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水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深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规范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水利部根据《水法》、《防洪法》和《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制定和不断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的制度,以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运行。
“十五”以来,水利部组织实施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措施;年初,中央又提出了在3年内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笔者通过对水库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分析、对水库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水库安全管理的制度和重要措施
水库安全管理的制度有:安全管理责任制、注册登记制度、安全鉴定制度、降等报废制度、风险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责任制
对于已建的水库工程,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是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并按照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注册登记制度
1995年,原水利部水管司下发了《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利部水管[1995]290号)。该办法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制定,适用于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已建成的水库大坝。规定: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实行分部门分级负责制;大坝注册登记需履行申报、 审核、 发证三个程序;注册登记证要注明大坝安全类别,属险坝者,应限期进行安全加固,并规定限制运行的指标;对于已建成的水库大坝, 6个月内需申报登记,已注册登记的大坝完成扩建、改建的,或经批准升、降级的,或大坝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在此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变更事项登记;大坝失事后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和登记机构报告。
2006年,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中要求切实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制度,全国所有的水库要在2006年12月31日完成大坝注册登记工作。
3.安全鉴定制度
2003年,水利部修订并颁发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本办法适用于坝高15m以上或库容100万m3以上水库的大坝。坝高小于15m或库容在10万m3~100万m3之间的小型水库的大坝参照执行。该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隶属关系管理,并规定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对全国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或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一类坝、二类坝、三类坝,并明确了分类标准;规定了大坝安全鉴定程序为大坝安全评价、大坝安全鉴定技术审查和大坝安全鉴定意见审定三个基本程序,以及各环节的内容、各实施单位的职责,并对承担安全评价工作的单位资质做出了规定;对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工作内容做出了规定。
2006年,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中要求,大中型水库要在2007年6月30日前、小型水库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安全鉴定。不具备安全鉴定条件的小型水库,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有关水库主管部门进行基本的安全评估和大坝安全类别认定。
4.降等报废制度
2003年,水利部颁发《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适用总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上库容。明确降等和报废的具体条件;降等报废的申请和批准程序以及善后的处理。
5.风险管理制度
200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同年4月,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就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在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水库突发事件指因超标准洪水、工程隐患、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溃坝、水质污染、战争或恐怖袭击等因素导致的水库重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分析、应急组织体系、预案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宣传、培训、演练(习)等。之后,水利部又颁发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水建管[2007]164号)。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措施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是针对水工建筑物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加固处理,是水库安全管理的工程措施,也是保障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已建成各类水库8.7万多座。由于绝大多数水库修建于20世纪50至70年代,受当时客观条件限制,不少水库设计和施工质量'先天不足',现在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大量水库存在安全隐患。据统计,目前全国有各类病险水库约3.7万多座。1998年以来,中央安排投资对全国2300多座病险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一大批除险加固后的水库不仅消除了自身安全隐患,而且提高了江河防洪与水资源调控能力,发挥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明确要求要在3年内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探讨意见
1、需抓紧修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是水库管理的核心法规。但由于《条例》颁布于1991年,颁布时间较久,很多内容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关法律环境的要求和水库管理实际情况的变化如:非水利行业投资的水库安全管理职责的问题、库区安全管理的问题、水库建设程序问题等等,建议抓紧修订并建议考虑和注意以下问题:
1)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非水利行业建设的水库建设与管理的监管职责,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明确水库建设必须实行综合规划统一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2)加强库区管理。保护水库业主合法权益,保护工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明确土地使用权限与确权划界,明确水库大坝及库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加强对水库水质安全、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
3)加强制度建设。设立水库运行年检制度,设立风险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控制力度不强,需建立安全管理年检制度
水库大坝是否能安全运行,涉及的因素有许多,如:不仅有水工建筑物及机电和金属结构设备有无隐患,能否具备正常使用功能的问题,还涉及运行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可以规范运行的问题。现行的注册登记制度,其作用仅限于“身份证”,对于是否能安全运行控制力度不大。因此,建议对水库安全管理实行年检制度。将安全管理水平按照:有较完整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质检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并有安全鉴定报告;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运行人员等条件、制定了可行的风险管理预案等条件进行确定分类,可分为四类如:a安全可靠,管理优秀,并制定合理可行的风险管理预案并具有示范作用的水库;b管理较好,并风险管理预案,能安全运行的水库;c管理差,存在重要安全隐患,需限期整改的水库;d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停止运行,进行加固或整改的水库。还要对安全管理类别实行年度检验制度。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的年度检验材料,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现场检验或抽查。对已确定类别水库进行定级、晋级或降级。对a类要给与奖励,a、b类水库,批准正常运行;c类,批准限制运行;d类要停止运行。这样,才会扎实的实行安全管理控制,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
3、重视水工建筑物的除险加固,轻视安全管理设施的建立或完善;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措施。
由于绝大多数水库修建于20世纪50至70年代,受当时客观条件限制,不少水库设计和施工质量'先天不足',尤其是没有设置内部观则设施或者没有规范设置内部观测设置。管理范围的征地也会由于经费的限制而没有按标准征地。工程建成后,日常的内部观则资料是判断工程是否存在隐患,能否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而管理用地又是涉及到能否正常管理问题。因此,建议在对除险加固水库开展前期工作时,要注重这些问题。不能只是把设计重点放在治病上,还要注意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在硬件、软件条件上,保证工程建成之后得以安全运行。
4、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力,需建立强制性安全管理技术标准
《水法》、《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水库管理法规与技术标准得以不断建设与完善,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水库管理法规与技术标准体系。但落实情况不容乐观,如:上述文章中涉及的水利部要求时限完成的注册登记问题、风险管理预案问题,许多水库都没有完成或根本不知道还有这项工作,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如果不能扭转这一情况,使安全管理走向常规,将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能否发挥正常效益,水利行业的生存问题。因此,建议要强制性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要健全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尤其是设立强制性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
第2篇 水库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方式
1.经常检查
工程股每星期检查电器线路、机电设备有无短路等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和灭火器是否处在良好状态。办公室每星期负责检查疏散通道、安全门是否符合消防标准以及食堂煤气使用是否安全。经警队每星期负责检查水源林是否存在火患等情况。如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2.定期检查
根据库区的防火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管理处每年进行两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3.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工程股消防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检查灭火器是否正常良好。
3.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4.检查食堂及职工家庭的煤气罐是否合格,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5.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部门。
2.受检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3.受检部门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4.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5.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生产领导组有权报管理处作出处理。
6.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3篇 看水库水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听从调度及值班人员的指挥,交接班时检查有关机电设备及供水系统是否正常。
2、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不得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如有违犯,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监督供水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人员及队值班人员汇报,并要做到:
1)、听机器声音是否正常;
2)、看机油是否充足,电机温度是否正常;
3)、观察水库水位情况;
4)、检查阀门、水泵,做好本班统计工作,杜绝跑、冒、滴、漏。
4、认真填写生产记录,做好本班统计工作,在备注栏中填写:
1)、调度及队值班人员有何安排;
2)、本班供水情况;
3)、外单位来人有何公干、时间、人数、所带何物;
4)、详细填写泵房所发生的情况及处理结果;
5)、搞好室内外环境美化及卫生工作;
6)、做好工具的保管工作;
7)、交接班时不迟到、不早退,必须人交人,手交手,把各项工作交代清楚;
8)、加强“三防”工作的落实。
第4篇 水泵看水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听从调度及值班人员的指挥,交接班时检查有关机电设备及供水系统是否正常。
2、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不得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如有违犯,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监督供水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人员及队值班人员汇报,并要做到:
1)、听机器声音是否正常;
2)、看机油是否充足,电机温度是否正常;
3)、观察水库水位情况;
4)、检查阀门、水泵,做好本班统计工作,杜绝跑、冒、滴、漏。
4、认真填写生产记录,做好本班统计工作,在备注栏中填写:
1)、调度及队值班人员有何安排;
2)、本班供水情况;
3)、外单位来人有何公干、时间、人数、所带何物;
4)、详细填写泵房所发生的情况及处理结果;
5)、搞好室内外环境美化及卫生工作;
6)、做好工具的保管工作;
7)、交接班时不迟到、不早退,必须人交人,手交手,把各项工作交代清楚;
8)、加强“三防”工作的落实。
第5篇 水库大坝安全值班制度
为确保我乡白草庄、郭家河水库及西坪沟、常家坡、麻地洼骨干坝安全渡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全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白草庄、郭家河水库每年7~9月为汛期。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其余时间根据坝体、水文及天气情况加强值班。
2、值班内容主要包括汛期水库大坝防汛值班、水库大坝日常工作值班、坝体常年维护值班、防汛应急抢险值班等。
3、值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4、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坐班制,晚上必须在值班室就寝。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的必须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另安排其他人代值,但责任人仍属当班的原值班员本人。当班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作旷工处理,并追究责任。
(2)、值班人员应掌握当班气象、水情、降雨、水库水位、进库、出库流量等水位,并保证水情的传递和通讯联系畅通,每天上午8:00时,下午18:00时应及时向乡防汛办汇报当天水情,紧急情况随时加报。
(3)、水库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及洪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乡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做好电话记录,并按水库大坝管理岗位责任制要求做好与之相关的工作。
(4)、值班人员每天必须上、下午分别到大坝巡查大坝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同时向乡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5)、值班人员必须每天分析大坝坝体及渗流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6)、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出现的问题未排除,应与下班接班人员共同完成。
(7)、值班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水库防汛值班人员负责处理防汛期间日常业务、内外联系、水雨情传递、答复各有关部门的询问等工作,并认真作好记录,主要有:
(1)、密切关注和掌握当天水、雨情和本地区中短期天气预报。
(2)、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认真填写防汛值班记录表。初汛和后汛期若发生较大洪水也应加强值班。
(3)、发生洪水时,及时做出洪水预报,拟定调度方式,及时向乡防汛办汇报。
6、值班人员不准擅离岗位,并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查考。交接班时,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应询问清楚。汇报、记录和预报期间,不得进行交接班。必须等一次过程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
第6篇 某水库大坝安全值班制度
为确保我乡白草庄、郭家河水库及西坪沟、常家坡、麻地洼骨干坝安全渡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大坝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全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白草庄、郭家河水库每年7~9月为汛期。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其余时间根据坝体、水文及天气情况加强值班。
2、值班内容主要包括汛期水库大坝防汛值班、水库大坝日常工作值班、坝体常年维护值班、防汛应急抢险值班等。
3、值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4、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坐班制,晚上必须在值班室就寝。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的必须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另安排其他人代值,但责任人仍属当班的原值班员本人。当班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者,作旷工处理,并追究责任。
(2)、值班人员应掌握当班气象、水情、降雨、水库水位、进库、出库流量等水位,并保证水情的传递和通讯联系畅通,每天上午8:00时,下午18:00时应及时向乡防汛办汇报当天水情,紧急情况随时加报。
(3)、水库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及洪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乡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做好电话记录,并按水库大坝管理岗位责任制要求做好与之相关的工作。
(4)、值班人员每天必须上、下午分别到大坝巡查大坝的运行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汇报,同时向乡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大坝安全。
(5)、值班人员必须每天分析大坝坝体及渗流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6)、做好交接班工作,当班出现的问题未排除,应与下班接班人员共同完成。
(7)、值班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水库防汛值班人员负责处理防汛期间日常业务、内外联系、水雨情传递、答复各有关部门的询问等工作,并认真作好记录,主要有:
(1)、密切关注和掌握当天水、雨情和本地区中短期天气预报。
(2)、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认真填写防汛值班记录表。初汛和后汛期若发生较大洪水也应加强值班。
(3)、发生洪水时,及时做出洪水预报,拟定调度方式,及时向乡防汛办汇报。
6、值班人员不准擅离岗位,并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查考。交接班时,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应询问清楚。汇报、记录和预报期间,不得进行交接班。必须等一次过程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
第7篇 某水库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方式
1.经常检查
工程股每星期检查电器线路、机电设备有无短路等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和灭火器是否处在良好状态。办公室每星期负责检查疏散通道、安全门是否符合消防标准以及食堂煤气使用是否安全。经警队每星期负责检查水源林是否存在火患等情况。如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2.定期检查
根据库区的防火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管理处每年进行两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表》。
3.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工程股消防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检查灭火器是否正常良好。
3.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4.检查食堂及职工家庭的煤气罐是否合格,使用方法是否正确。
5.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部门。
2.受检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完成。
3.受检部门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4.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5.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生产领导组有权报管理处作出处理。
6.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