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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查看人数:78

物业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第1篇 物业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条各部门、管理处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尤其保安部、工程维修部要牵头,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消防管理、设备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避免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要及时采取应急、补救措施,迅速高效处理好,把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第二条各部门、管理处若有动态信息或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凡隐瞒不报或未按要求及时上报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制度严处,导致事态扩大或影响恶化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报告范围:

1.动态信息,须是发生在本部门、管理处的事件,包括经营、决策、创新、技改、好人好事、时事等

2.事件、案件,

1)失火事件,在管理范围内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失火事件;

2)失窃事件,公司范围内有公物等失窃,造成一定损失的;小区业主、

后勤服务处住户的财物失窃,造成一定损失的;

3)业主、住户有损坏公共财物现象或威胁、侮辱、殴打工作人员,妨碍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事件;

4)任何员工受到威胁、恐吓、侮辱、殴打、围攻的。

5)员工打架斗殴,情节严重,导致人员受伤的;

3.事故类:

1)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员工受伤的,员工上下班途中在主要必经路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伤的;

2)员工因公外出期间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的;

3)车辆发生车祸、扣押,造成一定损失的;

4)损失在500元以上的设备损坏、材料报损等事故;

4.遇台风、暴雨、水灾等自然灾害,造成一定损失或人员受伤的;

5.其它损失较大或影响较大的突发性事件,以及突然发生,事态一旦扩大影响大、后果严重的事件。

6.未达到报告范围,但发生地点敏感,人员身份特殊,或持续时间较长,影响较大的事件,如记者进入小区采访等敏感事件。

第四条报告要求:

1.动态信息,动态信息要求把事件的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结果)表达清楚,为保证动态信息的时效性,所报信息须是2天内在本部门、管理处发生的事件;

2.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记者采访等敏感事件,事态、损失严重,影响较大的,需立即汇报主管部门领导,并须在2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报公司综合部或总经理;

3.非重大、特别紧急性事件、事故,各部门可酌情在事后二天内进行汇报给公司综合部;

4.以上信息、事件都要有台帐记录;台帐记录按部门、管理处于次月2日前报公司综合部,综合部汇总后报总经理。

第2篇 某物业辖区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物业辖区安全防范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 报告范围

1、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并与秩序维护工作相关联,造成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较大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2、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顾客、服务中心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顾客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4、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顾客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等。

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1、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2、安全管理部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秩序维护员向领班报告,再由领班向安全部主管和经理汇报。

3、服务中心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服务中心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1、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规定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2、一般的治安案件发生后,在两小时内必须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3、一般的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一小时内必须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5、事件发生后填写《紧急事件登记表》存档,并于事件发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填写《紧急情况处理报告》交品质秩序维护部。

第3篇 物业工程部工作报告制度

(一)下列情况报告领班:

1.主要设备因故需临时停或开;

2.主要设备因故需要临时调整;

3.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抬修理;

4.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5.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6.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

1.重点设备因故需进行调整;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抬检修。

4.系统故障及检修;

5.中央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6.领工具、备件、材料;

7.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8.外协联系。

(三)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管理的设备故障或停工;

3.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主要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外协施工;

7.领班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组织结构调整;

8.主管病假、事假、补休、换班。

第4篇 某物业辖区安全护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物业辖区安全护卫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工作信息反馈,提高管理处、公司在紧急状态下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管理辖区的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凡在责任区内发生的与安全有关,且已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非借助上级或外界力量无法解决的事项,均属报告的范围。

1、责任区内发生的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等严重影响客户、管理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的治安案件。

2、责任区内发生(现)的火灾、重大事故隐患、业主非正常死亡情况等。

3、责任区内发生(现)的凶杀、强奸,客户被绑架、敲诈,家庭财产(车辆)和公共财物被盗(抢)等恶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案件线索。

二、报告内容

1、案(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涉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以及过程、结果等。

2、案(事)件处理的方法与进度,下一步的计划,需要提请公司协助解决的具体问题等等。

三、报告程序

正常情况下的报告程序应该是逐级上报,只有在紧急情况条件下才可以越级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1、管理处内部的一般报告程序是护卫员向班长报告,班长向服务中心报告,再由服务中心向管理处领导汇报。

2、管理处向公司报告重大事项的一般程序是,由管理处领导或服务中心向品质部报告后,再由品质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四、报告时限

凡接到发生重大事项的报告,无论哪一级都必须全力以赴,争分夺秒,按应急程序予以正确处置,同时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展,务必将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治安案件发生后2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报告;一般刑事案件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向公司报告;火灾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后半小时内向公司报告。

第5篇 物业公司工程部报告制度

物业公司工程部报告制度

1.0目的明确各种特殊情况的汇报和知晓人。

2. 0适用范围物业公司各管理处工程部员工。

3. 0管理内容3.1下列情况应报告工程助理或专业负责人。

--设备因故需要临时停止运行、影响运行或停水、停电的。

--运行设备出现故障但不影响运行或不造成停水、停电的。

--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加班,换班,补修,病假。

3. 2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管理处主任。

--重点设备需进行停机检修。

--系统运行方式改变。

--重要设备的主要零部件更换。

--工程助理、班长、专业负责人病、事、休假。

编写:

第6篇 物业保安部报告制度6

物业保安部报告制度(六)

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或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1)重大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电梯困人、爆炸、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破坏行为;刑事案件;用户集体投诉;中央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通讯设备等广场主要设备设施故障;广场主体结构遭受破坏等。

(2)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或当值领班应立即到现场处理,同时尽快口头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情节决定是否报告公安、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3)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主管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大事件报告表,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公司领导,简明扼要叙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和处理经过。

(4)重大事件报告表由部门主任签名后上报,如部门主任不在而事件紧急时,可由当值领班签名上报。

(5)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24小时内填写重大事件报告及报警事件报告总结表上报公司领导,如实汇报事件的详细处理过程及结果,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措施。

第7篇 物业财务财务报告与分析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财务报告与分析制度

1、财务部应当于年度终了编报各管理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财务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帐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3、财务部应当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4、财务部应当根据规定的结帐日进行结帐,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帐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每月结帐日为每月的31日。

5、财务部在编报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5.1、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5.2、库存材料的实际数量与帐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

5.3、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帐面数量是否一致;

5.4、需要核实、清查的其他内容。

6、财务部会计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6.1、核对各会计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帐方向是否相符;

6.2、结帐日进行结帐时,结出有关会计帐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帐簿之间的余额;

6.3、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6.4、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帐务处理是否合理;

6.5、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7、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8、财务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9、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

10、财务部每月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

10.1、资产负债表

10.2、损益表

10.3、现金日记帐

10.4、现金盘点表

10.5、银行存款日记帐

10.6、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7、银行存款对帐单

10.8、物业管理费收支汇总表及明细表

10.9、待摊费用明细表

10.10、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明细表

10.11、预提费用明细表

10.12、应交税金明细表

10.13、应收、实收、预收、欠收管理费明细表

10.14、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10.15、其他应付款明细表

10.16、应收帐款明细表

10.17、应付帐款明细表

10.18、代收款项明细表

10.19、存货盘点表

10.20、固定资产盘点表

10.21、代收款项汇总表

10.22、欠费追款计划表

第8篇 物业工程部上墙报告制度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报告制度

工程部报告制度

1.0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1 主要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

1.2 主要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1.3 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1.4 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1.5 运行人员短时间暂离岗位;

1.6 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1.7 对外班组联系。

2.0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专业主管:

2.1 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2 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2.3 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2.4 系统故障及检修;

2.5 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2.6 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2.7 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2.8 外协联系。

3.0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3.1 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3.2 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3 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改变;

3.4 重点设备的主要零、部件改换;

3.5 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3.6 系统及设备的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3.7 领班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3.8 班长病、事假、补休、换班。

4.0 正常情况下,应逐级上报,不得越级上报。

第9篇 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5

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五)

工程部月工作量汇总报表。汇总报表不仅能统计工程部在一个月中所做的总的检修工作,也是工程部工作状况资料的自身积累。它既可以比较工程部月与月之间的工作量,以及设备使用情况的变化;又可以根据报修量的增加和减少,来了解检修质量的优劣及计划检修完成的程度。例如:同样故障的报修单反复出现,在刚做完计划保养或巡查后便出现不该有的故障报修;客户设备卡和设备登记卡上连续出现同样的故障。此时应该引起重视和分析,并追查故障原因或检修失职者的责任,以此提高检修质量和减少返修率。

1各系统操作运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在运行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中书面报告运行主管:

1.1所辖设备非正常操作的开停及开停时间。

1.2所辖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1.3所辖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1.4零部件更新、代换、或加工修理。

1.5运行人员短时间离岗,须报告离岗时间及去向。

1.6运行人员请假、换班、加班、倒休等。

2各系统维修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以书面形式报告维修主管:

2.1执行维修保养计划时,发现设备存在重大故障隐患。

2.2重要零部件的更换、代替或加工修理。

2.3系统巡检时发现的隐患或故障,必须在巡检记录之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2.4维修人员请假、加班、倒休等。

3各系统主管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书面报告本系统工程师:

3.1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3.2变更运行方式。

3.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3.4系统故障或正常检修。

3.5零部件更新、改造、或加工修理。

3.6领用工具、备件、材料、文具及劳保用品。

3.7加班、换班、倒休、病假、事假等。

3.8须与外班组或外部门、外单位联系。

4工程师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工程师:

4.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4.2因正常检修必须停止系统正常运行而影响客户使用。

4.3应急抢修及正常检修后的维修总结。

4.4系统运行方式有较大改变。

4.5影响本物业运行(如停电、停水、停空调、停电话等)之任何施工及检修。

4.6重要设备主要零部件的更新、代换或加工维修。

4.7系统及设备的技术改造、移位安装、增改工程及外部施工。

4.8人员调度及班组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4.9所属人员请假、换班、倒休、加班等。

4.10对外部门、外单位联系、协调。

4.11领用工具、备件、材料、文具及劳保用品等。

4.12维修保养计划及工作计划的变更或调整。

4.13每周工作小结及月度工作报告。

5除以上各项外,所有有关工作事项必须口头汇报上级人员。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故障及隐患,可以越级汇报。

6月报告的主要内容

6.1人员变动情况

6.2本系统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6.3保修故障的数量、原因、维修结果及返修率。

6.4零配件的更换及使用情况,库存情况。

6.5操作规程是否存在改善意见。

6.6预防保养工作是否如期完成。

6.7人员工作的服务态度,标准及积极性。

6.8能源的使用情况。

6.9特别事故。

6.10是否有明显须改进的工程事项。

7年报告应包含的内容

年报告应在整体上对一年来物业/大厦的设备/系统功能进行评估,评价其操作性、有效性,并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目标应详细具体且经过努力确实能够达到。

7.1设备运行方案之改进

7.2设备功能的加强设备运行稳定性、可靠性的提升方法。

7.3重大维修保养、改造工程的进行及维修保养计划。

7.4环保节能管理计划。

7.5服务态度、服务标准方面的改进。

8质量记录

《工程部问题/隐患报告单》ed-tb-0309-102

《暂停正常服务工程通知》ed-tb-0309-103

《物业工程部日总结表》ed-tb-0309-104

《工程部专业日报表》ed-tb-0309-105

《工程部专业周报表》ed-tb-0309-106

《调度中心日汇报表》ed-tb-0309-107

《工程部工作通报单》ed-tb-0309-117

《使用公章审批单》ed-tb-0309-121

《物业工程部工作汇报单》ed-tb-0309-122

《物业工程部员工周工作记录》ed-tb-0309-123

《单元内部停电调查报告》ed-tb-0309-311

第10篇 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8

物业工程部报告制度(八)

1.目的

规范设施设备管理,延长其使用寿命,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部全体人员。

3.职责

3.1各系统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做好运行记录与值班记录。

3.2各专业主任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3.3专业主任不能解决的问题或重大问题须及时书面报告工程经理。

4内容

4.1各系统操作运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在运行记录或值班记录中书面报告上级领班:

4.1.1所辖设备设施非正常操作的开停及开停时间。

4.1.2所辖设备设施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4.1.3所辖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4.1.4零部件更新、代换、或加工修理。

4.1.5运行人员因公离岗,须报告离岗时间及去向。

4.1.6运行人员请假、换班、加班、倒休等。

4.2各系统维修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须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领班:

4.2.1执行维修保养计划时,发现设备设施存在重大故障隐患。

4.2.2重要零部件的更换、代替或加工修理。

4.2.3系统巡检时发现的隐患或故障,必须在巡检记录之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4.2.4维修人员请假、加班、倒休等。

4.3各系统领班,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书面报告本专业主任:

4.3.1重点设备设施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4.3.2变更运行方式。

4.3.3主要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4.3.4系统故障或正常检修。

4.3.5零部件更新、改造、或加工修理。

4.3.6领用工具、备件、材料、文具及劳保用品。

4.3.7所属人员的加班、换班、倒休、病假、事假等。

4.3.8须与外专业或外部门、外单位联系。

4.4专业主任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部经理:

4.4.1重点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4.4.2因正常检修必须停止系统正常运行而影响用户使用。

4.4.3应急抢修及正常检修后的维修总结。

4.4.4系统运行方式改变。

4.4.5影响本物业运行(如停电、停水、停空调、停电话等)之任何施工及检修。

4.4.6设备零部件的更新、代换或加工维修。

4.4.7系统及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移位安装、增改工程及外部施工。

4.4.8人员调度及专业重大组织结构调整。

4.4.9所属人员请假、换班、倒休、加班等。

4.4.10对外部门、外单位联系、协调。

4.4.11领用工具、备件、材料、文具及劳保用品等。

4.4.12维修保养计划及工作计划的变更或调整。

4.4.13每周工作小结及月度工作报告。

4.5除以上各项外,所有有关工作事项必须口头汇报上级人员。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故障及隐患,必须立即向上

第11篇 物业项目案件查处报告制度

物业项目案件查处与报告(查处报告)

一、案件/事故分级

凡物业管理区域内或作业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称为案件/事故。按案件类型分为:抢劫、强奸、杀人、绑架、盗窃、自杀、敲诈、勒索案件;按案件性质分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按事故类型分为:爆炸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作业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按其性质的恶劣程度依次划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一级案件/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级案件/事故:

1、一次案件/事故造成死亡1人及以上;

2、一次案件/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及以上;

3、一次案件/事故可能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二级案件/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级案件/事故:

1、一次案件/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0以上,1万元以下的;

2、一次案件/事故造成重伤1人及以上;

3、一次案件/事故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三级案件/事故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一级案件/事故:

1、一次案件/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以上,5000元以下的;

2、一次案件/事故造成轻伤1人及上;

3、一次案件/事故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报告时限

(一)一级案件/事故:须在第一时间内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至社区环境管理部;

(二)二级案件/事故:须在8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社区环境管理部;

(三)三级案件/事故,须在须在24小内逐级上报至社区环境管理部。

(四)在发生案件/事故向上报告的同时,应根据案件/事故的性质向当地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

三、案件/事故报告

(一)各类案件/事故正式报告应明确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五个基本要素,内容要精简,数据要准确,原因要清楚,措施要得力。

(二)凡属三级(含)以上的的案件/事故,案发单位负责人应在自知道案件/事故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向社区环境管理部提交正式报告。

(三)社区环境管理部应及时对案件/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分析原因、查清事实、认定责任,在事故/案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初步处理意见提交公司主管领导,案件/事故情况较为复杂的待彻底查清后再行处理。

(四)社区环境管理部每半年要对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案件/事故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通报各单位发案情况,并将分析情况报公司领导。二级(含)以上案件/事故随时报告。

(五)案件/事故报告必须严肃认真,准确及时,对发案不报、漏报、瞒报或迟报;对不按规定查处和报告案件/事故、贻误侦察破案时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后续工作

(一)案件/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案发单位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找出管理、操作、执行方面的漏洞,总结教训。

(二)责任人未处理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各单位安全人员应配合社区环境管理部根据事实查清责任,凡属管理责任造成的案件/事故,当事人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未触犯法律的经公司安委会讨论决定后,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作出行政纪律处分,警示教育员工。

(三)未采取和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要采取有力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四)从案件发生至结案全过程,应指定专人负责案件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以备后查或供日后内部培训之用。

第12篇 物业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物业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发生,特制定重大事件处理报告制度。

1、重大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电梯困人、爆炸、突发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破坏性行为;刑事案件:用户集体投诉(5户以上);发电机、高低压电柜、通讯设备、水泵等大厦主要设备施舍故障;房屋主体结构遭受破坏等;

2、发生重大或突发事件,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或当值主管立即到现场处理,同时尽快口头向公司领导报告,并根据事发情节决定是否报告公安、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3、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主管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大事件报告表,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公司领导,详细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和处理经过;

4、重大事件报告表由经理签名后上报,因经理不在而事情紧急时,可由部门主管签名上报;

5、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24小时填写重大事件总结表上报公司领导,如实汇报事件的详细处理过程及结果,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措施。

二、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程序

①巡查发现或接报物业辖区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人力不够,用对讲机、电话或其他方式尽快向其他值班人员求助,简要说明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保安部的指令;

②保安部接报后,应迅速排适当数量保安人员到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事者,带往保安部接受调查;

③事件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不要触动现场一切物品,特别是罪犯留下来的指印、脚印、烟头等物品;做好详细记录,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④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电梯困人的处理程序

①值班人员接到电梯应急电话或巡查发现电梯,立即报告主管,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协助控制和解救被困人员,同时将被困电梯的具体方位、停留楼层通知过程维修部;

②监控中心通过电视监控观察电梯内人员情况,使用电梯应急电话与被困者联系,做好解释安慰工作;

③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员有严重不适时,应立即报消防部门或求助有关部门解决;

④部门经理填写重大事件报告表,详细记录故障及处理经过。

四、停电停水的处理程序

①接通知物业辖区在短时间停电停水,应在停电前通知辖区内的业主;

②未预知的情况下物业辖区内突然发生停电停水,立即联系工程维修部,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供电供水,并对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③保安部派出适当的保安人员维护秩序,以防有人趁机制造事端。

发现有人触电的处理

①立即赶赴现场,切断电源;

②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接触电源,以防自己也触电,要用绝缘的东西把人拉开;

③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送医院急救。

物业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十二篇)

物业管理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第一条各部门、管理处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尤其保安部、工程维修部要牵头,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消防管理、设备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防患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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