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要求及内容。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掌握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的技能,确保企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教育的领导工作。
2.2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教育的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对各部门安全、环保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2.3设备安全课负责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4管理部负责新进厂员工的安全、环保教育组织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三级安全、环保教育
指对新进厂公司员工及工伤伤愈后重新上岗员工进行的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
3.2“四新”
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4 管理内容
4.1中层干部教育
4.1.1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术,有关行业的专业管理知识;
c)本职安全生产负责制,主要是在“三同时”、“五同时”中实现安全、环保的技术措施,以及“四新”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
d)安全、环保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e)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经济救援案例分析等。
4.2班组长教育
4.2.1班组长教育由各单位负责自行组织进行,采取授课或答卷的形式。
设备安全课、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
4.2.2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b)安全、环保的技术常识;
c)岗位危险源、危害因素、环境因素控制要点等;
d)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
e)本岗位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线路;
f)相关事故案例等。
4.2.3班组长教育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2.4目标值为100%。
4.3新进厂员工安全、环保三级教育
4.3.1对新进厂的员工(含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要进行公司级、部门级和班组级的安全、环保教育。员工入厂后到生产科领取《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安技员、各部门、班组分别负责进行相应内容的安全、环保教育,经考核合格,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并签字认可后,并将《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返至安技员存档,方可办理上岗手续,办理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手续。未经安全、环保三级教育或教育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3.2安全、环保三级教育的内容:
a)公司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基本知识;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一般状况;一般机械电气安全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发生事故后应如何自救、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有关事故案例等。
b)部门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安全、环保工作状况;本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生产规则;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必须遵守的操作规程、紧急情况下的处置和疏散;有关事故案例等。
c)班组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班组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应知应会;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危害因素的种类、工作地点的环境及尘源、毒源、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以及正确使用的方法;发生事故时的紧急救护措施和安全撤离路线;事故案例等。
4.3.3新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3.4目标值为100%。
4.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4.4.1员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包括调整工作岗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jhaj008),我公司负责组织变换工种教育,并报安技员备案。一般工种变为特殊工种,则由生产科组织,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享受相应的劳保待遇。转为从事有害工种作业人员,具体按q/pg g19g.014-201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4.4.2变换工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b)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c)新岗位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d)以往该岗位发生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4.4.3采用“四新”作业时,由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环保教育,以答卷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际操作。
4.4.4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a)“四新”的基础知识;
b)“四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c)采用“四新”后的操作方法;
d)作业人员避免事故的发生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e)采用“四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安全、环保的有关要求。
4.4.5目标值为100%。
4.5复工教育
4.5.1员工因病假、事假、产假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管理部组织对其进行分厂(部门)级和班组级教育;工伤伤愈重新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同“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jhaj009)。
4.5.2目标值为100%。
4.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4.6.1安技员负责配合集团设备安全课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考核发证。
4.6.2目标值为100%。
4.7全员教育
4.7.1集团公司采用电化教育或统一答卷等方式进行,教育周期为每年一次。
4.7.2由管理部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答卷,并统计建档,将教育效果评价结果报安技员。
4.7.3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新政策、新知识、新技术;
b)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
c)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d)典型事故案例等。
4.7.4目标值为80%。
4.8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4.8.1除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专业培训外,由设备安全课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培训。
4.8.2培训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b)安全、环保管理以及技术、安全文化等方面的知识,有关行业管理的经验;
c)伤亡事故、职业病、污染事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d)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e)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f)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g)本企业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
h)典型事故案例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4.8.3新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4.8.4目标值为100%。
4.9教育管理
4.9.1新员工三级教育由管理部会同安技员进行,填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jhaj007),凭此卡领取个人劳保用品,该卡片由安技员存档。
4.9.2安技员、管理部、公司工会应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环保教育,如定期出版安全简报、黑板报、播放录像等,不断提高员工的认识。
4.9.3安技员、综合科应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做到特种工作人员持证100%,未经考核培训人员,不准从事特种工作。
4.9.4在采用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时,技术科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及时对有关员工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岗位教育。
4.9.5安技员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环保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9.6安技员负责建立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档案,新员工三级教育档案要长期保存,其他教育档案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5 相关文件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
6 记录(表格)
jhaj006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通知单
jhaj007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正反面)
jhaj008 员工变换工种通知单
jhaj009 复工安全教育卡
第2篇 公司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安全技术是煤矿生产全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涉及的技术。为加强矿井生产技术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安全技术审批行为,实现矿井安全技术的编制、审批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审批内容
1、安全技术内容分类
安全技术常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措计划,安全技术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按涉及的范围、时效性、工程量,分为重大安全技术问题,重要安全技术问题,一般安全技术问题。
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矿井生产环境有根本改善,工程量大,工程实施后时效性长的安全技术问题,需经矿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县局审批。
重要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整个单位工程起作用,时间从单位工程开工至竣工,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问题报县局备案。
一般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工程局部起作用,不涉及生产安全系统构建,时间短的安全技术问题。
2、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区设计、开拓延深设计、残煤边角煤开采利用;
(2)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
(3)地面建筑物、河流、铁路、防水等煤柱留设及变更;
(4)调整全矿井通风系统的措施;
(5)采用专用瓦斯巷解决采煤工作面瓦斯的措施;
(6)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7)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措施;
(8)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9)矿井、采区、工作面防治水方案设计,事故矿井整改措施,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等;
(10)需要报批的其它安全技术设计、措施。
3、重要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
(1)采掘工程设计;
(2)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3)“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4)一般安全技措工程设计、措施;
(5)巷道贯通措施;
(6)涉及“一通三防”与防治水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4、一般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
(1)采煤、掘进、巷修、“一通三防”工作的局部安全技术措施;
(2)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3)工程局部的变更设计;
(4)作业规程的复审意见、补充措施;
(5)有关安全生产的正常预报、业务联系通知单(书)、技术业务委托书等。
二、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1、重大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矿总工程师召开专题会议说明工程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业务科室论证、设计优化→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签字→矿长审批→拟文呈报县局审批。
2、重要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根据业务科室的施工图设计或安全生产需要→施工单位(一般为技术人员)编制→业务科室审查→总工程师组织会审、批准→县局备案。
3、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或工程的局部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业务科室审批(涉及到“一通三防”的通风队也要审批)→总工程师审批、批准。
4、排放瓦斯措施审批程序:
通风队技术人员编制→总工程师组织排放地点的施工单位、安检科、调度室、通风队、救护队进行会审。
5、井下电气焊、气割措施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分管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矿长)组织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通风队、施工单位进行会审、签字→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
三、安全技术审批权限
(一)矿长审批权限:
井下电气焊、气割、录像、拍照安全技术措施。
(二)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1、回采相关规程和措施
(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措施;
(3)综采工作面调斜、旋转安全技术措施;
(4)综采工作面延长、缩短、对接安全技术措施;
(5)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安全技术措施;
(6)采煤工作面过断层(h≥2m)安全技术措施;
(7)采煤工作面过老巷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过陷落柱、火成岩、天然焦措施;
(9)采煤工作面过无煤带、薄煤带安全技术措施;
(10)采煤工作面过钻孔安全技术措施;
(1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艺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12)采煤工作面沿空留巷安全技术措施;
(13)改变两巷端头支护、超前支护形式安全技术措施。
(14)采煤工作面收尾安全技术措施;
(15)采煤工作面安装作业规程;
(16)采煤工作面设备回撤作业规程;
(17)“三下”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18)在同一采面采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支柱的措施;
(19)采空区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20)采煤工作面托伪顶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
(1)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2)泵房、水仓、变电所、煤仓、火药库、机头硐室等大型硐室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穿(跨)越巷道安全技术措施;
(5)巷道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6)巷道透老空、老巷安全技术措施;
(7)巷道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8)大倾角(≥25°)上、下山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9)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
(10)巷道沿空送巷安全技术措施;
(11)巷道施工工艺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12)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措施。
3、“一通三防”
(1)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2)改变一个采区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安全技术措施;
(4)主要通风机检修停运、改变转速或叶片角度的措施;
(5)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7)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8)矿井主要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9)深孔爆破、松动爆破、震动爆破、崩溜煤眼措施;
(10)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报告;
(11)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
(12)矿井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
(13)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14)矿井井上、下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5)矿井安全监控设备检修、故障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4、机电、运输
(1)矿井主要通风机单回路供电、单机运转、检修措施;
(2)中央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措施;
(3)采区变电所停电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4)水平大巷轨道整修安全技术措施;
(5)乘人装置安装与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5、地质测量
(1)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地质报告或说明书;
(2)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
(3)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程设计;
(4)采掘工作面底板改造(打钻、注浆)设计;
(5)井上、下供水孔设计;
(6)矿井局部探放水、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地质报告的修订和完善;
(8)重要贯通测量设计或说明书;
(9)各种测量观测站设计。
6、井巷维修
(1)井筒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2)井筒冬季防冻安全技术措施;
(3)开拓、准备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4)主要井巷的报废;
(5)从报废巷道中回收材料与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7、其它
(1)水平与采区设计方案;
(2)采掘工作面设计;
(3)采掘工作面各系统设计及说明;
(4)车场、变电所、绞车房、煤仓、矸石仓、泵房、水仓、机头硐室、充电硐室、火药库等单项工程设计。
(三)生产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生产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回采、掘进、井巷维修、其它”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回采
(1)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h<2m)、过煤柱、冒顶区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2)采煤工作面(机采工作面做上下出口、局部卧底,过断层或遇坚硬夹矸)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3)综采工作面临时安装、回撤部分支架安全技术措施;
(4)采煤工作面支柱(架)防倒安全技术措施;综采工作面倾角≥15°时,支架防倒、防滑安全技术措施;倾角≥25°时,防止煤(矸)窜出运输机伤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5)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和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支架上方处理冒顶的安全技术措施;
(7)工作面更换“三机”设备大件、支架或拆修支架部件的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特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9)采煤工作面采煤工艺、劳动组织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
(1)巷道开口、拐弯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交岔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施工硐室、车场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过断层、松软岩层施工补充措施;
(5)巷道扩大断面安全技术措施;
(6)临时工程(绞车窝、矸石硐、水窝、钻机窝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巷道挑顶、拉底、加固和处理大块岩石等补充措施;
(8)采、掘工作面处理冒顶安全技术措施;
(9)掘进工作面使用溜子、小绞车、掘进机、耙装机等设备的安装、使用、回收、升(入)井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3、其它
(1)采、掘工作面停、开(复)工安全技术措施;
(2)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3)推广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等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施工方式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5)爆破材料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6)局部施工设计修改;
(7)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四)通风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通风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
2、局部通风机运输、安装及临时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3、通风设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贯通巷道时通风系统调整的安全技术措施;
5、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五)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机电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超长、超重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2、固定设备自检、事故性检修、停产检修安全措施;
3、机电设备安装及回收安全技术措施;
4、采掘工作面拉移胶带机尾、胶带掐接安全技术措施;
5、大巷运输、斜巷提升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及实验措施;
6、井下停、送电及检修措施;
7、采掘工作面供电管理;
8、井下电缆调整悬挂,变电所拆接电缆,调整负荷安全技术措施;
9、井下电机车架空线路安装及检修安全技术措施;
10、更换高强胶带、钢丝胶带、钢丝绳、硫化接头安全技术措施;
11、用胶带运输设备及材料安全技术措施;
12、高空作业、起吊大件措施;
13、射钉枪、电锤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4、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六)地测副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地测副总工程师除负责总工程师审批权限内的“地质测量”安全技术审批外,还负责以下安全技术审批:
1、钻孔设计变更;
2、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地质预报;
3、采掘工作面水害预测预报;
4、其它临时性安全技术措施。
(七)参加安全技术审批的人员必须具备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或担任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并有在井下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安全技术审批管理办法
1、会审办法
(1)准备会审的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设计或编制单位必须至少提前2天发布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预审。
(2)责任科室至少提前半天通知相关科室人员按时参加会审。
(3)参加会审人员应为已对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预审的人员。
(4)有关人员对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预审时,应自行详细记录预审时发现的问题及预审意见。
(5)会审时,预审人员将预审时发现的问题及预审意见逐一提出,让参加会审人员讨论,让编制人员整改。
(6)会审时,责任科室负责整理参加会审人员的意见,形成“会审意见”;设计或编制人员必须根据会审意见,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形成“会审意见落实情况”。
(7)参加会审人员必须对分管专业的内容签字认可。如相关内容需要修改,参加会审人员可不签字,待设计或编制人员修改完善后再签字,但签字落款日期仍为会审时的日期。
2、传审办法
(1)一般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必须由主管科室首先审批,编制人员根据审批人员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只有在主管科室审批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准传审到其它科室。
(2)传审时,相关科室审批人员分别对分管专业内容逐页签字确认并将审批意见按序号写明在“审批意见”页中。如相关专业内容需要修改,审批人员可待修改后签字确认。
(3)措施传审时间不得超过一天,即所有参加传审人员的审批日期为同一日期。
3、审批分工
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时,各业务科室针对不同专业内容,分工负责。
(1)生产科负责
文字部分:概况、地质、水文情况、巷道布置、巷道支护、矿压观测、质量标准、采煤工艺、掘进支护工艺、施工方法、采煤工作面顶板控制、循环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中的采煤、顶板管理、防治水等相关内容。
图表部分:综合柱状图、巷道平面布置图、剖面图、断面图、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图、采煤工作面支护图、巷道开口大样图、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表、循环作业表。
(2)机电科负责
文字部分:装载运输、管线敷设、供风、供水、供电、排水、运输、照明、通讯与信号、油脂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类机电设备管理、斜巷运输管理、供电与电气管理等相关内容。
图表部分:设备布置图、设备与工具配备表、供风供水图、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运输系统图。
(3)安检科负责“安全技术措施”所有内容。
(4)通风队负责
文字部分:爆破作业、通风计算与验算、风机选型与安装、风筒吊挂、局部通风机管理、瓦斯管理、综合防尘、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中的通风与瓦斯管理、爆破与火工品管理等相关内容、灾害预防与安全避灾。
图表部分: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表、通风系统图、防尘防火系统图、避灾路线图。
(5)监测队负责安全监测监控部分、瓦斯监控系统图。
(6)调度室负责煤质管理、灾害预防与安全避灾部分。
(7)劳资科负责劳动组织与人员配备部分。
(8)企管科负责技术经济指标部分。
第3篇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版次:第1版)
e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会议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会议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环保办公室:组织公司安全会议。
3.2各部门:组织本部门安全会议,并传达落实上级安全会议要求。
4管理要求
4.1安全会议种类
4.1.1公司安委会会议:每季度至一次。
4.1.2安全环保办公室组织的安全会议:每月至少一次。
4.1.3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安全会议:每周至少一次。
4.2安全生产会议内容
4.2.1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安全文件及会议精神。
4.2.2分析、研究安全生产情况。
4.2.3宣传、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等。
4.2.4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2.5部署、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4.3安全生产会议组织
4.3.1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3.2被通知需要到会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向召集人说明情况或请他人代替,并得到允许。
4.3.3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会议召集人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3.4开会当中应保持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来回走动。
4.3.5应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4.3.6会议上决定的事项应及时传达和落实。
5相关文件记录
安全会议记录
第4篇 铸造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避免人身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 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的种类、危险性分析、管理分工、审批手续等,适用于所有危险作业活动。
3、危险作业种类
3.1高处作业(高度啊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3. 2危险区域动火作业
3.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3.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5大型吊装作业;
3.6带电作业。
3.7交叉作业。
4、危险作业管理
4.1危险作业审批
4.1.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安全管理机构批准,特 别危险作业需主管领导审批。
4.1.2经审批的危险作业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施工教肓,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许可证'(如:'动火许可证' '带电 作业票高处作业证' '有限空间作业证' '起重作业证'等等)。主管领导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 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拝人。
4.1.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安全安全管理部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 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4.1.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 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2危险作业实施
4.2.1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 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
4.2.2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4.2.3作业前,实施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肓,落实安全措施。
4.2.4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2.5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4.2.6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猃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4. 2. 7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4.2.8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4.2.9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4. 3危险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4.3.1'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 证'。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4. 3.1.1患有精神病、癫病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虔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4. 3.1.2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4. 3.1.3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职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 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4. 3.1.4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 3.1.5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职隔离措施。
4. 3.1.6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可超过270千克/平方 米。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苢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动火作业':使用气焊、电焊、喷灯等焊割工具,在煤气、氧气的生产设施、输送管道、储罐、容器和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管道及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的设备上,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 3. 2.1动火作业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作业许可证》交给动火人。
4. 3. 2. 2审批后的动火作业必须在48h内实施,逾期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 3. 2. 3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罝、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4. 3. 2.4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30分钟,检修动火工作中每两小时必须重新取样 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30分钟,须重新职样分析。如现场分祈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分级审批安全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4. 3. 2. 5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a.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动火分析的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被测的气体或蒸 气浓虔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b.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_寸,其被测浓虔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 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_寸,其被测浓虔小于等于0.2%。
c.动火分析合格后,动火作业须经分级审批的安全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4. 3. 2.6高处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并采职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 3. 2. 7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职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4. 3. 2.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雷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 3. 2.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3.2.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
4.3.2.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距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 在烈曰下曝晒。
4.3.2.12在铁路沿线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3.2.13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冷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4.3.2.14生产不稳定,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不准进行带压不罝换动火作业。
4.3.2.15动火作业时,安全、消防主管部门、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动火作业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的安 全员应到现场监督检查安全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动火作业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4.3.2.16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罝,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s换,经分析 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3.2.17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3.2.18在生产、输送、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3%。
4.3.2.19动火作业前,应通知动火作业设施所在单位(管理权限的分厂)生产调度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异 常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4.3.2.20带压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压力不低于3000pa,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4.3.2.21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彳非走。
4.3.2.22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幵。
4.3.3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害、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酺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4. 3. 3.1检测: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虔值、有毒气体浓虔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 5-23. 5%范围内),易燃/ 可燃气体浓虔(应< 最低爆炸极限的10%),一氧化碳浓虔(应<25ppm)。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4. 3. 3. 2危害评估: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等标准进行。
4. 3. 3. 3通风: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职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 3. 3.4防护设备: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
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猃、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4. 3. 3. 5呼吸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玦氧条件 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4. 3. 3.6应急救援装备: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4.3.4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气瓶站、煤气站和锅炉房等工厂要害部位。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的安全措施:
4. 3.4.1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当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需请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
4. 3.4. 2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处附近动火时,用可燃气体报警仪分析气体浓虔,必须经处理和检猃,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时,方可按规定作业。
4. 3.4. 3熬炼设备的操作,要坚守岗位,防止熬锅破漏。同时熬炼设备必须设罝在安全地点作业并有专人值守。
4. 3.4.4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禁止使用明火烘烤结冰管道设备,宜采用温水等化冰解堵。
4. 3.4.4对于混合接触能发生反应而导致自燃的物质,严禁混存混运;对于吸水易引起自燃或自然发热的物质应保持使用贮存环境干燥;对于容易在空气中剧烈氧化放热自燃的物质应密闭储存或浸在相适应的中性液体(如水、煤油等)中储 放,避免与空气接触。
4. 3.4. 5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还应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 3.4.6易燃易爆场所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帽,严禁穿钉子鞋、化纤衣物进入,操作中严防铁器撞击地面。
4. 3.4. 7对于有静电火花产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提高环境湿虔,可以有效减少静电的危害。
4. 3.4.8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或设备的表面保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高温表面附近不宜堆放可燃物。
4. 3.4.9熔渣、炉渣等高热物要安全处罡,防止落入可燃物中。
4.3.4.10应掌握咅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不能用水扑灭碱金属、金属碳化物、氢化物火灾,因为这些物质遇水后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可燃气体,释放大量的热,使火灾进一步扩大。
4.3.4.11不能用水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可以导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浮吞水si反而容裊蔓延。
4.3.4.12钢铁水泄漏发生火灾,不可用水扑灭,因为高温金属液遇水会发生爆炸。
4.3.5大型吊装作业审批表:
4. 3. 5.1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4. 3. 5. 2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咅部装罝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m和安全 装罝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咅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4. 3. 5. 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呜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 能继续工作。
4. 3. 5.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4. 3. 5.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4. 3. 5.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
4.3.5.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虔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 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4. 3. 5.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罝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4. 3. 5.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 换操作杆。
4.3.5.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4. 3. 5.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4.3.5.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罝,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4.3.5.13指挥人员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4.3.5.14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4.3.5.15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3.5.16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幵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4.3.5.17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行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4.3.6带电作业,根据人体所处的电位高低可分为间接作业法、中间电位作业法和等电位作业法3种。间接作业法是指人 处于地电位,通过绝缘工具代替人手对带电体进行作业;中间电位作业法是指在人体与地绝缘的情况下,利用绝缘工具接触带电体的作业法;等电位作业法是指人体与地绝缘的情况下,工作人员直接到带电体上进行工作等,这种作业法也 称直接作业法。带电作业安全措施:
4. 3.6.1带电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严格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猃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 监护人。
4. 3.6. 2通过人体的电流必须限制在安全电流1 ma以下;必须将高压电场强虔限制在人身安全和健康无损害的数值内。
4. 3.6. 3作业人员与带电体间距离应保证在电力系统中发生咅种过电压时,不会发生闪络放电。人身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数值。
4. 3.6.4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必须经过现场勘察,编制相应操作工艺方案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4. 3.6. 5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等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时,一般不宜进 行带电作业
4. 3.6.6用绝缘操作杆进行带电作业时,操作人员处于地电位或中间电位,并与带电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利用咅种绝缘工具进行作业。使用的绝缘工具的绝缘强度,必须大于系统可能发生的最大过电压值。
4. 3.6. 7带电作业时应停用重合闸。当中性点有效接地(直接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单相接地的作业;当中性点非有效接地(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的系统中有可能引起相间短路的作业,应停用重合闸,并不得强送电:
第5篇 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避免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企业重点部位为仓库、车间。
三、职责
本企业重点部位管理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总经理监督。
四、管理内容
1.加强管理,消除跑、冒、滴、漏,避免易燃、易爆物质渗漏或挥发形成易燃易爆的气体。
2.作业场所内的所有设备、工具、照明,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设备,避免因接触不良、绝缘不良、超过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正确铺设避雷装置,检修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避免机械撞击产生火花。
3.作业场所内工作人员应穿棉质工作服,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以防止衣服产生静电而造成危险,所有作业人员不得穿打有铁钉的皮鞋,以预防产生火花。
4.严禁带火种入公司区范围,作业区严禁吸烟、打手机,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作业区内装设电热设备。
5.易燃、易爆物质分类堆放,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堆放区保持整洁、干净、保持通风透气。
6.完善配套消防设施,作业区内按规定配置消防砂箱、消防栓、消防水源,还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所有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定期更换、保养,使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7.开展全员参与性消防活动,建立全员参与性灭火义务消防队伍,并通过学习和实地演习,提高灭火技能。
8.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定期进行“三级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从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方面对员工进行教育,特别是刚进公司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工作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9.健全安全检查制度,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各项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的内容如下:
1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是否布置安全工作。
2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工作。
3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是否发放到从业人员,从业人员是否全部理解。
4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备良好。
5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能否及时排除。
7查安全计划是否落实和实施。
10.部门主管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下列的安全监督及指导责任:
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督促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11.部门主管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至少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12.企业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对部门管理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企业安全委员会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考核内容为:
1作业人员有无违章操作;
2作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劳动保护器具;
3作业人员是否知道作业场所的危害;
4员工安全培训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5全年安全目标是否达成;
6每半年是否组织一次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演练。
五、附件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活动记录表》aq-bzh51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aq-bzh52
第6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或改变接线方式。有关专业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动力电源总开关、分开关及动力、照明线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问题,以便迅速切断电源。
2、电工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对电气线路要检查各种电气开关是否设有漏电保护装置,用电的金属外壳的接地或接零应完好无损。保险丝的选用要适当,不得用铁丝、铜丝、铝丝代替。
3、照明和动力需要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且要在开关箱上悬挂标志牌,必要时要设专人看管,防止有人误合闸。
4、施工现场、修理车间等场所下班和不工作时,应将动力电源总开关断开。
5、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配漏电保护器方可使用。在阴雨天气下,禁止在露天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其他与电有关的工具。
6、各种线路、控制箱和各种电器有问题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安排专业人员妥善处理。
7、每年按规定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必须更换,更换或新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8、所有电气设备及线路应符合国家防爆、防火规定,不合格者禁用。
9、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者禁止使用。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允许部分电器设备接地,另一部分电器设备接零。
10、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为采取措施的,应视同有电,任何人不得接触。
11、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原则上不允许带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12、电气设备及线路检修时,必须安装接地线。检修作业时,应有专人看守总电源(开关)或挂有“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等明显标志牌。
13、电气作业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指挥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检修电气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警示标志。
14、遇雷雨时,所有室外开关、线路及引入线检修工作均应停止。
15、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在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扑救。
16、在窄小、潮湿和金属等容器、空间内施工所需的照明必须选用符合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7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可靠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科学的基础保障体系,使“双基”考核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基固本,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安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车间、班组和现场,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人本管理,积极践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文化核心理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零”理念成为员工的思维方式、工作标准和奋斗目标,促进安全文化落地生根。
(二)坚持“抓系统,横向到边;系统抓,纵向到底”的全面安全管理思路,激发内生动力、形成内生机制,努力构建自主管理型、系统管理型、预防预控型、学习创新型安全长效机制。
(三)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创新员工安全培训;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工学一体化”,提升员工基本技能和安全意识,打造本质安全型员工。
(四)加强车间班组建设,做到安全合格在班组、消除隐患在班组、杜绝“三违”在班组。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班组自理。
(五)依靠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管理和技术创新,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发挥安全管理创新项目带动作用,力争在激活管理要素和激发内生动力上取得突破。
(六)构建以治理抓源头、系统抓过程和评价抓效果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安全管理预防预控体系,推进精细化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月度考核落到实处,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副组长:****
****
****
****
成 员:安全职业卫生科、生产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职业卫生科,安全职业卫生科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
四、领导小组职责
(一)每月召开一次“双基”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双基”工作。
(二)主持、指导、督促业务范围内的日常“双基”建设工作。
(三)对“双基”建设中上级要求与检查的一些关键问题、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处理。
(四)对“双基”建设工作做到有规划、有布置、有落实、有考核。
五、各级领导职责划分
(一)公司、部室领导:
1、总经理:负责“双基”全面工作。
3、生产副总经理:负责调度安全标准化、车间班组文明生产;负责“双基”现场和内业工作。
3、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组织迎检工作、负责综合隐患统计上报、监督隐患治理和措施现场落实。
4、经营副总经理:负责后勤保障、供应、地面接待等工作。
5、相关部室负责人是本部室“双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双基”和分管专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
6、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本车间、班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班组“双基”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二)部室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的制定和工作落实,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等各类档案,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责任制,负责生产设施、设备维修。负责安全安全标准化检查及隐患排查的管理与考核落实工作,指导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检查情况、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双基”建设办公室。
2、办公室负责《公司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生产调度会制度》、《事故统计记录制度》、《调度安全达标管理制度》、《调度指挥协调管理制度》、《重大隐患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工作落实,负责生产调度会的安全工作落实及生产中紧急隐患措施的落实,并将调度会领导安排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报送“双基”建设办公室。
3、安全职业卫生科负责全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举报制度》、《安监员管理制度》、《安监人员工作安全考核制度》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整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跟踪落实台帐;负责汇总、通报“双基”建设存在的问题、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并兑现奖罚;负责记录安全办公会、领导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与安全布置内容;做好企业安全文化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第8篇 某公司维护事业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规范代维人员的安全行为,保护人身安全,特制定维护事业部安全管理制度。
2、本规范适用于维护业务内所有作业人员。
3、代维人员在作业时,除遵守本规范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及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
4、各级部门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知识培训,半年度培训不少于一次,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落实情进行按月考核。
5、公司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代维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
6、 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规范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
7、作业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仪器、仪表等,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8、作业中使用的各类工具、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等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性能良好。
9、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作业条件。
10、一线作业员工应熟悉本规范,并严格执行。
二、办公区安全管理
1、 办公人员下班后应确保门窗关好,人走电断,个人的贵重物品不得留置单位,公司财物要严加保管。
2、 财务部门必须严格遵照财会制度执行,不得预留大额现金过夜,对各种票据、支票等按照相关规定保管。
3、办公区内设置相应完好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
4、办公区内物品摆放应整齐,禁止堆放杂物。
5、 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
6、 用于防抢防盗的报警装置正常完好。
三、车辆安全管理
1、出车前必须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如有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应说明原因更换车辆。完成任务后,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并做好车辆清洁。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合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每月登记《车辆月行驶和耗油统计表》,上报公司。
4、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说明维修部位及原因经审批后,开具《派修单》。车辆维修费用在规定以内的,在指定的(本县)修理厂维修,超过限额的应报到公司审批。汽车修理商要按照“信誉高,服务质量优、修理速度快”原则选择,形成《汽车维修商名单》,附带相关资质材料,并进行备案,维修后的车辆应进行验收,并核实修理部位及维修费用,审验合格后方可结算。
5、根据车辆性能及公司耗油标准制定每个车辆的耗油量,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后上报。
四、仓库安全管理
1、仓库内严禁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应重点隔离保管,并设置警示标志。
2、仓库物资应标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严禁损坏、变质。
3、仓库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五、机房、基站安全管理
1 、机房内要做到六不准:不准吸烟、不准睡觉、不准喧哗、不准闲谈、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无关人员非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者要填写好登记簿)。
2、 仪表、器材、工具、资料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使用仪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定,不要乱拆乱动,使用精密仪表要填写使用登记簿。机房仪表工具私人不得带出机房。器材、工具要建立帐目,领用要有手续。贵重器材的更换应认真检查慎重处理。
3、进机房人员操作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插拔电路板时要采取防静电措施。
4、凡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应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证明,履行入室登记手续,并由相关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5、各级机构人员编制,机线设备,网络组织,电路开放等机密资料,以及其他机密图纸、机密文件、软件版本、技术内部档案、内部资料不得对外泄露。
6、 严禁在机房私拉电源,计算机电源插座上不得插其它电器设备。
7、 备有灭火设备,应定位放置,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随时保持有效,人人会使用。在清洁各种电气设备时,应使用相应设备的清洁剂,严禁使用汽油。
六、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电力线路附近作业
1)基站铁塔上遇有不明用途的线条,一律按有源电力线对待,做好有效保护,不准随意剪断。
2) 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时,人的身体和吊装的物件应与高压线保持绝对的安全距离:31kv以下1.5米;6-10kv为2.5米;5-110kv为4m,220kv以上为6米。
3)吊装物件作业应在铁塔面对高压线的背面作业,并注意现场风向,以防大绳触及高压线。
2、 复杂环境下作业
1)城镇人口密集区、学校附近、交通要道等环境下作业时应设临时警戒线,铁塔周边5米内禁止闲人进入。
2)塔上有人作业时,塔下应安排专人看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塔下人员按规定要求佩戴安全帽。
3)工作中的设备天线会产生电磁辐射,太靠近天线可能会超过安全等级要求。设备只能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设备的辐射设计符合ieee c95.1-1991标准。
4)设备的某些部件不可避免地存在高温现象,请不要随意触摸,以免发生烫伤。设备在热带气候正常使用时各零部件的温度以45℃为基准,最高升温允许30℃,故障条件下最高升温允许55℃,即高温45℃正常工作时各另部件最高温度不应超过75℃,故障条件下最高温度应不超过100℃。
5)基站电源设备安装作业,使用的工具要缠绝缘胶带,禁止将金属工具放置在电源柜和蓄电池上方。
3、 施工车辆应停放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合适位置,特殊情况占道停放,应开启车辆跳灯,并按规定要求放置安全警示牌或警示桩。
七、特种作业上岗证取证和专业技能培训
1、登高作业证书领取及管理
1)登高作业证书初次取证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公司申报,公司负责办理。
2) 证书复审由公司负责申报,公司统一办理,超过复审期限不报,造成证件无效,重新办证所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3)员工违背劳动合同离职,其办证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4)特种作业证书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公司人力资源部建档备案。
2、专业技能培训
1)新招作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由各专部门负责拟订培训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2)计划实施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教师由人资部从教师库选调。
3)有相关作业经验的新招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对其专业技能进行综合考核鉴定,符合要求并有登高作业证书者可直接上岗。
4)没有通过公司安全培训考试和没有通过公司技能鉴定的一律不得上岗。
八、高处作业安全
1、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和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以及患病期间的人员,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处作业,如雷雨天气禁止上塔作业;风力在六级以上禁止上塔作业,霜冻和雨雪天气尽量不要上塔作业,特殊情况下上塔作业时须采取严密的防滑措施,高温下高处作业时间不宜过长,作业人员感到身体不适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3、作业前应对使用的工器具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4、上塔前要检查随身携带工器具,确保使用工具齐全,工具材料放置稳妥。高处作业时,除随身携带必备的用具和材料外,不准携带任何笨重的工器具和材料,随身携带工器具和材料的总重量不得超过20kg。
5、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之间不准抛扔工具和材料,所有物件应用工作绳吊装, 吊装大件设备和笨重物件时,应采用滑轮吊装,滑轮应固定良好,大绳与滑轮之间应滑动自如,在吊装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
6、安装和维护线缆及其它设施时必须从铁塔护笼中上下,不得两人交叉上下。
7、 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设置临时照明,并确保用电安全。
8、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九、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与使用
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工作鞋等安全劳保用品。
2、安全帽的配发与使用
1)安全帽有公司统一在上级指定的厂家、商家范围内采购,各单位按需领发。
2)基站作业人员每人按一顶普通安全帽配发。
3)进入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紧帽绳。
4)安全帽必须性能良好。
3、安全带(绳)的配发与使用
1)安全带由各专业公司统一在权威部门指定的劳保商店采购,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登高作业人员每人应确保有一副性能良好的安全带,作业现场至少有一根符合作业标准的工作绳。
2) 安全带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保性能可靠。 如有折断痕迹、弹簧扣不灵活、扣不牢、皮带眼孔断裂、安全带(绳)磨损和断头超过1/10的,禁止使用。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使用安全带,并按规范要求扣牢保险扣。
4)不准用安全带吊装物件,以免损坏。
5) 严禁用绳索或皮带替代安全带。
6)安全带(绳)使用或存放一段时间,应进行可靠性试验。检测办法,可将 200 kg重物穿过安全带(绳套)中,悬空挂起,无裂痕、折断才能使用。
4、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鞋并防滑,禁止赤脚、穿拖鞋和硬底鞋。
5、严禁冬季节长时间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做好防寒防冻工作,严防冻伤或脚手被冻麻木而引发事故。 夏季长时间在高处作业,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并备适量的防暑降温品,塔上作业人员如感不适,应立即下塔休息,不可盲目蛮干。
6、长时间在强烈光线下塔上作业应配防护眼镜。
十、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1、保安人员应统一服装,衣服应整洁,并佩带工作证件。公司大门的保安人员上岗时应站立报务,坚守岗位,尊重客户,礼貌待人,严禁与客户争吵。
2、保安人员在下班前应巡视工作现场,并将有关事宜和注意的事项登记在《值班日志》中,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班,并巡视工作现场 ,查看上班《值班日志》上未处理的事宜和有关注意事项,并在《值班日志》上签字接班。交接班时出现紧急事宜,交班人员需处理完成后方可交班离岗。事宜处理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应配合交班人员。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应在《值班日志》中记录。
3、保安人员应严格检查外来人员、车辆的出入,执行登记制度。
4、正常工作时间对出入公司的外来车辆和人员要严格控制,防止以外事件发生,并实行登记。出入时,保安人员应核查有效身份或证件,如发生紧急事件,保安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封锁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采取补救措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十一、保密工作及相关规定
1、严格遵守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制度。
2、 加强营业场所安全保卫,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3、保守企业秘密,严禁对外泄露企业经营情况和企业内部情况。
4、不得将各类业务资料擅自装入带出工作现场。严禁对外泄露各种统计数据及用户数据。
5、严格遵守通信纪律,提高警惕,做好六防,即:防火、防毒、防盗、防爆、防事故、防泄密。
6、正确使用计算机,爱护设备,严禁把水杯直接放在机桌上,以免发生意外的设备故障同。
7、严禁工作人员无故调阅客户任何资料(如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单位、话费详单等)同,客户的原始资料应有专人妥善保管,工作人员不得无故随意查询、拿出资料室复印、发动等。
8、因工作需要查阅客户资料时,应经班长或主管人员批准,并做详细登记。查到的客户资料一定要为客户保密,不得泄密,非内部工作人员需要查询时,必须有公安部门的介绍信,否则不予查询。
9、对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10、相关国家执法机关来公司查询客户通信信息时,查询人员必须出具执法部门证明和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同时报主管领导批准。(未批准的不得查阅)。
十二、安全员的工作职责
1、根椐重点区域和部位,明确需求,配置相应的物防、技防设施,对配置的设施应设立负责人,确保设施处于正常状况。
2、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明确其职责,必要时进行消防演练。
3、对通信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现场的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报告事故的概况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及损失程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拍照。
4、发生盗窃、抢劫和通信案件,迅速赶到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如实向领导报告,上报公司,对造成的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文字《事故调查报告》和《通信恢复预案》。
5、节日前安全员对本公司所属区域进行全面的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工作检查,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不能当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如经复查未完成整改,该部门负责人将受到纪律和经济处罚。
十三、附则
《某某公司维护事业部安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某某公司维护事业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规范代维人员的安全行为,保护人身安全,特制定维护事业部安全管理制度。
2、本规范适用于维护业务内所有作业人员。
3、代维人员在作业时,除遵守本规范外,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及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
4、各级部门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知识培训,半年度培训不少于一次,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落实情进行按月考核。
5、公司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代维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
6、 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规范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
7、作业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以及仪器、仪表等,应由专业人员操作。
8、作业中使用的各类工具、用具、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等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性能良好。
9、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检查,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作业条件。
10、一线作业员工应熟悉本规范,并严格执行。
二、办公区安全管理
1、 办公人员下班后应确保门窗关好,人走电断,个人的贵重物品不得留置单位,公司财物要严加保管。
2、 财务部门必须严格遵照财会制度执行,不得预留大额现金过夜,对各种票据、支票等按照相关规定保管。
3、办公区内设置相应完好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
4、办公区内物品摆放应整齐,禁止堆放杂物。
5、 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
6、用于防抢防盗的报警装置正常完好。
三、车辆安全管理
1、出车前必须对车辆性能进行检查,如有故障不能及时排除应说明原因更换车辆。完成任务后,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并做好车辆清洁。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合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每月登记《车辆月行驶和耗油统计表》,上报公司。
4、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说明维修部位及原因经审批后,开具《派修单》。车辆维修费用在规定以内的,在指定的(本县)修理厂维修,超过限额的应报到公司审批。汽车修理商要按照“信誉高,服务质量优、修理速度快”原则选择,形成《汽车维修商名单》,附带相关资质材料,并进行备案,维修后的车辆应进行验收,并核实修理部位及维修费用,审验合格后方可结算。
5、根据车辆性能及公司耗油标准制定每个车辆的耗油量,车辆管理人员审核后上报。
四、仓库安全管理
1、仓库内严禁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应重点隔离保管,并设置警示标志。
2、仓库物资应标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严禁损坏、变质。
3、仓库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五、机房、基站安全管理
1 、机房内要做到六不准:不准吸烟、不准睡觉、不准喧哗、不准闲谈、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无关人员非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者要填写好登记簿)。
2、 仪表、器材、工具、资料要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使用仪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定,不要乱拆乱动,使用精密仪表要填写使用登记簿。机房仪表工具私人不得带出机房。器材、工具要建立帐目,领用要有手续。贵重器材的更换应认真检查慎重处理。
3、进机房人员操作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插拔电路板时要采取防静电措施。
4、凡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应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证明,履行入室登记手续,并由相关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5、各级机构人员编制,机线设备,网络组织,电路开放等机密资料,以及其他机密图纸、机密文件、软件版本、技术内部档案、内部资料不得对外泄露。
6、 严禁在机房私拉电源,计算机电源插座上不得插其它电器设备。
7、 备有灭火设备,应定位放置,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随时保持有效,人人会使用。在清洁各种电气设备时,应使用相应设备的清洁剂,严禁使用汽油。
六、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电力线路附近作业
1)基站铁塔上遇有不明用途的线条,一律按有源电力线对待,做好有效保护,不准随意剪断。
2) 在高压线附近作业时,人的身体和吊装的物件应与高压线保持绝对的安全距离:31kv以下1.5米;6-10kv为2.5米;5-110kv为4m,220kv以上为6米。
3)吊装物件作业应在铁塔面对高压线的背面作业,并注意现场风向,以防大绳触及高压线。
2、 复杂环境下作业
1)城镇人口密集区、学校附近、交通要道等环境下作业时应设临时警戒线,铁塔周边5米内禁止闲人进入。
2)塔上有人作业时,塔下应安排专人看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塔下人员按规定要求佩戴安全帽。
3)工作中的设备天线会产生电磁辐射,太靠近天线可能会超过安全等级要求。设备只能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维护。设备的辐射设计符合ieee c95.1-1991标准。
4)设备的某些部件不可避免地存在高温现象,请不要随意触摸,以免发生烫伤。设备在热带气候正常使用时各零部件的温度以45℃为基准,最高升温允许30℃,故障条件下最高升温允许55℃,即高温45℃正常工作时各另部件最高温度不应超过75℃,故障条件下最高温度应不超过100℃。
5)基站电源设备安装作业,使用的工具要缠绝缘胶带,禁止将金属工具放置在电源柜和蓄电池上方。
3、 施工车辆应停放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合适位置,特殊情况占道停放,应开启车辆跳灯,并按规定要求放置安全警示牌或警示桩。
七、特种作业上岗证取证和专业技能培训
1、登高作业证书领取及管理
1)登高作业证书初次取证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公司申报,公司负责办理。
2) 证书复审由公司负责申报,公司统一办理,超过复审期限不报,造成证件无效,重新办证所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3)员工违背劳动合同离职,其办证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全额承担。
4)特种作业证书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公司人力资源部建档备案。
2、专业技能培训
1)新招作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由各专部门负责拟订培训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2)计划实施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教师由人资部从教师库选调。
3)有相关作业经验的新招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对其专业技能进行综合考核鉴定,符合要求并有登高作业证书者可直接上岗。
4)没有通过公司安全培训考试和没有通过公司技能鉴定的一律不得上岗。
八、高处作业安全
1、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病、恐高症和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以及患病期间的人员,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遇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高处作业,如雷雨天气禁止上塔作业;风力在六级以上禁止上塔作业,霜冻和雨雪天气尽量不要上塔作业,特殊情况下上塔作业时须采取严密的防滑措施,高温下高处作业时间不宜过长,作业人员感到身体不适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3、作业前应对使用的工器具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4、上塔前要检查随身携带工器具,确保使用工具齐全,工具材料放置稳妥。高处作业时,除随身携带必备的用具和材料外,不准携带任何笨重的工器具和材料,随身携带工器具和材料的总重量不得超过20kg。
5、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人员之间不准抛扔工具和材料,所有物件应用工作绳吊装, 吊装大件设备和笨重物件时,应采用滑轮吊装,滑轮应固定良好,大绳与滑轮之间应滑动自如,在吊装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
6、安装和维护线缆及其它设施时必须从铁塔护笼中上下,不得两人交叉上下。
7、 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设置临时照明,并确保用电安全。
8、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九、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与使用
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按要求穿戴工作服、工作鞋等安全劳保用品。
2、安全帽的配发与使用
1)安全帽有公司统一在上级指定的厂家、商家范围内采购,各单位按需领发。
2)基站作业人员每人按一顶普通安全帽配发。
3)进入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紧帽绳。
4)安全帽必须性能良好。
3、安全带(绳)的配发与使用
1)安全带由各专业公司统一在权威部门指定的劳保商店采购,各项性能指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登高作业人员每人应确保有一副性能良好的安全带,作业现场至少有一根符合作业标准的工作绳。
2) 安全带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保性能可靠。 如有折断痕迹、弹簧扣不灵活、扣不牢、皮带眼孔断裂、安全带(绳)磨损和断头超过1/10的,禁止使用。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使用安全带,并按规范要求扣牢保险扣。
4)不准用安全带吊装物件,以免损坏。
5) 严禁用绳索或皮带替代安全带。
6)安全带(绳)使用或存放一段时间,应进行可靠性试验。检测办法,可将 200 kg重物穿过安全带(绳套)中,悬空挂起,无裂痕、折断才能使用。
4、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鞋并防滑,禁止赤脚、穿拖鞋和硬底鞋。
5、严禁冬季节长时间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应做好防寒防冻工作,严防冻伤或脚手被冻麻木而引发事故。 夏季长时间在高处作业,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并备适量的防暑降温品,塔上作业人员如感不适,应立即下塔休息,不可盲目蛮干。
6、长时间在强烈光线下塔上作业应配防护眼镜。
十、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
1、保安人员应统一服装,衣服应整洁,并佩带工作证件。公司大门的保安人员上岗时应站立报务,坚守岗位,尊重客户,礼貌待人,严禁与客户争吵。
2、保安人员在下班前应巡视工作现场,并将有关事宜和注意的事项登记在《值班日志》中,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岗进行交接班,并巡视工作现场 ,查看上班《值班日志》上未处理的事宜和有关注意事项,并在《值班日志》上签字接班。交接班时出现紧急事宜,交班人员需处理完成后方可交班离岗。事宜处理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应配合交班人员。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应在《值班日志》中记录。
3、保安人员应严格检查外来人员、车辆的出入,执行登记制度。
4、正常工作时间对出入公司的外来车辆和人员要严格控制,防止以外事件发生,并实行登记。出入时,保安人员应核查有效身份或证件,如发生紧急事件,保安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封锁现场,控制事态发展,采取补救措施,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十一、保密工作及相关规定
1、严格遵守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制度。
2、 加强营业场所安全保卫,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工作现场。
3、保守企业秘密,严禁对外泄露企业经营情况和企业内部情况。
4、不得将各类业务资料擅自装入带出工作现场。严禁对外泄露各种统计数据及用户数据。
5、严格遵守通信纪律,提高警惕,做好六防,即:防火、防毒、防盗、防爆、防事故、防泄密。
6、正确使用计算机,爱护设备,严禁把水杯直接放在机桌上,以免发生意外的设备故障同。
7、严禁工作人员无故调阅客户任何资料(如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单位、话费详单等)同,客户的原始资料应有专人妥善保管,工作人员不得无故随意查询、拿出资料室复印、发动等。
8、因工作需要查阅客户资料时,应经班长或主管人员批准,并做详细登记。查到的客户资料一定要为客户保密,不得泄密,非内部工作人员需要查询时,必须有公安部门的介绍信,否则不予查询。
9、对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10、相关国家执法机关来公司查询客户通信信息时,查询人员必须出具执法部门证明和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同时报主管领导批准。(未批准的不得查阅)。
十二、安全员的工作职责
1、根椐重点区域和部位,明确需求,配置相应的物防、技防设施,对配置的设施应设立负责人,确保设施处于正常状况。
2、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明确其职责,必要时进行消防演练。
3、对通信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现场的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报告事故的概况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及损失程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拍照。
4、发生盗窃、抢劫和通信案件,迅速赶到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并立即如实向领导报告,上报公司,对造成的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形成文字《事故调查报告》和《通信恢复预案》。
5、节日前安全员对本公司所属区域进行全面的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工作检查,检查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对不能当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如经复查未完成整改,该部门负责人将受到纪律和经济处罚。
十三、附则
《某某公司维护事业部安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总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二、考核人:
1、公司(分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总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三、考核期:每季度。
三、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四、考核评价:考核分值分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11篇 某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
2.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方。
第三条 定义
1.危险作业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进行的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特殊物项运输、恶劣天气时室外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工业管道抽堵盲板作业、交叉作业、动土作业、射线探伤、高温作业、脚手架搭设、狭小空间的焊接打磨、其他危险区域的危险作业等作业项目。
2. 动土作业:因工程需要在公司内进行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有可能影响地下设备、管道、电缆及临近装置、建(构)筑物安全的作业。
3.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或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特殊物项运输:指公司承担的车货总长度大于14米或宽度大于3.5米或高度大于3米或质量在20吨以上的大件进行的厂外运输;厂内单次利用厂内机动车辆运输5个以上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厂区内部各种车辆的超速行驶;其他情况特殊的厂内运输。
5.恶劣天气室外作业:超过六级以上的台风、暴风雷雨、暴雪、大雾、室外气温在零下10度以下的作业(吊装不允许进行)。
6.射线探伤:指在室外、生产车间或安装现场用手提式或移动式γ射线探伤机、x射线机进行探伤的作业及其他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装置进行的放射性作业。
7.高温作业: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8.脚手架搭设: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9.狭小空间的焊接打磨:指作业空间小、施工难度大、常规工机具难以使用、操作人员活动范围受限且要求质量较高的部位进行的焊接、打磨作业。
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 职责
1.质量安全部
1.1 编制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2 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界定危险作业的范围;
1.3 监督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对不遵守许可制度的单位进行督导,开具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hse绩效考核。
技术中心
2.1 特殊危险作业开工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2 组织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技术磋商,确定安全可靠的风险预防措施;
2.3 危险作业前组织或参与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2.4 对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5 必要时会签危险作业许可证。
3.各部门、相关方
3.1 认真学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业管理制度;
3.2 对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特殊危险性作业向技术部门提出申请,提出具体要求。
3.3 认真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会签作业许可证。
3.4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接口相关方的危险许可的监督管理。
4.审批人员的职责
4.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4.2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4.3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5.专兼职hse管理人员的职责
5.1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5.2 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5.3 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6.监护人或的职责
6.1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6.2 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6.3 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6.4 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6.5 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7.作业人员的职责
7.1 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7.2 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7.3 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第二章 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
第四条 一般规定
从事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
第五条 几种危险作业管理的内容
1.危险动火作业(简称动火作业)
1.1 定义
1.1.1 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公司危险范围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主要指在各种高压管道、空压站、乙炔汇流排间、涂装车间、配电室、变压器室、液氧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天然气站、ihp车间、办公楼、档案室或具有其他较大危险因素场所的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按动火危险程度分为特殊动火、一般动火二级。特殊动火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1.2 特殊动火
凡属下列情况的动火均为特殊动火:
①高处交叉动火作业;
②有限空间内动火;
③乙炔汇流排间、油库、油漆库、液氧站、天然气站、档案室、仓库、涂装车间、ihp车间、各办公场所、计算机机房、保存有重要物资等危险较大或造成重大损失区域的动火作业;
④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装置、容器、输送管道、储罐等部位或其他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⑤带压不置换的动火作业;
⑥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时期进行的动火作业;
⑦冬春季枯草季节在枯草地附近2米范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或风力较大、作业中有可能引燃周围易燃物品的室外动火作业。
⑧其他情况下公司认为需规范的动火作业。
1.2 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必须同时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高处作业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要求。
1.3 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符合作业条件恢复动火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第12篇 运输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一)监督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1.制定明确的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且在醒目位置给予公布。
2.监督检查公司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与驾驶员签订道路行车安全生产责任书,与经营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二)监督检查从业驾驶人员的资质
1.监督检查驾驶人员的聘用审核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驾驶员管理基础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情况,检查对违章和事故驾驶员处理情况。
2.监督检查驾驶员的记分管理情况,要对情节严重、素质差,安全意识不强经常出事故的驾驶人员进行解聘,优化驾驶人员队伍,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
3监督检查对于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驾驶人员予以解聘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检查车辆二级维护、技术评定、交警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四)监督检查生产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监督做好经营者、驾驶员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行为的记录情况。
(五)监督检查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其他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安全宣传、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六)监督检查对事故按照 “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事故教育的情况。
(七)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情况。
(八)监督检查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九)监督检查企业安定稳定情况和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盗等治安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