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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度怎么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1-22 17:40:10 查看人数:84

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度怎么写

第1篇 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度怎么写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________公司各部门和岗位单安全、环保管理的职责及要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止环境污染,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________公司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环保的责任制管理2 管理职责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责任制管理的领导工作。

2. 2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安全、 环保责任制,并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2. 3公司工会和管理部参与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2. 4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各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与考核。

3. 术语和定义3.1“两措”计划

指公司每年编制的年度事故预防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3. 2“四不放过”的原则

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

3. 3“四不伤害”

指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3. 4“三违”

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4 管理内容

4.1 各级人员管理职责

4.1.1 公司总经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并建立健全________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制度,并对________公司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b) 负责________公司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贯彻与执行。

c) 负责________公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安全管理绩效的监视与测量监督管理工作。

d) 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________公司安全目标。

e) 负责________公司安全运行控制工作。

f) 负责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检查验证。

g) 积极支持安技、设备和能源管理人员的工作,督促对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________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的领导工作,及时处理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h) 定期组织对________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情况进行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的正常运行,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

i)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4.1.2 财务副经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 负责________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安全、环保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d) 在编制企业生产经营财务计划时,应根据公司有关安全、污染防治的技改、技措规划,考虑相应的资金计划,并保证资金投入。

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应急救缓演练、安全生产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精铁、防暑降温、防寒取暖、安全奖励等项费用并监督合理使用。

4.1.3 销售副经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 负责________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 负责做好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在公司期间的安全、环保教育及管理。

d)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安全、环保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4.1.4 经理助理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b) 负责________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c) 对研制开发新产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负责,对新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

d) 在组织编制工艺文件和规程时,同时研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面的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4.1.5 部长职责

a) 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________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定期对科室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情况进行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装置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

b) 督促检查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废料及工位器具的定置管理

c) 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d)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e) 参加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1.6 工会主席职责

a) 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有监督检查责任。

b) 监督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c) 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d) 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

e) 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安全竞赛、安全评比等活动,表彰先进,推广经验,以推动安全生产和劳保工作

4.1.7 班组长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和________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b) 熟悉本班组的人员、设备情况。

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员工正确使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工具、安全装置、消防器材、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c) 做好新进厂员工的安全教育。

d) 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坚决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能源浪费行为。

危险作业必须提前报告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当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

e) 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f) 做到班后“五不走”。

即;

工件工具没放整齐不走、设备没上油不走、卫生没打扫干净不走、当班情况没记录不走、电源没 不走。

g) 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操作的指导,并检查其对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同时,做好相应的检查和活动记录。

h)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立即报告________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4.1

8 员工职责

a)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________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b) 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有责任劝阻、纠正他人的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行为,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c) 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爱护并正确使用设备及工艺装备,做到不随意拆除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装置和护栏,不使用带病设备,遇有不安全、污染环境和能源浪费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及时处理解决。

d) 积极参加各种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评比、竞赛等活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e) 从事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无证不准动用特种设备及非岗位设备。

f)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同时,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

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g)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除遵守以上员工职责外,以下工种还应遵守以下职责:

4.1.8.1 装配钳工

a) 严格按照q/pgj g19.0142-2022《装配钳工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 遵守“一般钳工”和“装配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c) 零部件、工位器具等要按定置要求摆放,保证工作场地畅通。

d) 负责装配用工具和工装的日常维护保养,使工具和工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e) 每天下班前清理工作台及擦拭现场地面,零部件及半成品摆放整齐。

4.1.8.2 配线钳工

a) 严格按照 q/pgj g19.0139-2022《配线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 遵守“一般钳工”和“配线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c) 每天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摆放好零部件及工位器具。

4.1.8.3 吊车工

a) 严格按照 q/pgj g19.0116-2022《起重作业指导书》要求作业。

b) 严格执行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c) 负责打扫吊车各部件的卫生,保持天车上无油污、无积尘,搞好设备的保养,使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d) 所有吊绳或吊具保持完好无损,吊绳和吊具都应有明显的吨位标识或用于吊什么样的产品字样,吊具保管不混乱。

e) 每天下班前要将所有吊车电源切断,停靠在指定位置。

4.1.8.4 包装工

a) 按照 q/pgj g19.0001-2022《包装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作业。

b) 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各种工具,打扫好工作场地。

4.1.9 管理人员职责

a)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________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b) 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把安全管理的要求贯彻到管理过程的每个具体环节中并做好相关记录。

c) 深入现场工作时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认真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d) 组织危险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4.1.10 技术人员职责

a)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和________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b) 在研究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工具、推广运用先进经验,设计新产品、采用新工艺、使用新材料时,必须同时研究解决和落实有关安全、劳保等措施,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在试制投产前提交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资料。

c) 在编制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同时将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纳入计划。

d) 进行有危险的实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签。

e) 必要时,参加由于技术和设计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有关技术防范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1.1

1 安技员职责

a) 贯彻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标准、制度,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b) 接受集团生产安技部的业务指导,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环保工作和任务;

c) 负责做好________公司各项安全教育工作。

组织新员工、转岗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等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d) 加强现场管理,确保作业环境和设备设施安全。

坚持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e) 做好各类安全检查以及落实各项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跟踪检查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记录;

f) 指导工段、班组贯彻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g) 对本部门事故、事件进行统计、上报和管理,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h) 在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响应、上报和保护现场,协助部门领导组织救援、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落实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i) 负责编写、修订________公司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j)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供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

负责向相关方提出安全要求,并施加影响;

负责帮助供方建立稳定的危险源控制机制。

4.1.1 2 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岗位职责

a) 熟悉本岗位的重大危险源。

b) 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应知道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险,并熟悉相应的控制措施。

c) 应掌握相应的应急预案。

4.2 部门职责

4.2.1 各部门通用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做好________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b) 认真贯彻执行________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4.2.2 管理部职责

除具有“

4.2.1 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 负责________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人力资源的归口管理,组织确定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各工作岗位对人员的能力要求,并定期做好对重大危险源影响人员的能力评价工作。

b) 搞好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员工进行处理。

4.2.3 技术部职责

除具有“

4.2.1 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 在建设项目、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等的技术规范及要求。

b) 负责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c) 在组织实施“四新”项目时,应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负责工艺纪律的制定,并在检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时,检查纠正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d) 在进行新产品试验及例行破坏性试验时,必须制订可靠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由安全部门会签。

e) 参加由于工艺、设计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解决和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组织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f) 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职业健康安全专篇。

g) 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h) 负责推广和应用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材料,节能降耗,提高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整体水平。

i) 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j) 负责工艺纪律的制定,并在检查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时,检查纠正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2.4 管理部、车间职责

除具有“

4.2.1 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a) 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设备和能源管理人员,组织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积极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思想意识、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b) 定期和不定期地在本单位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防火、防盗检查,认真、及时地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的正常运转。

c) 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安全设备、工具、原材料和成品等的管理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实现定置管理、安全文明生产。

d)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

e) 积极开展各种职业健康安全的宣传、评比、竞赛、表彰等活动,及时更新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技术和安全装置,不断改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

f) 加强对库房的管理,按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标准运输、保管、发放物资,尤其加强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等化学物品的保管和发放,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和方泄漏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及环境安全。

g) 负责________公司产品现场安装调试和维修符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规定要求的实施与控制。

h) 负责向供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供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

负责向供方提出安全要求,并施加影响;

负责帮助供方建立稳定的危险源控制机制。

4.2.5 财务部职责

除具有“

4.2.1 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负责及时提供职责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持续改进所需的资金。

4.2.6 市场部职责

除具有“

4.2.1 各部门通用职责”外,还具有如下职责:

负责向相关方传达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收集相关方期望并将信息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代表组织的工作人员。

5. 相关文件

gb/t2400

1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

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1957

9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2篇 公司设备及防护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分包方自带的设备。

3、 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矛盾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 本规定由公司授权安全监督部负责解释。

5、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6、 本制度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

7)、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9)、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0)、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

12)、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

13)、 《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4)、 《安全帽》(gb2811-2007)

15)、 《安全带》(gb6095-2009)

16)、 《安全网》(gb5725-2009)

二、 定义

(一)、 施工设施

施工设施,是指在施工作业活动中,将危险、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减少、预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包括:

1、 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器、安全网、密目网、安全扶手绳、孔洞盖板、防护围栏、防护栏杆及机械防护装置等。

2、 定型工具式安全施工设施:按公司规定制作、安装、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栏、孔洞盖板、装配式防护栏杆、操作平台等)。

3、 临时安全防护设施:指在施工作业中,根据施工工序、作业安全需要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采用挂设安全防护网、搭设钢管安全防护栏杆、隔离层、安全通道等)。

(二)、  施工设备

施工设备,是指参与施工生产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各类大中型起重机械设备、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龙门架及井字架、施工吊篮、混凝土输送泵车等设备。

(三)、 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包括:安全帽、呼吸护具、眼防护具、听力护具、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坠落具(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缓冲器、防坠器)、护肤用品等。

三、 工作主要职责

1、 公司分管设备的主管领导负责审批公司施工设备的购买。

2、 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检查。

3、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材料设备管理部门或材料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对其合格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负责。

4、 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批项目部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需用计划,组织评审设备租赁供方和设备购买供方,组织设备租赁、购买合同条款会签,监督检查出租方对设备维护保养和履约情况,组织对施工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各类施工设施、设备管理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移交等工作进行检查。

5、 项目部负责实施安全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策划,制订相应的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6、 项目部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制度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7、 项目部负责施工设备的租赁方是否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内,组织设备的进场并负责施工设备的安全检查。

8、 项目部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应分管施工设施、设备,对本项目设备需用计划进行评定。执行公司有关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对分包方自带设备进行监督管理,主持本项目施工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检查和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9、 项目部机械员负责制定施工设备需用计划、保养维修计划,参与本项目的施工设备验收,报告设备的运行情况并留存记录,贯彻实施公司施工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本项目施工设备安全检查。

10、 施工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坚守岗位,按章操作,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持证上岗。

四、 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一)、 施工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 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设施、设备;

2、 临时用电工程中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 为施工安全而设置的低电压照明设备;

4、 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承压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配置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 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 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施工现场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中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 在施工现场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 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槽、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装设置的临时防护装置;

9、 在施工现场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道路,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 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 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设施;

12、 脚手架、井字架和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密目网);

13、 为防止坍塌采取的支护设施;

14、 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设施;

15、 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等建筑物的防护隔离设施;

16、 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 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二)、 施工设施、设备策划

1、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安全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实施施工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 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 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专业性较强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认可。

2、 根据施工设施、设备安全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设备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3、 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随施工方案一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核确认。

(三)、 采购:

施工设施、设备采购执行《物资管理分册》有关制度。

(四)、 公司、分公司材料设备管理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如下评价:

1、 根据能否满足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要求的安全能力选择供应商。

2、 根据采购施工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安全重要性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五)、 检查及验收

1、 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设施、设备进行安全审核检查,只有通过查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员、安全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 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验证;

2)、 一般脚手架搭设工程(含外围封闭),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验收;

3)、 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进行分类验收,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理复查;

4)、 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设施安全技术要求,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人员行走防护设施;危险作业点的防护措施;施工吊篮组装;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等。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方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方负责人对下列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1)、 对施工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使用方对施工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持完好;

2)、 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必须按照特种设备的相关法律和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5、 上述各类检查和验收完毕后,项目部须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记录。

(六)、 过程控制

1、  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2、 项目部安全员应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并会同施工员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作业前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班后清理工作;

3、  搭设或拆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的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防护措施。

4、  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方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增派人员连续监控。

5、  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字架和龙门架、施工吊篮、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的组装和拆除等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6、 在拆除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通知项目技术负责人,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

7、 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施工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七)、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控制

1、 项目部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施、设备和过程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设备不使用、不合格安装拆除过程不安排作业、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2、 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员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有:

1)、 停止使用、封存;

2)、 落实“五定”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 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 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 对达不到安全生产的过程进行重新组织。

五、 施工设备安全管理

(一)、 一般规定

1、 施工设备进场使用前,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专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施工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仪表或安全装置、仪表已失效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3、 任何人严禁拆除施工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4、 处在运转中的施工设备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施工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5、 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上岗操作;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 施工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施工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第3篇 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    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  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  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药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

第九条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  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第六章  工伤的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二条  申报范围:

(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

1、人力资源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2、报告对象是“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七章  工伤事故医疗补偿

第十三条  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组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 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

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

1)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7-30天,享受80%的基本工资;

3)30天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

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1--2个月,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2个月-6个月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个月以上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

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间、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1)7天-30天,享受60%的基本工资;

2)30天-60天,享受40%的基本工资;

3)60天以上 不计,并解除劳动关系;

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1--2个月,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2)2-6个月,享受6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个月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60%)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第八章  工伤事故的处理与医疗费用报销

第十四条  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及规定:

(一)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

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处理;

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

3、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

1)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

2)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

3)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4、对事故部门主管的处理:

1)部门各级主管对本部门的每起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2)所属员工凡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主管予以警告一次并处罚200元;

3)如果所属员工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对其直接主管予以留岗试用并罚款500元处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四条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一)申请报销时必须准备以下资料准备:

1、工伤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

3、本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如出外出差的的交通事故与安全事故还需出具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报告)

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5、病历;

6、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7、费用结算明细表;

(二)报销额度的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支付部分

1、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或设备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将全额支付剩余部分;

2、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和事故当事人双方对工伤事故均有责任的,公司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予以支付剩余部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3、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事故当事人自己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原则上不予支付,剩余部分由事故当事人自行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4、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等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只承担相关治疗、住院、交通、抢救等费用在保险理赔后的余额的20-70%,对由当事人造成的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6、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故而出现争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后无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可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监督执行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三个月,三个月后正式执行。

颁发日期:二010年一月二十日

第4篇 公司总工程师安全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和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指导和参与对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5篇 xxx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我公司是重点防火单位,必须切实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济南市有关消防规定而制定,严格执行:“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

2.适用范围有限公司

3.职责:

消防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总经理为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生产部经理为副组长,财务部经理、各车间主任、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为消防安全小组委员。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生产经营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工作程序

4.1 消防安全组组长和消防安全委员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车间的设备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4.2 配齐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全体员工要爱护消防设施,禁止毁坏、偷盗消防设施,不能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除发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

4.3 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课,新员工入厂一律先培训上岗,以免违规作业,发生事故。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消防小分队,熟练掌握消防规则,消防技术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组织演习,提高员工的消防观念,锻炼员工的消防技能。

4.4 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4.5 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4.6 车间内严禁吸烟,点火,吸烟可到吸烟室或其余指定地点,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

4.7 安全使用各种易燃物品,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

4.8 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4.9 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4.10 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着火地点。

4.11 各车间分管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由消防安全小组不定期抽查车间消防安全设施。

4.12 把消防工作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每月对班组、机台、车间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厂、车间、班组、机台要形成一张严密的安全防火网络,哪个部门和环节出现问题将严厉追究。

4.13 每个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对该季度的安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表现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

4.14 由消防安全小组负责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和《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第6篇 核电设备制造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

2.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方。

第三条 定义

1.危险作业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进行的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特殊物项运输、恶劣天气时室外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工业管道抽堵盲板作业、交叉作业、动土作业、射线探伤、高温作业、脚手架搭设、狭小空间的焊接打磨、其他危险区域的危险作业等作业项目。

2. 动土作业:因工程需要在公司内进行的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有可能影响地下设备、管道、电缆及临近装置、建(构)筑物安全的作业。

3.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或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4.特殊物项运输:指公司承担的车货总长度大于14米或宽度大于3.5米或高度大于3米或质量在20吨以上的大件进行的厂外运输;厂内单次利用厂内机动车辆运输5个以上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厂区内部各种车辆的超速行驶;其他情况特殊的厂内运输。

5.恶劣天气室外作业:超过六级以上的台风、暴风雷雨、暴雪、大雾、室外气温在零下10度以下的作业(吊装不允许进行)。

6.射线探伤:指在室外、生产车间或安装现场用手提式或移动式γ射线探伤机、*射线机进行探伤的作业及其他利用放射性同位素装置进行的放射性作业。

7.高温作业: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8.脚手架搭设: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9.狭小空间的焊接打磨:指作业空间小、施工难度大、常规工机具难以使用、操作人员活动范围受限且要求质量较高的部位进行的焊接、打磨作业。

10.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 职责

1.质量安全部

1.1 编制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2 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界定危险作业的范围;

1.3 监督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对不遵守许可制度的单位进行督导,开具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hse绩效考核。

技术中心

2.1 特殊危险作业开工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2 组织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技术磋商,确定安全可靠的风险预防措施;

2.3 危险作业前组织或参与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2.4 对危险作业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5 必要时会签危险作业许可证。

3.各部门、相关方

3.1 认真学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业管理制度;

3.2 对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特殊危险性作业向技术部门提出申请,提出具体要求。

3.3 认真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会签作业许可证。

3.4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接口相关方的危险许可的监督管理。

4.审批人员的职责

4.1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4.2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4.3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5.专兼职hse管理人员的职责

5.1提出并督促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5.2 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5.3 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检查与指导。

6.监护人或的职责

6.1监督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6.2 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6.3 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

6.4 在发生危险时采取救援措施。

6.5 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7.作业人员的职责

7.1 严格执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不违章作业。

7.2 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7.3 正确使用和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第二章 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内容

第四条 一般规定

从事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

第五条 几种危险作业管理的内容

1.危险动火作业(简称动火作业)

1.1 定义

1.1.1 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公司危险范围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主要指在各种高压管道、空压站、乙炔汇流排间、涂装车间、配电室、变压器室、液氧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天然气站、ihp车间、办公楼、档案室或具有其他较大危险因素场所的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按动火危险程度分为特殊动火、一般动火二级。特殊动火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1.1.2 特殊动火

凡属下列情况的动火均为特殊动火:

①高处交叉动火作业;

②有限空间内动火;

③乙炔汇流排间、油库、油漆库、液氧站、天然气站、档案室、仓库、涂装车间、ihp车间、各办公场所、计算机机房、保存有重要物资等危险较大或造成重大损失区域的动火作业;

④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装置、容器、输送管道、储罐等部位或其他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⑤带压不置换的动火作业;

⑥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时期进行的动火作业;

⑦冬春季枯草季节在枯草地附近2米范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或风力较大、作业中有可能引燃周围易燃物品的室外动火作业。

⑧其他情况下公司认为需规范的动火作业。

1.2 进入有限空间动火作业,必须同时遵守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高处作业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要求。

1.3 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异常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符合作业条件恢复动火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1.定义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指进入设备、容器、管道、储罐、地沟、锅炉、地井、烟道、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有可能造成窒息和中毒的有限空间作业。如进入结构模块、设备模块等空间较小、通风不良、氧气含量不足、有易燃易爆物品等的区域,涂装车间的有限空间和通风不良处所、存在密度比空气大的有机溶剂蒸气

积聚的低凹场地结构(如地沟、地坑等),以及防火间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构造等。

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填写危险作业许可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必须可靠隔断(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组织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

2.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确保清洗置换合格或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并指定专人进行检测,保证有限空间氧含量在19.5%--23%范围内,有害气体成分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作业中应对有限空间内气体连续监测。容器、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

2.4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尽量避免使用电动工具,必需使用时,要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导线绝缘良好,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使用者必须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2.5 有限空间作业要有良好的出入通道和换气通道,通风不良时,要强制通风。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安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戴空气呼吸器。

2.6. 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2.7 有限空间内作业,照明电源必须是36v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或煤气设备内作业,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12v。容器内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2.8. 在设备内作业结束时,须认真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无工器具等,方可撤离。

3 危险高处作业(简称高处作业)

3.1 定义

高处作业:指在距离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 高处作业的分类

3.1.1 特殊高处作业

(1)在阵风风力为6级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3.1.2 一般高处作业

(1) 在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2) 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3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4 )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设备模块、结构模块等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5) 在塔、釜、炉、罐、设备模块、结构模块等容器、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

3.2.1 原则上不批准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处理时,须将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进行,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3.2.2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报危险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到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批准。

3.2.3 高处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和劳动纪律差、班前、班中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3.2.4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扎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

3.2.5 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对高空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3.2.6 作业开始前,作业人员必须检查作业场所栏杆、扶手、跳板、脚手架等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准进行作业。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3.2.7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往下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伤人。

3.2.8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高空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围栏或其他明显安全界标,无关人员不准在作业点下面通行和逗留。高空作业和架空电力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以防触电。

3.2.9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畅通,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

4 能源介质作业

4.1 定义

能源介质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彻底切断有毒、有害物质的来源,而进行的抽堵盲板的作业。

4.2 检修单位根据检修计划和生产工艺需要,制定抽堵盲板方案,于检修前两天报生产部和质量安全部各一份。检修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抽堵盲板方案的安全可靠性负责。生产部和质量安全部负责对方案审查,如需变动应及时通知制订方案的单位进行修改。

4.3 抽堵盲板作业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抽堵与其它单位相连接的盲板时须做好通知与确认,作业前必须经生产部批准。

4.4 抽堵盲板时管道(容器)内的温度要小于60℃;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腐蚀等介质的管线(容器)抽堵盲板,必须在完全卸压后进行。真空管线抽堵盲板前必须调到常压。

4.5 氧气、氮气、乙炔等介质的容器(管道)检修时应用盲板可靠切断,保证作业安全。如对可燃可爆气体管道进行抽堵盲板时,应避免使用铁质工具,并配备消防器材。

4.6 带煤气抽堵盲板不应在雷雨天及夜间进行,作业时,必须有煤气防护人员现场监护,并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检测仪器。

4.6 作业中需照明时,应采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如在高处作业,还必须执行高处作业有关规定。

5 危险临时用电作业(简称临时用电作业)

5.1 定义:

临时用电作业:是指除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之外的基建施工、检维修、设备安装等需要从配电柜、变压器等电气设备而接入的临时性用电。

5.2 工程检修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接临时用电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应办理临时用电危险作业许可证,并经审批。

5.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拉接临时电源,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临时电源使用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4 拉接、拆除电源线等用电操作,须由有操作证的专业电工负责。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悬挂停电牌,并明确监护人,监护人技术等级必须高于操作人。必须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5 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电源线,应经生产部同意。否则,不准接线。

5.6 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应合理架空敷设或穿管,严禁明铺供电线路。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时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设置在户外的电气设备、电源箱应采取可靠的防风、防雨、防雷措施。

5.7 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漏电保护器,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防止触电事故。

5.8 外委施工临时用电由基建办负责组织,并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6 危险起重吊装作业(简称起重吊装作业)

6.1 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在公司制造车间、施工现场等区域内进行的大中型设备或不规则物体的安装、拆除、维修工程施工所需的吊装作业。主要指常规吊装10吨以上的重物,吊装形状复杂或刚度小或比径比大或精密贵重的物体,汽车吊装重量20吨以上的重物及在易燃、易爆、高压线路等危险区域的起重吊装作业。

6.2 从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作业单位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并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和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进入工作现场。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6.2 夜间吊装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6.3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吊车驾驶员作业期间身体状况要良好,精力要集中,不准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以免造成起重伤害事故。

6.4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6.5 起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熟知施工方案、起重设备性能、操作规程、指挥信号和安全要求。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禁止无人指挥或多人指挥。要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

6.6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

6.7 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高压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10kv的距离应≥2m; 35kv的距离≥4m。

6.8 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持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以防吊机吊载不均,造成吊机倾覆事故。

9.危险交叉作业(简称交叉作业)

9.1 定义

交叉作业:车间或施工现场两台起重机械同时进行的起重交叉作业、安装时上下高空交叉作业以及两个相关单位在同一区域内进行的交叉作业。混合型危险起重吊装作业、高空交叉作业、特殊动火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交叉作业需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

9.2 起重交叉作业的管理规定

9.2.1 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以及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在起重作业过程中,作业区域内不允许有其它无关起重的作业进行。

9.2.2 作业区域的设定为依据吊车作业半径划分,在其临近位置有其它工种作业时,作业区域的围护要尽量做到最小、最有效,并留出一条人行通道。

9.2.3 在无法避开交叉作业时,必须提前向pmt申请批准,同时要做到:

9.2.3.1 在作业现场必须有安全员全程监护。

9.2.3.2 吊臂、吊物正下方不允许有作业人员和其它无关人员。

9.2.3.3在吊臂旋转过程中,其下方不允许任何人进行任何作业;只有在吊臂停止,吊物落位开始安装时,其它作业才可进行。

9.2.3.4 作业区域不允许有任何无关作业人员随意穿越。

9.3.安装交叉作业的管理规定

9.3.1在每一层高空交叉作业下方必须设置有效的隔离措施。

9.3.1.1 焊接点下方必须设有防火毯或接火盆,以防止火花溅落灼伤下方的作业人员。

9.3.1.2 管廊下方必须装上安全网,防止高空坠物造成对地面人员的伤害。

9.3.2 上方的管材、钢梁必须要有可靠的固定。

9.3.3 携带到上方的所有的作业工具必须装入到工具袋内,所有的工具、零散材料不能堆放到钢梁、脚手架跳板及其他高空作业平台上。

9.3.4 所有的高空作业平台、走道必须设有踢脚板。

9.3.5 在高空作业的下方必须设置有效的围护,并设专人监护。

9.4 各作业单位在进行交叉作业前要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或有相关安全责任划分记录。

第六条 危险作业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 现场检查,制订安全措施;

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如工段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作业现场认真检查,对作业过程开展风险评估,对作业过程可能存在的工作危害,制定并采取相应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2. 填写作业许可证:

申请单位作业具体负责人(如班组长)填写许可证上有关内容。

3. 安全措施确认签名:

安全措施分别由监护人和作业人员检查确认,并签名。

4. 兼职hse管理员审查:

兼职hse管理员到现场检查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查签名。特殊情况下专职hse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 审批:

作业单位负责人(如主管)作业单位上级负责人(如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签发作业许可证,准许作业。必要时特殊危险作业需经有关管理部门会签提出审核意见。

2. 作业许可证的时限:

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天,作业许可证不能延期使用。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管理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本管理制度与专项管理制度不一致时,按专项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本管理管理制度解释权属于质量安全部。

第九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7篇 纺织公司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理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副总

成  员:安全办、生产部、行政部、设备部、各车间主任。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长

1、 总经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全面负责。

2、 负责组织成立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

3、 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二)副组长

1、负责协助组长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

2、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考核活动。

3、负责审核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计划。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

1、负责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编制、实施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建立绩效评定组织;

2、负责按照制定的绩效评定计划组织实施绩效评定工作;

3、负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情况,并对绩效评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纠正、预防措施,落实公司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的考核。

4、负责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评定结果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

5、负责绩效评定有关资料存档管理。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办)

1、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管理制度,明确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条款的符合情况及安全管理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的测量评估方法、组织、周期、过程、报告与分析等要求;

2、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

3、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会议的有关决议,督促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对实施的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4、负责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和通报;

5、负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6、负责对上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工作中所遇各种问题的研究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2、收集、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所需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章 绩效评定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 绩效评定内容及周期

公司应从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以及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方面,每年至少1次进行安全标准化进行绩效评定,并按照pdca循环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

第六条 绩效评定方法与技术

评定方法与技术有:查阅文件和记录、询问、现场检查等。

第七条 绩效评定过程

(一)计划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于每年年底前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计划》,交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但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必须及时重新制定绩效评定计划:

1、组织机构、组织规模、重要领导人发生重大变化;

2、外部环境、法规、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3、发生工亡事故或生产工艺发展重大变化;

4、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进行重大调整。

(二)检查

1、按照评定计划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并如实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检查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不符合项情况表》。

2、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评定情况,在公司范围内组织综合检查和评价。

(三)整改

各部门针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项应及时进行整改,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不符合项整改情况表》。

(四)跟踪验证

1、各部门应及时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并做好相应记录。对验证后仍不合格的由责任部门重新制定、实施整改措施,并重新验证,直至确认有效。

2、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检查出的不符合项进行跟踪验证,对验证后仍不合格的由各单位重新制定、实施整改措施,并重新验证,直至确认有效。

(五)报告与分析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领导小组于12月20日前编制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报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第8篇 工贸公司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门

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

3.2 采购管理部门

负责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采购管理。

3.3 安全管理部门门

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监督检查。

3.4 各部门、车间及使用人员

保障在生产设施(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

四、工作程序

4.1设备设施选购

4.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 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4.1.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4.2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将设备的各项资料归档,根据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内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4.2.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4.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3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4.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4.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4.4.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4.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4.4.2.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4.2.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4.2.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4.4.2.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4.2.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4.5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4.5.1生技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4.5.2每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4.5.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5.4设备大修后,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操作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4.6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6.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4.6.1.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4.6.1.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4.6.1.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4.6.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4.6.2.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4.6.2.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4.6.2.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6.2.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4.7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4.7.1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4.7.1.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4.7.1.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4.7.1.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7.1.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4.7.1.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4.7.2. 设备报废手续

4.7.2.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门确认并签署意见。

4.7.2.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4.7.3. 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4.7.3.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4.7.3.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4.8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第9篇 某某公司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班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首钢总公司所有班组,包括行政班组,自然班组和 临时组建班组。

第二章 班组安全组织标准

第三条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第四条 班组必须设1 名兼职安全员,主要是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班长必须明确代管人员。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 班组分散作业时,每摊工作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六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学徒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 1 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 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组安全教育标准

第七条 教育内容为:

(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 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厂安全通则、职工安全守则;通用和相关 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四)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五)各种事故的处理、紧急救护知识;

(六)公司及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第八条 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二)新职工、换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

(三)对休假1 个月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已(未)遂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4 小时以 上。 其他休假在7 天以上不满1 个月的复工人员,复工前的安全教育时间必须 在2 学时以上。

(四)安全规程考试10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独立操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账”,及时转递三级教育卡片。

(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 是否同意上岗的意见,1 周以后1 个月以内复查。

第四章 班组班前会标准

第九条 结合当日的具体生产(检修)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并明确安全值日人。

第十条 根据每一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季节变化,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第十二条 学习、抽考职工安全规程。

第十三条 班前会情况记入班组安全生产日志。

第五章 班组周一安全活动标准

第十四条 班组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1 小时,活动时间应安排在周一,如遇特殊情况,经车间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在本周其它时间补上;

第十五条 安全活动内容:

(一)总结上周安全工作,并对班组各岗位进行安全讲评,研究布置下周工 作;

(二)结合实际问题学习讨论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系统学习安全规 程;研究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检查揭露不安全隐患和提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交流安全生产经验以及分析事故教训等。

第十六条 每次活动必须有发言。

第十七条 对因故没有参加活动的人员,班组要将主要精神及时传达,并 在活动记录结束处加以注明。

第六章 班组安全检查标准

第十八条 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 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 有问题要交接清楚。各岗位在班前要对 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包机人要对所包设备重点检查。班 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 正常现象等。

第十九条 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 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 使用。

第二十条 值日人员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防用品,检查各岗 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

第二十一条 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无论是否整改都应记入安全值日栏内, 未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并注明整改情况和报告部门名称、接受报告人姓名及职 务。

第七章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标准

第二十二条 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和所操作的机电设备、工具都必须有 健全的“安全规程”并达到统一版本,字迹清楚,人手一册,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 班组要根据生产设备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 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健全。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批准 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凡检修、抢修及临时性工作,班组都必须提前制定出书面安 全措施,并由车间主管领导审批,大、中修安全措施逐级把关、审批。所有安全措施都必须在检修、抢修施工前认真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临时安全措施中要结合现场、环境、季节、施工方案、危险区域、重点部位、互保联系信号、标志等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十五条 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证、 票、表,在班组内必须健全,并妥善保管,经常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十六条 班组要保证每周必须抽考安全规程,抽考规程要全面,全班 组每月每人至少被抽考2 次。抽考范围是厂安全通则、岗位安全规程、相关通 用安全规程、相关规章制度,危险源控制措施、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第二十七条 结合当天工作实际, 应学习、抽考相关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 和相关的其它规程。

第二十八条 班组应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反事故演习,掌握处理各种故障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九条 班组各岗位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遵守。

第八章 班组人员互保、联保标准

第三十条 班组必须实行安全互保制,互保对象要明确,有图表或文字确 认。

第三十一条 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 的互保对象,不得遗漏。

第三十二条 在每一摊工作中,工作人员形成事实上的互联保,应履行互 保、联保职责。

第三十三条 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 互相,即:

(一)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 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二)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三)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四)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第三十四条 班组各互保对象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联保。联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 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二)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三)在工作中与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 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第九章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

第三十五条 班组内的机电设备、 工具、车辆及工作现场等都必须做到无 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并符合“六有”规定,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第三十六条 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疲劳作业。

第三十七条 班组内每项操作,每个职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第三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学习证人员必 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 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三十九条 班组要严格执行“三不放过”、“联系确认”、“操作牌(票)”以及交接班制度。

第四十条 新上岗职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1 个月。

第四十一条 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或表)。每 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达到熟知。

第四十二条 要根据生产工艺、环境等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核 实,根据已根除的“危险源”情况和新发现认识的“危险源”情况等,及时修 改、补充“危险源”控制图(或表)。并使职工及时熟知。

第十章 班组安全台账标准

第四十三条 每个班组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要求记录清楚、字迹工整、 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各子公司可参照本标准制定各自的班组安全管理标准。

第四十五条 本标准如有与上级有关法令、法规相抵触时,执行上级有关 规定。

第10篇 矿山公司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各项领导值班管理,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安全生产值班时间:副经理以上领导为24小时值班制,其它人员为当日下午下班到次日早上班夜间值班制。

2、值班人员:由公司领导带班,成员由部长、办公室、安全部、财务部、值班司机等有关人员组成。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岗位进行值班。

4、值班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公司机关值班表”的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并在值班室签到。

5、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有事请假,由别人替岗时必须由带班领导批准。否则,严厉处罚。

6、班中要由值领导带队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值班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认真填入值班检查表中。

7、值班责任:

a、行政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及事故处理;

b、办公室值班负责公司机关外务接待、接传电话、大楼值班等事务;

c、安全部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安排救护车随时待命;

d、财务部值班负责本部安全。

8、值班记录由经理办保存,并整理归档。

9、值班人员在岗要求:办公室、安全部、财务部值班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值班,其他人员必须在公司值班室值班。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 值班时间。分公司领导为24小时值班时从当日整8点至次日整8点。

2、 值班人员。分公司每天必须有一名经理带班,成员由安全、生产科各一名,看监控接听电话一人,共4人组成。

3、值班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矿上洞口“安全生产调度室”。

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并在值班室签到。

4、值班人员职责。不得擅自职守或随意缺岗,值班带班经理负责当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信息收集(如:入坑人数、跟班领导下井、安全隐患等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如发现重大问题,立即上报公司指挥中心或公司值班领导。

5、安全、生产科及监控看管人员,协助值班领导,做好实时监控、电话接听、信息传递及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值班人员如果未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三、分公司车间安全生产值班规定

1、矿山车间必须每班有一名车间主任在车间内值班室值班,选场车间每班有一名车间主任在车间办公室值班。

2、当班值班主任负责协调解决本车间当班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掌握生产作业安全情况,了解现场作业人数,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解决处理。

3、如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危及职工生命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报告洞口安全生产调度室。

4、参与监管各班组织召开班前班后会。

5、班中队所有作业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巡查,每班不小于两次,并做好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记录。

6、对当班未处理的问题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下班接班主任交待清楚,并提出整改建议或注意事项。

第11篇 装修公司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由于电脑已成为我公司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为了加强对公司总部、分公司、设计分部的所有电脑及配套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部门经理、电脑负责人应确保所使用的电脑及外用设备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三、对关键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保护设施。

四、公司指定专人使用的电脑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公司所有电脑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六、打开电脑时应按步骤开机,首先接通显示器电源,接通打印机等配套设备电源,最后再接通主机电源。

七、外来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八、使用人在工作完成后或下班时应按步骤退出系统或关机,首先按系统提示关掉主机,后关掉打印机等配套设备电源,最后关掉显示器电源不得非正常关机。

九、当天工作完成后、下班前应将电脑及配套设备的一切电源关掉。

十、c盘作为系统盘不能存放任何个人文档。

十一、电脑使用人不能删除c盘的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文件,以及

更改电脑的各种设置。

十二、任何人不能使用公司电脑光驱播放各种vcd、cd光盘。

十三、电脑需安装程序软件时必须由公司电脑维护人员许可后再安装。

十四、除公司电脑维护人员负责硬件维护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所使用的电脑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十五、公司电脑维护人员拆卸电脑硬件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十六、公司电脑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十七、所有带锁的电脑,在维护工作完毕后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十八、公司电脑维护人员必须每两周检查一次所管辖的电脑及外设的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十九、公司总部、分公司及各部门的电脑须指定专人负责管辖。

二十、各部门所辖的电脑设备(及后加设备)必须有配置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行政部备案存档,一份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者离职时需按配置清单交接办理离职手续。

二十一、另需配置软硬件的,须写出书面申请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安装。

二十二、部门电脑主机箱上的封条必须保持完好,未经行政部允许,不得私自开封。

二十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人给予严重过失单处分罚款200元,电脑负责人罚款50元。

(一)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软件的(含游戏软件)

(二)专人使用的电脑未使用密码功能的。

(三)关机未按程序关机而造成系统程序文件损坏的。

(四)下班后没有关机,切断电源的。

(五)擅自使用个人专用电脑的。

(六)在系统c盘存储个人文档的。

(七)随便删除系统c盘上的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文件而造成计算机不能使用的。

(八)更改电脑设置,而造成电脑和网络不能使用的。

(九)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配套设备的。

(十)月底前没有将电脑的使用、现状情况上报公司计算机维护员的。

(十一)使用不当造成硬件损坏的。

二十四、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公司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如数赔偿损失。

(一)擅自开启机箱拆卸硬件的。

(二)保管不当造成硬件丢失的。

(三)违章作业造成系统崩溃或硬件损坏的。

(四)使用外来盘没有查毒使电脑感染病毒而造成系统损坏的。

二十五、公司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年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部门电脑负责人给予200元的奖励。

第12篇 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四

十九、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 凡所属吉林项目部的施工人员,应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登记。

2. 施工队设在村庄的驻点,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做到不扰民。

3. 所有施工人员不许参加聚众赌博、嫖娼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等违法活动。

4. 在施工过程中与当地人员发生矛盾后,不许私自聚众殴斗,要由项目部通过派出所或司法部门解决。

5. 办公室和宿舍在无人时, 要把门、窗锁好。

6. 库房及施工张、牵场地,应设专人(不少于2人)昼夜守护,防止施工设备和物资被盗事故的发生。

7. 来项目部办事的外来人,做好登记工作。

二十、防暑降温管理制度

1. 分公司给全体施工人员购置防暑物品(如茶、糖及绿豆水)及药品(如清凉油、石滴水等)。

2. 在施工地点搭设凉棚或购置遮阳伞,供施工人员休息和乘凉。

3. 施工作业时,如有人员发生中暑现象,立即采取应急预案进行抢救,避免意外人身事件的发生。

4. 要合理安排施工,尽量避开酷暑高温时间。

5. 在施工中如发现施工人员存在头晕、呕吐等症状时,应及时将送到阴凉通风处,并服用防暑药品,如病情严重时,请拨打112进行抢救。

二十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 分公司及各施工队人员每人进行体检,对一般传染病人员单独餐具。

2. 分公司食堂应有消毒柜,坚持每天对碗、筷进行消毒。

3. 熟食、生食应分别存放,熟食品应有罩等物盖好,同时应有防腐措施。

4. 对已经变质的食物严禁食用,避免各种传染疾病的发生。

5. 炊事员应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健康证,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体检,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炊事员,严禁聘用。

6. 炊事员应经常保持做好各人卫生工作(经常修肢甲、理发并保持工作服清洁等)。

7. 食堂桌面和地面应保持干净、清洁并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8. 食堂做好预防鼠疫发生工作。

二十二、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1. 必须贯彻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在安全施工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分公司给予奖励。对工作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给予重罚、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在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作业指导书》及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发生的机械设备、人身、交通、火灾事故必须按规定如实向分公司领导报告,坚持从严考核。如发现隐瞒虚报者,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加倍经济处罚。

3. 安全施工特殊贡献奖:

3.1 奖励条件:

3.1.1 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1.2 积极主动查找和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避免发生各类重大事故,使国家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3.2 奖励标准:

3.2.1 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奖励1000~3000元。

3.2.2 避免人身重伤、机械设备严重损坏、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奖励300~1000元。

3.2.3 反习惯性违章,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突出贡献的事迹者奖励200~800元。

4. 对违章作业人员的处罚:

严格执行公司《职业健康与环境、文明施工处罚标准》。

二十三、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分公司在开工准备阶段就要创造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开端,在施工期间和启动运行前要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从而达到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2. 分公司经理对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负全责,主管施工的副经理必须抓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工程技术部门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负责部门。安全环保监察部门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的监督部门。

3. 分公司要建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生产部备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执行。

4. 分公司每次施工生产例会中,必须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列为会议主要内容之一。

5. 工程驻地的施工临建设施必须完备,在机械设备显著的位置设置企业标识、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健全班组组织机构图、职责、制度。施工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起居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

6.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要清洁完好,要有设备铭牌,有操作规程,现场机械设备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7. 施工现场使用的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标准。严禁野蛮装卸,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各种物资要标识清楚。

8. 车间、库房及院内要有防火警示牌和防火设施。院内要地势平坦、整洁,无积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标识清楚,并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9. 在安全标识管理上,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不同,施工作业区要挂放相应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规格尺寸必须统一。

10.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和安全帽,对上级领导及其他外部相关人员去现场者,要提供安全帽。安全帽颜色分为红、黄、蓝三色,领导层为红色;管理层为黄色;作业层为蓝色,胸卡颜色同上。

11. 车间和库区施工作业区范围内做到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施工作业区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环境管理。

12.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要进行定期维修保养,认真填写记录,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对大修设备,经修理厂家发质量修竣报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业和运行。

13. 办公区域应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14. 在施工过程中,要大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5. 各种安装设备到达现场后,必须按设备类型,确定放置场地,并整齐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16. 施工地域若为林区,则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林区防火规定,严禁乱砍滥伐,禁猎各种野生保护动物。

17. 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去做。不得随意扩大占地面积,肆意践踏、毁坏农田和绿地。

18. 施工用火要取得当地防火部门同意,并制定防火制度,设置消防器材,在田野、林地不随意生火,在林区严禁吸烟。

19. 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加强对导线的保护,减少导线损伤,避免运行时发生较大噪声及电晕。

20. 做好沿线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施工中若发现文物古迹,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及时通知文物保护部门、业主单位及监理工程师代表,按其指令进行妥善处理。

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度怎么写(十二篇)

1 目的与范围本制度规定了________公司各部门和岗位单安全、环保管理的职责及要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环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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