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模板脚手架施工安全防护制度
第一节 支模拆模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拆除模板应经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6、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第二节 脚手架材料
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壁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它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6-8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5、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ⅰ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6、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架,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2-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7、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镀锌铁丝,直径不小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篾。
第三节 外脚手架
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木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应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扎地锚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小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3、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2700牛顿)。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4、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5、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架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6、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第四节 内脚手架
1、内脚手架底脚要垫有木块,并磕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2、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1600牛顿)荷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第五节 其它脚手架
1、用钢管搭设脚手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架)要同时安装。
2、脚手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六节 脚手架拆除
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时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拆除。
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扔。
第2篇 施工作业脚手架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工作中员工的人身安全、生产设备安全,便于指导施工人员规范作业、管理和监督人员验收检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颁布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范***公司生产单位及承揽施工、检修、维护的相关单位和组织的作业项目。
第二章脚手架作业管理
第四条施工作业需要搭设脚手架时作业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并详细注明脚手架搭设的用途、详细地点、脚手架的形式和承载荷重及高度。
第五条搭设脚手架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专业(架子工)作业证件。
第六条脚手架搭设结束后,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和项目部经理以上领导验收合格签字并悬挂“验收合格”标志牌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脚手架上禁止乱拉电线。必须安装照明线路时,木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
第八条对使用不符合本规定有关要求的脚手架,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责令施工人员拆除重新搭设,对搭设、使用、验收单位按习惯性违章处罚。
第三章脚手架的材质与规格要求
第九条木质材料的材质与规格:
(一)用材。
应选用质轻坚韧的剥皮杉杆或落叶松,桦木、椴木、油松因质地不坚韧易腐朽及有枯节,一般不易使用。杨木、柳木等质脆易折的木杆不准使用。木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和红松、白松、落叶松材。
(二)规格。
使用木杆搭设脚手架时,立杆和斜杆(包括斜撑、抛撑、剪刀撑)的小头直径一般不少于70mm;大横杆、小横杆的小头一般不小于80mm(如在60mm~80mm之间的,可以双杆合并使用,或单杆加密使用);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0mm。
(三)选材。
1、立杆、大横杆、小横杆、斜杆等一般采用二等材,不能使用方木。
2、脚手板亦应采用二等材。所用跳板不应有损坏、断裂及严重变形,跳板两端封绑,严禁探头跳。
第十条钢质材料的材质和规格:
(一)钢管的材料和规格。
1、钢管的材质一般使用a3、ay3,并符合yb242—63标准,每批钢材进厂时,应有厂家的检验合格证,对材质不明的钢管应进行机械性能试验,并符合gb700-79的要求。承重杆件的钢材,还应满足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点和硫、磷的含量要求。
2、钢材规格应采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焊接管,或外径50~51mm,壁厚3~4mm的其他钢管。用于立杆、大横杆的管长以4.5m (立杆可用6m长)为好,其重量在23kg以内,小横杆的管长以2.1~2.8m为宜。严禁使用有裂纹、弯曲、严重压扁和腐蚀的钢管。
(二)扣件用材。
扣件与扣件附件应符合国家标准,扣件不应有裂纹、气孔,也不应有疏松、砂眼或影响其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扣件下管的贴面要接触良好,扣件的活动部位应使其转动灵活。
(三)钢脚手板用材。
钢脚手板的用材应符合a3钢有关技术规定,其板材厚度不小于2mm,宽度不大于300mm、两端折边高度不小于30mm;表面锈斑直径不大于5mm,且沿横截面不能多于3处;不能使用扭曲、凹陷严重的脚手板。木跳板厚度不少于50mm,宽度为250mm以上。
第十一条绑扎材料的材质规格。
绑扎木质脚手杆一般采用8号镀锌铁线,绑头向下。某些受力不大的地方(横杆上的小横杆绑扎)也可用10号镀锌铁线,如无镀锌铁线时可用退火处理4mm钢丝代替,但不能重复使用。
第四章脚手架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术语及名词。
(一)施工载荷。
1、承重脚手架(砌筑、浇注和安装)≤3000n/m2。
2、装修脚手架≤2000n/m2。
(二)恒、活、风载荷。
1、恒载:包括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斜杆、脚手板、扣件和绑扎材料等各构件重量的总和。
2、活载荷:包括脚手板上的砖、砂浆、混凝土、模板、安装件、运输车辆(含所装物料)、作业人员、安全网等。
3、风载:作用在脚手架风力总和。
(三) 基本构造。
1、立杆:立柱、站杆、冲天杆、竖杆等与地面垂直,脚手架的主要受力杆件。
2、大横杆:顺水杆、纵向水平杆、牵杆等与墙面垂直、与地面水平,其作用是与立杆连成整体。
3、小横杆:横棱、横担、六尺杠、排木等与墙面垂直、与地面水平,其作用是直接承受脚手板的全部载荷。
4、斜撑:与脚手架外排立杆紧贴连接,与其斜交并同地面成45~60°角,上下连续设置,形如之字。主要设置在脚手架拐角处,其作用是防止脚手架沿纵向倾斜。
5、剪刀撑:十字撑、十字盖,在脚手架外侧设置的双支斜杆、互相交叉,都与地面成45~60°夹角。作用是把脚手架连为一体,增加稳定。
6、抛撑:也称支撑、压栏子,是设置在脚手架周围的支撑架子的斜杆。一般与地面正60°角,作用是增加脚手架的横向稳定性,防止外倾。
7、连墙杆:使脚手架与主体结构相连的水平杆件,作用是承受风载和脚手架不均匀下沉时产生的载荷。
8、脚手板:跳板、架板,直接承受施工载荷的构件。
第五章脚手架搭接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脚手架高度超过15m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第十四条架子地基应平整,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底部应采用柱座或垫木,木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底下30~50mm,挖好土坑后夯实坑底,在立杆底部加枕木或平整的石块、砖头。一般应设扫地杆。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平和硬软不一的地面直接搭设立杆。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措施。
(一)作业层的外侧应设护栏或安全网。
(二)设置供上下人员使用(包括携带工具和少量的物料)的安全扶梯、爬梯或设有可靠防滑措施的斜道。严禁作业人员在脚手架上攀登或手持物件上下。
(三)搭设的检修脚手架严禁借用楼梯的栏杆、各种管路、设备的支架作为立杆使用。
(四)脚手架应尽量避开热源、汽源、高压线路,否则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栏。
第十六条严禁违章。
(一)利用脚手架吊运重物。
(二)作业人员在架子上下相互抛递工具和材料。
(三)在脚手架上拉结吊装绳索。
(四)任意拆除脚手架上的部件和连墙杆件。
(五)无证人员作业。
(六)在搭好的脚手架底部或近旁开挖沟槽影响脚手架地基稳定。
(七)在6级以上大风中作业。
(八)用承插式钢管搭设单排脚手架。
第六章几种常见的脚手架搭设要求
第十七条木外脚手架。
(一)立杆。
木脚手架的立杆梢径不小于70mm,立杆纵向间距为1500mm;横向间距如单排距墙1200~1500mm;双排外立杆距墙2000mm,内立杆距墙400~500mm,立杆搭接长度不少于1500mm、铁线绑扎不少于3道。为保证脚手杆稳定,相临立杆接头不应在同一高度为保证重心在一条垂直线上,如果第一次接头在右边,第二次接头救应在左边,交错而上;最后一根立杆的接头应小头朝下,大头朝上并封顶。
(二)大横杆。
大横杆梢径不少于80mm,应绑扎在立杆的里侧。大横杆接长时要求大小头接在一起,搭接长度不小于1500mm,绑扎铁丝不少于3道,相临上下的两根横杆接头应错开,大横杆间距为1200mm。
(三)小横杆。
小横杆梢径不小于80mm,绑于大横杆上,间距800~1000mm,双排架端头距墙50~100mm,单排架搁置墙内不小于240mm,伸出大横杆外300mm以上。
(四)顶撑(抛撑)和连墙点的设置。
抛撑杆梢径不小于70mm,三步架以上即应每隔7根立杆设置1根抛撑,架高大于7000mm不便设置抛撑时,则应设置连墙点使架子与建筑物牢固连接(这样的连墙点,竖向每隔3步、纵向每隔5跨设1个)。
(五)剪刀撑。
不论单排、双排脚手架均应在尽短的双跨内和中间每隔1500mm左右的双跨内设置剪刀撑,但最大宽度不得超过6跨。剪刀撑设在架子外侧与地面夹角45~60°,从上到下连续设置。杆子的交叉点应绑在立杆和横杆上。
第十八条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一)扣件规格。
1、直角扣件,用于两根呈垂直交叉的钢管连接。
2、旋转扣件(内回转扣),用于两根呈任意角度交叉的钢管连接。
3、一字扣(对接扣件),用于两根钢管对口连接。
(二)底座(柱座)规格。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用于承受脚手架立柱传递下来的载荷。可随钢脚手架管材同时购入,也可用厚8mm,边长150mm的钢板作底板,外径60mm、壁厚3.5mm的钢管作套筒焊接而成。
(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要求。
1、立杆:纵向间距2000mm。横向间距:单排立杆与墙1200~1400mm;双排外侧立杆与墙1500mm,里侧立杆与墙400~500mm。相临立杆要错开,对接用一字扣连接,也可用长400mm、外径等于立杆内径的钢套管连接。立杆垂直偏差:当架高在30m以上时不得大于架高的1/200;架高在30m以上时不大于架高的1/400~1/500;但要满足全高偏差不大于100mm的要求。
2、大横杆:间距1200~1400mm。接头错开,用一字扣连接;大横杆与立杆用十字扣连接,每一面架内的纵向水平高低,不应差一块普通砖的厚度。
3、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000mm;单排架,一头搁入墙内240mm,一头搁入大横杆上,至少伸出100mm。双排架端头离墙50~100mm,小横杆与大横杆用十字扣连接。3步以上小横杆加长,与墙拉结。
4、十字撑:设置在脚手架的转角,端头及沿纵向每隔12000~15000mm处,每档十字撑占两个跨间,从底到顶连续布置,钢管与地面呈45~60°角用回转扣连接。
5、抛撑和连墙杆:当架子高度为3步架以上,无法设置抛撑时,每隔3步4跨间设置一道连墙杆。
6、水平斜拉杆:设置在连轴杆的步架平面内,以加强脚手架的横向刚度。
7、护栏和档板:在铺脚手板的操作层上必须设护栏和档脚板,栏杆的高度为1050mm。档板不得低于180mm,栏杆外侧要挂安全立网。
第七章脚手架拆除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在拆除大型脚手架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准备拆除脚手架的周围设围栏,并在通向拆除地区的路口悬挂警告牌。
(二)附设在需要拆除的脚手架上的电缆和水管应首先切断,电线必须由电气专业人员拆除。
(三)拆除高层脚手架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二十条拆除脚手架的各部分应按顺序进行,当拆某一部分时,应不使另一部分或其他的结构部分发生倾斜倒塌现象。
第二十一条拆除脚手架时,必须由上而下地分层进行,不准上下层同时作业,拆下的构件用绳索捆牢,并用其重设备、滑车、卷扬机吊下,不准抛扔。拆除脚手架不准采取将整个脚手架推倒,或先拆除下层主柱的方法。
第二十二条脚手架的栏杆与楼梯不应先行拆掉,而应与脚手架的拆除同时配合进行。
第二十三条在脚手架拆除区域内,禁止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逗留。
第二十四条在电力线路附近拆除时,应停电进行。不能停电时,应采取防止触电和打坏线路的措施。
第八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安监部部及工程管理、所属项目单位、发包单位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六条违反以上规定条例的,将考核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00~3000元。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公司安监部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共同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施工脚手架和脚手架主要构件拆除制度
一、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的拆除,必须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脚手架拆除申请表》,经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生产副经理同意后,方可拆除。
二、脚手架拆除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认真办妥签字认可手续。
三、脚手架拆除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四、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立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监护。
五、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拆除脚手架的受力杆件或在脚手架中开门洞、拆除脚手架拉结时,应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脚手架拆除申请表》,并由施工班组上级负责人进行检查,确定拆除的范围和数量,报项目部施工负责人。
六、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共同对拆除部位的加固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安排架子工进行拆除。
七、架子工拆除及要构件时,必须按申请表批准范围进行,不准随意增大拆除范围。
第4篇 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序、有效地控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健康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存在潜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避免施工事故的发生,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2。
(3)集团公司、隧道股份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三、编制原则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等,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四、施工准备
1、工区必须对脚手架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演算结果,经工区土木总工、项目部土木总工及中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2、工区技术人员在施工前根据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分级对架子队、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安装、拆脚手架人员要求:必须应经专业培训、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戴好安全帽、佩安全带、严禁穿塑料底鞋,皮鞋等硬底易滑的鞋子登高作业)。
4、材料准备: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
⑴新钢管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的有关规定,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⑵旧钢管:表面锈蚀深度应符合规范规定。进场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以后路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
⑶扣件: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抽样检测;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5、搭设场地准备
⑴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2)的有关规定进行。根据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做好脚手架的地基处理,做到坚实平整,不积水,确保基础能承受部结构荷载。
⑵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于自然地坪50mm。经验收合格后,按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
五、脚手架构配搭设要求
1、脚手架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底部纵横连结,脚手板铺满,无探头板。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架体与结构物拉结。
2、脚手架的构造要求:脚手架主要由立杆、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扫地杆、剪刀撑组成,依据脚手架的计算,各点要求必须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1)立杆:立杆的地基必须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底部要设置底座或垫板,基础不许随意开挖。墩身外脚手架必须采用双排碗扣式脚手架,立杆间距为:1.2×1.2m,步距1.2m。相邻立杆接头应错开0.5m,对接应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垂直偏差不许超过50mm。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要高出作业面造型上1.2m。
(2)扫地杆:纵向扫地杆要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3)纵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小于3跨;接长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要相互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的大横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接点的距离不大于纵距的1/3。
(4)横向水平杆:主节必须设置一跟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大于纵距1/2。
(5)剪刀撑:剪刀撑采用普通钢管,严禁使用普通钢管搭设脚手架。搭设应将底部斜杆与立杆的连接点,在扫地杆处,均应扣在立杆上,另一根可扣在小横杆伸出部分。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为5根,每道剪刀撑宽度4跨,6m长,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为60°。所有剪刀撑沿架高连续设置,剪刀撑的连接采用搭接。
(6)脚手板: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脚手板搭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设长度为25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为100mm。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为150mm,其板长两端均要与支承杆可靠的固定。
(7)安全网:立网采用全封闭式密目网,立网应搭设在纵向水平杆的内侧;平网每间隔3~6m搭设一道平网。安全网必须采用合格产品。
3、脚手架的搭设程序
脚手架搭设顺序为:地基处理→摆放垫木→摆放扫地杆→ 树立杆并与扫地杆扣牢→扣纵向水平杆并与各立杆扣牢→扣横向水平杆 → 加临时斜撑→扣安二、三、四纵向水平杆→扣牢横向水平杆→接立杆→加设剪刀撑→挂安全网。
4、脚手架的搭设要求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超过相邻作业高度以上两步;
(2)每搭设一部脚手架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垫板要准确安放在定位线上;垫板采用不小于2跨、厚度为75mm的木垫板;
(4)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错开距离为3m;
(5)剪刀撑搭设要随立杆、横向水平杆和纵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6)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小于40nm,且不得大于65 nm;
(7)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8)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9)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六、斜道的栏杆和脚手板的搭设
1、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2、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3、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中栏杆应居中设。
4、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 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5、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6、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7、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规定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
8、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9、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外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10、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剪刀撑采用普通钢管。严禁使用普通钢管搭设脚手架。搭设应将底部斜杆与立杆的连接点,在扫地杆处,均应扣在立杆上,另一根可扣在小横杆伸出部分。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为5根,每道剪刀撑宽度4跨,6m长,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为60°。所有剪刀撑沿架高连续设置,剪刀撑的连接采用搭接。
11、脚手架应铺满、铺稳,离开物体间120~150mm;
12、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13、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杆, 栏杆高度应为1.2m,踢脚杆高度仅为0.3m,内侧应挂设密目网封闭。
14、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七、脚手架的验收
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现场施工技术员、安全员、架子班班长共同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记录,报工区土木总工程师核查,由工区土木总工程师组织专职总监/副总监/安质部长、工程部长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方可投入使用。
八、脚手架拆除安全管理规定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工区工程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5、拆除脚手架应由上而下进行,先搭后拆,后搭先拆;安全网→踢脚杆→防护栏杆→剪刀撑→脚手片→搁栅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自上而下拆除,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除,不准上、下同时作业拆除。拆除立杆时,应先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件,纵向水平杆及剪刀撑先拆中间扣件,后拆两端扣件。
6、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7、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8、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9、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规定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10、拆除脚手架时应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拆除前应对电线、机具等采取隔离措施,拆下的材料应用滑轮下运,禁止往下抛掷任何材料;拆除的各种材料应随时运到指定的地点,分类堆放,当天拆除的各种材料应当天清理干净,集中回收,堆放整齐。
11、在拆除过程中,不许中途换人,防止盲目乱拆,心中无数。 脚手架的搭设或拆除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架操作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
12、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3)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4)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八、其他安全主要事项
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2、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2005-46)的有关规定执行。
3、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的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件。确因操作要求需要临时拆除时,必须经主管人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毕后予以恢复。
4、人员在架上作业时,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和他人的安全,避免发生碰撞:闪失和落物。严禁在架上嬉闹和坐在架杆上等不安全处休息。
5、每班工人上架作业时,应先检查有无影响安全的问题存在,在排除和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在作业中发现由不安全情况或迹象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检查,解决后方能恢复正常作业,发现有异常或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架上人员及时撤离。
6、搭设脚手架前由项目技术人员向工人做详细的技术交底。
7、在施工过程中设专人管理负责脚手架检查保养工作。
8、架体设专人定期进行沉降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凡上岗人员应经常体检,高血压、心脏病不允许上岗。
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1、遇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12、脚手架施工处所应设置禁止、警告、指令标志,标志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
脚手架检查验收表
工程名称: 检查部位:编号: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情况
整改结果
1
保证项目
施工方案
脚手架要有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符合规范要求,脚手架高度不得超过规范规定,并有设计计算书或经过上级审批同意。
2
架体基础
脚手架基础平整、密实,有垫木;脚手架底部加扫地杆。
3
架体稳定
按照规定间距与墙体拉结,拉结牢固,按照规定设置剪刀撑,并按规定高度作整体加固;门架立杆垂直偏差不得超过规定。
4
杆件、锁件
按照说明书规定组装,不得漏装杆件和锁件,脚手架组装牢固,每一处紧固符合要求。
5
脚手板
脚手板满铺,离墙不得大于10cm以上,脚手板牢固、稳定,材质符合要求。
6
交底与验收
脚手架搭设前交底,每段脚手架搭设后,须有验收资料并有交底记录。
7
一般项目
架体防护
施工层外侧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设置18cm高的挡脚板,架体外侧挂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严密。
8
材质
杆件不得严重变形、局部开焊,表面刷防锈漆以防锈蚀。
9
荷载
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规定要求,脚手架荷载堆放必须均匀。
10
通道
设置上下专用通道,通道设置符合要求。
检查人员(签名):
年月日
核查意见:
安全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核查结论:
总工程师(签名):年月日
第5篇 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1、脚手架必须针对工程结构,设置独立的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按方案施工。
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之规定搭设。
3、架子工必须经过专业机构培训考核,持有效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架子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5、搭设过程中,必须及时做好脚手架安全防护。若栏杆未绑稳,有松动现象时必须及时固定好。下班前必须对脚手架及其周围检查,看是否有隐患存在,如有隐患要及时加固防护到位,方可下班。
6、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过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架子工班长等按“三步一验收”制度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交接使用。
7、脚手架必须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有验收、维修记录。
第6篇 施工脚手架、脚手架主要构件拆除制度
施工脚手架和脚手架主要构件拆除制度
一、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的拆除,必须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脚手架拆除申请表》,经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生产副经理同意后,方可拆除。
二、脚手架拆除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认真办妥签字认可手续。
三、脚手架拆除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四、脚手架拆除必须设立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监护。
五、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拆除脚手架的受力杆件或在脚手架中开门洞、拆除脚手架拉结时,应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脚手架拆除申请表》,并由施工班组上级负责人进行检查,确定拆除的范围和数量,报项目部施工负责人。
六、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共同对拆除部位的加固措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安排架子工进行拆除。
七、架子工拆除及要构件时,必须按申请表批准范围进行,不准随意增大拆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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