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铁路、公路、航道施工安全制度
一、目的
按照公路、河道、防洪、航运交通部门管理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车辆、舟船和行人安全通过,确保汛期安全。安质部负责及时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及时更新、补充内部相应的管理制度。公路、河道附近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各工区做好重点控制区域的措施。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1、涉及公路、航道的上跨、下穿和交叉等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围挡防护、夜间照明或反光设施,重点控制区域必须安排安全防护人员。
2.2在涉及公路、航道附近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在高空临边行走,施工设备、材料等严禁堆放在临边,以防掉落。
2)横过交叉道口时,要止步了望,确认两端均无车辆开来时方准通过。
3)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个人劳保用品,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三、防止挖断电缆、损坏电缆
1)认真细致的做好施工前的现场调查。搞清楚施工区域内地下电缆的位置、径路及深度,向施工人员做全面详细的技术交底,做好地面标志。严禁盲目施工。
2)搞好施工协作配合。同有关单位共同勘察现场,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对施工区域的施工作业和电缆设施共同做好监护。
3)进行试探性挖掘,以人工开挖纵、横向及环向的探测沟,进一步了解复杂的特殊地段及咽喉区的电缆敷设情况。
4)严格民工的管理。必须由专门的安全和技术人员对民工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控。
5)严格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专人盯岗监护指挥,做好安全防护和技术指导。严禁在电缆经路左右各一米范围内进行机械挖掘和铲推土作业。严禁在电缆埋设较浅的地面上倾卸重物和过往车辆。
6)预测预防,做好抢修准备,减少对运输的干扰和影响。
7)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六严禁”、“八不准”制度。
第2篇 某铁路桥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成灌铁路造成的安全隐患、事故一旦发生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铁路营业线 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按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 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的实际特点,特制定铁路桥下施 工作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
应急组织机构在应急组长、应急副组长的领导下由组员 分别兼职构成。
1、应急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
2、应急副组长由安全员担任;
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各施工员担任;
4、事故调查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项目部相关人 员为成员;
5、保卫疏导组由项目部安全保卫人员组成,安全员为 组长。
二、铁路桥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机构应急组织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 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1、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 以最快的方式报告上级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 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 120 急救中心或者 119 报 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 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 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负责指挥调动工地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 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 地进行。
4、协助公司和铁路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接受公司 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5、协助公司及铁路关部门分析事故原因和性质,吸取 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地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措施,切实 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事故的善后外理工作,使各级人 员都受到安全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 下, 上报有关上级部门, 争取尽快批准恢复工地的正常生产。
三、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
1、施工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 告工地负责人,工地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局及铁 路有关部门,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 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 120 急救中心或 119 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局 工程部及及铁路有关部门。
2、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 援组赶赴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 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 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铁路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四、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 急组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 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 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 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组长认 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组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极力配合铁路有关部门的 安排,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 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 据。
第3篇 铁路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分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现行有关文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1严格遵守国家、总公司、局、集团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贯彻执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及相关的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和办法。
1.2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并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并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3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逐级负责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过程控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二章 安全管理
2.1项目部要进一步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学习技术业务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人人懂安全并全面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打下坚实的基础。
2.2工程开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施工作业队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组织施工,严禁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和无方案施工。
2.3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施工的有关规定:
2.3.1营业线施工
2.3.1.1必须严格遵守“四严禁、八不准”制度。
四严禁:(1)严禁无计划施工;
(2)严禁点前超量准备;
(3)严禁点内超范围、增加项目、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施工;
(4)严禁利用列车间隙上道作业。
八不准:(1)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项目不准施工;
(2)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3)无安全防护不准施工;
(4)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
(5)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6)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7)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
(8)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及格不准上道施工。
2.3.1.2对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的施工项目,要主动向设备管理单位详细了解设备的技术状况,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配合协议,项目部必须按其施工范围,配足配齐专职安全防护人员,按规范设置好施工现场防护。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人员必须经过路局培训中心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2.3.1.3在营业线上进行施工调查、施工测量等各项工作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
2.3.1.4为防止机车车辆伤害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凡进入铁路作业范围的所有人员,必须穿着防护服。
2.3.1.5在营业线上施工作业,由施工负责人负责检查,在防护信号标牌齐全、设置正确、人员到位、通信联络可靠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施工。
2.3.1.6施工防护,对瞭望条件差的施工地段要根据瞭望及通讯条件增设中间防护,来车时,要在规定距离下道,及时清理工机具和材料。线路两旁堆放材料、机具,按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施工机械防护: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时,应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置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施工时应设置一机一人专人防护,列车接近前应停止作业,停工时机械停放安全地点。
2.3.1.7在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严禁使用无绝缘的道尺、支距尺,严禁单轨小车,钢钎、撬棍等导电工具随意摆放,避免造成轨道电路短路,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2.3.1.8在电力牵引区段施工,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化区段施工安全的规定和措施,项目部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
2.3.1.9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回收路料和施工机具。
2.3.2邻近营业线施工
2.3.2.1路基土石方施工时,应在靠近营业线一侧设置标志明显限界绳,严禁机械设备侵入限界。
2.3.2.2桥涵挖基对影响营业线路基稳定的施工,必须执行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危急行车安全时,必须立即恢复到良好状态,不得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2.3.2.3轨道施工:
2.3.2.3.1在钢轨、轨枕等笨重货物装卸、运输,线路起落道作业,拨移线路,拆铺道岔等多人作业时,应统一指挥,协同动作,确保人身安全。
2.3.2.3.2 无缝线路施工时,应与工务部门加强联系,遵循“先放散后施工的原则”,同时制定“防胀、防断”应急预案。确保无缝线路地段施工行车安全。
2.4防挖断电缆:施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进行地下设施、管线调查走向位置,对电缆位置明确标识,在电缆中心线两侧各1米喷洒石灰进行标识。同时在电缆位置中心线设警示标志。
2.5防高空坠落
2.5.1高空作业,上下层作业和有可能发生碰撞的施工项目,必须设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各类设施,确保人身安全。
2.5.2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空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高空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防碍通道畅通。高空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2.5.3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符合职业健康要求。
2.5.4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2.5.5施工作业时,应避免立体作业。确需立体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采取安全可靠的隔离设施。
2.6施工用电管理,
2.6.1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购买电器设备和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安装要规范。各施工工点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标准配电设施, 并有专人管理。各种用电设施均要有漏电保护装置,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宿舍和工地照明必须安装规范,确保用电人身安全。
2.6.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
2.6.3电力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及违章作业。
2.7机械设备管理
2.7 .1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类机械设备必须有切合实际的安全操作。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7.2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制度,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2.7.3各作业队设备管理人员,要认真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设备管理台帐,定期检查养护维修并认真作好机械运转记录和保养维修记录。特种机械设备要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取得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开机运转,否则严禁使用。
2.8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2.8.1项目部所有工作用车和施工车辆,必须按照公司有关交通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汽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9加强安全学习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意识
2.9.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学习,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焊接、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和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加强对劳务工的法律、法规教育,杜绝治安事件的发生。
2.10加强汛期防洪工作:
工程开工前积极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制定汛期在建工程项目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成立防洪领导小组,备齐备足防洪料具,配备充足的抢险人员,加强汛期的检查,坚持雨前,雨中,雨后“三检制”。大雨暴雨中,对关键部位要坚持连续不间断的监控,确保汛期行车。
2.11防火安全
2.11.1项目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本项目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证完好有效。
2.11.2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章安全管理奖罚
3.1为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项目部实行考核奖惩制度。
3.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责任人100元。
(1)、违犯“四严禁,八不准”条款之一的(四严禁:①、严禁无计划施工;②、严禁点前超量准备;③、严禁点内超范围、增加项目、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施工;④、严禁利用列车间隙上道作业。八不准:①、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项目不准施工;②、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③、无安全防护不准施工;④、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⑤、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⑥、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⑦、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⑧、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及格不准上道施工。);(2)、防护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3)、未经批准进入铁路保护区施工;(4)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无防护员或防护不规范;(5)、人员、机具、材料有侵限现象;(6)、现场施工安全预防措施不到位;(7)、劳动保护用品佩带不齐全;(8)、未设置安全警示牌或不规范;(9)、无机械操作规程,设备无专人管理;(10)、设备安装不标准;(11)、施工用电设置不符合要求;(12)、配电箱配置不标准;(13)、现场施工用电,电缆、电线设置不标准;(14)防挖断电缆防护措施不到位;(15)、木工棚、材料库、宿舍、易燃品存放地等设置消防器材专用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无定期年检;(16)、压力容器使用、存放不符合要求;(17)、发现违章违规作业。
3.3 (1)挖断电缆、因施工事故而影响行车的,视影响程度而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2)对建设单位签发的处罚通知单,视情节轻重加倍处罚;(3)对建设单位、监察大队和监理单位签发的问题通知单,根据影响程度及经济损失处罚责任人1000-2000元,并通报批评。对建设单位、监察大队和监理单位签发的停工通知单,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
3.4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部,按照安全逐级负责制进行考核。
3.5工程施工日常检查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若与上级文件有抵触则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第4篇 铁路信号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现场作业安全制度
1、全体参建施工人员要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深刻认识“一次伤害,一片血泪”,熟悉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施工能力。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指挥部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指挥部将进行处罚。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做到“一章不违,一事不出,一心工作”。坚决服从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的领导和要求,克服侥幸心理、麻痹心理、逞能心理、莽撞心理、急躁心理、烦躁心理、粗心心理、好奇心理、自满心理等不良心理素质,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同时有责任、有义务提醒、劝阻和纠正共同作业者的错误操作和违章行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根据指挥部安全管理制度有权对现场进行停工整顿及罚款。
3、参建员工及施工队必须遵守安全守则:
十做到:
⑴做到上班前充分休息,工作任务清楚,安全防范重点及防范措施明白,准备工作全部就绪;
⑵做到上班时精力集中,严肃认真;
⑶做到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⑷做到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⑸做到横跨线路一站、二看、三通过;
⑹做到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小黄帽,防护服,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⑺防护员收工前必须检查清点工器具、材料是否侵线,检查无误后请示现场施工负责人收工;
⑻做到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警示牌齐全、隔离防护到位
⑼施工完毕要检查作业区域,做到施工不留尾巴和隐患;
⑽做到发现异常情况和隐患首先第一时间向驻站联络员、现场安全员、分项目部领导汇报。以上如有违规将根据《作业现场管理处罚细则》处以罚款。
十五个不准:
⑴不准饮酒上岗;
⑵不准擅离岗位;
⑶不准工作时间打闹;
⑷不准钻车、爬车、跳车;
⑸不准穿戴红、绿颜色服装,使用红、绿颜色物品及乱对轨道车辆挥手;
⑹不准抢越线路;
⑺不准在车辆下休息;
⑻不准人、物侵入铁路限界;
⑼不准抢点作业;
⑽不准当班睡觉;
⑾不准擅自走轨面、线路中心;
⑿不准在边坡、危岩处休息
⒀不准在施工现场穿高跟鞋;
⒁不准将金属物直接搭接两根钢轨和轨道电路绝缘。
⒂不准在铁路线路上接、打手机电话;以上如有违规将根据《作业现场管理处罚细则》处以罚款。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在工作中要做到:说要说全,听要听清,走要走到,看要看准,干要干实,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安全,堵塞工作中的漏洞。在现场工作单位范围内,加强自我教育、检查、约束警戒,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坚持文明施工,按要求摆放工具、材料,严禁侵入铁路限界,做好工前、工中、工后三工检查。
施工中要把光电缆安全及其它安全防护防护工作放在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施工防护制度
驻站联络员与防护员的工作职责:
工地防护员在收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列车预报、确报后,应加强警戒,监视来车并提前通知施工人员下道,待列车过去后由现场防护员通知施工方可施工。
在任何情况下,如施工地点的停车防护信号尚未撤除或待避工作尚未做好而列车临近时,防护员应立即向列车显示停车手信号,使列车停车在作业区范围外安全地点。
驻站联络员提前一个小时到运转室(信号楼),负责办理施工要点登记手续,及时了解车站值班员办理区间闭塞或接到邻站发车及办理本站发车前、开车后等手续以及临时变更情况,确认后,立即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预报:当车站对施工区间闭塞时,应即发出预报。如系通过列车,则应提前一个车站(邻站向本站发车时)发出预报。确报:当车站向施工区间发车时,应即发出确报。如因施工地点与车站距离较近或施工条件较复杂,而需要提前预报、确报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人员和施工人员。变更通知:前次通知有变更时,应立即发出变更通知。)。
防护用通信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工地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
防护工作要点:
在车站运转室内设驻站联络员一名,在每个施工作业面设一名防护员,每个咽喉区设立一名安全员。重点作业面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安排安全员监控。
工地防护员接到预报、确报信号后,应加强警戒,监视来车(两端防护员应各向两端外方注意监视)。如施工地点待避工作尚未完成而列车临近时,防护员应向列车显示停车信号,并用喇叭吹连续短声,使列车在作业地点前停车。
工地防护员如发现施工地点有妨碍行车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应即通知驻站联络员转告值班员,开工和收工时间也应通知驻站联络员。中间防护员也应以相同的方式准确及时传达给对方。
施工人员听到防护员发出的预报信号后,应作撤离准备。当防护员发出停工命令时,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并迅速到安全地点待避。
三、安全检查制度
在施工中,为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将按下面办法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检查工作由分项目部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定期检查具体实施规定:分项目部每周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
经常性安全检查:
安全员要坚持工前布置安全、工中安全检查、工后讲评安全的“三工”安全制度;各班组专职安全员、防护员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并按照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各作业班组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和其他工作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工作。
专业性安全检查:防侵限、防轨道电路短路、防挖断电缆、防物体打击、防高空坠落。 安全员每天要填写每个施工作业面相关记录表及安全生产日志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监控协助实施.。
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查出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整改通知。并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处以罚款。、责任人整改后必须及时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复查,合格后方准许施工。
四、例会制度
每天晚上7:00碰头会,施工队以书面形式上报当日工作汇报和次日工作计划(
五、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发生行车事故按系统逐级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第5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训制度
第一条 目的
规范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工作,确保通过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解决现场消防问题和应急救援及火灾逃生自救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各施工现场的消防技术交底。
第三条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职责
4.1 技术交底须在该工程的开工前进行。消防技术交底须通知现场监理参加。消防技术交底是一项重要的监控措施。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在监理日记中进行详实记录。施工单位施工日记也须进行详实记录。
4.2消防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主管主持并授讲。
4.3现场监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消防技术交底文件,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执行情况。
4.4施工人员按消防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第五条 管理规定
(一)、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防火规定:
1、厨房、锅炉房及经常使用明火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15m。
2、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单独建筑,与工程用为作业区及易燃材料堆放的距离≥30m。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并保持畅通。
4、高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变电间,乙炔库等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使用非燃材料建设,室内高度不得低于4m,应有良好的通风。
(二)、现场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及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m2临时设施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
2、大型项目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时,应备有提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阴塞通道。
3、钢构件加工厂、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火工品库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为每30m2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备足够的泡沫,干粉等灭火机。
4、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酸碱泡沫灭火机的药剂一般一年半更换一次,并挂有换药时间牌子。
(三)、防火制度及标志:
1、钢构件加工厂、木工间(棚)、油漆间、木库(木制品库)、油库、危险品库按规定建立防火制度要将防火制度和规定的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2、宿舍、更衣室应挂在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楼层应设置灭火器材。
(四)、项目集体宿舍安全防火规定:
1、集体宿舍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持畅通易取。
2、宿舍内不得储存汽油、鞭炮、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床上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不得在宿舍内焚烧文件和燃火取暖。
4、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不得存放室内或在室内凉干,严禁在未完全干燥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
5、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
6、把每月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检查安全防火执行情况。
7、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应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第6篇 某铁路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项目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火灾预案应急演练。
二、处置火灾的原则和组织机构
㈠处置火灾的原则
1、有指挥,有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
2、有保障,做到谨慎从事,全体动员,及时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和增援。
3、有措施,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火情,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企业的财产损失。
4、有策略,根据火情的发展制定相应的措施,力争迅速控制或解决火情。
企业应急组织机构由火灾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专业应急小组、基层单位应急小组共同组成。
㈡、组织机构
1、火灾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安全总监
领导小组成员未在企业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部门按职务排序递补。
2、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是企业火灾事故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突发火灾事件时组织联络应急状态下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
3、专业应急小组
专业应急小组共设9个组
(1)现场指挥组:设在现场救护基地,由指挥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指挥火灾现场的应急抢险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2)抢险救援组:由义务消防队、事故单位和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灭火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生产处负责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和调动。
(3)技术专家组:由企业主管技术的领导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制定应急灭火方案和技术措施,解决灭火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物资供应组:由物资部门和事故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通讯联络组:由单位和事故单位组成,负责及时反馈火场的救援进展情况,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负责寻求外部支援的联络工作。
(6)警戒保卫组:由安全保卫部门为主组成,主要负责火灾现场的保护、戒严和维持秩序等工作。
(7)医疗救护组:由医院、事故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8)后勤保障组:由单位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组成,主要负责生活接待、车辆调度和后勤服务工作。
(9)善后处理组:由单位工会、事故单位参加,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派员协助,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4、单位应急小组。单位按照企业应急组织机构要求组建应急小组,组长由本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技术的副职担任。应急救援小组的第一责任人外出前,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
三、应急响应过程
应急响应过程分为报警、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救援活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等步骤,应针对应急响应分步骤制定应急程序,并按事先制定的程序指导突发火灾事件的应急响应。报警和接警及处置程序如下:
1、熟知火灾报警程序:
①一发现火灾时,做到沉着、镇静报警,根据观察了解的情况立即先向应急办公室报告、本部门负责人报告,并以简单方式通知消防队、火警“119”报警,并做好应急处理。
②根据火场反馈的情况,应用对讲机或电话进一步向部门领导报告,并遵照领导指示,调配消防器材、组织人员立即到现场及时扑救。
2、二在查看火情的同时分析起火原因,根据火势拨打报警电话119,要报清楚起火地址、火势、燃烧的是什么物质向“119”报警时要沉着冷静,应向接警人员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位置;
(3)准确报告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3、应急办公室接警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总经理为第一指挥人,如遇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指定指挥人。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火势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组成现场指挥组赶赴现场实施指挥,并组织应急救援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4、火灾现场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组织义务消防队赶赴现场,并及时通知火灾事故发生单位的人员,及时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扑救火灾的原则:救人第一、先控制、后消灭
扑救火灾采取的措施:① 堵截火势防止蔓延; ② 快攻施救控制火势;
③ 通气排烟减少损失; ④ 隔离分隔将火扑灭
(2)通知相关人员迅速集结,按疏散线路组织疏散。
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启动消防广播组织疏散,正确通报火灾火情,
防止人群混乱;按照火灾应急预案中制定的疏散方案组织疏散,
注意自我保护,通过烟雾区应采取低头弯腰姿势;
3、严格服从组织指挥,控制人员情绪,阻止人员返回火场,做好眼睛和呼吸道的防护;
4、一般情况下疏散的先后顺序是:
① 先从着火楼层开始,然后是以上各楼层再是以楼下各层;
② 要优先安排受火势威胁最严重、最危险区域的人员疏散,避免造成严重的伤亡后果。
疏散引导工作在发生火灾时,应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物资的放置点要留有1至2名人员看守,防止形成新的火点。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3)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4)门卫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四、火灾扑救、安全防护、医疗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㈠、抢险救援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火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本着“救人重于救火”,“先控制,后灭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实施灭火。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1、一切防火措施都是为了防止产生燃烧条件。、实践中采取的基本措施和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是:
㈠ 隔离法:控制可燃物就是将火源处或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走,燃烧就会因失去可燃物而停止;
㈡ 窒息法:隔绝空气就是阻止空气进燃烧区或用不燃气体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㈢冷却法:消除着火源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于其燃点之下,使燃烧停止;或将灭火剂喷洒在火源附近可燃物上以避免蔓延。
㈣抑制法:阻止火势蔓延就是使灭火剂叁与到燃烧反应历程中去,使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消失,使燃烧停止。
2、抢险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土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使用时,可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距火点5米处,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下使筒内干粉松动,先拔去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按下压把,干粉即喷射出来。
4、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5、安全防护组接到火警后,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失火区域,同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失火区周围停放的车辆驶离危险区域;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场进行现场调查。
6、医疗救护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一旦有人受伤紧急实施抢救;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五、危险要害部位的确定
油料库、配电间、火工品仓库、隧道等。
六、应急救援体系和演练
1、建立以抢险救援队伍、义务消防人员和医疗救护人员组成应急救援体系。
2、为提高救援队伍的素质和应战能力,每年有针对性的举办1~2次专项消防培训及灭火演练,并定期对企业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和学习交流,做到“三会”一要会报警,做到沉着、镇静,报清楚起火地址、火势、燃烧的是什么物质;二要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做到对本单位的消防器材知位置、知性能、知使用方法;三要会扑救初起火灾,做到要会扑救初起火灾,做到正确选用消防器材和扑救方法。
3、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和演练方案,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活动。演练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路线、预定的安全保护区域、应急救援专业常识、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使用、通讯设备的使用、防火、防毒、防爆堵源技术、抢运和消毒,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
七、应急救援物资
1、事故应急救援物资,按照有关规定统一采购、储备和管理,并根据应急消耗情况及时给予补充。
2、单位要相应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指挥部可随时调集储备的物资。
3、各类抢险救灾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状态。
八、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
应急办公室电话: 安质部办公室电话:
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公司应急办公室应按事故种类分别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 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⑤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⑥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安全保卫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做好现场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九、责任追究
1、在事故应急救援中,依照本预案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的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2、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首先启动本单位的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对未及时启动预案、采取响应措施而造成事故扩大的,应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3、对隐瞒不报、谎报或拖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的应当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4、应急指挥部有权调动各单位抢救队伍、物资和车辆设施等参与事故救援工作。对以各种借口妨碍预案实施的行为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5、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违反该原则应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附:外部应急救援相关单位联系电话:
(1)火灾报警:119
(2)医疗急救:120
第7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 总则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铁路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仿安全检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
(略)
三、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 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员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他成员若干人。
3、 消防小组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4、 施工单位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消防观念,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5、 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组织防火检查。
6、 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7、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8、 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燥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9、 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线管。
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
10、 临时设施内的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
11、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燥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12、 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13、 施工层面积在500m2以内,配备泡沫灭火机不少于2个,要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出现喷嘴损坏、垫圈老化、内胆破损等情况时应予以抢修、报废和更新配置。
14、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四、突发事故发生后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发生火灾后,火情发现人在打电话通知义务消防灭火行动小组组长后,无论火势大小应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起火部位、起火物质、火情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报警电话,报警后要派人到单位门口或十字路口等候消防车。在专职消防人员没到之前义务消防灭火行动小组组长要组织义务消防员采取正确的方法,利用灭火器材、沙、土、水等争取将火扑灭。
五、突发事故应急疏散组织措施程序
1、突发事故发生后,首先要保证道路、楼道、走廊安全畅通。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疏散。
2、突发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时扑救起火源,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报告突发事故的原因、地点、时间及被困人数。
3、突发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派专人看护,保护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六、突发事故或火灾发生时,采取的抢救或扑救火灾的措施
火灾初始阶段,一般在起火十几分钟内,此时物质燃烧的速度比较慢,火焰不高,燃烧散出的辐射热能较低,燃烧面积不大,现时义务消防灭火行动组组长要根据火灾情况及火灾地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灭火工作,如灭火发生地没有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不够,要通过事故通讯联络组及时从其它部门调来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通过疏散引导组的相互配合并采取正确的灭火方法,将火灾在消防车到达之前扑灭或控制住火情,不让其扩大。
七、通讯联络指挥、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火灾发生后,通讯联络指挥组要通过电话及时报告单位相关部门,并派人到现场密切关注火情发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作好各项联络工作及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通报灭火情况。
安全防护救护组成员在火灾发生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及时找到受伤人员,将医生带到火灾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处理,并根据火情大小考虑是否联系“120”救护中心,以防不测。
八、主要联系电话号码
火警:119 救护中心:120 盗警:110
第8篇 铁路工务施工装卸与倒运作业安全教育制度
为做好装卸扣轨材料倒运到指定地点施工,确保行车与人身绝对安全,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要做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中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和轨道车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与领导。按规定设好驻站与工地防护。
二、装车施工注意事项:
1、装卸中须要翻动的钢轨,必须由职工拿撬棍根据现场情况听从指挥、统一行动,翻动时严禁骑压或肩扛撬棍,其他人员应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的方向,禁止用手翻动钢轨。
2、吊装钢轨时2人为一组夹牢夹钳,听从吊车工指挥、同起同落,防止钢轨一头翘起,车下与车上的人应注意吊装设备的使用状态。
3、如用滑轨或撬棍搭架子时应支撑牢固,坡度适当,移动前方和钢丝绳附近禁止站人。
4、抬运工字钢时,必须8人一组听从指挥、踏稳踩 牢、同起同落。导航仪品牌排名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5、运枕木头及枕木时,手要扶稳抓牢,抬前要检查抬扁和縄索的良好性,上车时应有人配合。
6、须要翻越股道时,工地要有专人防护,同时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7、对易松散的材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要梱挷牢固。
三、轨道车运行注意事项:
1、随乘人员应坐稳扶牢,不准坐在堆放较高的物体和车体连接处,枕木头上,不得坐在轨端方向,不得在钢轨上行走,嘻闹。导航仪品牌排名 幽默笑话 脱毛膏排行榜前10强
2、车末停稳人员不能上下车,车门下不能站人。
四、卸车时注意事项:
1、轨道车停稳后才能上车卸扣轨料,卸钢轨料时,钢轨两端各1人拿撬棍进行拨动,不得插钢轨眼,不得翻动钢轨,不得两根钢轨同时拨动,不得在拨动前方站人,撬棍要拿牢站稳,一次性把钢轨卸到限界外。
2、卸枕木头,动作要迅速,同时注意人员不要扎堆,卸枕前方不得站人。
3、所卸的扣轨料要注意卸放地点不得卸到水沟里。
4、零星小配件要单独卸车、集中存放。
5、卸车完毕后,枕木头及枕木要当日堆码完毕,不得散在路肩上,同时24小时有人看守。
6、一切要听从指挥,不得随意卸料,两线间不得站人,防止邻线来车。导航仪品牌排名
第9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控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不符合事件的发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3引用标准
3.1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3.2 铁办[2004]29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3.3 中铁九局程发[2004]115号《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
3.4 中铁九局程发〔2004〕66号《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试行)》
3.5 第一公司人发[2004]第60号《施工生产安全奖罚规定》
4 术语与缩写
4.1 中铁九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4.2 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各项目经理部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4.3营业线施工:指既有线增建线路、新线引入、技术改造施工,线路、桥隧大中修、机械化维修施工,信、联、闭设备大中修、维修施工,牵引供电设备、电力贯通线、供水管线大中修、维修施工,影响路基稳定及侵入建筑接近限界的各类施工。
4.4引用zjygs/sc02-2004《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中的术语与缩写。
5职责
5.1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是本规定的主管领导。
5.2 安全质量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检查与实施。
5.3 施工技术部负责施工审批手续的办理及与外单位安全协议的签订,负责施工安全措施的编制与交底。
5.4物资设备部负责施工现场各类施工机具、设备、施工材料的安全管理,对使用的机械、车辆、各类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5.5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及持证上岗,并负责检查落实。
5.6各单位的安全质量机构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部门,负责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的检查与控制工作。
6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6.1 营业线行车设备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行车和施工的绝对安全。
6.2 营业线施工要坚持领导安全包保责任制,包保干部要坚守工地,要牢固树立行车,特别是旅客列车无小事的观念。
6.3 各单位在组织营业线施工前,应广泛及时收集工程项目所在铁路局关于营业线施工的相关文件,并熟悉掌握其内容,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4 坚持安全教育培训,落实班前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过程监督检查,严控违章违规行为。
6.5 强化对安全防护部位的控制和监督,认真落实责任制度,明确具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不能保证安全施工和安全防护不到位的严禁施工。
6.6 严格执行施工管理卡死制度
6.6.1严禁盲目施工。开工前,必须按铁办29号文及中铁九局程发〔2004〕66号文办理有关安全审批手续,签定施工安全协议,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6.6.2加强营业线施工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分包给运营单位零小、过渡工程时,必须与运营单位签定施工配合协议,明确责任。
6.6.3严格执行项目干部安全包保制度,深入现场监控关键部位。
6.6.4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制度,施工作业前下达至班组。没有安全措施,不向职工交底,严禁施工作业。
6.6.5施工作业时每天必须召开碰头会及早点名会,总结、研究、安排、布置工作,严禁无计划施工作业。
6.6.6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特别是防护员、巡道员、道口员必须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培训、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6.6.7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标准作业,严禁违章盲目乱干;严肃职工作业纪律,严禁令行不止,纪律松弛。
6.6.8机动车辆动用作业必须经施工负责人许可,并由专人指挥及监控,严禁私自动用及盲目乱干。
6.6.9对司机要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外雇机动车要签定租用协议),严禁非专职司机动用车辆、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厂内车辆禁止出作业现场。
6.6.10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制度,按施工要求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组织施工作业,严禁越级指挥及第一责任人离岗。
6.7严格执行施工行车安全卡死制度
6.7.1既有线附近动土作业前,必须签定安全协议,并经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到场确认地下设施位置(走向、深度),在示意图上明确范围互相签认,严格执行“两图一表”制度,挖探沟时,设专人监护指挥。施工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严禁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应到场监护而未到时就进行动土作业。
6.7.2施工机械、车辆在既有线附近作业时,必须设置防护员,并有专人指挥监控。严禁侵入限界,来车时必须提前停止作业。
6.7.3 严禁私设临时道口。必须经路局审批后加强管理,按标准设置临时道口,并备齐防护用品。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设经过培训的道口看守员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
6.7.4当列车通过时,框构桥施工严禁顶进作业,对便梁基础及线路状态经常检查。雨季施工应随开挖随顶进,对两侧路基做好覆盖防护,防止冲刷塌方。
6.7.5既有护锥或端翼墙拆除未分段进行,做好支护;各种基坑、基础开挖中必须有支护,开挖施工后及时回填夯实。
6.7.6在带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作业,线路加固设备必须有绝缘装置,并定期测试。撬棍、压机棒、单轨小车手柄等施工机具必须有绝缘套管。
6.7.7工料具必须随作业人员同时提前下道避让列车,严禁工料具侵限;施工机械、材料堆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侵入限界,堆码放置牢固。下班前带班人必须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侵限工料具后,方准撤离现场。
6.7.8施工封锁慢行前一小时,驻站联络员必须到车站申请施工封锁的手续;严禁扩大施工封锁准备工作范围,按规定的施工时间、里程、慢行速度及时更换慢行牌等标志,坚持每日检查防损坏或丢失,保证测速仪工作状态良好,填写慢行测速记录。
6.7.9施工封锁开通前,严格执行(公司监察、项目安质员、工务安全检查员)联合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达到开通条件、物料堆码整齐、不侵限),形成记录,严禁盲目开通线路。
6.7.10工务、电务等单位配合施工,必须提前做好通知,与其明确施工范围,并将通知到的对方负责人姓名、时间等做好记录。进行线路及道岔维修作业时,车站设驻站联络员;道岔上进行任何作业,必须有电务人员到场监护。
6.7.11在既有线上施工,严禁未在车站登记,动用行车设备或各种小车。使用单轨小车时,必须有指定使用负责人,并配置足够人员,能随时将小车撤出线路以外,并设工地防护员及驻站联络员。
6.7.12在未开通线路上使用小车或捣固机等自轮运转设备有溜逸侵限危险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溜逸措施。在未开通线路上设置简易车挡或防溜枕木,防溜枕木必须两端锁在钢轨上,坚持专人定期检查。防溜枕木为贯通式,材质良好,端部涂成红色,夹角30°其规格可按斜口,深100mm,宽90mm。
6.7.13轨道车在既有线上行驶,必须有登销记录,各种备品齐全完好,与行车部门办妥一切行车手续。运行中,严格执行不间断了望、呼唤应答制度及站停检查制度,停车时必须做好防溜措施。运载路料、机具设备等,必须捆绑牢固,并经严格的检查,运行中加强监控。
6.7.14工程列车卸碴必须安排足够人员配合作业,管理人员进行监控。严禁单侧卸车或k车卸碴车门卡住造成偏载,严禁轻、重车混卸。
6.8严格执行施工人身安全卡死制度
6.8.1班前充分休息,严禁饮酒,班中各种施工(电焊、硫磺锚固、高处、双层、电气等)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否则严禁施工作业。桥梁施工现场及其它双层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扎好安全带并挂好(特殊困难时,必须设置挂安全带的栏杆或绳索)。
6.8.2在区间步行上下班时,应在路肩或路旁走行,在双线区间,应面迎列车方向。在站内按规定路线行走,并在其前后设专人防护。
6.8.3严禁横越线路。必须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设专职防护员,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严禁来车时抢越。
6.8.4,严禁在邻线和两线间避车,在铁路限界内休息。严禁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6.8.5既有线作业必须设专职防护员,必要时并指派驻站联络员,严禁通讯联络不畅及监护不到位。
6.8.6对三新人员(新入路员工,重新转岗、上岗的职工,新招收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
6.8.7严禁民工单独上道作业,上道时必须有正式员工带领。
6.8.8起道机应由有经验的员工操作,做到人不离机、手不离把。使用撬棍翻动钢轨,由有经验人员操作统一指挥、动作一致,其他作业人员必须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方向。
6.8.9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度,电工作业必须执行2人制。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定人、定机、定管,严禁无证操作。
6.8.10严禁高空抛物,跳板接头应在脚手架上绑牢,严禁悬空。
6.9严格执行电气化区段作业安全卡死制度
6.9.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时,均要切合实际的把电气化安全知识纳入其中。
6.9.2电气化区段施工,必须进行电气化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6.9.3电气化区段,所有职工和所携带物件(如长杆、导线、皮尺、钢尺等)与接触网带电部分必须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技术人员严禁使用铝制塔尺进行测量,必须使用木塔尺。
6.9.4严禁职工在任何情况下登上机车车辆顶部或翻越车顶通过线路,严禁在支柱上搭挂衣物、攀登或在支柱旁休息。
6.9.5发现接触网导线断落时,人员要必须远离10米以上,并将该处加以防护,立即通知供电部门、车站值班员处理。
6.9.6在距离接触网支柱及带电部分5米以内的钢脚手架、施工机具等必须装设良好的接地线和“高压危险”明显标志。
6.9.7起道作业;单股不得超过30毫米;拨道作业:线路中心位移范围不得超过30毫米。确需超出时,通知接触网工区,与供电部门协同施工。
6.9.8下列作业必须事先通知供电部门采取安全措施后在接触网工区配合下方准进行:更换带有回流线的钢轨时;于同一地点,同时更换两股钢轨及钢轨上的夹板时;更换整组道岔时;更换单根钢轨或带有轨端绝缘的钢轨时。更换完毕,经供电人员配合检查合格后方准撤除防护设施。
6.9.9在养路施工中,要防止撞坏和禁止拆开接地线,如需拆开要由接触网工进行。
6.9.10在带电接触网下,禁止以下作业:禁止站在车辆高手闸制动他台上拧闸,在敞车、平车装载货物上面坐立或装卸货物、捆绑篷布;在轨道车上装卸料具时,所用工具禁止超过头顶;禁止使用胶皮软管冲刷机车车辆上部。
6.9.11用水或一般灭火器浇灭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足4米的明火时,接触网必须停电;超过4米时,水流严禁向接触网方向喷射。
6.9.12通过道口的汽车,禁止其装载高度超过4.2米,并严禁在装载高度2米以上的货物上坐人。
6.10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安全例会制度
6.10.1施工安全例会程序
6.10.1.1由公司副总经理组织,施工前在工地召开,参加人员,项目经理部、公司施工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公安派出所、社会事业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派员。
6.10.1.2由项目经理按照运营部门组织例会后,按例会决定汇报。
1、施工准备、作业程序、影响范围,组织结构。
2、配合单位的相关工作,配合要求、时间日程、联络方法、开通时间,以及信息沟通反馈工作。
3、安全组织、安全措施、施工联络、施工防护、开通或列车放行前安全质量检查,慢行防护,养路维修。
4、人员配备、机具、设备准备。
5、后勤保障,现场治安维持及防范。
6、应急事件的准备和处理(编制应急予案)
6.10.1.3各部门按各自分工负责落实公司领导的部署和要求。
6.10.2由安全质量部负责落实和具体工作
6.10.2.1营业线施工许可证,安全协议是否符合文件要求;
6.10.2.2安全责任界定:与工务、电气化、电务、车务、房产等其他部门结合部的安全责任区,双方责任是否界定清明确;
6.10.2.3对运营部门施工例会会议记实要求落实是否到位;
6.10.2.4落实项目经理部是否与设备主管单位,配合施工单位的负责人,配合时间、配合工作量(拆除、安装、移设相关行车设备)进行有确认的证实。
6.10.2.5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安全预想是否到位,应急措施准备情况。
6.10.2.6落实施工作业防护,施工联络,慢行防护地段的准确里程和防护距离,防护设施准备是否到位。
6.10.2.7落实施工封锁前准备,作业中安全,开通前安全质量检查,开通后养路维修,值班巡道人员到位、职责是否到位。
6.10.2.8落实施工防护人员持证上岗,岗前安全培训教育,联络设备,测速仪是否状态良好。
6.10.2.9监督检查对行车设备、巡检、与设备主管单位安全监控人员互检记实情况。
6.10.3由施工技术部门负责落实的具体工作
6.10.3.1施工前准备内容:
1、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2、向参与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技术安全培训教育。
3、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调查确认各类地下管线,隐蔽建筑物的位置,各类建筑物的界限现状,严禁盲目动用机械施工。
4、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落实到岗位上。
5、对于既有线行车设备和增加设备相互关系,几何尺寸,配轨尺寸,道岔的位置,标高,限界等有关施工封锁内容进行复检制度:一是项目总工对封锁上述内容与技术人员期间进行现场复检,加以确认。二是施工负责人与技术人员、班长对上述内容共同进行复检,核对确认后,方可施工。
6.10.3.2按运营部门批准的施工方案及施工例会的要求,针对施工封锁现场进行勘测,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组织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封锁总技术交底,内容:
1、施工地点,既有行车设备现状与新设备的关系,影响范围需要其他单位配合的情况,必要时设专人配合。
2、本次施工工作量,施工工序、采用的方法。
3、人员、材料、工具、机具设备的配备及数量,材料存放位置将使用的部位,谁负责,落实到人。
4、施工登记、要点、消点、领车,开通等重点步骤的施工联络,以及施工主体单位和配合单位,设备主管单位的协调方案,责任到人。
5、防护设置,进行书面交底,责任落实到人。
6、施工工序细化,从未开通使用的线路、轨排、道岔,小到每个螺栓扣件,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7、组织相关人员(施工负责人、班长、相关部门)现场交底,主要内容:施工任务的划分,所需材料堆放位置,预铺位置,拆除旧料堆放位置,班与班分工接口的注意事项。
6.10.4物资设备部门负责落实的具体工作
6.10.4.1对施工封锁需用的各类路料、工具、机具、物资提前到场,保证施工需要。
6.10.4.2施工封锁现场,各类施工机具、设备、施工材料堆码有序整洁。施工结束后达到工完料净,对备用路料和连续性施工不能及时清理的施工材料,要堆码稳固整齐,严禁侵限,必要时加封加锁派专人看管。
6.10.4.3施工封锁需轨道车组、吊车、架桥机组等大型自轮运转设备停存时,必须保证稳固和防溜逸,派专人负责。
6.10.5其它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的具体工作
6.10.5.1公安派出所,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治安防范,放火、防盗工作的落实。
6.10.5.2公安派出所负责落实对大型封锁施工,桥梁架设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的维护和应急情况的处置工作。
6.10.5.3社会事业管理中心,负责落实大型施工的后勤生活供应和保障工作。
6.10.5.4其它部室项目按施工封锁实际负责落实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事宜。
6.11 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和隐患问题整改,各单位安质部门要派人监控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严禁该部位继续施工作业。
6.12 逐级上报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营业线施工安全卡死制度,保证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发生事故,要保证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
7 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7.1封锁施工前安全例会会议纪要
封锁施工前安全例会会议纪要
例会时间 施工地点
施工项目部 施工负责人
施工配合单位
会议主持人 记录人
施工计划安排及时间:
一、参加封锁施工前安全例会人员(会签)
部门 姓名 部门 姓名 部门 姓名
第10篇 铁路项目工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铁路项目工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为严格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根据本项目经理部管段施工工程特点,结合工程所在地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设施布置整齐,场地出入口设置牢固美观、开启方便的大门,在大门处设置门卫值班室。
(3 工区、梁场、拌合站、作业队必须设置“五牌一图”,五牌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图)。
(4 施工现场严格划分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无积水。
(5 施工区材料堆放整齐,并悬挂标牌,标明材料有关资料。
(6 施工现场要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检查应有记录。
(7 生活区设置食堂、卫生间等设施,其设施符合有关文明卫生要求。
(8 现场消防设备齐全,并建立消防管理机构和消防制度。
(9 有标准和合适的材料堆放场地(库、棚)及其车辆、机具停放场。
(10 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工班长必须挂牌上岗。
第11篇 铁路信号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一、现场作业安全制度
1、全体参建施工人员要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自身安全意识,深刻认识“一次伤害,一片血泪”,熟悉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施工能力。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指挥部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指挥部将进行处罚。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作业纪律,做到“一章不违,一事不出,一心工作”。坚决服从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的领导和要求,克服侥幸心理、麻痹心理、逞能心理、莽撞心理、急躁心理、烦躁心理、粗心心理、好奇心理、自满心理等不良心理素质,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同时有责任、有义务提醒、劝阻和纠正共同作业者的错误操作和违章行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根据指挥部安全管理制度有权对现场进行停工整顿及罚款。
3、参建员工及施工队必须遵守安全守则:
十做到:
⑴做到上班前充分休息,工作任务清楚,安全防范重点及防范措施明白,准备工作全部就绪;
⑵做到上班时精力集中,严肃认真;
⑶做到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⑷做到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⑸做到横跨线路一站、二看、三通过;
⑹做到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小黄帽,防护服,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⑺防护员收工前必须检查清点工器具、材料是否侵线,检查无误后请示现场施工负责人收工;
⑻做到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警示牌齐全、隔离防护到位
⑼施工完毕要检查作业区域,做到施工不留尾巴和隐患;
⑽做到发现异常情况和隐患首先第一时间向驻站联络员、现场安全员、分项目部领导汇报。以上如有违规将根据《作业现场管理处罚细则》处以罚款。
十五个不准:
⑴不准饮酒上岗;
⑵不准擅离岗位;
⑶不准工作时间打闹;
⑷不准钻车、爬车、跳车;
⑸不准穿戴红、绿颜色服装,使用红、绿颜色物品及乱对轨道车辆挥手;
⑹不准抢越线路;
⑺不准在车辆下休息;
⑻不准人、物侵入铁路限界;
⑼不准抢点作业;
⑽不准当班睡觉;
⑾不准擅自走轨面、线路中心;
⑿不准在边坡、危岩处休息
⒀不准在施工现场穿高跟鞋;
⒁不准将金属物直接搭接两根钢轨和轨道电路绝缘。
⒂不准在铁路线路上接、打手机电话;以上如有违规将根据《作业现场管理处罚细则》处以罚款。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在工作中要做到:说要说全,听要听清,走要走到,看要看准,干要干实,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安全,堵塞工作中的漏洞。在现场工作单位范围内,加强自我教育、检查、约束警戒,提高自身安全素质。坚持文明施工,按要求摆放工具、材料,严禁侵入铁路限界,做好工前、工中、工后三工检查。
施工中要把光电缆安全及其它安全防护防护工作放在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施工防护制度
驻站联络员与防护员的工作职责:
工地防护员在收到驻站联络员发出的列车预报、确报后,应加强警戒,监视来车并提前通知施工人员下道,待列车过去后由现场防护员通知施工方可施工。
在任何情况下,如施工地点的停车防护信号尚未撤除或待避工作尚未做好而列车临近时,防护员应立即向列车显示停车手信号,使列车停车在作业区范围外安全地点。
驻站联络员提前一个小时到运转室(信号楼),负责办理施工要点登记手续,及时了解车站值班员办理区间闭塞或接到邻站发车及办理本站发车前、开车后等手续以及临时变更情况,确认后,立即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预报:当车站对施工区间闭塞时,应即发出预报。如系通过列车,则应提前一个车站(邻站向本站发车时)发出预报。确报:当车站向施工区间发车时,应即发出确报。如因施工地点与车站距离较近或施工条件较复杂,而需要提前预报、确报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与驻站联络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人员和施工人员。变更通知:前次通知有变更时,应立即发出变更通知。)。
防护用通信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工地防护员与驻站联络员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
防护工作要点:
在车站运转室内设驻站联络员一名,在每个施工作业面设一名防护员,每个咽喉区设立一名安全员。重点作业面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安排安全员监控。
工地防护员接到预报、确报信号后,应加强警戒,监视来车(两端防护员应各向两端外方注意监视)。如施工地点待避工作尚未完成而列车临近时,防护员应向列车显示停车信号,并用喇叭吹连续短声,使列车在作业地点前停车。
工地防护员如发现施工地点有妨碍行车安全的异常情况时,应即通知驻站联络员转告值班员,开工和收工时间也应通知驻站联络员。中间防护员也应以相同的方式准确及时传达给对方。
施工人员听到防护员发出的预报信号后,应作撤离准备。当防护员发出停工命令时,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并迅速到安全地点待避。
三、安全检查制度
在施工中,为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将按下面办法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检查工作由分项目部领导、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定期检查具体实施规定:分项目部每周组织三次安全大检查。
经常性安全检查:
安全员要坚持工前布置安全、工中安全检查、工后讲评安全的“三工”安全制度;各班组专职安全员、防护员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并按照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各作业班组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和其他工作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工作。
专业性安全检查:防侵限、防轨道电路短路、防挖断电缆、防物体打击、防高空坠落。 安全员每天要填写每个施工作业面相关记录表及安全生产日志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监控协助实施.。
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查出事故隐患,要逐项登记,整改通知。并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处以罚款。、责任人整改后必须及时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复查,合格后方准许施工。
四、例会制度
每天晚上7:00碰头会,施工队以书面形式上报当日工作汇报和次日工作计划(
五、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发生行车事故按系统逐级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第12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jl-3标所有消防设施管理及使用的内容。包括:
1、地上消防栓;
2、火灾自动、手动报警系统;
3、泡沫、干粉灭火器;
4、消防砂池、消防专用锹、水桶;
5、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详见附件4:全厂报警系统示意图);
6、消防表示标牌的安防与维护
二、 消防器材、设施责任划分及报警系统报警后
的处理程序
1、消防栓(室内、室外)归界区所属消防主管管理维护,场前区(包括驻地宿舍、办公室、浴室、食堂、及其他公用建筑厂坪)室内室外消防栓由安全员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库房区域由材料主管管理维护。
2、现场消防器系统由义务消防队管理。需要维修更换的设施由消防队负责申报计划采购。
3、灭火器由项目部统一配发,安全主管核定摆放位置。配发的灭火器由作业队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三、使用及检查制度
1、当发生火灾时,应就近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进行扑救,处理事故中使用的灭火器由架子队上报项目部部审核后更换。
2、当进行消防演练时,由安质部负责全公司消防设施的调用。
3、由于生产需要或检修时,临时挪动消防器材的,事后应及时归位。确因周围环境改变,不适合再放消防器材的,应由安环部重新指导安放位置。
4、消防器材每月由所在单位安全专职人员检查,并列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