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装饰公司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工地食堂卫生管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施工项目工地食堂的卫生管理。
3 引用标准、术语
无
4 管理要求
4.1 操作人员要求
4.1.1 食堂员工必须经县级医院检查确认健康后方可培训上岗。
4.1.2 食堂员工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讲究个人卫生。
4.1.3 发现食堂员工有不良病症,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2 食堂环境要求
4.2.1 食堂布置必须通风良好。
4.2.2 伙房间应排水通畅,地面不得存有积水、污水。
4.2.3 储藏间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污染食品。
4.3 食堂管理要求
4.3.1 食堂的小型机具用前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专人负责。
4.3.2 食堂食物必须实行熟食与生料严格分隔存放。
4.3.3 食堂采购食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严禁采购劣质、过期食物、食品、以免食物中毒。
4.3.4 应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和安全。
4.3.5食堂炊具必须经通过高温消毒、灭菌。
4.3.6 食堂应采取防'四害'措施,经常性进行灭'四害'工作。
4.3.7 每餐食品留样应保留24小时。
第2篇 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简介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第三章财务人员管理第四章商品管理第五章现金管理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七章工程、设备管理第八章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第九章费用管理第十章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第十一章借支、报销管理第十二章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第十三章举债、担保第十四章审计第十五章附则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 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 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 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相关推荐:仓库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专卖店铺日
第3篇 某装饰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1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公司培训需求调查与分析,制定年度、月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2条 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拟定部门培训需求,报办公室审核安排。
第3条 培训内容的确定根据员工岗位来进行。具体内容如下表:
培训对象 培训内容
新员工 入职培训,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公司集中培训,由办公室组织,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整体负责情况、公司规章制度、组织结构等
2、部门引导,培训内容包括本部门介绍、部门职责、工作内容、基本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程序办法等
3、岗位实际训练:以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为主
工程部
员工 按分工细化水、电、土建、装饰、设备管理、安全施工等
采购部部
员工 公司的采购、供应材料、备品配件及其物资供应,市场调研
行政管理
部门员工 文书档案管理、接待礼仪、会议组织、员工招聘管理、绩效薪酬体系设计、装修项目管理与经营等
设计部门员工 客户沟通、方案设计、图纸绘制、现场指导交流等等
第4条 公司采取多样化培训形式,如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内训与外派学习相结合、自学与他人指导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等。
第5条 培训方法包括讲课、讲座、工作指导、会议研讨、经验交流、案例研究、参观考察、自学和网络学习等。
第4篇 某装饰公司考勤制度
装饰公司考勤制度
第1条 员工上、下班严格实行专人手工考勤制度,每天必须在晨会前做好考勤。
第2条 员工直接外出办事或外出办事不能赶回公司参加晨会,须提前告知办公室处理。如未通知办公室,罚款50元/次。
第3条 严禁提前填写考勤表,中午14:30之前不得填写下午考勤表,下午下班后不得填写第二天考勤表,违者罚款50元/次。
第4条 非考勤人员不许在考勤表上涂改,除特殊原因外,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法更变考勤表,违者罚款50元/次。
第5条 严禁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吃早餐,违者罚款20元/次。
第6条 员工外出办事必须在黑板上注明或告知行政部和部门负责人外出时间、地点,办事回来后应在下班前注销,违者罚款20元/次。
第7条 对无故不来公司上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以旷工处理,扣发当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3天,给予辞退处理。
第8条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达30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第9条 严禁上班时间再出去办私事或利用外出时间办私事或无事在外闲逛,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并以旷工处理。
第5篇 装饰设计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装饰设计工程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总则
1.2 本制度所指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工程技术档案、声像档
1.3 公司的各类档案必须按年度立卷。各分公司、部门内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1.4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得抽存。公文结案后,应及时交由本部门文书管理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必须将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办理移交手续,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2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2.1 坚持按部门收集、管理文件资料的制度。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均应设立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公司档案主管部门。
2.2 公司档案的主管部门为公司行政人事部。
2.3 凡本公司缮印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报告、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收集管理。
2.4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由牵头主办部门收集归档。公司召开会议形成的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档。
2.5 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或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在核报旅差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交行政人事部办理归档手续,由行政人事部档案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能给予报销。
2.6 本公司召开全公司性的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资料、声像资料等向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归档手续,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能报销相关的会议费用。
2.7 公司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了解本公司(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公司(部门)文件资料归档的范围,收集并管理本公司(部门)的文件资料;认真执行文件资料归档制度,对本公司(部门)承办的文件资料及时收集归档。,每年的三月份以前将归档文件资料归档完毕,并向公司行政人事部移交(在公司档案室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文书、人事档案统一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财务档案暂由财务部管理,工程技术档案暂由工程部管理,声像档案暂由企业发展部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移交公司档案室);承办人员借用档案资料时,应按照档案借用程序办理借用登记手续。3归档范围
3.1 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讲话、典型发言、经验材料、会议纪录等。
3.2 上级机关发来的与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资
3.3 本公司制发的所有正式文件和与有关单位往来的文书。
3.4 本公司向上级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3.5 反映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报告、会议纪录等。
3.6 本公司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
3.7 本公司关于中、高层管理人员职务任免的文件资料,以及员工考核、奖惩的文件资
3.8 本公司员工劳动、薪酬、福利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3.9 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以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和剪报等资料。4平时归档
4.1 各部门对已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资料要及时交由本部门兼职的档案管理员组卷、编目、归档。
4.2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资料归档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4.3 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已处理完毕或经领导批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交给本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
4.4 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立卷的文件资料,按照“案卷类目”的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夹内对号入座,予以保存,并在收发文登记簿内予以注明。5立卷归档
5.1 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各部门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卷、编目。
5.2 案卷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关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使用。
5.3 归档的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资料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5.4 在归档的文件资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件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密件有密切联系,也可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5.5 不同年度的文件资料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和批复,应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其它文件的立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6 卷内文件资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资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资料依其形式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5.7 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该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上角和背面的左上角打印页号。
5.8 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填写的字迹要工整。卷内目录放在卷首。
5.9 有关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说明,都应逐项填写在备考表内。若无情况可说明,也应该将立卷人、检查人的姓名和日期填上,以示负责。备考表应置于卷尾。
5.1 0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毛笔或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5.1 1案卷的装订:装订前,卷内文件要去掉金属物质,对破坏的文件资料应加以裱糊。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案卷应用三孔一线封底打活结的方法装订。
5.1 2案卷各部份的排列格式:软卷封面(含卷内文件目录)―文件―封底(含备考表),以案卷号排列次序装入卷盒,置于档案柜保存。
第6篇 某装饰公司木工现场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木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了提高产品质量和树立鼎信装饰公司形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乱扔烟头、注意保持卫生间清洁卫生;木工进场时候要认真检查现场情况,发现有损坏的地板砖和其他物品及时报告;在施工过程中保护好地板砖和各种管道,不得损伤和损坏。发现随地吐痰一次罚款五十元;发现乱扔烟头一次罚款五十元;现场开罚单。
二、材料必须码放整齐、不准乱堆乱放、五金和工具摆放到指定位置、装修垃圾定时清理。发现违规罚款三十元;现场开罚单。换掉的衣服和鞋子需放在地上指定位置,不得放进衣柜里面;违者发现衣服一次,罚款五十元;发现鞋子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三、板材上面不得有脚印、不得以任何方式弄脏装修材料;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五十元,现场开罚单。
四、木工制作过程中不得有裸露钉头、套边和料边不得有毛刺、材料尺寸必须准确无误;柜体上面不得有任何没有必要的划痕,不得在柜体上记东西和涂画。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三十元,现场开罚单。
五、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和设计师交待不一致的地方,如果更改必须要有设计师签字批准。发现一次私自不按照图纸施工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木工自负。
六、木工施工过程中不得偷工减料、同时也不得浪费材料;要做到合理有效利用装修材料。
七、施工过程要规范、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不得图省事私自篡改施工工艺。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八、按时上班下班、不能无故旷工;有事需提前向设计师请假;下班时候要关好窗户,关掉电源。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一百元,现场开罚单。
九、鼎诚装饰管理人员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合理及违规将及时通报批评和按照规定处罚;并命令限期整改。在限定期限内不整改者,发现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不准收受客户任何赠送的烟酒礼品,不准接受客户任何形式的宴请,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现场开罚单。
十一、不准向客户索取任何物品,发现违规一次罚款二百元。不准窃取客户和公司的任何物品,发现一次即行辞退。
十二、不得发布任何不当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得发布诋毁客户的言论,不得与客户无礼争吵,发现违规一次严重警告或者即行辞退。
十三、木工进场需先熟悉本制度;如进入本公司工地施工,即认为对本制度认可。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公司工地施工的所有木工。
十四、被罚人员可以询问处罚原因,但是被罚人员必须在罚单上签字;被罚人员不服处罚的,有本公司经理裁决,如果经理裁决不应该处罚的,罚单即行失效;如果经理裁决应该处罚的,该罚单即行生效。
十五、本制度规定的被处罚人统一规定为工长;工长对本工地发生的一切违规行为负责。
十六、工长认真阅读本制度并认可后需签字;签字之后,即表示对本制度完全认可和接受。
公司经理(盖章、签字):工长(签字)
年月日
第7篇 装饰公司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建筑装饰公司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一、 防火方面
1、易燃品分类堆放,隔离保管。
2、伙房与库房、施工现场、宿舍隔离设置。
3、施工现场合理设置灭火设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4、对以下现象给予壹佰元至伍佰元罚款:
(1 )、违反《施工防火安全规范》操作者。
(2 )、在施工现场、宿舍、库房吸烟者。
(3 )、擅自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危险电器者。
二、安全方面:
1、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培训工作。
2、现场机械设备由专人负责。
3、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
4、危险地区设置警示牌。
5、临时用电由专人负责。
6、对以下现象给予有关人员壹佰元至伍佰元罚款。
(1 )、违反安全生产规范操作者。
(2 )、酒后作业者。
(3 )、不戴安全帽者。
(4 )、穿拖鞋、赤足上岗作业者。
(5 )、私接乱接电源者。
第8篇 装饰公司对三工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全国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或《江西省全民所有制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订立“三工”(临时工、合同工、民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经理部所招用的临时技术工和普通工应持本人身份证向务工所在地的劳动部门领取“务工许可证”,无此两证,不得招用。
第二条,所招用的“三工”,应当由各项目经理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公司备案。合同期未超一年,合同期满时,必须终止合同,如确因工作需要延期使用者,则应重新签订合同并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所招用的“三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三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享受同工种同样个人防护用品。
第五条,“三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如违法乱纪,轻者进行经济处罚,重者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制裁。
第六条,“三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如因工伤,应按上级规定精神进行登记、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三工”在工地工作期间,由所在地工地项目部负责管理,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即督促其离开工地。
第9篇 装饰公司工程管理会议制度
装饰公司工程管理会议制度
1.目的:
为保证项目工程施工管理的正常运作,加强项目部内部的协调和沟通,确保各项目的实现,制定项目部工程管理会议制度。
2 使用范围
适应于本企业所承建的建筑装修工程的项目部工程管理会议的管理。
3 引用标准、术语
3.1 引用标准
3.1.1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3.1.2 gb/t50326-200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3.2 术语
4 职责
4.1 工程安全、技术、质量、生产进度及计划协调会议由项目部组织;
4.2 工程物资会议由项目部物资部组织;
4.3 资金分配专题会和盈亏分析会议由项目部组织;
4.4 工程安全、质量专题会议由项目部组织
4.5 工程会议纪要由项目部编号、印发。
5 会议内容:
5.1 工地实行班前安全、技术、质量交底'站班会':① 项目部站班会一周三次,时间为上午上班前,参加人员为项目部领导、技术主管、安全员及各分部主管。② 项目分部站班会由项目安全员主持,各班组必须在每天上午上班前实施,全体施工人员参加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5.2 施工高峰期每天下午下班前在工地召开生产碰头会,各分部安排可以行使调度权力的负责人员参加,由项目部总调度主持。
5.3 以下会议每周召开一次:① 安全例会,要求各单位提供周安全工作计划、总结的书面材料,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② 生产协调会,由各项目主管及生产负责人参加,要求各项目主管提供有关形象进度、完成产值及劳动力情况的书面材料,以上会议由项目部组织。记录资料(电子版)于会议后一天送交工程部汇总。
5.4 每月召开一次月生产进度及计划协调会(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总结本月工程进度存在问题,公司领导和工程部经理、材设部经理、内业部经理、预算部门派员参加。各专业公司要提前一天提供书面的工程形象进度、完成产值情况及月劳动力报表。
5.5 每月底召开一次项目部资金分配专题会,项目经理召集有关部门参加。专业公司要提前一天提供书面的下月资金使用计划表,以便项目部统一安排资金。
5.6 每月底召开一次项目部内部各项目分部的盈亏分析会,项目部经理召集有关部门和分管管理人员参加。
5.7 每月由项目部经理主持召开一次质量、技术专题会,项目部技术和质量管理体制网络的全体人员参加。
5.8 每月一次由项目部经理主持月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安全员到位参加,检查工地后在项目部会议室集中总结并布置下月安全工作。
5.9 工程其他会议依据工程现场情况召开。
6 工程会议管理要求:
6.1 为保证各专题会议内容的落实,各专题会议(涉及施工生产内容的大、中型有关管理、工程、经济、物资)应做出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以备查核。会议纪要的印发由工程部经理审批,行政部核稿、编号、印发和存档。
6.2 建立会议内容跟踪反馈制度。对于会议提出的问题,涉及的部门为第一负责人,负责落实执行;同时项目经理作为第二负责人对其情况跟踪了解,并定期向工程部领导反馈。
第10篇 装饰公司 施工现场规章制度
装饰公司施工现场规章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平面布置图及详细施工图;
二、材料堆放要有条理;
三、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做到天天清扫;
四、安全防护设置要符合规定,外接电线要架空,用电箱体要有锁;
五、工地污水要畅通,场地四周要干净;
六、要有具体的防火措施;
七、运输材料时要注意安全;
八、各工程在假日前必须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向客户交工前必须做到地面、墙面、门窗、家具、五金、装饰玻璃等,装饰面清洁无污;
九、各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装饰施工标准规范(试行)》进行施工,按期完工,并符合有关质量规范的要求,否则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处罚;
十、现场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装饰施工标准规范(试行)》,指导施工,认真协调各工种的衔接,严把工种质量关;
十一、工地宿舍保持环境整洁,且有文明卫生公约。
zz装饰有限公司
第11篇 建筑装饰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装饰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制度第一节 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一条 合同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合同管理综合事务的主管部门,公司合同管理部门为法律事务部。
第二条 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性质,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
第三条 合同审查部门是指负责合同审查会签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的效率,在框架合同范围之内执行的合同,如订单,不需要相关合同审查部门的审查。合同标的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审查:涉及专业技术的合同应有专业技术部门参与审查;未经招投标的合同应有审计部参与审查。
第四条 合同管理部门职责为:
1、 制订合同管理规章 制度,根据需要修订补充有关配套制度,并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2、 管理和正确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 ,协助开具授权委托书;
3、 组织处理涉及合同的争议或纠纷及涉及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
4、 根据具体合同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增加参与合同审查会签部门的建议;
5、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和考核各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公司各承办部门职责为:
1、 在合同谈判前,应对合同的其它各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并对资信调查结果负责。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及其有效性、商业信誉及近期经营业绩情况和承担该合同业务必须具备的其它资质条 件。
2、 合同谈判、起草、会签、履行、归档等工作;
3、 对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4、 处理未涉及诉讼和仲裁法律程序的合同纠纷;
5、 建立本部门合同副本档案及其台帐。
第十六条 合同审查部门分工:
1、 合同管理部门主要审查合同的权限合规性、参与审查合同合理性、资料完备性和严密性,并决定是否将合同送公司法律顾问审查;
2、 专业技术部门主要审查技术及产品的合格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先进性;
3、 审计部主要审查合同程序的合规性和对合同实行效能进行监察。第二节 合同的签订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公司所属分支机构、部门及人员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以自身名义对外签订、变更及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公司对外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活动,原则上均应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主要采用合同书形式。
第十九条 公司各部门及人员签订合同,应坚持“平等互利、公平竞争、择优签约”的原则,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第二十条 对于根据《公司章 程》规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业务事项而直接订立的有关合同,需持有相关决议文件方能签订,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本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公司重大合同,原则上由法定代表人负责签署,但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授权总经理签署此类合同文件。
第二十二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签署各项日常生产经营合同,总经理根据合同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可授权公司分管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负责签署此类合同文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章 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明确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岗位的合同管理职责分工及相应的审批流程。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四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合同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业务部门承办人员应及时检查、了解履行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业务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二十六条 业务部门承办人员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没有此种规定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业务部门承办人亦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向对方提出异议的文件和对对方提出异议的答复文件须经合同审查部门审核,并报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签订合同后,应当积极、全面履行。如遇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承办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并由业务部门承办人于当日或3日(含本数)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十八条 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经济合同履行的因素时,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并由承办人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当日或3日(含本数)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收集有关证据。
第二十九条 合同订立后,不得因业务部门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影响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部门承办人变更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第四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要进行变更或解除时,应与对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合同有特别约定的,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第三十一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三十二条 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书面函告并限期答复。
第三十三条 业务部门承办人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及时提请所在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主体变更、解除,应征得合同各方同意;
2、 有担保条 款的合同变更,应征求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的印章 ;
3、 经登记、批准、鉴证、见证、公证的合同,变更协议应重新登记、批准、鉴证、见证、公证;
4、 合同中订有保密条 款或附有保密协议的,合同解除后,其效力不受影响;合同变更时,如果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合同内容的变更,应变更保密条 款或保密协议;
5、 联营、承包经营、涉外等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依特别规定办理。第五节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处理。
第三十七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为及时处理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的原则、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 纠纷发生后,承办人应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递交合同纠纷说明,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原件或复印件):
1、 合同文件(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电报、电传、传真、信函、图表、视听资料、广告、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及其他有关资料等);
2、 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票证票据;
3、 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信用证、完税凭证、有关财务账目;
4、 作为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及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
5、 证人证言;
6、 其他证据材料。
第三十九条 合同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在3―5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提交总经理和相关授权人审批。
第四十条 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订立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
第四十一条 对经协商无法解决的纠纷,如认为对方存在过错或违约,经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限人同意,合同管理部门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若对方已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管理部门应积极参加仲裁或应诉,并应当在3―5日内提出参加仲裁或应诉意见,提交公司授权人审批。
第四十二条 纠纷处理完毕后,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向公司授权人报告;重大合同的纠纷处理,应随时向公司领导及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
第四十三条 双方已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及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复印若干份交由业务部门收执,督促该文书的履行。
第四十四条 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后没有履行上述文书规定义务的,业务部门承办人应及时通知合同管理部门。
第四十五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由合同管理部门代表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六节 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 公司合同承办部门应建立合同档案及归档保管制度,配置兼职合同管理员。
第四十七条 合同专用章 如遗失或被盗,除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外,还应登报挂失。发生特殊情况,须外带合同专用章 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八条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合同进行登记和存档管理。第七节 合同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条 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五十一条 签订合同,未了解对方资信能力、履行能力,而给单位造成损失者,应追究签订合同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的责任。
第五十二条 因公司不能履行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查明原因,追究合同执行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 凡对方违约造成损失的,合同执行单位未及时汇报解决的,应追究其单位或个人的责任。第五十四条 在签订合同时,利用职权索贿受贿损害企业利益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为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到有关部门检查合同执行及结算情况。
第12篇 装饰公司三工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关于对“三工”的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全国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或《江西省全民所有制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订立“三工”(临时工、合同工、民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项目经理部所招用的临时技术工和普通工应持本人身份证向务工所在地的劳动部门领取“务工许可证”,无此两证,不得招用。
第二条,所招用的“三工”,应当由各项目经理与其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公司备案。合同期未超一年,合同期满时,必须终止合同,如确因工作需要延期使用者,则应重新签订合同并报公司备案。
第三条,所招用的“三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三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享受同工种同样个人防护用品。
第五条,“三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如违法乱纪,轻者进行经济处罚,重者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制裁。
第六条,“三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如因工伤,应按上级规定精神进行登记、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三工”在工地工作期间,由所在地工地项目部负责管理,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即督促其离开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