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10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以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与教育培训管理方面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 教育培训机构
第三条 公司成立教育培训中心。总体负责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公司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教育培训中心聘任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若干名。负责培训教学工作。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培训计划的拟定
1、部门依照培训实际需要,拟定“培训计划上报表”,送培训中心审核,作为培训实施的依据。
2、培训中心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
3、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于定期内,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
4、临时性培训课程,也需要填写“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培训的实施
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培训的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中心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试题目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中心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勤状况。
5、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培训中心应定期召开总结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纪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各项培训的测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算。
8、培训测试成绩,列入考核及升迁的参考。
第八条培训成果的呈报
1、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登录于“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主办单位应于每期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培训评估表”,送培训中心,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人力资源部门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九条培训的评估
1、每期培训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培训评估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试卷一起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2、培训中心应对各部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并结合业绩分析评估培训的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3、外派培训
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培训中心办理相关培训,但以每年二次为限。
第十条附则
1、另有因为工作需要参加外部培训的员工,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职员工经批准后学习培训期间,要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不能因学习影响和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按公司有关考核办法处理考试时间时,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有部门负责人同意给考试时间;部门负责人考试时间,由分管经理批准。(参加考试时,凭准考证由主管领导准假。
2、在职员工自费参加业余进修学习,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公司可考虑给予一定奖励。
3、所有受训人员的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4、部门组织结构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工作流程等变化时,培训中心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基本工作程序:
培训项目实施程序:
培训中心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确定月度培训方案
培训实施前1周,培训小组向各部门下发
培训项目、培训方案及报名通知书
员工接到通知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
培训实施
培训结束,学员填写讲师评价表
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进行学员培训记录登记
培训中心将学员培训情况反馈各部门主管
外训工作流程:
公司委托外培是指公司根据工作的需要选送员工参加的外培项目及外部的专项认证,这类培训的实施程序为:
培训需求
到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填写培训申请表
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培训中心负责课程的选择与联络
到财务部申请培训学费
第四章**公司培训体系
培训是一种全方位的立体培训体系。系统划分为:工作现场培训、集中培训二大类。
1、工作现场培训
工作中上级(或老员工)对下属(或新员工)的日常培训即为工作现场培训。就是通常所说的“师傅带徒弟”。
2、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就是短期脱离工作的培训,它几乎囊括了传统意义上的所有在职培训。其中包括:
新员工入职培训;
公司内部组织的其它集中培训,包括:
培训中心组织的全公司的公开培训;
各部门组织的专项技能培训;
部门之间的业务交流;
专项外培、公司委托外培。
3、培训流程
第五章 岗位基础培训
第一条 技术讲课每班每月4课时(每课时45分钟),由车间技术人员负责,讲课人须认真备课,有详细的教案,考核要全面严格。讲课要有教学效果,学以致用。
第二条 安全培训:设想安全事故(如火灾、水灾、触电等等),进行安全事故演习,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同时做好演习记录。
第三条 规程培训:《安全操作规程》《运行操作规程》《检修操作规程》三项规程考试,于每年五月份进行。要求公司生产一线
全体员工参加,规程考试80分为及格。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须有部门正式批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 新分、转岗、休假三个月以上及重新上岗人员,须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和规程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六章 岗位技能培训
第五条 开展员工岗位技能培训工作,培养一批精业务、懂技术、一专多能的岗位高技能人才。
第六条 为保证岗位技能培训的质量,培训教师要制订本专业的培训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经审核后实施。
第七条 培训采取半脱产和业余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其工作岗位待遇不变,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岗位技能培训结业证书》,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今后任用的依据,并给予适当的奖励。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待岗。
第七章外出学习
第九条 凡需外出参加培训学习的员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然后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并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方可参加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对个人要求学习,所学专业与本职工作相近,且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同意后,可按公假办理请假手续,但学习期间的各项费用自理;未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学习费用自理,学习必须利用业余时间。如占用工作时间,在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可按事假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一条 公派学习,经考核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的,学习费用由公司报销,否则,由个人承担。
第十二条 因个人原因公派学习中途弃学或毕业后在我公司服务不满五年,主动要求辞职的,应按服务的年限按每年20%的比例归还学习期间公司支付的费用。
第八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同时参加培训也是每个员工的义务。员工对于参加的每项培训,都需要认真对待,按时参加,公司也会进行严格考核。
1、考勤要求
公司安排的各类培训,受训人员一经确定,须按时到场,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获批准后方可缺席。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将按旷工处理。
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参训人员按要求在考勤表上签到。
对各部门组织的培训项目,由部门负责考勤,培训结束后将培训出勤情况向人力资源部通报。
2、考核要求
培训结束后,视实际需要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受训员工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测试,达不到要求者给予相应处理。
受训人员按要求填写培训评价反馈表,并进行培训总结。
第2篇 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外派培训管理,保证外派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派及私请外出培训学习员工。
第三条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工作。
2.总经理负责此制度发布、修改和废止的核准工作。
第二章外派培训需求申请
第四条培训人选确定
1.部门经理、公司领导或办公室,视实际需要可提议指派受训人员。
2.各部门结合部门发展的需要与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推荐合适人员参加外派培训。
3.员工个人根据工作的需要,也可以向公司提出参加外派培训的申请。
第五条外派培训申请参加公司外派培训学习的人员应事先填报“外派培训申请表”,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外派培训需求,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外派培训申请表”见附录一。
第三章外派培训形式
第六条外派培训可选择大专院校进修交流、参加专题讲座和交流会、赴国外参观或考察、到其他公司或工厂进行访问交流等方式,如下图所示。
第四章外派费用管理
第七条外派培训费用参训员工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执行。“培训协议”一式两份,参训员工和企业各执一份(培训协议模板见附录二)。
第五章外派培训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员工参加外派培训期间,视同正常上班,其工资与各项福利待遇正常计发。
外派培训的方式
到大专院校进修交流
派赴国外参观或访问考察
参加专题讲座和交流会
到其他公司参观或访问
第九条受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外部培训机构的各项规定与要求,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培训机构处分的,公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处分。
第十条受训学员需在学习结束的五天内,对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一条培训期满,受训学员必须按时回公司报到,如逾期不归,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参加外派培训的人员应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培训教材,并担任相关讲座的讲师,将培训所学的知识、技能传授给相关人员。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办公室负责,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3篇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 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 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 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五章 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 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如果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后,安全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四条 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安全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掘进安全生产知识,采煤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条 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 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每天50元的学习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加人员不予发放学习补助。
第六章 三违人员培训
第十七条 我矿“三违”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安全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情况下安排“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十八条 “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安全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安全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音西煤业“三违”界定标准、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
培训要求
1)矿所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2)全矿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险预知”“反三违 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
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须积极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
6)各单位要每月展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根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安全科。
(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安全科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第二十六条 培训经费提取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 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实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用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
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根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现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计划提供制定的依据。
2、调查方式采取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人员为:
(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2)参加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衔接;
(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4、被调查单位应认真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
(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估。
3、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矿安全科制定,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整理版
第一条:为建设适应_______发展的高素质职工队伍,规范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劳资组关于职工培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政策,结合运输生产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职工教育培训是指_______根据生产需要,对从事______工作的在岗职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安全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总的目标是:围绕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提高______行业服务质量的需要,通过构建管理规范、功能完善、手段先进、内外结合、讲练结合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活动,逐步使_____岗位从业人员成为以高级工为主体、技师为带头人的道德高尚、纪律严明、技能过硬的一流技能人才。
第四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与安全生产相结合;坚持适应_____生产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坚持突出岗位技能,体现实际、实用、实效。
第五条:技能培训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二部分组成。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的主要内容以_____技能鉴定初、中、高级工题库规定的要求为主,增加与本岗位实际设备有关的知识、《交通安全法》以及厂矿下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非正常情况下作业的有关内容。
第六条:培训时间:所有参与培训的职工,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_____课时/每年,初期以理论为主理论与实践的培训时间按3:1的比例分配,待题库内容基本掌握后再以实践为主。
第七条:学员培训管理原则:职工在培训期间,必须认真服从培训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职工在培训期间,培训单位依据本管理制度对学员进行考核,并负责对本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5篇 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员工安全培训需求,确保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企业生产安全运行的目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在识别和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中,企业建立监测、跟踪意识提升及深层次培训需求机制。
第三条 根据国家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每年由安全生产部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
第四条 为测试和评估员工的培训效果,企业建立培训适宜性的评估机制,对安全生产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安全培训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 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与提升
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定期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辨识、调查与评价,考察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熟悉程度,以此作为拟定年度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的依据。
第七条 员工安全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
2.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3.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4.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
5.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
6.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7.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
8.特定风险;
9.应急程序;
10.事故、事件报告程序。
第八条 安全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要考虑各层次员工的实际情况,主要采用“考试和问卷调查”两种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取现场实际了解的形式进行。
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后,首先接受安全意识的教育。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和专项安全教育等内容及要求,对员工安全意识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题培训,并对其意识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第十条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应专门编制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使管理层的特定要求、安全意识与其工作职责相适应。
第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安全生产部要组织员工对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回顾:
1.当生产、服务工艺及流程发生变化时;
2.当员工脱离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时间返岗时。
第十二条 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意识培训的回顾时,重点从以下二个方面进行:
1.新员工安全意识培训;
2.工作现场特定安全意识培训。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部应加强企业全员安全意识的宣传,利用视听资料等各种形式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 确定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否得到提升,主要采用以下方式和方法:
1.对员工和各级管理层的安全意识及要求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2.对于员工前后安全意识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价。
第四章 培训需求的识别与分析
第十五条 企业所属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部门员工培训的需求识别信息汇总递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企业员工安全培训需求进行分析。
第十六条 安全培训需求的识别要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充分考虑以下内容:
1.员工的需求;
2.领导的要求;
3.变化的需求;
4.生产过程的回顾;
5.记录的回顾;
6.员工反馈意见;
7.事故、事件信息;
8.风险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 员工安全培训需求的识别可采取以下办法:
1.答题法;
2.问卷调查法;
3.现场了解法;
4.意见反馈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 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企业要求和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培训需求信息制定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将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递交至企业办公室。
第十九条 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1.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2.员工安全意识宣传计划
3.常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如三级教育)
4.其它专项教育培训计划
第六章 培训实施要求
第二十条 在年度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单项培训要求与计划,计划中要明确:
1.培训目标;
2.培训大纲;
3.培训时间;
4.培训内容;
5.培训方式;
6.培训教材;
7.考核方式。
第二十一条 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
1.事故调查分析技术;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
3.沟通技巧;
4.检查、审核技术;
5.法律依从性管理;
6.应急管理;
7.职业卫生管理;
8.变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对员工的能力要求,主要考虑:
1.用工连续性;
2.变化的要求;
3.特定岗位的能力要求;
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5.风险评价结果。
第二十三条 对安全生产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员工的培训内容:
1.工作中潜在的风险;
2.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中的职责;
3.依从标准化系统的重要性;
4.偏离制度可能的后果;
5.操作程序、工作说明。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结合特殊工种的作业内容及要求,对特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 培训时间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经理不少于40学时;
2.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20学时;
3.员工不少于32学时;
4.新员工不少于72学时。
第二十六条 对员工的培训效果和实际能力,要定期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测试和评估:
1.员工反馈;
2.管理层反馈;
3.测试结果分析;
4.现场应用能力。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做好并保存员工的各项安全培训记录。
第七章 其它专项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第二十九条 复工、调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1.凡离开本岗位一个月及以上的生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离岗一个月以内由班组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一个月以上由单位(部门)负责复工教育。
2.凡调换工种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先进行调换岗位技能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安全教育。
3.教育内容
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②离岗期间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新规定;
③新岗位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
④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⑤脱产期间,本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条 单位在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岗。
第三十一条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其他专(兼)员安全员需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 部门副职以上领导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继续留任岗位。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企业取消其任职资格。
第三十三条 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更新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
第三十四条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1.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岗前,班组长负责总结前班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当班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者熟知和掌握。
2.每周安全活动日。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措施,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和要求,安全文化知识,安全达标班组标准,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记录真实、形式多样化,参加者签字。缺席者由班长补课,并有补课记录。
3.围绕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
4.节假日、各时期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节假日员工思想活跃、精力分散,以及季节变化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第三十五条 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板报、电视、网络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动形象,内容丰富,员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某酒店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内容:
1,员工培训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以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提高市场预测能力,控制能力,决策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厨师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操作方法,从而提高专业技能。
4,基层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知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5,基层工作人员须学习宾馆酒店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岗位职责和要求,提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6,宾馆酒店的其他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业务培训。
二,培训方法
1,由专业教师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路水平和实践能力。
2,宾馆酒店内部业务骨干介绍经验。
3,组织员工到优秀宾馆酒店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三,培训形式:
1,长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上岗培训或某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
2,短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上岗培训或某系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
3,半脱产培训,主要是专业培训,系统学习宾馆酒店基础经营管理知识。
4,业余培训,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种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培训。
四,培训档案:
1,宾馆酒店人事部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成绩及时记录在案。
2,取得培训证书人员的考核成绩应与工资晋级。提拔任用相结合,对于取得优异成绩宾馆可给予相应的奖金。
5,员工培训要案计划,分期分批,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行,要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6,本宾馆酒店的工作人员都要参加岗位职务培训,培训培训结束,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
第7篇 建筑集团普通员工培训制度
建设集团普通员工培训制度
1 .培训目标
( l )本制度是人事部门进行人员培训时的主要参考依据;
( 2 )凡计划培训时,首先确定这一培训是新进员工培训还是在职培训;
( 3 )培训目标的具体内容:
1 )提高在职人员的工作效率;
2 )通过培训改进员工工作表现;
3 )为在职人员未来发展或变动工作作准备;
4 )通过培训使员工有资格晋升;
5 )减少意外,加强安全的工作意识;
6 )改善在职人员的工作态度,尤其培养减少浪费的习惯;
7 )改善材料处理加工方法,以打破生产技术上的局限性:
8 )培训新进员工以适应其工作;
9 )教导新员工了解全部生产过程;
10 )培养在职人员的指导能力,以便在企业扩大规模时,指导新进员工。2 .培训内容
确定培训目标后,需确定培训的内容。下列各项,可以帮助在职人员了解其义务、责任与学习态度。普通员工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l )技术或工作方法的指导;
( 2 )关于安全操作方面的指导;
( 3 )教导材料技术或(和)一种方法使在职工作人员减少材料浪费;
( 4 )教导材料处理方法;
( 5 )在学习时训练机器设备操作方法;
( 6 )学习员工工作标准;
( 7 )改进或改变工作态度。
3 .培训形式
( l )教育培训还需考虑培训形式,有了正确的培训形式,方可达到培训目标;( 2 )教育培训可采取以下形式:
l )脱产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
2 )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
3 )实地工作培训和教室授课相结合。
4 .教学方法
( l )本公司业务员的教育培训的教学要采用授课和示范两种方法相结合的形式;
( 2 )在选择授课方法时,须注意以下两点:
l )授课是传授知识的最佳方法;
2 )示范是教导技能的最佳方法。
( 3 )计划教学时,须考虑以下几点:
l )教学主题是只需要一次特别讲课还是需一系列讲课;
2 )教学之后是否需要讨论;
3 )教学主题是否需要示范。
5 .培训视听教具
( l )视听教具可以帮助说明授课意图,并使受训者了解把握学习重点。
( 2 )采用视听教具应注意下列各点:
l )教师需一本教导手册;
2 )在培训时,发给受训者一份计划大纲;
3 )除了课本外,还需发给其他印刷教材;
4 )利用机器设备或产品的图片或照片,放大作为教学之用。
6 .培训设备
( l )使用培训设备时,应根据培训的内容及形式选用;
( 2 )培训地点的确定应与培训设备的确定同时完成;
( 3 )确定培训设备时也可以让受训者自带一些用具及设备,以降低培训成本。
7 .训练时间
( l )教育培训时间的长短,应根据培训业务需要而决定,并依学习资料、师资力量及学员素质而定;
( 2 )确定培训时间应注意以下问题:
l )是否必须在上班时间实施培训;
2 )能否确定每次讲习时间长短和每周举行次数。
8 .教师的选定
( l )必须聘请2 位以上的专家来执教;
( 2 )专家水平的高低是决定培训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所以专家的经验必须丰富;( 3 )聘用教师必须注意下列两点:
l )受训者所属的领导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来担当教学;
2 )是否可以选择优秀的技术工人来配合教学。
9 .受训人员的选择
( l )选择受训人员除了基于培训目标外,还应考虑受训人员的严格性、工作经验及工作态度等因素;
( 2 )选择受训人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l )对新进员工需要施以培训;
2 )新进员工的培训结果可以作为聘用的先决条件;
3 )受训者工作经验;
4 )员工在工作平调或晋升时必须施以培训。
10 .培训经费
( 1 )在培训计划实施前,应计算全部费用预算,以便有充足的培训费用,加快计划的推行和依照预算来检查培训的成果;
( 2 )培训经费的预算,应注意以下几点:
l )培训场地、设备、材料上所花费的费用;
2 )受训时,受训工资计算在培训费用之内;
3 )如若教师是本公司员工,其薪金要计算在培训费用之内;
4 )筹备培训计划阶段费用也应计算在培训费用之内。
11 .培训计划的总结
( l )对培训的成果进行总结,检查是否达到原定目标;
( 2 )总结培训计划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l )培训成果是否达到原定目标;
2 )应提供学员在受训前、受训期间及受训后工作能力的记录;
3 )学员进步情形的有关记录;
4 )对受训者所获知识与技能施以评定;
5 )应由受训者的直接主管对受训者进行长时期的定期性观察,判定其培训成效,并将结果反馈给培训部门。
第8篇 公司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在职员工培训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凡本公司所属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及其有关作业事项均依本办法。
第三章 工作职责划分
第三条 培训部。
(1)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
(4)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培训计划的审议。
(7)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外聘讲师。
(9)全公司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第四条 各部门。
(1)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专业培训规范制订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培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第四章 培训规范制订
第五条 培训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订“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规范”,提供训练实施的依据。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的培训课程及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学大纲。
第六条 各部门组织机能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生产条件等变化时,培训部即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培训规范。
第五章 培训计划的拟订
第七条 各部门依培训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培训计划表”,经培训部审核,作为训练实施之依据。
第八条 培训部位应就各部所提出的培训计划汇编“年度培训计划汇总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
第九条 各项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培训。
第十条 临时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呈报人力资源部核签后实施。
第六章 培训实施
第十一条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第十二条 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第十三条 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考试,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考试题目分3~4种,由讲师在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第十四条 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培训部应了解上课状况。
第十五条 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 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
第十七条 各项培训考试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不补考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十八条 培训考试成绩,供考核及升迁参考。
第七章 培训成绩报告
第十九条 每项培训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填入“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第二十条 主办单位应于每项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报培训部门,凭此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第二十一条 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办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对所属人员应填写“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表”。
第二十三条 每三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结果报告”,报送人力资源与培训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第八章 评估
第二十四条 每项培训办理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考试试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培训参考。
第二十五条 培训部应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定期分发“培训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后汇总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第九章 外派培训
第二十六条 因工作或升迁等任职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门推荐有关人员送培训部审议后,呈总经理核准后外派培训,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七条 外派培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培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送培训部归档保管,其培训成绩亦记录在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八条 外派培训人员应将培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作为内部培训教材,并举办培训班,担任讲师培训有关人员。
第二十九条 报销培训费时,培训部应审核其外派培训的资料是否缴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审核,会计部门不应予以付款。
第三十条 本条款适用于参加公司外的培训,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外协部办理培训,但每年以两次为限。
第9篇 投资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投资开发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高员工素质,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职员工培训的管理。
三、职责、义务
1.公司有责任为每位员工提供不同的培训机会;同时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和责任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完成各培训课程的具体要求,并通过测试。
2.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的组织者,主要职责包括:
2.1确定培训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编制培训预算;
2.2落实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场地,确认教学方法,协调组织培训课程的开展;
2.3对员工培训结果进行考评,不断完善公司的培训制度。
3.公司各个部门要做好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分析,提出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问题和培训需求,积极配合培训工作的开展和培训效果的评价。
四、培训类型与内容
1.结合公司培训开展情况及培训需求情况,公司主要开展的培训有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
1.1岗前培训:被公司录取试用的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各项规章制度。
1.2在岗培训: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在职员工组织不定期的不脱产培训。在岗培训包括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养、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等。
1.3继续教育培训: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公司鼓励员工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以提高员工专业技术功底和自身素质。继续教育培训包括学历学位教育、职称及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培训等。
2.公司提倡员工能够利用业余时间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才能和综合素质,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培育学习型组织氛围。
五、组织与实施
1.综合办公室在每年十一月份开始,开展下年度培训需求的调查工作,以确定公司中哪些部门需要开展培训以及能够实施培训。
2.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目标,重点及人员配置、人员素质现状,对部门人员进行分析,提出下年度部门重点的培训要求,于每年十一月末报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统计。
3.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应在每年的十二月下旬由综合办公室制订完成,并报总经理审批,年度培训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
4.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应根据新进人员的具体时间,综合办公室负责课程安排,相关各职能部门协助实施。
5.公司组织内部培训及邀请外部培训机构来公司进行的培训,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时间、场地、费用支付等相关事务的办理。
6.按照培训计划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综合办公室进行通知,各职能部门应安排好外出人员的工作衔接。需出差的,应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培训完成后,需将有关的培训资料、教材及相关的证明、证书等交综合办公室保管。
六、评估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评估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在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收集汇总培训的有关信息,包括从学员的应用知识、技能方面评定培训成效,对培训对象的工作行为表现进行追踪和业绩考核、调查被培训者对培训的看法,对培训的成本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并提出明确的结论,以便重新评估培训的需要,为下一次培训提供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各职能部门。
七、其他
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第10篇 酒店之康乐部员工培训制度
酒店康乐部员工培训制度
1.康乐部员工培训,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新招聘员工进行岗前培圳,二是对老员工进行在职培训。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酒店规章制度,基本的岗位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基本的专业知识,以便较快地适应工作;员工在职培训主要是根据岗位的实际要求,学习相应业务,从实际出发,更新专业知识,学习新的业务和技术。
2.员工培训按计划,分批分阶段,按不同的工种和岗位需要进行培训,结合实际,注重实用性,逐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3.培训内容:
(1) 员工培训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巧,提高指挥、协调、督导和策划能力。
4.方法与形式:
(1) 康乐部经理负责组织培训,对部门的培训工作负责;
(2) 培训应采用授课、讲座、讨论会、实践操作演习等多种形式进行;
(3) 培训工作应有计划、有目的定期进行;
(4) 根据需要,适当组织员工进行脱产培训。
5.培训档案:
(1)各部门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及时将员工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及考核成绩记录在案;
(2)根据员工培训档案所反映情况找出员工薄弱的业务项目,及时修改培训内容,进行再培训。
第11篇 重点岗位、新进员工培训制度
为加强重点岗位、新进员工的培训、考核与管理工作,规范上岗行为,提高人员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制定本制度。
一、重点岗位人员、新进员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培训,重点岗位人员须经考核合格或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重点岗位包括领导干部岗位和专业岗位。领导干部岗位包括:中层干部;专业岗位包括:放射、b超、心电图、检验等。
三、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由培训单位发给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四、新进员工报到时由办公室组织进行岗前培训,了解单位规章制度。
五、各科室分别对新进员工进行培训:包括劳动纪律、作息时间、规章制度、员工奖惩、绩效考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
六、培训一般由科室负责人担任。
第12篇 电器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电器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1 岗前培训与岗中培训
1.1 目的
i 增强员工对大中工的认识和了解。
ii 排除员工中不适合大中文化的风气。
iii 统一思想和价值观,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iiii 考核量化,唯才是举,适时提拔。
1.2 方式
岗前培训、职能培训、职务培训
岗前培训针对入职的新员工,时间不少于1天,成绩计入入职表现,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岗中培训、职能培训、职务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时间不少于16小时,成绩计入个人考绩,做为晋升的考核依据。
2 关于公派人员出国(包括香港和澳门)考察的培训管理办法。
2.1 公派员工在国外,时间不超过半个月的,当月工资、奖金照发,时间超过半个月,不享受本月工资和奖金。
2.2 出国期间,员工的社会保险等费用均由公司负担。
2.3 出国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聘用。
2.4 员工回国后,应返回大中公司继续服务。外派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的,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一年合同期,外派时间一个月以上的,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两年合同期。同时根据职位附加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2.5 公派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要求调离本公司的,必须负责赔偿公司公派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发放的工资、奖金,各种商业保险费用和公派期间发生的所有公费)。
3 考核制度
3.1 岗前培训考核
i 熟悉《员工手册》的具体内容。
ii 了解公司的概况及发展史。
iii 清楚地了解本岗位的责任;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考核的标准;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iv 试用期结束前,由所在部门或分店领导监督、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考试,将结果报总经理。
iiv 综合考核合格者发上岗证,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
iiiv部门或分店经理未按上述内容和要求对员工进行考核的,将受到严重警告或更严厉的处分。
3.2 职能培训
为了能够充分了解到人员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对《员工手册》内容的了解和掌握、基本技能和技巧的掌握等),来提高销售业绩和服务质量。
i 职能培训每3个月举行一次,不少于8课时;
ii 职能培训的考核要求,对本岗位的基本职责流程有一个比较充分的认识,并要求每个人都能够做到随问随答。
iii 考核的成绩将存如档案,并做为日后晋升的依据。
3.3 职务培训
职务培训即常说的升职培训,在参加职务培训前,人力资源部必须了解其以下内容:对现职务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和技术掌握的情况;对《员工手册》的执行情况;上级和下级对其的反映情况和浅能的评估。
i 职务培训每3个月举行一次。考核成绩存入档案,考评成绩将作为晋升的依据。
ii 表现良好,由主管领导推荐,方能参加职务培训。
iii 根据考核的成绩,决定是否能够晋升,或者任原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