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主动履行建设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切实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实现从工程设计,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过程的有效监控,确保投资建设项目安全竣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三、内容及要求
3.1 建设项目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及消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3.2 运营部负责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有国家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有较好业绩的安全评价机构,承担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安全专篇和安全预评价工作,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成并转入试生产运行期间,进行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和验收评价报告应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3.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分别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1.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2.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
3. 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
4. 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军工、公路、水运、轨道交通、电力等行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
5.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3.4 运营部应负责监督设计单位严格按安全预评价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计。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三同时”监督管理。
3.5 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由政府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施工单位应向安全、卫生和消防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申请。
3.6 安全、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公司相关部门应积极督促对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建设项目专项验收。
3.7 建设工程实行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公司相关部门确定施工单位后,要向运营部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
3.8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运营部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3.9 公司相关部门在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承揽合同的同时,要分别签订安全协议书的约定,认真履行建设单位的安全职责,并监督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宿舍及办公区域和其他生活区域的安全管理,及时督促施工单位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第2篇 新建烟囱工程安全教育制度
替保障危全师产,使职工熟习战盲目遵照安齐熟产外的各项章程。特制订如高造度:
一、凡故发或婆司换工种的农己,下岗造前必需入言保险教导,测验及格前,圆准进位操息。
二、特别工种工己应加入宾管部分办的培训班,经考察持证下岗。
三、要联合危齐分共,每年入言一次平安技巧常识实践考察,并树立考察成就档案。
四、保险教导重要内容有:
1、贯彻党战国度对于平安施工的圆针、政策、法令跟规定。
2、平安师产治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危齐技巧操息规程。
4、施农师产西安夷区域跟保险农息外的教训教导及预防办法。
5、尘毒的迫害跟防护。
6、履行进队学育,高空作业资质,隐场学育,岗位学育等三级安全教育造度。
第3篇 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新编
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园长是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和指导全园安全工作,制定幼儿园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全园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幼儿园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幼儿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行政人员值日制度,填写校务值日。
5、不经幼儿园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幼儿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幼儿园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大型玩具、活动场地、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幼儿课间出校门。
3、负责检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情况及时向幼儿园领导反映和联系。
幼儿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儿人身安全。
2、幼儿在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幼儿。
3、幼儿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幼儿园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幼儿开展有害幼儿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幼儿园任何人无权对幼儿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的幼儿,所有幼儿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儿园应适当组织幼儿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幼儿参加。
活动室安全管理制度
1、活动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活动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保育员随时关锁好。
4、幼儿不准在活动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7、活动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幼儿做擦洗窗玻璃、抬床、提开水等危险的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活动安全制度
1、幼儿园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活动方案,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幼儿园园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幼儿力所能及的工作。
4、幼儿园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节假日值班保卫制度
1、凡重要节假日必须由幼儿园作出值班保卫安排,教职工有义务做好此项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存在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
4、幼儿园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各校要按照《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幼儿园卫生及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幼儿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必须经区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幼儿园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幼儿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幼儿园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日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幼儿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幼儿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幼儿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幼儿的自护能力。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保持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3、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园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用电安全制度
1、对幼儿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幼儿做开启电源等工作。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安全。
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台帐资料,确保安全工作有台帐。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实行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制度。
幼儿班接送制度
1、时间:早上7:30-8:30送幼儿上学;
下午16:00-17:00幼儿离校。
2、家长接孩子,要衣冠整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家长的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不得骑进校园。
3、家长应固定3个以内的家庭成员接送幼儿。若家长临时有事,委托别人接送幼儿,必事先与教师电话联系。
4、老师和家长都要教育幼儿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儿不得单独离开学校。
第4篇 新民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人进场时即由班组长报送名单,项目办公室和安质部登记存查,凡有人员变动,班组长应在当日报告。
二、禁止雇用未满16岁童工。
三、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机操工、架子工等),必须持有效合格证并经测试,确认具备相称的工作能力,才能雇用。其它工种工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雇用。
四、在工地留宿人员应按项目部的规定办理留宿手续,禁止未办理准住证的人员留宿工地。
五、不准在工地及宿舍内赌博。
六、严禁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逗留、玩耍,宿舍内严禁男女混居,宿舍内必须干净、整洁,做到“五个”一条线。
七、现场作业人员不准在楼面临边、脚手架体上及其它有威胁人员安全的危险处休息、玩耍。
八、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完善,方能上岗作业。
第5篇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认识和了解与我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安全生产科负责对各部门各途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报分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转发至相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获得适用的安全年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评审会议;负责公司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项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审批、检查和验证。
2、各部门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追踪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交安全生产科备案;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3、安全生产科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清单后,负责文件的发放。选择适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更新。负责编制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4、各部门对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进行宣贯,传达给相关方。
三、内容:
1、获取渠道和时机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1.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
1.3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1.4企业各职能管理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安全生产科备案。各管理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报主管公司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安全生产科适时调整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每年在符合性评审会议前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2、识别适用性
2.1安全生产科根据公司的特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识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并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工作。
2.2安全生产科将各部门获取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条款对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传达。
2.3当现行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对相应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识别。
3、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
3.1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妥善保管。
3.2安全生产科应对各部门已获取和识别的安全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档案,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3安全生产科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转发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并传达给相关方。
3.4安全生产科应将过期或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及时收回并进行管理。
4、符合性评价
4.1各部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将本部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递交给安全生产科。
4.2由安全生产科及管理部于“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会议”前,编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
4.3主要负责人应每年组织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评价报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年度执行情况报告”。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从而确保公司和从业人员相关方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和开展业务活动,对于不符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出不符合项整改要求。
4.4各部门对评价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
4.5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进行审批、检查和验证。
4.6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 不符合项进行纠正、整改。
4.7各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保持或持续改进的计划。
第6篇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加强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的“三同时”管理。
2、所有新、改、扩建项目都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消防设施和技术。
4、在项目可研阶段,应同时进行安全论证,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预评价。
5、初步设计会审时必须安全部门人员参加,确保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中的安全设施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详细工程设计要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保持一致。
6、施工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安全设施相关内容进行更改。若确因现场条件限制无法实施,必须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更改方案,报总工审批,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文件。
7、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应严格按安全设施设计内容施工,不可偷工减料,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要严格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安全部门配合。
8、项目竣工后,由工程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对安全、消防设施进行自验,自检合格后报请总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及安全评价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7篇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2.2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1.2.3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
2.程序
2.1获取途径
2.1.1安全管理小组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1.2办公室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
2.1.3各单位、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管理部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2.2登记与识别
2.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2.3安全管理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2.2.4安全管理小组及时将最新版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相关方。
2.3更新
2.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3.2安全管理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2.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2.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2.4.1安全管理小组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单位。
2.4.2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各部门单位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班组学习情况记录于班组活动记录中。
2.4.3安全管理小组每年一次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2.5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2.5.1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各单位、部门及班组,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2.5.2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班组,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6评审和修订
2.6.1安全管理小组每年一次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颁发的制度文件进行评审,对不适宜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
2.6.2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各部门、单位应及时对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适用性和有效性。
2.6.3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应及时发放到岗位,保证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最新有效文件,原文件收回统一作废。
第8篇 新地幼儿园安全用电用水制度
新世纪幼儿园安全用电用水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品德,增强节约意识。
2、节约用电。根据天气情况、光线强弱开灯、关灯;教室做到人走灯灭。
3、节约用水。不用流水给豆浆、牛奶降温;对幼儿进行节约用水教育,随时提醒幼儿节约用水、不玩水。
4、每天下班前关好水、电开关后方能离开。
5、若发现浪费水、电情况发生,每次扣50元。
第9篇 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为新生儿病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保障新生儿住院期间的安全而应遵循的制度。
一、目的 为新生儿提供安静、舒适、安全的治疗环境,保证新生儿的健康需求。
二、标准
1、人员管理
⑴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 科主任由具备儿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护士长由具备主管护师3年以上护士担任。在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积极协助下对病房进行管理。
⑵根据床位数配备足够数量的医师和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定期参加新生儿专业知识的培训。
⑶医师与床位的比例不低于0.3:1,应当经过新生儿专业培训,有一年以上儿科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置常见新生儿疾病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等基本技能。
⑷护士与床位的比例不低于0.6:1,护士要相对固定,并经新生儿专业培训合格,掌握新生儿常见疾病的护理技能,熟悉新生儿急救操作技术和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控制技术。
⑸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其他辅助人员。
2、科室管理
⑴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2)应积极采取措施对有感染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进行相关病原学检测,避免造成院内感染。
(3)对高危新生儿、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新生儿、有多重耐药菌感染的新生儿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作标识。
(4)应当严格执行身份确认制度、查对制度,确保诊疗、护理和患儿的正确。
(5)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的进入,医疗区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入。
(6)病室设备应当定期检查、保养,保持性能良好。
(7)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安全使用和妥善保管易燃易爆设备、设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8)制定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快速有效应对意外事件,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确保医疗安全。
(9)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有关医疗文书。
(10)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3、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⑴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建立并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按照医院感染控制原则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医院感染危险。
⑵通过有效的空气质量控制、环境清洁管理、医疗设备和手术器械的消毒灭菌等措施,减少发生感染的危险。
⑶病室空气要清新,每天通风换气2次,每次30分钟。每月做空气培养
⑷工作人员上班时要穿室内工作服、工作鞋,洗手,进行各项操作时一律要求洗手、戴口罩、戴帽子,必要时戴护目镜、手套。
⑸按照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监控和报告制度,定期对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细菌学监测。监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隐患,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⑹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①接触患者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体温表、听诊器等。雾化吸入器、吸氧装置一人一用,吸痰管一用一更换。
②患儿使用后的奶头、奶瓶应一人一用一消毒,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必须清洁消毒,早产儿暖箱、蓝光箱的湿化液每日更换,使用中的暖箱、蓝光箱、辐射台每天清洁,每周更换一次做终末消毒,用毕终末消毒。暖箱、蓝光箱,消毒有记录。
③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
④患儿使用的包单、衣物等应保持清洁,每天更换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位要进行终末消毒。
第10篇 新地幼儿园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新世纪幼儿园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地点及影响地点设立警戒线,确保师生安全。
2、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3、幼儿园教职工要根据幼儿园或区域安全责任人的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4、安全隐患整改后,幼儿园或区域安全负责人要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
5、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书要求,幼儿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书面上报整改结果。
第11篇 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为新生儿病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保障新生儿住院期间的安全而应遵循的制度。
一、目的 为新生儿提供安静、舒适、安全的治疗环境,保证新生儿的健康需求。
二、标准
1、人员管理
⑴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 科主任由具备儿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护士长由具备主管护师3年以上护士担任。在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积极协助下对病房进行管理。
⑵根据床位数配备足够数量的医师和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定期参加新生儿专业知识的培训。
⑶医师与床位的比例不低于0.3:1,应当经过新生儿专业培训,有一年以上儿科工作经验,具备独立处置常见新生儿疾病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等基本技能。
⑷护士与床位的比例不低于0.6:1,护士要相对固定,并经新生儿专业培训合格,掌握新生儿常见疾病的护理技能,熟悉新生儿急救操作技术和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控制技术。
⑸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其他辅助人员。
2、科室管理
⑴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2)应积极采取措施对有感染高危因素的新生儿进行相关病原学检测,避免造成院内感染。
(3)对高危新生儿、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新生儿、有多重耐药菌感染的新生儿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作标识。
(4)应当严格执行身份确认制度、查对制度,确保诊疗、护理和患儿的正确。
(5)严格限制非工作人员的进入,医疗区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入。
(6)病室设备应当定期检查、保养,保持性能良好。
(7)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安全使用和妥善保管易燃易爆设备、设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8)制定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快速有效应对意外事件,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确保医疗安全。
(9)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病历书写有关规定书写有关医疗文书。
(10)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需要,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3、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⑴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建立并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按照医院感染控制原则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医院感染危险。
⑵通过有效的空气质量控制、环境清洁管理、医疗设备和手术器械的消毒灭菌等措施,减少发生感染的危险。
⑶病室空气要清新,每天通风换气2次,每次30分钟。每月做空气培养
⑷工作人员上班时要穿室内工作服、工作鞋,洗手,进行各项操作时一律要求洗手、戴口罩、戴帽子,必要时戴护目镜、手套。
⑸按照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监控和报告制度,定期对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细菌学监测。监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隐患,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⑹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①接触患者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体温表、听诊器等。雾化吸入器、吸氧装置一人一用,吸痰管一用一更换。
②患儿使用后的奶头、奶瓶应一人一用一消毒,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必须清洁消毒,早产儿暖箱、蓝光箱的湿化液每日更换,使用中的暖箱、蓝光箱、辐射台每天清洁,每周更换一次做终末消毒,用毕终末消毒。暖箱、蓝光箱,消毒有记录。
③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
④患儿使用的包单、衣物等应保持清洁,每天更换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位要进行终末消毒。
⑺病室每日清洁擦地4次,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病室窗台、各种仪器表面、门把手、洗手池等物体表面每日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1次,一桌一布。
⑻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实施标准预防。患有感染性疾病工作人员应调离新生儿病室,防止交叉感染。
⑼发现特殊感染,如气性坏疽、多重耐药菌株等,或传染病患者,要按传染病的有关规定实施单间隔离、专人护理,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同类病人可相对集中。所用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⑽任何人在接触患儿前后均应认真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液。每日各项操作先由早产婴开始,隔离患儿最后接受治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疑污染操作时应戴手套,操作结束后应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⑾病室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4、暖箱、蓝光箱、辐射台的安全管理及应用。
⑴暖箱、蓝光箱、辐射台应由注册护士或在注册护士的监督下使用。使用前应了解暖箱的作用、适应症、方法和注意事项,具体内容可参考“仪器操作指南”,如有疑问,应向资深护士、医生或设备科咨询确认。
⑵使用前暖箱、蓝光箱、辐射台应做好准备,包括按需加无菌蒸馏水、监测各项显示指标、选择箱温/肤温控制模式,并预热。
(3)使用中的暖箱、蓝光箱、辐射台应每天更换蒸馏水。同时,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擦拭箱体内外。每周更换暖箱,总消毒一次,并记录。
⑷患儿置于暖箱、蓝光箱、辐射台后,放置合适体位,同时常规每小时巡视,观察患儿、暖箱温湿度、探头位置。
⑸辐射台探头固定牢固,谨防脱落,避免温度无限制加热,如选肤温监测,探头置于新生儿的腹部,避开肝脏,紧贴皮肤。每班更换探头部位。
⑹每班记录实际的箱温记于重症记录单上,签名并做好交接班。
⑺暖箱、蓝光箱、辐射台使用后应终末消毒,未使用的暖箱、蓝光箱、辐射台应每周维护,保证其呈备用状态,并记录。
⑻暖箱、蓝光箱、辐射台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护士长或相关人员,及时送设备科修理并记录。
5、新生儿外出检查、治疗、转科和出院安全流程
(1)外出检查、转科、治疗和出院的患儿,应有护士双人核对患儿手圈识别带和床头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床号
⑵患儿需外出检查时,责任护士应明确患儿检查的项目及时间,根据医嘱使用患儿检查所需的药物。通知检查护送人员并与其核对,核对患儿身份识别腕带和床头卡,核对患儿检查的项目。核对后将患儿抱出病室检查,患儿检查完回室后,再次由护送人员和护士双人核对,核对患儿身份识别腕带,无误后,将患儿放至其床位上,继续治疗。
⑶患儿转入时,责任护士应与转入科室的责任护士双向核对,检查患儿的全身皮肤及核对患儿身份识别腕带,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床号,并核对患儿所需携带 的各类物品,包括胸片、ct片、门诊卡和患儿的药物,核对正确后,责任护士接受患儿。
⑷患儿出院时,责任护士接到出院医嘱后,与另一护士双人核对患儿身份识别腕带和床头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诊断、住院号、床号,剪下脚上的身份识别腕带放患儿胸前。抱给家长时,做开放式提问,让家长说出患儿的姓名、性别,与腕带核对准确无误后与家长检查患儿的皮肤,并作穿刺点的护理指导,并将患儿交给家长,让家长出具身份证明,并做好记录。
6、新生儿病区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将患儿抱出病区,医院监控部门应24小时监控新生儿病区的通道,防止有人私自抱走患儿。
7、当有意外紧急情况发生时,病区医生和护士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病区负责人或医院总值班,根据角色分工组织人员妥善将患儿撤离病区。
8、患儿住院期间必须配戴身份识别腕带,如在沐浴、检查、治疗时损坏了,应及时补戴,新的身份识别腕带要双人(不包括护工和清洁员)核对病人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制作。
第12篇 新版煤矿安全举报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有利于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向矿调度室和安检科举报。举报电话6000、6001。
第三条 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由矿安检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保密,防止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对举报人员的奖励金额依据举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经安全矿长、矿长批准后给予适当奖励。
第四条 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一)举报瓦斯检查员脱岗、弄虚作假、空班漏检造成瓦斯超限的直接责任者。
(二)举报擅自停风停电、敞开风门不关、损坏通风设施、安全仪器者。
(三)举报瓦斯超限不停电、不撤人、强行生产的责任者。
(四)举报通风设施、无措施调整通风系统,巷道贯通后不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造成大面积瓦斯超限的责任者。
(五)举报机电设备失爆或甩掉漏电保护的。
(六)举报超前钻探不按规定施工,超前距不符合矿相关规定的。
(七)举报工作面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空顶作业的。
(八)举报隐瞒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
(九)举报违规违法组织生产的。
(十)举报其它事故,经矿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条 矿调度室、安检科值班人员认真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记录,安检科负责核查、督办、确认举报事项,确保每一次举报得到及时办理,促进安全生产。
第六条 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等方式举报。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七条 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安检科领取奖金,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 矿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将核查处理的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因举报人按程序举报事实属实,单位或个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由矿保卫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