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工程公司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全面管理工作,使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向科学化、系统化、网络化高水平发展。达到各项管理工作以人为本,着力推进'三个转变',一是推进转变管理思维和管理理念的转变。二是推进个别被动管理向全面主动管理转变。三是推进由粗放式管理向转细化管理转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现公司规划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办公室日常行政办公管理的任务,权利和责任进行了规范和细化,从而不断改进和完善提高综合部门的管理水平。真正起到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三大职能作用。
第三条办公室人员要倡导六种良好风气。
1、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浓厚风气。
2、自觉探索、开拓创新的浓厚风气。
3、雷厉风行、争创一流的浓厚风气。
4、严谨细致、埋头苦干的浓厚风气。
5、严守规矩、极端负责的浓厚风气。
6、甘于奉献、干净干事的浓厚风气。
第二章办公室日常行政办公管理的任务、权利
第四条根据办公室在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工作中应具备的三大职能作用、结合我公司已经制定出台的原有规章制度、对办公室的管理任务、权利在本制度中进行细化和明确。
第五条 办公室人员在当好领导参谋助手方面,应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因此要经常学习和掌握国家政策和上级指示,行业发展动向,结合我公司的特点,及时向公司领导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供领导决策和指挥工作时参考。对于公司决定和安排的工作事项,要及时传达给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并要把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结果进行分析、评判,再及时的反馈给领导及有关部门。把领导新的决策再传递到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做到上、下级沟通、互动。
2、严格执行公司《关于会议制度的规定》组织安排好各种会议,作好会议纪录,对会议布置的工作,按时对承办人检查、落实。要把承办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落实公司制定的《新员工试用制度》和《员工甄选聘用管理办法》以公正、客观、实效的原则,帮助公司把好用人关。对到公司工作的新员工,要建立个人档案,试用期间要经常了解思想、工作、学习、身体等各方面的情况,并要征求新员工所在部门、单位的意见,拿出综合意见向公司总经理提出到期后是否转正的意见。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定向招聘人员,由办公室按照公司制定的办法,对其办理手续,并要介绍公司简况,学习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公司融为一体。
第六条 办公室在组织协调方面,应完成以下任务。
1、根据公司制定的《员工守则》要在全体新、老员工中进行宣传、学习、示范,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这不仅仅是公司从企业文化角度建立的规章制度,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需要。要把公司要求去做变成全体员工的自觉行动。有一个好的团队、才能不断对外提升公司对外形象。
2、根据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管理规范》处理好员工劳逸结合、按劳取酬、突出贡献的原则。始终鼓励能够模范带头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教育帮助、处罚个别员工无组织、无纪律的歪风斜气。在公司氛围内树立一个良好的自然风气。培养出一支思想过硬、纪律严明、作风正派、能够吃苦耐劳善打硬仗的员工队伍。
3、量化考核是办公室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据公司制定的《量化考核办法》,要把考勤、工作纪律、卫生状况信息反馈这四部分,作为公司对员工进行量化考核的一个主要方面,结合公司新制定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从而评价出每位员工的个人素质和综合业绩。
4、公司以人为本制定的《员工休假制度》是公司为增加员工福利和凝聚力的一项利民措施。办公室要按照制定的标准和范围进行实施。
5、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制定的《出差管理制度》有涉及到办公室该办理手续和把关的地方,一定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办理。
6、公文的收、发、存是办公室例行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司制定的《公文处理准则》,办公室对上级来文要及时呈报给公司领导,公司对外发文要及时办理、公司内部文件、通知等要及时传递或下发到位。充分体现公司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办公室要搜集各种公文的承办结果。要按规定立卷、归档、备查。
第七条 办公室在服务保障方面应完成以下任务
1、保持公司文件资料的齐全完整,是公司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对外不公开的文件资料,属公司的商业秘密,有些重要资料属公司无形资产。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传递和设档管理。
2、办公用品的合理节约使用,关系到公司管理费的节、超,办公室应根据公司制定的《办公用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对于一次性消耗的用品如:纸张、笔墨要节约使用,对办公用具要登记造册,分解到使用人保管、使用,要明确其责任。
3、公司因工作需要配备的计算机属公司的固定资产,办公室应根据公司制定的《计算机管理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给予处罚。
4、公司配备的车辆主要为经营、生产及办理业务使用。办公室应按照公司制定的《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严格管理。
5、公司电话是为方便与外界联系、沟通、开展业务使用,办公室应按照公司制定的《电话管理规定》监督使用和管理。
第三章奖、罚规定
第八条 为了严格对制度的执行,做到工作有标准,有要求、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评判结果。公司对办公室在日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质量要进行考评。通过奖、罚措施,增强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心,使公司各项工作管理精细化。
第九条 办公室要定期对于落实、执行公司制度情况进行自检,将自检结果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及资深管理者参加进行评判。
第十条奖、罚的办法:按照本制度对办公室的工作从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服务保障三大职能方面,分条、分项评定。每一项都划分为'优''良''中''低''差'三个档次,暂定每半年综合考评一次。
第十一条本制度主要考评内容分为三个方面共十四项细目,考评记分,奖罚标准执行公司《行管人员的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二oo七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第2篇 建筑工程公司设备管理制度15
建筑工程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十五)
本公司为了加强对设备的采购控制,设备的租赁管理和设备的档案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确定监督检查与实施考核办法,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真正达到安全生产,特制订设备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设备采购的控制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购置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所购设备有效证照(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实行许可证制度产品的许可证等)必须齐全。
二、设备租赁的管理
1.公司应对设备出租和承租对象所能承担的资质和能力进行确认。
2.项目单位承租设备时应对出租商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出租商的设备,并合理使用及时维护。
3.出租单位出租的设备、机具和配件,应保证性能良好、运行安全可靠并及时进行检修和维修。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出具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禁止使用出租和承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机具和配件。
4.公司应与出租企业在租赁设备前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协议书,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对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
1.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事前制订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实行审批手续。
2.对安、拆施工企业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必须进行评价。组织双方技术人员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基础的隐蔽工程验收。
3.按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专业监控人员到位和检查验收,及时做好监控记录等,监控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
4.施工企业应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工作分解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
5.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除了安装单位自查、自检以外,还应当委托相应的建筑机械设备检测机构对已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实施检测,经检测合格,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四、机械设备的完好标准与设备完好的要求
1.应做好设备的管理工作,及时传达并有效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从方案到现场实施,均要控制,严禁企业内部各个场所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
2.企业应有创新意识,提倡优先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上推荐的新型施工设备,以及新的施工工艺和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或在安全施工科技领域有所创新。
五、特种设备的管理
1.公司应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明确管理要求、职责和权限,确定监督检查、考核的方法,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2.应确保各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均通过相关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六、设备档案管理
公司应当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并备有设备状况明细表,包括自有设备、出租设备、承租设备的数量、设备型号及规格、日常检查记录等管理记录和目前状况的简要情况说明。
七、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的配备与管理
施工企业应配备相应的合格安全检测工具,并做好检测工具的校准和检定管理工作,根据本企业施工的特点,规定并有效落实各施工场所配备相应完善的安检测设备和工具,配备的安全检测设备应有配套的相关产品合格证书或许可证或认证证书。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检测工具进行检定、校正。
第3篇 建筑工程公司危险作业告知制度
为规范公司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的都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给具体作业人员办理危险作业告知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险作业范围: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2、临时用电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爆破前要设警戒线、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7、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拆除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严禁顺序颠倒,不得伤及毗邻,脚手架和模板拆除应按设计,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则,严禁向下抛掷。
二、告知手续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人员,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填写并双方签认《危险作业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监管部门存档保管,一份交现场作业人员。
2、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及时就进场施工的相关危险作业人员相互签认危险告知书,任何人不得拒绝签认。
3、项目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做重点检查。
4、各危险作业人员应严格避免危险告知书中的危险事项,未严格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危险作业告知书
年月日
告知人
作业部位
作业简要内容:
相关危险事项:
被告知人:
第4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惩奖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惩奖制度
1、 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工程处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总分不合格的项目部罚款1000-3000元,限期整改;
2、 对上次检查出的隐患未按 '三定'
(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项罚责任人50元
3、 对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或擅自修改安全措施者,造成安全隐患罚责任人100元;
4、 脚手架、井字架、爬架、施工电梯,搭吊、施工用电,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而使用,罚责任人50元;
5、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违者每人罚款20元,在高处悬空作业不栓安全带者每人罚款50元;
6、 乙炔瓶和氧气瓶应有防晒设施和明显的防火标志,应安装有出厂合格证的保险装置,乙炔与氧气瓶存放点要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凡违章者罚责任人50元;
7、 塔吊、井字架、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应装各种限位器,吊钩保险齐全,灵敏可靠,凡不全或失灵,符着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8、 起重机械作业违反'十不吊'规定冒险作业,对违章指挥、司机等责任人罚款100元;
9、 对挪动安全设施,如跳板、安全网、盖板、防护栏杆、外架等不及时复原的违章者罚款50元;
10、 各种施工机械传动部位应按规定设防护罩,机械保持清洁润滑,螺丝紧固,凡无罩、不卫生、润滑差、螺丝松动、每台机械罚责任人20元;
11、 配电箱要符合规范,门锁齐全,有防雨设施,箱内无杂物,清洁卫生,下班或停电必须切断电源上好锁,对上述违反者罚款责任人50元;
12、 开关箱应符合 '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熔丝入槽,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按规定设漏电保护器,胶开关外壳不得有破损,对违章者罚款50元;动力电必须按要求进行接零保护,地下室、楼梯、电梯部位必须用安全电压,电线、电缆架设,绝缘高度都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人50元;
13、 高处作业者包括楼层内,严禁向、向地面抛掷任何东西,包括工具、材料、物料、石块、垃圾等,凡违章者处罚50元。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第5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6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3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三)
为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各在建工程必须根据各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司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需经过再培训,并不得少于30课时。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特殊工种、安全资料员不得少于30课时。
二、各在建工程必须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有1人未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款各50元,不懂安全操作技术每人罚项目经理、安全员3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罚安全员款10元。
三、变换工种必须对工人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每一人未经教育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50元,未记录、教育人未签字每人罚安全员款10元。
四、各班组每天班前、班后必须对工人进行有关教育,有一人次未教育,罚班组长10元,未记录一次罚款10元。
第7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8篇 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1 .总则
( l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和邯郸市市有关法规及集团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 2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有效地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完成年度质量指标,获得企业期望的质量水平。
( 3 )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制。对与质量管理有关的人员要明确其职责、权限、利益,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目标。
( 4 )以全面质量管理(包括提高工程实体质量,缩短周期,降低成本等)为中心,全员参与为基础,追求企业的持续发展,使合同方持续满意和受益。
( 5 )不断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的积极性,保证企业的产品质量持续改进。
2 .质量目标
( l )质量目标
l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
2 )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全面提升公司的工程质量水平。
( 2 )依据公司质量目标,质量管理部制订工程项目年度创优计划。
( 3 )贯彻样板领路制度,分项工程样板率达到100 %。
( 4 )积极推广qc 质量小组活动,提高施工质量,减少质量通病。
3 .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能及权限
( l )机构及人员设置
l )公司质量系统实行三级管理。项目部设质检员,一级项目部及国家重点工程设质量总监(质量总监必须具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初级以上职称,享受项目副经理待遇),受项目经理领导;公司设质量管理部,受公司总工程师领导;公司总工程师对公司的工程质量向公司总经理负责。
2 )项目管理公司、市政承包部、机电承包部设立质量分部,业务上归公司质量管理部指导,对所属工程的施工质量分别向项目管理公司、市政承包部、机电承包部的经理负责。
3 )所有基层单位至少设置一名专职质检员,做到专业对口、持证上岗、相对稳定。
4 )选拔、培养高素质的质量管理人才(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充实到重点项目和关注项目的领导班子中。
5 )质检员应在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技术员以上职称,具有两年以卜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并有相应岗位证书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选聘。
( 2 )管理职能及权限
l )公司总工程师
a .参与制订公司质量方针。
b .监督检查公司质量管理部及质量分部的日常工作情况。
c .参加公司范围内各单位质量情况的验收评比工作。
d .参加公司的建设工程基础、主体及竣工验收检查。
2 )质量管理部
a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评标准和章制度。
b .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
c .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
d .编制年度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e .对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必检内容是:
① 质检中的到位情况;
② 三检制、样板制等规定的执行情况;
③ 对抽查部位进行观感、实测及保证资料的核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④ 检查工程质量过程控制情况及记录。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存在的隐患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制订纠正、预防措施并限期整改。
f .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监督、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g .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对于未通过预验收的工程,项目部不准进行竣工验收。
h .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控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及集团技术质量部。
1 .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3 )项目管理公司、市政承包部、机电承包部质量分部。
a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评标准和规章制度。
b .负责所属项目的质量管理。检查本公司项目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
c .确定本部门年度质量目标,审批所属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
d .编制本部门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所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并检查落实情况。
e .对内部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发现的质量间题及存在的质量隐患要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制订纠正、预防措施并限期整改。重大质量问题及时向公司质量管理部和公司总工汇报。
f .参加本公司所属项目的重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监督、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9 .负责本公司内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掌控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项目月度质量情况统计一表及质量分析并于每月26 日前报送公司质量管理部。
h .及时向公司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处理情况和处理效果进行验证。
4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职能与权限
a .项目经理:
① 对所承建工程的质量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持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明确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完成项目的质量目标。
② 组织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组织对项目质量的日常检查、评审和改进,实施质量否决权,每月主持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工序组织制订整改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进行分析归纳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
③ 加强项目质量成本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降低消耗,节约开支,提高效益。b .主任工程师(质量总监):
① 组织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
② 定期组织质量人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③ 参加图纸会审。
④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质量交底,质量交底资
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保存。
⑤ 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在执行前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⑥ 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保证过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⑦ 负责各种原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验收,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
⑧ 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程序,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验证。
⑨ 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订纠正措施,具体执行《 程序文件》 中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程序。
⑩ 组织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将验证情况上报上级质量部门。⑩ 组织项目部质量、材料、试验等有关人员编制汇总项目质量情况月报表及质量分析,每月26 日前报送上级质量部门。
c .生产副经理:
① 对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负生产领导责任。
② 对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工程竣工全过程的质量进行全面的指挥、协调和控制。
③ 树立“用户第一”的思想,对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④ 辨识质量体系文件在生产过程中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d .质量员(质量工程师)
①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颁发的相关验收规范及单位内部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② 全面负责过程质量的检查和监控工作,参加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编制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对重要过程设置质量控制点,预防质量通病的发生。
③ 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三检制”、“样板制”,认真做好验收资料的填写工作。
④ 参与预检、隐检的验收过程。参加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负责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技师核定工作。
⑤ 按时核定和整理质量验评资料,建立隐患通知书、质量奖罚、质量事故等项台账,及时向上级报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⑥ 负责向监理及业主进行工程报检,按时向相关单位报送质量报表和质量活动情况。
⑦ 每月26 日上报本月工程质量报表和月度质量分析。质量月报表统计起止时间为:上月26 日起至本月25 日止。
⑧ 负责记录并保存每日的质量活动情况和质量分析会内容。
(详见附表l-附表4 )
4 .质量系统管理
( l )加强系统管理,建立质量系统人才库。系统人员往来调动需经系统领导审核
( 2 )质量管理部协同相关部室做好系统人员岗位培训及取证工作,保证系统的人才储备同公司的发展规模相适应。
( 3 )由部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项目人员组成质量专业委员会,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项目间的交流管理工作。
( 4 )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系统人员进行交流、学习活动。减少或避免质量通病的发生。
( 5 )项目质检员协助项目总工制订项目的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奖罚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
( 6 )质量专业委员会参加公司相关部室对在施工程质量的季度检查评比活动,对前2 名优胜单位给予表彰。
( 7 )质量专业委员会每季度对系统人员的工作进行考评,公司年底对系统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8 )公司鼓励技术革新和科技攻关活动,对避免质量通病、提高工程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
5 .质量控制
( l )认真贯彻《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 / t 19001 -2 (拟))标准的要求,并加以实施和保持持续改进,保证其有效性。
( 2 )质量管理部每月底召开公司质量分析会,全面掌控项目部工程质量情况,对质量问题进行追溯、分析。
( 3 )将工程质量情况与项目考核及项目分红相挂钩,奖优罚劣。
( 4 )项目部根据质量目标和工程特点,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质量计划,划分质量控制点和阶段质量目标。
( 5 )质量管理应以预控为主,项目质检员负责对易发的质量通病和解决办法进行归纳,加强对质量控制点的监控力度,减少质量通病(钢筋位移、漏浆等)的发生。
( 6 )贯彻样板领路制度
l )所有分项工程必须先作样板,施工过程中凡操作人员、施工工艺、建筑材料、施l 一机械发生变化时需重新确定施工样板。
2 )样板工序涉及的材料质量、实验方法、工艺水平要有代表性,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3 )结构工程完工后,装修工程施工前要做样板间,经公司质量部及甲方、监理签认后方可进行装修项目的施工。
4 )对样板间(工序)的认可资料要单独整理归档备查。
( 7 )质景抵押金制度
l )对公司所有外施队及分包单位执行质量抵押金制度。
2 )抵押金额度为工程项目人工费的5 % ,且不多于10 万元,不少于5 万元。
3 )质址抵押金由项目部在工程预付款中分两次扣除。
4 )卜级公司对外施队及分包单位(个人)的质量罚款,将从质量抵押金中扣除。质员抵押金不足的在f 月的应付款中列支。
5 )单位l _程竣仁验收后一周内,项目部应将剩余质量抵押金全部返还外施队或分包方。
6 )质保金及其他保证金的收缴、使用情况执行公司相关文件和合同约定。
6 .质量保证措施
( 1 )不断加强对系统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全面提高项目质量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 2 )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对所属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针对检查情况下发质量预控通知书和质量整改通知书并对实施结果进行追踪。
( 3 )项目技术、质量人员要做好材料进场验收及报验工作,严禁在工程项目中使用不合格材料。
( 4 )认真学习现行规范、规程及验评标准,鼓励使用新材料、新工艺,严禁使用淘汰落后的材料、产品和施工工艺。
7 .工程质量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 l )根据(89 )建设部第3 号部长令《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和京建质仁1993 〕 第巧8 号文《 邯郸市市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及质量总站「1999 ]第26 号文《 关于建立工程质量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 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l )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 .直接经济损失在10
000元(含10000元以上,不足50000元的;
b .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 )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a .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 .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 .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二人以下重伤的。
3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指重伤三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以上,包括工程建设中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由于勘测设计或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重大质量事故等级的。
( 2 )事故报告程序及处理
l )发生质量事故,项目负责人应在8 小时之内,以口头、电话形式及时报告公司主要领导、质量管理部,并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在12 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送上级部门。质量管理部24 小时内将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集团及质量监督部门。
2 )根据事故的级别大小由不同级别的组织进行调查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以公司总工为组长、技术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参加的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由质量管理部现场检查核实。
8 .附则
( l )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执行,内容中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条款以l 级规定为准。
(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3 )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9篇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10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100元。发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
3、对于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痢病及传染病的职工,必须劝其回家,如继续留用,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4、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书面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5、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沙暴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1000员以上的罚款。
6、夜间施工和暗室施工,应该设置照明设备,密封或有毒场所须设置通风设备,地下室及楼梯口必须是低压电,楼梯口、坑井洞口没有照明和防护的,每次罚安全员100元。
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内、预留洞口、管道井内、通道口内、井架口内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8、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9、工地上架设电线电路,安装机械设备、存放易燃易爆品,要完全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安全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把关,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罚安全员100元。
10、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200元罚款。
11、信号工必须在物料起吊时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损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替代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12、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每次罚机具负责人和安全员各500元。
13、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上油,防护装置齐全且运转正常,操作规程悬挂醒目,缺少一项罚安全员和机具负责人100元。
14、各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各工种安全工作进行奖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监督工作。安全员负责办理少数工种上岗证,如经上级部门检查出缺一个上岗证罚责任人100元。
15、工程项目出现安全死亡事故,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员与直接责任者2000元罚款,所在工种工长1000元。
16、项目部要加强安全辅导、培训教育和检查的力度,每半个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时为安全活动时间。同时,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成立安检组对项目上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方案和交底进行定期检查,力争消除事故隐患。
第11篇 建筑工程公司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一、采购建筑材料: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原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必须与设计要求相符合。
二、每一品种、型号、批次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明,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三、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抽查,送实验室复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凡在现场配制的各种材料,均需按照试验机构确定的配合比,操作方法配制施工,施工班组不得擅自改变。
五、材料进入现场保管员应按品种型号数量,进行入库登记,经常对所有材料进行清理、检查,不得有变质、损坏、遗失等现场发生。
第12篇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仓库管理制度
(二) 第一章 仓库管理规定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为防止公司材料资产流失,公司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所购买材料物品(板房所需购买的家私和摆设品,公司可以指定专人验收后交仓库)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交工地的做法。没验收人签名,公司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 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五金交电水暖类、化工(油漆)铝钢材类、板(木)材建材(包括瓷砖)类、手动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3、 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4、 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工程项目的出库帐本。所有帐目当天发生当天入帐完毕,禁止隔天做帐。
5、 与仓库发生各种业务关系的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作业流程》进行办理各种业务,禁止发生各工地主管直接将材料报采购员购买的现象,公司直接授权给采购员购买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物品除外(购买回来必须仓库进行验收入帐后再按手续领出)。
6、 仓库每季度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包括产生盈亏情况说明)上报公司。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7、 仓库对所有机具类工具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年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公司。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机具要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销帐。
8、 各工程项目竣工正式交付业主或甲方使用后,仓库应在7天内将本工程项目竣工的材料决算表造出并上报公司。
9、 做好仓库的安全防范工作。合理摆放消防器具,仓库内及仓库四周5米内属于禁烟区,任何人员不准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0元。非仓库管理人员没经许可禁止进入仓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10、 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化工类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且有危险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公司。
11、 做好材料价格的保护工作。禁止私自将公司的材料底价和材料供应商有意图告诉竞争对手或与公司不相关的人员。
12、 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交之要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公司损失。
13、 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不明白问清楚材料员),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工程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工程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面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公司损失。 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14、 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或工地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板应该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15、 仓库人员、材料员及采购员必须定期总结材料工作方面的问题。涉及材料价格问题应将情况及时通报设计师和预算员或公司,预防公司向准客户报工程预算价时严重底于市场致使公司受损。
16、 第
12、
13、 14条的相关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7、 仓库人员应及时将公司办理材料退货的详细情况报给公司财务部,避免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现象发生。
18、 仓库应做好各工程项目完工后的剩余材料安放保管工作,以便于以后搞好售后服务工作。第二章 仓库管理作业流程
1、 各工地主管(水电和油漆主管)接新工地图纸后认真审阅,根据工地工程预算情况和实际工程进展需求,提前5天列出材料需求计划单,此单注明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括性能、状态、颜色(如果是非常用的材料,需设计师提供样板或材料采购的店名)等提交仓库。
2、 仓库接各工地材料需求计划单后,立即核查库存情况,决定是否购买或购买量。如需购买,开出订购单,报材料员审核。
3、 材料员根据订购单认真审核(包括到工地实际测量数量等)并与工地沟通后,提交订购单给采购员进行采购或通知供应商送货。
4、 采购员(供应商)在接单2天内必须按订购单的要求将材料购回送到仓库。
5、 材料到仓库后,仓管员必须严格按定单要求点数验收、入库、入帐。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材料,应及时通知材料员和工地主管到场验收以确保材料有效。
6、 材料进仓时,仓管员要按规定放好并及时通知工地到仓库领材料。仓管员根据各工地开出的领料单的数量发货给各工地并做好项目帐目。第三章 仓管员工作职责
1、 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 严格按照材质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
3、 不合订购要求的或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予验收。
4、 认真做好仓库季报、工程项目竣工材料决算表工作。
5、 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
6、 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
7、 认真做好仓库发料工作。发料原则:凭工地主管签名的领料单进行发放;材料必须送至仓库门口交接(重物品除外);先进仓的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8、 认真做好退料工作。退料原则:不合要求材料及时通知采购员退回供货商并报财务;工地完工的剩余材料及时回收仓库保管。
9、 认真做好各工地材料使用的监控工作。避免重复领料和材料浪费。
10、 认真做好手动工具和机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11、 有责任提出仓库管理的合理建议。
12、 认真配合各工地做好各项材料管理和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