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氧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防止氧气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规范氧气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公司氧气管网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所有氧气管道的设计、施工、验收、操作、检修、点检及事故处理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引用标准、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
《脱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氧气管道完好要求和检查评定方法》
《阻火器的设置》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氧气管道技术条件》
《氧气用截止阀》
第四条 职责
(一)、装备工程部
1、负责贯彻氧气管道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负责督促检查使用单位对氧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氧气管道安装、检修、检验单位的落实和协调,并对其资质进行审查、核实;
4、负责氧气管道附属设备采购计划的审核、采购工作。
5、参与氧气管道安装、修理、改造的竣工验收;
6、负责氧气管道的登记注册与申办使用登记证的工作,依据有关程序、规定办理停用、报废注销手续;
7、负责组织实施氧气管道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检测工作,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存档;
8、负责对氧气管道运行状况的专项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对存在故障和事故隐患的落实整改;
9、协助使用单位确定重点监控设备范围,制定监控措施。
(二)安全环保部
1、负责对使用单位氧气管道的使用、验证、运行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2、组织制定氧气管道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办理管道在线检验相关证件;
3、协助使用单位确定重点监控设备范围,制定监控措施;
4、负责组织氧气管道人身伤害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三)企业文化部
负责对全公司氧气管道设计、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建立特种设备技术资料档案。
(四)资金中心
负责氧气管道维护、检修、检验检测、隐患治理、人员培训等经费的支付。
(五)生产技术中心
1、负责协调氧气管道维护、检修、检验检测期间的设备开停机。
2、参与氧气管道人身伤害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氧气管道事故状态下的应急预案启动,组织全公司的生产应急处置。
(六)制氧厂
1、制氧厂是公司氧气管道的直接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主管网的安全运行,负责制定氧气管道相关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氧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负责本单位压力管道设备技术档案记录;
4、负责建立本单位压力管道管理台账和隐患台账;
5、负责编制本单位检测计划(或检验申请),并按时报装备工程部;
6、负责氧气管道的安全运行检查,对存在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7、在氧气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的义务;
8、负责本单位氧气管道安装、检修、改造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参加竣工验收;
9、负责确定本单位重要的氧气设备范围,并制定监控措施;
10、负责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节能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七)使用单位
1、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区域所属氧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氧气的安全使用。
2、各使用单位建立、健全氧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负责本单位压力管道设备技术档案记录;
4、负责建立本单位压力管道管理台账和隐患台账;
5、负责编制本单位检测计划(或检验申请),并按时报装备工程部;
6、负责氧气管道的安全运行检查,对存在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7、在氧气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的义务;
8、负责本单位氧气管道安装、检修、改造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参加竣工验收;
9、负责确定本单位重要的氧气设备范围,并制定监控措施;
10、负责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节能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五、管理内容
(一)氧气管道的布置、施工、验收相关管理规定:
1、管道布置及安全间距
1.1氧气管道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支架上。
1.2架空氧气管道应在管道分岔处、与电力架空电缆的交叉处、无分岔管道每隔80m~100m处以及进场装置或设施等处,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
1.3出氧气厂(站、车间)边界阀门后、氧气干管送往一个系统支管阀门后、进车间阀门后、调节阀组前和调节阀前、后的氧气管道宜设阻火铜管段。当氧气调节阀组设置独立阀门室或防护墙时,手动阀门的阀杆宜伸出防护墙外操作。若不单独设置阀门室或防护墙时,氧气调节阀前后8倍调节阀公称直径的范围内,应采用铜合金(含铝铜合金除外)或镍基合金材质管道。
1.4氧气管道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不宜穿过不使用氧气的房间,若必须穿过时,则该房间内应采取防止氧气泄露等措施。
1.5氧气管道不宜穿过高温及火焰区域,必须通过时,应在该管段增设隔热设施,管壁温度不应超过70℃。严禁明火及油污靠近氧气管道及阀门。
1.6氧气管道的弯头、三通不应与阀门出口直接连接。调节阀组、干管阀门、供一个系统的支管阀门、车间入口阀门,其出口侧的管道宜有长度不小于5倍管道公称直径且不小于1.5m的直管段.
1.7供切焊用氧气支管与切焊工具或设备用软管连接时,供氧阀门及切断阀应设在用不燃烧体材料制作的保护箱内。
1.8氧气管道宜架空敷设。氧气管道可沿生产氧气或使用氧气的建筑物构件上敷设。厂房内架空氧气管道的法兰、螺纹、阀门等易泄漏处下方,不应有建筑物。
1.9架空氧气管道与建、构筑物特定地点的最小间距要求应按表6执行。
1.10架空氧气管道与其他管线之间最小间距要求应按表7执行。
1.11氧气管道与乙炔、氢气管道共架敷设时,应在乙炔、氢气管道的下方或支架两侧;与油质、有可能泄漏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共架时,应设在该类管道的上方或支架两侧。
1.12氧气管道在不通行地沟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沟上应设防止可燃物料、火花侵入的盖板,地沟及盖板应是不燃烧体材料制作;地沟应能排除积水;严禁油脂及易燃物漏入地沟内;
b)地沟内氧气管道不应设阀门、法兰、螺纹等易泄漏接口;
c)地沟内氧气管道与同沟敷设的管线间距参照表7执行;
d)地沟内氧气管道与非燃气、水管道同沟敷设时,氧气管道应在上面;
e)严禁氧气管道与可燃气体管道(不含乙炔气)、油质管道、腐蚀性介质管道、电缆线同沟敷设;并严禁氧气管道地沟与该类管线地沟相通。
1.13厂房内氧气管道不宜埋地敷设。
2、氧气流速
管道中氧气的最高允许流速,根据管道材质、工作压力,不应超过表9规定。
表9管道中氧气最高允许流速v
材质
工作压力 p/mpa
p≤0.1
0.1
1.0
3.0
10.0
<15.0
p≥15.0
碳钢
根据管系压降确定
20 m/s
15 m/s
不允许
不允许
不允许
奥氏体不锈钢
30 m/s
25 m/s
p×v≤45 mpam/s
(撞击场合)
p×v≤80 mpam/s
(非撞击场合)
4.5 m/s
(撞击场合)
8.0 m/s
(非撞击场合)
4.5 m/s
注1:最高允许流速是指管系最低工作压力、最高工作温度时的实际流速。
注2:撞击场合和非撞击场合:使流体流动方向突然改变或产生漩涡的位置,从而引起流体中颗粒对管壁的撞击,这样的位置称做撞击场合;否则称为非撞击场合。
注3:铜及铜合金(含铝铜合金除外)、镍及镍铜合金,在小于或等于21.0mpa条件下,流速在压力降允许时没有限制。
3、管件选用
3.1氧气管道上的弯头、变径管及三通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氧气管道的弯头严禁采用褶皱弯头,当采用冷弯或热弯弯制碳钢弯头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公称直径的5倍;当采用压制对焊弯头时,宜选用长半径弯头。
对工作压力不大于0.1mpa的钢板卷焊管,可以采用斜街弯头,90o弯头应采用中间为大于或等于二段管制作的管件,弯头内壁应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b)氧气管道的变径管宜采用压制对焊管件,当焊接制作时,变径部分长度不宜小于两端管外径差值的3倍;其内壁应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c)氧气管道的三通宜采用压制对焊,当不能取得时,应在工厂或现场预制,加工到无锐角、无突出部位及焊瘤。
3.2氧气管道上的法兰应按国家、行业有关的现行标准选用;管道法兰的垫片宜按表11选用。
表11氧气管道法兰的垫片
工作压力p/mpa
垫片
p≤0.6
聚四氟乙烯垫片、柔性石墨复合垫片
0.6
缠绕式垫片、聚四氟乙烯垫片、柔性石墨复合垫片
3.0
缠绕式垫片、退火软化铜垫片、镍及镍基合金垫片
p>10
退火软化铜垫片、镍及镍基合金垫片
3.3氧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连接处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螺纹连接处,应采用聚四氟乙烯薄膜作为填料,严禁用涂铅红的麻、棉丝或其他含油脂的材料。
3.4氧气调节阀前应设置可定期清洗的过滤器。氧气过滤器壳体应用不锈钢或铜及铜合金,过滤器内件应用铜及铜合金。滤网除满足过滤功能外,并应有足够的强度,以防滤网破裂。滤网宜优先选用镍铜合金材质,其次为铜合金(含铝铜合金除外)材质,网孔尺寸宜为0.16 mm~0.25 mm(60目~80目)。
4、氧气阀门选用
4.1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氧气阀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压力大于0.1 mpa的氧气管道,严禁采用闸阀;
b)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1.0 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 mm口径的手动氧气阀门,宜选用带旁通的阀门;
c)阀门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表12的要求;
表12阀门材料选用要求
工作压力p/ mpa
材料
p≤0.6
阀体、阀盖采用可锻铸铁、球墨铸铁或铸钢
阀杆采用不锈钢
阀瓣采用不锈钢
0.6
采用不锈钢、铜合金或不锈钢与铜合金组合(优先选用铜合金),镍及镍基合金
p>10
采用铜合金、镍及镍基合金
注1:工作压力为0.1mpa以上的压力或流量调节阀的材料,应采用不锈钢或铜合金或以上两种组合。
注2:阀门的密封填料,应采用聚四氟乙烯或柔性石墨材料。
4.2经常操作的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口径的氧气阀门,宜采用气动遥控阀门。
5、氧气管道的施工、验收
5.1氧气管道、阀门及管件等在安装前除应符合gb 50235的要求进行检验外(氧气按可燃流体类别对待),其清洁度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a)碳钢氧气管道、管件等应严格除锈,除锈可用喷砂、酸洗等方法。接触氧气的表面应彻底除去毛刺、焊瘤、粘砂、铁锈和其他可燃物,保持内壁光滑清洁,管道除锈时,以出现本色为止;
b)氧气管道、阀门等与氧气接触的一切部件,安装前,检修后应进行严格的除锈、脱脂;
c)氧气管道、阀门等与氧气接触的一切部件脱脂应按hg 20222进行(包括所有组成件与流体接触的表面),如工程设计文件另有不同要求时,则应按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执行。脱脂可用无机非可燃清洗剂、二氯乙烷、三氯乙烯等溶剂,并应用紫外线检查法、樟脑检查法或溶剂分析法进行检查,直到合格为止。
脱脂后的碳素钢氧气管道应立即进行钝化或充入干燥氮气封闭管口。进行水压试验的管道,则脱脂后管内壁应进行钝化。脱脂后的管道组成件应采用氮气或空气吹净封闭,防止再污染,并应避免残存的脱脂介质与氧气形成危险的混合物。
在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受到油脂污染,防止可燃物、锈屑、焊渣、砂土及其他杂物进入或遗留在管内,并应进行严格的检查。
5.2管道的安装、焊接和施工、验收除符合gb 50235、gb 50236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焊接碳素钢和不锈钢氧气管道时,应采用氩弧焊打底;
b)管道的切割和坡口加工,应采用机械方法;
c)管道预制长度不宜过长,应能便于检查管道内外表面的安装、焊接、清洁度质量;
d)管道的焊缝检查应采用射线检测,当采用水压试验时,检测的数量和标准应按表13要求执行:
表13氧气管道焊缝检测要求
设计压力 p/mpa
射线照相比例
焊缝质量评定 gb/t 3323
p>4.0
100%
ⅱ级
1.0
40%(固定焊口)
15%(转动焊口)
ⅱ级
p≤1.0
10%
ⅲ级
低温液体管道
100%
ⅱ级
当采用气体做压力试验时,焊缝的射线检测要求如下:
设计压力不大于0.6mpa时,检测比例不小于15%,焊缝质量等级不低于ⅲ级;
设计压力大于0.6mpa且小于或等于4.0mpa时,检测比例为100%,焊缝质量等级不低于ⅱ级。
e)对于要求做无损检测的焊缝,质检人员应对全部焊缝的可见部分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gb 50236。
5.3氧气管道安装后应进行压力及泄漏性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a)氧气管道的压力试验介质应用不含油的干净水或干燥空气、氮气。
严禁使用氧气做试验介质,当使用氮气做试验介质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发生窒息事故。
设计压力大于4.0mpa时,氧气管道禁止用气体做压力试验。
氧气管道水压试验后,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
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水压试验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25 g/m3,否则应采取措施。
b)管道试验压力以设计压力作计算基准。
c)管道做压力试验时,水压试验压力等于1.5倍设计压力,埋地管道且不得低于0.4mpa;气压试验压力等于1.15倍设计压力,且不小于0.1mpa。
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应符合gb 50235的规定。
d)氧气管道压力试验合格后应进行泄漏性试验,试验用介质应是无油、干燥、洁净的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等于管道设计压力。
5.4氧气管道在安装、检修后或长期停用后再投入使用前,应将管内残留的水分、铁屑、杂物等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扫干净,直至无铁锈、尘埃及其他杂物为止。吹扫速度应不小于20m/s,且不低于氧气管道设计流速。严禁用氧气吹扫管道。
(二)、操作及维护管理
1、手动氧气阀门应缓慢开启,操作时人员应站在阀的侧面。采用带旁通阀的阀门时,应先开启旁通阀,使下游侧先充压,当主阀两侧压力差小于或等于0.3mpa时再开主阀。
2、禁止非调节阀门作调节使用。
3、应建立氧气管道档案,由熟悉管道流程的氧气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氧气管道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对氧气管道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制定动火方案。其内容应包括负责人、作业流程图、操作方案、安全措施、人员分工、监护人、化验人等,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氧气管道或阀门着火时,应立即切断气源。
6、碳钢氧气干管宜每五年进行一次吹扫(不锈钢管道也按每五年吹扫一次),每五年进行一次管壁测厚,主要测定弯头及调节阀后的管道。
7、施工、维修后的氧气管路,其中如有过滤器,则在送氧前,应确认氧气过滤器内清洁无杂物。氧气过滤器应定期清洗,按公司要求每年清理一次。
8、氧气管道每年进行一次在线检验,主要检查管道外观、附件、静电接地、抽检管道、管件壁厚。
9、氧气管道检修时必须进行有效的切断,应加装隔离盲板,禁止将截止阀等阀门当做切断盲板使用。
10、在氧气管廊上进行检修时,必须通知氧气管道所属区域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安排专人现场检查防护设施并进行监护。
(三)氧气使用相关要求
1、供氧管网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随意增设氧气用户或用点。
2、连续使用或小时用氧量较大的用户,宜采用管道输送。
3、根据用户使用要求,宜设置相应的氧气调节装置。调节阀前应设置可定期清洗的过滤器。
4、开启和关闭氧气阀门应按规定程序操作,严格执行8.7.1的有关规定。氧气快速切断阀不宜快开.
5、高炉使用富氧时,在连接鼓风机管道之前的氧气管道上应设快速切断阀,吹氧压力应能远距离控制。正常送氧时,高炉风机后富氧的氧气管道上应设逆止阀,氧气压力应大于冷风压力0.1mpa,低到接近该值时,应及时通知供氧单位。小于该值时,应停止供氧;高炉风机前富氧的,应设高炉风机停机断氧的联锁装置和充氮保护措施。当风中含氧超过规定值、热风系统漏风、风口被堵时,应停止加氧。当鼓风系统检修时,应关闭供氧阀门,并加堵盲板。
6、炼钢供氧及氧气调节系统应满足工艺要求。炼钢用氧,应遵守下列规定:
a)氧气调节装置应设置必要的流量、压力监测、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快速切断保护系统。
b)氧气压力低于规定值,吹氧管应自动提升并发出声光信号;当氧枪(副枪)插进炉口一定距离与提出炉口一定距离时,氧气切断阀能自动开启或关闭。
c)氧气放散阀及放散管口应避开热源和散发火花位置,严格防止放散管内积存炉渣、粉尘等杂质。
d)新氧枪投用前,应对冷却管层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2.5倍,并对连接胶管、管子、管件进行脱脂除油、脱水。
e)当氧气压力、炉口氮封压力、压缩空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汽化冷却水装置和吹氧管漏;转炉烟罩严重漏水;转炉水冷炉口无水或冒水蒸气;氧枪粘枪超重或提不出;密封圈、氧压表、氧流量计、高压水压力表、水出口温度计等仪表失灵时,应停止吹氧。
f)密切注视吹氧开始到吹氧结束的全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检查处理。
(四)、氧气管道应急预案
1、针对氧气管道可能导致的事故,各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公司进行审批。
2、生产及使用氧气的各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氧气管道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并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学习。
六、本制度由装备工程部制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液氧罐及附属氧气管道、分配器安全检查制度
1、设备设施的使用班组应根据使用容器的数量,安全状况确定安全检查形式、要求,及时了解,掌握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查处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分厂及使用班组的安全检查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巡回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按时督促检查问题的处理、落实,实行检查有意见、处理有结果。
3、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上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安全为了生产的牢固程度,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心;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查隐患,是否每台容器能够安全运行,有无安全附件、装置失灵和设备带病操作的情况;查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能否做到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4、定期检查的重点
1、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 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操作情况;
3、安全附件、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和定期校验情况;
4、设备设施定期检验和修理、改造执行情况;
5、管道接头、阀门及各管件密封有无泄漏情况;
6、焊缝及绝缘保护层是否完好;
7、管道吊架的腐蚀和支承情况,管架、基础完好情况;
8、阀门等是否腐蚀、变形等;
9、 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运行状况;
10、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阳极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况;
11、其他缺陷:
5、日常巡回检查的重点
1、设备设施操作是否正确;
2、安全附件、装置是否正常;
3、设备设施本体有无鼓包、变形、泄漏、裂缝等异常情况;
4、罐体的保温层及铭牌是否完好;
5、接管、紧固件、密封部位等有无损坏、泄漏现象;
6、有无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7、液氧罐液面、压力手否正常。
第3篇 液氧罐附属氧气管道分配器安全检查制度
1、设备设施的使用班组应根据使用容器的数量,安全状况确定安全检查形式、要求,及时了解,掌握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查处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分厂及使用班组的安全检查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巡回检查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按时督促检查问题的处理、落实,实行检查有意见、处理有结果。
3、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上是否树立了安全第一,安全为了生产的牢固程度,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心;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现象;查隐患,是否每台容器能够安全运行,有无安全附件、装置失灵和设备带病操作的情况;查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能否做到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4、定期检查的重点
1、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 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操作情况;
3、安全附件、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和定期校验情况;
4、设备设施定期检验和修理、改造执行情况;
5、管道接头、阀门及各管件密封有无泄漏情况;
6、焊缝及绝缘保护层是否完好;
7、管道吊架的腐蚀和支承情况,管架、基础完好情况;
8、阀门等是否腐蚀、变形等;
9、 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运行状况;
10、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阳极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况;
11、其他缺陷:
5、日常巡回检查的重点
1、设备设施操作是否正确;
2、安全附件、装置是否正常;
3、设备设施本体有无鼓包、变形、泄漏、裂缝等异常情况;
4、罐体的保温层及铭牌是否完好;
5、接管、紧固件、密封部位等有无损坏、泄漏现象;
6、有无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
7、液氧罐液面、压力手否正常。
第4篇 氧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防止氧气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规范氧气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公司氧气管网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所有氧气管道的设计、施工、验收、操作、检修、点检及事故处理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引用标准、
《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
《脱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氧气管道完好要求和检查评定方法》
《阻火器的设置》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氧气管道技术条件》
《氧气用截止阀》
第四条职责
(一)、装备工程部
1、负责贯彻氧气管道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负责督促检查使用单位对氧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氧气管道安装、检修、检验单位的落实和协调,并对其资质进行审查、核实;
4、负责氧气管道附属设备采购计划的审核、采购工作。
5、参与氧气管道安装、修理、改造的竣工验收;
6、负责氧气管道的登记注册与申办使用登记证的工作,依据有关程序、规定办理停用、报废注销手续;
7、负责组织实施氧气管道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检测工作,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存档;
8、负责对氧气管道运行状况的专项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对存在故障和事故隐患的落实整改;
9、协助使用单位确定重点监控设备范围,制定监控措施。
(二)安全环保部
1、负责对使用单位氧气管道的使用、验证、运行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2、组织制定氧气管道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办理管道在线检验相关证件;
3、协助使用单位确定重点监控设备范围,制定监控措施;
4、负责组织氧气管道人身伤害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三)企业文化部
负责对全公司氧气管道设计、制造、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建立特种设备技术资料档案。
(四)资金中心
负责氧气管道维护、检修、检验检测、隐患治理、人员培训等经费的支付。
(五)生产技术中心
1、负责协调氧气管道维护、检修、检验检测期间的设备开停机。
2、参与氧气管道人身伤害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氧气管道事故状态下的应急预案启动,组织全公司的生产应急处置。
(六)制氧厂
1、制氧厂是公司氧气管道的直接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主管网的安全运行,负责制定氧气管道相关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氧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负责本单位压力管道设备技术档案记录;
4、负责建立本单位压力管道管理台账和隐患台账;
5、负责编制本单位检测计划(或检验申请),并按时报装备工程部;
6、负责氧气管道的安全运行检查,对存在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7、在氧气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的义务;
8、负责本单位氧气管道安装、检修、改造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参加竣工验收;
9、负责确定本单位重要的氧气设备范围,并制定监控措施;
10、负责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节能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七)使用单位
1、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区域所属氧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氧气的安全使用。
2、各使用单位建立、健全氧气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3、负责本单位压力管道设备技术档案记录;
4、负责建立本单位压力管道管理台账和隐患台账;
5、负责编制本单位检测计划(或检验申请),并按时报装备工程部;
6、负责氧气管道的安全运行检查,对存在的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7、在氧气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的义务;
8、负责本单位氧气管道安装、检修、改造的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参加竣工验收;
9、负责确定本单位重要的氧气设备范围,并制定监控措施;
10、负责做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节能知识教育培训工作;
五、管理内容
(一)氧气管道的布置、施工、验收相关管理规定:
1、管道布置及安全间距
1.1氧气管道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的支架上。
1.2架空氧气管道应在管道分岔处、与电力架空电缆的交叉处、无分岔管道每隔80m~100m处以及进场装置或设施等处,设置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
1.3出氧气厂(站、车间)边界阀门后、氧气干管送往一个系统支管阀门后、进车间阀门后、调节阀组前和调节阀前、后的氧气管道宜设阻火铜管段。当氧气调节阀组设置独立阀门室或防护墙时,手动阀门的阀杆宜伸出防护墙外操作。若不单独设置阀门室或防护墙时,氧气调节阀前后8倍调节阀公称直径的范围内,应采用铜合金(含铝铜合金除外)或镍基合金材质管道。
1.4氧气管道严禁穿过生活间、办公室,不宜穿过不使用氧气的房间,若必须穿过时,则该房间内应采取防止氧气泄露等措施。
1.5氧气管道不宜穿过高温及火焰区域,必须通过时,应在该管段增设隔热设施,管壁温度不应超过70℃。严禁明火及油污靠近氧气管道及阀门。
1.6氧气管道的弯头、三通不应与阀门出口直接连接。调节阀组、干管阀门、供一个系统的支管阀门、车间入口阀门,其出口侧的管道宜有长度不小于5倍管道公称直径且不小于1.5m的直管段.
1.7供切焊用氧气支管与切焊工具或设备用软管连接时,供氧阀门及切断阀应设在用不燃烧体材料制作的保护箱内。
1.8氧气管道宜架空敷设。氧气管道可沿生产氧气或使用氧气的建筑物构件上敷设。厂房内架空氧气管道的法兰、螺纹、阀门等易泄漏处下方,不应有建筑物。
1.9架空氧气管道与建、构筑物特定地点的最小间距要求应按表6执行。
1.10架空氧气管道与其他管线之间最小间距要求应按表7执行。
1.11氧气管道与乙炔、氢气管道共架敷设时,应在乙炔、氢气管道的下方或支架两侧;与油质、有可能泄漏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共架时,应设在该类管道的上方或支架两侧。
1.12氧气管道在不通行地沟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沟上应设防止可燃物料、火花侵入的盖板,地沟及盖板应是不燃烧体材料制作;地沟应能排除积水;严禁油脂及易燃物漏入地沟内;
b)地沟内氧气管道不应设阀门、法兰、螺纹等易泄漏接口;
c)地沟内氧气管道与同沟敷设的管线间距参照表7执行;
d)地沟内氧气管道与非燃气、水管道同沟敷设时,氧气管道应在上面;
e)严禁氧气管道与可燃气体管道(不含乙炔气)、油质管道、腐蚀性介质管道、电缆线同沟敷设;并严禁氧气管道地沟与该类管线地沟相通。
1.13厂房内氧气管道不宜埋地敷设。
2、氧气流速
管道中氧气的最高允许流速,根据管道材质、工作压力,不应超过表9规定。
表9管道中氧气最高允许流速v
材质 | 工作压力 p/mpa | |||||
p≤0.1 | 0.1 | 1.0 | 3.0 | 10.0 | p≥15.0 | |
碳钢 | 根据管系压降确定 | 20 m/s | 15 m/s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 |
奥氏体不锈钢 | 30 m/s | 25 m/s | p×v≤45 mpa∙m/s (撞击场合) p×v≤80 mpa∙m/s (非撞击场合) | 4.5 m/s (撞击场合) 8.0 m/s (非撞击场合) | 4.5 m/s | |
注1:最高允许流速是指管系最低工作压力、最高工作温度时的实际流速。 注2:撞击场合和非撞击场合:使流体流动方向突然改变或产生漩涡的位置,从而引起流体中颗粒对管壁的撞击,这样的位置称做撞击场合;否则称为非撞击场合。 注3:铜及铜合金(含铝铜合金除外)、镍及镍铜合金,在小于或等于21.0mpa条件下,流速在压力降允许时没有限制。 |
3、管件选用
3.1氧气管道上的弯头、变径管及三通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氧气管道的弯头严禁采用褶皱弯头,当采用冷弯或热弯弯制碳钢弯头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公称直径的5倍;当采用压制对焊弯头时,宜选用长半径弯头。
对工作压力不大于0.1mpa的钢板卷焊管,可以采用斜街弯头,90o弯头应采用中间为大于或等于二段管制作的管件,弯头内壁应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b)氧气管道的变径管宜采用压制对焊管件,当焊接制作时,变径部分长度不宜小于两端管外径差值的3倍;其内壁应平滑,无锐边、毛刺及焊瘤。
c)氧气管道的三通宜采用压制对焊,当不能取得时,应在工厂或现场预制,加工到无锐角、无突出部位及焊瘤。
3.2氧气管道上的法兰应按国家、行业有关的现行标准选用;管道法兰的垫片宜按表11选用。
表11氧气管道法兰的垫片
工作压力 p/mpa | 垫片 |
p≤0.6 | 聚四氟乙烯垫片、柔性石墨复合垫片 |
0.6 | 缠绕式垫片、聚四氟乙烯垫片、柔性石墨复合垫片 |
3.0 | 缠绕式垫片、退火软化铜垫片、镍及镍基合金垫片 |
p>;10 | 退火软化铜垫片、镍及镍基合金垫片 |
3.3氧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但与设备、阀门连接处可采用法兰或螺纹。螺纹连接处,应采用聚四氟乙烯薄膜作为填料,严禁用涂铅红的麻、棉丝或其他含油脂的材料。
3.4氧气调节阀前应设置可定期清洗的过滤器。氧气过滤器壳体应用不锈钢或铜及铜合金,过滤器内件应用铜及铜合金。滤网除满足过滤功能外,并应有足够的强度,以防滤网破裂。滤网宜优先选用镍铜合金材质,其次为铜合金(含铝铜合金除外)材质,网孔尺寸宜为0.16 mm~0.25 mm(60目~80目)。
4、氧气阀门选用
4.1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氧气阀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压力大于0.1 mpa的氧气管道,严禁采用闸阀;
b)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1.0 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 mm口径的手动氧气阀门,宜选用带旁通的阀门;
c)阀门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表12的要求;
表12阀门材料选用要求
工作压力 p/ mpa | 材料 |
p≤0.6 | 阀体、阀盖采用可锻铸铁、球墨铸铁或铸钢 阀杆采用不锈钢 阀瓣采用不锈钢 |
0.6 | 采用不锈钢、铜合金或不锈钢与铜合金组合(优先选用铜合金),镍及镍基合金 |
p>;10 | 采用铜合金、镍及镍基合金 |
注1:工作压力为0.1mpa以上的压力或流量调节阀的材料,应采用不锈钢或铜合金或以上两种组合。 注2:阀门的密封填料,应采用聚四氟乙烯或柔性石墨材料。 |
4.2经常操作的公称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且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50mm口径的氧气阀门,宜采用气动遥控阀门。
5、氧气管道的施工、验收
5.1氧气管道、阀门及管件等在安装前除应符合gb 50235的要求进行检验外(氧气按可燃流体类别对待),其清洁度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a)碳钢氧气管道、管件等应严格除锈,除锈可用喷砂、酸洗等方法。接触氧气的表面应彻底除去毛刺、焊瘤、粘砂、铁锈和其他可燃物,保持内壁光滑清洁,管道除锈时,以出现本色为止;
b)氧气管道、阀门等与氧气接触的一切部件,安装前,检修后应进行严格的除锈、脱脂;
c)氧气管道、阀门等与氧气接触的一切部件脱脂应按hg 20202进行(包括所有组成件与流体接触的表面),如工程设计文件另有不同要求时,则应按工程设计文件的规定执行。脱脂可用无机非可燃清洗剂、二氯乙烷、三氯乙烯等溶剂,并应用紫外线检查法、樟脑检查法或溶剂分析法进行检查,直到合格为止。
脱脂后的碳素钢氧气管道应立即进行钝化或充入干燥氮气封闭管口。进行水压试验的管道,则脱脂后管内壁应进行钝化。脱脂后的管道组成件应采用氮气或空气吹净封闭,防止再污染,并应避免残存的脱脂介质与氧气形成危险的混合物。
在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受到油脂污染,防止可燃物、锈屑、焊渣、砂土及其他杂物进入或遗留在管内,并应进行严格的检查。
5.2管道的安装、焊接和施工、验收除符合gb 50235、gb 50236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焊接碳素钢和不锈钢氧气管道时,应采用氩弧焊打底;
b)管道的切割和坡口加工,应采用机械方法;
c)管道预制长度不宜过长,应能便于检查管道内外表面的安装、焊接、清洁度质量;
d)管道的焊缝检查应采用射线检测,当采用水压试验时,检测的数量和标准应按表13要求执行:
表13氧气管道焊缝检测要求
设计压力 p/mpa | 射线照相比例 | 焊缝质量评定 gb/t 3323 |
p>;4.0 | 100% | ⅱ级 |
1.0 | 40%(固定焊口) 15%(转动焊口) | ⅱ级 |
p≤1.0 | 10% | ⅲ级 |
低温液体管道 | 100% | ⅱ级 |
当采用气体做压力试验时,焊缝的射线检测要求如下:
设计压力不大于0.6mpa时,检测比例不小于15%,焊缝质量等级不低于ⅲ级;
设计压力大于0.6mpa且小于或等于4.0mpa时,检测比例为100%,焊缝质量等级不低于ⅱ级。
e)对于要求做无损检测的焊缝,质检人员应对全部焊缝的可见部分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gb 50236。
5.3氧气管道安装后应进行压力及泄漏性试验,试验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
a)氧气管道的压力试验介质应用不含油的干净水或干燥空气、氮气。
严禁使用氧气做试验介质,当使用氮气做试验介质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发生窒息事故。
设计压力大于4.0mpa时,氧气管道禁止用气体做压力试验。
氧气管道水压试验后,应及时进行干燥处理。
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水压试验时水中的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25 g/m3,否则应采取措施。
b)管道试验压力以设计压力作计算基准。
c)管道做压力试验时,水压试验压力等于1.5倍设计压力,埋地管道且不得低于0.4mpa;气压试验压力等于1.15倍设计压力,且不小于0.1mpa。
试验的方法和要求应符合gb 50235的规定。
d)氧气管道压力试验合格后应进行泄漏性试验,试验用介质应是无油、干燥、洁净的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等于管道设计压力。
5.4氧气管道在安装、检修后或长期停用后再投入使用前,应将管内残留的水分、铁屑、杂物等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扫干净,直至无铁锈、尘埃及其他杂物为止。吹扫速度应不小于20m/s,且不低于氧气管道设计流速。严禁用氧气吹扫管道。
(二)、操作及维护管理
1、手动氧气阀门应缓慢开启,操作时人员应站在阀的侧面。采用带旁通阀的阀门时,应先开启旁通阀,使下游侧先充压,当主阀两侧压力差小于或等于0.3mpa时再开主阀。
2、禁止非调节阀门作调节使用。
3、应建立氧气管道档案,由熟悉管道流程的氧气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氧气管道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对氧气管道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制定动火方案。其内容应包括负责人、作业流程图、操作方案、安全措施、人员分工、监护人、化验人等,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氧气管道或阀门着火时,应立即切断气源。
6、碳钢氧气干管宜每五年进行一次吹扫(不锈钢管道也按每五年吹扫一次),每五年进行一次管壁测厚,主要测定弯头及调节阀后的管道。
7、施工、维修后的氧气管路,其中如有过滤器,则在送氧前,应确认氧气过滤器内清洁无杂物。氧气过滤器应定期清洗,按公司要求每年清理一次。
8、氧气管道每年进行一次在线检验,主要检查管道外观、附件、静电接地、抽检管道、管件壁厚。
9、氧气管道检修时必须进行有效的切断,应加装隔离盲板,禁止将截止阀等阀门当做切断盲板使用。
10、在氧气管廊上进行检修时,必须通知氧气管道所属区域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员,安排专人现场检查防护设施并进行监护。
(三)氧气使用相关要求
1、供氧管网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随意增设氧气用户或用点。
2、连续使用或小时用氧量较大的用户,宜采用管道输送。
3、根据用户使用要求,宜设置相应的氧气调节装置。调节阀前应设置可定期清洗的过滤器。
4、开启和关闭氧气阀门应按规定程序操作,严格执行8.7.1的有关规定。氧气快速切断阀不宜快开.
5、高炉使用富氧时,在连接鼓风机管道之前的氧气管道上应设快速切断阀,吹氧压力应能远距离控制。正常送氧时,高炉风机后富氧的氧气管道上应设逆止阀,氧气压力应大于冷风压力0.1mpa,低到接近该值时,应及时通知供氧单位。小于该值时,应停止供氧;高炉风机前富氧的,应设高炉风机停机断氧的联锁装置和充氮保护措施。当风中含氧超过规定值、热风系统漏风、风口被堵时,应停止加氧。当鼓风系统检修时,应关闭供氧阀门,并加堵盲板。
6、炼钢供氧及氧气调节系统应满足工艺要求。炼钢用氧,应遵守下列规定:
a)氧气调节装置应设置必要的流量、压力监测、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快速切断保护系统。
b)氧气压力低于规定值,吹氧管应自动提升并发出声光信号;当氧枪(副枪)插进炉口一定距离与提出炉口一定距离时,氧气切断阀能自动开启或关闭。
c)氧气放散阀及放散管口应避开热源和散发火花位置,严格防止放散管内积存炉渣、粉尘等杂质。
d)新氧枪投用前,应对冷却管层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2.5倍,并对连接胶管、管子、管件进行脱脂除油、脱水。
e)当氧气压力、炉口氮封压力、压缩空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汽化冷却水装置和吹氧管漏;转炉烟罩严重漏水;转炉水冷炉口无水或冒水蒸气;氧枪粘枪超重或提不出;密封圈、氧压表、氧流量计、高压水压力表、水出口温度计等仪表失灵时,应停止吹氧。
f)密切注视吹氧开始到吹氧结束的全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检查处理。
(四)、氧气管道应急预案
1、针对氧气管道可能导致的事故,各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公司进行审批。
2、生产及使用氧气的各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针对氧气管道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并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学习。
六、本制度由装备工程部制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