等。
四、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步骤
要按照'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开工'的规定,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落实工作。若遇到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同必须变更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由原编制、审评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1)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技术负责人,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内容,在开工前应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除口头交待外,应有书面纪录材料。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应签字,并注明日期。
(2)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应列入施工任务单。采购的安全实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质量保证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产品都必须有合格证和准用证,并实行验收手续。在实施防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过程中,要做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做好记录,待计划完成时由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验收,验收资料存入技术档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对各工地实施技术措施情况进行检查,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监督措施落实。
(3)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列入项目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应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列入经济指标考核和年终安全生产考评内容,对完成出色的应予表彰,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7篇 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
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预防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第三条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内容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好。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具体编制内容:
1、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浇、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中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可能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的因素,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雨季施工制定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措施;冬季施工要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措施。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特种设备施工;
4、6m以上的边坡施工;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五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
第六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 、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并且经过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核及副总经理(主管技术质量)审批。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报工程部备案。
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变更
1、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原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适用时变更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确实需要修改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同意,重新进行审核、审批。
第八条安全技术措施这(方案)的落实、验收、检查
1、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经理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落实。
2、工程部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项目部进行整改,并及时复查。
3、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随落实随验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员、工长、安全员、相关班组长进行验收,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项目部应经常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条九条安全技术措施资料管理
1、安全资料由安全员收集和整理,并妥善保管。
2、安全资料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进行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公司档案室进行存档。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法规不符,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地方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8篇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认真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才能确保安全生产,质量第一。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全面了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基本内容,才能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
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
(1)跨线桥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这就决定了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而安全技术措施又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缺少了这一部分,在生产过程中就会出现 “乱战”,无法确保施工安全,为理顺和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就需要进行严密的计划,有序的组织,才能保证正常的施工。否则就会出现混乱局面,难以实现安全生产。
(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为了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由于生产危险作业多,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时有出现,这就要求每个工程项目都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工程的特点和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先分析,对施工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机具和环境进行安全评价,从管理上、技术上、防护上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从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的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安全生产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不是企业的规章制度,而是国家规定的安全法规,具有法律性质,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每个单位工程都必须针对工程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认真实施。
(4)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检查施工过程中是否遵章守法和安全施工的依据。安全技术措施是指导安全施工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方法,也是生产安全施工的行动指南,只要认真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是完全可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也是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发生重大事故后,也是司法部门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重要依据。
(5)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是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需要,是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的需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就是保护劳动力。保护劳动者就是保护生产力。劳动者如果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感,整天提心吊胆,是不可能安心搞好生产的,也就不可能创造出很高的劳动生产率。要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要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环境,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对劳动者的家庭带来不幸,企业经济造成严重损失,社会不能安定。因此,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有着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经济价值,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每位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并监督施工部门认真实施。
2、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内容监理工程师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以企业法人代表为首成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审查施工企业应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的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一些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将本企业的岗位责任制视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不妥的。企业岗位责任制是企业各级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职能范围。而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上至总经理、下至生产工人,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这就需要项目部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4)审查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企业的安全资质是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司炉工;打桩机操作工、机动车辆司机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1)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落地式钢管脚手架一般搭设高度为5 0 m 以下,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每2 ~3 层须设置卸荷措施。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
2)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二口”和“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护有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 0 0 2 版)3.2.1 和3.2.2 有详细的防护规定。“临边”的防护是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桥面边缘的防护。
4 )审查吊装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在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技术措施应有详细编制。
5)审查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内容有:
①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②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 4 v 或1 2 v ),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 6 v ,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
③审查电气防火措施。内容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6)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与检查验收方法等。
7)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 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 以上安全距离,与作业点明火必须保持10m 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建在建筑物20 米以外;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过。
9)审查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个季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的措施,通风降温措施,调离措施,歇凉措施,检查措施,清凉饮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击措施等。冬季措施有冬季施工安全教育措施,防风措施,防冻防滑措施,防火措施,防毒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第9篇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每个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从安全生产考虑,既不搞施工组织设计,也不搞施工方案的工程,绝对不允许施工。
2、编制人员(技术部门、技术员、施工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现场,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基础上,再研究经济核算,施工进度等因素。
3、国家明确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尤其是爆破、吊装、水下、深孔、沿街、高压线附近、支模、拆除等大型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4、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坚决防止一般化、形式化、公式化、口号化的安全措施。如出现此类问题,必须立即纠正。
5、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应针对下述几点:
(1)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安全的危害;
(2)针对施工特点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3)针对选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
(4)针对采用有害施工人员健康或爆炸危险的特殊材料的特点;
(5)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的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的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危害等等。
(6)从技术上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保证工程安全施工。
6、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企业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实施。
第10篇 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规程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周围作业环境,措施要有针对性。
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的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预防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第三条对于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内容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好。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具体编制内容:
1、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砼浇、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等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的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中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因素,可能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的因素,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雨季施工制定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措施;冬季施工要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措施。
第四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第11篇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报与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是指导现场施工作业的操作性文件,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各项控制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为了确保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有计划、有组织、优质高效的顺利完成,根据科学管理、合理组织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建设所有相关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指导书的编报与审批。
3.职责
3.1承包商:
1)施工承包商、调试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承包范围内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严格按照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调试、试运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2)施工承包商进场后,应在半个月内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公司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并会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确定报验范围、审批级别。
3)根据三方确定的报审级别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的编制、报验。
4)对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涉及重大人身安全及机械设备安全的项目,施工承包商还应组织专家论证会,并邀请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参加。
3.2监理公司:
1)施工承包商提交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编制目录后,会同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讨论确定报审范围及审批级别。
2)应施工承包商邀请参加施工技术措施专家论证会。
3)负责对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3建设单位三期办负责对承包商编制的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包括分部试运、调试措施、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审批,并监督其实施。
4.规定
4.1定义
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石方爆破、煤仓煤斗吊装、锅炉大板梁吊装、锅炉受热面“四管”安装、锅炉炉顶密封、锅炉水压试验、化学清洗、发电机定子吊装、蒸汽吹管、主变压器吊罩检查、厂用电受电等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以及各施工承包商质量保证文件中规定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
4.2编制
4.2.1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范规定的原则、依据和主要内容,结合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现场条件和施工承包商的自身条件进行编制,同时应符合施工承包商各自制定的质量保证文件的规定以及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承包商在编制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组织、管理、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保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在技术上可行,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管理,以及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施工周期。
2)符合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商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单位配合施工承包商做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依据,并征得设计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国外设备资料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2.2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4.2.2.1 编制依据。
4.2.2.2工程概况,包括设计与设备特点、工艺要求、主要工程量等。
4.2.2.3作业人员配备,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4.2.2.4主要施工机械及工器具。
4.2.2.5施工准备。
4.2.2.6作业程序。
4.2.2.7作业方法、工艺要求及质量标准。
4.2.2.8工序交接及成品保护措施。
4.2.2.9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环境管理。现场施工重要危险源控制点及预防措施。
4.3编制时间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承包商在该项目工程开工前二十天编制完成;单位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由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开工前十天编制完成,并经其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规定的各级责任人审查批准。
4.4会审
重大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的会审由监理公司组织,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设计单位和编制该措施的施工/调试承包商等。
4.5审批
4.5.1会审组织单位负责重大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会审会议记录,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参会人员会签并经建设单位审核后,下发承包商执行。
4.5.2其他施工/技术方案及单位工程作业指导书由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签字批准后由施工承包商实施。
第12篇 矿山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技术管理,夯实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基础,使各项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既有现场施工、作业征对性,又具有科学实用、可操作及规范延续性,使其更好地指导作业现场,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时间及贯彻学习
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写必须于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15天编写完成,提前10天由总(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会审,提前7天组织本队全体职工进行学习、签名并考试。只有全体参与施工人员考试合格,并由本队做好各项学习、贯彻、考核等记录后,方可按相关设计要求开工,否则,一律视为违章开工。
各采掘工作面安装、回撤、加减架、贯通等单项(单位)工程开
**煤电股份公司**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
工前,必须编制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严格贯彻执行。对没有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未经批准贯彻学习,工程不得开工,擅自开工的对本单位行政正职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主管技术的副队长(技术员)各处以400元以上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实施组织管理
1、各单位由技术副队长(技术员)负责,必须建立建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考核等专用制度及台帐,并负责实施。
2、施工时,必须严格按规程及安全措施规定施工,当工作面地质、施工条件等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或补充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审批和贯彻学习执行。
3、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各种施工记录,确保施工安全及质量,坚持开展工程质量、顶板管理、规程兑现及安全隐患的班评估工作。
4、各单位每月要对正在施工的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至少再进行一次贯彻学习。
5、对于变换工种及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学习规程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并签订导师带徒协议,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及施工记录等赶写必须真实有效,保持原始性,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处以200~500元罚款。
7、每月由矿总(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规程贯彻学习及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复审复查并签字,并针对现场施工条件变化,会审人员应提出改进意见,并按改进意见对规程做以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且认真贯彻落实。
8、对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过程中查出未执行或执行不力的措施,各单位必须及时纠正,严格贯彻执行,对未执行或执行不力因此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的罚款,违法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规程编写格式
1、分章节编写,并有总则,在总则中写明编制依据、贯彻执行管理制度、检查标准、在规程贯彻执行中需做好哪些记录内容等;
2、规程目录内容齐全,目录标定章节页码与正文位置相符,封面名称统一编号;
3、规程页面整洁,打印文本不得随意手写更改;
4、规程排板美观,封面设计舒适,装订正规。
四、规程编制内容电股份公司**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一)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一) 编制依据
1、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资料;
2、有地测部门提供的已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查资料;
3、有同一煤层或临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4、有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5、有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
6、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7、编制时以《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为标准编写。
(二)编制内容
1、文字部分
1)工作面工程概况的内容齐全:有工作面位置及井上下关系、煤层特征、煤层顶底板、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影响回采的其它因素和储量及服务年限等内容;
2)采煤方法中,有巷道布置情况说明和由准备到破、支、装、运、回、处等的回采工艺描述;有回采工艺流程图;有采煤机进刀方式及进刀长度、深度;有采煤机割煤方式、牵引方式、牵引速度;有工作面采煤、支护、运输等设备的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
采用爆破落煤的,要有炮眼布置设计;有炮眼三视图;有装药结构示意图;有封孔及联线等内容的爆破说明书;
3)顶板管理中有顶板支护设计依据、支护设计采用的方法、支护强度、支护密度及端头、两巷顶板控制、矿压观测等内容;
4)生产系统中有运输、通风、行人、通讯照明、安全监控、供电、冷却喷雾供水、压风、排水、注氮、注浆、注凝胶、瓦斯抽放等系统说明及系统图;
5)劳动组织、劳动组织方式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6)煤质管理;
7)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一般规定、一通三防、安全监控、顶板管理、爆破、防治水、运输、机电和其它措施等;
8)有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2、图表部分
1)工作面及巷道布置平面图;
2)工作面支架布置图;
3)工作面设备布置示意图,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及端头支护份公司**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
示意图(平剖面);
4)采煤机进刀方式示意图;
5)工作面地质综合柱状图;
6)回采工艺流程图;
7)通风系统、瓦斯抽放系统示意图;
8)供电系统示意图;
9)排水系统示意图;
10)工作面防尘、注浆、注氮系统图;
11)通风监测仪器仪表布置图;
12)运煤、供料路线图;
13)(采用爆破落煤时)装药结构示意图;
14)放炮设岗示意图;
15)避灾路线图;
1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
17)劳动组织、正规循环图表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8)设备配备表;
19)矿压观测参数表;
20)作业规程学习考试记录表、补充学习考试记录表和复查记录表;
21)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图表。
二)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内容
(一)编制依据
1、有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资料;
2、有地测部门提供的已批准的地质说明书;
3、有临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4、有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5、有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
6、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
7、编制时以《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为标准编写。
(二)编制内容
1、文字部分
1)工作面工程概况的内容齐全:有巷道名称、位置及与相邻巷道关系、巷道用途及设计参数,施工中的特殊技术要求、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2)地面相对位置及支护说明中,有与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
**煤电股份公司**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度汇编
开采情况,煤(岩)赋存特征,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情况;
3)顶板管理中有顶板支护设计依据、支护设计采用的方法、支护强度、支护密度及端头、两巷顶板控制、矿压观测等内容;
4)施工工艺中有施工方法(包括开口施工方法和特殊条件下施工方法),凿岩方式,爆破作业中有爆破条件、爆破说明、炮眼布置图、装药结构示意图;采用机掘巷道中应明确一次截割深度、有截割示意图;有装截与运输方式、管线及轨道敷设、设备及工具配备等内容;应有详细的支护工艺和工序;
5)生产系统中有运输、通风、行人、通讯照明、安全监控、供电、冷却喷雾供水、压风、排水等内容及详细的支护工艺和工序;
6)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中有作业方式、劳动组织方式;
7)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一般规定、一通三防、安全监控、顶板管理、爆破、防治水、运输、机电、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其它措施等;
8)有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2、图表部分
1)巷道布置平面图;
2)巷道支护平、断面图;
3)工作面超前支护平、剖面;
4)掘进机截割方式或炮眼布置图、设备布置图;
5)按比例汇制地质综合柱状图;
6)工艺流程图;
7)通风系统示意图;
8)供电系统示意图;
9)排水系统示意图;
10)风水管路布置图;
11)通风监测仪器仪表布置图;
12)运输系统示意图;
13)炮眼布置三视图、装药结构图;
14)放炮设岗示意图;
15)避灾路线图;
1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
17)劳动组织、正规循环图表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8)设备及工具配备表;
19)矿压观测表;
20)作业规程学习考试记录表、补充学习考试记录表和复查记录表;
21)其它需要补充说明的图表。公司**煤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五、资料提供
1、生产科:提供工作面或巷道设计图、工作面或巷道支护设计、工作面设备布置图、水文地质资料等;
2、机电科:提供工作面配备设备、通讯、照明等资料;
3、调度室:提供工作面监测系统资料;
4、通灭科:提供工作面一通三防、瓦斯抽放等资料;
5、矿压办:提供相应煤层或工作面矿压观测资料;
6、安全监察部:提供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7、企管科:提供工作面相关技术经济控制指标等。
六、说明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废止原《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