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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档案保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13 21:56:06 查看人数:22

某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第1篇 某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

第一条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第2篇 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6

房地产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6

1.0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0 档案的管理机构

2.1 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 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 档案室主要职责:

2.3.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2 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3 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 档案的种类

3.1 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 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 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 总结性文件。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 批示性文件。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 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 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3.8 汇报性文书资料。包括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3.9 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企业下属各部门的人力资源任命、人力资源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3.10 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

3.11 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3.12 技术性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等。

4.0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0 档案的收集。

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办公室及企业下属部门和个人定期协同档案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5.1 立卷归档的范围:凡属本标准第3条所函盖的文件资料,均应立卷归档。

5.2 立卷归档的时间

5.2.1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楼。

5.2.2 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 立卷归档的要求

5.3.1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3.2 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3.3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3.4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3.5 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3.6 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3.7 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3.8 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3.9 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3.10 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3.11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3.12 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0 档案的借阅

6.1 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6.2 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3 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6.4 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 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

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 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0档案保密要求

7.1 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 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他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7.3 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4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5 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 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7.7 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8 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0 超期档案的销毁

8.1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 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 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0 档案的保管

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第3篇 物业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条 会计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组卷、归档工作。平时逐月做好记帐凭证、报表的装订工作并加盖有关人员的印章。按照档案标准要求,年度终了后,在次年三月以前做好报表、帐簿的立卷、装订工作,按报表、帐簿、凭证顺序排列,编好案卷号,抄写案卷目录一式三份,一份会计部门保存,一份存入档案箱,一份随同档案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三条 会计档案由财务管理部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移交时,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明确责任。

第四条 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好移接交手续后才能离职。

第五条 会计档案应做到科学管理,即: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蛀、防鼠、防霉,防火,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条 非财务人员查阅档案,须经财务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同意;财务部人员查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外单位查阅应凭该单位介绍信,经档案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档案应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会计档案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可提供复印件。

第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到期,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审查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时将需永久保存的有关凭证抽出组成永久案卷保管。

第八条 销毁档案时应由会计机构、档案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参加,参加人员应对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销毁清册列入会计档案作永久保存。

第4篇 中海物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zh物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系统完整地保存分公司在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

1.归档范围

a.分公司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电报、薄册、图表、书信、日记、会议材料等,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b.在工作中形成的图纸、说明书等由工程部负责归档。

c.各部门在专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专项档案,如:会议档案、声像档案、合同档案、审计档案等,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d.员工登记表、体检表、培训记录、考核成绩、有关证书复印件等员工档案,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e.财务档案按《财务管理规定》的范围归档,由行政部负责。

2.归档要求

a.归档的书面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归档的电子文件需排版整齐;字体一般是宋体,标题三号字,正文四号字;语言通顺,文字输入正确无误。

b.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齐全。

c.归档的书面文件必须是原件,电子文件为最终使用件。

d.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

3.归档时间

a.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上半年内归档。

b.员工档案及时归档。

c.财务档案按季度归档。

4.归档份数

a.各类书面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电子文件一般归档一式三份(其中包括软盘上一份)。

b.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一式两份或适当增加其归档份数。

5.不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

a.重份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b.上级单位发来供参考的抄件和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c.未经会议讨论和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电报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重要法规性文件、草稿除外)、铅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主要领导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

d.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

e.参加非主管单位召开的会议,不需贯彻执行或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f.非隶属单位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g.下级单位送来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和不应抄报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

6.各部门主任要对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档案资料的保管

1.分公司档案资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其他各部门档案资料均由各部门自行管理。

2.存放文书档案要有专用柜架,在排放上应按照类别和时间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存放电子文件应有专用硬盘分区或专用文件夹;在保存电子文件时,按照类别和部门的不同分别存入不同名称的下级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应能简洁、清晰地反映所存文件的类别或所属部门。存放文件的软盘或光盘上必须贴有标签,以方便查询。

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

4.存入胶片、照片、录像带、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和专门的卷盒,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柜内。必要时采取复制、拷贝。

5.每半年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工作,做到账册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文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文书档案发霉或虫害要及时消杀;对于出现损坏的电子档案也要及时拷贝、另存。

6.行政部需做好档案资料室的防盗、防火、防虫等安全设施。

三、档案资料借阅管理

1.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借阅档案的权利和义务。

2.员工查阅档案,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报所在部门主任批准。查阅分公司档案须报行政部主任批准。

3.在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a.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b.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

c.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不得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4.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5.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6.借阅者在归还档案时必须填写档案利用效果记录。

7.调离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四、档案鉴定和销毁

1.档案鉴定工作由各部门领导自行组织进行;日常档案的鉴定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2.鉴定的主要项目有:

a.档案保管期限表。

b.对到期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3.确定保管期限原则:

a.对本部门有长远利用价值并能反映部门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b.凡是在一定时间有利用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4.鉴定工作应该定期进行。

5.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部门主任应及时责成有关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6.销毁档案的程序:

a.经鉴定列出需销毁的各种档案清单和销毁的报告,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由各部门实施。销毁清单及报告应归档。分公司的档案销毁必须经分公司经理批准。

b.档案销毁时,由部门派二人以上进行监销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

c.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在销毁档案过程中出现失密或对部门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5篇 公司音像档案管理制度-4

公司音像档案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音像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音像档案是指公司各部门或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照片、影片等。音像档案一般由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和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

第三条音像档案是公司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由档案室实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音像档案资料的收集

第四条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的音像资料。

第五条各级领导人和着名人物参加的与公司有关的重大活动的音像资料。

第六条公司有关人员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会见以及外事活动的音像资料。

第七条其他公司形成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要音像资料。

第八条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音像资料。

第九条音像档案资料应在形成后,一个月内随档案室其他载体形态的档案同时归档,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归档时间。

第十条档案室应随时收集零散的具备保存价值的音像资料。

第十一条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影片、照片(含底片)和文字说明要收集齐全,按时归档并建立归档控制措施。凡未按规定归档的,其形成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一般只接收原件,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接收复制件。

第三章音像档案的整理

音像档案的整理由摄录人员负责,档案部门协助。

第十三条照片档案按年代、主题分类,同属一类的照片按时间顺序同时填写其底片号,底片在卷宗内编流水号,其格式为卷宗号上流水号。

第十四条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按年代、主题分类,按内容编号。同一内容分录盘的应视为一个案卷,编一案卷号,然后每盘再依次编排序号。

第十五条编注与其他载体档案有联系的用参照号。

第十六条保管期限。应视其内容的重要程度、时间、名称、可靠度、有效性等因素,划定保管期限。

第十七条文字说明的基本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第十八条照片编制采用横写格式。其格式为照片底片号―文字说明―参照号―摄制时间―摄制者。

第十九条录音带、录像带、摄像带的编制要在盒套上标注页码,然后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四章音像档案的保管

第二十条音像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对已被污损的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第二十一条底片、胶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3~15℃之间,相对湿度应在35%~45%之间;照片库温度应保持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7.5%~67.5%之间;录音、录像带库温度应保持在18~24℃之间,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0%~60%之间。

第二十二条底片册、录音、录像带、摄像带应立放,磁带库必须避开30奥斯特以上的磁场,磁带盒之间的间距不小于3毫米,存放磁带最好不用铁皮柜。

第二十三条对库存的照片档案,每半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四条归档保存的音像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撤销、抽出、清洗、消磁和涂改,销毁音像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征得归档同意后,报主管审批并登记造册。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音像档案统计制度,做好音像档案收进、移出、库存数量、保管情况、提供利用及效果等项的统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6篇 公司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员工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引进的员工的档案一律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管理。

(一)原始档案:员工入司时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员工转正后调入公司管理。

(二)新建档案: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学历、职称变化、历年考核等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

(三)电子档案:员工的姓名、年龄、婚姻状况、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毕业学校、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岗位、职务、合同期限等情况通过电子信息系统的形式所形成的记录。

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授权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引进的员工的档案由各分(子)公司人资科管理。

第三条 人事档案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分管或指导,该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具体负责操作和管理,并对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全权负责对各公司、部门人事档案的监督考核。

二、人事档案的建立

第四条 新建人事档案收集范围

由人力资源部门直接形成的材料:

(一)各种履历表、登记表、面试评价表、个人经历材料及求职原始材料。求职原始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照片、面试记录、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和胸透检验单(要求员工在进公司之前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且出具的体检证明须真实有效)等材料。

(二)职务任免申请表、行政职务任免材料、晋升技术职称(学位等)审批材料。

(三)工资调整审批表。

(四)鉴定书、鉴定表以及其它各种鉴定材料。

(五)考核、考勤或其它类材料。

(六)有关培训学习经历及成绩、学历情况等材料。

(七)各种处分、处罚材料和通报批评等材料。

(八)有关接收、调配、解聘等情况记录材料。

(九)各种重要的个人申请、承诺、聘用合同(协议)、保险等材料。

(十)各种岗位责任书、竞聘、施政方案等。

通过其它渠道形成的材料:

(一)各类组织成员或代表以及各种先进模范或受奖励材料。

(二)参加各级人大或各类协会代表大会材料。

(三)业务考绩材料、技术方面的贡献材料及各项论文着作篇目等。

(四)出国审批表及在外期间鉴定材料。

(五)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体检材料、工伤证明材料。

(六)在原工作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

(七)在部队或学校等机关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

(八)重要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的记录材料。

(九)对违纪、违法事件的申诉、申报以及处理情况记录等。

第五条 人事档案归档材料要求

归档材料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已经处理完毕,而不是悬而未决或没有最后审定和处理意见的文件。

(二)材料必须以个人为对象。对反映多人有关情况的材料,应当分别制成以个人为单位或反映本人情况的材料,方可归入个人档案。

(三)凡归档材料必须具有凭证性标记,如个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单位公章等;对属于归档范围但手续不完备的材料,应先将手续补齐,并在办理完备后再行归档。

(四)档案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带有虚构、想象、夸张的成份;人物传记、写人物事迹的报告文学、个人回忆录都不得归档。

(五)档案内容应当完整,对头尾不清、来源时间不明的材料,要尽可能查清注明;涉及个人重大问题的材料,如需查清,应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后,方能归档。确定材料能否归档时,应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同时,还应对档案中应当具备而缺少的材料予以登记,并有计划地进行收集补充。

应妥善处理不应归档的材料:

(一)经过鉴别,凡应转往有关单位保存或处理的材料,应填制《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此指干部或重要人员档案)。

(二)接收单位清点核对后,应按程序办理接收手续。

(三)凡属退还本人的材料、证章等,应开列详细清单,证明材料(物品)名称及份(件)数,经批准后退还本人,并由本人在接收人处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四)对不直接退还本人的材料,可经批准后给予销毁,并应对其本人说明。

(五)销毁人事档案履行一定审批手续,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 人事档案的整理要求:

(一)应遵循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原则。

(二)应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三)人事档案的保管范围与人员管理应相一致。

(四)材料增减时应进行重新整理。

(五)人事档案原件作为正本,对于机密性较高的人事档案,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管理情况建立副本。

第七条 人事档案的建立

(一)集团公司总部新进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按要求收集整理求职人员原始求职材料,并对于员工在岗位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须及时予以补充完善。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授权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直接按人事档案建档要求,经该公司人事负责人审核后建立并逐步完善各员工的人事档案。分(子)公司人资科于每月的5日前将员工电子文档花名册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三)员工所在部门人事助理建立本部门员工基础档案,并对员工在职期间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户籍地、学历、职称、岗位)的变更情况的记录于每月5日前以电子文档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八条 人事档案的编号

(一)人事档案编号构成:档案代码+四位数字,按顺序编号。

(二)各分(子)公司、部门人事档案代码取正式名称前三个字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大写),如采购管理中心,其人事档案编号为cgg。

(三)员工辞职后的档案编号继续保留,不重复使用。

(四)同一部门员工的档案要求放在一起,每10名员工的人事档案存放在同一个档案袋内,调动或辞职抽出后不添加新的员工档案,若档案袋中员工档案已抽完,此空档案袋继续保留。抽出档案后应该在档案袋上予以标明。

第九条 人事档案建立的

具体程序

(一)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以及各分(子)公司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二)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顺序。

(三))在档案袋目录上登记材料名称及其相关的内容。

(四)将新的材料存入档案。

第十条 员工在职期间形成的培训、奖惩(考核)、晋升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一)大学生、聘用人员、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所形成的新档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每半年整理一次,后备管理干部的材料由其所在公司、部门每月收集整理一次,统一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二)其他员工在职期间所形成的培训、奖惩考核、晋升等人员在职期间所形成的新档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按季度定期收集、整理,并要求归档。

三、 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十一条 人事档案转递的具体程序

(一)人事负责人依据人力资源调配通知单或调令取出应转走的员工档案材料。

(二)在档案袋的人员编号及姓名后注明抽出的时间、原因(调动、辞职辞退和开除、自离、晋升等)及转入地点。

(三)填写《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四)将《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放入员工档案一起,并将档案袋密封后转往相应公司、部门。

(五)收档公司、部门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必须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单上签字盖章,且及时反馈到转出公司、部门。

第十二条 人事档案材料在转递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按要求装袋密封交接,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且不能由员工本人带走,携带人员严禁私自拆封偷阅档案。

第十三条 员工晋升科级(含)以上级别,转正后一月内由所在公司、部门按转档程序和要求将档案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科级管理干部被免职后,其档案材料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按照转档程序和要求转往相应公司、部门。

第十四条 员工离职后由其所在公司、部门一月之内将其档案抽出,装订成册存档,并妥善保管二年。销毁时须填写《档案销毁申请单》,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予以销毁。

四、人事档案的查询、借阅

第十五条 档案查询和借阅应按程序办理

(一)档案的查询应先申请,说明查询的对象、理由和范围,所在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登记查阅。不得随意让人查阅员工档案。

(二)外借员工档案须经所在公司、部门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档登记。最长借阅期限为一星期。若需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

(三)各公司、部门、个人需要出具人事档案证明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理由,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人事部按规定予以办理。

(四)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公司、部门内部查阅、借档和出具证明也应按照程序进行。

五、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六条 人事档案保管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的原则。

第十七条 人事档案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核对,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八条 人事档案存放必须配备专门设备,不得与其它档案混放一起。

第十九条 人事档案存放应做到安全、保密、防火、防潮、防盗。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六、考核办法

第二十一条 凡出现以下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扣除所在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绩效奖金20-50元/次:

(一)人事档案不全的。

(二)档案交接不清致使员工档案丢失的。

(三)不遵守人事档案保密制度的。

(四)不履行正当手续将人事档案带出档案保管场所的。

第7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档案归档范围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归档范围

(一)行政管理,归口单位总经部。

1、本级组织所形成的各种会议记录、总结、报告、文件资料及上级组织下发的文件资料等;

2、本公司总经理工作会、司务会、专题会、工程协调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

3、本公司中长远规划、工作计划、总结及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4、本公司的资质证书、工商、税务登记、营业执照等各项证书;

5、本公司形成的各类行政性经济合同、民事案件等;

6、本公司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呈送的请示、报告及汇报资料及其上级批示等;

7、本公司的《简报》、机构沿革、大事记等;

8、上级及本公司法律事务等工作的资料;

9、公司《章程》法人治理结构的便宜,议事规则,董事会、监事会的预案、议案、决议等。

(二)财务审计,归口单位财务部

1、财务工作计划、总结、上级及本公司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规定、办法、通知;

2、有关财务、税费检查的文件资料;

3、各类财务报表、凭证、帐簿、工资表等;

4、固定资产的新增、调拨、报废、核资的请示、批复等文件资料;

5、上级及本单位关于审计工作的决定、规定、请示、批复等;

(三)人事劳资,归口单位:人力资源部

1、有关本公司机构设立、撤消、合并、更名和改变关系的决定、通知等文件;

2、有关本公司定员、定编的文件资料;

3、有关本公司干部任免、聘用文件资料;

4、本公司人员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资料;

5、本公司临时短聘人员聘用计划、考核及聘用工资待遇、解聘等;

6、关于本公司人员退职、退休、调动、奖惩等资料;

7、本公司工资计划、报表、奖金、津贴、福利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四)新征,归口单位:行政部

1、新征受让土地选点、评估、洽谈、科研报告、董事会(董事长)批复等原始资料;

2、新征受让土地合同、法律文书等原始资料;

3、新征受让土地规划、国土进窗报批等全部原始资料;

4、规划许可证、国土证、红线图等全部原始资料;

5、拆迁公告、差遣补偿等资料。

(五)住宅营销分配,归口单位:总经部、财务部

1、入园人员资格界定资料;

2、购房人员购房申请、户型选定、交纳认购保证金等资料;

3、《购房须知》、《楼书》;

4、住宅预售报告、批复及证书;

5、首付款有关资料;

6、住宅分配到户及个人银行按揭等资料;

7、住宅房价结算等资料;

8、办理产权证书等形成的全部资料。

(六)工程技术部分,归口单位:工程部、行政部

1、征地受让土地手续办妥后,工程启动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批复;

2、规划设计任务书、设计、图纸文件、报告、审查与批复;

3、工程可研、环评报告与批复;

4、初勘任务书及出勘资料;

5、初设任务书及初设图纸文件(含概算)初设审查与批复;

6、施工详勘及详勘资料;

7、施工设计任务书及施设图纸、文件(含预算)、资料审查与批复;

8、工程进窗报建报批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文件、证书;

9、工程建设各阶段验收报告;

10、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

11、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物资材料等招标全过程形成的所有请示、报告、批复、纪要等资料;

12、在项目委托过程中所形成的方案、工程量计算、确认签证等资料;

13、所有设计修改、变更中形成的全部资料;

14、设备、材料、产品出产证书、技术参数指标、开箱验收等资料;

15、工程各类款项支付审批手续等资料;

16、工程审计、决算等全部资料。

(七)电力土木建筑分会

1、分会章程、组织机构沿革、分会组成领导成员名单等;

2、分会工作规则、各会议工程报告等;

3、分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各类专业会议形成的全部资料;

5、各类课题论文及评审意见;

6、土建分会评审专家库的全部资料。

第8篇 某某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某有限公司综合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科研、管理和其它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按照档案完整、真实、精炼、实用的要求,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企业档案工作纳入工作管理体系,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升整体实力。

第二条档案是科研、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公司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档案是公司员工智慧的结晶,是公司历史的鉴证。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办好公司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公司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维护公司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事业。把档案工作纳入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保管和开发利用。

二、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以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书档案由总经办集中统一管理,档案未交总经办的分别由相关部门管理,以便及时利用和维护档案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主办人负责将其相关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并归档。

三、公司档案管理基本制度

第一条 管理部门

1.文件归档结案后原稿由总经办归档,制订文件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如因工作、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制订部门保管,应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妥善保存,总经办则以复印件归档。

2.公司档案分类目录及编号由总经办统一制定,各部门档案则由各部门自行编定并报送总经办档案管理处。

第二条 文件点收

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根据如下原则点收:

1.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档。

2.文件如经过抽查应有公司领导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备,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

4.与本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立即退回经办部门。

第三条 文件整理

第9篇 x地产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附表、附表及文字说明,审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二条 会计档案的保存

一.会计凭证按凭证类型、月份及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二.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度,按时归档,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三.会计档案在财务部存放期为二年,二年后由资料员整理归档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第三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15年

2.记账凭证15年

3.汇总凭证15年

二.会计账簿类:

1.总账15年

2.明细账15年

3.日记账15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4.固定资产卡片报废清理后5年

5.辅助账簿15年

三.财务报告类:

1.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

2.年度财务报告永久

3.审计报告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移交清册15年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

5、银行对账单5年

第四条 会计档案的借用

一.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制度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二.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证明,经本单位领导、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能由档案人员接待查阅;

三.会计挡案一般禁止携带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或复制时,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限时归还。

第五条 由于会计人员或会计机构改变等原因而使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10篇 房地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1.0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 0 档案的管理机构

2.1 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 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 档案室主要职责:

2.3 .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 .2 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 .3 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 .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 .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 档案的种类

3.1 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 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 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 总结性文件。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 批示性文件。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 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 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3.8 汇报性文书资料。包括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3.9 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企业下属各部门的人力资源任命、人力资源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3.1 0 声像制品资料。包括企业及下属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

3.1 1 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3.1 2 技术性资料。包括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等。

4. 0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它们之间相对独立,但又相互制约。

5. 0 档案的收集。就是把分散的,以及散失到其他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档案室。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办公室及企业下属部门和个人定期协同档案室进行整理、立卷、归档。

5.1 立卷归档的范围:凡属本标准第3条所函盖的文件资料,均应立卷归档。

5.2 立卷归档的时间

5.2.1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办公室立卷归楼。

5.2.2 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业务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5.3 立卷归档的要求

5.3.1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档案室立卷归档。

5.3.2 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5.3.3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5.3.4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论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5.3.5 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5.3.6 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5.3.7 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5.3.8 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5.3.9 立卷归档后,发现需立卷的文件资料,可按立卷原则进行插卷。

5.3.1 0 文件组成案卷后,卷内文件应按照一定规律进行排列,系统地反映问题,做到查找方便。

5.3.1 1 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5.3.1 2 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 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6. 0 档案的借阅

6.1 档案主要供本企业利用,一般不外借。如情况特殊,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查阅无密级档案。

6.2 各部门工作人员可直接查阅属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的档案资料。如需查阅非本部门的重要文件和有密级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或原形成档案的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6.3 档案的借阅者应负责档案的完整和完全,不得私自影印、复制、翻印,不得擅自拆散、调换、抽取、污损、加标注证,不得转借,如有违纪,酌情处罚。

6.4 对珍贵或易损的档案,应制成复制品提供使用。复制可采用复印、照片、重印副本、摘录等方式。复制件应仔细校对,与原稿无误后,注明档案编号,然后提供使用。如有必要,给复制件加盖公章,以示复制不会有误。

6.5 必要时,档案室应对所提供档案出具证明,证明材料写好后应仔细校对和审查,加盖档案室印章后才有效。档案室证明材料只能证明某事在档案上有无记载,而不能对某事下结论。档案管理员不可擅自以档案资料作解释或下结论。

6.6 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作短期外借,最多为十天,但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如延长借阅时间,须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档案管理员要及时催还。

6.7 借阅档案须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将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责令其赔偿一切损失。

7. 0档案保密要求

7.1 档案管理员和借阅利用档案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保密意识,双方共同做好保密工作。

7.2 档案分一般档案和有密级档案两类。档案密级他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7.3 有密级档案只许在档案室查阅,不许带离本室。有密级档案复制时,需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4 有密级档案只限归档人使用,其他人员利用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副总以上领导批准。

7.5 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要请相关部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鉴定解密,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及时提供利用。

7.6 外来参观人员,统一由负责接待人答复问题和办理所需材料。

7.7 档案管理员丢失或擅自提供泄露机密,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8 企业在职工作人员调离本企业时,需按档案室要求整理已形成的文件材料,并退还所借档案,档案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调离。档案管理员调离,应由办公室主任监督办理,档案交接之后,方能调离。

8. 0 超期档案的销毁

8.1 对超过保存期限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共同鉴定,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8.2 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8.3 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销毁的文件作为它用,或作废纸出售。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9. 0 档案的保管档案保管工作应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同时,应做好防火、防潮、防晒、防虫、防损、防盗、防尘工作,以提高档案的安全性,对破损档案应及时修补。

第11篇 s公司派遣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某公司派遣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我单位规章制度,维护单位及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产生,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对劳务派遣员工的聘用及管理,请各部门相互配合,严格执行。

一、基本原则

公司招聘录用派遣员工的档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基本原则,档案管理机构对派遣员工的全部档案实施综合管理。

二、根本要求

档案经手及管理部门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公司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1.档案的完整:一方面,从数量上,要保证档案的齐全配套,不使应该集中保存的档案缺文短页,杂乱无章;另一方面,从质量上,也就是从系统性方面,要维护档案的有机联系,严防对档案人为地割裂分散,或者零乱堆砌。

2.档案的安全:一方面,从档案的物质安全上说,要努力采取科学措施,对派遣员工的档案进行很好的管理和保护,力求档案本身不受损坏,尽量延长档案的寿命;另一方面,要加强保密工作,严防档案的丢失和失密、泄密现象的发生。

三、派遣员工个人档案的形成

严格遵守派遣员工的招录流程,并将派遣员工在各阶段签署形成的书面文件及个人提交的文件材料归入派遣员工个人档案,编号归档。档案材料根据不同应聘岗位的要求包括以下项目:

1.应聘登记表;

2.笔试成绩表及面试评价表;

3.体测表;

4.体检表;

5.培训登记表;

6.考核登记表;

7.社会保险个人信息采集表;

8.派遣员工告知书;

9.无犯罪记录证明(声明);

10.个人承诺书;

11.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原件;

12.派遣员工手册签收凭证(公司联);

13.个人身份信息、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14.员工离职相关材料;

15.解除(终止)合同证明;

16.其他与派遣员工聘用招录有关的书面文件。

四、档案管理

1.管理部门

派遣员工档案归口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归入人事档案类别,与公司其他档案分类编辑,统一管理。

2.归口管理

2.1.归档前,要对归档材料进行鉴别,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编号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

2.2.归档时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别后方可归档。

2.3.及时将新材料归入档案中。

3.档案的查(借)阅

3.1.查(借)阅派遣员工档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特殊情况下须经董事长审批,并进行借阅登记。

3.2.使用人因入党、学历提升、职称晋升、考试等要求需要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由档案管理人员向证明人核实情况后,可以出具证明材料。

3.3.档案管理员要做好归档记录、查(借)阅记录。档案借阅最长时间为一周,若借阅人未按规定及时归还所借档案,档案管理人要及时催还,必要时为其续办延长借阅手续,并要求到期归还。

3.4.档案管理员在出借档案时要核实档案材料,并在档案归还时核对材料是否完整或损坏,如发现材料损坏或丢失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档案的保存和销毁

4.1.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对档案进行删除、涂改、变更或销毁,并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

4.2.档案管理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防治霉变、虫蛀,防火、防水、防盗。

4.3.档案原则上永久保存,对于已辞(退)职派遣员工的个人档案,原则上自离职之日起3年后方可销毁,销毁时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做好销毁记录。

五、制度生效

1.本档案管理制度自即日起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完善,重新编辑或编制补充文件附于本文件之后。

2.《派遣员工档案借阅申请单》、《派遣员工档案借阅登记表》、《派遣员工档案销毁申请单》作为本文件附件。

第12篇 z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制度

1、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设置档案专管岗位,由专人全权负责。

2、文书结案后,原稿由档案专员归档,经办部门视须要留存影本。如为特别案件因业务处置须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者,应经档案管理主管引导批准后妥为保留,档案管理部门以影本归档,原稿用毕后仍应送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并换回影本。

3、检讨文件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全,如有短少,应即追查归入。

4、文件的处置手续是否完备,如有遗漏,应即退回经办部门补办。

5、与本档案无关的文件或不应随案归档的文件,应即退回经办部门。

点收文件后,应依下列方法收拾:

1、中文直写文件以右方装订为原则,中文横写或外文文件则以左方装订为原则。

2、右方装订文件及其附件均应对准右上角,左方装订则对准左上角理齐钉牢。

3、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况,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划一。

档案分类应视案件内容、部门组织、业务项目等因素,按部门、大类、小类三级分类。先以部门别区分,部门别之后依案件性质分为若干大类,再在同类中依序分为若干小类。

档案分类应力求切合适用。倘因案件较多,前款三级不敷利用时得于第三级之后另增第四级“细类”。如案件不多,亦可仅应用“部门”及“大类”或“小类”二级。

同一小类之案件以装订于一档夹为原则,如案件较多,一个档夹不敷应用时,得分为两个以上的档夹装订,并于小类(或细类)之后增设“卷次”编号,以便查考。

每一档夹封面内页应设“目次表”,案件归档时依序编号、登录,并以每一案一个“目次”编号为原则。

档号之表现方法如下 aa―bbccd―ee,aa为经办部门代号,bb为大类号,cc为小类号。d为档卷卷次,ee为档案目次。

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简要,以能充足表现档案内容 性质为原则,且有必定范围,不宜笼统含糊。

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的编号,均以十进阿拉伯数字表现;其位数应用视案件多寡及增加情况而考虑决议。

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断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 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必定次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展或业务增繁时,随时增补之用。

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断定,不宜任意修正,如确有修正必要,应事先审慎研议,并拟具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比表,以免混杂。

某公司档案保密制度(十二篇)

公司档案保密制度第一条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二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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