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5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十五)
一、总则:
1.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人事管理,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公司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状态,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员工招聘:
2.1公司新聘人员一律由办公室统一面试、建立员工档案、录用、分派。各管理处可自行预招员工,进行第一轮面试筛选,面试符合条件者将应聘人员档案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另行安排面试,合格者录用。
三、员工录用标准:
3.1公司所有员工年龄一律控制在55岁以内,身体健康。超过55岁在岗者工作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
3.2夫妻及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上班。特殊情况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合理调配。
3.3对外来没有家室的人员,确保有家庭地址及联系电话,身份明确。
四、员工试用
4.1新进基层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公司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而工作表现合格者将成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4.2经考核,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即时辞退。
五、员工离职与辞退
5.1新进员工在10天以内自动离职,10天以内无工资。
5.2员工在试用期内和合同期内提出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交申请,对未办理手续而擅自离职者,每日按旷工处理,公司不发放工资,并保留追索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权利。
5.3员工离职最后一个月若未满勤,将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不再参与补助与考核。
5.4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及检查工作质量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公司无条件辞退。
六、调职与晋升:
6.1员工所在岗位不胜任或有过失者,公司视具体情况做出降职、免职、调离或辞退决定。
6.2同一岗位新老员工的交接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同一岗位新老管理人员的交接原则上不超过一周。
七、工作日、休假
7.1总公司办公室人员每月休班4天,也可一个月集中休4天,当月其他时间不再调休,管理处主任每月休2天。
7.2公司规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1天,“十一”3天。
7.3基层员工每月休假1天。(各管理处可以根据情况自行调配休假时间)
7.4婚假: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给予婚假7天。
7.5以上规定休班时间均属带薪休息时间。
7.6直系亲属去世可申请3天的丧假。
7.7病假可凭医院证明申请3天病假,病假无工资,超过3天,当月无任何奖金或补助,超过3天,必须总经理批准方可超假,未批准而超假每日按旷工处理,超假7日给予开除。
7.8事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3天到7天由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单报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交财务结算。
八、工资
9.1工资模式:工资总数=岗位工资+考核工资+补助工资+提成
9.2各岗位员工工资及试用期岗位工资见《公司薪酬表》。
9.3奖惩
9.3.1依照员工职责与考评给予员工奖金或罚款。
9.3.2年底优秀员工奖30元。
九、附则
10.1本制度由办公室编制并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批。
10.2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参考本公司有关规定。
第2篇 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4
物业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四)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及部门(管理项目)的印章使用、管理行为,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的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行政部负责依据公司营业执照或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批复文件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规定留存印鉴存档备查。
2.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理负责保管或由其指定专人保管,并对印章的使用负最终责任,对董事会负责。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管。
3.所有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报告等文件均需总经理审核认可后,方可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同一文件需加盖公司法人印章的份数由行政部根据文件的发送部门数或合同(协议)的约定份数及文件存档份数的要求确定。
4.财务支票、报表及其他财务凭证、资料需要加盖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由财务部负责按财务管理要求经总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加盖。
5.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如需带出公司使用,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人员陪同印章使用人使用印章,用完后及时归还总经理或其指定的印章保管人员。
二、公司职能部门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职能部门的印章刻制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后,行政部方可按统一印章刻制规定到指定雕刻社刻制,并按要求由行政部负责保留印鉴存档备查。
2.因公司内部机构调整或职能部门名称调整时,由行政部负责按公司机构调整或职能部门名称改变的批文刻制新的机构、职能部门印章。同时收回原有部门印章封存。
3.公司职能部门的印章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保管,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或许可,印章保管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加盖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4.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最终责任。
三、管理项目的印章管理使用
1.公司各受托管理项目的印章刻制由业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室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统一刻制,并留存印鉴存档备查。
2.管理项目的印章由管理项目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专人保管。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或许可,印章的保管人不得擅自为他人加盖印章或委托他人代管印章。
3.如项目管理合同(协议)终止或中途解除,公司不再续签管理合同(协议),项目撤销。则由业务副总经理责成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移交手续完成后,交回业务副总经理,并由业务副总经理负责交行政部封存保管。
4.如因工作需要进行项目负责人的人事调整,则由业务副总经理负责监督该项目印章的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报行政部存档。
5.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印章的管理使用负最终责任,若因违规使用或管理印章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负赔偿责任。
四、公司的所有印章由行政部依据总经理室的批示,统一负责刻制,并留存印鉴备查。所有新印章的启用和封存由行政部负责做好相应的记录、台帐。并负责做好停用印章的保管或销毁。公司任何印章的销毁,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室审核批准。
五、本制度所指印章的使用保管负责人应按照规定对印章的使用情况建立明确的记录和台帐。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物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充分整合利用资源
二、范围:公司各部门
三、总则
1、释义: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单价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以及一些单价不足2000元,但数量众多,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2、分类:
①建筑物(如员工宿舍、办公楼),产权归公司的房屋;
②运输设备(各种机动车辆);
③电子设备(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音像设备等);
④其他(办公桌、椅、柜、沙发、高档装饰品等)。
四、计划及审批权限
1、资产实行计划管理,每年的元月份前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报总办;
2、根据各部门申请(申请表附后),公司当年经营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现状,综合平衡后编制当年的固定资产采购计划,计划必须详细的列出预购物品种类、名称、单价、金额等内容,并说明原因;
3、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审核考察。
4、部依据有关批准报告进行市场询价,五个工作日内将询价报给总办及总经理。
五、购置与验收
1、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有需要部门向总办提出申请,总办综合平衡后,如同意,应按计划管理权限和程序逐级审批;如不同意,应给予申请部门调配或说明原因;经批准的申请或年度计划是购置固定资产的前提。
2、总办为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对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报告统一购买各部门申请的固定资产;在购买过程中应严格按批准的标准、种类、数量,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购买,有条件进行招投标的应通过招投标方式采购,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采购固定资产。
3、对大件或数量较大的固定资产采购,财务部应进行审计和市场考察。
4、固定资产使用(保管)部门为固定资产验收部门,使用和验收责任人为部门经理。总办采购完成后,填写验收单交验收部门责任人,验收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随固定资产的相关技术资料、保修单等由总办相关人员存档管理。使用部门如需要可以复制。
5、固定资产购置的经办人应在购置完成后持验收单及有效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六、固定资产使用管理
1、固定资产使用人负责使用保养、保管分配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如使用中出现故障应报告总办处理,发生丢失及恶意损坏视其情节轻重及损坏程度,使用人应按购置价格减去折旧后的残值赔偿。
2、责任人离开公司时,应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总办人力主管有权拒绝收离职手续。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固定资产使用人承担。
3、责任人因岗位变动,不再使用原固定资产,应将管理的资产交总办,由总办根据情况调配使用,部门内或部门间无权调配资产的使用。
4、配给责任人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其使用只能用于公司业务需要,严禁将公司资产挪作他用,或不在指定地点使用。
5、使用部门及责任人应配合总办、财务部对资产情况的核对清查等工作。
6、总办应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负责人、启用时间、原始金额等情况,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入、调拔、结存等情况。
7、每年十一月份由总办组织、财务部和使用部门配合,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清点,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编制固定资产清查清点明细表,并写出书面清查报告。
8、总办对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处理,不能正常使用无法修复的,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固定资产的报、转让均需按规定审批后方能办理。
七、本规定由总办制定解释,交办公会讨论修订。
八、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完善财务为中心的财务管理模式,特制定《浙江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法规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做好会计工作,按期出具财务报告,并经执业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
第五条 公司要发挥财务计划、财务决策、财务控制职能,加强筹资、投资、利润分配工作,及时完成财务分析供经营管理决策参考,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章 财务计划
第一条 加强计划管理是为了使资金运作更加规范,加速资金周转,控制费用支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条 财务计划主要有预算报告,包括营业收入计划、营业成本计划、资金收支计划、投资及收益计划、经营管理费用计划、贷款和还贷计划、财务费用计划、利润及利润分配计划、员工分配计划等,财务计划须按月度和年度分别编制并纳入预算报告。
第三条 月度财务计划
1、营业收入计划、营业成本计划、资金收支计划、投资及收益计划、经营管理费用计划、财务费用计划由各相关部门在每月20日前提出下月计划报财务部,经财务部平衡后汇编入月度预算。
2、月度利润计划,根据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和上述相关计划编制,财务部对月度执行情况进行预测、检查、分析。
3、按年初制定的年度员工分配计划,编入月度计划分月发放。
4、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根据制度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后,由财务部汇编入月度预算。
5、月度预算报告由财务部编制,报主营公司审批执行。
第四条 年度财务计划的要求
1、对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进行预测分析;
2、提供上年度经营概况和本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说明;
3、应提供经营指标实现的可能性分析(包括技术上、营销上、资金上、管理上的支持);
4、对各项经营指标进行按月分解,并确定责任人,以利于考核。
5、应提供符合要求的报表,对各项指标的构成与编制依据解释说明;
6、应注意保密性。
第五条 年度财务计划的内容和编制程序
1、确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编制年度营业收入计划、营业成本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对外投资计划、员工分配方案;
3、根据年度投资政策、投资计划、经营工作计划及费用开支标准编制经营管理费用计划;
4、编制贷款计划、偿贷及财务费用计划;
5、根据投资计划及预期收益率编制投资收益计划;
6、根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费用计划编制利润计划;
7、根据税收法规及政策编制税收计划;
8、根据利润分配政策编制利润分配计划;
9、编制资产运营计划及现金流计划;
10、编制现金收支预算及预期资产负债表;
11、编制当期财务预算报告。
第六条 年度财务计划的批准
1、年度预算报告由财务部编制,经董事会审核;
2、根据董事会的审核意见,对年度预算修订后再上报股东会审定;
3、董事会在每年12月底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年度预算,(如未通过,则根据股东大会意见修订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已获批准的年度预算报告报送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和监事长。
第三章 筹资管理
第一条 资金来源包括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第二条 公司可运用负债方式满足资金需要,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是指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商业信用(包括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收帐款等)等;长期负债是指期限超过一年的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和债券等。
第三条 优先充分运用商业信用手段增加流动资金,在向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借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后办理借款。
第四条 借款相关费用的处理:
1、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费用或虽然是长期借款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债券发行费是指与债券发行直接有关的费用,包括债券承销费、印刷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以及其他直接费用。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债券发行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债券发行费和借款费用,在尚未交付使用前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计入财务费用,具体可根据额度和使用期限确定可采用一次性计入财务费用或分期摊销。
4、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5、清算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清算损益。
第五条 所有者权益是保证公司稳定经营的重要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等。公司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吸收社会法人、外国资本和职员投资等方式不断增加资本总额,以增强公司实力。
第六条 股票发行费是与股票发行直接有关的费用,包括股票承销费、注册登记费、律师费、公关及广告费、印刷费及其他直接费用。股票按面值发行,发行费计入当期费用;股票按溢价发行,发行费先从本次股票发行的溢价中扣除,其余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发行费用大于本次股票溢价而未能抵扣的部分,列入财务费用。
第七条 公司发行债券和增发新股由董事会制定相关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以最低的成本满足经营周转的需要。
第二条 流动资金是指投放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流动资金控制权属总经理,由财务经理掌握使用。
1、员工因公需要可允许领用适量现金,除此以外不得借款、领款。
2、员工报销费用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费用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财务的副总裁(或其授权人)、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销。
3、对外部单位赞助费、资助费等社会性支出,由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审批。
4、未按第1、2、3款规定办理的,出纳人员应拒绝支付。
第三条 做好现金收支管理工作。
1、现金使用范围按国家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出纳必须对每笔经济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对库存现金进行结帐、盘点,做到帐款相符,每月终了,现金日记帐与现金总帐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
3、支付外单位的业务往来款项,现金支付限在1000元以内,无特殊情况不得突破,超过限额应以转帐方式支付。
4、库存金额最高限额为6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交存银行。
5、不得坐支现金和以白条抵库。
6、不准出借帐户和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套取现金。
第四条 有外币收支时,应分人民币现金、外币现金的币种设置帐户进行明细核算,加强对外币业务的管理。
第五条 流动资金的使用实行计划管理,主要通过预算管理来实现,具体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办理。
1、各部门需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分月填报月度用款计划,并于每月20日前把次月用款计划报财务管理部。
2、用款时由经办人填写用款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3、对流动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应制订考核奖惩办法。
第六条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公司根据《坏账及存货报损的处理规定》做好坏帐的确认工作,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准备金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4‰的比例提取。
第七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1、购入物资应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统一验收、管理。领用材料时,应由经办人填写领料单,经相关程序批准才可领用。特种商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
2、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领用,由使用人填写领料单,经低值易耗品管理者登记,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仓库才可发货。
3、应以旧调新的物料或低价财产,应以废品物料抵交后领新。
4、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5、存货的盘盈、盘亏、毁损的按相应报损程序报损后的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第五章 投资管理
第一条 按变现能力和投资目的可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
第二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可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批准权属董事会。
第三条 短期投资成本和损益确认
1、短期投资成本是指取得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短期投资时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2、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3、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帐面价值。
4、短期投资处置时,按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四条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短期投资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价值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另设'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准备'科目进行核算。处置短期投资时,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一并进行调整。
第五条 长期债权投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债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作应收利息。
第六条 长期债权投资利息
1、分期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期计提的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同时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收到利息时相应冲减已计的应收利息。
2、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按期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增加长期债权投资,收到利息时相应冲减长期债权投资。
3、长期债券投资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摊销,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同时进行,调整各期的投资损益。
4、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处置收入与长期债权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
第七条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实物、无形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按评估价值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也不包括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第八条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1、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或不准备长期持有的、或受限制条件下经营的情况应采用成本法核算,其帐面价值不随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化而发生增减;
2、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实际控制权、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根据其投资比例分摊其净资产的增减数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
3、在以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的情况下,从被投资单位所分回的利润、股利或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4、在以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的情况下,随着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被投资单位所分回的利润、股利或利息,应冲减长期投资帐面价值;
5、在权益法核算情况下,长期投资股权成本差额应按一定期限(按合同规定的投资期限,或按不低于10年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投资损益。
6、收回长期投资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第九条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条 公司可以全额资本金对外进行投资。
第十一条 长期投资的程序性政策规定与管理标准根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需要对新项目投资进行评价和可行性分析,计算有关项目预计收益,预测投资项目现金流量。
第十二条 对已经投资项目或正在实施的项目,采取系统网络管理,对各投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进行全方位监督,保证投资项目正常运行。
第六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条 经营活动各项耗费根据各项财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主要包括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第二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1、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支出;
2、购建无形资产的支出;
3、对外投资的支出;
4、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5、归还固定资产投资借款的本金和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和外币折算差额;
6、在职工福利费中开支的福利费;
7、向股东发放的股利;
8、 偿还债务本金;
9、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三条 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分别按公司制定的《因公出差管理制度》、《经营业务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第四条 员工工资由综合部造册,相关负责人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五条 福利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的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养老金等按有关规定计缴。
第六条 经营活动当期所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不计入成本内,营业费用直接从营业收入中扣除,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营业费用包括业务人员的工资补贴和福利费、广告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差旅费、经营业务费等。
2、管理费用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补贴和福利费、折旧、工会经费、业务招待费、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坏帐损失、办公用品、水电费、物料消耗、房租费、会议费等其它因管理需要所支付的费用等。
3、财务费用包括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银行手续费等。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等;不属于经营活动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在用、不需用、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购置、转让和报损应按规定程序报批。综合服务部和财务部应分别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和明细帐登记,妥善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按以下方法计价:
1、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2、购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交纳的税金等计价。
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价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利息支出等计价。
4、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5、扩建、改建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扩建、改建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扩建、改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6、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发票或验收清单所列金额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价。
8、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抵债部分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9、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手续的固定资产,应先按估价记帐,并计提折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予以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四条 固定资产修理改良支出是指能增加固定资产效用或延长其使用寿命的修理、改装和改建支出等。
1、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固定资产经常性修理支出作为收益性支出处理;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且数额较大的,可以采取分期摊销或者预提的办法,但须报经相关部门同意。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列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成本;
3、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受益期限内摊销,如受益年限大于租赁期限,则应在租赁年限内摊销。
第四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以下方法:
1、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率为3%,一般情况下折旧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
2、本月转入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本月转出的固定资产本月照提折旧。
3、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照工程的预算或协议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第五条 员工有责任维护、妥善使用财产,使用不当或无故损坏者应予以赔偿,对爱护财产、避免重大损失者应给予奖励。
第八章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管理
第一条 无形资产是公司的重要资源,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二条 自行创造或外部购入的无形资产归公司所有,经董事长审批后,可向外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公司商标权归属公司。
第三条 无形资产计价: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记帐;接受投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格记帐;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的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第四条 无形资产的摊销
1、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预计使用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
2、若预计使用期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按以下方法确定:
1、法律、合同或者申请书分别规定了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以法定有效年限与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中较短者作为上限。
2、法律中规定了有效年限,合同或者申请书中未规定受益年限的,以法定有效年限为准。
3、法律中未规定有效年限,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受益年限的,以合同或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作为上限。
4、法律、合同或者申请书均未规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以10年作为上限。
5、摊销年限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
第五条无形资产可使公司在竞争中处于特殊的有利地位,可得到额外经济利益,应对无形资产进行维护和提高。
1、专利权或商标权到期前,应办理相应法定手续得以延期使用;
2、非专利技术应有相应的保密措施,严防非专利技术泄密给公司造成损失;
3、专利权、着作权或商标权受到侵犯,应及时加以制止;制止无效,应进行法律诉讼,以维护无形资产不受侵犯。
第六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第七条 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计入损益。
第九章利润分配
第一条 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提取公积金和分配股利二部分。
第二条 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经营和转增为股本。公积金根据股东决定按一定在当年税后利润中提取。
第三条 股利是指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股利。
第四条 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支付到期债务本金。
3、按股东会决定提取相应的公积金。
4、向股东支付股利。
第十章报表管理
第一条 报表管理是指对外的财务及有关经济指标报表的管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经济指标汇总表、决算报告等。
第二条 编制报表必须以国家财务、统计等制度法规为依据,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已报出报表中发现有误,应及时予以更正。
第三条 会计报表的月结期为月末,年报为12月31日。
第四条 报表编制日期如下: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次月的4日内。
下月的综合工作汇编、预算报告在当月的25日以前。
上月的计划执行情况、决算报告在本月5日以前。
其他需要上报的报表按照送达部门要求及时报送。
第五条 在报送报表的同时,应编写财务分析,说明在经营期间、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利润与分配、税金交纳、存货变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发生重大影响等事项。
第六条 财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章和公司盖章后有效。
第七条 财务报表反映着公司综合经济实力和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外报表一律由财务管理部提供、报送,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向外提供,需要财务报表的,需有公司总经理同意对外提供的批件,财务管理部方可提供。凡收到报表的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堆放、应注意保密。因保密不善而泄密对公司带来损失的,按损失大小给予处罚。
第十一章发票管理
第一条 发票管理是指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工商企业统一发票、工商企业统一收款收据的管理。
第二条 财务管理部应指定专人管理、领购、保管发票,发票管理人员应做好登记、发放、调换等工作。
第三条 对外经济往来中,凡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所需支付款项,都必须取得对方发票或收据(属于增值税项目的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外供应货物、提供劳务等可取得收入的都必须开具发票(或收据)。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四条不得转借、代开发票,不得将发票带往公司所在行政区域以外开具。
第五条 发票采用以旧换新的方法领用,发票管理人员应将原发票存根清点,如有违反规定的,不予调换。
第六条 无特殊情况,不得开红字发票,不得作废,确需开红字发票的,须经财务部经理签字同意。
第十二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条 会计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实际,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组卷、归档工作。平时逐月做好记帐凭证、报表的装订工作并加盖有关人员的印章。按照档案标准要求,年度终了后,在次年三月以前做好报表、帐簿的立卷、装订工作,按报表、帐簿、凭证顺序排列,编好案卷号,抄写案卷目录一式三份,一份会计部门保存,一份存入档案箱,一份随同档案移交档案室保管。
第三条 会计档案由财务管理部保存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移交时,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明确责任。
第四条 会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必须办好移接交手续后才能离职。
第五条 会计档案应做到科学管理,即:存放有序、查找方便、防蛀、防鼠、防霉,防火,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
第六条 非财务人员查阅档案,须经财务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同意;财务部人员查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外单位查阅应凭该单位介绍信,经档案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档案应办理必要的登记手续。会计档案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可提供复印件。
第七条 会计档案保管到期,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部门审查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时将需永久保存的有关凭证抽出组成永久案卷保管。
第八条 销毁档案时应由会计机构、档案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参加,参加人员应对批准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清点、核对,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销毁清册列入会计档案作永久保存。
第十三章 财务分析
第九条 财务分析是指以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为依据和起点,采用专门法,系统分析和评价企业过去和现在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主要为投资人、债权人、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参考。
第十条 财务分析主要有偿债分析、利润分析、报表分析、发展分析、风险分析、投资可行性分析、资信分析等。
1、偿债分析。反映偿债能力指标包括:速动比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已获利息倍数等。
2、利润分析。反映利润能力的指标包括: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报酬率等。
3、发展分析。发展分析指标一般包括:利润增长率、成本费用下降率、平均投资收益增长率、资本增值率等。
4、报表分析。报表分析内容一般包括:资产结构分析与利润分析,同时可将偿债分析与经营能力分析综合反映。
5、风险分析。风险分析是指对因各种原因的存在使控制公司效益发生不确定变化的可能性分析,包括财务风险分析、投资风险分析、外汇风险分析等。
6、投资可行性分析。投资可行性分析内容包括:投资支出的分析、筹资分析、现金流量分析、收益分析、风险性分析以及敏感性分析。主要使用以下几种方法:投资回收期法、获利性指数法。
第十一条 资信分析。与外单位发生重大经济业务时,一般应进行资信分析。资信分析包括:合作单位的资产结构是否符合其经营情况、该单位的偿债能力、该单位的盈利能力、该单位的资产经营能力、该单位的相关业务合同履行情况等。
第十四章 清算业务
第一条 清算是指公司及所投资公司破产、解散和被撤销,正常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
第二条 公司及所投资公司破产、解散和撤销应当成立清算机构,具体清算程序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清算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第四条 清算的会计期间、财产清偿顺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 清算会计期间的开始,应编制可实现净值为基础的清算开始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清算财产表、清算财产分配表。清算期间跨年度的,应于年度终了时编制相关报表。
第六条清算会计期间终了之前,清算组编制财产分配表,在清算程序中多次进行债务清偿或财产分配的,还应于每次清偿债务或分配财产后编制财产分配表。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物业公司保安部规章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部规章制度
1.0目的确定物业公司各管理处保安部内部制度、规范部门建设、确立员工言行规范。
2. 0适用范围物业公司各管理处保安部3.0 制度3.1保安员文明规范3.
1.1着装规定a保安人员在工作、执勤和上课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
b着装时,应扣好衣扣,结上领带,戴正帽子,戴正工作证,穿黑皮鞋,扎紧武装带。
c不得穿制服外出小区,不得在业余时间穿制服外出,不得冬夏制服混穿。
d保安员着制服时,要经常保持干净整洁。
3.1.2仪表、头发、指甲经常修剪,保持整洁,男保安员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不准蓄胡须;
女保安员不得留长发,保安员当班不得佩带个人饰品。
3.1.3站姿保持全身正直成跨立姿势,身体的任何部位不得依靠建筑物、树木、汽车等。
3.1.4语言:执勤时遇到客人要让道、微笑、问好。
常用语:您好!请!谢谢合作!对不起!不用谢等。
3.1.5纪律:有自我约束力,不违章、不违法;
服从领导分配指挥;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替换班;
在小区内不准酗酒,工作时间不准抽烟;
按岗位要求进行工作,严禁饮酒后上岗,在岗时严禁嘻笑、打逗、聊天、睡岗、脱岗、空岗、串岗。
3.1.6工作态度:端正稳重,尽职尽责;
处理问题要有耐心、不急躁;
当小区业主、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或可能受到损失时,要机智、灵活、妥善地采取应急措施,全力保护业主、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3. 2值班制度
3.2.1 保安部实行24小时分时段轮流值班。
3.2.2 保安部各班每星期五将值班班次安排于《保安部_____班班表》 上。
3.2.3 未经保安部助理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换岗、调班。
3. 3交接班制度
3.3.1 必须在岗位上交接班,接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严格交接手续,即交装备、交情况、填写《值班记录》 本,将工作环境打扫干净。
3.3.2 交班人员等接班人员验收后才能下班,验收发现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
交班时接班人未到不准擅自下班,必须经领导批准有人接班方可离岗。
3. 4保安部请示报告制度
3.4.1 各岗位发现的异常情况,应随时向当班班长报告,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向保安部助理及公司领导报告。
3.4.2 发生事故、发现重大情况应立即向保安部助理和公司领导报告。
3.4.3 凡超过本级权限,无把握解决或按规定要请示报告的问题要一事一报。
3.4.4 凡属各班的工作,思想状况等应随时向助理作专题报告。
3.4.5 报告应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对于报告的问题主管领导应及时处理。
3.4.6 汇报通常以口头形式逐级汇报,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报告。
3. 5装备管理规定
3.5.1 保安员的工作配置包括:通讯器材、保安器械等重要装备,为了加强管理,特作如下规定:a所有的装备由助理或助理指定人员到库房领取,并在《装备领用登记表》记录。
b辞职,辞退的员工,必须在当日内将装备,服装交库房,遗失项目将按百分之百赔偿。
c凡在工作中损坏的,须凭报告由保安部助理批准换领或作相应赔偿。
d凡遗失的按百分之百赔偿,凭报告经批准领取。
e保安部助理每月对各种装备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检查结果记录在《综合检查记录》 。
f使用装备器材者要爱护装备,如不是因公损坏,照价赔偿,并给予严肃处理。
3. 6请销假制度
3.6.1 请假均须填写《请销假条》 。
3.6.2 住勤队员工作之余的外出假,8小时内由班长审批,请假24小时内由助理审批,48小时内由管理处主任审批
3.6.3 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公司经理批准。
3.6.4 因请假所缺工作岗位应有保安部安排人员替补,并扣请假人在请假期间的工资等。
3.6.5 请假期满应按时归队,及时到部门报到销假,并报告班长,接受执勤任务。
3. 7内务制度
3.7.1 保安员宿舍内务要整洁,美观,统一。
3.7.2 保安员的床铺必须统一摆设。
被子、大衣等床上用品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摆放整齐。
3.7.3 床下按规定排列好,鞋子、水桶等,不能有任何杂物。
3.7.4 保安员的制服、帽子、皮带等保安装备必须统一,集中有序地按规定摆放,不得随意乱放。
3.7.5 除必要的工作、生活用具外,其它物品或非保安员物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放置。
3.7.6 每周由保安助理负责组织班长巡查内务情况,并作出记录《保安内务检查记录表》 作为保安员每月考评项目之一。
3.7.8 不允许在休息室会客,不准留客于宿舍。
3.7.9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按《保安部奖惩细则》内的相关规定处理。
4.0相关记录
4.1《值班记录》
4.2《装备领用登记表》
4.3《请销假条》
4.4《保安内务检查记录表》
4.5《保安部_____班班表》
4.6《综合检查记录》
5.0附录《保安部奖惩细则》编写:
第6篇 物业公司绩效考核制度-7
物业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七)
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各部门的职责和功能密切联系着,各部门应通过对内部员工的绩效考核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实现。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主管应对所提供的数据准确性及评估结果的公正性负责。
1、目的作用
员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又称人事考核、绩效评价,是收集、分析、评价和传递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方面的信息情况过程。其作用如下:
1.1通过考核、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思想、技能、业务情况做出全面的检查和总结,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1.2正确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是实施奖惩、任用、工资、培训等项工作的必要依据。
1.3可激发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1.4完善的绩效考核系统可较准确地剖析组织中人力资源的优劣势,以便掌握情况不断优化员工队伍。
2、管理职责
2.1 企管部是公司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制度的建立,拟定考核计划,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系统的运作,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决策正确性。
2.2 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各部门的职责和功能密切联系着,各部门应通过对内部员工的绩效考核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实现。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主管应对所提供的数据准确性及评估结果的公正性负责。
2.3 企管部负责对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各部门执行政策、原则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各项纪律、防范违规行为,及时反馈信息,保障绩效考核工作良性运行。
3、绩效管理
3.1 公司内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直接下级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切实做好直接下级日常工作情况的详细记录。要倡导部门主管领导从具体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切实履行好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和指导责任。
3.2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与下属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指导下属改善、提高绩效,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各级人员要同步发展,提高团队效能。
3.3 公司的绩效考核组织在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时,要把他们对直接下属日常工作情况的记录、辅导及与下属共同协作、沟通情况,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4、绩效考核
4.1 考核分类:月考核、年度考评。
4.2 考核细则(详见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4.3 考核权限划分:
4.3.1安防员、绿化员、保洁员、泳池救生员由直接管理员和辖区安防班长共同考核;
4.3.2安防班长由管理员和管理处主任共同考核;
4.3.3管理员由管理处主任考核;
4.3.4管理员、管理处主任由部门主管考核;
4.3.5其他部门员工均由本部门主管考核;
4.3.6各部门主管由企管部协助总经办考核;
4.3.7总经办及企管部对各部门考核进行监督指导。
4.4 考核方式
4.4.1月绩效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简单化程序进行,在每月25日前,由考核者根据下级的日常工作情况,对照岗位考核指标与评分方式完成对员工的考核,原则上不再进行复核,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两天内通知本人。各部门收集考核结果送企管部,企管部存档后转财务部,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4.4.2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考核结果通知的当日,向企管部申诉,企管部协同该员工的考核者的成绩重新核定。核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4.4.3年度考评是对员工在一年工作绩效的总评,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评结果作为晋升的依据。
5、考核注意事项
5.1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5.2 考核必须根据事实,实事求是,不明事项不能去猜想,必须核实;
5.3 被考核者在被考核期间之前的考绩无论好坏,均不得考虑在内;
5.4 考核者必须熟练掌握被考核者的工作职责、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不得夸大或缩小被考核者的成绩;
5.5 避免对工作时间较长的下属给予过高评价,对新进下属评价过低。
6、考核者的要求及责任
6.1 对考核者的要求
6.1.1考核者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被考核者,不得循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或谋取私利;
6.1.2考核者应理解考核的意义、步骤、方法,掌握考核技巧及考核程序。
6.2 考核者的责任
考核者的考核工作中,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或违反考核纪律,否则,由企管部根据相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
7、考核沟通及考核结果反馈
7.1考核后考核者要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面谈,让他们充分理解、认同实施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意义和作用,使绩效考核在全体员工认同的工作环境下进行。
7.2考核者对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违纪事项要当场指出,说明扣分标准,并详细记录;月绩效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两天内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8、 绩效考核对薪酬的调整
通过绩效考核,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公司将发给超额绩效工资,并大力表彰;对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除了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外,公司还视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8.1中层及中层以下员工
8.1.1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职位或降低该员工工资等级一个级别(最低职位的以50元为一个级别进行降低)。
8.1.2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能在今后三个月内连续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合格者,则应恢复该员工物业公司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的具体内容的级别。
8.1.3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在今后两个月内连续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公司对该员工予以辞退。
8.2高层员工
8.2.1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
第7篇 物业管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6
物业管理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六)
1、员工上下班须按规定时间、方式打卡或者签到。
2、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10分钟至1小时扣罚20元,超过半天者按旷工处理。每月迟到、早退3次以上5次以下者(含5次),罚款100元,经多次警告不改者予以除名。
3、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的要求打卡、签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否则扣发双方当事人当天工资。
4、当月旷工3天(含3天)以下者,每旷工一天,除当日工资外,另扣发两天工资;超过3天者予以解聘。
5、如因公赴外地出差,应到总办办理登记手续并填写《出差登记单》。
6、公司、部门原则上不要求员工加班,但安排的值班不算加班,因必须要安排加班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否则视为旷工。正式加班,部门有权安排本月内调休,不能在异月调休,但调休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
7、考勤逐级审核,发现问题一级对一级负责。
8、离职人员的考勤务必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一同呈报,否则公司不予受理,离职人员应发工资部门经理自行负责解决。
第8篇 物业公司收发文及档案管理行政工作制度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收发文及档案管理
3收发文及档案管理
3.1文件定义
3.1.1本规定所提的文件是指:证照、合同、函件、图纸、传真、以部门/管理处/物管公司名义发出的电子邮件等文件。
3.1.2公司正式文件不可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递,即收到和发出的电子邮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3.2收发文管理
3.2.1收文
3.2.1.1收到的文件(包括通过前台之外来文件,以及内部各部门/管理处文件(密件除外),由物管公司秘书或各管理处行政人员负责收文登记;另物管公司秘书必须在项目管理中心内部网页进行收文登记。无具体收文部门的文件,由资源部负责收文登记。
3.2.1.2收文登记后,及时报公司总经理/管理处主任或授权人签署意见,再转交收件人/跟进人处理。无总经理/管理处主任签署意见的文件,可不予处理。
3.2.1.3文件执行或处理完毕后,由收件物管公司秘书/管理处行政人员存档,重要的文件正文(如有)物管公司秘书须定期交到档案室归档。
3.2.1.4管理处行政人员负责每月填写《收文登记表》。
3.3发件
3.3.1起草:由需要发件的部门/管理处起草文件。
3.3.2编号:对外公文由物管公司秘书上公司网登记索取编号。管理处内部发文由管理处行政人员负责统一编号及填写《发文登记表》。
3.3.3打印:由发文部门/管理处负责。
3.3.4校对、签署
由发文部门/管理处负责,部门/管理处/物管公司归档的文件需有发件人、管理处主任及物管公司总经理的签名;以管理处名义发出的电子邮件,则打印后由管理处主任签名,留作归档。
3.3.5申请盖章
由物管公司秘书负责申请盖物管公司公章,按项目中心有关图章的管理规定执行,文件的审批件由项目中心行政及信息管理部负责归档。
3.3.6发出:由发件部门/管理处负责,并作出发文、签收登记。
3.3.7内部传阅
收件人依据传阅批示尽快传阅,不应拖延。传阅并签名后的文件,交回归档。
3.3.8归档
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物管公司秘书应及时移交给项目中心资源部档案室;其他文件由物管公司秘书和各管理处行政人员负责保管和处理,做好文件类别、保存份数、存放方式和存放地址等情况的登记。
3.3.9管理处行政人员负责每月填写管理处的《发文登记表》。
3.4文件保管及处理
3.4.1物管公司秘书及各管理处行政人员负责文件的保管工作。
3.4.2管理处秘书/各管理处行政人员将所有收、发的文件按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具体类别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做到科学、系统、方便查阅和处理。并需将各自的文件分类的类别规则,每年一次或有改变时报物管公司资源部备案。
3.4.3文件必须存放在文件柜等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或杂乱地堆放。
3.4.4定期组织清理文件(每年的6月和12月)。由各管理处指定专人负责,根据文件的内容和重要性,界定文件的存放期限和处理方法,例如:
3.4.4.1对于保管期限已到的文件,集中销毁,并做好注销的登记手续,包括文件名称、文件日期、来文单位/收文单位、文件编号、存放期限、注销日期、注销负责人、注销批准人(管理处主任/物管公司经理)等;
3.4.4.2对于保管期限未到、但不是经常使用的文件,按类别进行钉装、打包,集中存放到另外指定的位置上;
3.5档案管理
3.5.1文件的移交
3.5.1.1对于各部门/管理处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在规定期限内由物管公司秘书移交至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具体移交期限如下:
3.5.1.2重要文件如公司/管理处证书、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应在办妥后一周内由物管公司秘书移交项目管理中心档案室。
3.5.1.3一般工作性文件,可按工作进度作阶段性定期移交。
3.5.1.4文件移交人将符合归档条件的文件整理后,填写申请,交到项目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员处,档案管理员清点无误后,予以签名确认。
3.5.2档案的保管
公司的档案由资源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一般雇员不得私自保留档案。资源部根据公司档案编号的规则,将文件进行编号,分类存放。
3.5.3档案信息的使用
3.5.3.1复印档案
公司规定可按暨定的权限进行复印档案,但必须填写《档案复印记录表》。如所复印的文件属公司证照类,由物管公司秘书统一向项目中心行政及信息管理部办理。
3.5.3.2档案原件的借用
1)原则上公司档案原件不外借,但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借的档案原件(例如办理公司年审所需资料等),可凭政府部门的通知填写《档案原件借用申请表》,交物管公司经理签批后由物管公司秘书向项目中心行政及信息管理部借出。
2)档案原件外借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的,须将其原因和档案的存放地点知会项目中心档案管理员,并由档案管理员作出追踪。
3)档案借用人应有高度责任感,保持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不得涂污及损坏。
3.5.3.3档案原件的归还
1)借用人将档案归还时,须经项目中心档案管理员检查所归还之档案是否完整,并签名确认。
2)档案管理员将《档案原件借用申请表》复印件退回借用人,证明已归还档案,完档案归还手续。
3.5.3.4档案原件的处理
由物管公司秘书统一交项目中心档案室存档。
4月报制度
4.1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各管理处以规定书面格式上报该管理处各部门工作情况至物管公司秘书。
4.2香港月报制度:每月28日前,各管理处以规定书面格式上报该管理处工作状况至物管公司秘书及项目。
第9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实施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实施办法与《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配套实施。
第二条 《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修订时,本实施办法随之修订;《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未做修订时,本实施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独立修订。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未涉及事项,按《公司员工薪酬福利制度》执行。
第二章 员工工资
第四条员工工资指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由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按月发放。员工当月工资在次月16日发放,遇法定休假可提前。
第五条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工资由投资人或公司董事会核定,由公司发放或由公司与投资人共同发放。
第六条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职能部门正/副总经理工资等级原则上从低等级起步;由职员提升为部门正/副总经理的,应就高不就低进行套级。对公司紧缺人才其工资等级可以高等级起步,也可以不受此标准限制,具体由总裁会议审定批准。
第七条职员执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按照高级经理级职员、经理级职员、一般职员三个职级,每个职级分3个工资等级。职员工资等级原则上从低等级起步,但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和职员的工作经历,也可以从较高等级起步聘用。根据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情况,高级经理级职员的工资也可以不受此标准限制,具体由总裁会议审定批准。
第三章津 贴
第八条员工津贴包括交通补贴、误餐补贴。
1、交通补贴。交通补贴属员工上、下班交通福利,按月发放,公司不再解决员工上、下班交通费用。配备专门工作车辆的公司总裁、副总裁不享受交通补贴。交通补贴标准为:230元/月o人,按公司有关规定是否具体执行。
2、误餐补贴。误餐补贴属员工工作就餐福利,按月发放,公司不再解决员工工作就餐问题。误餐补贴标准为:100元/月o人
第四章年终奖励
第九条年终奖励指公司在每年年终给员工发放的除工资、津贴以外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第十条年终奖励总额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由总裁会议提出,报董事会核定。
第十一条每位员工年终奖励数额的计算公式:
员工年终奖励=基本年薪×系数
1、基本年薪=月基本工资×12
2、奖励系数以员工年度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确定。
第五章'四金'
第十二条 '四金'指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失业保险、社会住房公积金。
第十三条 '四金'属员工法定福利,员工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始享有。
第十四条 '四金'缴纳方法按杭州市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内部医疗保障
第十五条员工内部医疗保障另行实施办法再予执行。
第七章 有薪年假
第十六条有薪年假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除法定公众假之外的不扣除工资数额的休假。
第十七条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第十八条带薪年假的天数为:公司总裁、副总裁15天/年,各部门经理、副经理10天/年,职员5天/年。休假天数按工作日连续计算,包括其中公众假期。
第十九条带薪年假当年使用,不累积。
第二十条员工个人全年婚、丧、产、病、事假累计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再享受带薪年假。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10篇 物业公司动火审批制度9
物业公司动火审批制度(九)
1.根据用火部位和危险程度,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审批管理制度。动火时,必须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心办理动火证,方可动火施工,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在楼层闷顶、车库、制冷机房等有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管线、设备处动火属一级;由主管部门或民工、外委托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防措施,并事先通知安全管理员到场监督,方可动火,疑难危险问题报请公司领导,召集有关员工采取可靠措施,作为特殊动火处理。
3.非属一级动火管理之处的使用电焊、气焊、烧烤、煨管、熬沥青和批准使用的电炉及炉火取暖的管理属二级;由主管部门制定用火管理制度,执行防火管理规定,并责成专人落实。
4.属于正常使用中的加工餐食的液化石油器炉灶,烤炉及吸烟管理属三级,由班长负责检查,落实岗位员工消防责任制。
第11篇 s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以下以某物业公司为例,为大家提供一则物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希望大家从这则考勤管理制度样本中,更好地进行员工管理。
考勤制度是考察员工出勤、工时利用、劳动纪律以及支付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考勤管理,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订本规定:
一、凡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均执行本规定;
二、各作业所领班(主管)为专职考勤记录员,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开除;领班(主管)应在此月初上交上月考勤记录及各种有关假条,材料申请单等到管理部门办公室;
三、各作业所员工每天工作时间,原则上为8小时(吃饭时间除外),由于各作业所的具体情况不一样,各作业所甲方(客户)的实际作息时间确定上、下班时间;
四、无论实行何种工作制,各作业所应当保证员工每月休息两天,如赶上甲方放法定假日,员工有薪休假;
五、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六、员工请假,非特殊情况,一律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经领班(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一律扣除当日工资,请假与排休不替换;
七、员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位上班的;
2、迟到早退累计1小时以上 ,又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的;
3、员工请假逾期不归,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
4、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的;
5、申请辞职未获管理部经理批准,擅离职守的;
6、伪造、涂改各种请假证明的;
八、事假:员工请事假由作业所主(领班)批准,管理人员请事假须经理批准同意,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事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未批准而不到岗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九、病假:
1、员工请假一律凭医院开具的证明,由本人即时向领班(主管)申请请假,确因情况紧急来不及申请请假的,时候须1日内补办有关手续,不具备上述条件按旷工处理;
2、急诊病人可由家人代请假,时候由本人凭医院的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不具备上述条件按旷工处理;
十、当月病假、事假合计超过十天者,作自动退职或公司劝退;
十一、公司行政管理人员:领班可批员工一天假期、主管可批员工三天假期、三天以上必须由经理批准同意。
第12篇 某物业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一、通过对员工实施必要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应有尽有岗位需要的技能和服务质量意识,确保员工素质满足服务和管理的要求。
二、公司每一个员工,在进行某一项工作之前,必须事先已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培训合格方允许上岗的原则。
三、 培训是确保员工工作技能达到工作标准要求的最重要的手段。培训必须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才能确保培训的长抓不懈,从而最终保培训质量达到工作的要求。
四、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培训必须和实际工作需要及公司的整体工作要求相吻合。
五、培训必须经过结果的验证,员工的培训必须和员工的绩效考评相结合。
第二节 培训计划
一、培训计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制订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报公司审核。
二、部门每月制订相应的培训计划,由部门负责人落实。
三、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报部门总经理审核。
四、培训计划内容:
(一)有明确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要求;
(二)有具体的实施 时间;
(二)有培训的说明方式;
(四)有培训考核的要求和培训结果的验收方式;
(五)有培训费用的预算;
(六)不违背法律、法规。
第三节 培训内容
一、员工培训主要应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和专业培训为主。
二、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
三、专业技术人员如财会人员、工程师、工程技术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四、基层管理人员应通过培训充实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基层工作人员须学习公司及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各自岗位责任制和要求,熟悉宾客心理,学会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六、公司的其他人员也应根据本职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第四节 培训方式
一、专业教师讲课,系统地讲授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提高专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
二、本公司业务骨干介绍经验,传帮带。
三、组织员工到优秀企业参观学习,实地观摩。
四、参加相关的业务培训班学习。
五、指定培训科目,有员工组织自学 。
第五节 培训类别
一、新员工入职培训。所有新入职员工均应接受不少于二日的入职培训。培训后参加统一考试,不合格者作辞退处理。
二、上岗培训.服务中心一线员工上岗前应进行严格上岗培训。
三、在职培训。员工在工作期间应接受各自部门的定期定时的培训。
四、升职、调职培训。员工在升职、调职报到前,应接受人事部的专项培训。
五、长期脱产培训,培养有发展前途的业务骨干,使之成为合格的管理人员。
六、短期脱产培训,主要适用于上岗培训,或某些专业性强的技术培训。
第六节 培训组织
一、由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的培训由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这类培训一般有:
(一)物业管理基本法规、条例实施细则的培训;
(二)物业管理操作实务的培训;
(三)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
(四)文化知识的培训;
(五)礼仪服务的培训;
(六)外出参观。
二、由培训部门统一进行培训由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这类培训一般包括:
(一)标准作业规程培训;
(二)专业理论技能培训;
(三)实际操作培训。
第七节 培训纪律
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如实签到。
二、尊师重教,认识和领悟培训目的,不得与培训老师顶撞。
三、认真学习,专心听讲,作好培训记录,不违反课堂纪律,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培训人员应必须服从培训时间和内容安排。
五、培训时间不得抽烟、吃零食,交头接耳等无关培训的事情。
六、培训人员在培训开始前应带齐与培训相关的资料和用品。
七、保持培训课堂的清洁卫生,每日安排值班员对教室进行清洁。
八、在外出参观时,应保持良好的学习形象,服从组织领导安排。
九、对违反培训纪律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节 培训考核
一、培训质量的监控。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服务中心培训计划的落实和效果监控。
(二)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培训的落实和质量监控。
(三)服务中心经理助理负责培训的开展和指导。
(四)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及员工的培训开展和指导。
二、培训效果的验证
(一)每次集中培训结束后,服务中心均应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价,评价的方法可以是发调查问卷。就授课的效果征询接受培训的员工的意见。
(二)人事部组织专人对培训的质量、效果做出评价。
三、员工培训后的考核
(一)每次培训结束后,服务中心均应组织对参加培训员工的考试,以验证培训效果。
(二)考核可采用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种方式。
(三)违反培训纪律和培训不合格将按照员工绩效考核实施。
(四)对上岗考核不及格的员工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给予辞退。
第九节 培训费用
一、公司总经理应当依据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最后确定全年度培训费用额度由财务部应当将培训费用列为专项开支,调拨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公司的培训费用落到实处。
二、员工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操作证培训原则上由员工自己承担,对于工作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员工服务中心可视情选拔培训,但必须签订培训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