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k小学安全巡查制度
学生的安全是每个学校应该担起的责任。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小学安全巡查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生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安全巡视值日制度。
一、巡视人员:值周领导、值日教师
二、巡视制度:
1、值周领导做好值日教师校园安全巡查工作安排。
2、值日教师按时到校做好上课前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学生随意走出校门,并巡视学生课间活动。对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给予制止,禁止学生做危险游戏,严禁手持器械活动(特别是刀具利器、棍棒之类物品)、严禁追跑打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有违纪、不文明等现象及时向班主任反馈。
3、中午、下午放学做好静校工作。并与值日学生在校门口做好相应疏导管理工作。
4、当日值日教师负责好少先队(或青年团)的“一日文明检查”活动。
5、对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其它安全预防(如警示学生远离有危险的活动范围)。
6、向值周领导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积极协助消除隐患,做好各项巡查记录。
7、值日结束后由值周领导签字并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8、值周领导、值日教师承担因失职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第2篇 乡d小学交通安全制度
乡小学交通安全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3、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第3篇 小学安全事故上报及责任追究制度
堤龙小学安全事故上报及责任追究制度
1、为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一旦有安全事故发生,各部门、各责任人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情况严重的可越级上报。
2、如遇重大事故,学校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口头报告,嗣后,呈送书面报告。
3、治安问题、涉嫌刑事犯罪等要及时报公安机关。
4、对事故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属责任事故,责任人要赔偿损失,扣除当月市标奖励工资,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当年不得评优、晋级。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4篇 小学上放学路队安全制度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站路队回家。
2、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3、中午、下午放学由值日教师负责整队。做到“快静齐”。值日教师要利用路队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4、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行进速度要慢。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玩笑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要按时回家。
5、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填好当天路队情况记载表,并且每周向学校汇报一次路队执行情况。
6、值日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汇报值日工作时点名通报。
7、值日教师放学五分钟后开始逐个班级进行清查,清除校园内学生。
8、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作出表扬和批评。
9、全体教师要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学校将给予专项考评。
10、成立学生放学路队领导组,建立责任制。校长是学校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是班级学生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路队长是本路队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5篇 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落实《小学安全实施细则》,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广大的师生人身安全,特订交通安全制度如下:
1、广大师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来校和回家的路上不管是骑自行车,还是步行,一定靠右走,不并行,骑车不准带人,不准撒把,不准勾腰搭背,不骑好汉车。严禁12岁以下的学生骑车上学。
2、骑车或步行,过“十”字、丁字路口或横穿马路时,做到:一看、二停、三能行,一定不能闯红灯。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
3、乘车要文明、主动买票、扶老携幼、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排除一切不安全的因素。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发现危险情况要及时报告司法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努力排除不安全隐患。
5、在校学生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学生不准骑摩托车更不能驾使其它机动车辆。
6、以上安全制度望广大师生自觉遵守,相互监督,谁出问题谁负责,确保我校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第6篇 a小学后勤安全检查防范制度
e小学后勤安全检查及防范制度
一、校舍安全:每月月中后勤服务中心成员要对校舍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打报告向区教育局反映。
二、车辆安全:学校司机要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不驾驶机件失灵的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礼貌行车。非特殊情况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车辆进出校园要慢速行驶,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内保工作:学校保安要做好来访登记,严防外来人员进校破坏。学生提前离校的要凭有效条子才能放行。学校财产出校门要凭有效条子才能放行。放学后,要认真检查教学楼、综合楼门窗,及时做好补救措施。夜间学校保安每半小时巡查整个校园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四、消防安全:消防器材,及时更换。始终保持消防通道安全、畅通。每月月中定人定期检查校园线路、风扇、灯管、电教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饮食卫生:学校校医每天要检查食堂食品卫生及环境卫生,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要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卫生许可标准,实行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
六、网络安全:建立严格的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校园网要能有效防范*、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能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学校网络管理漏洞自动转发不法邮件或进行其它破坏信息安全的非法活动。
e小学
第7篇 学校管理-市实验小学安全教育规章制度
市实验小学安全教育规章制度
1、要根据省、市安委会工作要求,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科),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科)长担任。安全工作组其他成员由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4、学校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5、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要建立网络,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6、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网络人员如有调整,要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8篇 沂山小学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沂山小学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一、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二、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三、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四、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
五、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第9篇 沂山小学安全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沂山小学安全卫生工作例会制度
安全卫生是学校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使安全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抓不懈,警钟常鸣,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以党和国家的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学校要把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会议。
三、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研究分析学校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校舍、用电、各种设施、周边环境等)提出解决的办法。
四、根据学校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随时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建立专门台帐,主要是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出席情况(实行签到制),因故不能到会的要履行请假制度。
五、遇到重大情况或突法性事件,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六、学校发生重大刑事件、治安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要立即召开有关人员紧急会议,及时上报,并对事件认真分析,查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措施落实追究责任,做好善后工作。
七、会议要有记录,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第10篇 小学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11篇 中心小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应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车辆和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机动车在校园内慢速行驶,时速不准超过十公里,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校园的交通标志,校内不准超车。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4、因参加校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须经校办批准,并到门卫处备案。按指定的时间、时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场地。
5、自行车、电瓶车的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2)超越前车时,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3)不准二人以上共乘自行车、电瓶车,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4)不准将车辆停放在楼内或办公室内。要依次、整齐地摆放在停车场内。不准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6、学生放假乘车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机动车的证件、号牌齐全、车况和机件良好。
7、学生乘车时在值周老师的管理下,有秩序的排队上车。
二、校园自行车、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2、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3、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4、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5、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协同查处。
6、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7、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8、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9、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10、本校大小汽车每天应进库停放,不要露天停放。
11、车库应配齐消防器材,驾驶员应及时关锁好门窗,严禁火种进入,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12、来校办公务的外来车辆,经门卫人员与相关领导联系并获得同意后,可以入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
13、非行使公务的车辆,应事先由有关人员与门卫联系,做好登记,方可入校。无特殊情况,非经允许,出租车严禁进入校园。
z市中心小学
第12篇 中心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器材等应放置整齐,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废料、废液要及时清除并按安全操作程序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二、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必须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三、未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加热器具。
四、各种压缩气体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中禁止敲击和碰撞。
五、消防器材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工作人员应会使用灭火器材。
六、节假日必须有安全保卫措施,各实验室要排出节假日人员值班名单,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
七、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
八、认真作好水、电、门、窗设施管理,做到经常检查,经常维修。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及水源,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