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防火、防盗、防破坏的教育及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公司以各中心主任为安全领导小组。各中心必须将内部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基本任务列入本中心的工作计划。
三、中心主要负责人要经常对职工定期进行法制和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各中心领导应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五、全体职工必须牢固树立“三防”、“一保”意识 ( 防火、防盗、防破坏、严格保密制度 ) 共同做好后勤的安全工作。
六、重要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使用人必须按照安全程序进行操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设备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检验和更换,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下班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电源是否关闭,门窗是否锁好。
八、公司将对所属各中心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成绩的和对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或避免重大消防和安全生产事故的中心和个人,根据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的标准给予适当奖励。对无视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违反消防法规、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中心和个人给予处罚(处罚办法见《责任追究制度》),造成严重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氧化铝分公司消防器材和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和设施是灭火的专用工具。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严禁任何人擅自动用。
2、各班组所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各班组长负责保管。
3、仓储科负责库房及站点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备、更换、维修和检查工作。
4、不准以任何理由埋、压、圈、占和损坏一切消防器材和设施。丢失和损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应及时汇报,并要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原价赔偿并处以罚款。
5、消防水源如需停水操作,应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7、消防栓是消防专用设施,应设有明显标志。未经仓储科同意,一律不准动用。
8、各班组配备的室外消防专用柜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消防专用柜内的设施必须摆放整齐、悬挂有序、保持清洁,防止受压、受潮损坏。
9、各班组配备的水枪水带,因有特殊情况使用的,必须经仓储科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要用清水洗刷干净、晾干、整齐放回原处。
10、各班组辖区内的通道、路口和油区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通道。
第3篇 企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由设备部分管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2、各部门员工和外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公司财产的安全。
3、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二、组织管理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设备部是消防安全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演练,做到'三懂两会'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3、公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全厂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库房、变电室、特种设备场所)的巡视检查。
三、消防安全教育
1、通过开展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2、定期普遍教育,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员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3、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4、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
5、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教育。
四、火源管理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厂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安全部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设备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设备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公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公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吸烟管理
1、必须到指定地点(吸烟区)内吸咽,其他区域禁止吸烟。
2、在指定的吸烟区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室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五、电源管理
1、公司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安全。
2、厂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区域应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水防潮,安全用电。
3、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
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重点区域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5、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用后及时拆除。
六、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1、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公司储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公司员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我公司设立第二水源(即消防池)和加压泵房一座。
◆公司设备部负责消防池的日常维护,遇有火灾时,消防加压泵可立即投入使用
◆每月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2、消防器材的管理
◆对消防器材实行分区存放统一管理,并由设备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各重点部位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及时补充。
七、建筑防火管理
1、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筑防火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从建筑设计抓起,直至工程验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
2、建筑设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防火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有与火灾危险性、建设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等项设计,并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3、基建人员应配合设备部向属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设计防火送审》手续,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批单》后,方可进行施工。
4、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机构核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准擅自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保卫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驻地的
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5、建设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工程防火设计等资料对建筑工程及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收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防火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防火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
第4篇 g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 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活动程序
3.1考核规则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如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单位工资总额100元~500元,同时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2对员工没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动无记录。
3.1.1.3重点防火单位及部位,不设置明显标志,未建防火档案,不制定灭火预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点防火单位不按月开展安全防火检查或检查后无记录的。
3.1.1.5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及禁火区发现烟头,或当场发现有人吸烟。
3.1.1.6不派员工参加消防培训或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被检查单位领导,安全员不参加检查的。
3.1.1.7指使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
3.1.2各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材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凡新购、更换灭火器材,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单位工资总额100元~1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500元。
3.1.2.1单位无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灭火器材未落实专人负责。
3.1.2.2灭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内不申报和更换的。
3.1.2.3未经批准、擅自购买,更换装灭火器材。
3.1.2.4应该配置灭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时配置的。
3.1.2.5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3.1.2.6任意更换灭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导致火灾发生的。
3.1.3.2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或隐瞒火灾事故不报。
3.1.3.3为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
3.1.3.4不及时召开火灾事故分析会,找出火灾原因。
3.1.4扑救火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2000元,考核责任人100~500元,外单位人员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时向指定地点供水的;
3.1.4.2未及时截断电力、可燃气体的;
3.1.4.3在划定的警戒区、交通管制区、机动车辆及行人强行通行;
3.1.4.4故意阻碍消防车行驶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责任单位工资总额10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有关单位、部门未申报消防设施计划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建审的。
3.1.5.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消防配套设施未达到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除给予相应处罚外,并责令限期整改。
3.1.5.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未向消防部门申报的。
3.1.5.4火灾扑灭后,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恢复供电、供气的。
3.1.6 进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3.1.7严禁在公司绿化区,护林区用火、吸烟、烧纸钱、燃放鞭炮,违者考核100~500元。导致森林火灾,考核责任人500元~5000元。如责任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1.8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责任人承担扑救火灾的费用外,考核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8.1初起火灾发生后不及时扑救、逃离现场;
3.1.8.2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大的损失;
3.1.8.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按规定安装照明设施和禁火标志;
3.1.8.4在各公司辖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围15米距离内停放车辆;
3.1.8.5机动车驾乘人员在油库加油时,违反油库安全防火规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3.2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责任人,如其行为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3参加扑救火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对违反本考核办法的单位或个人,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将进行考核;涉及对外单位及个人的处罚,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具体执行。
3.5各子公司的消防管理,按“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负责”的管理原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5篇 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则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各位安全、行政管理人员可就本文作适当参考,从中可以掌握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明白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林农业生态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林农业生态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观光旅游和会务度假为主的旅游景区和服务企业,为切实加强园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游客、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主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园单位和驻园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公司总经理受委托行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安全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公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园内各有关物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公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例行对园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客房、餐厅、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企业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 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安全保卫以及服务人员进行提高消防专业素质教育。
4、个别教育:对调入生态园和内部调岗的职工,安全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条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园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安全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安全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安全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安全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在生态园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公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管理
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安全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安装炉具。严禁私自安装使用炉火。
2、炉具安装后,必须经安全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4、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安全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5、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
⑴ 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
其它易燃物、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
⑵ 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
7、对违反制度者,安全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吸烟管理
1、在公司仓库、办公区走廊、客房走廊、景区展馆、医疗救护点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
2、在指定的吸烟区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区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生态园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八条 园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生产加工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施工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安全保卫部以及电工班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二条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二十四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 安全保卫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各部门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全体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安全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二十五条 消防器材的管理
1、 根据公司实际,将对消防器材实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并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2、各重点部位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保卫部,及时补充。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七章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根据生态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公司确定配电房、库房和会议中心、别墅区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重点部位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二十九条 重点部位员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条 重点部位员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八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三十一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门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第三十二条 公司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三十三条 安全保卫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三十四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第三十五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三十六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九章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保护现场:
1、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
2、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第三十八条 调查:由安全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开展火场勘察和火灾事故调查。
第三十九条 处理: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章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第四十条 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灭火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部门与岗位,予以批评以至必要的处分。
第7篇 陶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陶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对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管理。
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责:消防设施使用部门负责对消防进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训教育
(一)、各部门必须指定出一名消防具体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以及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对各车间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车间抽调3-5名员工,与保安队人员一起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安队长兼任义务消防队长,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知识,以应对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消防事故。
(三)、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应做到重点教育培训。
(五)、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应做好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消防检查制度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行政科应每月组织人员对各车间作一次消防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四)、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应及时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视情况给予处罚。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各部门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出口通道。
(二)、应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
(三)、消防箱、灭火器应编号划分确定责任车间,并贴好保养、检查责任卡,统一由行政科监督管理。
(四)、保安队应经常对各车间消防设施检查跟踪,及时督促车间对消防设施的保养更换,保证设施状态良好。
(五)、消防水带、枪头应每月检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阀门接口应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专用,严禁任何人私自开启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发现,给予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应征得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之前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
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8篇 某物业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工作制度
物业公司消防设备管理工作制度
1.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2.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3.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检查一次公司内地上消火栓;
4.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5.油库的灭火装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检查测压一次;
6.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
7.消防加压、送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8.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9.公司的各种电器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10.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
11.油库的固定泡沫灭火器装置,每隔一年至一年半由消防中心监督油库更换药剂一次;
12.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升~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督各部位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13.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油库、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不同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第9篇 某物业公司日常消防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日常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任何火警的信息都必须认为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2.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3.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4.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5.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6.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7.消防培训的内容包括:
(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保安部、煤气库、货仓、厨房、锅炉房、财务室等;
(2)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8.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9.防火检查是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
10.防火检查分为三个方面:
(1)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和帮助处理;
(2)各部门人员的分级检查,第一级是班组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的定期检查。
11.防火检查的内容:
(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健全,防火设备齐备;
(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12.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13.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时,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14.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消防检查制度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物业管理公司消防检查制度
1.0 一级检查由班组织实施:
1.1 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
1.2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1.3 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1.4 接班时提前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一般由接班班组长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告领导处理,不利忽视或拖延。
2.0 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2.1 部门领导每周组织主管对本部班长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2 检查班组对一级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2.3 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及表扬或批评。
2.4 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口头报告安全主任,若出现事故必须书面形式汇报。
3.0 三级检查由公司领导实施:
3.1 每月由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对各部门进行消防重点检查或抽查。
3.2 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门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4.0检查的基本内容:
4.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4.2 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3 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和处理好。
4.4 仓库内货物、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4.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4.6 使用多种可燃、易燃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4.7 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动火安全制度的要求。
4.8 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地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4.9 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和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好用。
4.10 安全员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第11篇 建筑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消防管理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防火宣传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单位、部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根据我司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应利用板报、标语、开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对管理人员、工人宣讲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对消防器材要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好有效。
(二)、各项目部要有一名领导负责抓消防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每个班组出2~3 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三级教育活动时必须加入消防知识的培训。
(三)、项目部应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的消防业务培训工作。
(四)、布置生产任务要把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和开展创安工作要同时安排。
(五)、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时应将消防检查列为必检内容,发现危险源应及时提出整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公司部门和领导反映汇报。
(六)、施工现场、宿舍要重点抓好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因工作需要用火时,必须经工地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看管方能用火。工人宿舍区应使用36v 以下安全电压供电。
(七)、对木工工房、油库、配电房、库房、食堂、宿舍、施工现场等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并制定出有关防火制度,设防火警示标志,并标明火警电话;(119)。
(八)、对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动用明火的(如施工现场电焊、使用明火等),应填写用火申请单。
第12篇 工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一目的:为了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和职责 2.1 公司、部门、车间的消防责任人,分别为总经理、部门经理、车间主任。
责任人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指示,在年度工作计划中要制定消防安全方面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职责,制订和完善消防安全考核办法,以保证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2.2 保安队是全公司消防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
保安队的主要消防职责是: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开展各种消防活动,组织消防演练,参加消防救援;
布置厂区消防设施并实施监督管理;
在防火重点部位落实定人负责管理;
消防检查;
记录公司防火档案。
2.3 公司义务消防队是执行公司消防任务的专门机构,其职责是:模范遵守和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本岗位的消防职责;
加强消防训练,努力提高本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
积极配合各部门宣传消防知识;
检查和监督本公司的消防制度落实;
发生火警时,及时扑救、报警,待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现场介绍火场情况,服从指挥,维护好火场秩序,灭火后要协助有关部门查明起火原因。
义务消防队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三 严格用火管理 3.1 因生产作业或维修设备需要临时用火时,用火前,要清除用火部位周围的易燃可燃杂物,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用火危险程度较大的,应报经总经理批准。
用火时,部门消防负责人、消防队员和用火审批人,要对现场监督,一旦发现违章作业或异常情况,有引起火灾的可能时,要立即停止用火。
用火后,要确认无问题无隐患后才能离开现场。
3.2 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管理。
工业气体放置应贴附危险品标签,不得靠近发电机组、配电室或油源。
气源用后必须及时 阀门。
电焊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制度,严格管理电焊机和气焊,不允许非电焊工进行电焊或气焊。
气焊工操作时,气源必须距离热源
1.5米以外,并确认周围无胶水等易燃物资。
3.3 各生产和办公场所、物资仓库、宿舍等区域内严禁吸烟,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易燃品仓库。
四 严格用电安全管理
4.1 使用电气操作规范化,禁止私拉乱接,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禁止非电工人员擅自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及其线路。
4.2 电机不能超负荷运行,电压不能过低,防止匝间和相间短路、碰壳和电刷火花。
变压器配电房要保持干净,不准存放无关物品。
4.3 电线不能超负荷使用,陈旧老化的电线应及时更换,不准将电线缠绕在铁钉上或铁丝牵拉,电闸刀要保持完好,不准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4.4 电热器具,如电炉、电茶壶等,在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生产设备电源以及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复印机、饮水机等)电源,下班后要及时 切断。
未经许可职工集体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或电茶壶等电加热器具。
五. 强化消防安全基础工作
5.1 各车间、物资仓库、过道、宿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灭火器和其他消防器材。
灭火器应放在醒目、便于取用的地方,不得放在露天或高温场所,消防器材要定位、定人负责管理,定时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5.2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毁坏防火标志,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3 建立和完善防火档案,积累各种防火、灭火资料,记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情况,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做到“防”字当头有备无患。
六开展群众性防火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6.1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普及消防知识,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同火灾作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提高防火警惕性。
6.2 要使绝大多数人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义务消防队员除了日常的防火工作外,还要以较多的精力用于灭火准备工作,随时准备灭火,做到常抓不懈,广大职工也要懂得一定的消防知识,如怎样报警,怎样使用灭火器等。
七消防检查和考核
7.1 消防管理责任人每天要对本部门管辖的区域进行消防检查,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时、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夜间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对厂区进行巡逻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部门值班落实情况,火源、电源,并注意其他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节假日期间落实好消防安全措施。
7.2 根据某些生产和专用设备、器材存在的问题,组织以专业职能部门为主的有关单位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组织予以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不出问题,然后制定整改计划组织实施。
7.3 以下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未造成损失的,按公司考核工资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私拉、乱接电源。
(2)私自使用电热器具。
(3)下班不关电源。
(4)不按指定位置放置易燃易爆物资。
(5)在禁烟区吸烟。
(6)擅自拆移消防设施。
(7)非电工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等。
7.4 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公司或员工财产损失的,追究必要的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