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气安全用具的使用和管理,也用以保证电气工作安全运行所必不可少的工器具和用具等,它们可防止触电、弧光灼伤和高空摔跌等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的各单位。
3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能源部所颁发的sd332-89《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建立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4.1.2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电气安全用具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4.1.3使用人应在使用前对电气安全用具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电气安全用具的定期检验工作。
4.1.5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电气安全用具检测、检验工作,运行负责电气安全用具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4.2分类及使用:
4.2.1绝缘安全用具;
a 绝缘操作用具,包括绝缘操作杆、绝缘夹钳等。
b 绝缘防护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隔板、绝缘垫、绝缘站台的等。
ba 绝缘手套。用特制像胶制成。它一般作为使用绝缘棒进行带电操作时的安全用具,以防止泄漏电流对人体的异常影响;在进行到闸操作和接触其它电气设备的接地部分时,戴绝缘手套可防止接触电压和感应典压的伤害,使用绝缘手套后还可在低压设备上进行带电作业。绝缘手套的长度至少应超过手腕10cm。绝缘手套在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如发现漏气、粘胶、破损应即停止使用。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bb绝缘靴,主要是防止跨步点压的伤害,但它对泄漏电流接触电压等同样具有一定的防护作用。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还有如果配电装置内发生接地故障,则在进入配电装指时也应穿绝缘靴。绝缘靴应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切记不得把绝缘靴作耐酸、耐碱和耐油靴使用。
bc绝缘隔板,防止工作人员对带电设备发生危险接近的一种放护用具。它也可装设在断开的6—10kv到闸动、静触头之间,作为防止“突然来电”的保安用具。绝缘隔板一般用环氧玻璃布板和聚禄乙稀塑料制成。绝缘板应保持表面光滑,不允许有裂缝、气泡、砂眼和孔洞等,凹坑深度不得超过0.1mm,绝缘板厚度不得小于3mm。绝缘板使用前应擦尽尘灰并检查外观是否良好。
bd绝缘垫,保安作用和绝缘靴相同,可把它视为是一种固定的绝缘靴。绝缘垫用特制像胶制作,尺寸应大于750mm*750mm,厚度不小于4mm。绝缘垫不得和酸、碱、油类和化学药品等接触,并应避免阳光直射或锐利金属件刺划,还应作到每隔半年用低温水清洗一次。
be 绝缘站台,在任何电压等级的电力装置中。当操作带电断路器,隔离开关,安装临时接地线用的辅助保安用具。是用极干燥而漆过的直纹无节的木料做成条型的台面,支持在绝缘瓷瓶上。
4.2.2验电器;
验电器,是检验电气设备是否确无电压的一种安全用具。又分为低压验电器(250v及以下)和高压(250v以上)。
4.2.2.1低压验电器触主要用来检查、判断低压电气设备或线路是否带电外,还有下列用途:
(a) 分火线(相线)和地线(中性线或零线)氖光灯泡发亮的是火线,不亮的则是地线。
(b)区分交流电和直流电。交流电通过氖灯泡时,两极附近都发亮;而直流电通过时,仅一个电极附近发亮。
(c) 判断电压的高低,如氖灯暗红、轻微亮,则电压低;如灯泡发黄红色,很亮,则电压低。
4.2.2.2高压验电器使用时必须注意其额定电压和被检验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相适应,否则可能会危及验电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或造成错误判断。验电电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手握在罩护环以下的握手部分,先在有电设备进行检验,检验时应渐渐移近带电设备至发光或发声止,以验证验电器性能完好,然后再在需要进行验电的设备上检测。检测时也应同样渐渐移近带电设备,直至直接触及设备导电部分,此过程中若一直无光、声指示,则可判断无电。反之,如在移近过程中图然有发光或发声指示,应停止验电。
4.2.3突然来电防护用具,携带型三相短路接地线;
4.2.4标示牌(又叫警告牌);
根据用途可分为两类:
警告类;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
指示类;如“在此工做”和“从此上下”等。
4.2.5高空作业安全用具;
根据用途可分为三类:
a 升降板和脚扣是主要的登高工具。
b 安全带和安全腰绳
c 安全帽。
4.2.6电气登高安全用具类:
4.2.6.1梯子、平台和高凳
梯子和高凳可用木材制作,也可用竹料制作,但不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平台如果是金属的要做好绝缘问题,并装设接地线。梯子、平台和高凳应坚固可靠,应能承受工作人员及其所携带工具的总重量。梯子分人字梯,靠梯两种。为了避免靠梯翻倒,靠梯梯脚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梯长的1/4;为了避免滑落,其间距离不得大于梯长的1/2。为了限制人字梯和高凳的开脚度,其两侧之间应加拉链或拉绳。为了防滑,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脚应加橡胶套或橡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脚应加铁尖。在梯子上工作时,梯顶一般不应低于工作人员的腰部,或者说工作人员应站在距离梯顶不小于1米的踏板上工作。切忌站在梯子或高凳最高处或最上面一二级踏板上工作。
4.2.6.2脚扣和安全腰带
脚扣是登杆用具。其主要部分用钢材制成。木杆用脚扣的半圆环和根部均有突起的小齿,以刺入木杆起防滑作用。水泥杆用脚扣的半圆环和根部装有像胶套或橡胶垫起防滑作用。脚扣有大小号之分,以适应电杆粗细不同之需要。登高板也是登杆用具,主要由坚硬的木板和结实的绳子组成。安全腰带是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安全腰带用皮革、帆布或化纤材料制成。安全腰带有两根带子,小的系在腰部偏下作束紧用,大的系在电杆或其地牢固的构件上起防止坠落的作用。安全腰带的宽度不应小于60毫米。绕电杆带的单根拉力不应低于2250牛。
4.2.7电气绝缘安全用具类:
4.2.7.1绝缘杆和绝缘夹钳
绝缘杆和绝缘夹钳都是绝缘基本安全用具。绝缘夹钳只用于35千伏以下的电气操作。绝缘杆和绝缘夹钳都由工作部分、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组成。握手部分和绝缘部分用浸过绝缘漆的木材、硬塑料、胶木或玻璃钢制成,其间有护环分开。配备不同工作部分的绝缘杆,可用来操作高压隔离开关,操作跌落式保险器,安装和拆除临时接地线,安装和拆除避雷器,以及进行测量和试验等项工作。绝缘夹钳主要用来拆除和安装熔断器及其他类似工作。考虑到电力系统内部过电压的可能性,绝缘杆和绝缘夹钳的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要求。绝缘杆工作部分金属钩的长度,在满足工作要的情况下,不宜超过5-8厘米,以免操作时造成相间短路或接地短路。
4.2.7.2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绝缘手套和绝缘靴用橡胶制成。二者都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但绝缘手套可作为低压工作的基本安全用具,绝缘靴可作为防护跨步电压的基本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的长度至少应超过手腕10厘米。绝缘靴应采用特种橡胶制成,使用中,不可以用普通防胶靴代替。绝缘靴是作为防止跨步电压的基本安全用具。它的高度不小于15厘米,而且上部另加高边5厘米
4.2.7.3绝缘垫和绝缘站台
绝缘垫和绝缘站台只作为辅助安全用具。绝缘垫用厚度5毫米以上、表面有防滑条纹的橡胶制成,其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绝缘站台用木板或木条制成。相邻板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2.5厘米,以免鞋跟陷入;站台不得有金属零件;台面板用支持绝缘子与地面绝缘,支持绝缘子高度不得小于10厘米;台面板边缘不得伸出绝缘子之外,以免站台翻倾,人员摔倒。绝缘站台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但为了便于移动和检查,最大尺寸也不宜超过1.5×1.0米。
4.2.7.4以上电气绝缘安全用具要正确使用、保管并且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做耐压、机械强度等实验
4.2.8携带型三相短路接地线
4.2.8.1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由导线端线夹、短路线、接地线、接线鼻、汇流夹、接地端线夹(或临时接地极)以及接地操作棒等组成。导线端和接地端的线夹有优质铝合金压铸线夹和纯铜压铸线夹二种,与其配套的紧固件均经金属镀铬处理。接地操作棒采用电性能与机械强度俱佳的进口高级环氧树脂、玻璃纤维精制而成。短路线与接地线采用多股特细型 铜质软绞线并外覆柔 软、耐高温的透明绝缘护层制成。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可分为合相式和分相式两种。由于使用电压及使用场合的差异,各施工现场使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的操作杆长度、短路线长度以及引下线长度都不尽相同。
接地线的线夹与绝缘操作杆的连接方式分有固定型和可脱卸型二种,并有适用变电母排和架空导线等多种款式,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是电气工作人员防止感应电荷和突然来电造成高压触电事故的有力武器,是电力系统输、变、配电设备以及试验设备停电作业时必备的安全用具。
4.2.8.2 技术指标
4.2.8.2.1 使用环境条件环境温度:-25℃~+55℃ 相对湿度:≤90%使用场合:户内和户外无雨天气 、接地操作棒尺寸、操作杆规格
型号 | 型式 | 电压等级(kv) | 有效绝缘长度(mm) | 握柄长度(mm) | 限流管长度(mm) | 总长度(mm) | 节数 |
fdg10 | 直接式 | 10 | 875 | 125 | —— | 1000 | 1 |
fdg35 | 直接式 | 35 | 1075 | 125 | —— | 1200 | 2 |
fdg10x | 限流式 | 10 | 775 | 125 | 300 | 1200 | 2 |
fdg35x | 限流式 | 35 | 975 | 125 | 400 | 1500 | 2 |
4.2.8.2.2接地操作棒的绝缘特性
各种不同电压等级 | 设备名称 | 绝缘部分长度(mm) | 握手部分长度(mm) | 总长度(mm) |
10kv 以下电气设备 | 根据工作方便不作规定 | |||
10kv | 设备及输电线路 | 700 | 300 | 1000 |
35kv | 设备及输电线路 | 900 | 600 | 1500 |
63kv | 设备及输电线路 | 1000 | 600 | 1600 |
110kv | 设备及输电线路 | 1300 | 700 | 2000 |
220kv | 设备及输电线路 | 2100 | 900 | 3000 |
330kv | 设备及输电线路 | 3000 | 1100 | 4100 |
500kv | 设备及输电线路 | 4100 | 1400 | 5500 |
110~500kv | 输电线路绝缘架空地线上 | 700 | 300 | 1000 |
试验室及试验设备接地 | 700 | 300 | 1000 |
4.2.8.2.3.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 为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确保接地线的完好性,接地线应在空气流通、环境干燥的专用地点存放。
(2) 电气设备上使用接地线,应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3) 选择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时,其额定短路电流值应大于悬挂点的最大故障电流值,其接地操作棒应和悬挂点的系统电压一致。
(4)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前,应先验电、放电,确认电气设备已停电后,方可进行接地操作。
(5) 装设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除时,应先拆导线端,后拆接地端。
(6) 作业现场如无固定接地点时,可用临时接地钢针打入地下,其深度应不小于0.6米
(7)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当经受短路电流后,一般应作报废处理。
(8)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在每次使用前,应做好例行检查,发现有线夹开裂、缺损、连接部件接触不良、松动、绝缘护层破损、软绞线裸露等缺陷时,禁止继续使用。
使用安全用具必须注意的要点是:
(1)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
(2)应做到正确使用安全用具。
4.3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检查:
4.3.1对于经常处于使用状态的工具和设备,每次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
4.3.1.1安全用具要检查外壳、把手完好。卡头牢固,转动灵活,开关自动复位无失灵、声音正常。导线连接牢固、无破损。
4.3.1.2安全用具有无受潮和锈蚀情况,周围场地(环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3.2对停用时间较长的工具和设备,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须进行详细检查。
4.4安全用具使用中的要求:
4.4.1使用环境应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无导电粉尘场所使用。雨雪天气不得露天工作,室外放置时设备要有防雨措施,高处作业应有相应安全措施。
4.4.2在停止使用或工作中需要移动位置时,应有相应安全措施。
4.4.3具体到各种工具和设备,还要遵守有关的专业规定。
4.4.4安全用具使用完后,要进行外观检查,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及绝缘耐压试验。
4.4.5不熟悉安全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4.4.6使用电动工具时,不准随意摆放造成安全用具损坏。
第2篇 学校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水安全
⒈学校用水管道布局要合理,经常检查维修,防止爆裂。
⒉冬季来临前,要将室外水管做保暖处理。
⒊学校自备水源(为解决学校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给水设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并定期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水质检测。
⒋ 学校要建立自备水源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设施的定期清洗制度,并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水源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⒌学校自备水源距离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须30米以上。水源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二、用电安全
⒈学校用电线路的铺设,必须达到国家建设规范和电业部门的要求。
⒉严格用电管理。教职工宿舍不得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教职工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必须做到人走电断。学生宿舍除照明灯外,一律不准使用其他电器。规范用电线路,任何场所不得私拉、乱拉电线,安装插座、开关。
⒊定期对学校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的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
⒋规范教职工家属宿舍的用电管理,家属宿舍用电线路的更改必须由学校统一进行,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⒌学校室内外用电线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绝缘管。
⒍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在宿舍违规使用电器,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三、用气安全
⒈相关人员要掌握正确使用煤气的方法。当自动点火的灶具连续打火未点燃时,应稍等片刻,让已流出的煤气散发后再点火,以防引起火灾。
⒉要用专用橡胶管连接灶具,并经常检查,防止橡皮管松脱、老化、破裂、虫咬。
⒊要正确使用沼气设备,遵守安全规范,检查沼气池时要防止中毒。
⒋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⒌使用完液化气和天然气后,必须将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阀门及灶具开关全部关闭。
第3篇 某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须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须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保护管理细则:
l、所有带有过流保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保护整定值,由设备管理单位调整保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随便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须使用电机综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保护接地管理细则:
1、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点接地,禁止由地面中心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管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须使用相应的综合保护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行一次保护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科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皮带机综保管理细则:
1、凡我矿在用皮带机必须按规定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
2、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试验,确保保护装置可靠使用。
4、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
6、机电科定期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皮带机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
(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须认真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按照电管组批准方案执。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
(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4)各供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须停产整改。
第4篇 井下防爆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防爆安全工作是矿井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结合我矿机电工作的实际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质量完好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井下防爆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气工作要求
1、选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条的规定。
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和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3、严禁使用国家淘汰或即将淘汰的电气设备,已经使用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逐步更换。
4、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包括五小电气),防爆率必须达到100%。
5、井下电气严禁出现明火,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
6、煤电钻综保、信号综保装用率达到100%,动作率达到90%。
7、电气三大保护装用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8、坚决杜绝井下低压电缆超长供电。
9、电缆吊挂合格率达到 95%以上,电缆接头合格率达到100%。
10、防爆检查人员必须经市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1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必须进行防爆性能和电气性能检验,由防爆专职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签发合格证,方可入井使用。
12、井下电气管理必须建立以下资料:
(1)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电气性能和电气保护性能的检验记录。
(2)小型设备及电缆的修理、试验统计记录。
(3)非防爆的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查、检修记录。
(4)典型电气事故记录和事故报告。
(5)采煤、机掘、普掘工作面的供电统计资料。
(6)井下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和通讯系统图。
13、井下严禁甩掉检漏继电器、局扇风电闭锁、各种电气保护装置。否则按失爆处理。
14、有故障的线路不准强行送电,必须由使用维修单位对故障线路进行测试,找出故障点,处理后方可送电。
15、工掘巷道的局扇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
16、机电部对井下变电硐室的高低压开关的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计算,并根据负荷的变化进行整定;对变电硐室的主接地、局部接地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处理。
17、井下严禁使用油浸电气设备和油浸电缆。
18、井下使用的供电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9、仪表和安全用具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定期的试验、检验,结果留有记录。
二、检查管理措施
1、机电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主要针对井下防爆电气的安全检查,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罚办法,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坚持例会制度,机电系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机电矿长主持的机电例会,解决井下防爆电气存在的安全问题,通报我矿电气安全的管理情况。
3、机电矿长对矿井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电部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出防爆电气的检修、检查、考核等管理制度。
4、根据防爆电气实际使用情况,合理安排安全资金,逐步淘汰国家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严禁采购淘汰的产品。
5、加强对涉及防爆电气维护、检修、检查、管理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素质。
6、建立机电事故追查制度,机电部和安全部负责组织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
三、考核办法
1、在上级部门或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中,矿井井下发现三台或三台以上电气失爆的,全矿停产整顿,并处以责任单位3000元和责任人1000元的罚款;发现三台以下失爆的,责令区队停产整改,直到把失爆问题处理好,复查后方可恢复生产,并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和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2、井下严禁使用国家淘汰的电气设备,机电矿长对采购设备计划、采购、验收负责。
3、防爆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其劳动合同。
4、检查中发现的其它问题,根据相关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标准的对相关责任者进行相应处罚。
第5篇 工贸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定了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对电气安全管理、临时用电、防止人身触电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用电部门、工程部门,也适用于在公司外来施工单位。
三、 机构与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由电工负责落实;
3.2安全员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具体要求
4.1.1 对电气装置、设备和线路进行设计、施工或改造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气的现行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
4.1.2 电气作业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上岗操作。
4.1.3 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操作票制和临时用电申请许可证制度。
4.1.4 手持式电动工具要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程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等安全规定。
4.1.5 生产厂房等重要位置的防雷设备装置,应定期检查测试,保证符合安全标准。
4.1.6 电气设备应严防水、蒸汽及酸碱等腐蚀,以免造成绝缘损坏甚至断电事故。
4.1.7 各部门应认真维护电扇、空调、照明日光灯、电源插座、出口安全灯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如损坏应及时联系修复。
4.1.8 除工作需要外,公司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用电器具。
4.1.9 凡在公司内需临时用电,应由使用部门(包括外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办理临时用电申请许可证,按照“谁使用,谁办票”的原则办理工作票。
4.1.10 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一般不准使用临时用电。若确实需要,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安全员审核同意才能许可。
4.1.11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4.1.12 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为架空、敷设装置内不低于2.5米,跨越道路不低于6米,不准用金属管材作电线支撑。
4.1.13 临时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无破损,接头牢固可靠,有漏电保护器作保险装置,室外开关有防雨设施,开关距地面不低于1.3米。
4.1.14 使用临时用电的部门,必须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任意变动地点和作业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量,否则安全员有权停止其使用。
4.1.15 在停止工作期间,应切断全部电源,临时用电的设备、机械和照明等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
4.2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应加强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减少发生电气事故的可能性。
4.2.1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
对厂区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4.2.1.1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4.2.1.2沿线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4.2.1.3沿线路周围,有无危险建筑物。应尽可能保证在雷雨季节和大风季节里,这些建筑物不致对线路造成损坏。
4.2.1.4线路上有无树枝、风筝等杂物悬挂。
4.2.1.5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4.2.1.6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绝缘子有无污损和放电现象。
4.2.1.7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
4.2.2.电缆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缆线路一般是敷设在地下的,要做好电缆的安全运行与检查工作,就必须全面了解电缆的敷设方式、结构布置、走线方向及电缆头位置等。对电缆线路一般要求每季度进行1次安全检查,并应经常监视其负荷大小和发热情况。如遇大雨、洪水等特殊情况及发生故障时,还须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电缆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4.2.2.1电缆终端及瓷套管有无破损及放电痕迹。对填充电缆胶(油)的电缆终端头,还应检查有无漏油溢胶现象。
4.2.2.2对明敷的电缆,应检查电缆外表有无锈蚀、损伤,沿线挂钩或支架有无脱落,线路上及附近有无堆放易燃易爆及强腐蚀性物质。
4.2.2.3对暗设及埋地的电缆,应检查沿线的盖板和其它覆盖物是否完好,有无挖掘痕迹,路线标是否完整。
4.2.2.4电缆沟内有无积水或渗水现象,是否堆有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4.2.2.5线路上各种接地是否良好,有无松动、断股和锈蚀现象。
4.2.3.车间配电线路的安全检查
要搞好车间配电线路的安全检查工作,也必须全面了解车间配电线路的布线情况、结构形式、导线型号规格及配电箱和开关的位置等,并了解车间负荷的大小及车间变电室的情况。对车间配电线路,有专门的维护电工时,一般要求每周进行1次安全检查,其检查项目如下:
4.2.3.1检查导线的发热情况。
4.2.3.2检查线路的负荷情况。
4.2.3.3检查配电箱、分线盒、开关、熔断器、母线槽及接地接零装置等的运行情况,着重检查母线接头有无氧化、过热变色和腐蚀等情况,接线有无松脱、放电和烧毛的现象,螺栓是否紧固。
4.2.3.4检查线路上及线路周围有无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绝对禁止在绝缘导线上悬挂物体,禁止在线路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2.3.5对敷设在潮湿、有腐蚀性物体的场所的线路,要定期对绝缘进行检查,绝缘电阻一般不得低于0.5μω。
4.3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4.3.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提出临时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3.2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超过15天的,必须更改为正式电气线路。
4.3.3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4.3.4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4.3.5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离进行固定。
4.3.6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4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4.4.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电锤、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云石机、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4.4.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4.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4.4.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4.4.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4.4.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4.4.7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4.4.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4.5电气检修安全
4.5.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4.5.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5.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5.3.1 必须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
4.5.3.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5.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4.5.3.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4.5.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5.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4.5.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4.5.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5.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5.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4.5.8.1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4.5.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5.8.3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4.5.8.4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5.8.5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4.5.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4.5.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4.5.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4.5.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4.5.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4.5.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4.5.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方可检修。
4.5.9.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4.5.9.2.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4.5.9.2.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5.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4.5.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5.9.3.2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4.5.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4.5.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4.5.10.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4.5.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4.5.10.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4.5.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
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第6篇 某电气焊工防火安全制度
一、施工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操作工种必须与证件相同。
三、工作前必须到安保部开具《动火许可证》,动火证有效期为4小时,动火结束后需将动火证交回,如超过4小时需要重新开具动火证。
四、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好特种工作所需要的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看火人。
五、施工作业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的各个部件是否有漏电、漏气现象,必须查看阀门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六、施工作业时,必须将施工现场周围5米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室外作业时,如遇3级以上风立即停止施工。高空作业时,必须将施工范围内的易燃物品清除,并注意掉落火星。
七、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砂子、水桶)
八、施工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金属台有无牢固的接地装置。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合乎规格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管上。
九、电极夹钳的手柄处绝缘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进行更换。乙炔、氧气瓶必须分开5米以上安全距离放置,距焊接作业距离必须保持10米以上。焊接大件及加温后的零件时,须配备两人搬运,焊接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
十、作业前必须查看乙炔防回管装置,焊接中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和氧气开关,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并立即检查,查找回火原因。
十一、氧气瓶离开焊接地点距离不得少于五米,氧瓶必须竖直存放置牢固,以免碰倒爆炸伤人。
十二、禁止对油漆桶、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切割作业。
十三、工作完毕后,检查焊接地点有无火星遗留,并清理电焊机卫生,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第7篇 公司电气临时线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有限公司临时用电审批、登记、销案管理与考核内容。其目地是为了加强电气临时管理,避免因不规范使用电器临时线而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各单位电气临时线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电气临时线管理的领导工作。
2.2安监部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临时线架设申请进行审批,对各单位的临时用电审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凡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填报《临时电气线路安装申请审批单》(jhaj029),说明使用临时线的原因,地点,线路以及预计使用时间,接线人应具备相应资格,保证满足该作业的能力和技术要求。
2.3机械动力厂负责电气临时线数设的技术指导工作。公司各单位需要敷设临时电源线,应提出申请,由机械动力厂负责敷设拆除。
2.4各使用单位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申报,以及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临时用电线路
指因生产、工作急需或工程施工等需要临时架设的380以下,使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电气线路。
4 管理内容
4.1 临时线的范围、审批、登记和拆除
4.1.1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单位持临时安装方案或者简图到安监部领取《临时电气线路安装申请审批单》(jhaj029),经机械动力厂、安监部安全技术专员审核同意后,方可敷设。
4.1.2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由取得电气安装资格的电工实施且线路的安装应符合临时线安装标准,安装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每天应有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应和解决,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满后,使用单位必须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不能超期使用。
4.1.3临时用电线路拆除后,使用单位必须及时到安监部办理销案手续,不办理销案的,按违规使用处理。
4.1.4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电源线的,由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督促使用单位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和使用单位对临时线安装与拆除的规范性及安全性负责。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工程,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者设备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由其编制用电设计方案,经审批,安装后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和确认,使用现场应设有临时用电危险警示牌,配置符合安全规范的移动式电源箱或在指定的配电箱、柜、板上供电。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有电气裸露时,必须设置围栏或屏护装置 、并设有警示信号。
4.2 临时用电线路安全基本要求
4.2.1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线,线径必须与负荷相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
4.2.2 使用时间在24小时以内的临时线,由使用单位安技员负责审批、备案并监督管理。使用超过24小时的,由机械动力厂和安监部审批。临时线审批超过30天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4.2.3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沿墙或悬空架设,距地面高度:户内应大于2.5米,户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应大于6米,并牢固固定。电缆或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直接捆绑在设备、脚手架、树木、金属构架等物品上。线路与其他设备、门窗、金属构架等距离应大于0.3m。
4.2.5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设置一个总开关,每一个分路应设置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4.2.6 临时用电线路与其它设备、窗户、水管距离应大于0.3米。与广播线、电话线同杆架设时,临时用电线路应在广播线、电话线的下方,且距离大于1.5米。
4.2.7 禁止在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场所架设临时电线路。
4.2.8 临时用电线路的计量仪表必须齐全。
4.3 考核
4.3.1 凡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擅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视情节处罚责任单位1000-3000元,单位领导500-1000元,责任者300-1000元。
4.3.2 发生架设不合格临时用电线路或未办理延期续的期临时用电线路的,处罚责任单位1000-3000元,单位领导500元,责任者200元。
4.3.3 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建设临时用电线路,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单位领导1000元,责任者500元。
4.3.4 已安装好的临时线路,用电单位擅自更改或搭接者,处罚责任人500元。
4.3.5 外来施工单位架设临时线未进行审批,或架设不合格用电线路等违反规定行为,按照上处罚金额从施工费用中扣除,同时对公司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失职失查行为相应处罚500-1000元。
5 相关文件
q/pg g19.005-2022 《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q/pg g19.021-2022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gb13955-92 )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t13869-92 ) 《用电安全导则》
6 记录(表格)
jhaj029 临时电线路安装申请审批单
jhaj030 临时用电线路登记表
第8篇 安全奖惩制度:电气检修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安全奖惩的职责、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无锡能达热电有限公司电仪分场电气检修班。
2、术语和定义
未遂是指出现了安全生产事故,但未造成人亡物坏的经济损失,或损失很少。
习惯性违章是指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3、职责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强化检修班的的安全管理,遵循对发生安全问题时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班内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安全奖惩制度
4、内容与考核
4.1、发生二类障碍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在部门考核的基础上,相关的事件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考核。
4.2、发现重大设备事故隐患,及时处理,避免事故扩大和机组停运、设备损坏者每次奖励50-500元。
4.3、在节能减排方面,方法创新,效果显著者每次奖励50-300元。
4.4、查找到出现时间很长、难以解决的异常问题者每次奖励50-500元。
4.5、其他在机组运行中的好人好事,每人次酌情奖励50-200元。
4.6、若发生设备不安全事件,未构成二类障碍者,工作负责人50%,组内其他人20%,班里共同承担30% ,班长部门考核。
4.7、值班期间发生人为责任的不安全事件,责任人100%,班长部门考核,如班长部门没考核,班长分担20%。
4.8、值班期间值班记录没记全、缺陷没及时消除及没填写处理过程的,部门考核全部由值班人员自己承担。
4.9、上班期间消缺不及时,以及缺陷通知单没及时消除或没填写处理过程的,部门考核:专责人50%,班长加扣50%。
4.10、发生人身未遂,破皮流血事件,视情节每人次扣50—300元。
4.11、发生习惯性违章,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视情节班内考核50—300元。
4.12进入生产现场未按规定佩戴和正确使用安全帽,每人次扣50—100元.
4.13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安全带,每人次扣100元.
4.14不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每人次扣50—100元.
第9篇 电气运行现场安全工作制度
电气安全运行现场制度是为了加强责任制,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运行水平而制定的。每个运行职工必须熟悉并遵守各种现场制度。
1.操作票及操作监护制度
倒闸操作是一项复杂而极端重要的工作,操作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因此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和操作监护制度。若违反这些制度,将可能造成非同期并列、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地线等十分严重的后果。所以,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制度中,凡属操作票及操作监护制度的详细规定,每个运行值班人员在倒闸操作中都必须严格执行。
2.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制度是保证检修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它是为了避免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而履行的一种设备检修工作手续。因此,运行值班员要按照工作票的要求,进行有关倒闸操作,并布置安全措施。然后运行值班员与检修工作负责人共同办理工作票的开工手续。当检修工作结束时,运行值班员应与检修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设备,并共同办理工作票的终结手续。
3.岗位责任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每一个专责值班员应知应会的具体内容、专责区的范围以及职责与职权,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核心制度。
4.交接班制度
运行人员通过执行这项制度,可以做到接班时心中有数,交班时清楚明白,班前进行必要的布置,班后进行工作总结。
具体内容是:值班人员在接班前20~30min,到主控制室听取交班班长对设备运行情况的介绍,然后按规定的检查范围,到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设备的安全措施,并了解设备缺陷。
在接班前的碰头会上向班长汇报检查结果,班长应根据当天工作任务和各专区汇报的情况,发布命令、指示和安全注意事项,最后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名,下令接班。
5.电气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该制度是在值班期间,运行人员定时间、定地点、定线路、定专责地对有关电气设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以达到掌握情况,积累资料,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及排除隐患的目的。
6.监盘定位制度
监盘定位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合理地调整机组的有功、无功出力,监视并调整设备的各项运行参数在规定范围内,保证电能质量(频率、电压)的合格,及时发现机组及系统发生的异常现象和故障,并且能迅速汇报,正确判断,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做到安全经济发供电。
7.运行分析及事故预防制度
通过对电气设备的异常工况分析,做好事故预防,摸索设
备安全经济运行的规律,不断提高运行水平。
第10篇 电气设备试验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试验区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气试验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消防宣传、检查工作,主动上报和消除火灾隐患。
2.电气试验区工作人员应熟知正确的报火警方法和程序。
3.电气试验区工作人员应熟知电气试验区消防设备的布置、特性及使用方法。
4.禁止把易燃、易爆物品携入电气试验区,严禁私自在现场存放。
5.电气设备试验区禁止有任何明火,禁止吸烟。
第11篇 学校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由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二)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四)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必要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五)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1至2处检修孔;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六)学校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电气线路改造、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批手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2、未经允许,不得在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使用电炉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
3、非使用期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4、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七)学校应加强用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因特殊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需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意后动用;
2、动用明火时,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 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动用明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3、动用电气焊作业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并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场所(设施)应落实专人负责,动用明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
6、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第12篇 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1为杜绝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特制定防误装置管理制度
2 变电站应建立防误装置台帐,防误装置的检修、解锁及发现和消除缺陷均应记入台帐。
3 变电站应有防误装置使用说明、原理结线图等技术资料,所有运行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功能。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4 防误装置应经常保持在完好状态,正常投用,不得随意退出或解锁操作。全站防误装置确因故障处理或检修工作需要停用时,必须履行书面申请手续,经本单位生产副局长批准后方可退出。
5 防误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进行评级,即每年进行一次评级,具体标准与主设备雷同。
6 防误装置的维护、管理、检修要明确分工,落实到班组和负责人。
7 防误装置的检修应做到与主设备同时检查、同时验收、同时投运。
检查与维护
1 每次交接班应检查防误装置的交直流电源是否正常,模拟图上断路器、刀闸位置与设备实际位置是否对应,并移交解锁钥匙。
2每月应对防误装置程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模拟盘上逐个回路试验,不进行实际开锁),确保闭锁装置在投入状态、程序正确、五防功能齐全。
3 每月应对防误装置的数码机械锁进行外观检查。
4 结合一次设备停电,至少每半年对防误装置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