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制度
一、安全防范工作主要是指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其工作范围为医院办公及公共区域。
二、全体同志要把安全问题作为一项工作任务,真正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各处室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各处室负责人要做到涉及到安全问题事必躬亲、事无巨细、事不过夜。
三、实行防火防盗、安全保卫责任制。我公司成立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处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办公室及其他区域还要确定一名具体责任人。
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四、各部门要层层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将本部门电源、开关、电灯、微机、电器设备、门窗桌柜等重点部位、相关设施的安全保卫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五、建立安全检查、监督机制。各部门办公区域内要做到人离即关闭照明、电脑等所有用电设施。每天工作结束后,由保安负责检查关闭照明、空调等用电设施,拔掉电源插头,负责对烟缸、纸篓等易燃部位和门窗及全部责任区域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处室负责人承担本部安全检查管理责任。
公司和各部门要定期组织进行集中检查或巡查、自查和安全防范操作演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留死角。
对工作期间出现的异常情况及其他安全问题,要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立即上报。
每晚值班同志是值班期间公司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接班后及值班期间,负责对公司区域进行全面和经常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等问题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理并上报。
六、在办公楼内不得有违规使用有关用电器具和动用明火焚烧废弃纸张及违反安全规定的其他行为,以消除安全隐患。
七、公司配备灭火器材,全体员工要共同爱护和保证器材的齐全完好,并熟悉、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安全保卫工作常识,在遇有紧急情况时能够妥善进行处置。办公区域走廊标有防火安全通道标志及紧急情况疏散指示灯,发生紧急情况时,要依此有序沿防火走廊楼梯撤离。电梯间步行走廊门为消防部门确定的安全通道,要保持畅通。
八、要认真做好防盗工作,对外来人员、陌生人员要主动询问,避免造成财物损失。
九、对微机磁盘及相关文件资料等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十、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禁止酒后驾驶车辆。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被盗、意外损坏等问题的发生。
十一、对违反上述规定及造成安全事故等问题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责任人的相关工作责任。
十二、机关全体同志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无论在工作、外出和其他时间,都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
办公室
2022-9-13
第2篇 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a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室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消防知识竞赛、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四条 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公司在职的全体员工。
(二)公司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安全员。
2.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四)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各组织一次。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
第五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五条 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二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未经办公室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办公室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二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第三条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四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五条 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六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办公室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第九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条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第十二条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单位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由办公室门实施。
第三条 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 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三)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五条 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3.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5.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防盗制度
公司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第一章 职 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经营销售等责任制内。
(二)、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
(三)、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章 防盗要求
现金、票证管理的防盗要求:
(一)、根据公安机关对企业加强管理的规定,各事业处财会部门保险柜存放现金原则上不能在公司过夜,因特殊原因滞留现金的,滞留现金数额不得超过800元(含本数)。
(二)、财会部门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含公司印章)必须有专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
(三)、工作及业务需要,财会部门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由财会人员及公司安保人员两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须有专车专人押送。
(四)、其他票证,也应当加强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以防票据丢失。
第三章 贵重物品管理的防盗要求:
(一)、贵重仪器、设备及珍贵、保密资料,应当使用有防护设备的库(柜)存放,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清退、交接等登记手续;
(二)、各部门、科室的电视机、录像机、照相机、复印机等高档电器的使用保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
(三)库房等重地,应建立严格的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应当有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单物相符方可放行;
(四)重点要害防盗部位,如:仓库、保险柜存放地等,应当安装防盗监控技术设施。公司监控室负责重点要害防盗部位的日常防盗监视工作。
第四章 奖 惩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公司可以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
(一)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
(二)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三)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
(四)为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
(一)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个人。
(二)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三)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四)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员工盗窃公司财物,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3篇 某美术教室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一、每个美术室要设一名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各级领导亦要支持安全员的工作。
二、电器或电源线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接电线。
三、上课完毕后,应整理好仪器,离开美术室要检查水龙头、门窗、电灯、电源是否关好,把仪器放回原处。
四、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等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害,美术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习哦啊和教育局报告。
五、健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护措施,各种安全措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而自行其是,学校有权停止其美术室工作,并作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并作为教学事故记录在案。
第4篇 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安全防范工作主要是指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其工作范围为医院办公及公共区域。
二、全体同志要把安全问题作为一项工作任务,真正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各处室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各处室负责人要做到涉及到安全问题事必躬亲、事无巨细、事不过夜。
三、实行防火防盗、安全保卫责任制。我公司成立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处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办公室及其他区域还要确定一名具体责任人。
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四、各部门要层层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将本部门电源、开关、电灯、微机、电器设备、门窗桌柜等重点部位、相关设施的安全保卫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五、建立安全检查、监督机制。各部门办公区域内要做到人离即关闭照明、电脑等所有用电设施。每天工作结束后,由保安负责检查关闭照明、空调等用电设施,拔掉电源插头,负责对烟缸、纸篓等易燃部位和门窗及全部责任区域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处室负责人承担本部安全检查管理责任。
公司和各部门要定期组织进行集中检查或巡查、自查和安全防范操作演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留死角。
对工作期间出现的异常情况及其他安全问题,要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立即上报。
每晚值班同志是值班期间公司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接班后及值班期间,负责对公司区域进行全面和经常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等问题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理并上报。
六、在办公楼内不得有违规使用有关用电器具和动用明火焚烧废弃纸张及违反安全规定的其他行为,以消除安全隐患。
七、公司配备灭火器材,全体员工要共同爱护和保证器材的齐全完好,并熟悉、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安全保卫工作常识,在遇有紧急情况时能够妥善进行处置。办公区域走廊标有防火安全通道标志及紧急情况疏散指示灯,发生紧急情况时,要依此有序沿防火走廊楼梯撤离。电梯间步行走廊门为消防部门确定的安全通道,要保持畅通。
八、要认真做好防盗工作,对外来人员、陌生人员要主动询问,避免造成财物损失。
九、对微机磁盘及相关文件资料等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十、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禁止酒后驾驶车辆。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被盗、意外损坏等问题的发生。
十一、对违反上述规定及造成安全事故等问题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责任人的相关工作责任。
十二、机关全体同志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无论在工作、外出和其他时间,都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
办公室
2011-9-13
第5篇 高速公路项目驻地办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一、防火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驻地办负责人是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
1、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2、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四条 消防安全培训
1、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驻地办的全体员工。
2、驻地办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驻地办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安全员。
(2)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3、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4、驻地办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
第五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驻地办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驻地办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五条 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
3、消防水源情况;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7、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二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1、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2、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4、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驻地办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由综合办公室门实施。
第三条 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 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
1、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2、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3、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五条 奖惩办法: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4)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5)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2)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3)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4)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5)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4、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二、防盗制度
公司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第一章 职 责
驻地办负责人是办公室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等责任制内。
2、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
3、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章 防盗要求
现金、票证管理的防盗要求:
1、财会部门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含
公司印章)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
2、工作及业务需要,财会部门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由财会人
员及公司安保人员两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须有专车专人押送。
3、其他票证,也应当加强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以防票据丢失。
第三章 贵重物品管理的防盗要求:
1、贵重仪器、设备及珍贵、保密资料,应当使用有防护设备的库(柜)
存放,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清退、交接等登记手续;
2、办公室的电脑、电视机、录像机、照相机、复印机等高档电器的使
用保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
3、库房等重地,应建立严格的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应当有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单物相符方可放行;
第四章 车辆管理要求:
1、驻地办车辆统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定期维修、检验、清洁等;
2、车辆使用人必须具有驾驶证;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4、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5、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办公室主任申请。对于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去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6、驾驶员要做到离车上锁带走钥匙的习惯;
7、下班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办公室规定区域;
8、使用者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使用者赔偿损失。
9、下班时间车辆钥匙交回综合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五章 员工宿舍防盗要求:
1、离开宿舍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千万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养成随手关窗、随手锁门,并拉上窗帘的习惯,以防盗窃者乘隙而入。
2、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包括宿舍、箱包、抽屉等处的各种钥匙,不能随便借给他人或乱丢乱放,以防别人复制并伺机行窃。
3、加强贵重物品(各种贵重首饰、笔记本电脑)的保管。对于比较贵重的物品一般不要放在较显眼的位置,一段时间不需要用的应妥善的存放或交人看管。
4、现金随身携带不要放在宿舍里,现金不要带过多,留够平时用即可,做到随用随到银行取。
5、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加强警惕、多加注意。
6、发现宿舍被盗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项目领导报案;保护好现场,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被盗的房间,以防破坏现场;如发现存折被盗或可能被盗,立即到银行挂失;如实回答公安保卫人员的提问,力求全面、准确;积极向公安保卫干部提供情况,反映线索,协助破案。
第四章奖 惩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
公司可以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
1、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
2、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3、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
4、为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
1、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个人。
2、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3、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4、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员工盗窃公司财物,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
内威荣高速公路项目
第一驻地办
二〇一三年三月
第6篇 美术教室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一、每个美术室要设一名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各级领导亦要支持安全员的工作。
二、电器或电源线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接电线。
三、上课完毕后,应整理好仪器,离开美术室要检查水龙头、门窗、电灯、电源是否关好,把仪器放回原处。
四、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等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害,美术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习哦啊和教育局报告。
五、健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护措施,各种安全措施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而自行其是,学校有权停止其美术室工作,并作出限期整改的决定,并作为教学事故记录在案。
第7篇 某电脑室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1、计算机教师是相关计算机室安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计算机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2、计算机室布局须安全、规范,定位要合理,间距要适当,用电要安全,不得超负荷用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3、计算机室应保持门窗的锁、插销完好,有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和措施。
4、计算机室钥匙应专人妥善保管,不能转借或私配。内一切设备和用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出室外。
5、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检查水源、电源、火源,负责关闭门窗。
6、进入计算机工作和学习的所有人员必须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第8篇 关于春节期间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一、春节期间防火安全保证措施
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消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春节期间,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及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个人的防火责任制。
值班室内不得使用电炉子取暖。
春节期间为防止火灾事故,不准在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的地方生火、做饭,不准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等。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谁违章谁负责”的原则给予责任处罚,赔偿经济损失,追究事故责任。
二、春节期间防盗安全保护措施
春节期间项目部建立值班制度,保证人手,安排好值班。要明确值班职责,落实值班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各级值班人员通讯畅通。春节期间施工现场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规律的在施工现场巡查,加强对仓库钥匙的管理,并加强对仓库、配电房、施工电梯等处工器具及电缆线的管理,同时施工电梯进出料口必须加锁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措施。由于施工现场面积较大,出入口较多,因此现场除正大门外,其余各门都必须锁好并加封条,正大门必须24小时轮流值班,此外夜间值班时,应加设照明器具,确保现场工器具安全,同时也能及时发现并阻止偷盗行为。对于现场出现的盗窃行为应及时上报,有必要时应果断拨打110报警,尽量避免自身与盗窃者的身体接触,避免危险,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如实上报。
落实好春节期间安全保证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等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达到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三、春节期间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春节期间施工现现场除值班室照明电以外对所有停用的施工机具的临时用电电源必须全部拉闸断电,并锁好总配电房及各级配电箱门,交由留守的专职电工保管。确保春节期的用电安全。春节期间定期检查电路是否有雨水打湿而导电的情况、配电箱是否进水、现场机械设备电机用木模板进行覆盖。确保施工现场春节期间的现场用电安全。
四、春节期间值班人员管理
现场留守值班人员须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留守期间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严禁溜岗,严禁当班期间喝酒。
2、节日期间严禁一切外来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尤其应注意节假日期间的放假儿童。
3、做好日常的现场巡视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组织留守人员共同进行解决,如有必要应及时报警并报知项目部。
4、留守期间严禁私自使用现场内任何施工机具。
5、对仓库等重点设施应做好防火、防盗的准备工作。
6、节日期间现场如发生任何安全或意外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项目部。
7、施工现场值班人员要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不关机,确保信息通畅,随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工作。
8、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当班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同志交待清楚,遇到紧急、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及时妥善处理。
第9篇 防火防盗安全制度范本
a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其遵循消防安全方针、程序、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改善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室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人。
第三条 消防安全教育
(一)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为全体员工。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消防标语、季节防火宣传、消防知识竞赛、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适时进行。
第四条 消防安全培训
(一)消防安全培训的对象应包括公司在职的全体员工。
(二)公司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消防安全员。
2.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部门、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四)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在每年的一月份和七月份各组织一次。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
第五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均应做出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
第六条 考核奖惩,参照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执行。
二、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可能存在的隐患、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责任人是防火巡查、检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五条 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工作状态;
(三)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六条 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疏散设施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配置。
第二条 各部门是本部门配置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三条 安全设施管理应落实以下方面: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用电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未经办公室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办公室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第二条 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
第三条 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第四条 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五条 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六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办公室或用电部门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第九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条 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第十二条 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单位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广大员工对消防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由办公室门实施。
第三条 考评采取定期考评和随机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 考评应涵盖以下内容:
(一)部门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情况;
(三)部门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第五条 奖惩办法: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期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判断正确,处事果断,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技能知识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100元:
1.不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者;
2.在经营、办公等区域内吸烟或遗留烟头者;
3.擅自挪用办公等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内堆放物品者;
5.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者;
6.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罚款300元:
1.未经许可擅自施工装修造成火灾隐患者;
2.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者;
3.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者;
4.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者(不包含赔偿金);
5.不遵守消防法规引起火灾或重大火灾隐患者(不包括火灾的损失赔偿);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防盗制度
公司防盗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群防群制”的安全防范责任制。
第一章 职 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安全防盗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本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把安全防盗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经营销售等责任制内。
(二)、建立、健全防盗机制,保证安全防盗工作。
(三)、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安全防盗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本部门安全防盗检查工作,发现漏洞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二章 防盗要求
现金、票证管理的防盗要求:
(一)、根据公安机关对企业加强管理的规定,各事业处财会部门保险柜存放现金原则上不能在公司过夜,因特殊原因滞留现金的,滞留现金数额不得超过800元(含本数)。
(二)、财会部门的房屋、门窗应当安全牢固,存放现金、支票及印章(含公司印章)必须有专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有专人妥善保管。
(三)、工作及业务需要,财会部门取、送数额较大的现金,必须由财会人员及公司安保人员两人以上同行。取送巨款,必须有专车专人押送。
(四)、其他票证,也应当加强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以防票据丢失。
第三章 贵重物品管理的防盗要求:
(一)、贵重仪器、设备及珍贵、保密资料,应当使用有防护设备的库(柜)存放,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领用、清退、交接等登记手续;
(二)、各部门、科室的电视机、录像机、照相机、复印机等高档电器的使用保管应当指定专人负责
(三)库房等重地,应建立严格的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应当有写明品名、规格、数量的清单,单物相符方可放行;
(四)重点要害防盗部位,如:仓库、保险柜存放地等,应当安装防盗监控技术设施。公司监控室负责重点要害防盗部位的日常防盗监视工作。
第四章奖 惩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安全防盗工作成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公司可以分别给予通报表彰、物质奖励:
(一)安全防盗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盗窃案件的;
(二)主动发现隐患,及时果断处置,避免盗窃案件发生的;
(三)积极反映情况,提供线索,协助公安、保卫部门破案,有突出贡献;
(四)为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与盗窃的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罚款。
(一)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个人。
(二)防盗措施流于形式,不检查、不落实的部门或者具体负责的保卫人员。
(三)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无视安全防盗工作的责任人员。
(四)发生盗窃案件隐匿不报的责任人员。
员工盗窃公司财物,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10篇 某学校安全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防火防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查房点名制度,坚持周一至周五,星期天抽查,周六全面查房点名。对外宿和晚归的学生,查明原因,以黑板报的形式给予通报批评。
2、经常检查学生在宿舍内遵章守纪的情况,若发现有吵嘴、打架、斗殴的行为或苗头,立即组织调解和查处。
3、严禁管制刀具带入宿舍。发现学生隐藏或持有长短刀、梭标、铁棒、铁叉等管制制刀具,要立即收缴,并查明原因,责令其写出检查,严格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送保卫处处理。寝室里严禁放置酒瓶、玻璃和铁器。
4、宿舍内严禁学生酗酒、吸烟、吸毒、赌博。屡教不改者,报送分院、系部处理。
5、严禁学生站立于阳台栏杆上晒衣物,或骑坐在阳台栏杆上聊天,严禁学生站、蹲在窗台上擦洗玻璃,严禁拖把、花盆、脸盆、水桶,其他重物放置在窗台、阳台栏杆上,发现情况及时整改。
6、上课、自习时间内,要多巡视检查各楼层、寝室的安全防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报告。
7、严禁在宿舍内烧饭、菜、煮中药和焚烧纸张物品。
8、每日晚上23时后,督促各寝室熄灭烛光。违者通报批评或送有关分院、系部处理。
9、每日晚上学生就寝时,督促各寝室关门反锁。
10、每月进行一次防火、防盗及人身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大检查并及时整改。
11、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善、完好,妥善保管好并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12、经常检查各寝室床架是否完好,对床架脱焊、摇摆等现象要立即整改,严禁学生在床上打打闹闹,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第11篇 电脑室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1、计算机教师是相关计算机室安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计算机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2、计算机室布局须安全、规范,定位要合理,间距要适当,用电要安全,不得超负荷用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3、计算机室应保持门窗的锁、插销完好,有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和措施。
4、计算机室钥匙应专人妥善保管,不能转借或私配。内一切设备和用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出室外。
5、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检查水源、电源、火源,负责关闭门窗。
6、进入计算机工作和学习的所有人员必须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