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临时用电安全检查制度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的施工用电管理。
三、引用文件及标准
oshas18001
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四、职责
1、安全监督部
1)负责对临电设施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2)参与审核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参与设备设施验收。
3)总工程师负责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 。
2、项目经理部
1)负责编制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其实施。
2)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上级监督检查部门提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整改。
3)组织临电设备设施验收。
3、实施检查
1)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没月对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2) 工现场每星期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员、技术员、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和解决的情况写成材料入档备案。
3) 司质安部每月对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时,定人、定时、定长、措施进行整改,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检。
4) 检查内容按建设部88年颁布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46-88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筑安全)中有关内容进行检查。
5) 项目经理部每周应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6) 公司安全监督部每月一次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责成项目经理部限期整改。
7) 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在安装后,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检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8) 工程出基础后,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公司安全监督部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后方准全面投入运行。
9) 当施工现场发生临时用电重大事故时,项目临电责任师应立即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安全监督部。
10) 相关文件和相关记录
第2篇 工程临时用电验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工程临时用电验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临时用电的验收:
①、临时用电工程安装完毕后,由公司生产经营部组织质安部、分公司主管副经理、分公司质安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临时用电编制者、审核者、项目部安全员及电工参加检查验收。对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距离、配电线路及线路架敷设、各种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现场照明、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2、临时用电定期安全检查:
①、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填写有关检查记录表;
②、施工现场项目安全员每周组织班组长、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③、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安全员、班组长、电工对工地的用电设备、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填写《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④、分公司每季组织现场项目部对现场全部配电箱内的电气器具及其接线,保护总干线的漏电开关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复查接地电阻值,填写《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第3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编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图施工,如遇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深圳市职业培训、考核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电工作业必须配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电工得等级应同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现场的电器设备,输配电线路的安装、改装、维修,抢修必须配有至少二名电工,做好监护工作。电工必须严格按“装得正确、用得安全、修得及时、拆得彻底”的16字方针进行操作。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制订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规定、电气维修检查制度,电工交接次纪录、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测试纪录和各级漏电开关测试纪录。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用电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五线制配电)。严禁采用tn-c接零保护系统。严禁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混接。
7、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与绝缘瓷瓶牢固绑扎,电缆干线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8、配电系统必须设置一级总配电箱、二级分配电箱、三级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动力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除照明外,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9、标准化安全用电箱的管理
1)、标准化电箱应符合以下标准: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箱必须由市政行业推荐认可的合格满意产品;
(2)箱体必须采用耐高温、防雨水、耐腐蚀具有阻燃性的玻璃钢材料,(厚度≥4毫米,箱内安装防护板)严禁使用铁壳箱体;
(3)箱体颜色要醒目,印有明显安全标志,门能锁,箱内印有电气接线图和使用说明,便于使用和维护检修,箱门上印有编号、责任人,便于使用管理。分配箱的中心点距地面垂直距离应为1.4-1.6米,移动开关箱应装设在牢固、稳固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配电箱放置或挂设,不可箱盖朝天,随意乱放;
(4)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当合并设置为同一配电箱时,动力和照明应分路配电,动力开关箱和照明开关源必须分设;
(5)选用有隔离防护罩的电器元件或采取其他可靠绝缘措施,确实做到箱内安装板上带电裸线桩头不外露,防护面板应采用金属或非木质的防火绝缘板;
(6)保护接地(pe)或保护接零(n)应可靠有效,箱内应分别设接零、接地排装置可供接地保护系统或接零保护系统接线使用,切不可混接;
(7)电箱应实行二级漏电保护,对可能导致人体触电的电气设备的电源控制部分应安装漏电开关。电箱中漏电开关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a、选用的漏电开关,应是经国家电工产品委员会或其他法定单位认证的产品;
b、末级选用的漏电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c、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d、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8)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漏电、过载、短路保护功能。
(9)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要建立专职电工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制,并与经济挂钩;坚持每月至少用专用仪器测试漏电开关一次的制度,并做到测试有记录;严禁违章在电箱内乱接、乱拉:严禁在电箱内放杂物。
(10)每个施工现场电工次都必须配备漏电开关检测仪,定期用接地电阻测试仪器测量接地电阻。
10、重复接地和保护接地(零)措施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得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得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3)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室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得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4)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得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姆,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欧姆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得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欧姆:
5)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向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6)活动房屋、金属屋架、电气金属构架、金属箱形(办公室、更衣室、工具间等)房间,钢轨道等必须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有关要求;
7)相线、n线、pe线的颜色标记必须符合以下规定:相线l1(a)l(b)2l(c)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任何情况下上述颜色标记严禁混用和互相代用。
11、施工现场照明设施标准化
(1)在一个施工作业场所内,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照度、照明器具和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2)施工现场室外灯具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4米。灯具要放置稳固,金属外壳、灯架必须可靠接地保护,电源线不应有接头,电源端三级配电箱应装设漏电的动作电流小于等于30毫安,漏电动作时间小于等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灯具接线带电桩、线不得外裸。
(3)潮湿高温、空间狭窄、触电危险性较大的隧道顶管、下水道、窨井等施工场所,照明电源电压必须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为改善照明亮度,可采用36v照明,但必须配备36v电源专用箱;
(4)施工现场需大面积照明时,可采用镝灯照明,其高度宜在5米以上,整流器应单独放置,并有防雨措施,金属架体应作重复接地;
(5)对于夜间可能影响飞机或车、船通行的施工现场,在现场最高点或限位警戒位置,必须安装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确保不间断供电,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或采用直流电源,一旦施工现场因故停电但不影响红色信号灯供电。
12、施工现场电缆线路敷设规范化
(1)电缆线应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严禁乱拖乱拉,如确需明设的,应做支架保护;
(2)室外电缆埋地敷设深度应符合标准要求,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毫米厚的细纱,然后覆盖硬质保护层。过路时应有钢管保护;
(3)室外架空敷设电缆线路时,最大弧距地不得小于2.5米。通过道路口架空高度应距地面6米以上,用钢丝绳攀检,并设过路车辆限高警示标志;
(4)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不得受张力影响,应作绝缘包扎。
13、选用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其用电安全装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要有记录,不可带隐患或故障使用。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保证现场有足够照明。
14、配电室应靠近电源,并应设在灰尘少、潮气少及振动少的地方。要有操作保养制度。现场与生活区要有安全用电的警示牌等,配备消防器材。
15、加强安全用电培训教育:
(1)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技术水平,自觉遵守各项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普及教育,熟悉了解安全用电常识,掌握触电急救知识。
第4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6、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7、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8、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10、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1、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12、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3、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14、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5、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6、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第5篇 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四、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六、施工现场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七、安装使用单位对临时线路应加强检查、维护,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而不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
八、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九、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
第6篇 某商城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商城的用电安全,使经营户的财产免受损失,特制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进驻商城经营户及进场装璜单位,因装璜需要在商城范围内需接临时电源,由所属部门人员带领到商城物业管理部登记,办理临时电源使用证。
二、临时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禁止使用护套线、花线及单股铜芯线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橡套电缆。由物业管理部审核后,方可使用,电缆载流量必须超过所用电负荷。
三、临时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以确保人身安全。
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维修时,由所在部门人员到物业管理部办理临时电源使用证,同时由所属部门负责人落实安全负责人,在用电许可证上签字。
第7篇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46—2005的要求进行管理。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见附表),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5、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6、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潮、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
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0、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h类、瓜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1、一般场所采用 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2、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3、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
装要求。
14、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5、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钢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而、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17、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第8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乱拉接线,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
1.2仓库、食堂等场所不得擅自安装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时,必须经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室内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灯泡。
1.4现场使用设备(除固定设备外)在使用时必须设置三级开关箱,不得强迫电工将使用设备、器具的电源线直接接在远离设备的二级配电箱上。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合格证和资质证明不全的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开关箱应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1.7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设置独立漏电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包含插座)。
1.8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开关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倾斜放置,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5m.
1.9施工用电源线、设备线不得有破损,有破损处必须包扎良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10现场使用设备及三级箱的电源线不得在钢筋或地上拖拉,电缆导线必须用木方、绝缘导管或绝缘皮保护,以防电缆、导线绝缘破坏而伤人。
1.11各设备、线路、开关箱存在问题时或使用不方便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及相关设备维修人员处理。
1.12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若发现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线和开关箱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解决。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
1.13电箱管理规定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接电气设备。
?工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现场使用移动照明时,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电缆、导线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并经电气技术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况工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低压照明,不得擅自乱拉接线: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每条罚款100元
2常用机具及操作人员应达到以下操作要求:
2.1电焊工
2.1.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1.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2.1.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风力五级(含五级)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2.1.5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2.1.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2.1.8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2.1.9焊接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2.1.10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更换保险装置时。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2.2.1.11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正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2.2.1.12操作时严禁将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2.2.1.13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2.2.1.14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2.1.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2.2.1.16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2.2.1.17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2.1.18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一机一闸箱,箱内必须是漏电开关。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2.1.1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2.1.20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20)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
?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2.2打夯机操作要求
2.2.1打夯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2.2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2.2.3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2.2.4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3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3.1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3.2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应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3.3施工现场优先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开关
3.4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开关或漏电开关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3.5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侯型的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接线牢固
3.7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总包方电气专业及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现场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总包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分包方及人员进行教育和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
第9篇 施工临时用电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2、施工临时用电定期检查由工长带队,安全员、电工参加,检查内容包括工地所有用电设备及设施。
3、定期检查要有记录,并有所有参加人员签字。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由安全员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5、项目部月底对当月定期安全检查结果进行一次总结,并上报项目经理,根据发现安全隐患的多少和整改落实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罚。
第10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临时用电户临时用电应先填写临时用电申请;
2、临时用电必须安装临时用电的电能计费装置及触保器;
3、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经供电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4、临时用电期间用户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后及时拆除;
5、临时用电户不准使用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
6、临时用电户的临时用电的电线不准跨越公路、河流或水塘。
7、临时用电必须签订供用电协议书。
8、临时用电户因临时用电所发生触电伤亡和其他事故均由用电方负责。
9、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10、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第11篇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室和配电室,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3.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4.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5.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6.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7.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8.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9.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提升装置、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0.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2.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电器具。食堂的照明和炊事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3.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14.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5.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7.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第12篇 临时用电安全制度
一、临时用电按部颁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内业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二、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面明显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档。
三、施工现场内设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四、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吊车等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五、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六、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胶线、装修阶段使用安全电压。
七、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为回路地线,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