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3、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3.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3.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3.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如果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达到本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的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也可以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5、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5.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5.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5.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5.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5.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5.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5.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6、安全费用的报批流程
6.1安全费用计划申报:每月25号前各分厂申报下月安全经费计划,经分厂厂长签字后上报生产管理部安全组和计财部各1份。
6.2安全费用报销流程:
6.2.1外购的安全费用:各单位应在《固定资产新增项目审批表》上注明安全经费字样并写清所属的安全整改项目,供销部业务员结算流程:计财部安全经费岗位人员登记后,分厂厂长签字,再经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销。
6.2.2从材料库领取的安全费用:各单位在“材料出库单”上注明“安全经费”字样及领用单位,并写清所属的安全整改项目。
6.2.3以上两项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必须与每月25号申报的安全费用计划相符,无计划的安全费用要每月补申报一次,同时填写《安全费用申报表》。
6.3每年11月28日前,各分厂安环处及有关单位将下年度的安全经费按使用范围所列的九项内容编制计划,经厂长签字后报送生产管理部安全组,经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汇总,报送安全主管副总审核后,由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报送计财部及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
7、安全费用的管理
7.1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7.2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会计制度正确核算,并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7.3 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7.4 计财部编制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时,应当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7.5公司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8、安全费用的处理
8.1公司转产、停产、停业或解散的,应急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
8.2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管理使用。
8.3公司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2篇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在建工程均按工程造价的0.5%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必须实行专款专用;
三、在建工程如需安措经费的投入和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向分管领导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安全主管部门核实发放;
四、安全主管部门在采购劳保用品时,必须确认劳保用品的质量;
五、定期向公司安委会汇报安措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六、严禁不按计划支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保用品的发放。
第3篇 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加公司科技投入,增强公司新技术开发能力,推进公司科技进步,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章经费提取
第三条按照国家及市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第四条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第六条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七条负责安全生产奖罚款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现。
第八条下列经费应列入公司安全技术经费:
8.1实行独立核算的项目按项目生产总值的一定比例税前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列入经费成本。其中,盈利公司按1%的比例提取。
8.2公司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以下简称“四技”)的净收入,但从该项收入中支付给科技人员的奖金部分除外;
第三章经费使用
第九条公司按本暂行办法提取的技术开发经费应统一管理,单立科目。年终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条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应专项用于公司购置新的安全设备及设施,不得挪作它用。财政、税务、审计、科技及公司主管部门应做好该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技术开发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1.1为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
11.2新技术研制开发所需的技术转让费、技术咨询费、技术资料费;
11.3新技术研制开发过程中聘请技术专家的费用;
11.4新技术开发过程中所需的调研、论证和旅差费。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凡实行承包目标责任制的项目,项目技术开发经费的提取,应列入该公司承包经营考核指标体系或项目经理任期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公司按本暂行办法提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应视同该公司实现的利润,并可纳入经济效益承包指标中。
第十四条各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经费的统计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第4篇 安全培训经费提取使用审批制度
1.因工作或任职需要派人外出培训,煤矿按规定计付其培训费、车船费、住宿费、工资等费用。
2.安排参加的受培人员必须认真听课,作好记录,考试成绩达到培训要求,取得操作证书,否则费用自负。
3.凡是经过培训,取得证书的人员必须在相应工作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正常调动除外)。
4.因自己违章、违纪、旷工而解除劳动关系,其培训费用按规定岗位工作时间(实际培训后工作时间除3年)的百分比赔偿。
5.严禁随意变动特殊工种岗位,特殊工种岗位变动应征求安全科同意后实施,否则,培训的一切费用由各科队的负责人赔偿。
6.凡是参加培训人员的操作证交培训科存档,复印件交安全科备案。
7.管理人员派外学习、培训,应将所学知识进行整理,回矿后,按照公司的安排举办讲座,传授所学的知识。
第5篇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经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一、安全经费提取标准:按照客运业务1.5%提取。
二、安全经费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的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事故调查和处理,专家咨询费的开支。
7、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必要的支出。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兑现的奖励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安全经费的管理
1、安全经费由财务科负责按规定标准逐月提取,立项独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2、安全经费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3、加强对安全经费的管理监督,应把安全经费的收支情况
纳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
第6篇 建筑安全经费提取使用制度
一、公司财务科配合安全科在年初制定安全经费计划表,并由财务科专门设立安全经费计划表和年报表。
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费用均应列入安全经费项目内,安全经费的提取必须以符合安全防护及一切安全措施发生的费用为准,不得漏项和重复。
三、各项目部应按公司规定拔支安全经费,并由公司统一在各项目中落实实施,以满足安全生产目标为准。
四、各项目部安全经费必须由专人技付并立帐,项目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扣支安全经费,一经发现严加处罚。
五、各项目经费报表须按月报至公司安全科,并由安全科参与检查监督。
六、为保证安全经费的落实,项目部所须的安全保护用品,均应由公司统一,按须购置,安全保护措施应由公司统一制定措施方案。
本制度在本公司具有技术法规的法律地位,本公司所有成员必须遵守不得违背。
第7篇 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在建工程均按工程造价的0.5%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必须实行专款专用;
三、在建工程如需安措经费的投入和劳保用品的发放,必须向分管领导申请,分管领导批准后,安全主管部门核实发放;
四、安全主管部门在采购劳保用品时,必须确认劳保用品的质量;
五、定期向公司安委会汇报安措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六、严禁不按计划支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劳保用品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