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氧气乙炔气安全防火制度
1、安全防火工作,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思想,以防麻痹思想的产生。
2、结合本单位需要,全体职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报警扑救火源是每个职工应尽的义务并同时实行奖惩制度。
3、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安放的位置要方便、醒目。
4、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安全消防知识教育,提高安全防火的认识和扑救能力。
5、严格加强明火管理,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引起火灾的因素,单位内“严禁烟火”等标记。
6、为防止气体泄漏,必须加强多种气体隔离存放。
7、单位内配备空气开关,凡能产生静电、泄漏等易引起爆炸的部位,都要执行有关防火、防爆的安全规定。
8、上述各条制度,要认真执行。在防火、防爆中有突出成绩的给予奖励,违反的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2篇 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的安全防范工作,现制定出如下规定:
一、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器材库周围不准乱放烟花炮竹。
二、家长要教育小孩不要在仓库周围打闹、玩火、吸烟。不要损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要损坏仓库门、窗、玻璃,不要对仓库抛掷石块。
三、油库、火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内及围墙以外50米不准开荒种植作物。
四、不准在仓库周围搭柴棚、堆放柴草或易燃易爆物品。
五、进入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作业人员不准穿钉鞋、不准在工作场所更衣,不准穿化纤衣服。
六、加油车辆要听从油库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定戴好防火罩。
七、非工作有关人员不准进入油库、火工库、化工库、氧气乙炔气库,库内不准接客、留宿。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处罚。
九、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3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第4篇 氧气乙炔气库房消防安全制度
(一) 氧气、乙炔气库房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二) 氧气、乙炔气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三) 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房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四) 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应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隔离出单独的储存间,其中一面应为固定墙壁。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五) 氧气、乙炔气瓶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物品、油类及易燃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六) 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帕的余压气体。
(七) 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大于5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距离应在10米以上。使用乙炔气瓶时必须要安装回火防止器。
(八) 露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曝晒、雨淋、高温。
(九) 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妥善保管,自觉维护和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