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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度6(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30 12:46:01 查看人数:35

公司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度6

第1篇 公司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度6

公司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度(六)

(一)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四)内容要求

1.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1.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1.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1.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告知本单位负责人;

1.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1.6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1.7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1.8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1.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1.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2.生产技术处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2.1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研讨分析工伤事故、职业病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全厂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事故隐患。

2.3积极参与拟定审查工厂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管理目标;监督检查劳保经费合理使用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完成情况。

2.4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工厂防尘防毒工作,制定防尘防毒措施,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工作。

2.5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技术教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制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独立作业。

2.6开展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并检查、督促分厂、工段、班组安全教育标准的执行情况。

2.7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

2.8抓好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建档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2.9做好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防暑降温及防寒防冻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劳逸结合,女工保护工作。

2.10抓好防护用品的管理与发放工作,监督检查职员防护用品合理使用。

2.11参与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参加工程验收,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问题,有权要求解决。

3.分厂(处室)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接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指导,在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头做好部门“四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他人伤害、防止他人伤害他人)、反“三违”(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反劳动纪律)等项工作。

3.1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2组织好本单位新职工上岗、换岗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台帐。

3.3深入现场检查班组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3.4督促本部门做好隐患自查、整改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隐患整改工作,整改前积极组织好临时防护,并建立隐患整改台帐。

3.5在进行爆破、清理磨头仓、清煤粉仓、清库、清理预热器堵料、进入电收尘器内部检查以及其它特殊危险作业时,必须到现场进行监督,并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3.6安全员在现场检查中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必要的处理意见,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7了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提出劳保申报计划,保证一线生产劳动保护需要。

3.8做好本单位事故处理、登记、上报工作。

3.9处理事故应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责任人及其他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领导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4.工段(班组)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主管、工段长(班组长)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严格遵守并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4.2做好对新职员的安全教育,指导和督促职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制止违章行为。

4.3根据生产指令和职员思想等状况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并组织职员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健全安全活动台帐。要求每班布置工作时要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4坚持交接班制度及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组织职员维护、保养设备,清理工作场所,保持卫生、整洁。遇有自己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发现有可能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停止作业,并报告上级。

4.5本部门进行爆破、清理磨头仓及煤粉仓、清库、清理预热器堵料、进入电收尘器、总降倒闸及其它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要到现场组织协调,布置好安全工作,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4.6发生工伤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组织或参加事故分析。

4.7有权拒绝执行上级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并可越级上报。

5.岗位安全生产人员管理规定

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5.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作业,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切实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防止他人伤害他人”。

5.2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卫生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使用自己不懂

的机械和设备,对内部结构,性能不清楚的设备做到不摸、不碰、不进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3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5.4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

5.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上级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申诉。

(五)记录表格

第2篇 出租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一)从业人员及车辆,必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方能投入营运。

(二)未经同意严禁私自转租、转让承包车辆。凡因私自转包或随意转让(没有在公司备案者)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驾驶员和承包者)承担。

(三)客运出租车必须按规定投保第三责任险和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出租车必须按时提前投保,不得脱保,未改变客运性质时不得退保。

(四)客运出租车按规定实行强制维护保养,确保营运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保持车况良好。

(五)客运出租车不得设置或放置防碍安全行驶的设施或物品,并应在车内喷印乘车安全须知内容和安全投诉电话。

(六)严禁客运出租车超过核载人数,不得擅自改装。在车身明显位置喷印行驶证上核定的载人数和“严禁超员”字样。

第二条驾驶人员的管理

(一)营运出租驾驶员除持有正式驾驶执照外,还必须持有和办理“服务资格证”、出租车还必须持有“营运证”,否则不得上车参加营运。

(二)营运出租车驾驶员不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出租车辆。

(三)驾驶员必须要与营运车辆上记录的人相符合,严禁随意交给与不相符合的人驾驶。

(四)客运出租车辆驾驶员必须进行安全学习教育,每月必须参加公司安全学习一次,接受安全知识培训。

(五)驾驶人员按规定必须参加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得驾驶客运车辆。

(六)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规定,服从安全管理,提高自身素质,规范职业道德,预防和减少客运交通

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条行车安全管理

(一)客运出租车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执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礼貌行车。

(二)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认真执行行车“三检制”(开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检查),不开带病车,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三)坚持安全行驶,严禁冒险行车,严禁违章指挥。建立健全驾驶员行车技术档案,完善各项登记、考核、奖励制度。

(四)客运出租车每年必须签定客运交通安全保证书,以及落实《东风出租车公司加强驾驶道路客运交通管理制度》的责任书,促进安全责任的落实。

(五)驾驶员要严禁执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规定。

(六)新到客运出租车驾驶员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的审核后,方可办理其它手续;同时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技安部门要全面掌握驾驶人员的各种情况,存档备查。

第四条技术安全人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熟悉车辆驾驶人员、道路等情况。

(二)认真做好驾乘人员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上路检查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三)负责检查营运客车、出租车的安全状况,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办理车辆,驾驶证、准驾证、服务证和年检审查工作。

(四)积极协助公安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督促车辆按时投保(车身、第三责任险和乘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准确填写车辆保险等报表及时上报,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五)根据上级的安排和公司的布置和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学习。

(六)采取多种形式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令和各种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安全责任感。

第3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怎么写

一、管理人员的培训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每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

1、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1)车队长的培训。

各车队长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各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

停车场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公司负责。

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3)安全员的培训。

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

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调离本工作岗位。

二、其他人员的培训1.驾修人员的培训。

各车队每年对驾修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

车队长每月组织驾修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车队负责。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检员的培训。

各车队的安检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各车队每年应对安检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车队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检修业务知识。

3、调度员的培训。

公司每年应对调度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4、维修人员的培训。

公司的维修人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公司每年应对维修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维修业务知、识等。

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或辞退。

三、新员工的培训1.新员工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等。

2. 新聘司机上岗前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员工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第4篇 公司生产制程管理制度

某公司生产管理制度:制程管理

1.制程管理办法

1.1总则

1.1.1目的

为使本公司制程作业管理上有章可循,以确保品质、产能,特制定本办法。

1.1.2范围

原料由各储存圆桶仓或仓库之后的制造过程至包装入库的各项作业均应遵循本办法。

1.2生产安排与生产前的准备

1.2.1编制'周生产计划表'

制造科主管于每周五下班前依据行销部提供的'下周销售计划表'以及仓库提报的'成品库存日报表' 和'原料库存日报表'等资料编制'周生产计划表',经部门经理审核送至中控室。

1.2.2每日生产安排

(1)中控室/生产班长于每日上班前依据'周生产计划表'和行销部每日销售变更通知单以及现有库存情况编制'日生产计划安排表',送制造科主管审核执行。

(2)中控员依据'日生产计划安排表'合理安排本班的生产顺序,并将需生产品种之料号、数量及时间安排填写在看板上。

(3)排定当日生产顺序之后,应及时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a)中控员将需要准备的原料,电话通知或书面送交原料库投料员或投料组长。

b)中控员填写'添加剂配制通知单'通知小料员备妥生产之所需预混料及小料添加剂。

c)检查液体输送设备和其他输送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d)确认本班人员均已就位!

1.3袋装原料投料作业管理

1.3.1原料库投料员接到中控员投料通知后,应按品管部制定的原料投放次序安排投料工人将原料投入指定的投料口中。

1.3.2投料工人在投料入槽过程中应将原料倒干净,并避免杂物、绳头进入投料口。

1.3.3拆卸原料垛时,应从上到下,不可中间抽取。

1.3.4当原料仓满或达到中控员所需数量时,投料员应清点所投袋数,记入垛位卡上,并通知中控员可以空机运转刮板机将所投原料完全送入料仓。

1.3.5一批原料投料结束,投料员应督导投料工人将垛位四周及投料口四周清扫干净,整理好垛位,并将废料及垃圾分别入袋,码放到指定区域。

1.3.6填写'投料日报表'有关内容。

1.3.7如发现原料有潮湿、发热、发霉等情形,应及时停止投料,并通知品管人员前来处理。

1.4看仓作业管理

1.4.1看仓员每班上班后首先抽取各桶仓料样、查看有无混料或质量有无异常,复核上一班次'查仓日报表'并通知中控员。

1.4.2每次投料前与中控员联系确认原料名称;投料开始时,取样核对入仓是否正确,并填写'看仓取样记录表'。

1.4.3每次转仓前确认输送管道已无上一批料残留,并通知中控员转仓。

1.4.4按中控员要求正确取得粉碎样、混合样、成品样,并填写'取样卡'交给中控员。

1.4.5监视平台以上设备运转状况,定时清理磁铁,若有异常及时通知中控员。

1.4.6每一次投仓、震仓干净后,通知中控员,每一次看仓作业均须填写'看仓取样记录表'备查。

1.4.7交接班前或下班前查看料仓存仓情况,须填写'查仓日报表',一式二联,一联送中控员,一联自存备查。

1.4.8制造科主管、中控员及品管人员须定期、不定期检查料仓原料外观、气味等是否正常,有无混料现象,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1.5粉碎机作业管理

1.5.1查核'查仓日报表'了解仓存数量并通知看仓员查仓、看仓存情况是否与'查仓日报表' 一致。

1.5.2开机前,按规定检查磁铁器、粉碎锤片及筛片等是否正常,并做必要的清洁或润滑保养。

1.5.3对照生产计划表合理安排粉碎顺序。

1.5.4 选择粉碎仓、启动粉碎机及周边系统,依序粉碎原料,并通知看仓员取样,检查粉碎粒度。

1.5.5填写'粉碎日报表'。

1.5.6更换另一原料粉碎时,必须按规定空转粉碎系统若干分钟,以免混料。

1.5.7粉碎完毕,清理粉碎机系统及周围的环境。

1.6中控室作业管理(配料及混合作业)

1.6.1了解上一班(日)成品库存量,按照当日生产计划表安排本班生产顺序,并标示在看板上。

1.6.2检查配料系统及混合机系统的设备状况,检查原料桶仓内样品是否合格,查看'查仓日报表',通知原料投料及小料工备好小料添加剂。

1.6.3每天上班对所使用的磅秤进行校对,检查小料备料无误。

1.6.4依照电脑操作程序检查配方,若接到品管部之'配方变更通知单',应及时输入最新配方,核实正确无误后,打印出每批原料用量表,连同原配方单经制造科主管签字并返回品管部。

1.6.5启动配料运行程序、监视称料状况,启动混合机进行混合。

1.6.6手投员依混合灯号将称好的手投料,由手投口注入混合机。

1.6.7随时查核在制品的外观、气味是否正常。

1.6.8填写'混合日报表'并通知看仓员全面查看仓存情况,填写'查仓日报表'。

1.6.9依据库存及生产情况在成品仓看板上标示包装顺序。

1.6.10每天下班前操作wem之列表机,印出当天全部的'原料用量报告表'和'成品产出表'送制造科主管审阅后分送品管部、财会部、生产部,并自存一联。

1.6.11倘若wem自动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维修和有关人员,或依指示改为手动操作,其操作方式照自动方式的顺序办理。手动操作事项及原料使用应详细在混合日报表中注明,以便品管人员查明手动用量明细。并与配方用量核对。

1.7小料添加作业管理

1.7.1与中控员联系要生产的饲料名称、料号和数量,领取'添加剂配制通知单'。

1.7.2每日校磅电子称无误后,依通知单准备各批小料并留预混料标签备查。

1.7.3依中控员指令准确添加小料,每次添加后,填写'小料添加记录表'。

1.7.4随时与中控员保持联络,检查添加是否准确。

1.7.5车间备妥足够一天使用之小料添加剂,每天交班前盘点实

际存量,填写'小料添加剂盘存日报表',并交中控员审核。

1.7.6保持小料存放区及周边环境整洁。

1.8制粒机作业管理

1.8.1向中控员询问待制粒仓成品名称和数量。

1.8.2开机前检查制粒机及周边系统,包括压辊油位、除铁等,而后通知中控员开启制粒系统。

1.8.3调整供料机和调质器速度呈最佳状态,先用挡板将黑灰色粒料打出另置一旁,并调整颗粒长短,至黑粒消失,再放料入冷却机。

1.8.4调整蒸汽压力及温度,不断取样检查饲料外观颗粒、含水量,控制粉率。

1.8.5调整冷却机料位与冷却速度,控制成品水分比例在规定标准内。

1.8.6每两小时注压辊油一次。

1.8.7制粒结束要打净回料管,放空冷却机,然后通知中控员转仓,准备换料。

1.8.8填写'制粒日报表',计算制粒效率。

1.9打包机作业管理

1.9.1向中控员了解成品仓现存饲料名称、料号和数量,并按中控员确定的包装顺序,准备包装作业。

1.9.2准备编织袋及印有日期的标签,通知成品码垛组,安排成品货位。

1.9.3开机前,检查包装机及周边系统,并做必要的润滑及清洁,确定无误后,开始包装作业。

1.9.4每批包装头2包应回制,包装员应检查饲料外观,确定其颜色、气味、颗粒及粉率符合标准后,再用正式编织袋开始包装。

1.9.5包装时,将印有日期及批号的标签缝于袋口。

1.9.6包装进行中,包装员应定包取样,一批生产结束,应将取得样品附上'取样卡',于下班前送交品管部化验。

1.9.7每批饲料,均须由包装员抽样检查包装重量,其抽样比例为:

生产吨数 2 4 6 10

抽样包数 1/10 1/15 1/20 1/25

并将抽样情况填写入'打包抽检记录',若抽样发现重量误差超过+0.05公斤管制点时(不包括袋重),应立即停止包装,调整包装机的称量数值。

1.9.8每个桶仓料打包完毕后,要敲桶仓避免残留。

1.9.9填写'包装日报表',计算每种料投入产出差异!

1.10饲料回制作业管理

1.10.1回制料种类

(1)成品混料及原料混料。

(2)逾期成品。

(3)出厂退回料。

(4)头包和尾包。

(5)品质不良料。

1.10.2回制料的存放

(1)回制料必须专区存放,并用看板标示。倘若同时有数种回制料时,须分类分堆存放。

(2)出厂后退回饲料,一律须经'烟熏'后,才可放到回制料存放区内。

(3)每日发生回制料之后,下班前应填写'回制料日报表'报生产部及品管部。

1.10.3回制处理作业

(1)回制料中的头包和尾包,由制造科依品管部规定的原则自行安排,回制到同品种饲料中。

(2)其余回制料一律交由成品库保管,并提出回制申请,填写'饲料回制处理单'部门主管核准后转品管部。

(3)品管部接到'饲料回制处理单'时,应派员取样化验分析,并向配方总部要求配方后,送还生产部,办理回制作业。

(4)生产部在安排回制时,中控员依据'饲料回制处理单'指示内容执行修正配方,成品库依指示与中控员协调安排回制料使用事宜。

(5)回制完毕后,中控员将'饲料回制处理单'上注明回制日期及回制情况,转品管部,并在'混合日报表'上注明回制料添加情况等内容,以供查阅。

1.11燃油锅炉作业管理

1.11.1开机前全面检查锅炉水位、油位、软化箱水位,各阀门是否正常。

1.11.2接通电源,检查各指示灯是否正常。

1.11.3启动自动点火系统,检查压力表,水位表,油位表,管路、安全阀及其他阀门接口,如有漏气或异常,通知维修人员及时修复。

1.11.4观察火焰燃烧情况,水泵、压力变化等,每天化验水质。

1.11.5压力升到规定指示时即可送汽。送汽时,先排尽气缸内的凝结水,进行暖管,达到最大压力时,进行安全阀手动排气实验。

1.11.6锅炉运行中经常对水位、油位、软水箱、燃烧状况、除氧器的运行进行监察,并每隔1小时填写一次'燃油锅炉交接记录表'。

1.11.7检查回水罐的水位,并及时用水泵抽水储水箱。

1.11.8锅炉运行中经常与制粒员保持联络,保证生产时蒸汽的充足供应。

1.11.9停炉后,对锅炉进行排污,留足充足的软化水、除氧水、燃油,保证锅炉处于正常状态。

1.11.10如锅炉存在异常隐患,当班不能处理的,应书面通知下一班,并及时报告主管。

第5篇 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见附表)

八、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6篇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二条 安全生产教育是强化安全纪律,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条 通过安全教育,使劳动者熟悉和掌握劳动安全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知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三违”行为,有效地防止人们的不安全行为,减少失误。

第四条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要做到严肃、严格、严谨、讲求实效。

第五条 本教育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第六条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培训,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

1、思想教育主要教育劳动者特别是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从思想上、理论上了解安全生产对生产发展的促进作用,牢固树立生产工作中保障安全、健康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渗透到各级领导和广大劳动者的脑海中,运用到生产工作中,做到时时不忘安全。

2、安全纪律教育是使每个劳动者懂得严格遵纪守法,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改变那种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状况。

第七条 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全体劳动者都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并按规定接受教育培训。

第八条 加强安全生产技能教育,结合工种的特点,实行安全技术操作和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每个劳动者都必须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 加强安全法规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安全生产法制的根本特点和法制的严肃性、强制性,教育每个员工都必须懂得安全生产的法规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法规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要做到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

第十条劳动安全生产教育主要有三种形式:新职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例会、早会等)、全员教育、变换工种和复工的教育等多方面教育方法。

(一)新职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新职工(包括临时工)都必须进行企业、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1、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其主要教育培训内容有:

①、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和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③、本企业生产形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④、重大伤亡事故案例和应吸取的教训。

2、部门安全教育,其教育主要内容:

①、本部门特点,预防事故的措施。

②、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③、现场危险区域和事故多发部位及安全具体要求。

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有:

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本工种使用设备、设施安全状态和注意事项。

③、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第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教育是保证安全生产,防止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属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安全生产教育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经常化安全生产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片、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2、特别是班前教育,班组长在每日上班前召开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状况及本班组人员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明确具体注意事项,并跟踪落实纠正违章行为。

第四章培训对象及时间

第十二条 企业职工每年需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第十三条 新进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部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1、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等。

2、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和管理

第十四条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建立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建立一般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第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安全管理专职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公司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公司负责统一管理单位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从事职工安全培训的工作人员,应接受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八条公司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公司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并纳入年终年度考核内容之一。

第二十条 本制度从二○一○年八月二十日起实施,以前的制度从新制度实施之日起废止。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第7篇 公司生产事故管理制度10

公司生产事故管理制度(十)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一)重大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以上,同时产量损失费达一万元以上;或直接损失费达5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5%,或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

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负责;

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

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执行。

(二)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三)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四)发生重大事故,由生产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

(五)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

(六)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七)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八)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九)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十)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十一)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 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第8篇 公司产品承揽评审生产交货出入库管理制度

下面是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1、产品承揽

(1)公司所有生产产品均由销售部销售。

(2)产品销售时,1吨以下可不签合同。1吨(含1吨)以上必须签销售合同。销售合同经销售经理审核批准后到经理处盖合同章。

(3)所有订货合同均需填写《承揽评审记录表》。空白表格存放于销售部。业务员接订货通知后,按规定格式准确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完毕后报销售部经理签字(若销售部经理不在由销售办主任代签)后,交销售办主任评审。

如业务员外出不在公司,由销售部经理填写,如业务员及销售部经理均不在公司,可由销售办主任代其填写,但业务员必须在回公司24小时内主动找营销办主任复核签字,逾期视为认可,否则出现一切责任由业务员承担。不填写承揽评审记录表,不予安排生产计划。

营销办主任接《承揽评审记录表》评审后及时将生产计划下达到生产部,由生产部当日评审入库时间,而后,营销办主任依据生产计划将填写了计划号及入库时间的《承揽评审记录表》,一联返销售部经理或业务员,二联留底,三联交生产部。

2、合同的评审

(1)合同评审按《合同评审控制程序》进行。

(2)合同评审结束至交货前,相关业务员可到生产车间、仓库了解自己的产品生产、入库情况,在必要时可向营销办主任提出书面建议,营销办主任根据情况全权代理及时与相关生产车间调整处理。

(3)营销办主任下达生产计划二联至生产部,三联至成品仓库,并由生产部评审人员及成品库保管员在计划存根联签字接收。

(4)因客户要求,营销部下达生产计划后确需补签合同时由相关业务员写出书面申请,找营销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后加盖合同公章,此书面申请存营销部经理处。

(5)成品合同评审规定

①生产部合同评审员对生产部产品准时交货负责。因而生产部合同评审员必须时刻高度关注各车间生产进度,准确掌握各生产车间工序实际生产状况,灵活准确地安排转序和交货时间,严禁固定地按天数累加生产数量来确定交货日期,如遇用户要货特别急这一特殊情况,由销售部经理找生产部经理及生产部合同评审员给予特别评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②如发生意外设备故障,由生产部经理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交货期,仍保证不了的,生产部经理需与销售部经理协调推迟交货期,由销售部经理在《推迟交货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交营销办主任更改交货期。

(6)成品入库规定

①按计划每批次成品包装结束后,包装车间主任必须立即与装车人员联系办理转序入库。装车人员必须保证当日办理入库。装车人员对同一天多批次入库的产品,应与包装车间主任及营销部主任主动沟通,按照缓急安排入库,对必须在当日下班前入库,否则就会造成误交货的产品,包装车间主任应该与装车人员提前协调,妥善安排。

②入库成品必须带有产品标识和合格证,顾客需要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还应附带产品质量证明书一起入库。

3、合同的更改

(1)合同的更改按《合同评审控制程序》办理,由营销部经理与生产部经理沟通后填写《合同变更记录》并签字确认,由生产部拟订好修订合同,由生产部合同评审员以书面形式提交营销办主任,并将评审结果协调营销部经理及业务员联系客户确认,经客户确认后重新修订合同。

(2)对于交货期变更的,由生产部书面通知营销办主任,将变更信息以书面形式传递到相关承接人员,确保其知道已变更的信息。

4、产品入库发货程序

(1)成品库保管员对生产部入库的成品按照生产计划中下达的规格、数量(支数)入库并挂好标识(所售客户名称及规格),保证帐物相符,以免混淆。

(2)成品库保管员对入库后产品的包装完好负责,对入库时包装破损的拒绝入库。

(3)对于客户要求单件计量的产品,产品入库时,入库人员应出具每件产品的明细表,成品库保管员根据明细表,核实明细表中累计的重量并抽查与单件产品填写的重量是否一致并清点此批产品的数量(件数),核实无误后,办理产品入库手续,并当场清点所入件数是否和明细表一致,如有意外,暂停办理入库手续,查明后再办,车间及其他计量人员要认真计量每一产品的重量(客户反馈有重量不足或其他错误时,分别由打包计量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杜绝因重量不足影响我公司信誉的现象。

(4)成品销售时,由销售部经理或业务员陪同顾客到仓库提货。成品库保管员按用户所要的规格发货过磅,提货人或业务员监磅以示数量认可。发货单一式四联,一联存根、二联财务、三联营销部、四联顾客。业务员在发货单存根联签名,为顾客送货情况,业务员必须让承运人在发货单存根联“承运人”一栏处签名,并注明“承运数量准确”字样,以示承运数量准确。仓库保管在第二联应注明此批产品何时下达生产计划,何日何时入库,然后由发货人持第二联到销售部经理处签好出厂价,并由销售部经理签下计划日产品订价,加工费及标明商家符号

第9篇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3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十三)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为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参照《建筑施工现场处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精神,特制订本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请各级各部门、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工地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

(关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经济处罚制度)

一、施工生产设备缺少防护设施及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时,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责任者,对随意确定拆卸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对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销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新产品的生产转移,发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6.按本款1~5项规定,若被罚者违反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罚款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分公司处室及公司领导罚款5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员处罚款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塔吊、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工长和技术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按本款1~9项规定,违反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含受害人)罚当月公资10%~30%,免发当日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1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如因工死亡免于罚款,如他人违章,处以本人月工资10%~30%的罚款,并在1~6个月内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破坏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于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10%罚款(并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一般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项按10元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给予批评教育,再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对于拒绝执行整改的有关责任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3)违反消防法规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给予合并处罚。

3.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

,破坏现场,防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可免予罚款。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制度)

1.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评分获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给予工地经济奖励(工地负责人占30%,工地质安员、施工员共占8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奖励1000元。

(2)在本地建设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2000元。

(4)在建设部安全生产检查时,被评定为达标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公司安全生产季度综合评定考核中,评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加工厂,奖励1500元。

3.在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着成绩的各级质安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质安全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公司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经济奖励如下:获一等奖,奖励2000元;获二等奖,奖励1500元;获三等奖,奖励1000元。

注: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如及时制止重大故事发生的有关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包括公司有关管理人员)。

4.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着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部门核实上报公司质安科承办)获一等奖者,奖励2000元;获二等奖者,奖励1500元;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如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另行计提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第10篇 宣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提高检查效能,及时发现、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部室、车间组织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1.3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

2、职责

2.1主要部门职责

2.1.1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年度、季度、月、周的安全生产检查、抽查、巡查和相关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2.1.2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各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1.3各部室、车间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自查工作。

2.2检查人员职责

2.2.1公司、部门、车间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都必须由相应领导带队,有相关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2.2.2检查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人员要严格对照检查表的内容如实记录,应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2.2.3检查人员应不断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检查技巧,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效能。

3、检查内容

公司、车间应分别制定出安全生产检查表。

公司检查内容具体见附件一《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表》。

4、检查方式

4.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公司组织进行的安全普查、抽查、巡查、专业(专项)等安全生产检查;

4.2检修修项目指挥部和基建技改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实行检查和督查;并对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和检查。

5、检查频次

5.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普查,时间定在每季度末月或者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进行;公司季度安全检查与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时间重叠的,可以合并安排;

5.2公司安全环保部分区域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5.3专业(专项)检查、自我评价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时间重叠的,可以合并安排;

5.4车间每月、工段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车间检查组人员不得少于五人,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当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内进行。

5.5公司安全环保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每个工作日对分管区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车间安全员每个工作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部位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

6、检查记录

6.1公司、部门、车间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必须形成正式的纸质检查记录,或者在公司统一制定的安全检查记录本进行记录;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可在每日交接班本(可以是电子版)进行记录;

6.2记录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参加检查人员签名、具体内容(作业现场、机电设备或文件记录的名称等)和相应的检查结果;

6.3检查记录表上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必须一一对应,不得出现有检查内容而未填写检查结果的现象;

6.4各类检查记录要有专人进行妥善保管,确保可追溯性。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保管公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每周安全生产检查的记录,公司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本专业(专项)检查记录,车间安全员负责保管车间级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

7、隐患(问题)反馈

7.1对现场违章作业的问题,应指出违章的具体时间、地点、人数、作业内容和具体违章行为;

7.2对设备、环境、物体存在的事故隐患,应指明隐患(问题)具体部位和危害程度的描述,应有具体数据作为依据;

7.3对违章、违规问题的判定,应有明确的法规、文件、制度或规程、标准做为依据,避免主观随意性。

7.4公司各类检查情况通报中对隐患(问题)的描述要准确、清晰、具体。

7.5组织检查单位,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必须确定责任单位或者整改单位;对于外单位在公司检修、施工等作业中存在各类隐患(问题),必须确定属地单位。

8隐患整改

8.1责任(整改)单位,对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在每次检查情况通报下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2责任(整改)单位,对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在当月检查结束后次月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3各单位在销案时,将已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填写在附件二表中;对正在或计划整改隐患(问题)填写在附件三表中;

8.4对所有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责任(整改)单位应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对一时不具备条件,难以立即整改的隐患(问题),应制定并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制定整改计划。一旦完成整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销案;

8.5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督促隐患(问题)整改,直至隐患(问题)消除;跟踪验证工作应留有相应记录。车间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台帐;

8.6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等专项隐患(问题)整改工作;

8.7隐患(问题)整改台帐分公司、车间二级管理,公司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必须实行闭环。

9、附则

9.1各类安全检查涉及到责任(整改)单位,有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问题;或隐患(问题)未按照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的,将与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挂钩,并作为年终评比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之一;

9.2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3相关文件;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

第11篇 房屋制造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房屋制造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公司加工厂所有人员。

目 的:加强质量认证工作,规范企业生产管理。

为保证企业生产有计划、有秩序,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就加工厂管理若干问题决定如下:

一、公司对加工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和经营承包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负责选聘厂长,加工厂的员工一律由厂长选聘;厂长的工资将与产量、成本、质量挂钩。

二、加工厂定员定编

1、厂长1人;生产技术部长1人;人力资源和后勤部长1人,库管1人,炊事员1人。

2、车间主任1人;机台刨裁组6人,打齿指接组6人,划线铣口组8人,高频胶合组6人,防腐油漆组2人,检验包装组3人,车辆机械组3人(福田小货车司机1人,叉车司机1人,机械电工1人)。总计:40人。

三、加工厂管理人员职责分工

1、厂长:主持加工厂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加工厂管理体系,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2、生产技术部长:负责生产订单的分解、跟踪、生产进度统计;原辅材料预算;技术指导;作业质量和产品质量验收。

3、人力资源和后勤部长: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原辅材料的采购申报、督办;生产备用金的管理;库房管理;全厂的安全消防;食堂和宿舍管理;食品和公共卫生管理。

4、车间主任:负责车间的生产安排、调度;现场管理;机械设备管理;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生产任务分解流程:公司运营部(设计室)下生产通知单(含效果图、俯视图、侧视图、结构图)给厂长;厂长审核后给生产技术部长;生产技术部长分解给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安排给各组长。生产技术部长要每天跟踪生产进度,做好生产统计工作,特别要及时办理成品出库手续。

五、原辅材料、电气线路材料采购申报流程:生产技术部长依据结构施工图和建筑施工图,电工依据电气施工图,分别做出原材料和电气线路用料预算,报人力资源和后勤部长筛检出库存,填写材料申购单,厂长审核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和后勤部长提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负责督办相应的采购事项。

六、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分工:

1、厂 长:随时抽检工序作业质量和产品质量,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检验工序作业质量和产品质量。

2、生产技术部长:在首件产品下料、成型时和包装前,及时通知厂长一同进行品质检验,不合格产品返回上道工序。每天深入车间,随时提供技术指导。

3、车间主任:跟班作业,随时检查各道工序作业质量和产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生产组长:在接收上道工序产品时,认真进行品质检验,将不合格产品返回上道工序,有异议的及时报告生产技术部长和厂长。

5、检验包装组长在产品组装件包装前,要认真检查数量和质量,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长和厂长。

七、生产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验收”的原则。否则,产品检验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只能由当时所在的工序责任人承担责任。

八、加工厂员工要严守消防安全规定,水电气要落实专人开关。每年更换灭火器前进行一次消防演练。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员工无违章操作行为的,由公司承担费用;属于员工违章操作造成的,由责任人与公司按比例分担费用。

九、每天晚饭后,由厂长召集生产技术部长、人力资源和后勤部长、车间主任开生产碰头会,总结当天工作,安排第二天生产任务。遇特殊情况时,厂长可随时召集工作会议,接到通知的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

十、因个人原因造成生产进度滞后或质量问题,导致公司经济受到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10%,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十一、公司为加工厂配备福田小货车京p.p3b80一辆,作为生产用车,要指定专人驾驶,由人力资源和后勤保障部长掌管车钥匙,并做好车辆使用记录;公司为厂长配备工作用车丰田凯美瑞京q.n8780一辆,由厂长自行保管车钥匙,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两辆生产用车的年检、保养、维修均由加工厂自行办理。叉车钥匙由叉车司机自行掌管,司机有事不在车间时,叉车钥匙交由车间主任掌管。

十二、公司为加工厂拨付生产备用金5000元,由加工厂人力资源和后勤部长掌管,余额不足时及时到公司财务部核销已发生的费用。

十三、生产工人工资标准为:技工150-200元/天;普工120-150元/天。不脱产生产管理人员的岗位津贴标准为:副组长10元/天;组长20元/天;车间主任30元/天。公司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工人技能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调整工资。

十四、考勤与休假:1、加工厂工作时间为:冬季7:00--11:30,13:00--17:30;夏季7:00--11:30,13:30--18:00。2、加工厂员工每月4天公休,当年公休不足时,年底一次性补休。3、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时长,按本人月薪折算的时长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减;4、迟到、早退满30分钟按旷工处理,按本人累计时长工资的3倍扣减;5、迟到、旷工人员当日想继续上班的,工作确实需要人手的,由部门主管酌情交办工作;工作不需要人手的,不予安排当日工作,不产生当日或半日工资。

十五、公司给加工厂员工按10元/人、天的标准免费提供三餐,食堂要保证午餐和晚餐两个菜,并尽量做到饭菜多样化。炊事员要办理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满一年由公司核销办证费用。

十六、加工厂员工入职7天后发放工作服,工作不满一年离职的按工作服采购价格的50%收取费用。

十七、员工为加工厂献计献策被采纳,按为加工厂节约成本或创造经济价值的10%一次性给予现金奖励。

十八、加工厂员工在厂区发生打架事件,挑起事端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其他当事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在厂区骂架的,挑起事端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其他当事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在厂区抽烟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十九、加工厂办公室人员要主动搞好办公室卫生,并做到物品摆放有序。

二十、为确保工作指令畅通,使加工厂的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将加大经济处罚力度。

二十一、因签字手续不全造成经济责任不清时,由未履行签字手续者,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二、此前发布的文件条款与本决定相抵触的,以本决定为准。

二十三、本决定由生产总监负责解释。

二十四、本决定由公司企管办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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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矿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制度

第一条公司所属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二条公司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批准开工生产。对已经在进行生产的,要进行安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条矿山建设工程必许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并须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不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第四条各生产车间或作业面必须有与外界相通的、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和通讯设施。每个矿井必须有两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直线水平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第五条各生产车间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入口处醒目地树立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第六条各生产车间设计规定保留的矿柱、岩柱,在规定的期限内,应当予以保护,不得开采或者毁坏。

第七条各生产车间使用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不得使用。

第八条各生产车间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

第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附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对下列危害安全的事故隐患采取预防措施:

(一)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二)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三)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四)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灾;

(五)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六)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七)其他危害。

第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第十二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要会同各生产车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三条各生产车间厂长、主管副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公司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的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向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公司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五条公司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公司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工会有权要求企业行政方面或者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公司召开讨论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工会代表参加,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公司工会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行政方面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生产管理部汇报公司领导后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必须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公司各矿山生产车间不得录用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十九条公司矿山生产车间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第二十条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各生产车间落实制定矿山事故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安全保卫部参与督促检查。

第二十一条公司建立由专职或者兼职人员组成的救护和医疗急救组织,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物。在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充分与所属地政府和医疗机构合作。

第二十二条公司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分配给各生产车间。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由公司综合部、安全保卫部会同财务部共同管理费用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生产车间要无条件接受政府安全生产坚督管理部门对矿山安全工作行使下列监督职责:

(一)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三)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四)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五)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

(六)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第二十四条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公司任何矿山生产车间,在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有危机职工安全的紧急险情时,根据要求各矿山生产车间要立即处理。

第二十五条如发生矿山事故,公司各部门必须立即组织和无条件地参与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如实报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如发生一般矿山事故,由公司负责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七条如发生重大矿山事故,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和矿山企业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对矿山事故中伤亡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

第二十九条矿山事故发生后,应当尽快消除现场危险,查明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现场危险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公司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度6(十二篇)

公司安全生产人员管理制度(六)(一)目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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