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第2篇 较大危险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承建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项目经理部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五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六条 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30天,由专业工程处界定及编制专项方案,并报送项目经理部。
第七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公司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参加专家论证会人员:
(一)专家组成员;
(二)公司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公司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九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专业人员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三天内反馈到专业工程处。专业工程处在接到指导性意见后,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再次报送项目经理部总工审查,审查完毕立即报公司专家组。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公司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 公司专家组收到项目经理部专项方案后,立即组织专家组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10天内反馈到项目经理部。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一周内再次报送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公司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六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十八条 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质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工程施工现场保安、消防制度
1、制定落实现场保卫制度,聘用专职保安人员,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2、成立现场防火领导小组,制定现场安全防火管理规章制度,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培训专(兼)职消防人员。
3、现场备有消防水池(地下水池贮水),安装高压水泵,以便各层消防供水使用,配备专用消防设备。
4、成立消防小组,组织定期对工人进行培训教育之后,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使之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隐患于未然。
5、加强现场用电管理,对施工电焊、气焊应做好防火措施。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不准使用钨丝灯烘烤衣物。
6、所有住宿职工必须在保卫室登记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片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如有探亲访友者必须由相关班组长或老职工在门卫处登记来访时间,出去时应办理注销手续,非相关人员一律不得了留宿。
第4篇 装修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装修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打赤脚上班。
2、班前应检查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注意事项。
3、必须按规定张挂安全网,在醒目险要处设置警示牌,工地要安装漏电保护器。
4、必须按平面布置图布设机械设备。、临时设施、材料堆放,道路畅通,工地内给排水必须保持流畅,不乱排污水,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必须做好工地环境卫生,不得乱倒垃圾。
7、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操作。
8、工地宿舍内外要清洁,不准乱堆杂物、乱拉电线、乱挂衣服等。
9、食堂(厨房)要整洁,无臭无蝇,排水要通畅,食物要符合卫生标准。
10、厕所布置合理,达到卫生要求,对环境无影响。
第5篇 工程项目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保养制度
工程项目施工机具进场验收及保养制度
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准进场。
2、建筑机械要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
3、认真做好日常保养,使机械设备达到原国家建委提出的下列要求:
⑴机械技术状况良好,工作能力达到规定要求;
⑵操纵机构和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⑶搞好设备的'十字'作业: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
⑷零部件,附属装置和随机工具完整齐全;
⑸设备的使用维修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4、施工机具维护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值班,确保机械设备的运转正常。
第6篇 公路工程单位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和杜绝重特大安全机械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械设备使用原则
1. 按机械设备规定的性能指标使用,严禁不合理使用机械。
2. 使用机械时要保证人身及机械安全,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转。
3. 机械使用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油料应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满足使用要求。
4.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员的正确指挥,确保工作质量,与施工员密切配合,及时完成任务。
5. 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和在用,提高其利用率,以满足施工现场生产所需。
三、工作职责
1. 物资设备部,对全项目的机械设备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全项目机械设备需用计划申报。
2. 物资设备部对项目机械设备进行协调、调配,办理设备进出场和租赁手续。
3. 物资设备部应建立健全各种机械设备台帐,做好机械维修和运转记录,保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四、机械设备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2、机械管理人员,应熟悉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动车交通安全法规。
3.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4.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5. 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6.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7.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8.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9.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10. 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2. 根据施工情况,对不再使用的机械设备申请报停,办理调出手续。
12.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卡片、台帐和技术档案,每台设备必须挂牌作业,注明统一编号,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性能、机长、操作规程。所有机械设备统一标识。
13. 为了保证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确保生产安全。
14. 注意机械防雨、防洪及防风工作,要采取措施防止机电设备及输电线路因洪水及风灾造成的损失。
15. 各类机械使用和操作人员,应做到撊凇⑺亩⑷即:勤学习、勤检查、勤保养,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熟练操作、会维修、会排故障。
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3. 物资设备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投入使用前应由项目部进行联合检查验收,试吊合格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发证后方能使用。
4.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给予及时报废。
5.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报请物资设备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7. 物资设备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8.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环保部、设备物资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7篇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与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施工现场直接指挥生产者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做好施工与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与安全技术交底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规程,做到详细、周密,并根据各分部项工程的特点使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千篇一律。
3.各类交底要根据施工场所、周围环境(高压线、地下管线等)、施工进度、用电、防火及季节性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对相关的危险因素拟定预见性措施并实施。
4.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应向各工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交底书应对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中所使用的主要机具和装备作出明确的安全技术要求。
6.各类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交底到各施工班组,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
7.交底应在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完成。
第8篇 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项目部各类工程建设施工进度,依据公司计划安排和施工合同,确保工期目标的按时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 项目管理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 为承包商施工创造良好的外围条件,做好征迁外协工作,加快征迁外协工作速度,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尽量减少外界干扰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3. 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依据合同和施工图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4. 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5. 项目管理部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使施工单位能全力投入生产。
6. 定期检查或按关键节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经批准后,向施工参与单位下发检查结果,对未按进度计划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并将此结果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
7. 检查进场的人员、材料、设备的规格与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如不能满足正常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要求限期增加投入。
8.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关键节点工期延误,给予处罚,若是总工期得到保证,即退回之前所罚款项;对于总工期未能保证的,所罚款项不予退还并且按照合同约定扣违约金。
9. 在项目进行的全过程中,及时反馈工程进度信息,定期检查工程进度,及时将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比较,发现偏离及时提出建议,协助承包商修改计划,调整施工机械和人员数量,实现进度计划目标。
10. 为了加快工程进度,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在接到施工单位的报验单后要及时到工地进行验收,并及时作出验收结论,不合要求的令其整改,整改完毕及时复验。
第9篇 建筑工程施工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基层组织,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是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关键。通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明确责任,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而达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的目的。
2、班组长在班前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工具,服从工作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的施工机具、电气设备,增强安全生产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不违章、不冒险作业。
3、班组长利用上班前进行一段时间上岗交底:(1)清点班组人数;(2)讲评近期安全生产情况;(3)分配作业任务;(4)说明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和安全操作要点,明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及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5)检查并纠正班组成员穿戴个人防护用品;(6)征求班组成员意见、建议。
4、班组长在班前班后进行(1)上岗检查:检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隐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2)下岗检查:落手清工作即工清、料清、场清。
5、班组长听从项目安全员的指导,接受安全检查,协助项目落实整改方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牙之中。
6、坚持每月开展班组讲评活动,并将班组讲评活动的内容,认真详细地记录在'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中。
7、认真落实项目施工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对无安全措施的,工人有权拒绝操作,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第10篇 变电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验收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依据《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个工程项目部、调试所、施工队、材料运输组、各职能部门、分包单位。
三、 一般规定:
1.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也应纳入检查范围。
2. 安全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3. 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4. 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按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四、 过程描述:
(一) 公司安全检查规定
1. 公司领导应自查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上是否存在着不足之处,是否摆正和处理好安全文明施工与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己是否真正落实了安全责任。
2. 对110kv工程至少进行2次、220 kv以上工程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不定期地对各个施工现场经常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或季节性检查。
3. 检查施工工地应按有关规定设立的各种帐、表、册、卡是否记录齐全,工地应保存的资料如: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措施、文件施工简板。
4. 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查各项安全活动是否充分体现了群众性,记录是否齐全,并签名。
5. 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 检查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情况。
7. 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同安全奖惩挂钩。
8. 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等进行检查。
9.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二) 项目部安全检查
1. 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2. 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 检查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 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5. 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第11篇 工程洽商施工图管理制度
工程洽商、施工图管理制度
1 .总则
( l )为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及建筑使用功能,特制订本制度。
( 2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生问题的文件记载,其目的是弥补设计的不足及解决现场实际问题。凡施工过程中遇到做法变动、材料代用、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或为纠正施工图中的错误等情况,均应通过办理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予以解决。
( 3 )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对原设计图纸进行的局部修改。洽商分技术洽商与经济洽商二种,经济洽商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纯粹的经济协调条款,是工程结算的依据。
( 4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是工程施工、验收和改建、扩建和维修的重要依据,是施工设计图纸的补充,与施工图纸具有一同等效力。
2 .设计变更、洽商的办理
( l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提出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三种情况。
( 2 )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通知单是指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原设计图纸所作的局部修改。设计变更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应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 3 )建设单位提出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基于某种想法、工程使用需要,要对工程项目进行的变更。此变更必须先经过设计认可,再经其他各方签字方可生效。
( 4 )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是指施工单位针对原设计图纸中某些错误的更正,或在满足设计的前提下,因现场施工条件改变或受施工能力限制而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称技术洽商)。
l )技术洽商由施工单位各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后上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
2 )办理技术洽商时,经办人应综合各专业、各部门情况,谨慎从事。当某专业的项目变更对其他专业有影响时,必须事先与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协商,各专业本着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方便施土的原则,共同确定变更方案。
3 )对于施工总承包工程,分包单位先提出设计变更与洽商要求,经总包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办理。
4 )在办理技术洽商时,应综合考虑经济成本。对内容超出合同以外或涉及经济上的增减的技术洽商,应事先与工程、经营人员沟通,在成本合理的情况下方可办理。
( 5 )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专业工程洽商应由专业的技术负责人办理,但应由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认。
( 6 )各类变更、洽商要随施工进度及时办理,以不至影响施工进度。所有设计变更、洽商,均应先签后干。如遇到特殊情况,须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施工。
( 7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不得涂改。若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某一方不同意某项条款而进行涂改时,应重新书写、办理。
( 8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应根据内容及时抄送各相关单位及部门。
3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的资料管理
( l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采用现行资料管理规程规定的表格格式。
1 ) '工程名称'一栏中,工程名称必须与施工图图签一致。对于群体工程,除冠以群体工程名称以外,还应注明单位工程名称。
2 ) '记录内容'一栏中均应详细注明与变更内容相关的图纸页号、轴线位置和修改内容,必要时附图示之,以利后期查询和追溯。记录内容必须条理清晰,明确具体,用词准确肯定,不得由模糊词语,文字及图示表述清楚,深度满足施工和预算的需要。
3 )在签字栏中,签字必须齐全。若设计单位授权建设(监理)单位代为签字(如设计单位在异地时),则必须由设计单位的书面委托书。设计变更、洽商为多页时,必须每张签字。
4 )若在后期设计变更、洽商中,有对前期某一设计变更、洽商或其中某条内容重新更正的情况,则必须注明'某年某月某日洽商第几条内容作废'的字样,同时在前期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响应位置处标出范围,写上'作废'字样,并注上后期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日期、条款及编号。
( 2 )一般情况下,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正本四份,四方各存一份。若群体工程中有几个单位工程同时使用一份'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总包单位资料员必须按单位工程个数如数复印归档,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存放处、抄件人签字、日期,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 3 )施工单位在收到或办理完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后,应及时将原件交给资料员归档。
1 )做好相应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
2 )做好竣工图草绘工作。栋号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准确地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中相关内容改绘在有关图纸上,以正确指导施工。
4 .施工图管理
( l )没有设计正式签署的图纸不得施工。
( 2 )公司技术部负责施工图纸的管理工作,图纸分发份数,按下列规定执行:l )项目经理部取得施工图后,必须将全套施工图交公司技术管理部和经营管理部各一套,作为竣工图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2 )对设备安装图纸,要及时发放给设备安装施工单位,除将设备安装图配齐外,还应为设备安装单位提供一套完整的土建施工图。
( 3 )各项目经理部的专职(兼职)资料员,负责施工图纸的收发登记、保管和整理工作。
( 4 )上程竣工后,应及时整理竣工图,连同竣工资料一起移交档案馆、建设单位及公司档案室。
5 .奖罚
( l )未办理设计变更、洽商或签字不齐全就擅自修改施工内容的,并导致技术或质量事故,给工程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 2 )对因办理工程洽商而降低成本,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与洽商办理的技术人员不低于3 %的奖励。
( 3 )对在施工中积极办理相关洽商,为工程的质量、工期、经济效益带来帮助,成绩突出者,将优先考虑参加公司优秀技术干部的评选。
第12篇 某工程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建筑工程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八)
1、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的畅通、安全。
2、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3、采取各种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杂物散乱。
4、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
5、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及其他混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放进入下水管。
6、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堆放在指定地点。
7、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8、对运输车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或流溢,保证行驶中不污染道环境。
9、在工地的主要出入口按要求设备五牌二图(工程概况、管理网络、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等内容)。
10、在工地四周按规定设置围栏。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建筑材料按规定进行堆放。不能在工地围栏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渣土。
11、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12、如由于工程施工造成的交通堵塞及居民出入口障碍,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处理。
13、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进行清理。设置职工必需的生活设施,并建立定期清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