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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09 07:07:42 查看人数:57

施工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第1篇 施工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施工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1.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当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填报事故卡片,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2.施工现场发生轻伤事故,工地负责人必须在当天向本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填报轻伤事故报表。

3.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4.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应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应实事求是,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分包队伍发生工伤事故,总分包单位应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事故台帐。

7.各项各级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程》不得违反。

第2篇 施工企业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普及安全常识,使“预防为止,安全第一”的方针,深入人心,保证公司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特制定本计划。

一、培训的方式、方法和内容

根据培训的内容、对象和达到的目的,拟采取:

以会代训的方式。一是公司利用每月两次的例会时机,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分析解决的同时,对项目经理部经理、主任工程师、有重点的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学习;二是利用岗位技能培训的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学习,保证全体员工能够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是对新入公司的员工,利用岗前培训的机会,进行安全知识、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及要求的培训,使其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四是对公司领导、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采取送出去的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安排上岗;五是对劳务队员工,针对施工生产任务和特点,采取上工前,收工后,随机培训教育,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二、培训时间

公司领导、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和专、兼职安全员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0课时;新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课时;对公司员工的安全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60课时。

三、培训经费

为确保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公司专门从生产收益中提取安全生产和培训基金,用于公司领导、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和专、兼职安全员和其他员工的培训,实行专款专用。

四、培训效果及考核

除公司领导、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专、兼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需由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考核外,其余员工根据学习内容和掌握熟悉程度,采取全员考核、知识竞赛、抽查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以了解和掌握培训效果。

五、奖惩

对积极参加生产安全培训并取得好成绩的员工,视其情况给予表扬、物质奖励和优先评选为先进员工。

对不愿参加生产安全培训或经多次考核,未达到上岗要求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经理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实行就地免职,三年内不再聘用。对不参加或不重视和不愿参加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核未达到考核要求的员工,实行一票否决制,终止其劳动关系。

附表1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

考核对象

总数

参加考核人数

考核情况

备注

合格数

不合格数

管理人员

46

46

46

0

作业人员

67

67

67

0

第3篇 施工企业卫生保洁制度

1、生活卫生应纳入工地总体规划,落实卫生专职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落实门前责任制。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穿规定的工作服,并定期进行体检。

3、工地要有简易饭厅和发饭窗口,设置冷冻、消毒器具、生熟食品分开存入、餐具、茶具要及时消毒,食堂保持明亮、整洁。

4、工地有厕所,落实专人管理,保持清洁无害。

5、工地设简易浴室,保证供水,保持清洁。

6、职工宿舍应勤打扫,生活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及时妥善处理,保持场容整洁。

第4篇 施工企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为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全使用,保证施工质量和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施工生产设备安全管理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进场设备验收

1、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由安全科监管项目部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试运行情况、随机附(备)件、工具、外观质量、合格证明、技术资料、保修书、认为供应方应提供的其它资料等。

2、设备经安全科、项目技术人员初步验收,对不合格的产品可向供应方提出退货或更换、对确认为合格的产品必须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新购置的产品设备经复验合格后需办理设备交接手续,有关参验人员需做好交接验收签证记录,并保存。

3、验收合格产品设备应及时登记入册并建立设备台帐。

二、使用安装

1、设备使用由项目安全员和机械员具体负责监管,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大型设备(塔吊等)实行机长负责制,严格按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职责。

2、设备安装前必须报安全科审查,安全科应认真核查,安装单位的资质、安装上岗人员的资格、装拆专项方案,合同签订和安装位置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相吻合。

3、设备安装后需经安全科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复验,大型机械设备(塔吊、人货两用电梯、型钢井架等)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严禁未验收先使用。

4、安装单位必须提供安装过程的相关资料,项目部根据相关资料,验收记录,检测报告,记入安全台帐。

三、维修保养

1、设备保养分级:

一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的润滑和坚固联结件的作业。

二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坚固联结件,调整传动及制动机构的作业。

三级--四级保养--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解体检查,更换零件及除绣补漆的作业。

2、分级保养的时间周期:

a)每次保养周期间隔不超过8小时;

b)一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00小时进行一次;

c)二级保养周期不超过300小时进行一次;对行走动臂式塔机、型钢井架、

人货两用电梯每转场前进行一次;

d)三级保养周期不超过800小时进行一次;

e)四级保养周期不超过1600小时进行一次;

f)新的或大修出厂的施工机械设备在走合期满后进行一次走合保养。

3、设备运行管理

(1)大型设备机械设备运行每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交班者在交班前应清洁、整理工作场地、随机维修工具、运行记录等。接班者应检查机械是否正常及交班前工作是否完毕,然后接班。

第5篇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应建立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包括如下:

(1)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2)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3)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

(5)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6)安全奖惩制度;

(7)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8)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9)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0)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1)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2)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3)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4)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5)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6)安全施工作业票实施细则;

(17)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8)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第6篇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

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奖惩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把激励机制引入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职工个人的奖励。

2职责

2.1安全部负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2.2各有关部门领导和安全工作负责人按照规定的原则进行安全奖的分配和发放。

3奖励细则

3.1安全管理的奖励,按照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奖励方式包括:通报表扬;奖金或奖品;奖励或晋级。

3.2安全奖的分类

3.2.1反违章除隐患奖励

a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向责任者提出意见,说明违章行为讲情危险性的;

b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指出违章,并制止其工作的;

c发现工具、设备或影响安全的各类事故隐患,直接报告主管负责人,说明隐患危险性的;

d能对隐患给予主动解决的。

3.2.2安全生产实现目标奖励

a公司实现150天长周期安全生产奖。在公司规定的期间内(150天)全公司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设备运行考核事故、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时;

b公司实现阶段安全生产奖,在公司规定期间内未发生破坏安全生产长周期记录的各类事故时;

c年度交通安全责任书兑现奖。全年未发生甲、乙方责任各类上报交通事故,并鉴定安全责任书的单位和个人。

3.3反违章除隐患奖励根据所发现违章或隐患的严重程度,经安全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4安全生产实现目标奖励的分配根据各施工专业危险性和事故率的不同,以及岗位对安全生产所负责任的大小给予区别。

3.5交通安全责任书兑现奖按照职工对公司交通安全工作贡献的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职工根据情况享受一种:

a专职机动车驾驶员1200元/年;

b兼职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修理及管理人员800元/年;

c其他人员500元/年。

4安全奖励的审批

4.1反违章除隐患奖励,人均奖励在300元及以下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安全部审批;超过人均300元时由公司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审批。

4.2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时,由安全部提出请奖报告,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审批。

第7篇 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伤者或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处、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设局、安监站、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事故的正式快报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报公司安全处,并同时报保险公司,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单位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死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第二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一)、轻伤事故:由分公司组织调查,公司视情况派人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公司。

(二)、重伤事故:由公司组织,分公司派人参加,调查、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7日内报公司安全处,公司呈报市安监站及有关部门。

(三)、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死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公司安全处,公司按程序报有关部门。

第三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领导和现场人员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证明数据,并画出事故详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一)、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二)、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三)、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有关部门批准。

第五条:对于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

(一)、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证、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严肃、认真的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六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查看、开除。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和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二)、积压、拖延执行《隐患通知单》造成事故的。

(三)、对新工人或新换岗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四)、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造成事故的。

(五)、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而造成事故的。

(六)、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七)、因施工现场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事故。

(八)、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8篇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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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技术人员质量责任制度

1. 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应认真熟悉本管段所负责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图纸,根据

施工进展情况随时服务施工,做好技术指导。

2. 施工技术人员英掌握现行技术规范及标准,以图纸、规范、标准为依据及时处理指导现

场施工,杜绝返工浪费现象。

3. 现场技术人员应服从工区领导和分配,客户钻研本职工作,想为工程所想,急为工程所

急,一心为工作,管好自己所分管的施工任务。

4. 现场技术人员在分管的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因技术与设计、

规范、标准不符出现的问题,应由分管的技术人员负全责。

5. 现场技术人员在分管的施工单位内的在施工人员没有按要求进行的也应承担主要责任,

在处罚施工人员的同时,分管技术人员也同样接受处罚。

6. 现场技术人员在分管内的工程资料同时随工程进展情况技术填写,杜绝弄虚作假,一旦

发现应接受处罚。

7. 现场技术人员在分管区域内连续俩次以上,因指导或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工作失误,应严

肃处理或待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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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保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进行。

2.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施工和保护并重”的原则,将对施工

引起对环境的干扰、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

3.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将“三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参

建全体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施工管理形象促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共同提高。

4.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红线外的植被、林木的损坏,确保环境的本来面貌不受影响,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奖罚细则,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权,奖先罚后,进行对个人严格考核。

施工现场夜班值班制度

1. 施工队领导、部门负责人,根据各单位施工工序难易程度,必须进行轮流值班。

2. 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负责夜间施工协调、监督,施工过程控制,检查施工过程安全防

护、质量控制,杜绝违规施工行为。

3. 对高、难、尖、工序复杂,主要影响工程质量、人身安全的工程,必须昼夜值班。

4.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内容要真实,严禁值班人员漏值,或不值。

5. 项目部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无值班人员,或新闻值班人员

对现场掌握不清、了解不细的单位,按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6. 所有施工值班的单位按要求上报人员值班表,如有变化当日通知项目部调度,便于抽查

是不便于工作。

第二篇:施工企业法务管理制度

法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我公司的法务清欠管理工作,确立依法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公司各处室在法务清欠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提高公司的经济运行质量,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以防范经营风险为出发点,遵循“全员参与、分工负责、过程控制、积极治理”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

公司法务处是主管公司法务清欠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及清欠工作,其工作直接向公司总经理及分管副总负责。公司法务处的职责:

1、为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起草公司依法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各类合同文本在法律方面的审查;

4、承办各项法律事务;

5、对各处室及项目部的法务清欠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6、组织公司的法律培训。

7、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法律清欠事务。

三、 法务管理

1、对于需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解决的经济事项,由公司法务处统一管理。凡需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纠纷,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设备物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的签订,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和《合同评审程序》,规避合同风险。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签订的补充协议,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合同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3、各项目部应加强合同管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为合同履约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全面工作,认真履行合同约定

内容,加强施工过程管理与控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部实际情况,项目部应随工程进度不断识别各种履约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和应对措施,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以达到消除、减少或转移风险的目的。

4、项目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重点,公司对项目部进行合同交底时,要详细阐述潜在的合同风险事项。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注意防范在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工程成本、工程价款结算、施工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专利技术)、协作协调、安全防范、自然灾害、环境保护、安全防护、企业信誉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经济调控等方面的风险。

5、对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的工程,各项目部要及时办理签证和工期顺延手续;要加强索赔和反索赔管理,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收集索赔的证据,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和索赔报告。

6、各项目部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已完工程结算书,作为催要进度款和竣工后工程结算定案的依据。

7、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项目部应及时和发包人办理书面停工、窝工、机械设备调迁、倒运、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的索赔签证手续。

8、对停建、缓建工程,在发包人有条件复工时应当复工,但复工前必须和发包人签订补充协议,在解决好停工损失的同时明确约定顺延工期等事项。对复工无望的停建、缓建工程,如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且没有还款能力的,应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届满后六个月以内,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不能达成折价协议的,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9、在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报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办理《建筑(安装)工程结算递交表》,将工程结算书和技术资料等一起移交发包人,并保存好发包人的签收回执手续,作为确定工程结算时间的依据。各项目部对工程的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移交、技术资料移交、决算定案等工作负有组织、督促、管理的责任。

10、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开工竣工报告、工程(预)结算书、付款证明、对帐单、工程变更及签证、函告、收发签收登记薄等原始资料,各项目部应整理、

存档。

11、印章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三分公司关于印章使用管理的规定》。

第三篇: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二) 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三条,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三)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四)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

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五)技术资料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要求整理,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

第三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审查存档,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

(六)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部要极及配合公司人员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七)创优目标及奖惩

第一条、优质工程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被评为“鲁班奖”,奖项,奖合同造价的2。

2单位工程质量被评为“琅琊杯”,奖项,奖合同造价的0.5

第二条、省市大检查通报的奖罚

1在省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地区级质量大检查中通报表扬的工地,奖励2014元。

3、在省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4万元。

4、在地区级质量安全大检查中通报批评的工地,罚款2万元。

上述同一通报中,质量与安全双重表扬的,奖励按一项计;质量与安全双重批评的按条文重复罚款计。

第三条、新闻暴光的罚款

1受新闻电视台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2受报纸暴光批评的工地每次罚款10000元。

第四条、质量管理处罚

1项目部无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罚款1000元。(必须包含图纸会审、设计修改、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审批、工序交接、质量检查评定、质量奖罚、质量例会、工程实体检验检测、总包对分包质量管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制度)

2项目部无详细的质量计划,罚款200元。

3项目部质量员、资料员无证上岗,各罚款500元。

4项目部与分包无质量责任书,罚款500元。

5施工用的测量计量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定的,每一件(项)罚款100元;施工现场缺测量计量工具,每一件(项)罚款200元。

第五条、施工质量问题处罚

1钢筋表面严重生锈,有油渍、漆污每处罚款100元。钢筋安装不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每一个(处)罚款300元。

2混凝土现场搅拌没有挂级配牌或无过磅及记录,罚款100元。混凝土施工缝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每处罚款200元。拆模试块不是同条件养护的每组罚款100元。。

3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

4现浇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偏差不符合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5砌筑砂浆拌和时不挂牌或不按设计配合比,每发现一次(处)罚款50元;如以上两种情况同时发现,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6砌体工程的砂浆饱满度抽查三组,其中一组或一组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100元处理。

7砌体留直槎不按规定留拉结筋,或拉结筋不符合规范要求,每处罚款50元。 8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罚款100元。

9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马牙槎,每处罚款50元。。

10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每处罚款50元。

11凡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30cm,每处罚款30元。。

12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每处罚款50元。

13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不平,每发现一处(间)罚款50元。

14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每处罚款50元。

15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200元。 16栏杆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未做防护栏杆,每处罚款500元;防护栏杆高度小于1.05米,每处罚款200元。

17窗台高度低于0.80米未做防护措施的,每处罚款100元。

18明装大、小便污水管滴漏水,每处罚款100元,地漏周边渗漏和穿接板套管处渗漏每处罚款100元。其他管道接楼滴漏水每处罚款50元。

19、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没有规范要求设置套管,每个(处)罚款50元。

20、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没有按规范要求采用柔性连接,每处罚款200元。。

21、插座开关接线不符合规范规定连接,每只罚款50元。

2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未经监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无会议纪要和签到表的罚500元。

23、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罚款200元。

24、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材料报验等要求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的项目,如未按规定实施的每项罚款100元。

25、钢筋原材料的质保单不符合要求的每项罚50元;抽样复试未按规定执行每项罚100元。

26、焊接接头复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罚10元

27、混凝土浇捣无坍落度检查及记录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罚款200元。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无测温记录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罚款200元。

28、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测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测验,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八)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凡遇与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经公司、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推荐访问制度大全:www.haoword.com)实施。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四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 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1、 企业经理

2、 主管生产副经理

3、 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4、 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技术、设备、材料、教育、劳资、财务、保卫、工会、后勤等)负责人

5、 分公司经理

(二) 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

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 工程生产管理部门

3、 技术管理部门

4、 设备管理部门

5、 教育培训部门

6、 劳资管理部门

7、 财务管理部门

8、 保卫部门

9、 工会

(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4、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6、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

7、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8、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9、 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0、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1、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12、 分包企业、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

13、 危险源辨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4、 污染物控制管理制度

15、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6、 其他有关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混凝土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水暖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信号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水暖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塔司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中小型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垂直运输、搅拌机)

3、钢筋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切断、调直、弯曲、除锈)

4、木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平刨、圆刨)

5、电焊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氧气瓶、乙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8、混凝土振捣器安全操作规程

9、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0、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预案编制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机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二)术语和定义

(三)应急预案的编制

(四)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1、综合应急预案

2、专项应急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

(五)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工作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生产经营单位概况、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组织体系、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危险源监控、预警行动、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质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培训、演练)

10、奖惩

11、负责(术语和定义、应急预案备案、维护和更新、制定和解释、应急预案实施)

(六)专项应急预案实施的主要内容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组织体系、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危险源监控、语境行动)、

5、信息报告程序

6、应急处置(响应分级、响应程序、处置措施)

7、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

8、附件(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重要物资装备的名录或清单、规范化格式文本、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相关应急预案名录、有关协议或备忘录)

附录a

a1封面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

a2批准页

应急预案必须经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发布

a3目次

应急预案应设置目次,目次中所列的内容及次序如下: 批准页; 章的编号、标题; 带有标题的条的编号、标题(需要时列出);附件,用序号表明其顺序。

a4印刷与装订

应急预案采用a4版面印刷,活页装订。

第五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并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目标措施

(一)目标

杜绝重大因工责任安全事故和因公伤亡事故,降低安全负伤频率,确保职工年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争创更多的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工地。

(二)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网络体系,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标本兼治,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经常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搞好新工人和日常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为杜绝违章作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加强队伍和特殊工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杜绝违章作业和无证上岗。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用多种手段普及安全生产的知识。

3、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项目有关人员对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坚持每月的安全生产月检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或不安全因素,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下达到项目部进行限期整改,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者,按规章制度条例进行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架体搭设机械设备、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并严格执行收货验收制度。

5、继续做好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6、加强安全资料管理。安全资料是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各类设备、临时设施验收检测记录及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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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措施作业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措施与作业票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措施

1.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1.2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人员交底后执行。

1.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和多工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技术人员或班组技术人员交底后执行。

1.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的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技术人员或班组技术人员交底后执行。

1.5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写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的危险源、主要危险源,以及有可能带来的危害和污染,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和减少环境污染,主要是指:

1.5.1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1.5.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加以控制。

1.5.3针对所采用的有损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1.5.4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1.5.5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1.5.6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5.7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2、安全施工作业票

2.1电网工程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

2.2施工队长安排工作任务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派熟识施工工艺流程及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该工作任务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确定作业组施工人员。

2.3施工队长负责填写各作业组作业票,并选择及补充完善作业票上的注意事项。

2.4作业票一般由施工队长负责签发,特殊情况施工队长可以指定本队的副队长、技术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审查及签发。

2.5施工队技术员和安全员在作业票签发前审查各作业组的作业票,并对作业票中的注意事项进行补充完善,并签名予以确认。

2.6作业组施工负责人接到施工任务和作业票后,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作业票中的注意事项,并对补充事项的正确性负责。

2.7作业组施工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宣读作业票,进行'三交'和'三查',施工人员了解掌握作业票内容后,在作业票中的'现场交底人员签到栏'中亲笔签名认可(注:'三交':指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指查衣着、查'三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查精神状态)。

2.8施工负责人在同一工作时间内只能负责一项工作;一天工作先后涉及多个工作任务时,可以由同一施工负责人负责,但应按工作开展顺序使用对应工序的作业票。

2.9作业票所列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施工人员不变时,最多可连续使用五天,经'三交'及'三查'的施工人员签名一次即可;作业票到期,或主要施工内容与作业票的工序不符,或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作业票随之终结。

2.10使用作业票出现下列情形按违章论处:施工现场无作业票;审查、签发不符合规定,有关人员签名不齐;安全注意事项栏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并打'√';现场情况变化后无补充安全措施;施工负责人未在开工前宣读作业票;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三交'及'三查'和施工人员未亲笔在作业票上签字等行为。

2.11作业票使用过程应妥善保管,注意保持作业票的完整性。

2.12进行特殊项目施工时,可使用空白票(留空的作业票),由施工队长按作业票填写要求自行填写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按以上规定执行。

第10篇 施工企业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使职工有效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上岗前安全交底,班组长应针对当班的主要工作内容,结合作业环境、气候条件,以及操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衔接与特殊工种的配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一个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安全防范有底。

(2)上岗前安全松果,每天上岗班组长检查每个职工的劳动防护情况,并进行个人自查,而后进行互查,做到带有不安全因素不上岗,各类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再上岗。

(3)做好上班记录,对上班交底的内容,作业过程中进行的松果情况进行记录,心便总结经验、教训,同时为安全经济奖罚帮好原始记录。

(4)做好本班组每半个月来开展安全生产的总结,指出不足,保持成绩,批评落后,表扬先进,同时对下半个月的安全生产进行估测,以便做得更好,使'三上岗一讲评'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个职工的作业岗位上,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11篇 企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5、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6、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7、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8、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作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9、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其绝缘颜色分别为黄、绿、红、n线为淡蓝色,pe线为黄绿色。pe线不做供电用线。

10、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11、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12、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铝线。

13、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五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14、施工用电必须是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5、施工现场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室内照明应设有闸刀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时,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16、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方可上岗工作。

17、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8、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第12篇 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篇 前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严格管理、有效措施和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以满足上述各项要求,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将成为工程重点管理和控制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奖罚措施,特编制本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第二篇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一、安全组织管理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公司要求,制定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2、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各自责任,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8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抓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各单位工程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上岗操作。

3、每月安全领导小组进行一次工地现场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召开现场会,令其整改。

4、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进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

5、严格“三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一次罚款100-20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

6、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膊、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上、往下扔物品,违者罚款200-500元。

7、“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警示。

8、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上岗操作,违者罚款200-500元。

9、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对乱接乱搭违规罚款200-500元。

10、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机械设备带故障强行作业,违者罚款200-500元,造成事故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

11、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灯 。

12、油漆喷刷场地必须有环保措施,钢件、设备、工艺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3、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必须配好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标志。

14、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三)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报、预测、预防事故为目的,必须及时做好做全,真实反映情况。要做好的治疗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组建安全工种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编绘成册;

7、奖罚资料

8、伤亡事故档案

9、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四)安全检查

1、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2、做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3、复查整改情况。

二、安全文明施工基本原则与要求

1、执行政府有关文明工地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物效果图,标明工程要点和主要施工人员。

2、必要时在施工场所写大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等警示标语和标志。

3、按“门前三包”制,责成值班人员每天打扫环境卫生,护卫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损坏。工地内严禁焚烧杂草、垃圾、油毡、塑料和废弃物品,不准溶化沥青、消化石灰等、杜绝废气和污染,违者罚款200-2000元/次。

4、施工场地保证道路排水畅通,工地无积水现象,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因未冲洗车辆沾带泥污污染道路罚款200-500元/次做保洁费。

5、采取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违者必须停止其作业并罚款200-500元一次。

6、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责任分解到人。无失盗事件发生。加强对民工遵纪守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500一次,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7、材料堆放:各种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堆放,保证施工道路平整、畅通。散堆材料随用随收堆,钢材成捆堆放在雨棚中,水泥在库房中分类堆码整齐,用后的器材及时清场,将剩余材料回收到指定地点堆放好。建筑材料、构件、模板、脚手架、工艺、设备费标志作场地等按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做到工完地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清运车运输沿途严禁抛、洒、滴、漏、和扬尘污染。

三、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1、组织从事作业人员体检,提交体检证明复印件。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与以上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系牢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登高前必须办法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须装入袋内,不得在高处往下扔投材料或工具,不准打闹,作业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造成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各种升降、吊装设备严禁载人。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行走或工作。脚手架的负荷不得超过270kg/㎡。遇有六级以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楼梯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梯脚不能稳固时严禁作业。

四、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对自己所管辖的民工生命安全负责,如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栓好安全带,保护自己生命安全。凡违规或冒险作业,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对承包人采取10万以上的经济处罚。

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否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由肇事者负责赔偿。升降装载设备操作人员,一切操作必须按规范执行。凡不听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人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由操作工负责赔偿。

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有安全装置,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造成人生伤亡事故,由乙方及肇事者同时赔偿一切损失,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的,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通、安全。凡在高空作业的,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民工入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组),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保卫规则。

2、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讲求职业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时,同时强调安全教育,人人遵守。

3、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4、所有管理人员及班长带头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严禁强行违章指挥。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共同协助事故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6、不准带小孩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作好班前教育、讲话记录,经常检查工地,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施工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十二篇)

施工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制度1.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当地建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填报事故卡片,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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