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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配电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54

分公司配电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第1篇 分公司配电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安全工器具保管、试验、使用和报废等的过程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保障职工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 公司系统所属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的开展并进行监督检查;

2、 根据《国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供手册)和(江苏电力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标准)的规定,我们公司根据自身工作需求,配备合格的施工作业安全工器具和个人安全工器具,掌握其使用方法,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是否完好,是否超试验周期;

3、 个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并根据安全工器具保管使用和定期检查。试验规定执行,如有遗失由个人负责按价赔偿;

4、 公用的工器具,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管理制度;

5、 安全工器具要进行编号,登记并建立检查试验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6、 安全工器具应规定分类存放,防止受潮、霉烂、变形、受热,机械损伤,不可接触各种油类、酸碱物质,以防腐蚀;

7、 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是不得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的安全工器具混放,班组不得接收检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检验不合格的工器具班组不得索回;

8、 保管人员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有关保管使用规定,及其使用方法,要对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进行登记和常规检查;

9、 安全工器具应严格按《申办安全工器预防性试验规程》中规定的周期和标准进行定期试验;

10、 试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试验合格后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上贴标(挂)合格证,安全工器具保管人员应及时在台帐上做好记录,班组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

11、 新领用和经修理过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并标贴(挂)合格证方可使用;

12、 抽查试验过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配电分公司安全工器具使用规定

1. 安全工器具的使用者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和操作方法;

2. 使用安全工器具之前,应认真检查合格证上的试验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不合格和超过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

3. 安全工器具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下列常规检查:

(1)是否清洁、完好;

(2)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无锈蚀、断裂;

(3)无机械损伤、裂纹、变形、老化、炭化等现象

4.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5.新领和经修理的安全工器具未经检查试验不准使用;

6.安全工器具不符合外界环境条件使用要求时,不准使用;

7.有声、有光等双功能的安全工器具,当有一功能失常时,严禁使用;

8、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放置在妥当的地方,不可随意乱放,以免受到污染或损坏;

9、安全工器具不能移作他用,不能替代普通工具使用,并不得随意外售;

10、安全工器具的报废制度:

(1)安全工器具经检查或试验达不到安全标准,由使用单位安全员鉴定后作报废处理;

(2)抽查试验过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3)抽查的安全工器具试验不合格,则同批次的安全工器具不得再使用。

第2篇 某物业分公司入职引导人制度

物业分公司入职引导人制度

1目的

为使新入职的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职责,公司实行入职引导人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分公司各部门。

3内容

3.1所有新入职的员工均有入职引导人。

3.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是: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范围和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

3.3一般员工的入职引导人是所在岗位的主管/助理;主管/助理的入职引导人是部门经理;部门经理的入职引导人由行政部指定。

3.4新员工转正必须有入职引导人的鉴定。

3.5行政部督促检查入职引导人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第3篇 建设分公司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分公司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使至符合施工规范,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满足用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集团公司的整合体系程序文件等,确保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

2、施工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设计文件、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集团公司整合体系程序文件、施工合同等要求进行合理、科学地组织施工,每一分部分项施工作好质量技术交底工作,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与控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对每道工序完成进行技术复核,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订各项专项方案,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指导督促观砌、翻样的日常工作,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做好对翻样图及料单等技术复核工作。

3、项目质量员要做好日常督促与检查,发现有不符要求处及时制止和提出整改要求,加强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把好工序质量关,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对质量通病提出解决方法,确保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4、观砌翻样必须对本管辖的工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把关,根据规范要求、设计文件,指导班组正确施工,对所辖工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进行技术复核和工序交接检查,墙体砌筑前由观砌立好皮数杆,翻样必须及时正确完成翻样图和大样,参加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对不合格的分项及时督促与返修,观砌与翻样必须相互配合,协调工作,避免造成施工差错。

5、项目材料员必须严把材料进场质量关,不合格材料及无质量保证的材料、产品杜绝采购与进场,材料入库后做好产品的分类堆放与标识工作,并及时提供材料的合格证明。

6、对钢材、水泥、红砖、防水材料等涉及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相关材料及试块、试件,项目部质量员必须会同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见证取样,经复试(或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7、对建筑物定位轴线、标高、龙门桩;基坑开挖灰线、桩位;基础及楼层的弹线轴线标高、墙柱平面位置尺寸;模板;墙体平面位置尺寸、门窗洞尺寸、标高、皮数杆;施工翻样图;构件安装轴线、标高、平面位置等,由项目施工员组织质量员、观砌、翻样等人员进行技术复核,相关观砌、翻样在技术复核前进行自查,经技术复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观砌、翻样必须督促班组自检,并参与各工种之间的交接检查,形成书面记录,由项目部质量员进行专项检查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后报监理(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9、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经班组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质量员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形成书面记录并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0、在完成每一部位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后,由项目质量员及时进行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查,会同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的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参加的质量验收。在完成每一分部工程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自查,并会同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的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参加的质量验收。单位工程完成后,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对分包单位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由分包单位按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

11、施工现场设立由班组质量员、项目部专职质量员、公司质量部门的三级质量检查控制管理体制,对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把关,做到检查人员到位,责、权明确。

12、明确各管理人员岗位质量职责和工作职责,树立良好的质量意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制。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施工检验程序进行施工作业。

第4篇 公司积分制度一

公司积分制度【1】

积分制管理办法是以积分来衡量员工在公司的日常行为表现,反映员工的综合行为,通过积分奖罚制度达到激励员工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一、 积分制目的:旨在配合公司倡导的日常准则,通过积分奖罚的方式规范员工日常行为、激励员工遵守公司制度、提高主观能动性。

二、 积分制原则:每位在职的员工基础积分为60分,凡通过日常表现获取积分或扣减积分均在此基础分上进行加减,每季度、年度对在职转正的员工的积分进行排序,对积分前三位的员工进行奖励,对积分排名在末三位的员工进行惩罚。

三、 积分制规则:

1、 奖励:(奖项定期更新)

(1) 季度奖:1天带薪假期、一天外部培训课程等;

(2) 年度奖:国内旅行单人往返机票、2000元现金奖励等;

2、 获得积分的途径:员工通过日常行为表现获取积分,如:连续一个月度满勤无迟到早退可获得积分5分、出差节省费用开支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细则详见附件。

3、 积分的统计与查询:每位在职员工积分的统计由战略人力资源中心负责,每次增减分数情况均按月度进行公示,员工可通过公示信息及战略人力资源中心查询个人积分情况。

总经办拥有积分制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

公司积分制度【2】

为促进和全方位调动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增加制度的执行力,满足员工的精神追求,加速健康企业文化的形成,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积分考评,是通过记录员工在企业中各类积极向上的努力和表现,将员工成长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提高员工工作乐趣的同时,使企业对员工的评价标准化、精确化、客观化。按照评分规则评分后进行定期汇总,得出每位员工的总体得分。员工积分可作为岗位调整、晋升、评选先进、各类荣誉、福利待遇等奖励措施的重要依据。

一、积分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爱岗敬业、积极主动、遵守劳动纪律、忠于职守、积极创新,设立如下奖励项目:

1、严格按公司制度办事,无旷工、迟到、早退,无不挂胸牌、请假不规范行为的,每月奖励5分。

2、爱护公共卫生,个人工作区域整洁有序、工作资料保存完整、清晰的每月奖励5-10分。

3、各种特别意义的互帮、互助行为、积极代班,维护公司利益、坚持原则,工作需要时临危应急受命的每次奖励5-10分。

4、书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加5分,建议被采用并产生积极成效10-50分,另外申请总经理奖励。

5、师带徒奖励,经过考核确认合格,对带出合格徒弟的师傅每人次奖励30分。

6、多能工种奖励,公司鼓励员工学习掌握多钟技能,凡经过考核确认合格的第二工种予以奖励40分。

7、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活动的,予以加5-20分。

8、发现并及时纠正、弥补同事工作失误的,奖励5-10分。

9、工作积极主动,受到口头表扬者每次加5-10分,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0分。

10、全勤的员工每月奖励工龄积分5分。

11、在各种评比中获得名次的,予以加5-20分。

12、其它值得激励的行为。

二、积分扣分:处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处罚扣分。

1、 对下列行为每次扣5分:

1)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的。

2)参加班会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的;不参加会议、不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活动的。

3)上班时间未穿工作服的、未带工作牌的。

4) 工作时间扎堆聊天、吃零食、听音乐、玩手机的。

5)工作期间窜岗离岗。

7)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的,未做好其责任区域清洁卫生工作的。

8)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的。

9)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的。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10分

1)迟到或早退11-30分钟的

2)无故旷工0.5日的

3)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4)代人打考勤卡的双方当事人。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不服从工作调配。

6)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

7)不安工艺要求操作的。

8)首检、自检、互检马虎走过场,产生30-50个不合格品的。

9)不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的。

10)隐瞒违规违纪行为的。

3、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20分

1)旷工1天的。

2)在禁烟区域抽烟的。

3)不按工艺要求操作的,首检、自检、互检马虎走过场,产生51-100个次品的。

4)损坏公司财物价值100-500元的。

5)工作期间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6)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或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擅离岗位者。

7)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打击谩骂诋毁报复、搬弄是非的。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9)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供应商投诉者。

10)提供或传递工作信息失误、失实的。

11)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12)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13)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发生工伤事故的(医疗费用在5百元以上或休息日在5天以上)。

14)因管理不到位,本部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

4、对下列行为每次扣50分

1)旷工2天的。

2)质量检验工作、自检、互检严重不到位,产生100个以上不合格品的。

3)检查、监督或工作不到位或失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打击谩骂诋毁报复、搬弄是非的。

5)上班时间酗酒者。

6)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7)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8)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

5、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100分,可予以辞退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连续旷工3天及一周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

2)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害者。

3)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4)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5)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政法机构处理者。

6)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7)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8)有盗窃、贪腐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6、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7、其它工作表现不佳,根据实际情况,由主管负责酌情扣分。

三、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3)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四.考评积分加奖分、扣罚分重叠的处理

当同一事件出现加奖分、扣罚分根据不同条款重复叠加时,不实行累计加奖和扣罚,只选择最高级别的加奖分或扣罚分。 五、处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主管或办公室报告违纪行为。

2)各部门主管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3)总经理及办公室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六、员工申诉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

办公室提起申诉,在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实施处罚。

七、对本制度未涉及的情况,各部门主管报办公室,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奖惩方案

八、连续三个月得分倒数前三名的员工,公司对其进行检查,予以处理(包括严重警告、停薪留职、开除等);

九、对员工的考评积分每月由办公室进行汇总,排行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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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工程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 .总则

( l )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一般均由本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施工,特殊专业性很强的工程由项目部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由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2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 3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4 )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 5 )本公司所承接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参与分包;

( 6 )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体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2 .资格预审制度

( l )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包的项目,由工程部负责分包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

( 2 )由工程部发布发包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领取资格预审表,并约定送审时间。送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l )营业执照(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2 )资质证书(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3 )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有效副本及其复印件);

4 )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原件);

5 )企业简介;

6 )项目经理简历(含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7 )银行资信证明。

( 3 )各报名单位必须在规定的送审时间,将预审表送至工程部。由工程部验证有关原件有效后参加预审。

( 4 )预审由工程部组织,建设单位派代表参加。当符合如下条件时,视为预审通过并书面通知对分包单位总部进行考察:

l )具备完成该项目相应的资质;

2 )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技经人员配备合理,机械设备齐全;

3 )参与施工的项目的优良率在80 %以上;

4 )分包方项目经理有两个以上相应工程的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优良以上。

3 .分包单位的考察制度

( l )由公司分管经理参加,工程部组织,项目部负责人、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对分包单位总部进行考察,以验证预审内容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同时由分包单位拟定考察项目(正在施工的或两年来已经完成的作品)。

( 2 )考察时,对相应内容应作详细记录,回来后由工程部进行信息处理,形成《分包单位考察报告》,报总经理审阅。

( 3 )公司分管经理参加由工程部组织,质安部与项目部负责人、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对分包单位拟定的考察项目实施考察。

l )正在施工的项目,考察内容主要有:现场的质量管理;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的劳动力配置;现场机械设备配置及运行状况;现场的技术人员比例;现场的文明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现场的财务管理。

2 )已竣工的项目,考察内容主要有:外观质量;甲方评价;有关竣工资料。

( 4 )考察结束后,由工程部负责整理有关记录,形成《 分包单位工程考察报告》 ,报总经理审阅。

( 5 )根据《 分包单位考察报告》 与《 分包单位工程考察报告》 ,工程部组织总经理、质安部、项目部负责人、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对分包单位进行评审,确定人围分包单位(一般3 一4 家)。

( 6 )人围分包单位由工程部建立《 合格分包方》 档案,必要时备查。

( 7 )由工程部通知各合格分包单位,带押金来工程部领取图纸与有关文件,并考察现场。约定时间将标书(施工图预算与施工方案)送至工程部,标书须密封。

4 .中标签约

( l )工程部根据项目有关资料测定分包价格(标底)。

( 2 )分包单位在规定时间之前将标书送达工程部,迟到10min以上者视为放弃处理。

( 3 )开标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主持,在规定送标时间10min后,由工程部宣布标底,开标宣读各家报价,在标底+3~-5范围内视其为有效标书。如分包单位报价均溢出范围,取其加权平均作为标底(按此让利),标书均为有效。

( 4 )有效标书由工程部收齐,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评审,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

( 5 )各分包单位就提出问题经现场一段时间准备后,必须做出书面答复。

( 6 )定标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与工程部、质安部、项目部、建设单位代表一起,对书面答复进行分析、评价,选择让利较多、方案较好的分包单位作为最终分包单位。

( 7 )当场公布决标结果,并由工程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必要时应进行公证。

( 8 )未中标单位交回图纸与有关文件,退回押金。

5 .分包单位的考核与管理制度

( 1 )分包单位签约后,应按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

( 2 )项目部应负责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与监督,项目部两周一次对分包单位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随时召开会议,指出问题,拿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考核整改结果应上报公司工程部存档。

( 3 )由项目部定期核实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是否与分包方原先提出的项目经理班子一致。不一致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交工程部审核后要求分包单位及时撤换并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2000~20000元)。

( 4 )分包单位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视情节处以罚款(2000~200000元),取消分包资格,由工程部备案,不得参与本公司分包。

( 5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考核连续3 次以上不合格者,由项目部责成分包单位向公司总部做出书面承诺。如承诺仍不能兑现,则由项目部提出终止合同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准予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 6 )合同终止通知单,由工程部负责下达。

第6篇 某物业分公司保安队奖惩制度

物业分公司保安队奖惩制度

奖励:

1、对举报本保安队队员,敲诈勒索,违纪违法,每举报一次属实者奖:300元。

2、抓获一名违法犯罪分子,奖:100元(三无人员除外)。

3、在追捕违法犯罪分子过程中,英勇负伤者奖:500元以上,负重伤者奖:1000元以上,并由管理处负责全部医疗费,牺牲者奖给亲属3万元整。

4、协助保安队或有关部门破获案件一次奖:100元以上。

5、能遵守保安队学习和训练制度,学习和训练成绩优秀,工作积极肯干者,经班和队里研究确定可奖:100元。

6、责任辖区每季无发生治安案件的奖全部责任人员共计200元。

7、若得一面锦旗者,奖500元。奖状:奖50元;表扬信,奖20-100元。

惩罚:

1、打人,罚100元,并承担受害人一切医疗费用,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按法律程序处理。

2、以查物证或其他借口为由,敲诈勒索他人钱物的,一次罚款300元,情节特别严重由保安队开除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在责任地段内发案一次,每个责任人罚50元以上。

4、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罚款30元,二次罚款80元,三次者开除出队。

5、在执勤时喝酒、会客、看书、看报、抽烟、坐下、躺下、闲谈等,

一次罚款10-30元,二次30元,三次60元,屡教不改者劝其离队。

6、有事不请假,上岗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不上岗,每旷工一天罚50元,并扣发当天工资,旷工两天加倍处罚,旷工三天自动离队除名。

7、凡违反保安队内务卫生制度、条款条例,周内务务卫生评比最差者,一次罚10元,二次罚20元,连续三次罚款50元。

8、凡违反保安队,仪容仪表规定者,每次罚款50元。

9、在逮捕违法犯罪分子时,退缩不前,贪生怕死,致使犯罪分子伤害到群众、治安员和其他人员或让犯罪分子逃脱,罚款200-500元,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开除出队。

10、对保安员擅自留人在保安队宿舍留宿者,一次罚款30元,二次罚款60元,对在宿舍吵闹及超过睡觉时间未归者,一次罚款10元,整夜不回者,罚款50元。

11、不熟悉责任地段情况者,罚款10元。

12、发现情况不及时汇报者一次罚款10元。

13、发现有赌博,一次罚款50元以上,酌情给予50-300元罚款。

14、无故拖延上班时间超5分钟以上者,罚款5元,二次15元,三次30元;若一月拖延达5次者,停班三天待处理,停班期间,不算出勤率,按两倍计算并扣当月加班、夜班。

15、对安排工作落实不到位,没在指定时间、质量完成,没正当理由者,视情节给予10-200罚款。

第7篇 建设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三章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集中统一进行利润分配,各分公司无权进行利润分配。

第八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九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税前不能弥补的以前年废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五)支付优先股股利。

(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七)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十条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过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十三条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账。

第十四条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发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订适当的股利政策。公司可选择的股利政策主要有:

(一)剩余股利政策;

(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三)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

(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第十六条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8篇 工程分公司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建筑分公司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一、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各单位财务状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作。

第9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

1、 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 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 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 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 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 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 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 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 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 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 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第10篇 建设分公司施工现场质量检验控制制度

建设集团分公司施工现场质量检验控制制度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评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用户满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必须依据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设计文件进行组织检查验收。

2、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部分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按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派人参加。

3、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进场后必须进行现场验收。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有关产品、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对未经按规定进行复验、见证取样检测的材料、试件不得使用。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在通知有关单位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经自检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要求后,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复验报告,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施工单位隐蔽工程自检按照班组自检、项目部质量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报公司质检部门复验,然后呈报有关单位验收的程序进行。

5、每道工序完成后,班组质量员必须首先进行自检,然后进行各工种之间的交接检验,项目部观砌、翻样参加相关工种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再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进行检查验收。每道工序完成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特殊工种作业除应检查其产品的质量外,还必须对其操作资格证(上岗证)进行检查,杜绝无证违章操作。

7、对建筑物轴线定位、灰线、标高;基础及楼层弹线轴线、标高、墙柱平面位置尺寸;模板支模;墙体弹线轴线、平面尺寸、门窗洞位置尺寸、皮数杆;构件安装轴线、标高、平面位置等均应进行技术复核。对上述每道工序的技术复核,观砌、翻样首先进行自检,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员进行技术复核,合格后形成书面记录,报有关单位复验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项目部施工员、专职质量员、观砌、翻样对不同部位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必须对班组进行质量、安全交底,操作过程中必须进行巡检与旁站检查,对每一分项工程应进行全数检查。对砼浇捣等特殊分项工程施工必须进行旁站检查,对不符质量、安全要求的分项工程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杜绝不合格分项工程进入下道工序。

9、项目部材料员对所采购的材料必须进行质量验收把关,对入库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挂牌标识。施工员、专职质量员必须对所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合格证、试验报告检查,对所拌制的砼、砂浆等进行计量检查,对砼、砂浆等级配必须挂牌上墙,对所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检查,对不合格材料禁止使用。

10、每一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评定,项目部首先进行自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自查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组织,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由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

11、施工技术资料由项目部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与分类整理,未设专职资料员时由项目部质量员负责收集与分类整理,并对各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查复核,对不符要求的技术资料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确保技术资料与施工部位同步。

第11篇 集团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项目管理分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第七分公司的财务管理,遵循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办法》中的项目财务管理条款。

2、各项目的资金使用、费用报销,由经理审批,未经经理审批的经济业务,财务部门不予办理资金的划拨与费用的报销。

3、严禁项目开立银行帐户,(外地项目特需)需经分公司领导同意,报公司批准,方准开出。

4、各项目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款,必须先汇入分公司的银行帐户,项目不得直接向建设单位收款,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原则上不容许超支,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公司经理批准,以贷款的形式向分公司借支,月利率按集团公司内部银行、借贷款利率计算。

6、各项目必须建立'项目核算员'制度,确定专门的项目核算员,或指定专人兼职,项目核算员的主要工作:建帐,核算项目收支,整理保管原始凭证等等,杭州以外地区的,还负责项目当地税种的解交,清交。

7、各项目必须建立帐册,进行项目的收支核算,及时与分公司财务科进行项目收入,成本费用的核对,以利双方的互相确认。

8、各项目的帐册、凭证,等项目完成后,必须全部交分公司存档,以便日后的财务、税务检查。

9、各个项目必须及时办理领用支票的销帐工作,最高预领支票为五张,最长销帐日期为十天,违反规定的予以停领支票处理。

10、各项目必须妥善保管好建筑业发票与收据,及时收回工程价款,以利财务发票销帐,对过长时间不能收回工程款的发票,应交回财务,予以销帐,对遗失的发票,按税务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处罚。

11、各项目在支付人工、材料等款项时,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符合现行税务规定的发票等原始单据,不能以白条、收据代替发票,不能使用假发票。

12、项目承包人垫资的项目、项目承包人应将垫资现金交入分公司,由分公司按人工、材料逐笔付出,项目完成清算时凭当时的银行现金交纳单,退回现金。

13、各项目应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现金的提取要符合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规定,用于支付职工工资、个人劳务报酬,各种奖金、劳保福利、差旅费、另星支出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其它支出,不能另作应用。

14、各项目应严格遵守国家税务的各项规定,遵守当时、当地税务局、所的规定、要求,按照当时、当地的税率及时交纳税款,同时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行事,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税法所规定的各种有效原始凭证。

15、各项目必须按章纳税,各类税负,在拨付工程款时予以扣除,杭州地区的税款,由分公司统一交纳,外地的税款由各项目负责交纳后与分公司结帐。

16、外地的各项目,在取得施工业务的同时,要及时办理进入施工所在地的一切税务手续,(如开具外经证等),收取各类款项的收据、发票,按税法的规定由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

17、今后,若发生税务的违规事例,一切责任均由违规的项目自负,包括经济损失,责任的追究等。

18、附集团《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财务管理条款。

第12篇 实业公司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某实业公司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1、矿成立机电事故追查分析颈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机电的领导和安监、机电、工资、保卫等部门组成。负责机电事故的追查分析、上报和群众性反事故防范等工作。

2、凡构成机电事故都必须认真组织追查分析。其中:一般机电事故由机电科负责组织事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分析;重大机电事故由矿机电事故追查分析领导小组负责追查分析;特大机电事故由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分析,矿应组织有关人员提前进行调查分析,弄清事实真相,配合好上级事故分析。

3、设备使用部门发生机电事故后,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凡构成重大和特大机电事故,矿调度室应立即向局调度室汇报。

4、事故追查分析必须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追查分析,做到原因清、责任明、措施落实。并认真作好事故追查分析记录,存档保管。

5、机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按国务院《工人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组织追查分析,及时上报。

6、机电事故的登记、统计及上报,按《设备管理规程》规定执行,做到及时准确。

7、定期分析设备各类事故,及时通报分析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分公司配电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十二篇)

为了实现安全工器具保管、试验、使用和报废等的过程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保障职工在电力生产过程中使用安全工器具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1、 公司系统所属的安全工器具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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