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配电系统,配电线路按照'三相五线制'进行配线,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安装方法。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的情况和用电需要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现场实施。其内容和步骤: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变压器、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和走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类型、规格--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外电防护必须按规范达到安全操作距离,最小的安全距离如下表:
若施工现场条件不能满足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设置防护性遮拦、栅拦并悬挂警告牌等防护措施。
4、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必须严格分开,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或配电室的工作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工作零线处引出。
5、保护零线为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之下都不能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保护零线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与金属电箱绝缘。
6、三级配电,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在分配电箱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下就是用电设备。照明配电和动力配电必须分开设置。二级保护,即除在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必须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一级漏电保护器,总体上形成两级保护。
7、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8、所有配电箱及开关箱必须采用金属材质的箱子,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并应标明其用途、名称和分路标记。配锁,由专人负责。箱内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有外露部分,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9、井下、潮湿及多水的环境,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等级为:42v、36v、24v、12v、6v.碘钨灯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不得使用护导线。
10、电缆线路必须采用架空或地埋敷设,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架空线路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作业层电线采用木架架空。严禁架设在柱子钢筋、树木、钢管脚手架上。采用地埋时,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米。
11、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宜大于0.6米,小于1.5米。
第2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奖罚制度
一、 脚手架:
1、服务要求:脚手架必须按施工规范搭设,要保证脚手架的稳定性,做好支撑。
2、工作要求:架子工两米以上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施工作业时不准穿硬底鞋,不准高空抛掷工具、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4米以上作业必铺设结实的脚手架或采取其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二、 瓦工:
1、脚手架不稳,架子铺设的不严,安全防护的不健全,不得上去施工作业。
2、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3、脚手架上作业生产物品不得堆放,并且要经常清扫架板上的渣土,落灰和其他绊脚之物。
4、脚手承重不得超过负荷,单批砖不得过三层。
三、 电工:
1、管理好多种配电箱,闸箱做到上锁、防雨、防潮、防砸。
2、接好多种电器线路,特别是接头部位必须牢固,绝缘良好。
3、经常检查现场的线路和电器设备,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4、多种绝缘物品应随时穿戴。
四、木工:
1、使用电锯,电钻等机械设备,要经常检查,其它部件先试运行,一切完好方准使用。
2、使用的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机械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切断电源,修好后继续操作。
3、锯片、锯刀凡易发生危险的部位,零件要正确安装,确保安全牢固,有危险的部件绝对不准使用。
4、操作手禁止戴手套操作机械设备。
5、木工机械停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五、钢筋工:
1、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必须部件完整无损,运行正常方准进行工作。
2、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要立即停车断电,待修好后再进行作业。
3、钢筋拉伸不准无关人员入内。
4、钢筋加工机具设备不准外工种操作手动用。
5、机电设备停用后必须及时拉闸断电上锁。
六、安全防护违者惩罚规定
1、施工人员违反安全要求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元以上。
2、因违章作业造成个人事故者自己负责其一切后果。
第3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建筑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试行),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我公司范围内,由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公共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分公司、项目部应当实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是指项目部的项目部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
第四条、工程开工后至主体封顶前,重要部位打卡一次;主体封顶后,每半天打卡一次。录入时间为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到18:00.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岗位职务,应
在规定的岗位履行本职工作,不应擅自离岗从事其它工作,如确需外出或请假的,需要按照规定填写外勤任务单或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一次请假超过3天时应当向公司安质部报告。施工作业处于混凝土浇筑、结构吊装、隐蔽工程施工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以及存在下列重大危险源之一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在位,不得请假:
(一)高大模板施工;
(二)深基坑和沟槽开挖;
(三)塔吊拆装;
(四)脚手架搭设;
(五)主要部位混凝土浇筑。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考勤打卡设备由项目项目部提供并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应使用科密式考勤打卡设备。采购打卡设备的费用从安全措施费中列支。考勤打卡设备放置在施工现场门卫。打卡对象录入、考勤数据统计由公司或项目部制定专人负责和管理。每月5号前,汇总出上月打卡对象的考勤记录,并附人员请假条报公司安质科,未按时报送的,视为本月不在岗。
第七条、公司安质科采取不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的形式,对项目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对打卡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并获得市级以上质量和安全奖项的建筑工程项目,公司对关键岗位人员适当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打卡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的项目部,将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对未能严格执行打卡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执行打卡制度的或平均每月出勤不足10天(项目部负责人等人不足4天)的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见证取样员等的打卡制度,科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安徽敬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____________年10月1日起试行。
第4篇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制度
1.防止大气污染保护措施:
1) 场内道路均为硬化处理路面,工地大门内外各15m范围做混凝土路面硬化处理,设专人清扫,洒水降尘。
2) 施工现场中分别设置一座10平方米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方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3) 取消工地锅炉、茶炉,均改为电热及液化石油气式伙房设备;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有排气合格证,稳定达标,防止噪声污染。
4) 施工现场细颗散粒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场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洒。
5) 建筑装修阶段使用废旧竹编板搭建封闭式垃圾通道。
2.防止水源污染保护措施:
1) 施工现场所设油库、油漆库均做防水处理;容量做到不渗不漏;放置室外也应进行防渗漏处理,不得乱置。
2) 现场食堂按集团要求设置隔油池,做隔油防污处理。
3.防止躁声污染保护措施:
1)按照北京市的要求遵守施工作业时间,防止噪声扰民。
2)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噪声,采用有效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夜间施工不超过55分贝,白天不超过70分贝。
3) 对强噪音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容量50kw(含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 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5. 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6.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7. 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8. 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9. 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第6篇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第一节:一般要求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二节:设备及内线安装
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来自:)手指不得放在两盘拼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3、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4、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5、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6、 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架。
第三节:外线及电缆工程
1、电杆用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有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叉木或拖拉绳。
3、登杆前,杆要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凳杆。
4、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头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6、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7、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第四节电气调试
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管或加锁。并对仪表、接地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开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4、用摇表测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6、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第五节: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查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用绝缘棒或传动件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7、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8、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第7篇 现场施工成品保护措施制度
管理措施:
1) 施工时,注意保护定位桩、标高桩,防止碰撞移位。
2) 安装模板时轻起轻放,不准碰撞,防止发生变形。
3) 拆模时不得用大锤硬砸或橇棍,以免损伤砼表面和棱角。
4) 模板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堆放及时修补。
5) 钢筋绑扎时禁止碰动预埋件及洞口模板。
6) 钢筋绑扎后不准乱踏,浇灌砼时设专人负责。
7) 安装电线管、暖卫管线或其它设施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
8) 要保证钢筋和垫块的位置准确,不得踩楼板、楼梯的弯起钢筋,不得碰动预埋件和插筋。
9) 已浇注完成的框架柱四角用护栏围挡保护。
10) 已浇筑楼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砼要加以保护,必须在砼强度达到30%设计强度后方准在面上进行操作及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
11) 地面施工结束后及时封档,特别防止铁质器具拖拉损伤地面。
第8篇 院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省、市有关用电安全的相关规定。
二、项目负责人督促施工现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本工地《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
三、施工现场严格按《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要求实施安装。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可供电。
四、施工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五、进入现场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按有关要求进行绝缘等方面的检测,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六、施工现场负责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及安全技术资料归档管理。
第9篇 x施工现场动火审批管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施工用火的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业主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动火等级划分及审批规定
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严禁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何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安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红藕,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或安全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8、动火申请表要明确用火地点,配备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时间等内容,并保留存根备查。
9、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用火证的规定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10、用火证当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业人员将用火证交回安全员处,再次作业再次办理。
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贱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施工现场各部门,专业防火措施
三、模板堆场防火须知
1、木料堆场严禁吸烟。
2、木料堆场严禁动用明火。
3、木料堆、制作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下班前必须将木屑、零星木块等清除干净。
6、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第10篇 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职责
1、进入施工现场,要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
2、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3、不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4、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
5、不得任意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得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6、不懂电气、机械的管理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7、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行使自己的权力,尽到自己安全工作的职责。
8、发现施工人员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劝谏和制止。
9、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跟上级汇报。
10、确保四个到位。即在施工现场要保证思想观念到位,组织管理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位。
第11篇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门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本项目部,健全本项目部人事和材料管理,确保材物料不随意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1)非本工程施工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往年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需进场人员必须向门卫说明来意并出示证件,经许可后,按规定办好手续方可进入。
(2)外来人员进场后的任何交通工具的放置,必须听从门卫保安人员的指挥,严禁将其接入施工现象。
(3)本工地的任何材物料,未经项目经理批准,严禁出场,违者按偷窃论处。
(4)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做到:说话和气、服务耐心周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场制度和临时探亲访友人员进场规定,另做好门卫值班室及大门四周清洁工作。
(5)严格履行退场人员的物品自查手续,做好组织上规定的各项工作。
(6)如职工进场,必须由班组长到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场,并及时上报安保科。
(7)职工出场时,检查包裹后方可放行。
(8)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听从上级领导,坚守岗位,不玩忽职守,否则,将视情处罚。
第12篇 装修改造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