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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公司财务部日常工作制度格式怎样的(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6

某物业公司财务部日常工作制度格式怎样的

第1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部日常工作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财务部日常工作制度入伙工作制度1.按财务部或发展商要求在指定银行开户,与银行签订代收管理费等款项协议。

2. 根据发展商提供的业主资料,为业主办理好结算管理费专用存折。

3. 根据发展商提供的物业类型、建筑面积,按财务部备案核准的管理费收费标准(或预收标准),编制各种户型月收费一览表,使用电脑收费系统的将上述资料录入电脑。

4. 确定其他收费项目(包括代发展商收费项目),入伙前打印出入伙收费单(代收据)。

财务公开制度1.管理费、车位费、水电费和各种有偿服务收费实行公开制度,各管理处应将各项收费标准,在本物业收费场所公开,其公开格式、式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见附表)。

2. 大厦(小区)《损益表》、《物业管理成本明细表》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收支情况表》(见附表)应按季在小区宣传栏或大堂醒目位置向业主公布。

季度收支情况报表,应由管理处主任、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管理处公章。

每期报表张贴时间为10天,逾期应取下保管。

费用催缴制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住宅局《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对欠交管理费等费用的有关规定,制订管理费催缴制度如下:1.对欠费业主(使用人)可采取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和上门催收等方式催缴。

对欠费3个月以上的业主(使用人)必须定期(每季度一次)发出书面催交函,催交函直接送达的,要求业主、住户签收;

催交函邮寄的必须挂号寄出。

上述催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

2. 对无故不交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管理处可限期缴交,逾期按深圳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按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

3. 对业主拖欠水电费等费用的,管理处与供水、供电等部门签有委托抄表及收费合同的,可按合同规定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

4. 对连续六个月以上拒交各项应交费用的,需上报公司总会计师,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采取相应措施追缴有关费用,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

入伙工作规程1.入伙前管理处财务人员应实地了解物业项目的基本情况,仔细研究公司与发展商签订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合同》,详细了解与财务工作有关的各项条款,如:物业类型、管理面积、委托管理年限、开办费用和管理费收费标准等。

2. 通过管理处与发展商取得联系,索取该物业总户数、户型和面积等资料,根据户型面积、收费标准等资料,入伙前制作出各类户型收费一览表。

3. 确定入伙收费项目(含社会代办业务、代发展商收费项目等),预先打印出入伙收费通知单。

4. 联系开户银行签订代收管理费协议,准备好银行、管理处和业主三方委托收款协议书,并代理业主开好托收费用专用存折。

5.入伙前准备好财务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收据、发票和零钱等。

催收管理费工作规程1.月初派发缴费通知单到业主信箱,同时,对上月欠费业主发出拖欠费用通知单,通知业主到银行及时存足款项,要求通知单必须投放准确。

2. 根据银行划款回单,核对出未划回款项的业主,采取电话通知和在大堂醒目位置公告通知两种方法催收管理费,告之业主可到管理处财务室交纳现金,逾期按规定征收滞纳金。

3. 对拖欠六个月以上业主,书面上报公司总会计师,必要时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拖欠问题。

4. 对长期居住在境外欠费的业主,采取电话、发函形式催收管理费。

5.收费工作人员接待业主要做到态度热情、谈吐文明礼貌,电话催缴管理费时要先问好,然后自报单位、姓名,详细告知所欠各项费用的起止时间、金额,限定缴款期限,在业主清楚明了并向业主致谢后,方可挂机。

6. 管理处财务人员要熟练掌握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各项收费标准与依据,对业主有关提问政策出处解释准确,以理服人。

第2篇 物业公司财务投资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投资管理

第一条 按变现能力和投资目的可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

第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可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批准权属董事会。

第三条 短期投资成本和损益确认

1、短期投资成本是指取得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短期投资时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2、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3、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帐面价值。

4、短期投资处置时,按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四条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短期投资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价值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另设'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准备'科目进行核算。处置短期投资时,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一并进行调整。

第五条 长期债权投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债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作应收利息。

第六条 长期债权投资利息

1、分期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期计提的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同时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收到利息时相应冲减已计的应收利息。

2、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期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增加长期债权投资,收到利息时相应冲减长期债权投资。

3、长期债券投资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摊销,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同时进行,调整各期的投资损益。

4、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处置收入与长期债权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七条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实物、无形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按评估价值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也不包括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第八条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1、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或不准备长期持有的、或受限制条件下经营的情况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其帐面价值不随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化而发生增减;

2、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实际控制权、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根据其投资比例分摊其净资产的增减数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

3、在以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的情况下,从被投资单位所分回的利润、股利或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4、在以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的情况下,随着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被投资单位所分回的利润、股利或利息,应冲减长期投资帐面价值;

5、在权益法核算情况下,长期投资股权成本差额应按一定期限(按合同规定的投资期限,或按不低于10年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投资损益。

6、收回长期投资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第九条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条 公司可以全额资本金对外进行投资。

第十一条 长期投资的程序性政策规定与管理标准根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需要对新项目投资进行评价和可行性分析,计算有关项目预计收益,预测投资项目现金流量。

第十二条 对已经投资项目或正在实施的项目,采取系统网络管理,对各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督,保证投资项目正常运行。

第3篇 物业公司财务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条 经营活动各项耗费根据各项财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主要包括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二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支出;

2、购建无形资产的支出;

3、对外投资的支出;

4、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5、归还固定资产投资借款的本金和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和外币折算差额;

6、在职工福利费中开支的福利费;

7、向股东发放的股利;

8、 偿还债务本金;

9、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三条 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分别按公司制定的《因公出差管理制度》、《经营业务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第四条 员工工资由综合部造册,相关负责人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五条 福利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的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养老金等按有关规定计缴。

第六条 经营活动当期所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不计入成本内,营业费用直接从营业收入中扣除,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营业费用包括业务人员的工资补贴和福利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差旅费、经营业务费等。

2、管理费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补贴和福利费、折旧、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坏帐损失、办公用品、水电费、物料消耗、房租费、会议费等其它因管理需要所支付的费用等。

3、财务费用包括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银行手续费等。

第4篇 物业公司财务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以最低的成本满足经营周转的需要。

第二条 流动资金是指投放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流动资金控制权属总经理,由财务经理掌握使用。

1、员工因公需要可允许领用适量现金,除此以外不得借款、领款。

2、员工报销费用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费用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财务的副总裁(或其授权人)、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销。

3、对外部单位赞助费、资助费等社会性支出,由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审批。

4、未按第1、2、3款规定办理的,出纳人员应拒绝支付。

第三条 做好现金收支管理工作。

1、现金使用范围按国家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出纳必须对每笔经济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对库存现金进行结帐、盘点,做到帐款相符,每月终了,现金日记帐与现金总帐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

3、支付外单位的业务往来款项,现金支付限在1000元以内,无特殊情况不得突破,超过限额应以转帐方式支付。

4、库存金额最高限额为6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交存银行。

5、不得坐支现金和以白条抵库。

6、不准出借帐户和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套取现金。

第四条 有外币收支时,应分人民币现金、外币现金的币种设置帐户进行明细核算,加强对外币业务的管理。

第五条 流动资金的使用实行计划管理,主要通过预算管理来实现,具体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办理。

1、各部门需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分月填报月度用款计划,并于每月20日前把次月用款计划报财务管理部。

2、用款时由经办人填写用款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3、对流动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应制订考核奖惩办法。

第六条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公司根据《坏账及存货报损的处理规定》做好坏帐的确认工作,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准备金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4‰的比例提取。

第七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1、购入物资应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统一验收、管理。领用材料时,应由经办人填写领料单,经相关程序批准才可领用。特种商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

2、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领用,由使用人填写领料单,经低值易耗品管理者登记,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仓库才可发货。

3、应以旧调新的物料或低价财产,应以废品物料抵交后领新。

4、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5、存货的盘盈、盘亏、毁损的按相应报损程序报损后的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第5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守则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守则

一、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

核算规定:

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做到如实、正确、及时、系统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决策依据。

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采用借贷记帐法。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按实际发生之日国家外汇单价作为折合汇率,月末调整差价,作为汇兑损益。

公司内部经济活动截止日为每月30日,年末截止日为12月31日,对外报告一律按日历天数。

实行付款前审核制度,杜绝不合理的凭证和不合理的开支。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结算制度》。

按时对现金进行核对清点,按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保证货币资金帐帐相符。

执行记帐规定,做到先复核,后记明细帐、总分类帐,做到帐帐、帐表相符。

及时清理并结清往来款项,按时交纳应缴的税金。

正确、及时、完整地编制报表和报送报表。

按照档案制度管理会计资料档案,达到报表完整、帐册齐全,凭证编号装匣,出纳人员不得保管会计档案。

会计人员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经理监交;财务经理交接则由总经理监交,交接清册应存档。

资金结算规定:

公司月度资金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各项目以此作为资金使用及资金回笼的依据。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追加计划。

预付款项,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表”,详细填写收款人(全称)、金额、付款事由(预算总额、已付金额等)、收款人开户行、收款人帐号、申请人,按用款审批权限获批准后,财务部依照用款计划支付款项。

领用转帐支票必须填写转帐领用单,领用单上应列明领用人、用途、金额,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统一签发,支票上必须写明收款单位、日期、金额(或限额),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经办人员对转帐支票必须妥善保管,支付后一周内办理销帐手续,如逾期应说明情况,转帐支票应按申领的用途使用,严禁挪作他用。若有遗失,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公司对外所签订的销售、工程及其他合同,应将正本及时送交财务部编入合同目录以备查考,财务应当拒付无合同的用款。

财产损失报审规定:

凡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责任事故造成的物资、现金、设备及发生坏帐,均为财产损失。

属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非常损失,每笔损失金额在0.5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核销,每笔损失超过0.5万元的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核销。

属于责任事故发生的损失,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二、办公用品及费用支出管理办法

办公用品及办公费用:

办公用品指文具用品、办公家具、印刷制品及其他与办公有关的低值易耗品。

办公费用、电报电话、报刊书刊等支出。

管理职能:

行政部负责对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管理、发放。以节约为原则,严格控制,杜绝浪费。

购置规定范围内的专控物品,必须严格审批手续,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管理方法及要求:

各项目所需与办公有关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统一购置(实行三家询价对比)或内部调剂 ,任何项目或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办公用品、办公费的支出报销凭证,经由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三者在原始发票和报销审批单上签字,财务部予以报销。

对于领用的办公用品遇有发生遗失、损坏,应查明原因,经行政部核准,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报销。如有丢失和人为故意损坏,应照价赔偿。

员工调离本公司,必须交回由个人保管、使用、借用的办公用品。

员工或各项目不需用的办公用具、低值易耗品等,行政有权收回。

三、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管理办法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物品。

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购置、领用应及时建立台帐;财务部依据有关发票及时记入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定期进行实物清查,保持帐、卡、物相一致,如有缺少,必须查明原因。

低值易耗品的购置须行政部编计划,由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购买。

转让调给其他单位的低值易耗品,应按质论价,收取价款,由行政经理和财务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

低值易耗品如发生损坏、报废要分析原因,属使用人过失,人为损坏的,应追究责任人,并要赔偿;属自然损坏,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帐。

物料用品的管理:

公司所用的汽车配件、汽油、清洁用品等由行政部编制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合理购置,防止积压。

维修部门根据维修需要填写购物申请,报项目主任/站长审核、分管经理审批。

采购材料后,应对材料的有关技术数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核对,并按照发票填写“材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并建立数量收付台帐,随后将发票及材料入库单交财务部入帐。

公司提供给外单位的材料,必须有材料交接单,注明材料的名称、数量、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双方经手人签名,交接单一式三份,工程部、财务部、外单位各执一份。

财务部应每月核对材料、设备的采购、库存及供应情况,做到公司与外单位帐帐相符,公司内部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二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设备、电子通讯设备等。

管理机构: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帐(或卡片)。

财务部建立固定资产总帐与明细帐,并每季与行政部实物台帐进行核对,保证帐、卡,物一致。

行政部正确及时地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手续,财务部正确及时进行核算并按月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设备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拆毁或处理。

行政部负责会同财务部及其他部门抽出专人每季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并填制盘点表。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

负责制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督促检查各项目贯彻执行。

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取得、修理、改良、清理、盘盈、盘亏都有应及时办理会计核算手续,并按直线法按月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管理:

> 凡购置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申请采购单,详细填明申请人、申请项目、固定资产种类、预计费用、申请理由,并按管理权限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采购、检查、验收,并及时对新增固定资产办理建卡入帐;财务部根据有关购置发票及时办理登记入帐,计提折旧。

对于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变卖应由行政部核实,查明原因,提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予以帐务处理。

固定资产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或残值变卖时,由行政部鉴定或确认,报废金额在1千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1千元以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由财务部办理帐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核算:

按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按类别建立明细帐和总帐。

财务部每月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直线法。

当月新增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固定资产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按照有关规定财务部及时办理下列费用手续:

机动车辆的车船使用税。

房屋、设备、机器、机动车辆的保险。

办理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保险赔偿手续。

固定资产添置审批及购置程序:

各项目在每年四季度提出次年度固定资产添置申请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审定,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固定资产购置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购置后由固定资产专营。

五、交际应酬费管理办法

交际应酬费是公司在对外经营业务、正常往来中所需要而发生的费用,该支出应贯彻合理、节约的原则。

一般客户来公司工作需就餐的,原则上安排在公司的餐厅就餐,需外出招待应填写招待费申请单报总经理批准。

会议、节日活动用于交际应酬的物品,由行政部编计划填写“请客送礼审批单”经财务经理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统一安排置办、采购和保管,并做好物品的领用手续。各项目不得擅自购置交际应酬物品和请客招待,特殊情况应事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施(属总经理个人经手的礼品物品购置由公司总经理签批)。

交际应酬物品、应酬费用的支出凭证,应由经办人、审批人在原始发票和报销审批单上签字后,财务部予以报销。

六、帐户及印鉴管理

帐户管理

设定一个“指定帐户”即基本帐户,公司所有开支从“指定帐户”中列支。

设立一个“任意帐户”即非基本帐户,以便业主缴纳物业费,帐户不能列支且一有存款及时划入“指定帐户”。

帐户的开、撤户须书面报公司财务部批准。

每周五须编制周报表上报公司财务部,以便总部及时了解公司资金流量、结存情况。

财务印鉴管理

指定帐户、任意帐户:

印鉴:公司总经理 + 总经理 + 财务章

职责:印鉴保管实行分管制,私章自行保管,财务经理负责保管财务章及审核费用开支的原始依据,按照付款审批权限,经有权签署人签批,三枚图章方可合盖,出票付款。

七、费用报销的管理办法及审批权限

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护公司的利益,根据国家关于经营企业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必须依法对本单位的经济业务实行会计监督,履行会计的职责。

财务部门为更好地做好会计监督,应设置财务收支稽核岗位,实施会计监督。稽核人员对财务现金的报销业务,采用事先审核办法,即先审核签章,再报销结算。对采购的物资结算,先审查价格签章,再予以报帐结算。出纳人员在办理报销时,有权对有关业务进行复审,发现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有权拒付。

财务部门实行管钱不管帐,管帐不管钱的内部控制制度,现金、出纳不得承担稽核、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至符合财务制度要求止。

对于各种费用性报销,实行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制度。财务经理审核各费用的合理、合法、真实性及是否超预算,报总经理审批。每张报销凭证,至少应经办人员、稽核人员和总经理等三人签批。

会计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向总经理报告,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对于违法的收支业务,财务部门、会计人员不予办理。如果会计人员对违法的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应当承担责任;如果会计人员已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报告,单位领导人应在接到书面报告之日起五天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资金使用实行计划管理,各项目必须按年、按季、按月提出资金使用计划,计财部根据实际预算需要编制计划报董事长、总经理审批,严格控制执行。

借款规定:

因公出差、学习、购买办公用品等所需借款均由总经理审批签字。

借款人需在借款凭证上填清“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借款人”,再由总经理审核签字;由会计审核后交出纳付款。非公务活动、非本公司职工原则上不予借款。

借款必须及时报帐,一般在一周内办理还款结帐手续。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无正当理由拖欠超过一个月以上者,财务人员有权从其本人工资中扣还。

各类物品采购必须有书面申请,项目经理审批,按规定验货入库后由经手人签字,财务部审核,须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固定资产的购置、预算外的开支及大额费用的开支由经办人经三家询价后出具报告阐明原因并报刘总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其费用的最终核算列支由经办人填单审报、财务审核、分管经理及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费用审批权限

预算范围内的日常行政、经营等小额其他费用的签批规定:

每次支付金额签批人

200元以下 项目经理+财务分管经理

200元以上&nb

sp;财务分管经理+总经理

未列入预算范围内的日常行政、经营等小额其他费用的签批规定:

每次支付金额签批人

500元以下 财务分管经理+总经理

500元以上 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由总经理签署

总经理个人经手的费用由公司总经理签批。

八、经济合同的管理办法及审批权限

合同的订立

凡公司与外部发生经济往来的所有业务(除即时结清者外),都应订立书面形式的经济合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

曾接受经济合同法规培训并经总经理授权者,方能代表公司签署合同。

合同订立签字后由行政部统一盖合同章。

合同的签署权限

合同的审批权限

董事会批准预算内的合同(或变更)签批:

合同总价 签批人

1万元以下财务分管经理+总经理

1万元以上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由总经理签署

未列入预算范围内的合同(或变更)签批: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由总经理签署。

贷款合同:

国家法定利率贷款,由总经理签署。

超过国家法定利率的贷款由董事会授权后,由总经理签署。

公司原则上不为其他单位提供经济担保,确需提供经济担保,需报总经理批准。

合同的管理

公司的经济合同由财务部扎口管理、统一归档。

公司各项目签署的各类合同原始件(包括附件、资料等)应及时交财务部,项目留存复印件。

财务部对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建立台帐,及时登记各类经济合同的订立、履约、变更、解除等动态情况。

财务部会同协助有关项目处理合同纠纷。

对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因营私舞弊或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按公司《员 工章程》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合同履行的监督:

财务部对经济合同的履行进行具体监督:

审核公司经济合同手续是否完备、价格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承办人进行补充或更正。

随时掌握经济合同的履约情况,建立“经济合同履约情况”台帐。

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支付款项和回笼应收款项,逐笔进行登记。

九、预算/控制执行程序

资金流量计划和分析

目的:为了更有效地掌握公司的资金流向及运作情况,以利于公司对资金的调度和有效利用。

程序:

根据每月的现金银行周报表及月报表,参照每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填制“资金流量表”(月报表),并与“资金流量计划表”做差异性分析,每月3日前报公司财务部。

根据现实的资金流动情况,参照本年度预算和下年度的预测数据,编制“资金流量计划表(月报表)”,此表格为每月编制一次,编制期为从下一个月开始后的12个月(计)1个年度,每月3日前报公司财务部。

年度预算

预算乃公司目标管理的手段。此外,预算亦是各附属公司与总部之间的承诺,每年的预算管理过程分为:a、概算;b、预算;c、季度预测;d、每月分析。有关的预算/预测工作时间表如下:

概算每年八月中至九月

全年预算每年十月至十一月

季度预测每年四月、七月、十月

每月分析每月月底

第6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怎么写

f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性质,特制定本财务管理规定。

第记账,做到会计账、出纳账、银行账三账余额三符。

(2) 出纳员每月初要及时从银行取回存款对账单,逐笔勾对。对未达账或银企余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编制银行调节明细表进行调节。调节表一联留存一联返馈银行。

第八条 往来账的管理

(1) 项目部要对本部正在执行的往来单位合同进行清理,对过期或收费金额、收费方式发生变化的合同原则上应重新签订,并提供给财务部新的收费合同及清单。如不能重新签订的合同,应在清单中注明双方认可的收费金额和收费方式,便于财务部门敦促催收。

(2) 应收款的增加和确定必须要素取价款的凭据,如:合同、收据、发票、借款条,禁止凭空挂账和销账。

⑶ 根据合同预付款时,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有关资料和付款申请,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4) 应付企业的账款和代收的应付的款项支付时应由经办人提出付款申请,总经理签字,财务方可支付。

(5) 财务部门应建立往来单位客户档案信息,应收款和应付分别设置明细账核算,定期对账。

第九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f

第7篇 物业公司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等;不属于经营活动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在用、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购置、转让和报损应按规定程序报批。综合服务部和财务部应分别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和明细帐登记,妥善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计价:

1、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2、购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交纳的税金等计价。

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价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利息支出等计价。

4、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5、扩建、改建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扩建、改建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扩建、改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发票或验收清单所列金额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价。

8、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9、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先按估价记帐,并计提折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予以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四条 固定资产修理改良支出是指能增加固定资产效用或延长其使用寿命的修理、改装和改建支出等。

1、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固定资产经常性修理支出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且数额较大的,可以采取分期摊销或者预提的办法,但须报经相关部门同意。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列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成本;

3、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受益期限内摊销,如受益年限大于租赁期限,则应在租赁年限内摊销。

第四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以下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率为3%,一般情况下折旧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

2、本月转入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本月转出的固定资产本月照提折旧。

3、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照工程的预算或协议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第五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妥善使用财产,使用不当或无故损坏者应予以赔偿,对爱护财产、避免重大损失者应给予奖励。

第8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制度

1.1.根据各类财产的《入库单》登记分类明细金额数量帐。

1.2.根据各类财产的《出库单》登记在库财产减少帐与在用财产增加帐。

1.3.根据中心内部财产转移单,及时登记调整各部门财产明细帐的有关数量、金额。

1.4.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类财产的报废核销手续,并做帐务调整。

1.5.相关记录

c*7.5-02-f01-02《出库单》

c*8.2-03-f03-02《入库单》

2.财务支出/报销制度

2.1.出纳员严格审核报销单据,检查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手续是否健全、原始单据的真实性、报销金额正确性,财务经理依据年度预算支出项目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费用。

2.2.各部门报销人员填写'支出/报销凭单',并将所有原始单据粘贴在背面,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3.部门负责人审核此支出的真实性,签字后转到财务部。

2.4.出纳接收各部门人员递交的'支出/报销凭单',并进行初次审核

1).《支出/报销凭单》只用于'发票'、《出/入库单》、'签报'、《采购(应急)申请单》、《合同付款单》等报销手续齐备时。

2).行政性开支(费用、采购)应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在'支出/报销凭单'上签字认可。

3).应急采购应在《支出/报销凭单》后附有《应急采购申请单》,合同付款应在《支出/报销凭单》后附有《合同付款单》,并对照合同付款一览表,预算外支出应附有获批准的'签报'。

4).检查《支出/报销凭单》内各栏项目是否逐一填写;

5).报销人、部门经理是否签字确认;

6).支票付款应在凭单背面注明与所附发票上公章印章相符的公司全称、银行帐号及开户行代码,并由填单人签字确认;

7).检查附件中发票是否写有抬头、财务印章是否清晰可辨、大小写金额是否正确、背面是否有经办人签字确认;

8).《出/入库单》中列明的项目及金额是否与发票上一致、各责任人是否已签字确认。

当检查各项报销手续齐备、无误后,出纳员在审核人处盖人名章确认后交财务经理核批,财务经理应以年度预算支出项目为依据,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费用。

2.6.经财务经理核批后送交总经理签字。

2.7.总经理签字后即可通知报销人前来领款,领款人在《支出/报销凭单》内领款人处签字确认,出纳员按报销金额付款,如有预借款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付款或收回退款,并将保存的借款单退还给报销人。

2.8.付款后,出纳员在《支出/报销凭单》上盖人名章及银行付讫或现金付讫章,以示此项目已付款,并将报销过的'支出/报销凭单'交会计记帐。

2.9.相关表格

yz-zg/bcw-f01-01《支出/报销凭单》

2.6.记录表格

yz-zg/bcw-f01-01《支出/报销单》

yz-zg/bcw-f02-01《会计凭证》

yz-zg/bcw-f03-01《会计报告》

yz-zg/bcw-f04-01《合同付款单一览表》

yz-zg/bcw-f06-01《缴款通知书》

各物管中心《退租表》

各物管中心《入住通知单》

各物管中心《业主/租户装修申请表》

c*7.4-01-f06-02《应急采购单》

c*7.5-02-f01-02《出库单》

c*8.2-03-f03-02《入库单》

第9篇 物业公司财务部防火制度3

物业公司财务部防火制度(三)

1.0目的

为确保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2.0适用范围

财务部人身及财产各项安全、消防隐患及损害事故;

3.0工作职责

(略)

4.0程序要点

4.1办公室不得存放与办公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报纸、书刊、资料等易燃物要及时清理或处理,不得大量存放,对必须存放的要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4.2上班时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室内;

4.3办公室所有的报表、帐本和其他涉及公司的保密资料,下班前要整理归档锁好;

4.4办公室内禁止一切明火行为,下班时要将电源断开、关好门窗方可离开,对用过的废纸,无用的文件、报表和其他可燃物要及时处理,不需要的用碎纸机处理;

4.5办公室内的门钥匙各自要保管好,不得任意丢放或交其他人员保管;

4.6办公室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以备急需之用。

5.0 记录文件与控制表格

6.0 支持文件

第10篇 医院财务制度范本物业公司的财务制度

医院财务制度范本物业公司的财务制度

物业公司的财务制度

第一章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修缮、维修、养护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多元经营

积极组织资金,开辟物业经营市场,“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不断寻求物业经营的新生长点,不断拓展物业经营的新领域,形成新优势。

(四)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二章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只是工作内容和方法有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资质等级及规模大小、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电脑员、统计员、收费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物业管理企业所辖区业主(住户)较多时,可专门在各管理处配备收款员,其职责是: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3)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5)完成企业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医院财务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院是承担一定福利职能的社会公益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制止奢侈浪费的方针,在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下讲求经济效益。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医院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医院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医院的财务活动在主管院长或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医院医疗收支和药品收支分开管理,分别核算。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医院预算是指医院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可根据各级各类医院不同的特点和业务收支状况以及财力可能进行确定。大中型医院一般以定项补助为主,小型医院一般以定额补助为主。

第十条医院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医院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预算。

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医院财会部门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医院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二条在医院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须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四条医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财政性事业经费(包括定额和定项补助)。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医院从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医疗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化验收入、护理收入和其他收入。

(四)药品收入,即医院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中、西药品收入。

(五)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培训收入、救护车收入、废品变价收入、不受用途限制的捐赠和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凭证格式附后),并切实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医药费用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的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医院药品收入实行“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医院药品收入总额(包括药品成本、加成收入、折扣等各项收入),超出核定部分的收入按规定上交卫生主管部门。

第四章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医院支出包括: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在开展医疗业务活动中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二)药品支出,即医院在药品采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具体内容与医疗支出相同。

(三)其他支出,即医疗、药品支出以外的支出。包括被没收的财物支出、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损失、与医院医疗业务无关的基础性科研支出、医疗赔偿支出等。

(四)财政专项支出,即财政专项补助支出。

第十九条医院实行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成本核算和药品成本核算。成本费用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即医院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可以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开支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修缮费、购置费和其他费用。

辅助科室中能明确为医疗或药品服务的科室或班组的费用支出,如一般医院的营养食堂、洗衣房等的支出,基本上是为医疗业务服务的,可直接计入医疗支出。

提取修购基金应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分别计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

(二)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管理费用。包括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和后勤部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职工教育费、咨询诉讼费、坏账准备、科研费、报刊杂志费、租赁费、无形资产摊销、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汇兑损益等。

间接费用按医疗科室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并按支出明细项目逐项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医院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医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医院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医院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二条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业务收支结余和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应分别计算。

收支结余的计算公式如下:

业务收支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经常性补助+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

药品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财政专项补助结余=财政专项补助上年结余+财政补助收入中专项补助-财政专项支出

第二十三条年末业务收支结余首先支付超收上缴款。支付超收上缴款后的收支结余为负数的应由事业基金弥补,不得进行其他分配;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保留待分配结余;为正数的,按规定提取职工集体福利基金,记入专用基金,剩余部分转入事业基金。

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六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医院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库存物资、药品等。

第二十五条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医院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医疗款、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其他应收款等。

医院对应收款项应及时清理,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

对期限超过三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主办单位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

年度终了,医院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科目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十七条库存物资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而储存的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购入的库存物资按实际购入价计价,自制的库存物资按制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盘盈的按同类品种价格计价。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库存物资要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定期进行盘点,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以其价值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的,属于正常损失部分,扣除残料价值后,计入管理费用;盘亏、毁损中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经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后,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其他支出。

低值易耗品实物管理采取“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辅助账,反映在用低值易耗品分布、使用以及消耗情况。低值易耗品领用实行一次性摊销,个别价值较高或领用报废相对集中的可分期摊销。低值易耗品报废收回的残余价值,作为其他收入。

第二十八条药品是指医院为了开展医疗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

药品管理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并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医院药品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月末按当月药品销售额和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计算药品销售成本。

药品必须建立健全出入库制度。药房要正确计算处方销售额并与药品收款额核对相符。使用计算机进行药品管理的,应做到“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做到“金额管理、重点统计、实耗实销”。

医院自制药品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行成本核算。自制药品按规定的零售价入库,成本与零售价的差额计入药品进销差价。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分类账分类分批核算制剂成本。

第七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医院固定资产分为五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购入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装费用、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和进口设备的进口税金等计价。

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

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账面原值记价。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详见附件3:医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具体的比率由医院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使用年限核定,报卫生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后执行。比率一经确定,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第三十二条医院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盘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同类固定资产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增加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固定资产盘亏及毁损,在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冲减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经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其变价净收入(包括保险公司和过失人的赔偿)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四条医院应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专人,使用部门应指定人员对固定资产实施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和一级明细分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分类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台账)。

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与财会部门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五条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要科学论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八章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支出计价,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捐赠方提供的资料或同类无形资产估价计价;商誉除合作外,不得作价入账。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规定的有效使用期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没有规定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转让无形资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计入其他收入。医院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摊余价值),应计入其他支出。

第三十七条开办费是指医院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其他支出。

开办费从医院开业的下一个月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第九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三十八条对外投资是指医院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向其他单位或院办独立核算企、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

对外投资按照投资回收期的长短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投资回收期一年以上的为长期投资,不足一年的为短期投资。

第三十九条对外投资必须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报经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批准。

第四十条医院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确认的价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事业基金。

医院认购的国家债券,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价。

第四十一条投资取得的收益,计入其他收入。收回的对外投资与投资账户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其他收入。

第十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二条医院负债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医疗预收款、预提费用和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超收款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四十三条医院实行住院病人预交金制度。预交金额度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合理确定。

第四十四条医院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负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

第十一章净资产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院净资产是指医院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

(一)事业基金,即未限定用途的基金。包括滚存结余资金、主办单位以国有资产形式投入医院未限定专门用途的资金、资产评估增值等转入形成的基金。

(二)固定基金,即单位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其主要来源于国家基建拨款、专项经费拨款,单位事业基金和专项基金。

(三)专用基金,即医院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

修购基金,即医院按固定资产一定比率提取的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大型修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即医院按规定提取的和结余分配形成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资金。

其他基金,即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提取或设置的住房基金、留本基金等其他专用资金。

专用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专项基金使用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转入固定基金。

(四)财政专项补助结余,即需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未完工项目的财政专项补助。

(五)待分配结余,即事业基金不足以弥补的亏损。

第十二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撤消时,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级政府授权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组成清算机构。清算机构负责制订清算方案,对医院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债权清单、债务清单,通知所有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清算机构申报债权,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处理医院财产。

医院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和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

清算期间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或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四十七条在宣布医院终止前六个月至宣布终止之日,下列行为无效:

1.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应属于医院的债权。

第四十八条医院清偿的顺序为:

1.清算期间发生的费用;

2.应付未付的医院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障费等;

3.债权人的各项债务;

4.剩余资产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并入接收单位或上交主管部门。

医院被清算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应按按照比例进行清偿。

第四十九条医院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期间的收支报表,验证后,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或主办单位审查备案。

第五十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宣布医院划转时,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办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医院,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财政补助经费指标;

2.转为企业管理的医院,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3.合并的医院,全部资产移交接受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三章财务报告与分析

第五十一条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医院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的总括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医疗收支明细表、药品收支明细表、基金变动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医院的业务开展情况、结余实现与分配、资金增减与周转、财务收支、财产变动、财务分析评价等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医院财务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医院业务开展情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医院结余情况分析、劳动生产率分析、医院效益分析和财产物资利用分析等。

医院财务分析指标一般包括:人员经费占总费用的比例、管理费用占总费用百分比、人均门诊人次、人均住院床日、人均业务收入、平均每门诊次收费水平、平均每住院床日收费水平、病床使用率和周转次数、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流动资金周转次数、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等。

第五十二条医院应当按月份、季度、年度向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三条医院在办理年度决算前,应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编制盘存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应按本制定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医院要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政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以及收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医院举办的非独立核算分院的收支是医院财务收支的一部分,必须纳入预算管理,应与医院合并编制财务报告。

第五十六条医院必须在取得行医资格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文件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财务登记,并由主管部门向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国家对医院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制度,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向财政部、卫生部备案。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制度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1:

×××医院

门诊收费收据 №00001

姓名 年 月 日

--------------------

| 项 目 | 金 额 |

|-----|------------|

| 西 药 | |

|-----|------------|

| 中成药 | |

|-----|------------|

| 中草药 | |

|-----|------------|

| 诊察费 | |

|-----|------------|第

| 检查费 | |一

|-----|------------|联

| 治疗费 | |:

|-----|------------|收

| 手术费 | |据

|-----|------------|

| 化验费 | |

|-----|------------|

| 其 他 | |

|-----|------------|

| 合 计 | |

|-----|------------|

|其中:记帐| |

|------------------|

|实收: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收费员:

附件2:

×××医院

住院收费收据 №00001

床号 年 月 日

------------------------------

|姓 名| |住院时间|自 月 日至 月 日|共住 天|

|---|---|----|----------|----|

|项 目|金 额|项 目 |金 额| 项 目 |金 额|

|---|---|----|----|-----|----|

|床位费| |护理费 | | 西 药 | |

|---|---|----|----|-----|----|

|诊察费| |手术费 | | 中成药 | |第

|---|---|----|----|-----|----|一

|检查费| |化验费 | | 中草药 | |联

|---|---|----|----|-----|----|:

|治疗费| |其 他 | | | |收

|---|---|----|----|-----|----|据

| | | | | | |

|---|------------------------|

|合 计|(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

|预交款|(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

|现 收|¥ |应退 |¥ |

------------------------------

复核: 收费员:

附件3:

医院专用设备修购基金提取年限表

--------------------------------------

| 设备分类名称 |年限| 备 注 |

|---------|--|-----------------------|

|医用电子仪器 | 5|心、脑、肌电图、监护仪器、起博器等 |

|光学仪器及窥镜 | 6|验光仪、列隙灯、手术纤维镜、内窥镜等 |

|医用超声仪器 | 6|a超、b超、m超、uct、超声净化设备等 |

|激光仪器设备 | 5|激光诊断仪、激光治疗仪、激光检测仪等 |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 | 5|高频手术、高频电凝、高频电灼设备等 |

|物理治疗及体疗设备| 5|电疗、光疗、体疗、水疗、腊疗、热疗等 |

|高压氧舱 |10| |

|中医仪器设备 | 6|脉相仪、舌色相仪、经络仪、穴位治疗机、电针 |

| | |治疗仪器 |

|医用磁共振设备 | 6|永磁型、常导型、超导型等 |

|医用x线设备 | 6|普通x光线机、ct、造影机、数字减影机、x光刀|

|高能射线设备 | 8|直线、感应、回旋、正电子加速器等 |

|医用核素设备 | 6|核素扫描仪、spect、钴60机等 |

|生化分析仪 | 5|电泳仪、色谱仪、自动生化分析仪等 |

|化验设备 | 5|血氧分析仪、蛋白测定仪、肌肝测定仪、酶标仪 |

|体外循环设备 | 5|人工心肺机、透析机等 |

|手术急救设备 | 5|手术台、麻醉机、呼吸机、吸引器等 |

|口腔设备 | 6|牙钻、牙科椅等 |

|病房护理设备 |10|病床、推车、婴儿暖箱、通讯设备、供氧设备等 |

|消毒设备 | 6|各类消毒器、洗刷机、冲洗机等 |

|其 他 | 5|以上未包括的医药专用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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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成智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智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1.0目的

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

2.0适用范围

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3.0制度要点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第12篇 某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钱管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政税务票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二条为加强公司财政税务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制止乱收费,杜绝'小金库',严肃财经纪律,本公司按局财政税务票据管理办法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税务票据,是指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向付款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开具的收款凭证(以下简称票据)。

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监察等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票据的购领、使用、保管、结报、核销等环节工作。单位会计主管人员为票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节票据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第五条票据主要分为发票和收据。

第六条发票适用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向付款单位或个人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款项。

第七条收据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第三节票据的购领

第八条发票和收据由财务部门依照主管税务机关有关规定,办理购领手续,并严格参照规定执行。

第四节票据的使用

第九条各类票据必须按规定的种类及适用范围使用,不得混淆使用和串用。

第十条在启用票据之前,必须仔细检查有无缺联、缺号、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报告原发放单位处理。

第十一条发生经济活动收取款项,必须向付款单位或个人开具票据,并如实入账,不得因对方要求随意改变台头、品名和金额。

第十二条开具票据要按规定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复写,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有收款人签章。

第十三条票据如有开错或作废,必须在原票据上注明醒目的'作废'字样,全部联次完整保存,以备结报核销,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四条空白的票据不得事先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确需时应征得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同意。空白票据未经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同意,不准随意外带。

第五节票据的保管

第十五条票据统一由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负责购领和保管,并建立票据购领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簿,并明确列示票据的种类、购领日期、票据编号、领用人和交回日期等。

第十六条必须妥善存放和保管各类票据,不得擅自损毁;开票人不得经管空白票据的保管。

第十七条不准自制、自印票据以及使用未经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不得向文具商店购买票据。

第十八条严禁票据买卖、转让、转借、虚开、代开、伪造等违法行为。

第六节票据的结报和核销

第十九条票据按照购领发放关系结报核销,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谁发放谁核销的办法。由局直接发放的各类票据,直接向局结报。从主管税务机关或地方财政部门购领的票据,按其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因换版、改版和超过规定使用期限以及单位撤消、改组、合并等原因不再使用票据时,未使用完的票据,应及时办理核销手续;整本未使用的票据,退回原发放单位缴销,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一条票据存根联,经发放单位核销后,由保管人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随当年会计档案妥善归档保存,财政票据保存期限为五年,税务票据保存期限为十年,期满需销毁时,必须编制销毁清单经发放单位查验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二十二条票据或票据存根遗失、被损、被盗,保管人员位应在发现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报告原发放单位,说明事因和整改措施,由发放单位核实并作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

第七节票据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票据保管人员必须主动接受发放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挠、隐瞒和拒绝检查。

第二十四条违反票据管理规定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务票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节附则

第二十五条单位行政方面按工资总额2%拨交的工会经费,使

用《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上述票据的发放、购领、使用、保管和核销,发放单位或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章出纳工作安全防范规定

第二十六条为了切实加强现金、票据和有价证券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出纳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七条出纳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二十八条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办公室保卫人员协助责任人具体落实本规定。财务办公室应当列入公司治安保卫重点部位加强防范。

第二十九条强化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增强防范能力。

(一)出纳人员必须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保险箱(柜)。

(二)出纳办公室必须门窗牢实,门锁坚固,必要时应当配备符合技术防范要求的安全报警装置。新设、迁移或调整出纳办公室时,应当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提出具体方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出纳办公室人员因事外出或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锁好保险箱(柜),拨好保险箱(柜)密码,保险箱(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出纳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改密码或钥匙。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为专职出纳人员配备具有防盗、防抢功能的携款装具,改善办公条件,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第三十条严格遵守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一)出纳人员对当天的收付款项必须在下班前留出一定时间,记好当天帐,结出余额,并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

(二)每天库存现金结余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未作规定的按1,000元计算),超过部分要及时解交银行。

(三)规定限额内的库存现金结余,必须存放保险箱(柜),保险箱(柜)内不准放置私人财物和其他无关物品。

(四)预留银行的财务印鉴必须分人管理,由出纳和会计主管分别保管,非上班时间,出纳人员保管的印鉴应当存放在保险箱(柜)内。

(五)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或送存超过1万元以上的现金款项,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3万元以上的安排汽车护送。路途较远或银行营业场所周边治安情况复杂时,护送的现金标准应适当降低,应积极推行工资薪金打卡和大额现金银行上门收款、预约送款业务。

(六)出纳人员去银行交款前或提款后,途中不得办理其他事项。

(七)凡单位之间经济往来,除特殊情况外,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减少现金收付。

(八)必须做好空白支票、发票和收据等票据及有价证券、会计凭证、账册、资料的保管。空白支票必须与银行印鉴分开存放。严格控制外带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

第三十一条出纳人员一旦发生现金、票据、有价证券、钥匙、单据、账册丢失或被盗、被抢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处理。

第三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不得徇私舞弊。对有违法、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单位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会计法》、《档案法》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年度财务预算(或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财务及税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四)其他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财政税务票据存根,经济合同(或协议)资料、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及涉税资料,单独成册的工资单等。

第三十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立卷

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和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登完账后,按月整理,把当月的会计凭证收集齐全,按时间和序号逐张排列好,按适当厚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公分)分成若干本,装订成册。整理装订时,必须将金属物剔除,做到装订整齐、美观、坚固和规范。

(二)会计账簿。每年会计年度终了,在结清旧账,建立新账后,集中统一整理;总账、明细账分别装订;活页账按会计科目编号按序排列,编定页码,加具目录索引、账簿启用和交接记录及封面后装订成册。账簿启用和交接记录表的有关内容要填写齐全,盖妥印章。账簿封面应载明单位名称、所属年度、账簿种类、装订人和装订日期等。

(三)财务报告一般在年度终了后统一整理、装订成册;月(季)度报表,年终财务决算应分别装订成册。年度财务预算(或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财务及税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单独成册。

(四)其他需要归档的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财政税务票据存根、经济合同(或协议)资料、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及涉税资料等也随同正式会计档案及时进行收集整理,也可以年度终了后一次整理,按不同保管期限分类装订成册。其中单独成册的经济合同(或协议)应编定页码,加具目录索引,记明合同(或协议)名称、签定日期、金额、对方单位名称和页次。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人员保管一年后,于次年6月底前移交本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移交清册由会计人员编造,清点核对后办理移交手续。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二)档案管理人员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会计人员和原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三)所有会计档案按要求移交后,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有关标准进行归类和入盒存放,做好分类、编目、登记工作。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原则上不得装在同一盒内。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存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具体类别和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五)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十七条会计档案的调阅

(一)本单位财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手续;本单位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调阅会计档案,确需时应经会计主管同意,并由会计人员陪同;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持正式介绍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和复制,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借出和复制会计档案不得拆散原卷册,不得勾划、涂改,更不得抽换单据,并应限期归还。

第三十八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应由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会同会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并共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局审批或转报权限部门审批。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未终止的对外投资,未处置的固定资产、土地征用以及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始凭证等,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职工工资单也应单独抽出,另行组卷,永久保存。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示。

正在建设或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二)会计档案按规定批准销毁

时,应由档案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当按照销毁清册内容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清册上签名签章,并将监销情况(包括销毁会计档案种类、汇总数量、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人、监销人)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三)销毁清册及销毁情况报告一式二份,单位财务室、单位档案室各一份,其中档案室留存的销毁清册及销毁情况报告应永久保存。

第五章财务报销若干规定

第三十九条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财务制度,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四十条现金借款

(一)大额现金借款(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告知公司财务。

备用金作为部门日常小额零星开支周转的预支款,各部门可根据业务情况核定相应金额指定专人负责,年初借用,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金额。驾驶员借用备用金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二)备用金借款时,经办人应在借款单中注明'备用金'字样,否则按差旅费借款处理。

(三)职工因出差借款,按估计需要数额填写借款单,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前账未清,不得继续预支。

(四)会议开支除发放专家咨询费、专家交通费外不得现金借款。

第四十一条转账支票的领用

(一)支票领用原则上要求凭手续完备的发票领取,由经办人在支票存根联签字确认。

(二)各部门因业务需要未能取得发票先行领用支票时,应由经办人填写'支票领用申请单'(见附表),出纳根据审批单签发支票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登记备案。

(三)出纳人员交给经办人员转账支票时,应按估计用款填写限额和签发日期,掌握收款单位名称的应将收款单位名称填写齐全,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转账支票领用后,经办人应在三日内将相应发票或收据交回,办清结算手续,经办人不得将领用的转账支票挪做它用。前账不清,后账不签发。

(五)若领用但未使用支票,经办人必须及时(最长不超过领用后三日)将支票交回财务。

第四十二条预付款支付

(一)各部门因业务需要未能取得发票需由财务先行办理付款时,由经办人填写'预付款申请单',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

(二)申请单上各项目必须填写完整,收款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必须填写正确。

(三)经办人必须在付款日的前一日将'预付款申请单'交到财务处。

(四)各类保证金支付须提供相应的文件或合同,并注明到期日,以便财务提醒催收。

第四十三条费用报销

(一)固定资产报销

1、购置固定资产必须附有批准的固定资产购置单,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

2、在当日内购置,经领导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计划范围购置,如事先掌握价格、单位名称及帐号者,可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由财务开支票。

(二)流动资产报销

1、凡购入的材料及物品,必须填入库验收单(一式三联,采购、保管、财务各一联)后,才予以报销。

4、采购人员可借支备用金,作为零星采购材料物品周转,年终备用金全部交财务部门,第二年再申请借领。

5、各项预付款先填借款单,经主管领导批准,按合同要求付款。

(三) 业务招待费用报销

(1)业务部门凡报销招待,需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应列明所招待客户单位名称、标准,并按照审批权限由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2)因公外出或加班午餐、晚餐,报销需注明用餐人数及事由。

(3)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物业公司原始凭证审核要求

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1) 凭证名称;

(2) 填制凭证的日期;

(3) 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4)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5) 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6) 经济业务的内容;

(7) 数量、单价和金额;

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

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 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7)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第七章职工教育费报销规定

第五十六条根据浙钱办[2001]126号及浙钱劳人[2005]143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管理工作,就职工教育费用报销问题规定如下:

(一)在职职工凡参加学历教育的,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参加学习者,一切费用自理;占用工作时间的,可享受除奖金(或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一切待遇。奖励标准:取得本科文凭者奖励2000元,取得学士学位者奖励3000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奖励8000元。

(二)在职职工经批准参加执业、岗位(业务)培训及考试,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

,培训(考务)费予以报销;不合格者,培训(考务)费不予报销。执业考试合格者另可给予适当奖励。职工取得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存放在本公司,注册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注册年审费由公司支付。

(三)参加以上各类学习、培训的,均应事先办好审批手续,审批程序为:个人填写《物业公司员工继续教育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领导审批。

(五)符合上述规定报销相关费用或奖励时应凭学校开具的正规收据或发票经本人签字、人事登记、领导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报销。

(六)组织委派的学历教育不属本规定之列。

第八章职工子女医疗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公司在册职工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中小学就读,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适用本办法。

第五十八条按属地原则,符合当地相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职工为其子女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全额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保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单位不予报销。

第九章职工子女保育费报销规定

第五十九条根据浙钱财[2022]3号文件精神,现就职工子女保育费(幼托费)报销作如下规定:

第六十条享受范围:公司在册职工的独生子女,第一胎为多胞胎的子女和计生部门批准的计划内二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一概不得享受报销政策。

第六十一条享受标准:

(一)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职工子女和第一胎为多胞胎的子女,不论入哪一级幼儿园(托儿所),均可凭幼儿园(托儿所)收费票据和规定的项目及限额,按60%比例报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子女及没有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职工子女,按40%比例报销。

(二)报销月份和执行标准按照收费票据相关记载计算,学期初和学期末不足一个月的,按日折算(月在园天数÷该月工作日);收费票据上未单独明确载明属于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所收取保教费的,一律按照一般保教费标准计算;享受年限不超过四年。

第六十二条限额规定

(一)按规定可报销的保教费月限额标准为:

一般保教费 寒暑假等保教费

省级机关

幼儿园 其他

幼儿园 省级机关

幼儿园 其他

幼儿园

幼儿园日托 600 720 840 1008

全托、3周岁以下托儿所、20人及以下小班 840 1008 1176 1411.2

全托、3周岁以下托儿所、20人及以下小班 840 1008 1176 1411.2

(二)保教费超限额部分以及其他名目的费用一律不准报销。收费票据不规范或收费项目名称、入托种类及执收月份不明确的,应退回补正后方可报销。

第六十三条费用负担

(一)按规定报销的保教费,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划分轮换负担,也可以同期各自承担。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单位全部按规定标准报销:

1.子女为单亲家庭的(指丧偶或离异家庭在重组新的家庭前,法院判定抚养幼儿的一方);

2.本单位工作的双职工;

3.凭街道、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等证明确认,配偶方无经济收入来源者;

4.配偶一方在省外或省内外市、县(不含市辖区)工作,而子女入托在职工常住地者。

第六十四条报销办法

(一)在保教费缴纳期限内凭幼儿入托的收费票据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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