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物业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品质管理制度
1.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增/补发的管理制度
根据综合管理体系的要求,为了保证公司体系工作有序的开展,使管理体系文件得到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1.1.本办法适用范围:申请新增发文件或原有文件丢失、破损补发的情况
1.2.因工作需要增发文件时,由申领部门填写《文件增/补发登记表》,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至公司品质管理部予以增发。
1.3.若文件使用人将文件丢失时,应重新申请补发,由申领部门填写《文件增/补发登记表》,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品质管理部予以补发。
1.4.若文件发生严重破损而影响正常使用时,应将破损文件交回,申请补发新文件。
1.5.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文件。
1.6.文件使用人应妥善的保管使用文件。
2.综合管理体系文件编写规定
2.1.编写要求
1).综合管理体系文件的所有规定应与公司的其他管理规定相协调,各级体系文件之间也要相互协调。
2).综合管理体系文件编写时力求'表达清楚、准确、全面、简单扼要',实现唯一理解,不能针对某一事项有相互矛盾的不同文件同时出现和使用。
3).遵循'现场、现实、现物'的原则编写各类文件。所有文件的规定都应保证在实际工作中能完全做到,一旦发现文件不适用(合),应立即报拟制部门或人员按规定程序修改。
2.2.文件编写程序和格式
1).文件编写流程图
2).版面:一般采用a4竖版,便于保管和使用。
3).单行本的编制
i.单行本的内容应参照各中心相应的运作手册编写。
ii.单份工作规程一般没有页面,(如需页面,参照1.5.2 3)的格式);单行本应增加一页面、一目录页。
4).页面
i.文件的内页一般按公司统一规定使用纸张,文件的每页均需有该文件的连续页码。
ii.品质管理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修订意见,将全部受控的原综合管理体系文件统一上收实施文字处理,并填写综合管理体系文件修改状态表。综合管理体系文件的更改与换版均采用换页形式。对于修订引起的增加页采用后缀法标注页码,例如第5页增为两页,标注为'第5-1页'和'第5-2页';对于减少页,保持该页格式和页码,并在首行注明'此页为空页'。
5).章节编号
i.文件章节编写采用阿拉伯数字编排,如0;0.1;0.1.1;0.1.1.1……依次表示第一章;第一章第一节;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条……。
ii.章节以下内容是并列关系时,可采用阿拉伯数字加半括号编排如a、b、c……表示。
iii.在a、b、c……中如仍需分段叙述,则用a、b、c……表示。
6).格式要求
i.综合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写应按品质管理部规定的统一格式。
a.文件中所有文字均按照统一word模板要求。
b.运作手册中流程图中文字均为宋体5号字。
ii.所有综合管理体系文件中所涉及的表格应按统一规定的字体、字号进行制作。
a.表格标题统一为黑体三号字加黑。
b.表格中的文字为宋体小四号字。
c.表格的受控号应位于表格页角的右下方,为宋体五号字。
7).文件架构和内容
i.综合管理手册:按选定的标准描述综合管理体系,章节与所依据的综合管理体系标准的要素一一对应,其结构如下:
--目录--范围
--管理者代表任命书--引用文件
--管理方针批准令--术语及缩略语
--综合管理手册发布令--综合管理体系要求
--前言
ii.程序文件:标题应说明开展活动的内容及其特点,一般由管理对象和业务特性两部分组成。如'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对象是'不合格品',业务特性是'控制程序',具体形式可参照下例:
1.0目的:一般简要地说明为什么要开展这项活动(即描述为什么要制定此程序)。
2.0范围:此程序适用于哪些范围的活动,指出开展此项活动所涉及的有关部门、相关人员、产品等,必要时应说明禁止事项。
3.0职责:规定负责实施该项程序的部门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包括哪个部门协调配合)。
4.0工作程序:按活动开展的顺序一步一步地列出开展此项活动的具体步骤,明确规定5w1h:
why:要达到什么效果;
what:做什么;
who:由谁来执行:
when:在什么时候做;
where:在什么地方做;
how:具体怎样做;
应采用的材料、设备、文件等;
如何进行控制(检查):
应保留的记录;
应注意的例外特殊情况。
(必要时辅以流程图)
5.0相关/支持性文件:开展此项活动应形成的报告,必须应用的记录、表格等,可附上表样或只注明其编号和名称。
iii.工作规程及部门运作手册:是对程序文件的补充,编写时应坚持'实际、有效'的原则,使其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内容上应满足5wih原则,可用不同方式组织,实施'唯一理解',表达出:
where:在那里使用这份文件;
who:什么样的人使用该文件;
what:此项工作的名称是什么;
why:此项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when:在什么时候做;
how:如何按步骤完成作业。
iv.运作手册总体结构
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
管理范围 岗位职责 操作规程 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及表格
v.运作手册中'操作规程'部分应包含
目的
范围 职责 操作规程 相关文件 相关记录
2.3.文件编号规定
各部门编写的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在完成后,由文件管理员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登记、编号,每一份文件只允许有唯一的一个编号。
1).公司与各中心代号
**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zg
--物业管理中心--hh
国际金融物业管理中心--jr
dd大厦物业管理中心--k*
ff大厦物业管理中心--hs
2).部门名称与部门代号
公司内各部门代号从该部门名称中取两个汉语拼音字母来表示:
3).北京公司
工程事务部--bgs财务部--bcw
质量管理部--bzg行政与人力资源部--b*r
发展策划部--bfz保洁中心--bbj
物配中心--bwp
4).物管中心
物管部--wg行政人事部--*r
工程部--gc安保部--ab
2.4.体系文件编号方法
1).《综合管理手册》的编号表达形式如下图所示:
cmpmc-bj / zh-□
版本号(如a、b)
综合管理手册拼音缩写
北京招商局物管公司英文缩写
2).《程序文件》的编号表达形式如下图所示:
c*4.□□-□-□□
要素内程序文件序号
版本号(如a、b)
目录号(如4.1、4.2)
程序文件拼音缩写
3).《运作手册》的编号表达形式如下图所示:
yz-□/□□-□□
部门拼音缩写(如wg、gc)
各中心拼音缩写(如jr、hh)
版本号(如a、b)
运作手册拼音缩写
4).《应急防护手册》编号表达形式如下图所示:
yj-□/□□
各中心拼音缩写(如jr、hh)
版本号(如a、b)
应急防护手册拼音缩写
5).单行本编号原则
d*-□/□□-□□-□□
序号(必要时使用)
部门拼音缩写(如wg、gc)(必要时使用)
公司/各中心拼音缩写(如jr、hh)
版本号(如a、b)
单行本拼音缩写
2.5.记录表格的编号方法
1).程序文件表格编号方法:
c*4.□□-□-f□□-□
修改状态
该程序的表格顺序号
程序序号
目录号
程序文件拼音缩写
2).运作手册表格编号方法:
yz-□□/□□-f□□-□
修改状态
表格顺序号
部门拼音缩写
各中心拼音缩写
运作手册拼音缩写
3).应急防护手册表格编号方法:
yj-□□/-f□□-□
修改状态
表格顺序号
各中心拼音缩写
应急防护手册拼音缩写
2.6.受控号编号原则
1).文件序号: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1代表综合管理手册;2代表程序文件;3代表运作手册;4代表应急防护手册;5代表单行本。
2).公司及各中心序号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1代表公司;2代表金融;3代表航华;4代表华商;5代表凯旋
3).部门序号
i.公司:1为行政人事部、2为品质管理部、3为工程事务部、4为财务部、5为发展策划部、6为保洁中心、7为物配中心。
ii.中心:1为行政人事部、2为物业管理部、3为工程部、4为安保部、5为财务部。
4).受控号编写方法如图所示:
□□□□0□
受控序号
部门序号
公司/中心序号
版本号
文件序号
3.6.记录表格
yz-zg/bzg-f01-01《文件增/补发登记表》
c*4.2.3-01-f01-01《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c*4.2.3-01-f03-01《文件更改申请表》
c*4.2.3-01-f07-01《文件销毁审批表》
c*7.3-02-f02-02《服务质量检查表》
c*8.2-02-f01-01《审核实施计划》
c*8.2-02-f02-01《内审检查表》
c*8.2-02-f04-01《内部管理体系审核报告》
第2篇 某某物业公司费用报销制度
某物业公司费用报销制度
1报销日期:公司只在每周星期一至四进行报销,各部门将部门经理签字认可的费用报销单交财务经理审核,上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领取现金。
2招待费的报销制度
2.1花销一定要符合'必要且合理'的原则,并一定是为了公司利益;
2.2报销单据在由财务经理签字后,交总经理签字;
2.3不得以招待费的名义宴请员工;
2.4宴请支票上的金额要真实,若发现有弄虚做假的现象,公司将严肃处理。
3费用报销规定
3.1各部门报销因公出租车票时,须注明地点、始末时间等具体内容,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认可。若有缺漏项目,财务人员有权退回,不与报销。
3.2各部门报销费用时,须持有正式发票。购买办公、文化用品等除有正式发票外,还应有卖出单位开据的有公章的明细清单。
3.3汽油原则上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购买并管理使用,如有特殊情况临时购买时,须经行政人事主管领导在原始单据上签字认可,并由行政人事主管领导进行备查管理。
3.4报销汽车修理及检修费用时,除开据正式发票外,须提供修理清单。
4个人借款的申领制度
4.1个人因公需要借款时,应事先填写请款单,注明具体用途及金额,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经理审核后,送交总经理审批。
4.2财务人员根据有总经理及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的借款单,向个人支付借款。
4.3个人因公借款,办完事之后的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核销,如有逾期未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该月工资中扣除,直至报帐后,再补发已扣除的工资。
第3篇 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物业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明确固定资产管理权限,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固定资产指的是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条只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的,不论其存放地点、形成方式等因素都须纳入本制度的管理范围之内。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购建程序
第一条购建固定资产作为投资行为,公司应纳入年度投资方案并附新增固定资产的明细清单,报董事会审批。
第二条如果实际购建的固定资产与经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方案中所附清单上的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等基本一致(差异不超过10%),视为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处理;如果公司临时调整投资方案或调整明细清单上的具体项目,当作购建未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处理。
第三条购建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附原经董事会审批的投资方案,计算机信息投资报万向集团公司发展部审核后按程序审批;车辆的购置按照《万向集团车辆购置有关费用列支管理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购建未纳入年度投资方案的固定资产(包括基建购置固定资产),由资产的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应的可行性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验收程序
第一条对一些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的固定资产,应在使用正常并由经办人和相关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后,资产管理部门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第二条按合同定制的专用机器、机械等重要设备,应由制造单位、采购部门、 使用部门等参加验收。在设备经调试正常并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后,方可转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基建项目的验收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应有基建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基建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等参加,验收应严格按建造合同规定的工程标准实施,在竣工验收报告上必须有参加验收者的签字。基建工程经验收合格后资产管理部门方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一条管理固定资产实物的部门应与管理固定资产帐务的部门严格分开,并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保证帐实相符。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必须设置并登记好固定资产台帐,应将实物保管的责任按实际情况分配到各相关部门和人员,防止出现资产无人管的现象。
第三条公司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自然环境的侵蚀及人为的破坏。
第四条对于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尤其是易损资产的使用人员,公司应提供适当的操作培训以合理利用资产,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
第五条公司必须设立小组专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维修,及时发现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一年内对固定资产须进行1-2次盘点,对余缺数量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若盘亏资产属于个人责任的,应追回资产并作出处罚。
第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挪用公司的固定资产,一经发现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处置程序
第一条对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由于长期使用而效率低下,运行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的,企业可以在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董事会核准后予以调帐。
第二条未使用、不需用、利用率很低的固定资产经资产的使用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分析论证后可以转让,转让的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固定资产的净值,转让前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转让申请单,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第三条因使用时间较长、磨损过大或不能适应生产经营要求需要报损的固定资产,其审批程序和权限与转让固定资产相同。
第六章罚则
第四条1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购建后,造成闲置的,公司总经理应承担全额责任。
第五条在固定资产的验收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甚至收受贿赂的,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并按相关人事制度处理。
第六条未经批准擅自购建固定资产的,责令返还资产并视责任大小对相关人员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第七条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严重损失的,应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损失金额的10%--20%。
第八条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转让、报损固定资产的,责令将资产返还原状,由相关责任人全额承担因资产转移造成的损失并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第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第4篇 中海物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zh物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系统完整地保存分公司在经营管理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
1.归档范围
a.分公司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公文、电报、薄册、图表、书信、日记、会议材料等,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b.在工作中形成的图纸、说明书等由工程部负责归档。
c.各部门在专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专项档案,如:会议档案、声像档案、合同档案、审计档案等,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d.员工登记表、体检表、培训记录、考核成绩、有关证书复印件等员工档案,由行政部负责归档。
e.财务档案按《财务管理规定》的范围归档,由行政部负责。
2.归档要求
a.归档的书面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国家要求,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等书写材料。归档的电子文件需排版整齐;字体一般是宋体,标题三号字,正文四号字;语言通顺,文字输入正确无误。
b.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齐全。
c.归档的书面文件必须是原件,电子文件为最终使用件。
d.案卷题名应确切反映卷内文件内容。
3.归档时间
a.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上半年内归档。
b.员工档案及时归档。
c.财务档案按季度归档。
4.归档份数
a.各类书面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式一份;电子文件一般归档一式三份(其中包括软盘上一份)。
b.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一式两份或适当增加其归档份数。
5.不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
a.重份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b.上级单位发来供参考的抄件和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c.未经会议讨论和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电报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重要法规性文件、草稿除外)、铅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主要领导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
d.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
e.参加非主管单位召开的会议,不需贯彻执行或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f.非隶属单位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g.下级单位送来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和不应抄报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
6.各部门主任要对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档案资料的保管
1.分公司档案资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其他各部门档案资料均由各部门自行管理。
2.存放文书档案要有专用柜架,在排放上应按照类别和时间的次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地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存放电子文件应有专用硬盘分区或专用文件夹;在保存电子文件时,按照类别和部门的不同分别存入不同名称的下级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应能简洁、清晰地反映所存文件的类别或所属部门。存放文件的软盘或光盘上必须贴有标签,以方便查询。
3.底图除修改、送晒外,不得外借。修改后的底图入库,要认真检查其修改、补充情况。底图存放以平放为宜。
4.存入胶片、照片、录像带、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和专门的卷盒,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胶片柜或防火柜内。必要时采取复制、拷贝。
5.每半年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和保管质量检查工作,做到账册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文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文书档案发霉或虫害要及时消杀;对于出现损坏的电子档案也要及时拷贝、另存。
6.行政部需做好档案资料室的防盗、防火、防虫等安全设施。
三、档案资料借阅管理
1.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都有保护档案、借阅档案的权利和义务。
2.员工查阅档案,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报所在部门主任批准。查阅分公司档案须报行政部主任批准。
3.在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a.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
b.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
c.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不得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4.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5.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者责任。
6.借阅者在归还档案时必须填写档案利用效果记录。
7.调离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四、档案鉴定和销毁
1.档案鉴定工作由各部门领导自行组织进行;日常档案的鉴定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2.鉴定的主要项目有:
a.档案保管期限表。
b.对到期档案提出存、毁意见。
3.确定保管期限原则:
a.对本部门有长远利用价值并能反映部门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b.凡是在一定时间有利用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4.鉴定工作应该定期进行。
5.档案通过鉴定,要求达到划定保管期限准确,保管质量达到标准规定。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部门主任应及时责成有关人员负责修改、补充。
6.销毁档案的程序:
a.经鉴定列出需销毁的各种档案清单和销毁的报告,经部门领导审批后由各部门实施。销毁清单及报告应归档。分公司的档案销毁必须经分公司经理批准。
b.档案销毁时,由部门派二人以上进行监销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
c.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对在销毁档案过程中出现失密或对部门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5篇 x酒店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规章制度
**酒店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公司本身及外单位在辖区内“动火”管理,切实保证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业主(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本单位及外单位在公司辖区内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处应派人监督,待动火完毕后立即清查现场。
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对施工单位除责成其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负责人进行处罚。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处罚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办公室等处)动火,必须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并做好防范工作,方能动火。
③配电房及重要机房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不准吸烟,消防设备旁边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④各走道、楼梯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禁止用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烧纸、焚香。
⑤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消防管理规定。
⑥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及使用正常。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与员工合法利益,根据《劳动法》及《公司人事管理总则》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签订、变更和解除、终止和续订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则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的追究与承担。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员工之间建立具体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签订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公司实行合同化管理,公司与员工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附件1)。劳动合同按合同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由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
第七条首次签订劳动合同,需在劳动合同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一般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条对于经营管理者(董事会聘任人员),依据《公司法》规定,其劳动合同应与董事会签订,但公司对外委派的经营管理者,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保密协议(附件2)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包括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期限、范围等有关事项),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员工一定经济补偿或者在平时收入发放时,直接以保密费形式予以体现)。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一定期限内(最多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要求员工履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义务的,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就员工要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公司可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涉密岗位包括公司负责人、部门经理助理以上管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业务人员、文秘档案人员以及其他可掌握、接触公司商业秘密岗位的人员等。
第十条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员工本人和公司代表经协商一致后,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在新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原劳动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岗位发生明显调整(岗位性质发生变化)或职务出现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应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制度第六条重新约定。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在万向内部调动,须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制度第六条重新约定。
第十四条其他特殊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此处所指特殊事项是指特殊事件发生并对员工在公司的工作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或潜在的重大影响。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致伤(残),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3、员工不胜任现岗位或连续三个月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录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遇不可抗力或者公司跨地区迁移、兼并、分立、合资、转制、转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者。
5、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6、员工的错误行为已严重地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或声誉的。
7、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9、故意违抗或消极对抗公司的工作安排的。
10、全年累计事假超过90天的。
11、屡次违反公司规定,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
其中2-4条,公司在解除合同前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或为员工提供必要劳动条件的。
4、公司未按劳动合同规定条款执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除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有特殊约定的从特殊约定。
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属本制度第十六条第1项、第5-11项规定情况的,不受本条限制:
1、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经批准的医疗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
3、员工达到法定离职年龄;
4、员工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5、出现其他法定的终止条件。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在其户口所在地应征入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员工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
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下列情形终结时为止:
1、员工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任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或歇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由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综合服务部应至少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向员工所在部门发合同期满续订通知(附件3)。
其中,对骨干人员合同到期通知时间需提前3个月,对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人员等的合同到期通知时间需提前6个月。
在提前通知期内,双方均有续订合同意向,则双方即可续签劳动合同,无需至原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方续签。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公司和员工就应严格遵守,否则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的,公司应当按照员工在万向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员工提出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终止合同(或视同合同到期)及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而被辞退、除名或开除的,公司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不发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第2、4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员工在万向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第2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发给员工不低于6个月基本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承担违约金:
1、未满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而提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员工违约,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劳动合同终止前上一年度员工折月平均收入*(劳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
对签订短期用工合同、聘用协议(不超过一年)的,其违约金为其一个月的工资。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额定。
第三十条员工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对经营、管理、企业形象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未履行的劳动合同年限,按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一条员工对公司认定的商业秘密均不得泄露。
在职员工泄密的,公司除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外,还要向该员工索取违约金。
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后,在保密期限内(不超过3年内)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和从事公司相同的产品生产,否则公司按其本人劳动合同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总收入收取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索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价,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劳动法》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依法制订的相关制度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7篇 z物业公司人事制度
物业公司人事制度
一.员工招聘
广州**国际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除由房产公司和**公司选派的人员外,其余员工均向社会公开招聘。求职者必须通过严格考核审查后方能被取录,求职申请者需带备有关之文件,包括:
1. 履历书;
2. 学历证明文件;
3. 资质审核证明(专业)及上岗证等;
4. 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5. 近照三张;
6. 待业证/劳务证/退休证;
7. 由本公司指定之医院体检合格证。
二.试用期
1.新聘用的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公司在此期间对该员工是否胜任应聘职位作出评估。
2.评估因素包括:工作表现、服务态度、工作能力及出勤率等。
3.如果评估结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或延长该员工的试 用期。
4.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已被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犯严重过失的,公司有权辞退该员工而不需作任何补偿。
5.新聘用员工入职后,必须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6.试用期薪金一般按试用职位标准工资的70%―80%发放。
7.试用期内,员工或公司单方需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试用期满
1.试用期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正式录用。
2.试用合格者的录用日期从试用开始之日起计算。
3.试用期满的员工可享用公司指定的福利。
四.工作时间
1.根椐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部分,将按日累计计发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各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需要自行规定工作班次或轮班,员工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下班。
2.公司如因工作或业务需要,指定员工加班,除因员工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核准外,不得推绝,违者以旷工论处。
3.员工加班由部门经理核准,一般情况下安排补休。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补休的,一律报行政人事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或受权人)批准后方可加班。
4.加班或超时工作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由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安排补休或根据《劳动法》条例支付加班费。
5.各部门经理,如因工作需要,被安排于公休日当值,不得计加班费,但可适当安排补休。
五.个人资料
个人档案资料由行政人事部接管和保存,如个人情况有变化,应及时知会行政人事部,如未能将正确的资料呈报而引至日后自身权益损失的,公司将不予负责。
六.膳食安排
当值员工须按部门安排轮流用膳,每餐用膳时间45分钟。
七.薪金
1.员工每月薪金于次月第八日发放,遇节假日则提前。
2.薪金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每月最后一天。
3.员工工资计核办法(公式):
3.1日薪酬:月薪/30天;
3.2小时薪酬:月薪/30天/8小时;
3.3加班或缺勤的增扣薪酬均依上述公式计核。
八.工资调整
公司将视乎业绩状况、员工工作表现及物价指数,考虑按年调整员工薪金。
九.加班工资
1.加班补工资:工作日超时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加班天数(小时)、节假日加班=日薪酬(小时薪酬×200%)[国家法定之十天为限]
2.加班补休:加班补休一律按1:1调补。
十.工服押金
员工在领取员工制服时须交纳工服押金$300元,合同期满或中途离职,在办完有关手续并交回工服后,押金予以退回。
十一.升职及调职
1.当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会优先考虑内部提升适当人选,在没有适当人选时才对外招聘。公司不断的拓展会为员工晋升提供更多的机会,同时员工也应该为达到这个目标而不懈努力。
2.员工的晋升或调职,由部门经理向行政人事部推荐或提议,经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3.员工晋升生效之日起的首2―3个月为试用期,薪金按新聘岗位工资标准 80%计算,晋升前已代理该职位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再实行试用期。
十二.《劳动合同》的续订、解除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2. 《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解除,惟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员工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3.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期限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3.3员工被开除、除名、送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
3.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3.5公司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
3.6公司经营不需要,或合并、分立、停业。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
4.2公司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4.3公司违反劳动保险法规、政策,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自行终止:
5.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5.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已经出现;
5.3员工经批准出境定
居或自费出国留学;
5.4公司被依法撤销、解散、宣告破产;
5.5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使《劳动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第8篇 物业公司员工离职制度
1.通知
公司与员工双方均可以书面形提出终止雇佣关系,但双方必须给予对方通知期限,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金。
1.1试用期间:须提前七天前通知。
1.2试用期满后:须提前一个月前通知。
2. 手续2.1 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经理提出辞职申请。
2. 2经部门经理批准《辞职报告》后,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离职审批表》。
2. 3经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审批后,列明《物品交接清单》,交部门经理批核。
2. 4离职当日,将所有公司物品交回所属部门(将员工手册、员工证交还办公室)(住宿员工需提前办理退缩手续)。
2. 5由办公室通知离职员工和财务部结算工资。
2. 6离职员工所用物品,按下列标准在离职工资中扣除:
●工作服 以进货价按三年折旧,未服务够三年者,按未够年限比例扣除
●警棍 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
●工作证 未交还按rmb 100.00元赔偿
●锁匙 未交还按rmb 30.00元赔偿
●对讲机 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
●计算器 未交还按rmb 200.00元/台赔偿
●文具或工具有 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
●员工手册 未交还按 rmb 50.00元赔偿
●其他 未交还按原进货价赔偿3.其它3.1员工辞职书若未经批准,不能擅自离职,否则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并会追讨离职违约责任。
3. 2离职员工有义务及时回公司协助处理、证明、交清其在职时曾经处理或未完成的工作。
3. 3特定岗位的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得有一定区域内与公司主要业务有竞争的其他企业内任职或为之提供其他形式的服务。
3. 4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合同,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一定的经济赔偿金外,并给予员工一次性礼品费100元。
3. 5若员工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犯过失,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违纪辞退、除名、开除。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会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现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企业的财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二条 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 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 会计核算按月划分会计期间,逐月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第九条 会计核算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经理室及相关部门的需要。
(四) 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 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己实现的收入和己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己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 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 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各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各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第10篇 z物业管理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一、员工守则
(一) 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服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二) 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
(三)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轮值时间,按时上下、班(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四) 管理人员不得在当值时间内为个别住户做职责范围以外及对私人服务的工作。
(五) 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楼宇买卖或租赁事物,若业主、住户提出要求,应请其直接向公司咨询。
(六) 大厦负责人应该执行公司之各项指标,并定期召开该大厦各级员工的会议,向公司做定期工作汇报。大厦员工应服从大厦负责人之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七) 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八) 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对外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九) 不得向业主、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赏钱。
(十) 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务,对各公物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十一) 雨雪天气,各员工必须依时当值,监守岗位,并按照公司所颁布之指示进行防风防雨工作。
(十二) 必须尊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办事。
二、管理公司
(一) 按照规定时间当值,不可擅离职守。
(二) 在当值时不得饮酒、吸烟、打瞌睡、阅报、看书、听收音机或与同事闲谈、开玩笑。
(三) 每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佩带员职员工作证,完成自己的岗位职责。巡视各层楼宇及走火通道,巡视时需特别留意大厦清洁及有否损坏、破旧须要维修的地方,并进行登记,如遇有不寻常事件应立即处理、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 台风或暴雨期间,管理人员必须按公司所颁布的员工共值程序上班,做好一切防风防雨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
(五) 服从上级指导,完成所指定工作。
(六) 留意各种公用设备有否被破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和清除,必要时须协助维修工作。
(七) 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要有礼貌,谨记“服务至上,礼貌第一”。
(八) 如有住户发生意外,例如:受伤、晕倒等,应立即协助其家人招呼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九)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详细记录住户投诉,并迅速处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则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处理解决。处理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
(十) 管理处须设置急救药品,如绷带、药棉及抢救药品等。
(十一) 大厦公共地方之钥匙,如:电机房、机房、泵房等,必须小心存放,以备紧急时使用。若有需要外接钥匙时,必须登记借用人姓名及身份证,用后及时归还。
三、保安工作
(一) 必须明了和掌握大厦内各种保安设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对讲机、警钟、密码锁、闭路电视等。更须善用以有设施,以免减弱防盗效果,特别强调大门必须紧闭,住户出入可自备防盗门钥匙或密码锁,访客则可用对讲机。严禁大门敞开,防止坏人有机可乘。
(二) 应熟悉大厦内各住户、识记住户之姓名、年龄、家庭成员、职业及联络电话。此等资料必须保密,不得泄露。
(三) 与住户保持密切联络,以便就保安问题,经常交换意见和互通消息。
(四) 各更管人员交接时应传达防盗信息,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备核查,务令保安人员高度警惕。
(五) 严禁借推销之人士进入大厦。尤其是自称公务人员或公共机构人员,更应查验身份证、文件,如有疑问,应致电有关机构查询。
(六) 应有礼貌询问进入大厦的来访客人,登记身份证或工作牌照。如有怀疑,应用对讲机与有关住户联系。如访客携带可疑物品时,更需提高警觉。
(七) 当值管理人员至少每两小时巡楼一次(但不固定时间),以免坏人乘隙而入。巡楼时必须有警觉性,特别注意楼梯、走廊、电表房及其他隐蔽地方、通道等,以确保无可疑人物匿藏大厦内伺机作案。留意公众地方之间边暗角,后巷水渠侧、水箱底是否预先暗藏盗窃工具等。
(八) 如听到住户呼救或发现可疑人物,须立即报警并封闭大门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员到场处理。切勿采取鲁莽行动而不知会警方。
(九) 切记管理人员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权,并无搜查权。因此拘捕疑犯后,应尽快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 详细记录各有关政府部门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十一) 若发生罪案,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
1. 立刻报案,并留在现场制公安人员到达,遇有伤员(被害人、案犯)应立即抢救和监护。
2. 切勿移动、也不许他人移动、触摸、践踏现场物品,协助公安部门保留证据,方便调查工作。
3. 切勿开动风扇、冷气机或其他电器用具,以免证据破坏。
4. 禁止任何人在现场走动,以方便公安部门到现场调查。
5. 向公安人员提供有关罪案详情,如案发经过,与本案有关人物之相貌、衣着、有关之车牌号及坏人逃走方向。
四、公共卫生
(一) 清洁工人必须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电停车场及天台等公用地方。
(二) 劝喻各住户勿将垃圾桶或垃圾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 如发现有杂物弃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住户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住户除清洁工人清理外,并登记在管理处记事簿内,向上级报告。
(四) 如发现天台、天井或公用地方积存污水,应立即清理,以免蚊虫滋生。
(五) 如发现属于本楼宇之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烂,应速安排处理。
(六) 劝喻住户淋花时要特别小心,勿将水淋到阳台外面,以免影响下层和下面行人。
(七) 如发现空调滴水或发出大量热气或噪音时,劝喻住户从速处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影响市容者,处以罚款。
(八) 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喻住户切勿抛垃圾出窗外,既影响卫生,又可能打到过往行人身上;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之杂物投入厕盆及
污水渠内。
(九) 若上层住户之水喉或水管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住户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 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住户,经屡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五、电梯
(一) 电梯发生故障停留空中时,乘客按响紧急呼救铃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保修人员迅速修理,同时用电梯内对讲机善言安慰被困乘客,请其耐心等待,切勿自行开启电梯门,以免发生危险。
(二) 劝喻用电梯搬运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 乘用电梯人数过多时,应维持秩序,指导分批搭乘,以免超载发生危险。
(四) 住户应留意,切勿让幼儿单独搭乘或进入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五) 保安值班人员时刻注意闭路电视,警惕坏人恶意破坏电梯或梯内设备。
(六) 经常清除电梯门路轨内经常积存的垃圾,以免影响梯门开关。
(七) 如发现电梯有震荡、不正常的声音或电梯有损坏时,应急时通知保修人员进行修理。当修理人员到达时,管理人员应详述电梯不妥之处,以便研究毛病,一切详细情况,必须详细记录送管理处。
(八) 狂风暴雨时,如发现机房顶或接近电梯的门窗有渗水时,应即尽量阻止雨水进入电梯槽,暴风雨后,必须根治漏水情况。
(九) 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处理,同时研究水的来源,及早修理。
(十) 凡有水进入电梯,应即停止使用,以免触电,并设法将电梯升高至较安全的地方。
(十一) 电梯机房钥匙及电梯门钥匙,除修理人员或保安消防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二) 电梯每年“年检“一次,并取得年检合格证。
(十三) 冲洗走廊及楼梯时,勿让水流入电梯内,以免损坏电梯设备。
(十四) 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因电梯可能随时停在半途,将人困于电梯内,被困者可能因浓烟而致命。
(十五) 经常检查电梯机房是否有足够的通风,温度是否过高,气窗玻璃是否完整。机房门须特别上锁,加上“不准擅闯”之类的告示牌。
(十六) 电梯内求救警钟、电风扇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以免紧急时无法求救及导致窒息。
六、电力系统
(一) 修理电气设备,应聘请持证的合格技师。
(二) 应明了大厦各种电力供应的设备所在。如:大厦的电力总制、用户的电路分线、保险丝、消防电泵制等,并且明了其紧急开关的操作程序。同时必须购置后备保险丝、消防总制、电表及各水泵制等,以备急修时使用。
(三) 如部分用户电力中断,应由管理处派人检查修理大厦供电系统,如属住户室内设备故障,应由住户自行请人处理,管理处可提供适当协助。
(四) 全座楼宇电力突然中断,应先检查大厦之总制是否正常,如属于正常则与供电公司联系询明情况。
(五) 公共使用的电力设备,如:电梯、总制走廊及电梯之电灯、水泵及消防系统之电线等应经常检查,如有损坏或过热现象,应立即派人修理。
(六) 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时,应即帖出通告,清楚列明日期、时间及受影响设备,如供水系统、室内电器以便住户有所准备。公共照明、电梯不停,由大厦自备发电机供电解决。停电完毕后,贴出恢复供电通告,并检查各系统是否恢复正常。
(七) 经常检查、保养弱电系统,如:大厦与各户的对讲系统和电梯监视系统必须保持完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八) 在大厦出入口处,应备有充电式紧急照明系统。
(九) 大厦内的总制房、机房、及各层的电表均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杂物。
(十) 大厦供电系统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安全正常的供电。
七、消防
(一) 消防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中心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并应熟练其他消防设备的使用。
(二) 组织大厦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和掌握各种消防设备的操作使用。组织员工进行消防设备的使用训练,使其成为大厦合格的义务消防队员。
(三) 值班人员(包括管理人员)须经常检查防火设施等,如有损坏和失效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四) 利用通告、图片等形式使住户了解如何使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以备应急。
(五) 每日上班时检查天台、前后楼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万不可有阻塞情况发生。
(六) 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 留意公用电线,如有破损和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八) 留意擅自将住宅改为工厂的单位,尤其是原料与制品容易着火者,当发现住户有大量易燃物品时,即刻查询是否有特许证明和安全措施,没有时,当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厦外),并尽快报管理处和公司。
(九) 劝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点香烛,并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烧香纸。
(十) 如发现某户有浓烟冒出或火烧浓味,又无人开门时,如能及时扑灭,应尽快使用灭火器及消防设备扑灭。否则电“119”报案。
(十一) 若发生火警,即电“119”报案,同时按动警铃,通告住户疏散,在安全的情况下,使用灭火筒或灭火喉设法施救。
(十二) 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
(十三) 切勿将放火门打开,以免万一发生火警时,浓烟散播及火势蔓延。
(十四) 报案时,必须清楚说明现场地址,报案人姓名及管理处电话。
(十五) 所有消防装置,应由认可的消防监查单位每年最少检查一次。
八、气体燃料泄漏
(一) 如发现气体燃料泄露时,应立即熄灭现场附近所有火源。
(二) 打开气体燃料泄漏单位及附近有关住户的门窗,使楼宇空气流通。
(三) 切勿吸烟、点火、按动门铃、电开关等任何电制及电器。
(四) 管理员应立即关闭单位系统的气体燃料总制,阻止气体燃料继续泄漏,查找泄漏地点,迅速进行修理。必要时,电话通知气体燃料公司或拨“119”报警。
(五) “用手拍门”的方式通知住户气体燃料泄漏事件,请住户关闭气体供应制
,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并要求协助通知其他住户实施上述一、二、三步骤。如情况严重,应通知住户撤离。
九、楼宇结构及维修
(一) 楼宇结构如被更改或破坏,对该楼宇的安全有重大影响时,管理员应予以注意,并向上级报告。
(二) 如住户擅自拆建墙壁、增开窗户、或加建建筑物,如外墙铁笼、檐壁、平台或在天台上加盖小棚屋时,应予以制止并向上级报告。
(三) 天花板或外墙有漏水,应即通知单位主管及有关住户修理。
(四) 在巡逻时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研究修理方案进行修理:
1. 墙壁或天花板有明显裂缝或水泥爆裂;
2. 气窗的玻璃爆裂;
3. 楼梯边的栏杆松拖;
4. 防火门及消防设备损坏;
5. 内外墙壁批荡脱落。
(五) 住户安装的铁闸掩出走廊、阻塞通道,应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
十、停车场管理
(一) 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行车秩序。
(二) 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三) 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座号等等以便与识别。
(四) 汽车、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便于丢失后向保险公司索陪。未买“车辆综合保险的,本车场不予停放保管。
(五) 本停车场实行有偿停车保管服务,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经济手续清楚,做到钱票相符,日清月结。
(六) 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停放保管,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应即令其开出车场,立即报告管理处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七) 车管员交接班时必须认真交接:如清点停车场内车辆有多少,时租车的停车计时票的张数、现金点清,并详细登记,双方签字负责。
(八) 车管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班长或管理处,并注意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簿上,同时将其他注意的事项必须记录在登记簿上,以备查。
(九) 车管员必须认真执行收费制度,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如不开票停车或乱收费,一经发现定严肃处理。
(十) 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每日必须清扫一次。
十一、有关廉洁条款
(一) 良好及有效的大厦管理工作有赖于住户及业主的合作和各级管理人员的信心及支持。如各级人员都采取一种廉洁奉公的态度办事,住户和业主定会全力支持管理工作,使环境能进一步改善,因此各级管理人员均须有清正廉明的精神。
(二) 凡受雇于大厦从事执行大厦事物者,包括管理人员、保安员、清洁工人、修理人员、经理等人,均属大厦的职员。故执行工作期间均受本工作守则的约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第11篇 成智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智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1.0目的
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
2.0适用范围
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3.0制度要点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第12篇 a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或部门权力的象征,应当严格管理:
1.所有印章要由专人保管。
2.加盖公司印章,须经过主管经理同意。
3.加盖部门印章,须经过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
4.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须经公司财务经理签字同意。
5.印章的刻制、更换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办理,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刻制。
6.废弃的印章由综合部统一收回保存。
7.由申报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及用文加盖公司印章,需登记好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