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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80

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制度

第1篇 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制度

1 目的

建立实施并有效管理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以实现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制订、更改与实施。

3 参考文件

【环境/安全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4 定义

4.1 环境/安全目标:组织依据其环境/安全方针规定自己所要实现的总体环境/安全目的,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4.2 环境/安全指标:直接来自环境/安全目标,或为实现环境/安全目标所需规定并满足的具体

的环境/安全行为要求,它们可适于组织或其局部,如可行应予以量化。

5 职责

5.1 iso组负责组织各部门讨论、评估及制定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并监督和向管

理者代表报告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

5.2 各部门经理负责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审核。

5.3 管理者代表负责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批准。

5.4 各部门负责落实本部门的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6 程序

6.1 目标与指标的制订更改:

6.1.1 iso组根据环境/安全方针、重要环境/安全因素及其它外界因素变更情况,于每年草拟『环境/安全目标与指标、管理方案表』,由部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生效。目标与指标制订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 环境/安全方针的内容;

b 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c 考虑技术、经济及运作上的可行性;

d 相关方的信息及要求;

e 能源、资源的消耗和再利用;

f 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安全因素;

g 目标明确,并尽可能分解,指标应具体、可量化。

6.1.2 当重要环境/安全因素、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管理方案的进度状况以及相关外界因

素发生变化时,目标与指标应重新评审和修订.目标和指标由iso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修改,管理者批准后生效。

6.2 管理方案的制订及更改:

6.2.1 管理方案根据目标与指标进行制定,由iso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于每年年初草拟,由部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生效。

管理方案应考虑影响重大的环境/安全活动(如设计、生产、材料、使用及处置等)及资源的充分利用.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方法措施、技术手段;

b 执行部门与负责人;

c 经费预算;

d 起动日期与完成期限。

6.2.2 当因目标指标变化、涉及到新产品开发、服务情况、具体措施有重大更改时,由iso组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更改管理方案,经部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更改后的管理方案。

6.3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传达和实施:

6.3.1 已审核批准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由文控中心进行受控分发。6.3.2 各部门根据管理方案所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与本部门有关的内容,并将实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技术课报告.由技术课负责协调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6.3.3 各部门在实施管理方案时,若需其它部门配合,可以直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商处理, 必要时,可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6.4 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监控:

6.4.1 各部门对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进行日常监控,且每月一次对实施情况、进度、符合性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向iso组报告。

6.4.2 iso组对各部门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运行状况进行监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以确保能达到目标和指标的要求。

6.4.3 iso组需每半年对目标、指标、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记录在『环

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表』上。

6.5 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评审:

每年的管理评审要对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审。

6.6 记录

『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表』由文控中心保存1年。

7. 附录:

第2篇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组织制度

一、设立安全生产决策机构

(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决策机构。

1、人员组成

1.1总经理担任主任,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1.2分管生产的行政副职(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协助总经理组织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

1.3工程管理处、总工程师办公室、设备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会、人力资源处、经营处、财务处、设备租赁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度》(wq—02)。

(二)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执行机构。

1、人员组成

1.1经理担任组长,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

1.2分管安全生产的行政副职(副经理或主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协助经理组织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

1.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分公司工会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度》(wq—02)。

二、设立安全生产职能管理机构

1、公司工程管理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作为公司的两级安全生产职能管理机构。

1.1工程管理处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职能管理部门。

1.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职能管理部门。

2、重大工程项目应成立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三、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公司各级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积极贯彻和建立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各级单位应设置若干注册安全工程师。

3、工程项目部、专业公司应按规定设置若干专职安全员。

4、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的安全巡查员。

四、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1、公司要建立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逐级落实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公司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本公司施工规模和工程特点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职工。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6名。

公司应根据承接工程业务量的变化,及时调整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五、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1、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项目施工期间应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2、项目部应当配备与施工难度和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员。

六、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条件

(一)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条件:

(1)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年以上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3)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并按要求接受继续教育。

(4)其中,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的条件。

(二)项目部安全员(含专职和兼职)基本条件:

(1)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年以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3)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并按要求接受继续教育。

七、工作开展

1、参照公司制定的《安全活动组织和管理制度》(wq—11)及其他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各项工作。

2、公司、工程项目部和生产车间应根据各自实际编制,确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管理网络体系。

第3篇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处罚制度

一、 总 则

1.1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各部门。

二、内容和程序

2.1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班组、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2.1.1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2.1.2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2.1.3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2.1.4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2.1.5 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班组、个人。

2.1.6 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2.1.7 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2.2 奖励程序

2.2.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生产部,经审核后报告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2.2.1 先进班组由生产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2.2.2 对2.1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生产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

2.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2.3.1 事故责任者。

2.3.2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3.3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2.3.4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3.5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3.6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3.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3.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3.9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2.4 惩罚类型

2.4.1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2.4.2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2.4.3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2.5 处罚程序

2.5.1 经济处罚由安全检查小组提出,报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批准后执行。

2.5.2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告诉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 违章处罚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行为)、污染环境、影响他人身心健康的现象(行为)以及违反公司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都属违章处罚范畴,对违章行为的处罚采取分级管理的办法。

3.1 现场管理

3.1.1车间(部门)接到《整改通知书》,无故逾期不整改的,对责任部门罚款100-200元/次;

3.1.2 违章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按事故管理规定处罚;

3.1.3 不听从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他人劝告,违章蛮干或违章操作造成后果者,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按事故管理规定处罚;

3.1.4 在生产岗位上,违反劳动纪律(如睡岗、脱岗、酒后上岗以及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情等),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车间扣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3.1.5 不按时巡检、不按时填写记录报表、不按规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包括班前、班后安全会或讲话等),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车间扣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3.1.6 生产作业人员不穿戴、不使用或不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具,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车间扣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3.1.7 在生产作业场所私拉乱接电源线或使用非生产电器,对责任人罚100元;

3.1.8 特种施工作业未履行作业手续,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500元;

3.1.9 不具备相关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从事作业操作,除限制操作外,对当事人罚100-200元;

3.1.10 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时,车辆、人员不听指挥,擅自闯入禁区者,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1.11 在检修施工现场或生产区域内,随意高空抛物,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施工器具摆放影响安全通道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次;在检修有毒介质装置时,首次打开设备人孔、阀门等作业时,未按贮存有毒介质进行设防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次;

3.1.12 各种作业票的审批人、监护人、作业人以及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本人在作业票上签字认可,不得代签。发生代签处以罚款50元/次;审批人、监护人、作业人以及现场安全负责人未履行职责,擅离职守且未酿成事故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酿成事故时,按“事故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3.2 防火安全管理

3.2.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工业动火手续或未按动火措施进行动火作业,按情节轻重对现场有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3.2.2 易燃易爆岗位内不按规定堆放可燃物,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3.2.3 按规定对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进行检查和维护。未按规定执行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2.4 损坏、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按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3.2.5 严禁在装置区内任何部位吸烟,违者罚款200元/次,如发现烟头,对烟头所在的责任区分管车间每个烟头扣一分;

3.2.6 严禁携带火种或引火物进入生产区,违者罚款100元;

3.2.7 进入防爆区的人员,必须关闭手机,违者罚款50元;

3.2.8 机动车辆进入装置区域内必须有排烟防火帽,畜力车不准进入装置区,违者罚款200-500元/次;

3.2.9 禁止穿带铁掌和带钉子的鞋进入装置区域,违者罚款200元/次。

3.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防爆电器等(以下简称特种设备)。

3.3.1 特种设备未设专人管理,不建立台帐,管理混乱,给予管理人员罚款50元;

3.3.2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给予主管部门领导和办事人员各罚款100元/次;

3.4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4.1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发给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未按标准配发的,对有关部门罚款100-200元;

3.4.2 采购和使用未经审核、批准的厂家生产的劳动防护用品者,对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按采购数量原值的10%-20%罚款;

3.4.3 集体使用的护品护具,使用车间应设专柜存放并有专人负责;

3.4.4 暑期按照管理局下达的标准为员工发放防暑降温饮品,并做好发放记录。未按标准发放的,除补发外,按不足标准部分的10%对有关人员进行罚款;采购未取得“准入证”厂家的产品,按第2条处罚。

3.5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3.5.1 新入厂的员工,凡未经三级教育上岗的人员,一经发现,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3.5.2 特种作业人员凡未经培训或复审取证上岗的,一经发现,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3.5.3 对转、换工种人员,应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凡未经重新培训上岗,一经发现,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3.5.4 使用的临时工和其他临时进入企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有培训教育记录,如发现未经培训教育的人员上岗,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3.6 环境管理

3.6.1 排污系统管理未按规定加强巡检,出现污染物跑冒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200员;

3.6.2 未按规范堆存废渣,随意丢弃、倾倒固体废物或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环境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

3.6.3 出现污染物异常排放未及时汇报的或采取措施不及时,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3.6.4 检维修前未进行污染物排放预报、未制定有效环保措施、制定的环保措施未经生产办批准或措施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未按环保管理规定进行检修,或预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对外来施工队伍,有私排乱放现象,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7 连带责任的处罚

3.7.1 如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对有关责任人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罚;

3.7.2 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有严重违章行为,现场的其他人员不劝阻、制止不力,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

3.7.3 对污染环境、损害员工健康的行为经研究后按有关规定处罚。

3.8 处罚实施

3.8.1 由主管生产领导签发《经济处罚单》,车间(部门)或个人罚款上交生产部或由生产部通知财务部门从被罚部门或个人的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3.8.2 事故、违章罚款资金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管理,要公开管理,任何人不得挪用。

四、 附 则

4.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环境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和周边环境,杜绝环保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及进入公司所属生产区域的临时用工、施工、实习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等。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内容及相关要求

4.1基本概念

4.1.1毒害品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毒品按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和二级毒害品。

4.1.2粉尘:粉尘是指能够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吸入生产性粉尘对身体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4.1.3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以称为生产性噪声。我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规定: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对于

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85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

4.1.4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和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

4.1.5工业废气: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总和。

4.1.6工业废渣: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蚀性的、传染疾病的、有化学反应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体废物均属工业有害废渣。

4.2公司环境治理目标

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实现工业污水达标排放。

4.3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监察部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设专职环保员。

公司各部门和每位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检举、控告。

4.4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对环境有污染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有关部门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的产生。

4.6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施、设备。

4.7根据有关标准,为岗位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装备。

4.8环境治理主要措施:

4.8.1禁止向雨水排放系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废液、工业废渣;

4.8.2禁止在厂区内清洗油类、酸液、碱液或废液贮罐和容器;

4.8.3罐区排污系统阀门平时要处于常关状态。排污时,严禁错开通往雨排的阀门;大雨时,先开通往污水池的阀门,将初期雨水排入污水池,地面无污油时,再将通往污水池的阀门关闭,打开通往雨排的阀门;

4.8.4蒸汽凝液要排入雨排系统,防止凝液加热排污地沟中的污油等污染物。

4.8.5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8.6各区域及时清理所辖区域内地沟、地井,防止杂物堵塞地沟、地井,造成污水外溢现象的发生;

4.8.7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

4.9各部门环保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考核。

4.10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5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具管理制度

目的

为使生产科所使用工具管理有所依据,降低工具消耗,同时保证正常生产需求,特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使用于生产科所有的仪器和工具。

3、程序

3.1、工具的申购生产科所需的工具的申购工作必须在每月25号之前完成。

3.2库房工具的领用

3.2.1生产科工具由生产科工具管理员到库房工具库统一领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到工具库领用工具。

3.2.2生产科工具要留有保证正常生产的备用量,但备用量不能过大,尽量做到随用随领。

3.2.3到库房领用工具填写领料单,写明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领用时间,经工具库库管签字确认方能领用。

3.2.4生产科保留工具领料单第三联,并填写《工具领用记录表》,做好所有领用的工具的记录。

3.3生产科工具领用、借用及退还

3.3.1生产线领用工具必须由本生产线线长或者leader领用,其他人员无权领用

3.3.2领用工具必须填写《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并进行签字确认。

3.3.3生产线领用新的工具时必须拿同样规格型号的旧工具进行更换,并在《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表》上备注“以旧换新”。

3.3.4生产线线使用频率不高的工具在使用完时及时归还工具管理员,并在《生产科工具领用记录》上填写归还时间。

3.4.5其他部门借用工具须由借用部门签字,经生产科长同意并填写《生产科借用记录表》方能借用。归还时写明归还时间。

工具管理及考核

4.1生产科工具除生产线使用的以外,其余由生产科工具管理员统一进行保管。

4.2工具保管员每月按时统计当月的工具消耗情况。根据生产科当月的产量,作出每月工具的单位消耗,并以电子版的格式作入生产科月报中。

4.3生产线每日交接如实填写《生产线工具交接记录》,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生产科长和工具管理员。工具管理员及时填写《工具损坏记录》。

4.4生产线工具若被认定属人为损坏的,损坏责任人除按原价赔偿外还要扣除相应绩效奖金,找不到责任人的,其工具所属的生产线全体员工进行分担。

4.5生产线所有工具必须严格按照工具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严禁违规、 过载、野蛮操作,违者按《生产科考核标准》进行考核,造成重大损失的还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4.6生产科工具管理员定期对生产线工具进行检查,如发现交接记录未及时、如 实填写,工具丢失不及时上报,工具损坏未及时报修等情况,一律按《生产科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7对于丢失的工具,责任人须按原价100%行赔偿。

4.8对于未达到使用寿命而报废工具,相关责任人除赔偿工具剩余价值外还要承担因工具报废而造成的其他责任。

4.9工具的绩效扣款在月底绩效考核中一并扣除。

工具的报修及备用工具的领用

5.1生产线使用的所有工具一旦损坏应立即填写《工具维修单》并送至技术部进行报修,严禁对故障的工具私自进行拆卸或修理。

5.2生产线工具修理时到工具管理员处领用生产线备用工具,并填写《生产科工具领用记录》,备注写明领用原因。 6、工具报废6.1生产科工具报废,须提前填写《工具报废单》,先交由生产科长签字审批,再有技术部门出具关于工具报废的书面意见,经处置中心主任签字后方能进行报废。 7、节约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7.1发动和依靠全体员工参与工具管理,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用 好、用长、不丢失工具。7.2加强对工具的技术指导,在使用工具过程中,严格按照工具的操作工艺进行,严禁不正当的操作带来的工具过度磨损和消耗。7.3在日常的工作中总结好的经验和方法,改良工具的操作工艺。7.4加强对工具的维护、保养、回收和翻新工作。加强工具的日常保养与点检,回收旧(坏)的工具,对于回收的工具进行拼装或修理,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延长工具的使用周期。7.5不断提高自制工具的质量也可以降低工具的消耗。 注:工具管理使用的表格《生产科工具申购单》 《工具领用记录表》 《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 《生产科借用记录表》 《工具维修单》 《工具损坏记录》

第6篇 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形式

1、安全环境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知识、环境意识两个方面的教育、各单位对新进场职工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方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读、补考;

2、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和安全环境教育,未经过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3、项目工地在施工期间要坚持以黑板报、墙报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或者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环境为内容的录象片,使宣传教育工作讲究实效;

4、入场教育,由项目负责对新分配到工地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教育,对项目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工地危险区域及事故隐患,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治情况及安全环境规定,对工地的生产工艺过程,曾发生过的事故的原因分析等进行教育;

5、岗位教育,主要由班组进行,对作业中的注意事项、存在的危害、设计到应急预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教育,以实习为主;

6、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环境教育。

安全环境教育内容

1、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环境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总公司、局及公司包括地方的规定;

3、本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方法、业务技能。

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1、对于电器、器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中小型机械操作、其他有害的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对特殊作业人员主要是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特殊训练,经地方劳动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第7篇 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环境方针和目标,对公司环境、安全管理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规范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厂区路面平整、无积水,厂区应当绿化;垃圾池及其周围须定期清理外运,垃圾应分类处置。

2) 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料应搞好排放和清除,不应对厂区造成污染。

3)厂区应当建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产品及包装物料的贮存仓库。

4)存放硫酸(盐酸、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的区域,应当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及防护设施,进行必要的防腐处理,以防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5)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粉尘的岗位,采取配置隔音装置、除尘器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6)对污水处理站配备污水在线检测装置,以防不合格污水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

4、 特别作业区卫生要求

1) 特别作业区内的操作应当在无菌状态下进行。

2) 定期对特别作业区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3) 特别作业人员,必须穿着无菌的工作服、鞋、帽、口罩等。

4)非特别作业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特别作业区。

5、 清洁作业区要求

1) 产成品烘干包装岗位及化验室地面应铺设瓷砖或其它卫生材料。

2) 车间内墙壁应保持清洁,车间内门窗必须封闭完好。

3) 包装间必须设缓冲间、更衣间,进入的车辆等必须清洁、无尘。

4)各生产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设备要保持清洁。

6、控制实施

1) 安环处根据厂区环境现状,制定《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并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表》。

2)安环处按《废弃物管理规定》定期对厂区废弃物分类处置,以防发生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并做好记录。

3)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操作,并做好记录。

7、相关文件记录管理

1)《现场卫生管理规定》

2)《废弃物管理规定》

3)《物品定置管理规定》

4)《污水处理操作规程及工艺指标》

5)《检查记录表》

6)《污水处理厌氧工序操作记录表》

7)《污水好氧工序操作记录表》

8)《化学需氧量cod记录表》

五、运行控制

1、对各单位c-e级(c-d级为可允许存在,但须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e级可忽略存在的危险源),各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控制。

2、对各单位a、b级(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企管处负责对公司的水、电、汽类等能源的消耗进行汇总、分析,以确保能源充分有效地利用。

2)安环处负责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确保其按文件规定进行操作。

3)各车间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对本部门所使用的危险物品要严格管理,隔离存放并加以标识。

4)企管处负责组织各部门按国家《危险固体废弃物目录》识别全公司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各部门按规定地点分类放置废弃物;具体处置措施按《废弃物管理规定》执行。

5)企管处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并按《生产工艺管理规定》每日进行一次抽查。

6)各岗位要根据相应的岗位职责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安全危害。

7)安环处在各需要的场合配置消防设施,并登记造册。

8)公司针对重要环境因素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员工的岗位操作水平及应变能力。

9)各部门按目标、指标方案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

六、组织领导

组长:徐恒德

副组长:张立社

成员:李义亮周 侠 张明进 来庆利

莒县宏德柠檬酸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第8篇 施工现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考评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目前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罚依据

每逢双月有分管领导参加,工程管理部组织(抽调项目部专职的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参加对在建项目进行抽检,考评标准公司制定的装饰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标准,根据汇总表得分情况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实行奖罚,对评为优良的工地项目部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不合格工地项目部处罚2000元或扣除该项目2%质保金中的30%,合格工地不奖不罚。

优良:保证项目分值应达到40分以上,汇总表分值应在80分以上。

合格:保证项目分值应达到40分以上,汇总表分值应在70分以上。

不合格:汇总表分值不足70分,有一份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汇总表分值不足60分,有一份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60分以下,扣除该项目2%质保金的30%的全部)。

二、平时公司对所属项目进行巡视检查,主要查:安全管理、“三宝、四口”的防护、脚手架(井架)搭拆、施工临时用电、施工机具和压力容器、环境与文明、工程质量等。对平时重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的项目部在年终可评为优秀项目部实行奖励,对不重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三、检查中对下例不符合要求的每条处罚50―500元。

安全管理:

1.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施工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未上墙。

2.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员。

3.施工现场无施工组织设计和无安全措施内容。

4.施工现场无书面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5.进入施工现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未建立卡片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6.班前活动无记录。

7.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证。

8.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

9.施工现场未挂安全标语、安全警示牌。

环境文明施工:

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未设2.5m高围档,一般路段不设1.8米高的围档和围档材料不稳固、不美观。

2.进入施工现场不佩带工作卡、不穿工作服。

3.施工现场发现有吸烟、地面发现有烟头。

4.装饰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混乱。

5.施工现场不整洁,垃圾堆放不整齐。(包括生活垃圾)

6.在建工程中作宿舍。

7.临时宿舍内环境脏乱差。

8.施工现场不设小便桶、随便大小便。

9.施工现场穿拖鞋、赤膊。

10.施工现场无消防领导小组,未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

11.高处向下抛物和垃圾。

12.施工现场斗殴打架。

13.未经项目部批准,擅自动用明火。

14.噪声、粉尘无措施控制。

15.施工现场焚烧垃圾。

脚手架: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和搭设前无交底和验收。

2.脚手架不按规定设置栏杆、扫地杆、剪力撑。

3.操作层排片不满铺。

4.在临街、居民区外立面不设安全围网。

5.脚手架不按规定设置与墙拉结点。

6.自搭钢管平台稳定性差、四周不设防护栏杆、高度超过5米。

7.使用木脚手板不符合安全要求。

8.使用门式活动脚手架多榀组成无安全措施。

井字架:

1.开机人员无证上岗。

2.吊篮无设超高限位、断绳装置。

3.缆风绳架设不符,钢丝绳直径小于9.3mm。

4.地锚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绳卡设置不符合要求。

5.钢丝绳磨损超过报废标准、断丝超过有关规定。

6.卸料平台两侧缺防护栏杆。

7.井字架三面未围网、进出口处缺坠落棚。

8.井字架吊篮乘人上下,爬井架人员。

9.卷相机无设操作棚。

10.卷相机滚筒上无设防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

11.井字架基础不符合规定要求。

三宝、四口临边:

1.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带好安全帽。

2.高处作业、危险区域不正确使用安全带。

3.带小孩、非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电梯口、预留洞口、扶梯边口、通道口无安全可靠防护栏杆。

5.楼层周边、阳台边、屋面周边、通道两侧边缺防护措施。

临时用电:

1.没采用三相五线制。

2.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3.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及5台以上总容量在50kw无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在建项目(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无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没有采用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未级开关箱)。

6.漏电保安器失灵、无安装。

7.电箱无门、闸刀、插座盖损坏,电线直接插在插座孔内,瓷插头破损。

8.熔断丝用金属或铜丝代替,超过额定规定。

9.机械设备外壳未按规定做好保护接零。

10.施工现场使用塑料线、花线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其它导线。

11.照明线路未按规定架空。

12.使用小太阳灯高度低于2.5米,金属外壳无保护零线。

13.电线乱拉乱接、未按规定架空。

14.电线橡皮破损,接头处和其它地方铜丝外露。

15.电焊机外壳未做保护零线。

16.电焊机接线柱破损。

17.电焊机进出线处缺防护罩壳。

18.手提移动照明不符合安全要求。

19.电焊作业无消防措施或重点部位无人监管。

压力器具,施工机具:

1.气割时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符。

2.安全阀、压力表、胶管不符合安全要求。

3.氧气瓶、乙炔瓶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

4.乙炔瓶未装防止回火装置。

5.焊接、气割不办理动火单。

质量方面:

1.违反装饰装修强制性规范。

2.未经原设计同意,及随意拆除原结构。

3.预制多空板底栓吊杆无措施或未办理手续。

4.机械安全操作牌不上墙。

5.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后无验收。

6.传动部位缺安全的护罩。

四、该规定从2006年1月份起执行。

第9篇 电动吊篮使用的环境安全规则制度

电动吊篮是一种悬空提升人机具,在使用吊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安全规则。

环境安全规则

1、建造物或构筑物顶面支承悬挂机构处的承载强度不得低于1500千克每平方米。如悬挂机构由顶面预埋件承受时,预埋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2、提供吊篮作用的电源必须是380v,三相五线制接地电源。

3、距高压线10m范围内严禁使用吊篮。

4、在雷暴雨、大雾、大雪及风速大于10.8m/s(相当于阵风6级)的恶劣气候环境下,严禁吊篮升空作业。

5、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或通道时,必须在吊篮下方设置警线或安全廊,并设置明显警戒标志和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6、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内应清除各种突出的或障碍物,固定突出物或转角处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施工期间严禁开启外开窗户。

7、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照明,应做好作业人员、安全装置、电气箱及钢丝绳、生命绳的防潮、防水和防腐蚀等防护措施。

第10篇 健康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对现场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因素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及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公司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三、内容:

1、生产现场做好相关标识,标识包括产品标识、状态标识、管理网络图、安全警示标识等。

2、定期做好环境和危险源识别,并进行评价,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和重要危险源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进行控制,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安全事故。

3、生产作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作业。

4、进入生产现场所有人员需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禁止进入项目现场,作业人员作业时需戴安全防护用品。

5、办公室定期做好劳动用品发放工作,发放的劳动用品需从有资格厂家采购,有专人负责劳动用品发放,并做好相关记录。

6、做好化学品的保存和使用,确保符合相关的规定。

7、做好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尤其是夏季和冬季,做好防暑和防寒工作。

8、定期对项目现场进行环境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编制: 批准:

第11篇 安全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评价

(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责任制及执行情况

谟武水电有限公司洋口项目部制订了《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管理规定》、《运行、维护、管理岗位职责规定》,制定了洋口水电厂项目部、项目部经理、安全专责、值长、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运行值班人员、检修人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明确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内容、安全职责,规定项目部经理是水电站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全面负责,符合要求。项目部经理与谟武水电有限公司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了洋口项目部的年度安全责任和安全目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要求。但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目标未层层落实,分级控制,建议补充签订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目标责任状,做到安全责任和安全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2)防汛、大坝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项目部依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了《防汛管理制度》、《防汛岗位责任制》、《防汛现场安全检查制度》、《洪水调度会商决策制度》,成立了防汛组织机构,制定了年度防汛总目标。明确规定了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运行人员、值班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了的防汛物资管理制度、报汛制度、汛后灾情统计与总结报告制度、汛前检查及消缺管理制度、汛期通信管理制度、防汛工作纪律与奖惩办法等,防汛管理制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项目部制订了《水工建筑物检查评级制度》、《大坝巡视检查实施细则》、《水工建筑物观测规程》、《高水位及特殊情况观测制度》等大坝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明确大坝安全检查的类型为:日常巡视检查、年度详查和特殊情况下的巡视检查。日常巡视检查由洋口水电厂运行管理部水工维护人员在现场对大坝及附属水工建筑物、监测设施等进行巡视检查。日常巡视检查每周一次,汛期应增加巡视检查次数。年度详查是每年汛前、汛后或枯水期由洋口水电厂运行管理部组织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必要时可聘请其他电站专业人员,对大坝及附属水工建筑物、监测设施等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并审阅大坝运行、维护记录和监测数据等资料档案,提出大坝年度详查报告。年度详查每年不少于二次,汛前详查可结合水工建筑物评级同时进行。特殊情况下的巡视检查。在大坝遭受特大洪水,坝区(或其附近)发生有感地震或水库水位骤降、骤升,以及其他影响大坝安全运用的特殊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巡视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规定了大坝安全检查的要求、内容、检查方法等。项目部配备了水工专责,作业人员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3)两票三制及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洋口项目部制定了《两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洋口项目部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危险点预控票的管理、检查、统计及奖惩等工作内容。并规定了操作票、工作票的使用、填写要求,检查与考核及典型工作票安全措施。明确了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必须进行专业知识及《安规》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报公司审查批准后公布。经现场检查核实,相关人员均按规定执行,有相应的操作票记录及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名单等。

公司制定并执行了《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设备缺陷制度》,相关人员均按规定执行并有情况记录。

(4)“两措”计划及执行情况

为有重点、有计划地消除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项目部依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两措”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计划的监督和修改。现场检查有2007年安全措施计划,符合要求。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执行情况

洋口项目部制定了《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管理制度》,规定了洋口项目部员工岗位技能培训的组织、要求、内容和方法。要求对新进人员、实习人员及新转入本部门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在岗人员,每年举办一至两次安全或专业知识、技能知识等竞赛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安规、运规及检规考试。项目部每月至少学习一次安全规程,定期进行技术讲课和技术问答、反事故演习、运行分析等岗位培训活动。对操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每年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现场检查有考试、培训记录和试卷,符合要求。

(6)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安全例行工作管理规定》,对水电站的安全检查作了明确规定,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安全检查、监督性安全巡视检查、定期试验维护检查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日常安全检查由运行人员完成,主要是检查现场有无违章行为,安全日活动是否正常开展,重点检查安全薄弱环节是否存在不安全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表中。监督性安全巡视检查由各级领导进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性安全巡视检查主要内容:员工遵守劳动纪律情况、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缺陷管理情况、现场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情况、安全整改落实情况、现场文明情况。定期试验维护检查由生产部进行,定期检查设备是否有缺陷和隐患。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分别为春季和秋季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为部门领导或安全专责师。对检查中发现的的隐患由上级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定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用书面形式上报安监部。现场检查有相关的检查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书等,符合要求。

(7)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执行情况

洋口项目部制定了《安全例行工作管理规定》、《安全生产运行分析管理制度》,安全例行工作主要包括:安委会会议、月度安全分析会、周安全生产碰头会、安全网例会、安全日活动、班前(班后)会、安全检查、安全记录、安全简报等内容。安委会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工作重点。公司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与班值长工作例会合并召开,由总经理或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公司领导、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值长以上相关人员参加。部门月度安全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部门领导主持,部门专责师和班(值)长参加。班组安全日活动:检修维护班每周开展一次(每月不少于四次),运行班组每个轮值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安全检查、监督性安全巡视检查、定期试验维护检查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春夏一次、秋冬一次。所有安全活动均要求有相关记录和总结,编制安全月报和简报,公司、项目各相关部门都能按规定执行。

(8)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确保安全生产,企业制订了各类安全操作规程,如《水务管理规程》、《水工建筑物观测规程》、《水工建筑物维护规程》、《水轮机运行规程》、《调速器运行规程》、《发电机运行规程》、《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水工机械检修维护规程》、《水工作业安全规程》等,操作人员均按以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符合要求。

(9)生产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制度及执行情况

为保证生产设备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生产的特点,制订了《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轮换制度》《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水工机械检修维护规程》等,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操作人员均按以上操作规程执行,并有设备缺陷检查和缺陷处理相关记录。

(10)消防、防火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根据《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确保水电站防火安全,保障完成灭火救灾任务,洋口项目部制订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职责,制定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要求、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及消防安全检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制定了防火安全检查表。项目部还制定了《动火工作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洋口水电站动火级别、动火区域划分,动火工作票及动火工作管理等内容。明确了动火票的签发人、许可人等。项目部相关人员均能遵照执行。

(11)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发放、使用制度及执行情况

洋口项目部制定有《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安全帽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安全工器具、安全帽的采购管理、使用管理、定期检验等。并制定了常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项目部人员均按相关规定执行,现场检查有安全工器具的发放记录、台账,符合要求。

(12)事故管理、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洋口项目部制定了《事故处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事故处理原则、事故处理注意事项、事故处理职责分工、发生事故时情况报告、事故处理领导关系及事故调查等管理内容。项目部人员熟悉相关规定,符合要求。

(13)其他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电气伤害是电力行业的主要危害,为预防电气伤害事故,项目部还制定了《设备异动管理制度》、《临时电源及漏电保护器管理规定》、《电气防误管理规定》、《接地线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相关规定操作。

为保证生产的安全运行及作业人员的安全,项目部还制定了《人身伤害重点防范措施》《生产区域环境及设备卫生管理制度》《反违章管理制度》《领导现场监督管理制度》等。

第12篇 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形式

1、安全环境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知识、环境意识两个方面的教育、各单位对新进场职工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教育考试合格方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读、补考;

2、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特别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和新岗位和安全环境教育,未经过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3、项目工地在施工期间要坚持以黑板报、墙报的形式加强宣传力度,或者组织职工观看安全环境为内容的录象片,使宣传教育工作讲究实效;

4、入场教育,由项目负责对新分配到工地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教育,对项目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工地危险区域及事故隐患,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治情况及安全环境规定,对工地的生产工艺过程,曾发生过的事故的原因分析等进行教育;

5、岗位教育,主要由班组进行,对作业中的注意事项、存在的危害、设计到应急预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教育,以实习为主;

6、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置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环境教育。

安全环境教育内容

1、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环境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总公司、局及公司包括地方的规定;

3、本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方法、业务技能。

对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1、对于电器、器重、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中小型机械操作、其他有害的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对特殊作业人员主要是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特殊训练,经地方劳动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制度(十二篇)

1 目的建立实施并有效管理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以实现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环境/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的制订、更改与实施。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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