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库内应配齐、配全消防设备,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持清洁、灵活好用。
二、车库内只能停放车辆及配置的安全消防设施,严禁存放与车辆停放无关的物品。
三、车辆每天入库前,要对入库车辆进行全面检查,防止不安全隐患带入车库。
四、要保持车库的卫生清洁,并设有专人负责本车库的环境卫生和用电机消防设施的管理。
五、车库内严禁吸烟和停放不属于本单位的机动车辆。
六、车库内需动用明火时,必须到大队安全组办理相关动火报告,并做好安全动火防范措施。
七、严禁在车库内、库房、修理间吸烟,在以上场所动用明火时,必须到大队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并备齐有必要的消防措施。
八、熟练掌握车库着火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第2篇 车库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在车库内严禁烟火;
2.车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及禁止车辆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严禁加油和修车;
4.消防通道严禁停车,严禁通道堆放杂物,必须保持畅通;
5.严禁动用各消防器材以作他用,并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6.严禁油箱漏油的车辆进入车库,并及时清除车库内外的油渍;
7.车库内的灭火器和火险隐患处理情况在交接班时注明请对方验收。
第3篇 汽车库、翻斗车库、装载机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该三个车库都属于油类、可燃部位,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必须严禁烟火。
2、岗位人员对所属部位应正确配备消防器材,而且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3、库内严禁乱拉电缆电线和使用电炉,照明灯不准超过100瓦。
4、库内不得堆放油布、棉纱、废纸等易燃易爆物品。
5、库内不得存放汽油、柴油和其他油类。
6、岗位人员应加强对各种车辆的正确认识和保养。
第4篇 汽车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车库负责人员加强管理,把安全放在首位。
二、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各项规章制度。
三、机动车在安全动行的基础上加强防火。凡是进入充装站的车辆一律配戴防火帽、灭火器。
四、车辆带瓶时(没充过气的除外)不得携带易燃品,不得穿铁钉鞋、带打火机、火柴等。
五不准载瓶加油。
六、任何人不准在车库内外吸烟和动火。
七、修车用过的刷件、油盒不得过夜,油污物、抹布及时处理。
八、一旦出现意外事故,立即抢救,不得延误,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第5篇 车库消防安全制度
1.在车库内严禁烟火;
2.车库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及禁止车辆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车库;
3.车库内严禁加油和修车;
4.消防通道严禁停车,严禁通道堆放杂物,必须保持畅通;
5.严禁动用各消防器材以作他用,并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6.严禁油箱漏油的车辆进入车库,并及时清除车库内外的油渍;
7.车库内的灭火器和火险隐患处理情况在交接班时注明请对方验收。
第6篇 机动车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库属厂重点防火部位,驾驶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二)车库应悬挂禁火标志,库内禁止烟火,严禁使用喷灯、电焊、气焊、气割等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厂消防管理部门审批,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三)车库内不得存放油类物品及其它化学危险物品。保养维护和检修使用留下的油棉纱、油布等易燃物应及时清除干净,保持库内整洁。
(四)车库内不准清洗发动机、不准加、放汽油或柴油。废机油和清洗油应倒在规定的回收桶内,严禁乱倒。车库地面不得有积油。
(五)冬季油箱或水箱上冻时,可用温水加热使其溶化,禁止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灯泡直接加温烘烤。
(六)车辆行驶前,要确认机件良好,特别是电路、油路良好。不准“带病”运行。车辆发生油路故障,严禁人工直接供油。
(七)车辆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所配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
第7篇 停车场停车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停车场的保安员要积极维持和疏导停车场的秩序,提前做好车位安排,送货车工作完毕后要及时疏导离开。
第二条、车主停好车后,要检查车辆的外表情况,减少不必要纠纷。
第三条、停车场内发生一般车辆刮蹭事故,可让双方车主自行解决处理,尽快恢复交通。
第四条、如发生较大事故,保卫部应视情况向交管机关报案,在交管机关人员赶到现场前,要注意保护现场,提示过往行人和车辆绕行、回避。
第六条、在停车场因发生事故或从外驶入停车场的车辆如果发生汽油、机油泄漏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通知司机关闭电路,现场要禁止烟火,防止发生火灾。漏油事故处理完毕后要清楚记录车辆资料、司机情况等事项。
第七条、意外交通事故如果造成停车场设备、设施及建筑物损坏,应做好详细记录,会同工程部对受损部位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要求司机进行赔偿。事故记录及处理结果要求肇事司机签字认可。对损坏的设备、设施须通知工程部尽快进行修理恢复。
第八条、当发现有嫌疑人盗窃车辆时,要观察嫌疑人数量,被盗车牌号码、车型、颜色等特征,记下嫌疑人相貌特征、服饰及是否携带凶器等。及时通知保卫部,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拦截车辆,抓捕盗窃嫌疑人。
第九条、停车场内如发生车辆丢失,应尽快联系车主,对丢失车辆进行登记,记录车辆丢失时间、地点、车型、车牌号、颜色等,并立即报案,通知并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侦破。
第8篇 汽车库铲车库拆炉机车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库、铲车库、拆炉机车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该三个车库都属于油类、可燃部位,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必须严禁烟火。
2、岗位人员对所属部位应正确配备消防器材,而且要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3、库内严禁乱拉电缆电线和使用电炉,照明灯不准超过100瓦。
4、库内不得堆放油布、棉纱、废纸等易燃易爆物品。
5、库内不得存放汽油、柴油和其他油类。
6、岗位人员应加强对各种车辆的正确认识和保养。
第9篇 住宅车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车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对业主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2.提醒、督促业主及时对车辆检修、保养,发现车辆有问题及时处理维修,杜绝隐患。
3.发现业主酒后驾车及时提醒,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4.车辆入库后,提醒业主及时关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
5.不准业主在车库内刷洗车辆,车内烟灰.废弃物要放到垃圾桶内,不许随地乱扔。
6.入库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
7.车辆入库,保安员要及时跟踪检查车辆外观有无擦伤、划痕,地面有无漏油、漏水,车灯是否关闭及其他异常情况,发现情况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
第10篇 住宅车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车库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地下车库是存放车辆及通往各楼的管理重地,除管理人员、业主和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车库。
2.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车库人员必须有车库安管员陪同,除工作外不准随意走动。
3.车库内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4.车库值班室不准其他人员聚堆、闲聊,不准在车库内打闹。
5.车库内未经批准不准动火,不准携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化学污染物品。
6.不准擅自允许未经主任同意的外来车辆停放。
7.任何人不准驾驶及毁坏业主车辆。
8.车库内的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车库内防火安全。
第11篇 住宅车库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住宅小区车库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是指:油漆、香蕉水、汽油、柴油、稀纳水、酒精、石蜡、氧气、乙炔等物品,应禁止进入车库内存放。
2.车库内不准使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电器设备。
3.易燃易爆物品如需入库,必须先到安管部申请登记,经检查符合安全标准备案批准后,在指定地点存放,并上报主管领导。
4.对已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定期严格检查,并在仓库外显要位置设立危险标志。
5.在车库的显要位置应放置专用灭火器材。
6.车库内严禁吸烟,未经批准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火种入库。
7.车库通道要保持一定距离,不准在通道上停车堵塞通道。
8.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车库。
第12篇 机动车库消防安全制度
(一)车库属厂重点防火部位,驾驶员和维修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
(二)车库应悬挂禁火标志,库内禁止烟火,严禁使用喷灯、电焊、气焊、气割等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厂消防管理部门审批,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三)车库内不得存放油类物品及其它化学危险物品。保养维护和检修使用留下的油棉纱、油布等易燃物应及时清除干净,保持库内整洁。
(四)车库内不准清洗发动机、不准加、放汽油或柴油。废机油和清洗油应倒在规定的回收桶内,严禁乱倒。车库地面不得有积油。
(五)冬季油箱或水箱上冻时,可用温水加热使其溶化,禁止使用明火或大功率灯泡直接加温烘烤。
(六)车辆行驶前,要确认机件良好,特别是电路、油路良好。不准“带病”运行。车辆发生油路故障,严禁人工直接供油。
(七)车辆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所配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