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1.分发的课桌凳不准任意调换搬动,不准乱涂乱刻、不准摇拽丢拖。
2.门窗要及时启闭,保持空气流畅,放学后各班要由值日组长检查一遍。
3.每学期初,学校为各班配备的清洁用具,要妥善保管,安放整齐。
4.教务处、总务处要分别对借出的教学设备及其它物品进行登记,期末负责收回。
5.人人都爱护公共财物,对损坏公物的同学要进行教育,对故意损坏公物的学生,要责令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2篇 某高中财产保管安全制度
高级中学财产保管安全制度
(一)、认真办好财物进库发放登记手续。定期核对帐物,做到帐物清楚相符。
(二)、财产保管室严禁烟火,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三)、保管室堆放货架要牢固整齐,有间距,周围通道应保持畅通。做好物品防蛀防霉工作。
(四)、定期检查本室的消防设备及防盗设施,确保其完好性。
(五)、本室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预防第一,安全第一。
(六)、离开保管室随手关门,工作结束后做好室内检查,关闭所有门窗和电源。
(七)、若发生意外,财产保管员即为直接责任人。
第3篇 实验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便于规范管理。
二、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三、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帐消帐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帐。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六、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帐,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七、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总务处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帐手续。
八、分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九、学校寒暑假,或节假日前,财产管理员及各实验室、各专用活动室的管理员,应将自己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贮存好、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财产物资安全。
第4篇 学校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制度
为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好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一、网络安全措施
1、学校网络中心,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2、网络管理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建立设备运行日志和故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通讯线路的畅通。
3、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防火墙等必须设置密码,专人管理严格保密。除机房管理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许操作网络设备。
4、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工作,对网管中心的计算机设备要定期查毒和杀毒,并指导老师和各科室定期查杀病毒。
(a)做好数据的备份,在系统遭到破坏时能够及时恢复系统和数据,减少损失。
(b)机房管理人员要做好机房的防盗、放火、防水、防潮、防静电、防尘工作,保证机房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c)建立情况汇报制度,对于重大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市教育局汇报。
二、微机教室
1、微机教室要装配调温、调湿设备,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计算机运行时一般保持在20至25℃,非运行时保持14至30℃)和湿度(运行时:相对湿度40-70%非冷凝)。
2、微机教室内不许饮食和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性物品、强腐蚀性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带入计算机室。
3、管理教师要做好微机教室卫生、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等有关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5、使用机房的老师要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设备,保证学生上机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
6、离开教室以前要检查总电源、窗户、锁好门。
三、电教设备
1、电教设备包括:专用教室、闭路电视系统、录像编辑系统及相关设备、录音机、投影机等。
2、做好设备的登记入帐制度,专人专管。
3、坚持有关的管理和借用制度,教学设备一律不得挪作他用,不外借。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
5、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6、电教室工作人员要各负其责,管理好各种设备,不得擅离职守
7、各种设备使用完毕,要及时关闭电源。
8、离开电教室要及时关好窗户,锁好大门,晚上锁好楼门。
9、电教组全体人员都要学会使用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及时更新。
10、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第5篇 三中财产保管室安全制度
江镇三中财产保管室安全制度
(一)认真办好财物进库发放登记手续。定期核对帐物,做到帐物清楚相符。
(二)财产保管室严禁烟火,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三)保管室堆放货架要牢固整齐,有间距,周围通道应保持畅通。做好物品防蛀防霉工作。
(四)定期检查本室的消防设备及防盗设施,确保其完好性。
(五)本室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预防第一,安全第一。
(六)离开保管室随手关门,工作结束后做好室内检查,关闭所有门窗和电源。
(七)若发生意外,财产保管员即为直接责任人。
第6篇 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所有校舍、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核定基本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常用流动财产要建立清册,由学校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执一份,以备核查。
二、教职工工作变动时,学校领导工作调整时,必须严格清交财务财产,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丢失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三、定期对校舍、财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学校财产每学期清查一次,凡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对学校重要的设备、财产要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六、对校园设施,学校教师要共同关心爱护,发现损坏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保护校产。
七、校舍、财产使用都要严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觉维护校舍、财产安全,学校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对化公为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八、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重要财产按预案抢、撤保护,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第7篇 小学学校校舍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工作制度
小学(学校)校舍、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工作制度
1.办公桌椅、学生课桌椅要经常检查,及时发现损坏情况,总务处负责,每学期集中大修理一次;平时根据损坏情况及时更换、修理。
2.体育器材由体育组每月检查一次,并及时加固、更换,防止事故发生。
3、教学仪器实验员要经常检查,并进行维护和保养,防毒、防腐、防虫。
4、对易燃易爆物品,有关人员要严加管理,以保安全。
5、房屋、门窗、玻璃、灯光设备、取暖设备等,都由使用部门设专人管理,总务处负责维修。
6、供电线路、开关设备由总务处负责请电工每学期检查、保养一次,平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确保安全。
7、人人有责管好电、用好电。
8、一切财产设备,坏了要当日报告总务处登记,由损坏者赔偿,丢了要立即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