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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6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第1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单位财产和员工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单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综合治理的具体步骤,坚持专门部门与单位员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单位设立各级消防责任制,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人担任;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各部部长担任(由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三级消防责任人由各业务部门担任。后勤部门由各科长担任(由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四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柜(班)组长担任,(由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

第四条 成立由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安全保卫部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消防工作的指示,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做到五同时。

1、组织制订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活动。

3、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消防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 在单位防火委员会及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单位防火委员会汇报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会同单位设施保全部对用电、用火、改建、装修等进行审批工作。

5、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6、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8、对消防工作中成绩显着的个人和班组、部门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专职安技员职责:

1、在安全保卫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以及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严格管理消防工作。

3、钻研消防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在职工中普及消防知识。

4、组织开展单位检查、宣传、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书档案工作的归档。

5、切实管好电源、火源和化学危险物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6、负责管理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义务安全员的工作,指导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8、会同单位设施部进行建筑审核,确保新建、扩建、装潢项目符合防火要求。

9、发生火灾事故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1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为单位经济工作的发展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第2篇 物业公司财务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以最低的成本满足经营周转的需要。

第二条 流动资金是指投放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流动资金控制权属总经理,由财务经理掌握使用。

1、员工因公需要可允许领用适量现金,除此以外不得借款、领款。

2、员工报销费用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费用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财务的副总裁(或其授权人)、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销。

3、对外部单位赞助费、资助费等社会性支出,由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审批。

4、未按第1、2、3款规定办理的,出纳人员应拒绝支付。

第三条 做好现金收支管理工作。

1、现金使用范围按国家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出纳必须对每笔经济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对库存现金进行结帐、盘点,做到帐款相符,每月终了,现金日记帐与现金总帐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

3、支付外单位的业务往来款项,现金支付限在1000元以内,无特殊情况不得突破,超过限额应以转帐方式支付。

4、库存金额最高限额为6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交存银行。

5、不得坐支现金和以白条抵库。

6、不准出借帐户和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套取现金。

第四条 有外币收支时,应分人民币现金、外币现金的币种设置帐户进行明细核算,加强对外币业务的管理。

第五条 流动资金的使用实行计划管理,主要通过预算管理来实现,具体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办理。

1、各部门需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分月填报月度用款计划,并于每月20日前把次月用款计划报财务管理部。

2、用款时由经办人填写用款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3、对流动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应制订考核奖惩办法。

第六条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公司根据《坏账及存货报损的处理规定》做好坏帐的确认工作,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准备金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4‰的比例提取。

第七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1、购入物资应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统一验收、管理。领用材料时,应由经办人填写领料单,经相关程序批准才可领用。特种商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

2、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领用,由使用人填写领料单,经低值易耗品管理者登记,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仓库才可发货。

3、应以旧调新的物料或低价财产,应以废品物料抵交后领新。

4、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5、存货的盘盈、盘亏、毁损的按相应报损程序报损后的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第3篇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机构三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创建居民良好居住环境,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居委会、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及进入本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适用本制度。第二条 联席会议成员由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组成,联席会议可由业委会主任或分管负责人主持。一般半年一次,若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三条 联席会议下设日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业委会主任担任,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由会议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到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机构,同时抄报居民群众。

第四条 居委会应负责业委会与物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积极指导和协助业主委员会逐步增强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能力,使业主委员会充分代表和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对进入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应与业委会审核评价,并对其管理手法进行督查,维护社区居民的有效权利。

第五条 居民区党组织应在社区管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居民区党组织要有专人联系,及时协调业主委员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努力维护小区“三位一体”合力的形成。业主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机构在三方联席会议中起到管理作用,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生活安全。进入物业管理的机构由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共同商讨批准,不能擅自进入。进入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受居委会和业委会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在三方联席会议上不同意,则会剥夺管理权利,另选合适机构进行管理。

第七条 三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学习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沟通各方情况;2.研究居委会对业委会和物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研究处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4.研究制定业主委员会规范动作制度;5.对涉及居民区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磋商;6.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

第八条 三方联席会议应明确各方在社区管理和小区管理中的职责,发挥联席会议各方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取得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建设安全、整洁、方便、舒适的文明小区。联席会议有关组成单位职责是:

(一)居委会应积极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应建立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工作联系网络,主动参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讨论和研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应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接受业主监督。

(三)居委会党委负责业委员会委员和业主代表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教育党员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居民区整体利益;对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应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报请上党组织作出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

(四)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为居民营造一个方便、文明、整洁、安全的生活环境,提供高水平、规范化的物业管理。其提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业委会则代表着业主利益,是小区物业管理监管的主体。站在构建和谐社区的高度,一定要理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三者之间需要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而形成合力,使所辖社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相处和睦、生活便利”。

第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三方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因公出差管理,使出差事务高效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因公出差是指为公司的利益而借助交通工具外出办事。

第三条 出差分国内出差和国外出差,国外出差参照万向集团公司出国(境)管理制度。

第二章 出差程序

第一条 出差者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同意,部门经理出差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除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及其随从外,其他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飞机、火车软卧及二等舱以上的轮船。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需写明原因,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 出差者的费用原则上由出差者自行垫支,在自行垫支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款。由本部门经理在领款单上签字后,报财务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领款。出差人员任务完成后,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冲抵领款,否则每月按领款额的1%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四条 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安排好工作,特别是部门经理出差,必须委托他人处理日常事务,以免工作失误。

第五条 出差人员有维护集团形象,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义务。

第六条 出差任务完成后,出差人员须在三日内写出汇报,报部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

第三章 出差费用

第一条 出差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出差费用的报销,需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综合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财务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及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范围及额度。

1、 会务费、资料费按实报支,有书籍的必须先入库并由仓管员登记备查帐,并在发票上签名后,方可报支,个人购买的一律不得报销。

2、 出差的乘车费用按实报支,总经理以下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在报销时应附原经审批的报告。

3、 住宿费:总经理以下人员一般不超过240元/间.夜,特区和直辖市可上浮50%,超过标准部分不予报支,总经理在一般人员标准上上浮50%。参加会议、培训住宿统一解决的,按实列支,节约部分不再奖励。住宿费结算不得采用支票的方式支付。

4、 出差在外应尽量乘坐公共汽车,原则上不得打的,因事务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打的,需在出差汇报中说明理由。

5、 出差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报销一律按照《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罚 则

有下列情形者,每发现一次按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1、 假公济私外出。

2、 出差人因个人原因未达到出差目的。

3、 出差人在外作出有损企业形象的事情。

4、 出差结束后未按要求及时写出出差汇报。

5、 出差费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第5篇 物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2

物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二)

为加强物业公司成本管理,提高基础管理水平,规范维修设备、维修材料、维修工具、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及日常运营设备的保管和控制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好保管工作及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品的安全保管,杜绝事故发生;

2、仓库管理员必须按照存放物品的类别合理设置物业公司库房的总台帐图。将所有库房编号管理,并按图将物品入库;

3、库房内绘制并张挂物品存放位置图、保管账簿,做到库内存放物品与所建账簿顺序、编号、数量一致;

4、做好各类物品的日常核查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如有误差、立即查明原因迅速上报;

5、物品入库时,保管员必须和办公室指派的专人同时清点,确认入库物品的数量、规格、型号等,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6、物品出库时,保管员必须核对领用人(或借用人)的权限并办理相关领用(或借用)手续,每月15日前将物品存储情况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物品总账;

7、物品清点盘查时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查明原因,如短缺或需报废处理的物品,必须按公司制定的《关于资产、物资等报废管理制度》处理,严禁擅自调整。发现丢失或质量存在问题(如超期、受潮、损坏等),需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

8、所有库存物品均由物业公司办公室组织,进行一年一度的物品盘点,以确保账物的准确性。

第6篇 物业项目公司24小时值班制度

物业项目24小时值班制度

1、服务中心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处理客户的问询及投诉。

2、工程中心24小时值班,处理客户提出的维修请求,监护设施设备的运行。对设备房进行定时巡查,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记录及巡查记录中注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3、消防、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确保消防、监控设施完好,一旦出现报警,立即通知巡逻人员前往现场查验。

4、护卫24小时值班,时刻维护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5、值班时按规定着装,做到仪容整洁,语言亲切,服务微笑,文明礼貌。

6、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禁串岗、脱岗。严格请、销假制度,有急事外出必须请假。

7、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看书报、听收(录)音机、打瞌睡;不准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

8、值班期间禁止向外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时间不超过一分钟。

9、不准在岗位上会友聊天,未当班人员不得在岗位上逗留,接待客户时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第7篇 物业管理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0

物业管理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十)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为规范物业辖区的消防工作,检查和防止消防隐患,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月末及节日前,结合综合管理考评对物业辖区公共区域、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工作由公司组织,工程、保安、管理处主任参与;

3、检查项目:

①各部门(管理处)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②房间所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③设有消防报警系统的物业辖区指示灯、烟感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3、检查中发现物业辖区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违反消防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公司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消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2、公司对新入职的员工的消防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

3、培训内容包括:

①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②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

③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4、公司每年至少对业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包括:

①物业辖区防火的各种规定

②消防应急通道的位置及紧急情况的疏散方法

灭火器管理规定

1、灭火器是物业辖区内消防器材之一,在紧急情况及消防状态下使用;

2、保安部负责灭火器的管理工作;

3、员工不得乱动、办理或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存放的灭火器;

4、灭火器购回后,保安部应灭火器上贴明购入时间或充气日期;

5、在每次的消防检查中,要灭火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失效或损坏的灭火器,并在瓶身标签上注明失效日期。

火灾处理制度

1、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

①及时报告物业辖区当值主管,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

②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2、物业辖区当值主管接到现场报告后:

①带领消防人员,携带消防人员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②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③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的人员疏散;

3、当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及时决定:

①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②立即向上级汇报;

③情况如本部门或本公司无法处理,火情失去控制,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八)1检查方式a.定期检查根据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每年进行二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质检部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b.突击检查突击检查住宅区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2检查内容a.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b.消防设施包括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c.用火用电方面。

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3火险隐患的整改a.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单位。

b.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接规定时限完成。

c.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第9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薪资福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薪资与福利

一、薪资政策

1、为吸取和保留高素质的员工,公司根据每一职位所需求得技能、职责和员工本身的工作情况,向员工支付薪资。

2、员工薪水根据工作任务的评估来决定,这一评价包括:职位水平、工作表现、公司经营状况、劳动力市场等方面。个人工作的表现是决定工资水平与加薪的基本因素。

3、员工开始工作或调整工资时,会被告知自己的薪资。

二、薪酬发放

1、次月10日核发上个月工资。月中录用者或离职者的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和支付。月工资以当月天计算。薪酬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月工资支付的是上月全月工资。

2、发薪时,员工须查核数额,如有疑问可向综合管理部查询,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3、公司实行员工工资保密发放制度,员工相互之间不得经任何方式传播、打听、攀比收入状况并不得向外界透露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

三、薪酬结构

员工的月基本薪酬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员工经验、学历、以及人才供求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每年的业绩情况,员工之个人工作表现及市场情况等因素,于每年的1月份做出调薪决定。

1、基本工资;

2、工资津贴;

3、司龄工资:部门经理以上:司龄工资=100元*司龄;部门经理以下:司龄工资=50元*司龄(司龄六年封顶);

4、奖金:不定期奖金数额由公司依据公司经营效益以及个人工作表现而决定。

四、薪酬调整

员工工资津贴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1、工资津贴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职员工资津贴。

2、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经营活动中为公司创利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经公司综合管理部认可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3、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津贴相应进行调整,其薪金必须在该职务级别薪金范围之内。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单位认为工作业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津贴。

五、加班薪酬

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加班工作,公司在事后先安排补休,只有不安排补休的,方可发放加班薪酬(详见《加班管理规定》)。

六、基本福利

1、社会保险

公司按照国家和长沙市有关规定为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办理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属于个人交纳部分由公司按月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2、劳保用品

3、健康检查

公司为员工安排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并根据需要,可能对全部或部分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健康检查,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4、午餐

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在指定场所提供的标准午餐一份。保安人员提供标准正餐二份(中、晚餐)。

5、康乐活动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一至三次集体活动,如:外出郊游或联欢联欢聚会等,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综合管理部确定并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提前一周通知公司员工以做准备。

6、婚庆礼金

(1)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发放200元礼金;

(2)正式员工享受婚庆礼金时,必须向综合管理部出示有关证明。

7、丧葬礼金

(1)如正式员工在合同期间非因公死亡,公司发放一定数额的抚恤金;

(2)正式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去世,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发放一定数额的丧礼金;

(3)正式员工在领取丧葬礼金时应向综合管理部出示死亡证明、丧葬证明等。

8、员工生日礼金

(1)如正式员工在劳动期内过生日,公司将在当月向其发入生日礼品或礼金;

(2)员工生日以其身份证日期为准,员工生日礼金为本月十日前发放完毕。

七、休假管理

(一)法定节假日:

下列日期作为公司例行假日(若有变更时预先公布),具体休假日期由公司根据国家的规定统一安排,但因业务需要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妇女节(限女性)一天;

(4)劳动节三天;

(5)国庆节三天;

2、星期六、日等公休日;

3、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4、例行假日若适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二)年休假

1、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者,可享受本年度7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工作满2年或2年以上者,可享受本年度15个工作日的有薪年假,有薪年假最长不能超过60天;

2、年休假以一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使用;年休假最少以天为单位使用;

3、员工申请年休假至少提前一个星期经有关主管领导同意,公司有权根据生产及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休假;

4、有以下情形之一,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含);

(2)当年已休产假者;

(3)因故被辞退者;

5、年休假可以顶替病、事假,但事先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三)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有权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女方满23周岁;男方满25周岁)的初婚的正式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婚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婚假自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一年内使用有效,员工享受婚假应出示结婚证明;

3、员工依法享受婚假期间,公司按其在正常情况下的月实得工资的100%支付。

(四)产假、陪产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30天。如属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符合晚婚晚育年龄的夫妻(24周岁),女性员工增加产假15天,在产后使用;

3、在配偶分娩时,给予陪产假7天;

4、怀孕不满3个月进行人工流产的,给予休假15天,3个月以上的给予休假42天;

5、女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实得工资得100

%支付,产前假和哺乳期间的工资按实得工资的80%支付。

(五)病假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看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前往医院就医;

2、患病而不能上班的员工,须在当日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致电部门主管,并交待需紧急处理的工作或其他事项;

3、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并经主管领导审批方视为病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病假应在生病的当天或第二天办好请假手续,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假后补办,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5、病假时间在30天以内,发放基本工资,即基本工资/30天*请假天数;病假时间在90天以内,发放生活费(500元/月);病假时间超过90天,酌情发给基本生活补助。

(六)丧假

1、员工遇有直系亲属去世(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经公司批准可酌情给予1-3天丧假,丧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2、员工依法享受丧假期间,公司按其在正常情况下的月实得工资的100%支付;

3、员工休丧假,应向综合管理部出示其直系亲属的死亡证明或丧葬证明等。

(七)探亲假

1、已婚员工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为15天;

2、未婚员工与父母分居两地,每年可享受探望父母假,假期为1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的,可以二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假,每二年一次,假期为10天;

4、员工有生身父母,又有养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养关系为主);

5、员工配偶已离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员工待遇处理;

6、员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结婚,而且身边没有子女者,如有16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养在外地的,按未婚员工探亲处理;

7、员工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路程假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8、员工探亲休假期间患病时,其病休天数仍作为享受探亲假计算,原规定的休假天数不能须延;如果员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满后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其返回的天数可根据县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按病假处理;

9、员工因各种原因在当年与配偶团聚三个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假;

10、大专院校分配来的毕业生,新招合同工人,在实习、试用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满一年后才能享受探亲假;

11、探亲假原则上不能分期使用,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分期使用分期使用的,需经综合管理部批准。

(八)公伤假

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式出差期间因工受伤,员工应立即通知公司,由公司向有部门申报,认定为工伤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请假管理

(一)公司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作出员工休假计划,报综合管理部统筹安排。

(二)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休假要合理,不得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同时休假,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三)员工休年假、探亲假、婚假等要服从工作需要,先由本人书面申请,再由年在部门签署意见,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四)如个别公司员工之累积年假已全部用尽,又因特殊情况需要再请假者,可向公司申请无薪事假,每年累计以7天为限,公司按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五)除特别原因外,事假应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经部门经理批准,然后上报综合管理部门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事假期间不享受有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贴,超过一个月或无期请事假,公司有权停发工资乃至辞退。

(七)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请假2天以(含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审批备案;

2、普通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及部门副经理级别以上的员工请假超过一天须报执行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

(八)员工申请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发放基本工资,即总工资一月工资津贴/当月天数*请假天数。

(九)集中例行假日轮休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集中例行假日(春节、五一、国庆)。轮休由各部门视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提经部门经理核准后;

2、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份的排班表,送综合管理部备查,并凭此作考勤依据;

3、轮休方式:

(1)对象:集中例行假日上班的员工:

(2)集中例行假日上班的员工,可自行预定轮休天数,但需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确定(一般在例假日本月完成),并报综合管理部;

(3)集中例行假日上班的员工,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轮休的,经总经理审批可按公司《加班管理规定》发放加班费;

(4)员工即经选定的轮休天数不得增加或减少、不休或与他人调换,亦不得借用或保留至下月补休,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改,须于前一日下午5点钟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核准后方可;

(5)员工一经排定轮休日,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仍需照常上班者,可经各部门经理核准,于当月的指定日期予以补休;

第10篇 s物业公司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着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总经理负责保密级以上资料的复制、摘录、携带外出等的审批。

总经办负责保密制度的监督与管理。

3.过程与方法控制

3.1.公司秘密包括下列内容:

3.1.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3.1.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3.1.7.业主资料;

3.1.8.公司规定不公开的财务、银行账户账号;

3.1.9.其他集团公司或公司管理层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3.1.10.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内部来往资料文件。

3.1.11.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公开性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2.公司秘密分级:

公司所有的档案资料,须按其秘密等级标明相应的字样(一般分为绝密、机密、保密、内部资料、公开资料五组),分门别类放置,列成清单,便于查阅使用。由指定的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合理划分、确立密级、该保密的必须保密,该公开的必须公开。

3.2.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代码s

3.2.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代码a

3.2.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代码b

3.2.4内部资料: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代码c

3.2.5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代码d

3.3 密级的确立

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密级。

3.3.1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确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编号最后一位注明,每季度由总经办核实密级。

3.3.2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3.4 密级变更及解密:

3.4.1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密级职能部门/ 项 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交总经办批准变更。

3.4.2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的,由原产生密件职能部门/项目负责人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解密。

3.5 保密措施:

3.5.1公司与长期接触秘密文件资料的员工签定保密协议。

3.5.2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备专人或兼管负责保存保密材料;

3.5.3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3.5.4保密档案室(柜)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接触;档案室(柜)内一切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3.5.5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的安全;

3.5.6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3.5.7传阅保密材料由指定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3.5.8保密材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纸应及时销毁。

3.5.9保密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数量打印或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纸、废件应及时销毁;

3.5.10传递密级材料应专人专送,中途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3.5.11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检查有无遗留材料、笔记本;

3.5.12公司文件不能随意放在桌面上和其它暴露的地方,如暂不阅读或离开办 公室时,要将文件锁好。公司的重要文件原则上不准携带外出,限在办公室作用,用后应随手入柜加锁及在规定限期内归还。

3.5.13注意在通讯和办公自动化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 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3.5.14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凡查阅公司密级材料,一律须向总经办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方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3.5.15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5.16公司保证员工的隐私权不受侵犯,个人资料不被有意泄露。

3.5.17属于公司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 、保存和销毁,由总经办执行;

3.5.18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 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当事人负责保密。

3.5.19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第11篇 物业管理公司防火安全检查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八)

1检查方式

a.定期检查

根据**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每年进行二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质检部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b.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住宅区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2检查内容

a.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b.消防设施包括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c.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3火险隐患的整改

a.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单位。

b.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接规定时限完成。

c.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第12篇 物业公司请销假制度-5

物业公司请销假制度(五)

一、全体职工必须做到有事先请假,事后要销假。

二、职工请假要提前写出请假报告,待逐级批准后,方可离岗,不得出现先离岗后请假的现象。

三、职工请批假范围

请假1小时内,由所在站站长批准;请假半日以上(含半日),须提前写出请假报告,由副经理或经理批准,各站长一切非因公外出须经经理批准。

四、因病请假一日以上(含一日)须有正规医疗部门的证明手续。

五、因事、因病请假及晚婚晚育假期均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以上事项如有违反,按奖惩制度第十二条执行。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则(十二篇)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单位财产和员工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单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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