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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房的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发布时间:2024-04-12 14:40:16 查看人数:23

配电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配电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1、 配电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需轮岗进行,杜绝无人值守。

2、 外单位人员参观必须有部门领导同意,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行,并在登记表上写明来访人姓名、单位、进出时间,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入。

3、 在岗期间不得将食物带到配电房,以防老鼠等小动物进入机房。4、 配电房内严禁烟火,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办好动火证和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5、 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本岗位电器长期安全运行,不中断供电。

6、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二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工作监护、转移和终结制)。

7、 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配电设备的性能和状况,定期定时巡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做好记录。

8、 保持机房内设备和场地清洁。

9、 按时填写巡视记录,保证参数正确、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确保记录的严肃性和正确性

第2篇 配电房的安全防火制度

一、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二、配电房要保持良好的清洁环境,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定期对变压器,开关等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监护电压负荷的变化情况,填写好当班运行记录。

五、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使用汽油和煤油。

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两人以上,不准违章作业。按规定配置好消防器材。

第3篇 变压器房、配电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变压器室的安全要求:

1.变压器室应为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门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防火门。变压房的门应由内向外开;

2.变压器室应有良好自然通风,室内温度应不超过45℃,进风与出风温差不超过15℃,通风口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和小动物进入;

3.地面上经常有积水的场所和在厕所、浴室下面不得设变压器室;

4.变压器室不应设在人员聚集的建筑物上面或下面,亦不应设置在疏散人群出口处的两旁。

ㄗ媼ㄘ 、变压器安全运行要求:

1.变压器在安装运行前,应进行绝缘强度测试,并应符合制造厂的技术规定;

2.变压器应装设熔断器或电保护装置,中小型变压器,一般应在高压侧安装跌落式熔断器,熔断器的选择应能保证在变压器部或套管处发生短路,事故时即被熔断,低压侧安装低压熔断器,熔断器的选择应能保证在各引出回路发生,短路或过载时被熔断;

2.1.熔断器选择的原则:高压侧容量在135千伏安以下,其高压熔体按2-3倍额定电源选用,容量在135千伏安以上,按1.5-2倍额定电流选用;

2.2.低压测额定电压为0.4千伏,熔体可按其额定电 或1.2倍的额定电;

3.变压器的架空线引入电源测,应安装避雷器保护;

4.应检查和测量变压器负载的变化情况,防止其过负荷运行,变压器的负载率一般以85-95%为宜,如发现变压器过载,可投入备用变压器减少负载。

5.变压器投入运行以后,应有专职电工,对变压器按下列要求项目进行检查和维护;

5.1.检查瓷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纹与放电痕迹,螺纹有无损坏以及其它异常现象,如有发现应尽快停电调换;

5.2.检查各密封处有无溢油和漏油现象,严重的应及时处理;

5.3.检查油标的油位高度及油色是否正常,若发现油面过低应加油;

5.4.注意变压器的声响与原来相比是否正常;

5.5.检查箱顶油面温度计的温度与室内温度之差(即温升),是否低于55℃;

5.6.察看防爆管的玻璃膜片是否完好;

5.7.检查油箱接地情况;

5.8.定期进行油样化验、监测是否老化和受潮。

(三)、变配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1.变配电室架空出线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5米,距屋面距离不应小于2.75米;

2.室内安装的变压器,其外廓与变压器四壁之间的距离要求为1.5米;

3.配电装置,应考虑设备搬运,检修操作和试验的便利,须保持必要的安全通道;

4.低压配电装置背后信道

4.1.宽度一般不应小于1米,有困难时可减为0.8米;

4.2.通道内高度不应低于2.3米,无遮栏的裸露导电部分与对面墙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而与对面其它导电部分距离不应小于1.5米;

4.3.通道上方裸露导电部分高度低于2.3米时,应加遮栏后的通道高度不应低于1.9米;

5.高压配电装置与低压电装置宜分室装设,如在同一室内单列布置时,高压开关柜与低压配电屏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米;配电装置长度超过6米时,屏后应有两个通向本室或其它房间的出口。

(四)、配电室的安全要求:

1.高压配电室应为一、二级耐米等级建筑,低压配电室的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长度大于10米以上的低压配电室至少有两个门,相邻两门间距不超过15米,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第4篇 变压器房配电房的消防安全制度

目的:

为了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变压器室的安全要求:

1.变压器室应为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门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防火门。变压房的门应由内向外开;

2.变压器室应有良好自然通风,室内温度应不超过45℃,进风与出风温差不超过15℃,通风口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和小动物进入;

3.地面上经常有积水的场所和在厕所、浴室下面不得设变压器室;

4.变压器室不应设在人员聚集的建筑物上面或下面,亦不应设置在疏散人群出口处的两旁。

ㄗ媼ㄘ、变压器安全运行要求:

1.变压器在安装运行前,应进行绝缘强度测试,并应符合制造厂的技术规定;

2.变压器应装设熔断器或电保护装置,中小型变压器,一般应在高压侧安装跌落式熔断器,熔断器的选择应能保证在变压器部或套管处发生短路,事故时即被熔断,低压侧安装低压熔断器,熔断器的选择应能保证在各引出回路发生,短路或过载时被熔断;

2.1.熔断器选择的原则:高压侧容量在135千伏安以下,其高压熔体按2-3倍额定电源选用,容量在135千伏安以上,按1.5-2倍额定电流选用;

2.2.低压测额定电压为0.4千伏,熔体可按其额定电 或1.2倍的额定电;

3.变压器的架空线引入电源测,应安装避雷器保护;

4.应检查和测量变压器负载的变化情况,防止其过负荷运行,变压器的负载率一般以85-95%为宜,如发现变压器过载,可投入备用变压器减少负载。

5.变压器投入运行以后,应有专职电工,对变压器按下列要求项目进行检查和维护;

5.1.检查瓷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纹与放电痕迹,螺纹有无损坏以及其它异常现象,如有发现应尽快停电调换;

5.2.检查各密封处有无溢油和漏油现象,严重的应及时处理;

5.3.检查油标的油位高度及油色是否正常,若发现油面过低应加油;

5.4.注意变压器的声响与原来相比是否正常;

5.5.检查箱顶油面温度计的温度与室内温度之差(即温升),是否低于55℃;

5.6.察看防爆管的玻璃膜片是否完好;

5.7.检查油箱接地情况;

5.8.定期进行油样化验、监测是否老化和受潮。

(三)、变配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1.变配电室架空出线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5米,距屋面距离不应小于2.75米;

2.室内安装的变压器,其外廓与变压器四壁之间的距离要求为1.5米;

3.配电装置,应考虑设备搬运,检修操作和试验的便利,须保持必要的安全通道;

4.低压配电装置背后信道

4.1.宽度一般不应小于1米,有困难时可减为0.8米;

4.2.通道内高度不应低于2.3米,无遮栏的裸露导电部分与对面墙或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而与对面其它导电部分距离不应小于1.5米;

4.3.通道上方裸露导电部分高度低于2.3米时,应加遮栏后的通道高度不应低于1.9米;

5.高压配电装置与低压电装置宜分室装设,如在同一室内单列布置时,高压开关柜与低压配电屏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米;配电装置长度超过6米时,屏后应有两个通向本室或其它房间的出口。

(四)、配电室的安全要求:

1.高压配电室应为一、二级耐米等级建筑,低压配电室的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长度大于10米以上的低压配电室至少有两个门,相邻两门间距不超过15米,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3.长度大于7米的高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两个门;长度超过60米时,应增设1个门,使相邻两门间距不得超过30米;

4.配电室内的墙应抹灰、色粉刷,地面采用混凝土;

5.配电室可以开窗,但必须采取措施,可设网格不大于20×20毫米铁丝网和遮雨棚防止雨水和小动物进入;

6.高、低压配电装置如布置在同一室内时,装置间的距离应不小于2米。

(五)电容器室的安全要求:

1.电容器室建筑耐火等级,在采用矿物油浸渍的电容器时,当电压为1000伏以上应不低于二级,当电压力为1000伏及以下时应不低于三级。

2.电容器室可采用木制门窗,墙抹灰,刷白,采用混凝土地面。

3.1000伏以上的高压电容器,一般单独集中安装于高压电容器室内;1000伏以下的低压电容器可设置在低压配电室或高压配电室内。

4.电容器组应有单独的总开关控制,并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5.高压电容组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熔断器保护。

6.每一个电容器都应由单独的熔断器加以保护;熔体应根据电容器的额定电 选用。

(六)电器的安装高度:

1.电器设施的安装高度应考虑到防震,防尘防潮、防米、防触电的要求。

2.低压配电盘底口距地面高度暗装时可取1.4米,明装时可取1.2米,明装的电度表壳板底口距地面高度可取1.8米。

3.常用开关设备安装高度为1.3米-1.5米,板把开关离地面高度可取1.4米,拉线开关离地面高度可取3 米。

4.明装插座离地面高度应为1.3-1.5米,暗装时可取0.2-0.3米;

5.室内吊灯灯具高度应大于2.5米,如受条件限制时,可减为2.2米,户外照明灯具高度不应小于3米,墙上灯具高度允许减为2.5米。

(七)配电盘、开关、插座的安全要求:

1.配电盘的安全要求:

1.1.配电盘的盘板应选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板,用电量大的盘板应用大理石、塑料板制成;

1.2.配电箱应选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毫米;

1.3.配电盘应安装在地面干燥、没有灰尘的室内,不应安装在室外;

1.4.配电盘应安装在电源进口处,明装在墙上时,盘底距地面的高度应不小于1.4-1.8米;

1.5.配电盘上安装的各种刀闸及熔断器处于断路状态时,刀片及可动部分均不应带电。

1.6.垂直装设的刀闸及熔断器等,就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横装的,以面对配电盘的左侧接电源,右侧拉负荷;

1.7.配电盘的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间应防止错接,漏接和接触不良的现象;

1.8.有可燃粉尘和纤维的场所安装配电盘时,应采用铁皮配电箱或在箱盖上采取密制措施,防止可燃粉尘和纤维侵入配电箱内遇电火花引起火灾。

1.9.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采用防爆配电盘。

2.开关的安全要求

2.1.开关应设在开关箱内,开关箱应加盖,并设在干燥处;

2.2.开关的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均应和实际使用的情况相适应,开关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2.3.潮湿场所应选用拉线开关,有化学腐蚀,火灾危险的房间,就把开关安装在合适的地方,或采用相应型式的开关,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开关。

2.4.在中性点接地系统中,单极开关必须接在火在线。

3.插头和插座的防火要求

3.1.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应安装防爆插头、插座。

3.2.灯头插座易出事故且容易过负荷,生产车间不宜采用;

3.3.插头插座损坏后应及时修理更换;

3.4.插座附近不应堆积可燃物品,不可让可燃粉尘落入插座内;

3.5.危险品、易燃品的库房安装插头插座须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配电房的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1、 配电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需轮岗进行,杜绝无人值守。2、 外单位人员参观必须有部门领导同意,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行,并在登记表上写明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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