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制度(五)
一、目的
为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对安全标准化进行全面综合考核。
三、绩效考核内容
1.绩效考核所依据的标准:1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2危化品从业部门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
3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绩效考核监测和测量的对象:
1企业是否达成安全生产目标。
2企业是否按危化品从业部门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3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有严格的贯彻落实和执行。
4企业是否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绩效考核的周期:每半年一次,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进行。
4.绩效考核责任人:由企业安全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主管进行考核。
5.绩效考核方法:分主动性监视和被动性监视两种。主动性监视主要检查本企业安全活动的符合性;被动性监视主要是调查、分析和记录安全管理的失败案例。
四、绩效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的结果首先作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行是否有效的依据;其次作为本企业安全委员会总体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直接与企业安全委员会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资金挂钩,作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依据。
五、附件
《安全管理绩效考核表》aq-bzh39
第2篇 公司安全保卫制度
一、防火安全制度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责任人下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销防法规;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
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
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
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生活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
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
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
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 防监督机关审批。
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全体职员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上级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
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三)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冶金公司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冶金公司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维护公司和职工利益,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真正使用到安全生产方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决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务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按原矿产量每吨8元,按月提取。
第二条财务部要建立安全费用专账,严格管理安全生产费的使用情况.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矿山安全设备、设施。矿山和选场和防尘、地质监控、防火灭火、防排水和防洪、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通风系统和安全通道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所需的设备和设施;支护和防治井巷片邦、采空区封闭、巷道封闭,边帮滑坡、机电设备安全、供配电系统安全、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坝)的安全设备、设施等安全措施。
2、危险品库房和危险作业场所安全设备设施。炸药总库、井下(上)发放站、配电室、化验室、油库等车间和库房作业场所的监控、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措施)等设施设备。
3、生产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物种和仪器的安全监测和检验。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物品。
(三)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及安全生产评价。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文化、安全宣传、安全标志及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程序
(一)有计划使用:年初由生产部根据需求制定安全投入计划.
(二)随时申请使用:由于生产变化,需增加或更换安全设施,生产使用单位随时写出申请,由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验收审批程序:依照年初安全投入计划或审请,由资产部、安全部和生产部共同验收。由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部、企管部进行核算
第4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复审管理制度
总则
根据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范围
1.1电工作业
1.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1.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1.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
2.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3.1申报“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的程序
3.1.1申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资产运营部审核。
3.1.2资产运营部初审后,通知申报单位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
3.1.3申报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上有关内容逐项认真填写。经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卫生处、资产运营部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交回资产运营部备案、存档。
3.1.4资产运营根据有关规定填报“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
3.1.5“学习证”下发后,由特种作业人员个人保管,证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二年,超过时限“学习证”自行失效。
3.2特种作业“学习证”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3.2.1特种作业学员必须在其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
3.2.2特种作业监护人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具体规定详见“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
3.2.3特种作业学员每半年接受一次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学员的工作。
3.2.4持有学员证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应向资产运营部提出正式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申请。(电工作业学员证除外)
3.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
3.3.1资产运营部根据年度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计划,按期安排相应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与复审工作。
3.3.2特种作业安全培训与复审工作,由资产运营部负责办理培训事宜。(联系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3.3.3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加相应工种培训。
3.3.4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北京市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3.3.5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凡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复审验证,证件超过两年未进行复审验证,证件自行作废。
3.3.6连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十年以上(含十年),复审验证每四年进行一次。
3.3.7经培训单位考核未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如补考仍未合格者,发证部门则取消其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费用
4.1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所需的费用,总公司不予负担。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与复审验证所需费用,由特种作业人员垫付。待通过考核合格后,资产运营部负责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4.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复审一次未合格者,其补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4.4补考未合格者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4.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由资产运营部统一保管。
5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5.1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本公司的;
5.2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
5.3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5.4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
6其他:
6.1持有特种作业《学习证》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培训取证,因单位或本人原因,在证件有效期内未进行培训取证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部门领导如安排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按违章指挥处罚,个人继续特种作业操作的按严重违章作业处罚。
第5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6
第十五章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节 计划编制依据和范围
第393条 企业应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及标准和企业的实际装置运行情况制订自己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第394条 安全技术措施应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和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措施.
第二节 计划编制及审批
第395条 由车间或职能部门提出车间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指定专人编制计划,方案报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汇总.
第396条 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编制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总工程师或主管经理(院,厂长)审核.
第397条 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院长,厂长)或(总工程师),应召开工会,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会议,研究确定以下项目:
(一)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二)项目的资金.
(三)设计单位及负责人.
(四)施工单位及负责人.
(五)竣工或投产使用日期.
第398条 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由生产计划部门在下达年度计划时一并下达.
第399条 企业每年应按时编制下一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第400条 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需请上级支持协调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企业应办理报批手续,如削减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也必须办理报批手续.
第三节 资金来源及物资供应
第401条 企业应在当年留用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20%以上的费用,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敷需要的可从税后留利或利润留成等自有资金中补充,亦可向银行申请贷款解决.综合利用的产品,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减免税.
第402条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进行改装或重大修复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由大修理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第403条 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摊入生产成本.
第404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统一由企业供应部门按计划供应.
第四节 检查和报告
第405条 安全技术部门必须定期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向企业主管领导汇报并由企业主管领导做出总结.
第406条 企业主管领导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协调解决,保证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按期完成.
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定期向专业公司和集团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汇报.
第五节 竣工验收
第407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峻工投用前,应办理检查确认手续后,方可试运行.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由计划,技术,设备,安全,防火,工业卫生,环保,工会等部门会同所在车间或部门,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应报告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由集团公司投资实施的重大安技项目,在验收时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应参加验收.
第408条 设计单位在使用单位的配合下应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运行情况写出技术总结报告,对其安全技术及其经济技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做出评价.
第409条 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应纳入正常管理.
第十六章 科研与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 科 研
第410条 确定科研课题应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防范社会灾害性事故的要求.
第411条 制订试验方案,除提出试验所用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和副产物的有关毒性,理化性质及安全防范措施外,还必须确定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三废'(即废气,废水,废渣,下同)处理措施.
第412条 必须履行科研项目小型到中型,中型到扩大试验的程序,每一程序必须有保证安全的内容和措施.
第413条 小型试验可通过探索性试验,选择安全合理的工艺方法,确定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以达到安全可靠性.
第414条 中型试验的总结报告中,必须包括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内容,以及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415条 扩大试验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并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中型和扩大试验,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有判断处理试验过程中异常情况的能力,经考试合格后方准操作.
第416条 扩大试验装置(包括安全防护,工业卫生和'三废'处理设备)安装完毕后,须经安全,消防,工业卫生部门和工会检查合格后方可投料试车.
第417条 在扩大试验中,应将各种安全,卫生和'三废'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总工程师,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
第418条 扩大试验成果,应经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正式技术鉴定后,方可推广应用于生产.
第419条 小型试验和扩大试验所用的各种危险物品,按本制度有关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20条 扩大试验装置的安装与检修,按本制度《施工与检修》和《电气安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21条 科技成果的应用,转让,推广必须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和'三废
第6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或改变接线方式。有关专业人员必须了解本单位动力电源总开关、分开关及动力、照明线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问题,以便迅速切断电源。
2、电工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对电气线路要检查各种电气开关是否设有漏电保护装置,用电的金属外壳的接地或接零应完好无损。保险丝的选用要适当,不得用铁丝、铜丝、铝丝代替。
3、照明和动力需要接线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且要在开关箱上悬挂标志牌,必要时要设专人看管,防止有人误合闸。
4、施工现场、修理车间等场所下班和不工作时,应将动力电源总开关断开。
5、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配漏电保护器方可使用。在阴雨天气下,禁止在露天下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其他与电有关的工具。
6、各种线路、控制箱和各种电器有问题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安排专业人员妥善处理。
7、每年按规定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必须更换,更换或新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经过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8、所有电气设备及线路应符合国家防爆、防火规定,不合格者禁用。
9、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者禁止使用。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允许部分电器设备接地,另一部分电器设备接零。
10、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为采取措施的,应视同有电,任何人不得接触。
11、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原则上不允许带电进行。否则要有绝对可靠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12、电气设备及线路检修时,必须安装接地线。检修作业时,应有专人看守总电源(开关)或挂有“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等明显标志牌。
13、电气作业人员到现场检修,一定要与生产指挥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检修电气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警示标志。
14、遇雷雨时,所有室外开关、线路及引入线检修工作均应停止。
15、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在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扑救。
16、在窄小、潮湿和金属等容器、空间内施工所需的照明必须选用符合规定的安全电压。
第7篇 公司内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 公司内交通安全由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领导,行政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 严禁在公司要道和消防要道上堆集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作业,凡因生产或工程需要封闭道路和挖沟,设置障碍物等,要向公司安全委员会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占用或施工。
三、 公司汽车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叉车、电瓶车由生产部负责,所有驾驶员必须经过专门的训练、培训,有驾驶证。叉车要定期进行审核。
四、 进入车间的所有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厂区内限速为15公里/小时。
五、 车辆必须按标志和位置行驶和停放,禁止在公司内试刹车。
六、 叉车、电瓶车驾驶室内不准乘人。
七、 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车棚内,不得乱停放。
八、 所有外来车辆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按要求驾驶和停放。
第8篇 热电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综述: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会议的目的、适用范围、各种安全会议的要求、参加人员及程序。
二、目的:
为认真落实贯彻五九煤炭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热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厂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请运行值、检修车间、供热供水车间、一车间、牙星二车间、供电车间遵照执行。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五九集团公司热电厂。
四、会议时间
早安全生产会议:周一至周五早:7:30-8:00
晚安全生产闭合会:周一至周五晚16:30-17:00
每月安全生产分析会:每月的28日(节假日延后)
五、参加会议人员:
(1)早安全生产例会:热电厂党委书记、热电厂总工程师、热电厂工会主席、热电厂运行主任、检修主任、生产技术室主任、安全主任、供电主任、办公室主任、各检修主管、技术员及班长、各职能科室相关人员。
(2)晚安全生产闭合会:热电厂经理、热电厂党委书记、热电厂总工程师、热电厂工会主席、热电厂运行主任、检修主任、生产技术室主任、安全主任、供电主任、办公室主任、各检修主管、热电厂一车间主任、热电厂供热供水主任。
(3)每月安全生产分析会:热电厂经理、热电厂党委书记、热电厂总工程师、热电厂工会主席、热电厂运行主任、检修主任、生产技术室主任、安全主任、供电主任、办公室主任、各检修主管、技术员及班长、各职能科室相关人员、热电厂一车间主任、热电厂供热供水主任。
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提前五分钟到场,自带记事本,会议期间要遵守会场纪律,严禁起动,手机打振动或关闭。
六、会议和程序
(1)早安全生产例会:
1、会议由热电公司检修车间主任张兴玉主持。
2、听取各个车间负责人结合本专业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当日工作任务。
3、各专业技术人负责汇报设备运行参数,根据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5、坚决执行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工作。
6、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2)晚安全生产闭合会:
1、会议由热电公司总工程师徐崇武主持,如果不在由生产技术办室主任主持。
2、听取生产技术室主任当天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3、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4、传达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议精神。
5、对集团公司下达任务完成情况及配合部门完成情况汇报。
6、厂领导对一天工作总结及明天工作安排。
(3)每月安全生产分析会:
1、会议由热电公司总工程师徐崇武主持。
2、对本月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3、安全主任对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做汇报。
4、各车间对本月重点工作总结及下个月工作计划。
5、对本月重点工作进度、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工作中的先进技术的应用等进行专项讨论。
6、对下个月重点工作进行预判。
七、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
2、对当天工作没有正当理由,没经批准没能完成的。每次罚款10元。
3、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的人员,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报批。无请假者按事假一天计算。
4、进入会场前,与会人员应修整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
5、会议期间严禁吸烟。
6、手机调成振动状态,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本会议制度自经理审核后签字发布之日起试施行。
五九煤炭(集团)热电公司
2023年10月10日
第9篇 公司安全监督部安全责任制度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策划工作,负责检查重要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预控措施和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运行控制情况;
*负责制定重大潜在事故或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总的应急处理控制预案;
*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情况的资料数据汇总、统计和评价;
*参加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事件、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对各种检测检查发现的不符合情况进行通报,指导并监督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
第10篇 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 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 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 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药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
第九条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 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第六章 工伤的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二条 申报范围:
(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
1、人力资源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2、报告对象是“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七章 工伤事故医疗补偿
第十三条 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组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 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
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
1)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7-30天,享受80%的基本工资;
3)30天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
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1--2个月,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2个月-6个月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个月以上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
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间、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1)7天-30天,享受60%的基本工资;
2)30天-60天,享受40%的基本工资;
3)60天以上 不计,并解除劳动关系;
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1--2个月,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2)2-6个月,享受6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个月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60%)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第八章 工伤事故的处理与医疗费用报销
第十四条 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及规定:
(一)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
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处理;
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
3、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
1)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
2)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
3)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4、对事故部门主管的处理:
1)部门各级主管对本部门的每起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2)所属员工凡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主管予以警告一次并处罚200元;
3)如果所属员工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对其直接主管予以留岗试用并罚款500元处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四条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一)申请报销时必须准备以下资料准备:
1、工伤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
3、本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如出外出差的的交通事故与安全事故还需出具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报告)
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5、病历;
6、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7、费用结算明细表;
(二)报销额度的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支付部分
1、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或设备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将全额支付剩余部分;
2、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和事故当事人双方对工伤事故均有责任的,公司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予以支付剩余部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3、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事故当事人自己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原则上不予支付,剩余部分由事故当事人自行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4、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等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只承担相关治疗、住院、交通、抢救等费用在保险理赔后的余额的20-70%,对由当事人造成的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6、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故而出现争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后无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可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监督执行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三个月,三个月后正式执行。
颁发日期:二010年一月二十日
第11篇 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公司、**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实现无生产人身重伤、死亡事故;无重、特大火灾责任事故;无重、特大设备事故;无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第四条 公司的行政领导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责,党支部、工会组织应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互相配合搞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开展群众安全监督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
(一)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二)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群伤事故;
(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四)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五)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第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特种设备持证运行率100%,设备完好率80%,各级检查合格率100%。
第七条 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目标的考核与奖励办法
(一)班组考核,每季度由下属工程建设部依据**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二)工程部考核,在工程结束后,由公司安监部进行考核,依据**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和《工程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进行奖惩。
(三)工程队考核,年终由公司安生部进行考核,依据《**供电公司三项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和**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九条 公司成立以经理为主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 小组,领导所属公司的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自身业务的特点,设 置相应的安监部,安监人员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
上职称。安监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 从事电力检修,安装的施工单位,其规模在50人以上的 应有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可设兼职安全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各基层建安单位、班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公司自上而下分健全安全网络,开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章 事故调查、分析、统计、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分布的《安全生产法》、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搞好事故的调查、统计、报告;
按时向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门上报统计报表,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特大、重大、人身死亡、两人以上的重伤事故,重大火灾及重大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机构,同时以最快方式报告省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日期报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五条 调查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应做好公司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定期向领导汇报和向职工公布事故发生的类别、原因、责任和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生产事故,构成电力生产事故的按《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其他事故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奖 惩
第十七条 安全工作要实行重奖重罚。公司对施工部门应建立有明确的安全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明令公布;公司应设立 安全奖励基金,专项使用。
第十八条 对为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消除重大隐患,防止、避免生产事故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贡献显著者给予重奖。
第十九条 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者应根据情 况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恶劣的应给予重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县新农村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及各管理人员应参加上级安全机构组织的每年一次的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考试。
第二条 新招收录用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公司、部门)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的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新转换岗位的人员上岗前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以上培训、考试由公司负责。
第三条 按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档案,其中包括入厂前体检 的健康情况、定期体检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历次安全规程考试成绩、安全奖惩记录等。
第五条 公司应每年召开生产、经营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安全工作,布置年度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自查、互查,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 公司对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月度例会、事故分析会和安全日活动(三会一活动)要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切不可流于形式。
第七条 公司每年要制订以“五无”为内容的安全生产目标,做好目标的层层分解,并同每一位员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针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生产部门和安监部应分别制订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公布实施。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反措、安措”计划应有定期检查和考评办法。
第八条 公司应在每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全员安全活动,要通 过学安规、忆事故案例、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考安规、 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等,强化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公司要根据行业特点、季节因素,做好每年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章 施工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条 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现场作业队长(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主要对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干部、领工员、工班长、施工现场带班人员、现场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看护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对全体现场事故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部施工生产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6、冬雨季、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8、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总体要求
第十一条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分管安全领导审批后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
1、各作业(班组)要认真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等活动,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教育记录。
2、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3、认真开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坚持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如板报、宣传栏、录像、讲座、知识竞赛等),讲究实际效果。
4、项目必须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坚持全体人员(包括外协劳务队伍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确保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持证上岗。
**县**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
第12篇 物业公司辖区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辖区)安全管理制度
1管理标准(客服系统办公室、档案资料室、更衣室、仓库等)
1] 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
2]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
3] 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
4]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5]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
6] 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
7] 节、假日和晚上时间非工作需要不要进入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应征上司同意。
2防火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部门的总体防火措施。
2]档案资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火种入库。
3]档案室、更衣室不准使用电暖、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器设备。
4]应该配备灭火器的必须配备,并保证其完好可用。
5]所有客服系统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防火培训,具有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和技能。
6]清洁工具和垃圾袋不可放在消防通道。
7]保持消防安全门时刻关闭。
8]所有员工都必须知道工作地区灭火器才的位置。
3 与客服系统相关的救火工作程序:
1.组织人员投入灭火;
2.抢救、疏散着火层的顾客,并按指令疏散非着火层的顾客到达指定的安全区域,准确统计撤离人数,安抚顾客情绪;
3. 配合检查是否有顾客尚未撤离,确认商场无遗留人员后亲上商场并通知安防部;
4. 撤离楼面时,协助安防部关闭防火门、防火卷帘门;
4 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是否报119火警电话;
2.调集力量,布置疏散救护人员、物资之措施;
3.决定灭火、供水、开启应急广播的区域;
4.安排防排烟、停电或继续供电、关闭空调、新风等措施;
5.密切注意商场内一切情况,稳定顾客情绪;
6.检查执行情况;
7.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之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并按其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5 救灾领导小组现场任务布置:
1.疏散和救护
1] 划定安全区:安防领班划定供疏散人员集合的安全区;
2] 疏散:
(1)安防员引导并护送顾客向安全区域疏散;
(2)在安全区域疏散线路上分段安排安防员为顾客指明方向;
(3)安排安防员护送行动不便的人员从消防电梯疏散;
(4)安排安防员查清是否有顾客仍在着火区域内;
(5)在安全区域内安排安防员负责接待,并安抚顾客情绪;
3] 疏散秩序:
(1)第一疏散着火层;
(2)第二疏散着火层以上楼层;
(3) 第三疏散着火层以下楼层;
(4) 第四从消防通道疏散顾客;
(5) 第五从消防电梯疏散行动不便和老弱顾客。
2.扑救要点:
1]在火势能控制的情况下:用灭火器扑救,但水带须放到位,以防灭火器扑救力度不够时,用消防水枪扑救
2]扑救时,首先要控制火势蔓延,然后才考虑扑灭;
3]力量布置应首先考虑在火势蔓延的方向设防,然后才考虑在周围及上层设防;
4]电气火灾须断电后才可用水枪扑救。
3.消防排烟:
1]指导顾客和员工学会用湿手巾捂住鼻子,尽可能贴近地面行走,必要时根据当时风向、火势的地形及时排烟;
2]视人员疏散情况关闭部分消防通道防火门、防火卷帘门,以
3]隔离并阻止火势蔓延。
4.设置安全警戒:(由保安部落实,客户服务部协同实施)
1]着火区外围:
1)派二名安防员分别负责接应消防车;
2)安防员清除外围路障,疏散一切无关车辆;
3)劝导过路行人撤离现场,维护好着火区外围秩序;
2]大厦底层/小区出入口:
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厦/小区,指导疏散顾客/客户离开;
2)看管好疏散出大厦/小区的物资;
3)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
4)引导消防人员进入着火区域,维持灭火行动秩序;
3]着火层:
1)严禁应疏散人员进入着火层,,防止趁火打劫、制造混乱;
2)指导疏散人流向下一层按秩序撤离;
4]水灾扑灭后:
在火灾区域设立警戒区,保护好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合消防部门调查起火原因。
5.应急广播:
1] 一旦火灾发生,应急广播应配合做好指导疏散、安定人心等工作;
2]广播范围应视火势情况而定,一般只限于着火层和上下一层。
6. 设施保障:
1] 机房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领导小组的指令;
2] 保证消防用水、消防用电等不间断。
7. 保持通讯畅通:
以监控室和电话总机房为核心,采用电话联系、对讲机联系相结合的方法,建立有效网络,使各级人员正确迅速接受火灾信息,赶至受灾现场。
火警处理流程图
开 始
接 班
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运行正常 运行不正常
火险报警
通知当
班安防通知工程部修理
通知安防速赴现场
修复 未修复
发生火灾 火警误报
报警复位
初起火灾 重大火灾
组织自救
火险消除
帮助清理现场
消防人员到场
协 助 救 火
火 险 消 险
做好善后工作
调查火险原因
写出书面报告
落实整改措施 交班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