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文明施工会议制度
1为了加强管理,协调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施工委员会将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
2 定期例会
2.1 每周日下午的生产会,在处理施工生产前先进行安全安委会,坚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2 每季度联合大检查后,及时召开安全文明委员会工作例会,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问题,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安全文明施工先进集体,布置下阶段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3 每年初,各承包商进场后,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会议,提出年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目标、措施,兑现上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
3 不定期会议
3.1接到上级机关的紧急文件、会议精神等,安委会将组织召开一定范围的安全工作会议。
3.2 对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安委会将及时召开各施工单位第一责任人、安监科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
3.3 针对现场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以及发生的各类事故,安委会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制定反事故措施,谨防同类事故发生。
4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做到记录完整,立卷存档,必要时发会议纪要。
5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制度
1在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马鞍山2*300mw机组工程建设期间,各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人身伤害:包括本企业职工、民工、代培生、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机械设备损坏,现场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以最简捷、快速的方式通知国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部。
2 事故分类、事故责任认定原则、事故责任确定依据、人身事故统计范围等,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三章有关条款;
3事故报告
5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应立即将其事故概况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经过、原因等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国电科技公司安全质量部。
6国电科技公司主管领导和安监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地点组织抢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程度等展开全面的调查了解,并根据事故程度按事故调查规程向单位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详细汇报。
7事故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未将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前应保护好现场,并积极主动地协助其开展工作。
8 事故单位应按事故报告规程限期向国电科技公司写出书面报告。
6事故处理:
1 事故单位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并制定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2 为了加强管理,吸取教训,事故单位应对其责任者给予应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同时国电科技公司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对事故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国电科技公司将按规定加重处罚。
7 事故统计:公司安全质量部对现场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详细统计,月底按规定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2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评价制度
1、公司每月应到各项目工程点检查一次;远离公司本部,工期长的项目工程点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2、项目工程处至少每周应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班组必须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
4、定期安全检查,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和参加。
5、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查领导-是否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例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步”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 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账表册卡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查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3) 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处理、统计和上报。
4)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6、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7、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分送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8、“安全施工整改通知书”应由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对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上级备案。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及管理台帐。
第3篇 变电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验收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依据《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个工程项目部、调试所、施工队、材料运输组、各职能部门、分包单位。
三、一般规定: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也应纳入检查范围。
2.安全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3.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4.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按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四、过程描述:
(一)公司安全检查规定
1.公司领导应自查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上是否存在着不足之处,是否摆正和处理好安全文明施工与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己是否真正落实了安全责任。
2.对110kv工程至少进行2次、220 kv以上工程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不定期地对各个施工现场经常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或季节性检查。
3.检查施工工地应按有关规定设立的各种帐、表、册、卡是否记录齐全,工地应保存的资料如: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措施、文件施工简板。
4.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查各项安全活动是否充分体现了群众性,记录是否齐全,并签名。
5.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检查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情况。
7.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同安全奖惩挂钩。
8.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等进行检查。
9.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二)项目部安全检查
1.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2.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5.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6.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准化设施是否完善,各类安全标语,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完整和齐全。
7.检查各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是否做到了物品材料摆放整齐,是否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
9.检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用电、防火、环境卫生、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10.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责任部门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11.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按“三定原则”进行立即整改。
(三)施工队安全检查
1.工地应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
2.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3.检查纠正施工现场上施工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现象,对习惯违章性为人员应及时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检查施工责任区内的安全标准化设施是否完善,各类安全标语,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完整和齐全。
5.检查各施工责任区内的文明施工情况,是否做到了物品材料摆放整齐,是否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检查作业人员“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7.检查施工班组的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
8.检查施工责任区内及生活区安全用电、防火、环境卫生、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四)整改、验收
1.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的,应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部门负责人签收,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负责复检,验收。
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的内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负责人,整改情况(包括文字记录和现场情况)以及整改复查验收的情况等内容。
3.整改应由专人负责,按期按要求认真完成,并按规定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4.整改复查验收应由专人负责,应在整改期限后及时复查验收,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逐项检查(包括检查现场及文字记录),并按要求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复查通知书”,复查验收情况。
5.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必须按要求完成,环节必须封闭,不得缺项。
五、相关文件:
1.《变电工程项目部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变电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2.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复查通知书;安全文明施检查工考核表
第4篇 某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十不准”
1、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 不系安全带不得登高作业;
3、 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 施工过程中不准嬉笑打闹;
5、 吊篮下不准站人;
6、 高层平台接料口无安全措施不准接料;
7、 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8、 机械设备不经过检查不准开启;
9、 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10、 不准私自接拉电线
二、施工现场“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高空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非机操工、电工不准随便动用机械、电器;
4、吊篮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及接地或接零装备;
6、在现场工作不准嬉戏打闹;
三、安全处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100元,不系帽带罚50元。
2、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100元。
3、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种作业,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罚5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500元。
4、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后立即责令停工,罚款1000元。
5、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1000元,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6、库房内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个人负责。
7、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20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5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线电工负主要责任,罚款1000元以上。
8、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款作业人员500元,若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人员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9、高空作业时,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10、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1、如有人乘吊篮上下,给予罚款100元,吊篮操作人员罚200元。
12、施工现场和仓库不准抽烟,发现抽烟罚100元。
13、不按操作规程、不听领导指挥者、严重违章引发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责任人自身受伤害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14. 工地现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0元。
15.特种专业必须持证上岗,若无证上岗者罚款5000元。
16. 动火前必须开动火证,若不开动火证动火者罚款1000元,动火时必须有专人看守,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否则罚款500元。
17.现场工作场地垃圾要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必须堆放 在指定地点,做到人走场清,否则罚款500元。
18.如无工作证进入现场罚款100元,不穿工作服工作者罚款100元。
北京英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4日
第5篇 中新化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 安全文明施工总要求
l.1为加强项目建设现场管理,不断提高化工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改善施工环境,提高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各单位、各部门必须认真抓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监督,实现本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3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对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并必须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专职负责人,形成公司、施工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网络:
1.4施工单位要建立和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接受工程部和监理公司的检查。
1.5 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由中新化工组织的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并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具体措施
2.1安全管理方面
2.1.1 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施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2.1.2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直接全面责任。
2.1.3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2.1.4施工单位应认真制定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核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开工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措施交底、落实到位。
2.1.5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和健全安全检查机构,保证三级安全监督网的监控作用。
2.1.6建立各项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在施工作业中严格执行。
2.1.7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考试,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施工作业中做到持证上岗。
2.1.8坚持安全检查和安全会议制度。尤其要督促施工班组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2.1.9积极参加由工程部组织的安全工作例会和联合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1.10 组织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积极提出防范措施以及督促防范的贯彻执行。
2.1.1l施工单位应加强对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措施、用具、用品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管理、使用、操作制度。所用安全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用品必须有生产许可企业的合格产品。
2.1.12施工单位应负责深入开展反违章、反违纪活动,加重加大考核处罚力度,制定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2.1.13作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1.14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民工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台帐。
2.1.15严格班组安全管理,建立班组交底制度。
2.1.16进场电动工器具及起重用工器具必须进行检测、检查确认可靠,进场的施工机械须经过安全检验,上述三项都必须建立台帐,并根据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2.2文明施工管理
2.2.1各级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已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能够正常开展工作;负责施工的各级领导,要把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抓,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2.2.2建立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措施,并报工程部以便督查。
2.2.3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用地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布置。
2.2.4材料、设备等存放合理有序,各种物资标识清楚,符合安全防火标准。
2.2.5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临时围栏或围墙已形成,照明配备得当,施工单位保卫人员上岗值勤。
2.2.6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明确,无死角,责任落实到位,便于检查、监督。
2.2.7施工机械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每天运行记录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机械性能和工作条件;
2.2.8 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2.2.9 施工道路应保持畅通,严禁在路边存放设备、材料等物品;确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水、电力线路,必须事先书面报告工程部,经工程部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并保证正常交通和其他设施正常,尤其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2.2.10 施工道路应保持路面完好,严禁大型机具随意上路面,确因工程需要必须事先书面报告工程部,经工程部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实施并保证路面、路标、安全标识牌等不被损坏。
2.2.11 施工单位对土石方的调配必须取得工程部的同意,不得随意堆放。
2.2.12 工程项目的工序安排应合理、衔接紧密且工程配合得当,做到均衡施工。
2.2.13 施工中,严防人员坠落,严禁高空物件散落(如管道、垃圾等),影响安全,影响环境场地和设备污染。
2.2.14 严格把好设备运输、检验、存放、起吊、安装各道工序关。避免发生损坏、腐蚀及落入杂物等问题。
2.2.15 场区道路、料场、组合场,施工作业区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
2.2.16 场区及施工区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施工作业面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材料要堆放整齐牢靠,废料、工业垃圾及时清理干净。
2.2.17 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要防火星飞溅,事先下方要作好易燃物清理措施,并有专人监护,焊接场地地面无焊条或焊条头。、焊接设备集中布置,统一布线,完工后焊接线、氧乙炔胶管全部收盘存放。
2.2.18 施工区各类脚手架必须有专业架子工搭设及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特殊类脚手架应有专业人员提出设计,经施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搭设。
2.2.19 现场用电源盘要接地,开关要挂牌,漏电保护装置要可靠,闸刀开关、插头、插座要完整。严禁违规用电,施工用电布线整齐统一,标志清楚,严禁采用裸露线用电。
2.2.20 认真组织交叉作业,严禁墙、地面和设备、管线二次污染。
2.2.21 不准随意在结构、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结构,必要时报工程部和监理批准后实施。严禁在压力容器上直接焊接任何支架。
附件2
第6篇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制度
1、 应当将安全施工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并设置安全监理工程师,明确岗位职责。
2、 施工安全监理应当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体系,重点审查施工单位以下安全生产条件: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且安全员需持证上岗;特种作业需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4)生产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5)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向作业人员书面交底。
5、 对于下列危险作业,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经现场监理部审查合格后实施:
(1)基础施工;
(2)地下工程施工;
(3)整体升降脚手架的拆装;
(4)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和架设机具拆装;
(5)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
(6)其他危险作业。
6、 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安全技术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加强安全投入,消除现场安全隐患,特别是“三宝”、“四口”、“五临边”隐患的消除和临时用电的管理,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7、 监理必须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日常巡视制度和例行检查制度,定期召开安全文明施工专题会议,危险作业必须纳入安全旁站监理计划,并建立重大事故紧急预案和报告制度,对现场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7篇 xxx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机吊篮上落,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 严禁烟火' 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第8篇 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制度
一、总则
1. 为确保湖南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考核。
2. 成立由业主单位5人、监理单位2人组成的7人检查考核小组,施工单位2人列席考核会,每月的30日左右集中检查考核。
3. 湖南湘江航运建设开发公司将在质量安全例会上公布考核结果。施工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完善。
4. 各项奖励额度详见《株洲航电枢纽大坝电站厂房土建工程2003年度建设目标考核协议书》中的规定。
二、施工质量考核
1. 施工质量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质检设备及人员情况;原材料质量控制情况;砂石骨料生产及成品质量;混凝土拌和物生产及浇筑质量;混凝土外观质量;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与资料整理;其他等。
2. 评分采用百分制。检查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月末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考核小组按照附表1 “施工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施工质量检查考核得分≥90为优,70~89.9为良,≤70为差。
3. 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考核评分结果为优的予以全额奖励;考核评分结果为差的不予奖励,且必须进行整改;考核评分结果为良的按照得分率计算实际奖励比例。例如考核得分82分,则:
●奖励比例=(82-70)÷(90-70)=0.6。
●质量奖金额=0.6×1.5%×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4. 在检查考核当月合同范围内如发生一次经检查考核小组认定的施工质量事故,则取消当月全部质量奖。
三、施工进度考核
1. 按照附表2 “2003年度各月工程形象进度表”中规定的形象进度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月进度计划目标未完成,得0分,施工进度奖为零;检查考核月进度计划目标完成,得100分,则:
施工进度奖金额=100%×2.0%×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2. 年度目标超额完成则按超额部分的1.5%另计超产奖。
3. 具体奖励详见协议书中的规定。
四、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1.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设施及人员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2.评分采用百分制。由检查考核小组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日常检查和月末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按附表3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分。总得分≥90为优,60~89.9为良,≤60为差。
3. 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考核结果为优的予以全额奖励;考核结果为差的不予奖励,且必须进行整改;考核结果为良的按照得分率计算实际奖励比例进行奖励。如总得分82,则:
●奖励比例=(82-60)÷(90-60)=0.73。
●安全文明施工奖金额=0.73×0.5%×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4. 考核当月合同范围内如发生了施工死亡事故,则取消当月全部安全文明施工奖。
五、其他
1. 附表1:《施工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2. 附表2:《2003年度各月工程形象进度表》
3. 附表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分表》
4. 附表4:《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励金额审批表》
5. 附表5:《2003年度施工进度超产奖金额审批表》
6. 本办法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03年12月31日止。
湖南湘江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03年6月制订
第9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及程序
1目的
为贯彻国华电力公司“安全为天”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华沧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利用经济杠杆,激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如下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2定义
2.1奖励--指对安全体系健全、安全状态良好及安全文明工作突出的施工单位和在安全管理上工作成效卓著的个人所给予的各种奖励。包括:发放一次性奖金、通报表扬、授予荣誉证书、授予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授予荣誉称号。
2.2惩罚--指对安全文明生产存在的各种问题给予的多种形式处罚。包括:罚款、通报批评、停工整改、黄牌警告、红牌警告。
2.3习惯性违章--指在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2.4“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5事故的定性和等级划分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2.6“四不放过”--指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参加黄骅发电厂工程建设的各施工单位及个人。
4 职责
4.1国华沧电工程部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季度、年度安全检查考核。
4.2监理安全专工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据规定对现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等进行记录,并按规定程序给予处理和处罚。
4.3工程部、监理公司负责对各施工单位安全体系运作的监管。
5相关文件
5.1国家经贸厅安全【1999】477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运行标准》。
5.2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6制度
6.1总则
6.1.1安全工作实行严格重奖重罚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施工人员给予重奖;对于工作失职、“三违”造成事故的人员给予重罚。
6.1.2施工单位凡发生安全事故,除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和有关部门外,还要给予罚款处理。对发生事故单位,除罚款外,在处理过程中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外,对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给予处罚,以便教育其本人及广大职工。
6.1.3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6.1.4安全工作具有一标否决权。
6.1.5奖励基金由国华沧电财务部立帐专款管理,安委会统一掌握使用,严禁挪作它用。施工单位不得将罚款摊入成本。
6.2奖励
6.2.1奖励分单位奖励和个人奖励
6.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6.2.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在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宣传安全文明施工常识,杜绝“三违”、改善劳动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一次性奖金1000元。
6.2.2.2长期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者,奖励一次性奖金2000元。
6.2.2.3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奖励一次性奖金2000元。
第10篇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制度
1为了加强管理,协调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施工委员会将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
2 定期例会
2.1 每周日下午的生产会,在处理施工生产前先进行安全安委会,坚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2 每季度联合大检查后,及时召开安全文明委员会工作例会,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问题,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安全文明施工先进集体,布置下阶段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3 每年初,各承包商进场后,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会议,提出年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目标、措施,兑现上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
3 不定期会议
3.1接到上级机关的紧急文件、会议精神等,安委会将组织召开一定范围的安全工作会议。
3.2 对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安委会将及时召开各施工单位第一责任人、安监科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
3.3 针对现场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以及发生的各类事故,安委会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制定反事故措施,谨防同类事故发生。
4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做到记录完整,立卷存档,必要时发会议纪要。
5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制度
1在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马鞍山2x300mw机组工程建设期间,各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人身伤害:包括本企业职工、民工、代培生、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机械设备损坏,现场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以最简捷、快速的方式通知国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部。
2 事故分类、事故责任认定原则、事故责任确定依据、人身事故统计范围等,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三章有关条款;
3事故报告
5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应立即将其事故概况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经过、原因等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国电科技公司安全质量部。
6国电科技公司主管领导和安监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地点组织抢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程度等展开全面的调查了解,并根据事故程度按事故调查规程向单位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详细汇报。
7事故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未将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前应保护好现场,并积极主动地协助其开展工作。
8 事故单位应按事故报告规程限期向国电科技公司写出书面报告。
6事故处理:
1 事故单位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并制定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2 为了加强管理,吸取教训,事故单位应对其责任者给予应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同时国电科技公司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对事故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国电科技公司将按规定加重处罚。
7 事故统计:公司安全质量部对现场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详细统计,月底按规定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11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程序
1目的
为贯彻国华电力公司“安全为天”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华沧电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利用经济杠杆,激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如下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2定义
2.1奖励--指对安全体系健全、安全状态良好及安全文明工作突出的施工单位和在安全管理上工作成效卓著的个人所给予的各种奖励。包括:发放一次性奖金、通报表扬、授予荣誉证书、授予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授予荣誉称号。
2.2惩罚--指对安全文明生产存在的各种问题给予的多种形式处罚。包括:罚款、通报批评、停工整改、黄牌警告、红牌警告。
2.3习惯性违章--指在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
2.4“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5事故的定性和等级划分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2.6“四不放过”--指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参加黄骅发电厂工程建设的各施工单位及个人。
4 职责
4.1国华沧电工程部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季度、年度安全检查考核。
4.2监理安全专工负责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依据规定对现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事故隐患、不安全因素等进行记录,并按规定程序给予处理和处罚。
4.3工程部、监理公司负责对各施工单位安全体系运作的监管。
5相关文件
5.1国家经贸厅安全【1999】477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运行标准》。
5.2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6制度
6.1总则
6.1.1安全工作实行严格重奖重罚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施工人员给予重奖;对于工作失职、“三违”造成事故的人员给予重罚。
6.1.2施工单位凡发生安全事故,除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和有关部门外,还要给予罚款处理。对发生事故单位,除罚款外,在处理过程中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外,对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给予处罚,以便教育其本人及广大职工。
6.1.3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6.1.4安全工作具有一标否决权。
6.1.5奖励基金由国华沧电财务部立帐专款管理,安委会统一掌握使用,严禁挪作它用。施工单位不得将罚款摊入成本。
6.2奖励
6.2.1奖励分单位奖励和个人奖励
6.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6.2.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在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宣传安全文明施工常识,杜绝“三违”、改善劳动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一次性奖金1000元。
6.2.2.2长期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者,奖励一次性奖金2000元。
6.2.2.3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奖励一次性奖金2000元。
6.2.2.4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事故责任者不在此例),奖励一次性奖金2000元。
6.2.2.5 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 ,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经专家评审确认)成绩显著者,奖励一次性奖金5000元,并授予荣誉证书。
6.2.2.6安全活动中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奖励。
6.2.2.7被评为年度安全文明施工的先进个人,每人给予奖励1000元。
6.2.2.8每季度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评比,进行流动红旗奖励。具体办法按《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竞赛实施细则》进行。
6.3惩罚
6.3.1安全、健康、环保规章制度不健全,给予该单位处罚500-2000元。
6.3.2安全监察网络不健全,处罚500-2000元。
6.3.3施工现场末按合同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每少一人每月处罚2000元。
6.3.4检查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不落实者,处罚500-2000元。
6.3.5安全工作不规范、不按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活动者,处罚500-2000元。
6.3.6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检查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无安全技术施工交底的或虽有安全技术措施,但未完全落实就强行进行施工者,处罚500-3000元。
6.3.7班、组长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连带处罚该项目现场负责人500元。
6.3.8各施工单位安监人员对违章行为不按规定处罚的的,一经发现,处罚安监人员500元及安全主管500元。
6.3.9施工现场凡发生违章待业及违反国华沧电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除对当事者处罚50元-2000元(视违章情节而定)外,还对安全文明管理体系相关环节管理责任者予以追究并处相同额度处罚,并不得将体系的处罚转嫁给当事者。一经发现,对相关人员加倍处罚。
6.3.10国华沧电工程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体系运作不正常;施工现场无安全措施或措施不落实;安监人员监督不到位;连带处罚施工监理100元-2000元。
6.3.11凡发生重复性习惯性违章作业者,经当事者加倍处罚,并清退出施工现场。同时连带处罚现场安全负责人和专责安全员、班组长各500元。
6.3.12被照片曝光或整改通知或罚款各项累计达10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态仍不能彻底改变者,将对其发停工整改通知,同时在停工整改期间每天罚款2000-5000元。经过整改达到要求,被责令停工整改者须提出问题原因分析报告,确保复工后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及复工请书等文件,经施工监理和沧电工程部对文件及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6.3.13被发安全通报者,罚款5000元。
6.3.14发生恶性未遂事故者,每次处罚200-5000元。
6.3.15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罚款5000元。
6.3.16凡发生设备事故和火灾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处罚。
6.3.17发生重大责任厂内交通事故者,每次处罚20000元。
6.3.18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安全保证金10万元。
6.3.19施工单位因安全设施不完善,或因“三违”,造成一人死亡及以上事故扣除全部保证金,必须责令停工整顿。追究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给予经济处罚,其处罚意见由事故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审核,转沧东公司上报国华公司批准。情节特别严重者,其直接责任者应依法遣送司法机关处理。
6.3.20被发黄牌警告、红牌警告者,按《安全一票否决权制度》相应规定处理。
第12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违章施工,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工程任务的顺利进行。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2 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办法
2.1 奖励原则
2.1.1公司奖励对象为各施工队以的施工人员及施工队的党政主要领导、安监科长、监理、建设单位安保部成员。
2.1.2 在工程建设期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2.1.3 在事故发生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从而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
2.1.4 公司组织的季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比中得分合格(包括合格)以上的施工单位、项目部。
2.1.5 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奖励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2.2 奖励实施程序
对所有奖励对象必须有详细的申报材料,经安全质量部及主管领导审核,安委会审查合格后,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实施。
2.3 奖励基金来源
2.3.1 从公司总部出,总经理及副总批准的额度为标准。
2.3.2 施工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的违章和发生事故及未遂事件罚款。
2.3.3 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由公司财务设立并建帐,由安监部统一掌握使用。
3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办法
3.1.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原则
3.1.1 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以及火灾、交通事故等,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的基础上,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1.2 施工队对建设单位查出的安全问题不按期整改,且未采取实施措施者或整改通报不反馈,给予经济处罚。
3.1.3 公司将在抓反“三违”和习惯性违章上下工夫,加大对“三违”和习惯性违章的处罚力度。
3.1.4 在月度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得分在61分以下的施工单位及党政主要领导及安监科长。
3.1.5疏忽安全管理突破安全责任状目标的施工单位及党政主要领导及安监科长。
3.1.6本处罚制度涉及的处罚对象为与南京龙源公司签订有施工合同的施工承包商及党政主要领导和安监科长以及本工程施工现场所有人员。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程序
事故和违章罚款项目确定后,由公司安监部门填写罚款通知书,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送达被处罚单位执行。
3.3.发生伤亡事故或机械设备损坏责任事故的处罚
3.3.1发生特大事故,给予事故主要责任单位10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解除与国电集团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予以清退并上报国电科技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
3.3.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给予事故主要责任单位8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解除与国电科技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通报事故单位负责人,并上报国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追究其责任;
3.3.3一次死亡1~2人或发生机械设备责任事故,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通报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
3.3.4 发生重伤、重大交通事故,对主要责任单位处以3万元的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3.5 发生轻伤、严重记录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根据事故程度,对主要责任单位处以5000-1万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4. 发生治安事件,交通事故,按《公司安全保卫处罚办法》进行罚款。
3. 年底《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奖惩,按责任状有关条款执行。
3.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0~5000元:
3.1 未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组织机构;有关职责、制度、规定未上墙的施工队;
3.2 未建立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及未建立大型机械管理体系、启动调试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的施工承包商;
3.3 未组织年度全员安规或安全技术考试的施工队(以报到国电科技公司安监部门为准);
3.4 未编制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或月计划的施工承包商;
3.5 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重大项目特殊项目施工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或无作业指导书者;
3.6未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a编制、报批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而进行施工作业的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
3.7 未按要求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作业的,如起重机满负荷起吊或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作业、起吊危险物品、在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高压带电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者;
3.8 施工前未进行技术交底,特殊、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者(以接受技术交底人员签字为准)进行施工作业;
3.9 未经公司工程部批准,私自占用场地,损坏地上、地下设施者;
3.10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及其周围脏、乱、差,经指出仍不按期整改者;
3.11 因违章作业造成系统停电及因停电引发其他事故的责任单位;
3.12 大中型施工机械未经检验合格,即运行作业者;
3.13其他严重违章者;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
1 接到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不按期整改或借故拖延不进行彻底整改者;
2 不服从安监人年员管理,对安监人员漫骂、围攻者;
3 随意堵塞交通、损坏路基、路面者;
4施工中的污水未按指定地点随意排放者;
5 易引起烧伤、烫伤、高空坠落、窒息、触电事故等危险场所,应采取而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
6在起重、搬运、吊装中不设指挥,联系信号不当,安全措施不落实者;
7 设备、材料、土方堆放无序,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责任区内卫生不合格、施工现场杂乱无章者;
8 未经建设单位、监理同意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9 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没有制定运行、维护、检修等管理制度者;
10 大中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者;
11高处向下抛掷施工器材和施工废料垃圾者;
7.12 非电工乱接施工电源、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13 施工配电箱未按标准设置,箱内无触电保安器,熔断丝用铝、铜等金属丝代替的,电源箱无专人管理的、使用不上锁的;
14起吊材料的龙门架、井字架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或违章载人的;
15起重机械、机具无行程限位器的;
16安全工器具未按期试验的;
17 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参与黄、赌、毒者;
18其他严重违章的。
3.8.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300~500元:
3.8.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即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
3.8.2 沟道、孔洞、平台、楼梯等处无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和明显标志,该铺设而未铺设安全网的;
3.8.3 高处作业,作业面脚手板未满铺的;
3.8.4脚手架两处以上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3.8.5 手持电动工具无接地保护,无触电保安器;
3.8.6 电焊机及电气设备无接地保护,无防雨措施,引线混乱的;
3.8.7 传动机械无防护罩的;
3.8.8 钢丝绳断丝数超过《安规》有关规定仍继续使用的;
3.8.9 卷扬机抱闸磨损严重刹车不灵还在使用的;
3. 9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元:
3.9.1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物体上;
3.9.2 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或虽戴安全帽而不系帽戴的;
3.9.3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指挥或作业的;
3.9.4 不遵守劳动纪律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随地躺卧、睡觉的;
3.9.5 有上架步道不走而攀登脚手架上下的;
3.9.6 无防护,高处作业走单梁的;
3.9.7在施工现场,未在指定地点吸烟的;
3.9.8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
3.9.9同一单位月度内发现5人/次习惯性违章;
3.9.10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一次发现烟头5个以上者,无焊条及焊条头;禁烟区无明显标志
3.9.11未建立完整的工作票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施工单位、调试单位;
3.9.12 启动调试措施中对安全文明施工无要求;
3.9.13出现其他违章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