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医院财务报告分析制度
医院财务报告与分析制度
第五十一条 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的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位、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位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 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 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度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 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2篇 五一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第五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政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检查各项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根据事业计划,对于临时所急需得开支,应按规定审批手续办理。
三.根据医院需要,正确及时编制年度预算、监督预算资金正确使用,认真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四.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室经济核算管理工作。
五.对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应由规定人员签名审批后,方能凭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报销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办理,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办理好接报手续(一般规定三天内)
六.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七.监督、配合有关科室,定期对医院财产如房屋、医疗设备、家具、器具、药品材料等进行清点,防止浪费和积压。
八.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出纳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办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准处理。
九.认真做好会计档案的立卷工作。每年终将原始凭证帐本、财务决算等资料立卷造册,按规定定期交送档案室。
十.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十一.对医院各下属部门的会计工作,每月实行监督指导不定期的抽查。
第3篇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范例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各医疗分支机构一般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有该单位财务部门的主管人员监交;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医院派人监交。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第四章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 “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专业设备。
⑶一般设备。
⑷图书。
⑸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⑷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
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第五章对外投资和筹资
医院的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或院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由于对外投资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利益和发展,其决策权力统一集中在医院,医疗分支机构不允许自行对外投资。
要做好预期风险和投资收益论证,把握投资能力,确保资金收回。
对外投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
医院是筹资的决策者,医疗分支机构不得擅自发生筹资行为。所筹资金专款专用,[fs:page]不准变相挪作他用。
第六章货币资金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各医疗分支机构的货币资金使用,必须报使用计划,由医院总院长审批。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
2.银行存款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各医疗分支机构所收款项要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要及时和银行对账。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现金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三、往来款项管理
1.医院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下属医疗分支机构要及时处理本单位债权债务。
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
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第七章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
一、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医疗分支机构对医院内的经济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
三、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对财务工作要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保证医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
第4篇 医院财务制度范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
第5篇 三民医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确保基建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基建财务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财务管理与领导机构
基建财务业务的执行由财务科负责,由财务科科长、基建会计和出纳组成基建财务小组,隶属于主管院长领导,同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指导。
第三条:基建财务小组职责
1.管理基建工程款项的拨入、支付和结算;
2.编制基建财务收支计划;
3.参与基建项目预算、审核、验收、合同签订、决算;
4.制定医院基建财务制度;
5.监督基建工程合同的执行;
6.其他有关基建财务事项。
第四条:基建支出审批权限
经审核的基建投资工程项目的进度预付款、结算款、设计费及零星支出,应以单个项目为单位,按医院资金审批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基建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违反合同条款和审批手续不全的基建款项,有权拒付,并应及时向院领导阐述理由。
第五条:基建项目预算审核与确认
1.经批准的基建项目,由基建主管部门做出概算(预算),并附该项目的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交基建财务小组复核签章后,报基建领导小组审定,必要时由基建财务小组再送上级主管部门复审后确认。
2.不经过基建财务小组审核及签字的基建预算无效。
3.经确认的工程预算合同和招标文件应留存基建财务一份,以备查验,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的重要依据。
4.需公开招标的基建项目,应严格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招、投标的文件精神进行,特别是要做好预算(标底)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基建项目合同的签定
当施工队伍确定后,通常以乙方命名,则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前,双方应就工程施工等事项充分酝酿。经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应存留一份给财务以备查验,这是支付工程款项的依据。
第七条:基建工程款项的支付与结算
1.应按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基建资金应在银行开立专户进行管理,定期对账、核算,并应与医院其他账户资金分开实行专户专账管理。
2.基建工程款的支付数额,最多只能以当时账面基建项目资金为限,不能挪用医院其他资金垫支,特殊情况需动用医院其他账户的资金,须由基建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凭医院领导批示,通知财务执行。
3.基建工程款一般以支票支付;确需现金支付,须由施工单位出具说明书,经财务科长审核,医院领导签字同意。
4.乙方收取甲方的工程款项,不论多少,一律应出具正式发票交财务入账。无正式发票者不予结算(预付款、进度款在工程结账时必须补正式发票)。
5.基建工程进度预付款及结算款,按国家规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等有关条款的约定,须经基建财务小组审核签字,由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6.乙方如有违反合同行为,应由基建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财务,冻结乙方应得工程款,待正确履行合同后才解冻。
7.基建结算结束后,基建财务小组应在一星期内组织核算,列出财务报表,提交医院领导审核、批准,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无正当理由,财务人员必须保证基建款按时足额支付。
8.基建财务小组应在施工期间定期或不定期核对账目,分析工程用款情况。财务人员发现支付有超支或未按合同条款支付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以便采取措施。
第八条:基建工程的验收与移交
1.基建工程完工后,甲方须按规定组织验收。除有关单位人员外,甲方应报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工作。如发现工程未按设计施工,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等问题时,应及时向基建领导小组报告,以便采取弥补或处罚措施。
2.有返工的工程,应在返工后重新组织验收。但因乙方质量等责任问题造成甲方损失,应按合同及甲、乙双方补充协议执行,基建财务人员对不履行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拒付工程款。
3.从工程竣工后到正式结算前,甲方停止支付该项目工程款余额(含结算款),特殊情况需付款时,凭院长签字批准,由基建财务执行。
4.乙方将工程建设项目移交给甲方后,应造册登记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财产明细表,根据医院管理与使用需要,再移交给具体管理、使用部门,明确经济责任。同时,在基建账户中结转到行政账户中增加固定资产。
第九条:对基建项目筹建、施工、验收舞弊行为的处罚
凡在医院各级项目建设中有下列舞弊行为者,医院将作出相应的处罚或上报纪检部门,构成刑事犯罪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泄露有关基建项目的标底、预算等秘密者;
2.借工作职务之便收取施工单位的好处费者;
3.故意制造施工方面的困难等事端而追加预算者;
4.协同施工队伍(乙方)偷工减料者;
5.在验收过程中隐瞒质量问题者;
6.与乙方串通骗取甲方资金,造成甲方损失者;
7.有其他舞弊行为者。
第6篇 三民医院财务监督制度
人民医院财务监督制度4
1、财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
2、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3、财务人员对伪造、变造、故意毁坏会计帐簿或设帐外行为,及时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4、财务人员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务、财政、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财务人员要承担责任。
5、财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第7篇 第1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1.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科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2.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对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对各项开支实行预算管理。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
5.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6.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字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7.财务科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国家资财进行经常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指示处理。
9.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按照国家统一的招标投标目录进行采购,建立目录外的药品、耗材、设备、物资、劳务的采购管理制度。
11.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标准、程序公开透明,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得与药品收入、检查收入挂钩的原则。
12.加强医疗机构经济活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8篇 z医院财务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决算)。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绝支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并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方可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医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并由财务科保管一年,一年后交医院档案部门保管。
第9篇 第1人民医院财务处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财务处工作制度
1、正确执行《会计法》等各项财经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以身作则,奉公守法,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做财务预决算工作,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杜绝预算外及无计划开支,对临时性开支严格审批手续,充分发挥财务保障职能作用。
3、配合有关科室,定期对房屋、设备、器材、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医院财产进行经常性检查监督,及时清仓查库,防止积压、浪费。
4、正确办理各项财务会计事务,按规定及时报送各种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准确。
5、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向院长提供经济信息,当好参谋。
6、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审核制度,原始凭证须由经手人、验收人、科室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鉴章后方可报销,及时办理因公借支的结帐报销手续。
7、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限额,与银行对帐及时,并做好印件和空白支票管理。
8、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及呆帐发生。
9、对各种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年度终了,按照档案法规定,整理造册存档。
10、各种有价证券、收据等票据,确定专人管理,发放、领用、收回,及时登记注销。
11、积极推行计算机应用,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逐步趋于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
第10篇 第2人民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责,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几是预算以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持杜绝,对于临时性的必须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四、加强医院经济治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科室做好经济核算的治理工作。
五、一切对外采购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六、会计人员要及时办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七、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材等资产进行经常性监督,及时清查库房,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积压和浪费。
八、每日收入现金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起过银行规定限期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具体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及领导批示处理。
九、原证凭证、帐本、工资册、财务报表等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办理。
第11篇 第2人民医院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人民医院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会计档案的管理应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2、医院每月、每年形成的会计核算资料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整理,按程序编号订装成册、归档管理。
3、各种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届满需要销毁时,应按国家规定执行。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编制造册,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4、财务人员调离和离职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5、借阅财务会计档案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注销手续。
6、对会计业务的重要核算资料要设专柜严密管理。其他会计档案管理事项按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第12篇 第1人民医院财务公开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财务公开制度
为贯彻执行地委办[1999]56号、市委办[19999]39号《关于在全区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自觉将财务公开与政务公开和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将财务收支处于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经院党委、院部讨论研究决定,在我院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行财务公开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1)推行财务公开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细节和深化,是依法行政内在要求,两者相辅相承,互相促进。
(2)推行财务公开是促进廉政建设,爱护和保护干部的主要手段,是贯彻落实中央八条规定的具体措施。
(3)只有推行财务公开、群众监督,才能切实把聚财、理财、管财这几个环节工作抓好、抓实。
(4)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基本是求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章立制、严格标准、抓好落实、全面推行、强化宣传、严肃纪律。
2、具体实施内容
财务公开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收支标准公开、审批程序公开、财务结果公开。
(1)财务管理制度公开
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订、出台、公开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2)财务收支标准公开
收入标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的收费范围、要求,以及地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对单位各项收入进行建章立制,规范收入范围、支出标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3)审批程序公开
制订切实可行的各项资金和经费开支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4)财务结果公开
财务结果公开是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包括单位期末整体收支情况,重大的收入项目如收费收入、罚没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等,重要的支出项目如会议费(含专项会议费、业务会议费)、基本建设及安装、维修费,以及一些公益性的一次性专项活动和大型活动经费等。
对一些公益性的一次性专项活动和大型活动,应严格制订预决算经费审批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机构,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通报组织活动部门。
对基本建设项目,要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标底必须由财政部门或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对设备的采购,仍坚持使用科室申请、设备科论证,院领导班子审核集体决策的办事程序。
财务结果公开要做到:定期、定人、定项目、定规范。
定期:分月公开,每月10日以前;年底公开全年财务结果。
定人:各项公用经费支出要尽可能公布到各职能科(室),如办公经费、业务经费、会议费、业务接待费和车辆修理费等。其中,对能公布到个人的要公布到人,如差旅费、电讯费等。
定项目:指各项收入、大宗物品购置费、资产购置费、修缮费、基本建设支出(含专项资金、专用基金列入),一次性公益性专项活动和大型活动经费等,要明细公布。
定规范:公开内容或项目要通俗易懂,重大项目内容上应包括决策人员、审批人员、采购单位(或承建单位)、采购经办人员等。
财务结果公开的形式,采取张榜公布,或周会通报,或职代会报告等向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公开。不宜公开的特别费用等,可采取向部门主要领导、有关领导、监督部门公开。
3、推行财务公开的步骤
(1)建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人员可经领导提名,民主推荐等程序,从本单位纪委、审计、法制、工会、团委、财务等科室的职工中产生小组成员3~5名。主要职责:参与制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审批程序;监督本单位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年终对本单位财务公开情况作出评价,并将结果报有关部门;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改进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必要时,提请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对单位财务进行检查。
(2)明确财务公开责任人。单位的一把手是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承担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从收支情况的审查,到定期填表公布,各环节都要有专人负责。
(3)定期分析汇报。对推行财务公开过程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分析,对财务制度欠完善的要及时完善,对财务公开内容不全面的要及时予以补充。对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提出的意见要及时研究整改。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情况。
(4)建立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将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与干部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对执行好的科室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存在或出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科室和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或相应的处罚。
(5)财务公开项目要点面结合,分层次公开。对单位整体收支情况要定期公开,对涉及到具体科室和人员的经费项目要公开到科室和个人,并注意前后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