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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介绍(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20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介绍

第1篇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介绍

1、 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2、 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

3、 责任者:工程部、用电单位

4、 程序:

4.1 电气运行安全

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4.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4.1.10 接地装置的规定:

4.1.10.1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4.1.10.2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4.1.10.3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1.10.4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4.1.10.5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4.1.10.6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4.1.10.7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1.11 静电接地:

4.1.11.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4.1.12 防雷接地:

4.1.12.1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4.1.12.3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4.1.12.5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4.1.12.6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4.1.12.7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4.1.12.8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4.1.12.9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4.1.13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1.14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4.1.1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4.1.16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1.1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4.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4.1.19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4.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4.1.22.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提出临时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1.22.2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超过15天的,必须更改为正式电气线路。

4.1.22.3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4.1.22.4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4.1.22.5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离进行固定。

4.1.22.6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1.23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4.1.23.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电锤、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云石机、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4.1.23.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1.23.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4.1.23.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4.1.23.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4.1.23.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4.1.23.7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4.1.23.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4.2电气检修安全

4.2.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4.2.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2.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2.3.1 必须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

4.2.3.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2.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4.2.3.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4.2.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2.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4.2.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4.2.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2.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2.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4.2.8.1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4.2.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2.8.3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4.2.8.4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2.8.5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4.2.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4.2.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4.2.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4.2.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4.2.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4.2.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4.2.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方可检修。

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4.2.9.2.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4.2.9.2.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2.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4.2.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2.9.3.2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4.2.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4.2.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4.2.10.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4.2.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4.2.10.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4.2.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

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第2篇 保卫部使用电气焊安全防火制度

1、电、气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工作的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方准独立操作。

2、在饭店的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都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并报销防中心领取动火证后方能作业。

3、使用电器焊时,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情况,清除10米内的任何易燃易爆物质。

4、电气焊工在操作前要对焊割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遇冷冻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5、焊割作业及点火时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枪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必须切断电源和气源,仔细检查现场确保万无一失。

6、严禁在有可燃气体爆炸危险的场所焊割。焊割的地点与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

7、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地点要设专人现场监视。

8、氧气瓶不得放在阳光下暴晒,也不能靠近电线、电灯,工作完毕后,应关紧氧气瓶的阀门,关闭电源。

9、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第3篇 电气安全用具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气安全用具的使用和管理,也用以保证电气工作安全运行所必不可少的工器具和用具等,它们可防止触电、弧光灼伤和高空摔跌等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场的各单位。

3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能源部所颁发的sd332-89《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技术标准》

4内容

4.1职责:

4.1.1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建立电气安全用具的管理台帐和档案记录。

4.1.2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电气安全用具进行统一标识,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和发放前的检查,并确认是否完好。

4.1.3使用人应在使用前对电气安全用具进行外观检查,并确认该工器具完好可用。

4.1.4风电场安全员负责对电气安全用具的定期检验工作。

4.1.5风电场安全员负责监督电气安全用具检测、检验工作,运行负责电气安全用具的保管、检查和维修等工作。

4.2分类及使用:

4.2.1绝缘安全用具;

a绝缘操作用具,包括绝缘操作杆、绝缘夹钳等。

b绝缘防护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隔板、绝缘垫、绝缘站台的等。

ba 绝缘手套。用特制像胶制成。它一般作为使用绝缘棒进行带电操作时的安全用具,以防止泄漏电流对人体的异常影响;在进行到闸操作和接触其它电气设备的接地部分时,戴绝缘手套可防止接触电压和感应典压的伤害,使用绝缘手套后还可在低压设备上进行带电作业。绝缘手套的长度至少应超过手腕10cm。绝缘手套在使用前应作外观检查,如发现漏气、粘胶、破损应即停止使用。绝缘手套应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bb绝缘靴,主要是防止跨步点压的伤害,但它对泄漏电流接触电压等同样具有一定的防护作用。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还有如果配电装置内发生接地故障,则在进入配电装指时也应穿绝缘靴。绝缘靴应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切记不得把绝缘靴作耐酸、耐碱和耐油靴使用。

bc绝缘隔板,防止工作人员对带电设备发生危险接近的一种放护用具。它也可装设在断开的6—10kv到闸动、静触头之间,作为防止“突然来电”的保安用具。绝缘隔板一般用环氧玻璃布板和聚禄乙稀塑料制成。绝缘板应保持表面光滑,不允许有裂缝、气泡、砂眼和孔洞等,凹坑深度不得超过0.1mm,绝缘板厚度不得小于3mm。绝缘板使用前应擦尽尘灰并检查外观是否良好。

bd绝缘垫,保安作用和绝缘靴相同,可把它视为是一种固定的绝缘靴。绝缘垫用特制像胶制作,尺寸应大于750mm*750mm,厚度不小于4mm。绝缘垫不得和酸、碱、油类和化学药品等接触,并应避免阳光直射或锐利金属件刺划,还应作到每隔半年用低温水清洗一次。

be 绝缘站台,在任何电压等级的电力装置中。当操作带电断路器,隔离开关,安装临时接地线用的辅助保安用具。是用极干燥而漆过的直纹无节的木料做成条型的台面,支持在绝缘瓷瓶上。

4.2.2验电器;

验电器,是检验电气设备是否确无电压的一种安全用具。又分为低压验电器(250v及以下)和高压(250v以上)。

4.2.2.1低压验电器触主要用来检查、判断低压电气设备或线路是否带电外,还有下列用途:

(a) 分火线(相线)和地线(中性线或零线)氖光灯泡发亮的是火线,不亮的则是地线。

(b)区分交流电和直流电。交流电通过氖灯泡时,两极附近都发亮;而直流电通过时,仅一个电极附近发亮。

(c) 判断电压的高低,如氖灯暗红、轻微亮,则电压低;如灯泡发黄红色,很亮,则电压低。

4.2.2.2高压验电器使用时必须注意其额定电压和被检验电气设备的电压等级相适应,否则可能会危及验电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或造成错误判断。验电电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手握在罩护环以下的握手部分,先在有电设备进行检验,检验时应渐渐移近带电设备至发光或发声止,以验证验电器性能完好,然后再在需要进行验电的设备上检测。检测时也应同样渐渐移近带电设备,直至直接触及设备导电部分,此过程中若一直无光、声指示,则可判断无电。反之,如在移近过程中图然有发光或发声指示,应停止验电。

4.2.3突然来电防护用具,携带型三相短路接地线;

4.2.4标示牌(又叫警告牌);

根据用途可分为两类:

警告类;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

指示类;如“在此工做”和“从此上下”等。

4.2.5高空作业安全用具;

根据用途可分为三类:

a 升降板和脚扣是主要的登高工具。

b 安全带和安全腰绳

c 安全帽。

4.2.6电气登高安全用具类:

4.2.6.1梯子、平台和高凳

梯子和高凳可用木材制作,也可用竹料制作,但不应用金属材料制作。平台如果是金属的要做好绝缘问题,并装设接地线。梯子、平台和高凳应坚固可靠,应能承受工作人员及其所携带工具的总重量。梯子分人字梯,靠梯两种。为了避免靠梯翻倒,靠梯梯脚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梯长的1/4;为了避免滑落,其间距离不得大于梯长的1/2。为了限制人字梯和高凳的开脚度,其两侧之间应加拉链或拉绳。为了防滑,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脚应加橡胶套或橡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的梯脚应加铁尖。在梯子上工作时,梯顶一般不应低于工作人员的腰部,或者说工作人员应站在距离梯顶不小于1米的踏板上工作。切忌站在梯子或高凳最高处或最上面一二级踏板上工作。

4.2.6.2脚扣和安全腰带

脚扣是登杆用具。其主要部分用钢材制成。木杆用脚扣的半圆环和根部均有突起的小齿,以刺入木杆起防滑作用。水泥杆用脚扣的半圆环和根部装有像胶套或橡胶垫起防滑作用。脚扣有大小号之分,以适应电杆粗细不同之需要。登高板也是登杆用具,主要由坚硬的木板和结实的绳子组成。安全腰带是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安全腰带用皮革、帆布或化纤材料制成。安全腰带有两根带子,小的系在腰部偏下作束紧用,大的系在电杆或其地牢固的构件上起防止坠落的作用。安全腰带的宽度不应小于60毫米。绕电杆带的单根拉力不应低于2250牛。

4.2.7电气绝缘安全用具类:

4.2.7.1绝缘杆和绝缘夹钳

绝缘杆和绝缘夹钳都是绝缘基本安全用具。绝缘夹钳只用于35千伏以下的电气操作。绝缘杆和绝缘夹钳都由工作部分、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组成。握手部分和绝缘部分用浸过绝缘漆的木材、硬塑料、胶木或玻璃钢制成,其间有护环分开。配备不同工作部分的绝缘杆,可用来操作高压隔离开关,操作跌落式保险器,安装和拆除临时接地线,安装和拆除避雷器,以及进行测量和试验等项工作。绝缘夹钳主要用来拆除和安装熔断器及其他类似工作。考虑到电力系统内部过电压的可能性,绝缘杆和绝缘夹钳的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的最小长度应符合要求。绝缘杆工作部分金属钩的长度,在满足工作要的情况下,不宜超过5-8厘米,以免操作时造成相间短路或接地短路。

4.2.7.2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绝缘手套和绝缘靴用橡胶制成。二者都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但绝缘手套可作为低压工作的基本安全用具,绝缘靴可作为防护跨步电压的基本安全用具。绝缘手套的长度至少应超过手腕10厘米。绝缘靴应采用特种橡胶制成,使用中,不可以用普通防胶靴代替。绝缘靴是作为防止跨步电压的基本安全用具。它的高度不小于15厘米,而且上部另加高边5厘米

4.2.7.3绝缘垫和绝缘站台

绝缘垫和绝缘站台只作为辅助安全用具。绝缘垫用厚度5毫米以上、表面有防滑条纹的橡胶制成,其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绝缘站台用木板或木条制成。相邻板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2.5厘米,以免鞋跟陷入;站台不得有金属零件;台面板用支持绝缘子与地面绝缘,支持绝缘子高度不得小于10厘米;台面板边缘不得伸出绝缘子之外,以免站台翻倾,人员摔倒。绝缘站台最小尺寸不宜小于0.8×0.8米,但为了便于移动和检查,最大尺寸也不宜超过1.5×1.0米。

4.2.7.4以上电气绝缘安全用具要正确使用、保管并且要有专人负责定期做耐压、机械强度等实验

4.2.8携带型三相短路接地线

4.2.8.1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由导线端线夹、短路线、接地线、接线鼻、汇流夹、接地端线夹(或临时接地极)以及接地操作棒等组成。导线端和接地端的线夹有优质铝合金压铸线夹和纯铜压铸线夹二种,与其配套的紧固件均经金属镀铬处理。接地操作棒采用电性能与机械强度俱佳的进口高级环氧树脂、玻璃纤维精制而成。短路线与接地线采用多股特细型 铜质软绞线并外覆柔 软、耐高温的透明绝缘护层制成。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可分为合相式和分相式两种。由于使用电压及使用场合的差异,各施工现场使用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的操作杆长度、短路线长度以及引下线长度都不尽相同。

接地线的线夹与绝缘操作杆的连接方式分有固定型和可脱卸型二种,并有适用变电母排和架空导线等多种款式,可根据实际需要选用。是电气工作人员防止感应电荷和突然来电造成高压触电事故的有力武器,是电力系统输、变、配电设备以及试验设备停电作业时必备的安全用具。

4.2.8.2 技术指标

4.2.8.2.1 使用环境条件环境温度:-25℃~+55℃ 相对湿度:≤90%使用场合:户内和户外无雨天气 、接地操作棒尺寸、操作杆规格

型号

型式

电压等级(kv)

有效绝缘长度(mm)

握柄长度(mm)

限流管长度(mm)

总长度(mm)

节数

fdg10

直接式

10

875

125

——

1000

1

fdg35

直接式

35

1075

125

——

1200

2

fdg10*

限流式

10

775

125

300

1200

2

fdg35*

限流式

35

975

125

400

1500

2

4.2.8.2.2接地操作棒的绝缘特性

各种不同电压等级

设备名称

绝缘部分长度(mm)

握手部分长度(mm)

总长度(mm)

10kv 以下电气设备

根据工作方便不作规定

1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700

300

1000

35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900

600

1500

63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1000

600

1600

11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1300

700

2000

22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2100

900

3000

33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3000

1100

4100

500kv

设备及输电线路

4100

1400

5500

110~500kv

输电线路绝缘架空地线上

700

300

1000

试验室及试验设备接地

700

300

1000

4.2.8.2.3.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 为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确保接地线的完好性,接地线应在空气流通、环境干燥的专用地点存放。

(2) 电气设备上使用接地线,应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3) 选择携带型短路接地线时,其额定短路电流值应大于悬挂点的最大故障电流值,其接地操作棒应和悬挂点的系统电压一致。

(4)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前,应先验电、放电,确认电气设备已停电后,方可进行接地操作。

(5) 装设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除时,应先拆导线端,后拆接地端。

(6) 作业现场如无固定接地点时,可用临时接地钢针打入地下,其深度应不小于0.6米

(7)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当经受短路电流后,一般应作报废处理。

(8)携带型短路接地线在每次使用前,应做好例行检查,发现有线夹开裂、缺损、连接部件接触不良、松动、绝缘护层破损、软绞线裸露等缺陷时,禁止继续使用。

使用安全用具必须注意的要点是:

(1)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

(2)应做到正确使用安全用具。

4.3安全用具使用前的检查:

4.3.1对于经常处于使用状态的工具和设备,每次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

4.3.1.1安全用具要检查外壳、把手完好。卡头牢固,转动灵活,开关自动复位无失灵、声音正常。导线连接牢固、无破损。

4.3.1.2安全用具有无受潮和锈蚀情况,周围场地(环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4.3.2对停用时间较长的工具和设备,每次重新使用前必须进行详细检查。

4.4安全用具使用中的要求:

4.4.1使用环境应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无导电粉尘场所使用。雨雪天气不得露天工作,室外放置时设备要有防雨措施,高处作业应有相应安全措施。

4.4.2在停止使用或工作中需要移动位置时,应有相应安全措施。

4.4.3具体到各种工具和设备,还要遵守有关的专业规定。

4.4.4安全用具使用完后,要进行外观检查,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及绝缘耐压试验。

4.4.5不熟悉安全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4.4.6使用电动工具时,不准随意摆放造成安全用具损坏。

第4篇 10kv 变配电室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 、变(配)电室值班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电工职责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

2 、认真遵守电气设备工作的规程,无特殊情况变(配)电室值班不得少于二人。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以备万一。

3 、对变(配)电室设备应认真巡视,切实认真遵守电气设备巡视的有关规定。

4 、倒闸操作需要由二人以上执行,非特殊情况不得单独操作,并严格执行电气运行操作规程。

5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执行保证安全的四项技术措施:( 1 )停电、(2 )验电、(3 )装设接地线、(4 )悬挂标示牌4和装设临时遮拦。

6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组织措施:( l )工作票制度、(2 )操作票制度、(3 )检查与交底制度、(4 )工作许可制度、(5 )工作监护制度、(6 )工作间断与转移制度、(7 )工作终结及送电制度、(8 )调度管理制度。

7 、变(配)电室低压配电柜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作业应填写操作票,并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的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在不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且有人监护。

8 、电气工作人员在操作、维修电气设备时,应使用安全用具和工具,并严格区分、合理使用基本绝缘安全用具与辅助绝缘安全用具。遵守使用携带型火炉和喷灯的规定、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的规定和电气焊作业的规定。

9 、值班工作人员按要求认真正确准时填写、抄报有关报表,按时上报,并将当日的运行情况、检修及事故处理情况填入运行记录。

10 、为了及时掌握运行状况,尽早发现设备缺陷,因此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通过人的“视、听、嗅、触”器官进行必要的巡视检查,并按有关巡视检查内容做好检查记录工作。

第5篇 电气焊工防火安全制度

一、施工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二、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操作工种必须与证件相同。

三、工作前必须到安保部开具《动火许可证》,动火证有效期为4小时,动火结束后需将动火证交回,如超过4小时需要重新开具动火证。

四、施工人员工作前必须穿戴好特种工作所需要的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看火人。

五、施工作业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的各个部件是否有漏电、漏气现象,必须查看阀门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六、施工作业时,必须将施工现场周围5米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清除。室外作业时,如遇3级以上风立即停止施工。高空作业时,必须将施工范围内的易燃物品清除,并注意掉落火星。

七、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砂子、水桶)

八、施工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金属台有无牢固的接地装置。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合乎规格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管上。

九、电极夹钳的手柄处绝缘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进行更换。乙炔、氧气瓶必须分开5米以上安全距离放置,距焊接作业距离必须保持10米以上。焊接大件及加温后的零件时,须配备两人搬运,焊接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

十、作业前必须查看乙炔防回管装置,焊接中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和氧气开关,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并立即检查,查找回火原因。

十一、氧气瓶离开焊接地点距离不得少于五米,氧瓶必须竖直存放置牢固,以免碰倒爆炸伤人。

十二、禁止对油漆桶、油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切割作业。

十三、工作完毕后,检查焊接地点有无火星遗留,并清理电焊机卫生,搞好安全文明生产。

第6篇 变配电室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 、变(配)电室值班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电工职责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

2 、认真遵守电气设备工作的规程,无特殊情况变(配)电室值班不得少于二人。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法,以备万一。

3. 、对变(配)电室设备应认真巡视,切实认真遵守电气设备巡视的有关规定。

4 、倒闸操作需要由二人以上执行,非特殊情况不得单独操作,并严格执行电气运行操作规程。

5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执行保证安全的四项技术措施:(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4)悬挂标示牌4和装设临时遮拦。

6 、为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组织措施:( l )工作票制度、( 2)操作票制度、( 3.)检查与交底制度、(4)工作许可制度、(5)工作监护制度、(6)工作间断与转移制度、(7)工作终结及送电制度、(8)调度管理制度。

7 、变(配)电室低压配电柜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作业应填写操作票,并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的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在不停电的线路上工作,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且有人监护。

8 、电气工作人员在操作、维修电气设备时,应使用安全用具和工具,并严格区分、合理使用基本绝缘安全用具与辅助绝缘安全用具。

遵守使用携带型火炉和喷灯的规定、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的规定和电气焊作业的规定。

9 、值班工作人员按要求认真正确准时填写、抄报有关报表,按时上报,并将当日的运行情况、检修及事故处理情况填入运行记录。

10 、为了及时掌握运行状况,尽早发现设备缺陷,因此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通过人的“视、听、嗅、触”器官进行必要的巡视检查,并按有关巡视检查内容做好检查记录工作。

第7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但目前在部分工厂中,往往对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重视不够,导致个别区段的电力线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发生电气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加强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1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

对厂区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1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1.2沿线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1.3沿线路周围,有无危险建筑物。应尽可能保证在雷雨季节和大风季节里,这些建筑物不致对线路造成损坏。

1.4线路上有无树枝、风筝等杂物悬挂。

1.5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1.6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绝缘子有无污损和放电现象。

1.7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

二、变电所的运行与管理

做好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供电的重要保证。因此,变电必须备有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运行规章制度,交由值班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以确保安全生产。

a.运行制度

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务时,应主动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

(2)交班人员应将下列情况做详尽介绍:1.所管辖的设备运行方式,变更修饰情况,设备缺陷,事故处理,上级通知及其它有关事项;2.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是否齐全完整。

(3)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内容,核对模拟图板和现场运行方式是否相符。交接完毕,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

(4)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在交接中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情况时,须立即停止交接,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办理交接班手续。

(5)若遇接班者有醉酒或精神失常情况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接,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做出适当安排。

2.巡回检查制度: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所内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订改进。

(1)巡视周期。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小时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四小时至少巡视一次,车间变电所每班巡视一次。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定期巡视项目。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直流母线电压及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2)蓄电池的液面是否适当,极板颜色是否正常,有无生盐、弯曲、断裂、泡胀及局部短路现象。

13)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3)特殊巡视项目。

1)大风来临前,检查周围杂物,防止杂物吹上设备;大风时,注意室外软导线风偏后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过小。

2)雷电后,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雷电计数器是否动作。

3)在雾、雨、雪等气象时,应注意观察瓷绝缘放电情况。

4)重负荷时,检查触头、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5)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6)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闪络现象、连接点处有无过热发红现象。

(4)巡视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1)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把门关好。

2)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动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下列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 0.7m 35kv 1m

3)高压设备的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应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尽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也是为安排设备的检修及试验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凡是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包括电气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2)按对供、用电安全的威胁程度,缺陷可分为i、ii、iii三类:両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它是指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停电事故者,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ii类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设备尚可继续运行,但情况严重,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iii类缺陷为一般缺陷,它性质一般、情况轻微,暂时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发现缺陷后,应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据其性质和情况予以处理。发现紧急缺陷后,应立即设法停电进行处理。同时,要向本单位电气负责人和供电局调度汇报。发现重大缺陷后,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务必在一星期内安排计划进行处理。发现一般缺陷后,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对存在困难无法自行处理的缺陷,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将其纳入计划检修中予以消除。任何缺陷发现和消除后都应及时、正确地记入缺陷记录簿中。缺陷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分类归属、发现者姓名和日期、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处理者姓名和日期等。电气负责人应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对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最佳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等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4.变电所的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1)为了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备用设备在必要时能真正的起到备用作用,必须对备用设备以及直流电源、事故照明、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切换装置等,进行定期试验和定期切换使用。

(2)各单位应针对自己的设备情况,制定定期试验切换的项目、要求和周期,并明确执行者和监护人,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3)对运行设备影响较大的切换试验,应做好事故预想和制订安全对策,并及时将试验切换结果记入专用的记录簿中。

5.运行分析制度

实践证明,运行分析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安全供、用电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不断予以修正和完善。

(1)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召开运行工作分析会议。

(2)运行分析的内容应包括:设备缺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电气主设备和辅助设备所发生的事故(或故障)的原因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反事故措施;…总结发生缺陷和处理缺陷的先进方法;分析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灵活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分析继电保护装置动作的灵敏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每次运行分析均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4)整改措施应限期逐项落实完成。

6.场地环境管理制度

(1)要坚持文明生产,定期清扫、整理,经常保持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整齐美观。

(2)消防设施应固定安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3)设备操作通道和巡视走道上必须随时保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4)控制室、开关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等房屋建筑应定期进行维修,达到“四防一通”(防火、防雨雪、防汛、防小动物的侵入及保持通风良好)的要求。

(5)电缆沟盖板应完整无缺;电缆沟内应无积水。

(6)室外要经常清除杂草,设备区内严禁栽培高杆或爬藤植物,如因绿化需要则以灌木为宜,而且应经常修剪。

(7)机动车辆(如起重吊车)必须经电气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驶入变电所区域内。进行作业前落实好安全措施,作业中应始终与设备有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监护。

b.技术管理

技术管理是变电所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技术管理可使运行人员有章可循,并便于积累资料和运行事故分析,有利于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技术管理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收集和建立设备档案

(1)原始资料,如变电所设计书(包括电气和土建设施)、设计产品说明书、验收记录、起动方案和存在的问题。

(2)一、二次接线及专业资料(包括展开图、屏面布置图、接线图、继电保护装置整定书等)。

(3)设备台帐(包括设备规范和性能等。

(4)设备检修报告、试验报告、继电保护检验报告。

(5)绝缘油简化试验报告、色谱分析报告。

(6)负荷资料。

(7)设备缺陷记录及分析资料。

(8)安全记录(包括事故和异常情况记载)。

(9)运行分析记录。

(10)运行工作计划及月报。

(11)设备定期评级资料。

2.应建立和保存的规程

应保存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压器运行规程》;《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变电运行规程》和本所的事故处理规程。

3.应具备的技术图纸

有防雷保护图、接地装置图、土建图、铁件加工图和设备绝缘监督图。

4.应挂示的图表

应挂示一次系统模拟图、主变压器接头及运行位置图、变电所巡视检查路线图、设备定级及缺陷揭示表、继电保护定值表、变电所季度工作计划表、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表、设备分工管理表和清洁工作区域划分图。

5.应有记录簿

应有值班工作日记簿、值班操作记录簿、工作票登记簿、设备缺陷记录簿、电气试验现场记录簿、继电保护工作记录簿、断路器动作记录簿、蓄电池维护记录簿、蓄电池测量记录簿、雷电活动记录簿、上级文件登记及上级指示记录簿、事故及异常情况记录簿、安全情况记录簿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簿。

c.电气设备交接试验与验收

对于新建的变电所或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电气设备,都要按规定进行交接试验,用户单位要与试验部门办理交接验收手续。交接验收的项目有: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各项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

对电气设备进行交接试验,是检验新安装或大修后电气设备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判定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运输和安装施工的过程中是否遭受绝缘损伤或其性能是滞发生变化,或者判定设备大修后其修理部位的质量是滞符合要求。至于正在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则按规定周期进行例行的试验,即预防性试验。通过预防性试验可以及时发现电气设备内部隐藏的缺陷,配合检修加以消除,以避免设备绝缘在运行中损坏,造成停电甚至发生严重烧坏设备的事故。

在电气交接试验中,对一次高压设备主要是进行绝缘试验(如绝缘电阻、泄漏电流、绝缘介质的介质损耗正切值tg(和油中气体色谱分析等试验)和特性试验(如变压器的直流电阻、变比、连接组别以及断路器的接触电阻、分合闸时间和速度特性等试验);对二次回路主要是对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及仪表进行试验和绝缘电阻测试。

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一般是由电业部门负责,要求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

第8篇 电气设备及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 目的:为了保证电气设备和相关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便于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建材公司各个单位。

3. 职责:由生产科督促本制度的落实。

4.管理内容

4.1变电站设备的维护保养

4.1.1配电室应建立设备包机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分工,并严格落实。

4.1.2配电室应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清扫周期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重点维护,并严格落实。

4.1.3 控制室、高压室的门窗应随开随关,防止小动物或鸟害事故的发生。

4.1.4 控制室内电气设备及控制、盘正面应每日进行一次清扫除尘工作。

4.1.5清扫二次线的工具应干燥,金属裸露部分应包好,防止漏电或短路。清扫工作人员应穿长袖工作服,戴线手套,不戴手表。

4.1.6 高压室、主控室电缆的铺设或退出,要及时封堵好电缆孔洞,以防小动物入侵。

4.2 安全用具、设施的维护保养

4.2.1安全用具应妥善保管,以防受潮损坏。

4.2.2 在现场存放的安全用具,必须是不超过试验周期、合格的工具。凡超过试验周期的一律不允许使用。

4.2.3 安全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数据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在“安全工具试验卡”上正确填写相关内容。

4.2.4 每个班次接班时,都要检查安全用具是否齐全、合格。

4.2.5 安全用具不得外借或作它用,以防影响正常工作或事故处理使用。

4.2.6 其它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设施都要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并进行完好性检查,如有问题立即落实汇报、整改。

4.3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的维护保养

4.3.1、所有试验仪器、仪表、设备必须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设备台帐。

4.3.2、仪器、仪表、设备在使用前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检察,使其能满足工作的需要,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振动而对设备造成损害。

4.3.3、仪器、仪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小心谨慎,防止损坏,凡是因使用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者,根据设备的损坏程度按设备价值的 5%-100%进行赔偿。

4.3.4 所有的仪器、仪表、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校验。

4.2.4电气管理

1. 目的:为了落实我公司电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其行为,便于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涉及电气管理的各个单位。

3. 职责:由机电科督促本制度的落实。

4. 管理内容

4.1.电气系统运行

1、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4、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操作证的员工担任。

5、 电气作业员工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6、 配电室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值班员工的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

7、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五制”和各项管理规定。

8、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与否,值班和巡视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9、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员工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2电气设备检修

1、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2、 原则上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3、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员工担任。

4、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线路、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1)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做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 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措施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 在线杆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高空坠落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在登杆,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6) 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不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安全距离,登杆、塔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6、 检修变压器及其它充油设备时禁止使用火炉喷灯等工具,在其他带电设备附近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并认真落实。

7、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8、 电气试验应由两人进行,并按照带电作业有关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第9篇 安全工器具及电气工器具管理制度

安全工器具

1)电气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手套、绝缘杆、高压验电器、验电笔、携带式接地线、携带式行灯变压器、接线盘(包括漏电保护器)等。

2)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安全带、梯子、升降平台等。

3)劳动防护用具:安全帽、防烫服、酸碱服、护目镜、耳塞(护耳)、安全围栏、警示带、警告牌等。

2 电气工器具定义

1)手持式电气工具:电钻、冲击钻、电锤,曲线锯、电磨、研磨机、坡口机、电动扳手、手提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吹尘器、手提式电动液压压接钳等。

2)移动式电气机具:型材切割机、电动切管套丝机、轴承加热器、交直流电焊机、小型空压机、电动拉马、磨地机、高压水枪、吸尘器、临时油泵、潜水泵等。

3)固定式电气工具:台钻、砂轮机、烘箱等。

1.7.5 管理内容与要求

1 为确保工器具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各部门应定期对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作安全检查和检验。任何新投用的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都应编号建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应设专人保管,建立检测档案和周检记录,每周检查一次,记录工器具维修和外观检查情况。

3 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国家标准:

——电气工器具检验周期为六个月。

——电气安全工器具如绝缘靴、绝缘手套检验周期为半年;绝缘隔板、胶垫检验为1年;行灯变、接线盘(包括漏电保护器)、检修箱漏电保护器为新增项目,检验周期参照电气工器具为六个月。

——登高作业安全用具如安全带检验周期为1年;竹(木)梯、铝合金梯检验周期为半年。

——劳动防护用具如购买的安全帽每批次,必须抽3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4 电气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由电气高压试验人员自检,部门、班组应在检验周期到期前半月内及时联系送检。

5 试验人员应建立所试验的工具检验台账,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由各班组和部门工具管理员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二年。

6 安全工器具和电气工器具必须选用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经检验合格的生产公司家产品。

7 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电气安全工器具管理

(1)绝缘棒(夹钳、垫等)、验电器使用前必须检查有无伤痕,是否符合使用电压等级。

(2)绝缘靴、绝缘手套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粘、龟裂或破损等禁止使用,存放时,上面不得压其它重物,以防剌损,不得与酸、碱、油类和化学药品接触,防止阳光直射和风吹雨打。电气运行现场绝缘手套不得少于两双。

(3)绝缘工具使用时须谨防接触锋利的物件或油、易腐物件,用后须放于特制的布袋内或箱内,按定置管理规定存放,应保证通风干燥。

(4)绝缘工具受损的或超周期的禁止使用。

(5)临时电源接线板必须装有触电保安器,每次使用前应试验是否正常。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周围均是金属导体的场所和容器内工作时,不应超过34v,在潮湿的金属容器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如煤粉仓、沟道内)、脱硫烟道系统等处工作时,不应超过13v。

(7)行灯电源应由便携式或固定式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应放在金属容器或特别潮湿场所的内部

(8)行灯变压器的外壳应可靠地接地,高压侧应使用单相三脚扁插头,不准使用自耦变压器。

2)接地线的管理

(1)所有接地线均需明显的编号,平时存放应按编号对号入座。

(2)各班在装拆接地线后,均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模拟图上挂上或取下接地标记。在交接班时必须交代清楚。

(3)每班在巡查时,必须检查接地线是否完整、齐全。

(4)接地线使用完毕后,必须按统一制度整理好,对号挂在规定位置。

(5)禁止使用断股、夹头损坏和无编号的接地线。

3)登高作业安全工器具管理

(1)安全带:铁环、铁链、挂钩有裂纹或变形,绳子断股或腐烂,皮带有损伤等禁止使用。

(2)腰绳:安全绳断股或腐烂、磨损严重(包括局部)禁止使用。

(3)升降板、脚扣:蹬板有伤痕,绳子断股或腐烂,钩子有裂纹;脚扣表面有裂纹,皮带不完整或有伤痕等禁止使用。

(4)竹(木)梯有断档、缺档、腐朽、裂纹的禁止使用。梯脚上应绑有防滑橡皮。

(5)登高安全工具应放在通风干燥处,严防受潮损坏。

4)劳动防护用具管理

(1)凡进入生产现场工作、学习、参观者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合盛热电有限公司职工由于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现场造成人身伤害时,其待遇不按工伤处理。非本合盛热电有限公司人员由此发生事故的由管理该人员的部门负责处理。

(3)合盛热电安培部检查中发现在生产场所未戴安全帽者,除责令立即改进外,以违章考核处理。重犯者除批评教育外从严处理。

(4)职工要爱护自己使用的安全帽,不准无故损坏和挪作它用。使用过程中安全帽损坏的,应立即向本部门、单位兼职安全员报告,并及时调换。

(5)职工应对自己的安全帽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遗失要及时补领,并酌情付费。

(6)安全帽的计划、发放、到期更换由安培部归口进行管理。

(7)安全帽生产单位必须有生产许可证,每顶安全帽必须有鉴定合格证,使用周期以安全帽有效期为限。

(8)为方便管理,不同类别的使用人员用不同颜色的安全帽来区别。

8 电气工器具管理

1)电气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绝缘不合格或电线破损的电气工器具不应使用,手持式电气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应有接头。

2)不熟悉电气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刻找专业人员修理。

3)严格使用ⅰ类电气工具。使用外壳为金属材料的电气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必须同时使用漏电保安器。漏电保安器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检查。

4)电气工器具的电线不应接触热体,不应放在潮湿的地上,经过通道时必须采用架空或套管等其他保护措施,严禁重载车辆或重物压在电线上。

5)使用塑料外壳的电气工器具应防止碰、磕损坏外壳,且严禁与汽油及其他有机溶剂接触。

6)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应提着导线和转动部分。

7)在金属容器内和狭窄场所工作时,必须使用34v以下的电气工具,或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设专人不间断地监护,监护人可以随时切断电动工具的电源。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宽敞、干燥场所。

1.7.6 检查与考核

1 每年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副工程师组织对安全工器具、电气工器具管理进行检查。

2 班组管理的安全、电气工器具应每周由班组安全员检查,部门安全员对本部门的安全工器具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3 单位、班组必须设立《安全、电气工器具登记表》,并及时将各种安全工器具、电气工器具的试验结果、检查、维护和使用情况详细地记入表内。

4 全工器具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实行定人、定点、定位妥善管理,严禁移作他用。

5 不符合《安规》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按违章处理,单位、班组分级进行考核。

1.7.7 附录

1 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检查记录表

2 手持式电动工器具检查记录表

3 电动工器具试验记录表

移动式电动工器具检查记录表

检测时间:年月 日 检测人:

序号规格型号管理编号检测项目备注
电器外壳和防护是否完好电源线和保护接地(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设备上的开关是否灵活有效开关有无受潮和锈蚀情况周围场地(环境)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手持式电动工器具检查记录表

检测时间:年月 日 检测人:

序号规格型号管理编号检测项目备注
外壳、把手是否完好卡头是否牢固,转动是否灵活开关自动复位是否失灵、声音是否正常导线连接是否牢固、无破损插头是否正确、完好
电动工器具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试验日期温度(℃)湿度(%)
名 称型 号编 号线圈对外壳绝缘(mω)结 论备 注
检测仪器
批准:审核:试验:

第10篇 电气设备施工和检修安全制度

一、 勘查检修现场

在检修前,对所要检修的设备状态及现场工作环境进行勘查,检查所检修设备存在的隐患。

设备状态:了解运行时设备各部位的运行性能,停止时设备各部位的固有状态、误操作时的可能动作等。

二、召开检修安全会议

1.确定检修设备

介绍设备的概况和勘查设备所处的环境。

2. 确定检修人员,分配各自任务

检修负责人:负责整个检修工作的组织实施,检修安全措施的布置和落实,检修质量的控制。

检修人:负责检修工作的具体实施,安全措施的实施,检修质量的控制。

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措施的布置,检查监督安全实施的落实,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检修人员停止工作,并令其整改。

3.布置安全措施

针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布置相应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协同作业,禁止单独作业,人员不足时,应停止作业。

4.工作布置

讲解检修的具体流程,针对现场设备进行检修人员的工作分配,各工作中须注意的事项。

注:检修安全会议要有记录(针对比较大的检修任务)。

三、停电、锁定、确认

1、在检修前,对所检修的电源进行确认,多台设备公用的电源,在不影响其它设备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断电操作。若是妨碍某些设备,须采取安全措施后可暂时断开,进行操作。

2、一台设备单独控制的电源,则可直接进行断电操作。不管是怎样的电源必须遵守:先断开支路电源,再断开干路电源。先断空气断路器,再断隔离开关。

3、停电操作完成后,必须锁定可操作的部位。

4、停电后还需现场确认,在施工前检查是否还有其他能源的伤害,如水、汽、气、机械等,务必做好危险能源安全锁定工作。

四、 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检修负责人和执行人佩戴齐劳保用品,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安全保护措施的实施。

1. 对存在掉落、移动、转动的设备部位,增加支撑架、垫铁或防护栏等。

2. 对误操作造成触电事故的设备,可连接接地线。

3. 办理相应的安全许可证,如挖掘动土许可证、高温动火加工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等;

4. 在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在佩戴之前必须对安全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损坏后,再使用。

5. 对有高温烫伤危险的设备,先用测温枪进行温度测量,等温度降到佩戴劳保手套可操作的温度再进行作业。

6. 在多点控制的设备检修前,必须逐一将控制点做好防止误动作处理即锁定。

安全保护措施实施完毕后,安全监督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后序工作。

五、 遵照检修工序卡要求进行检修

1、检修负责人严格按照检修卡内的检修项目具体安排检修工作。

2、检修人遵照检修负责人指派的任务逐一进行检修,要确保检修的完整性和高质量。在检修过程中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对待每个细节,做好随时送电的准备。

3、安全监督员间断性地进行监督、提醒,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立即令其停止检修,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4、在检修过程中若遇到交叉作业,检修负责人联络另一方负责人进行协调,并向对方说明工作性质及注意事项。还要对一些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布置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双方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六、 检修完成后的自检

1、检修完成后,检修负责人和执行人同时对检修项目进行逐一检查。

2、检查工作要仔细认真,不放过任何一个螺丝,一个线头。不但要严格控制检修质量,从外表看去还得美观。一旦发现有遗漏或是不规范的,要及时补充校正,确保不会留下任何后患。

3、检查检修过程中动过的设备或是部位是否已恢复到原有的固有状态。

七、 清理现场,撤掉安全防护措施,解锁送电

1、自检合格后,检修人检查携带的工具是否齐全,以防送电时发生短路故障。

2、检修过程中的杂物要全部清扫干净,并按要求进行分类处理。清理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撤掉安全防护措施,准备解锁送电。

3、在解锁前检修负责人应对检修设备周围进行巡视,观察是否有他人正在作业,确认无人后通知另两方负责人准备送电。

4、送电前,安全监督员必须对撤掉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通知检修负责人送电。

5、送电过程中,检修现场必须留守一人,若发现有异常现象立即令其停止送电。待查明原因并彻底处理后方可继续送电。

6、送电顺序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先送干路电源,再送支路电源;先送隔离开关,再送空气断路器。

7、送电完毕后,检修负责人填写检修计划表内的相关事项,如检修工时、检修人等。

第11篇 电气试验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矿电气试验工作,规范电气试验的管理,保障煤矿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杨村煤矿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电气试验组负责电气设备规程规定的绝缘性能试验、盘用仪表试验及继电保护试验,参加大型设备的技术测定,负责全矿高压电气设备、高压电缆的电气试验工作(需要外委试验的除外)。

2.电气试验室每年应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试验计划,并报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负责执行。

3.电气试验人员必须有电工基础理论知识,对矿试验的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熟悉其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和使用维护常识,有较强的责任心。

4.对计划外的试验,试验前2天应由委托单位向机电科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试验。对无试验申请者,一律不予试验(紧急情况除外)。

5.所有6kv及电气设备,未经试验合格,严禁投入运行,否则机电科有权做出处罚。

6.对于正常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可根据日常使用单位的意见做定期的调整和试验,试验结果上报机电科。

7.严格按照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电气试验规程》执行。对于各种试验要详细填写试验报告,主要设备要建立健全试验资料和档案,并交机电科存档。

本试验制度应严格遵守,违反该制度的单位或个人,机电科有权做出相应处罚。

第12篇 x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须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须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保护管理细则:

l、所有带有过流保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保护整定值,由设备管理单位调整保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随便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须使用电机综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保护接地管理细则:

1、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点接地,禁止由地面中心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管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须使用相应的综合保护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行一次保护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科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皮带机综保管理细则:

1、凡我矿在用皮带机必须按规定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

2、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试验,确保保护装置可靠使用。

4、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

6、机电科定期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皮带机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

(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须认真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按照电管组批准方案执。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

(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4)各供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须停产整改。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介绍(十二篇)

1、 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2、 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3、 责任者:工程部、用电单位4、 程序:4.1 电气运行安全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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