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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2 21:58:01 查看人数:42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分公司管理制度【1】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监理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监理队伍,总监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

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监理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监理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

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监理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监理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监理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监理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监理费。严禁私自收取监理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监理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监理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分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七十二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总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四条 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 总公司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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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第七条 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情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 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管理制度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必须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

2各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九条 各分公司必须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 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 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

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三章 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 各分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总公司安排人员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 子公司的经理(包括经理、副经理)由总公

司提名并提请分公司的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经理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经理必须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必须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能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门经理应与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门经理应与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责任、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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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并由总公司财务部对其直接负责。

第十五条 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人员、及设立新岗位等。

第十六条 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人事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 建立各分公司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经理必须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情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 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副经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拟定报总公司审查确认。分公司部门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确定并发放。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 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

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审批、并由总公司统一购买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

管理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

4、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 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必须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分公司的所有税费均由各单位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第2篇 建筑集团公司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第3篇 分公司安全员安全责任制度

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2. 积极协助经理、书记上缴安全管理基金。

3.审查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是否齐全、可靠,技术交底是否详尽、全面、有针对性,且具体操作的工人是否都已签字。

4. 协助经理、书记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

5. 审查和验收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 监督本单位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批准。

7. 对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8.每个工程开工前要将该工程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年初要将本单位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其中“安全文明优秀工地”(红牌工地)要达到33%以上。

9.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25日以前将反映本单位各工程安全隐患及排列顺序的《分公司安全检查情况月报表》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集中整理并在全公司内公布。

10.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

11.监督项目上的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额要符合第2.6.款的要求。

12.协助分公司经理同每个新开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责任状。

13. 参加因公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4篇 分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格式怎样的

下面是有关分公司规章制度范本,仅分公司制定规章制度范本时试用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岗位实行聘任制。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由总经理聘任。

员工经部门经理提名由总经理聘任。

2、新聘员工实行先试用后录用的原则,试用期最长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可正式录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书》3、在劳动合同期内,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条款将对以上情形予以明确。

4、在聘任期内,根据员工的品德、能力、胜任聘任约定岗位工作的程度、业绩、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有权解聘、换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对造成经济损失严重者和影响恶劣者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劳动合同期和聘任期满,公司对能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业绩显著者优先录用和聘任。

6、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规定执行。

工资管理制度为明确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规范公司对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订立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实行标准工资与绩效挂钩工资制,另计发奖励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等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二、员工工资每月10日前发放(特殊情况除外),遇节假日顺延。

三、加班工资标准:全天为20元,半天为10元。

连续加班近4小时为半天,近8小时为全天。

四、工龄工资标准:按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工作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为5元,以后按此幅度逐年递增,按月发放。

五、考勤工资标准:月全勤奖每月30元,全年满勤奖300元。

(每月出勤26天为满勤)。

六、其他奖惩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业绩考核工资另定方案。

奖励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创新被采纳并给公司带来效益的,奖励100—500元;2、发现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处理,为公司减少不必要损失的,奖励100—500元;3、工作中任劳任怨,却遭他人无理排挤、打击,但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计较个人得失的,奖励200元;

4、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敢于指正和揭发的,奖励200元;

5、一年中,连续5次获奖励,年终再次给予5次奖励的总和。

惩罚制度

1、对公司不忠实,谎报情况及散布流言蜚语的,予以除名。

2、对公司及公司的职工(包括管理者)的缺点及错误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进行议论的,解聘,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3、私做交易而谋求非法收入的,予以除名。

4、由于对公司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在行使权力时不能理解又不通过正常渠道申诉,或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消极怠工的,予以除名。

5、对客户的疑问不解释、不解答、不落实的,罚款20—100元/次;

对上级布置的任务不按时完成而又不能说明原因的,罚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

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而不管不问的,解聘。

7、应急情况离开,未交接好自己手头工作而又没向公司汇报的,罚款20元/次。

应急请假、正常请假及正常调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数内,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补办手续的,视同擅自离岗,罚款20元—100元/次。

8、工作时谈论与公司无关的话题、说风凉话及冷言冷语的,罚款20元—100元/次。

9、管理人员如采用正确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点、错误及对自己提出批评的,职工采取不理智的态度,泄私愤或打击报复的罚款50元—200元/次,并免职同时解聘,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10、在汇报工作时报喜不报忧,对同事及上级进行隐瞒的,解聘

11、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执行的,予以除名。

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相结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过8小时。

3、上下班按部门认真填写考勤记录,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出制度。

上、下班考勤记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统计,并于月初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时报送财务部作为扣发工资、支付加班工资和发放满勤奖的依据。

6、迟到、早退超过五分钟者,按每五分钟(不足五分钟按五分钟计算)计扣5元的标准执行,超过三十分钟者,扣半天工资,超过一个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一个月累计迟到达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旷工三天者,当自动离职。

7、公司实行月满勤奖和年满勤奖制度。

每月上班26天为满勤,月满勤奖为30元/月,连续12个月满勤 满勤,奖为300元/年,经考核达到满勤标准的员工满勤奖年终公司一次发放。

8、上班外出办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门经理讲明所去地点、时间、所需办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上班时间无事不离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否则,每次罚款10元。

9,因工出差,须填制出差审批单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否则,不报销差旅费,并每次罚款10元。

休请假制度

1、公司建立休、请假制度。

所有请假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按审批程序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后生效。

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休假、请假半天,员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最后由总经理批准;

部门副经理休假、请假半天,员工一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分管领导审批;

一般员工休假、请假半天由部门经理视工作情况予以审批。

3、所有休假、请假均应履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并将休假、请假申请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登记。

未履行休假、请假手续而离岗的,视为旷工。

4、婚、丧假、女员工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事假按请假天数,每天扣发30.00元工资;

连续请事假超过5天的,当自动离职。

6、因病请假3天内(含3天)不扣发奖励工资;3.天以上--10天内(含10天)按每天扣日奖励工资;

10天以上--20天内(含20天)扣月奖励工资的50%;20天以上取消当月全部奖励工资。

病假必须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凡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情节严重者,作除名处理。

第5篇 某分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全体员工及分包单位人员。 对新员工、进入新岗位和新工程的人员(含转岗、待岗后重新上岗)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一、教育培训内容 :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2、总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

3、建筑施工的特点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基本常识;

4、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5、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安全防护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

6、事故发生的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7、预防事故和遇到紧急情况时逃生自救的常识;

8、其它相关内容。

二、从事安全教育的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的施工经验。根据不同的对象,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分的准备,并写有书面的讲课内容方可授课。

三、项目部利用“农民工夜校”做好入场教育后,接受教育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工人入场安全教育的考核、阅卷和建档。每一位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时间为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4个学时),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

四、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时,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五、作业前各班组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其所从事的工作告知危险因素、正确的安全作业要求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一个工程项目的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七、班前安全教育 (班前讲话)

1、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 分钟的班前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2、班前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和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本班组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对策。

3、遇有特殊天气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安全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应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4、项目安全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八、“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取证管理

1、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企业法人、总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资格培训和定期的安全教育,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2、总公司、公司应建立“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和取证台帐。

3、分包队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九、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电气焊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分为岗前教育和在岗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应在有效时间内参加复审,复审不合格或过期不参加复审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查进场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对持有过期和假证的人员不得使用。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十、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召开安全会议等形式,定期组织全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业务学习,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6篇 房地产发展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营销奖金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营销奖金分配的管理,明确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第二章案场奖金发放方案

第三条 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销售奖金的提成比例。

'星雨华府'案场销售提成发放方案:

1,销售人员提成比例

①每月完成销售任务者,按当月销售金额万分之十二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②每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者,按当月销售金额万分之十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2,案场主管按当月项目销售总金额的万分之六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3,案场经理按当月项目销售总金额的万分之八的比例作为销售奖金。

第三章销售奖金计算标准

第四条 各销售人员本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交足定金的总套数为本销售员当月成交套数(或按当月成交套数对应的销售总金额结算当月任务量)。

第五条 每月销售任务量在上月最后一天由案场经理在例会上宣布。

第四章销售奖金发放按实际回款速度发放

第六条 按本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到实际帐金额结算当月奖金发放金额。

第七条 销售人员每月奖金发放时,留存当月奖金总额的5%,待项目结束后一次性发放销售人员。

第八条 案场主管、案场经理的奖金发放同销售人员。

第五章 留存发放或扣除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 本项目销售率达到总销金额的90%视同销售完毕,发放销售留存。

第十条 销售人员在项目销售中途因自身原因辞职者留存全部扣除,不予发放,但因患病不能正常工作的除外。(需有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据证明)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除名者,留存全部扣除,不予发放。

第十二条 因公司经营需要缩减编制,正常裁员者,留存在7日内发放。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在工作期间若有重大违规事项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留存根据实际情况相应的扣除,并酌情扣除销售提成。

第六章 部门奖金的标准

第十四条 部门奖金根据各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分别占其销售业绩的0.1‰~0.2‰。

第七章部门奖金的组成

第十五条 部门奖金分为部门活动基金、部门奖励基金和个人业绩奖金三部分。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奖项比例主要适用范围

部门活动基金5%用于部门集体活动支出

部门奖励基金10%用于奖励工作表现、业务技能优秀或为部门工

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部门经理不参与)

个人业绩奖金85%用于奖励个人业绩的奖金

第八章部门奖金分配比例

第十六条 个人业绩奖金根据部门成员具体分工进行分配。奖金分配的比例范围如下:(基数为部门总奖金额)

序号岗位比例

1部门经理20%-35%

2案场经理、案场主管20%-30%

3主案企划、主案平面20%-30%

4企划专员15%-20%

5销售人员、销售文员10%-15%

注:① 营销部门个人业绩奖金总比例为85%;

② 奖金分配的具体比例根据岗位分工及工作量而定;

③ 如项目操作过程中,人员发生变化(或分工发生变化),奖金分配比例也随之改变,具体比例由部门经理拟定,经分管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九章部门奖金发放时间

第十七条 个人业绩奖金在公司实现阶段性回款的前提下,原则上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奖金的核算及发放工作。

第十八条 个人业绩奖金预留5%在年终集中发放,若员工在奖金发放之前出现辞职、离职或辞退等情况,不再享受任何业绩奖金,其个人业绩奖金预留部分纳入部门奖励基金。

附:营销部个人业绩奖金发放流程

第十九条 部门奖励基金分季度发放和年终发放两种方式,其中季度和年终各占50%,部门奖励基金的发放对象为表现优秀的员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具体奖项设立及发放由部门经理提出方案,报分管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附:营销部奖励基金发放流程

第二十条 自2007年4月28日起,营销部奖金分配均按此管理制度执行。

附1:营销部奖金分配方案申报流程

附2:营销部个人业绩奖金发放流程

附3:营销部奖励基金发放流程

第7篇 县供电分公司带电作业管理制度

一、人员要求

1、配电带电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作业的生理和心理障碍,应具有电工原理和电力线路的基本知识,掌握配电、带作业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熟悉作业工具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通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并且有上岗证。

2、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会紧急救护法,触电解救法和心肺复苏法。

3、工作负责人,(包括工作监护人)应具有3年以上的配电带电作业实际工作经验,熟悉设备状况,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经领导批准后,负责现场的安全监护。

4、气象条件的要求

5、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雨、雪雾天气不得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以上,一般不宜进行作业 。

6、在特殊情况下,若必须在恶劣气修下带电抢修,工作负责人应针对现场气象和工作条件,组织全体人员充分讨论,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审核后方可进行。

7、夜间抢修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8、带电作业过程中若遇天气突然变化,有可能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尽快恢复设备正常状况,或争取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9、配电带电作业的新项目,新工具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合格通过在模拟制备上实际操作后,确认切实可行,并制订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运行设备上进行作业。

10、凡是有较重大或较复杂的作业项目,必须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作业人员研究讨论后制定出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本单位总工程师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二、工作制度

1、工作票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时应按《两票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填写电带作业第二种工人票,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员审核可行性签字后生效。

(2)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检修时限,工作终结后,工作负责人应签署“已执行”章子,并存档1年备查。

(3)工作票签发人应由有丰富的带电作业经验,熟悉人员,设备,配电网络,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本细则,经考试合格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

(4)每次作业前全体作业人员应在现场列队,由工负责人宣读工作票,布置工作任务并进行人员分工,交代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作业及配合等,并认真检查有关有工具、材料,齐全、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

2、工作监护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在工作现场行使监护职责,对作业人员的作业方式,步骤进行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动作,监护人不得擅离岗位或兼任其他工作。

(2)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岗位时,可交给有资格担任监护的人员负责,但必须将现场情况、安全措施和工作任务交代清楚。

3、工作间断和终结制度

(1)配电带电作业过程中,可能因故需临时间断,在间断期间工作现场的带电工具和器材应可靠固定,并保持安全距离,派专人看守。

(2)间断工作恢复以前,必须检查一切工具,器材和设备,经查明确定安全可靠才能重新工作。

(3)每项作业结束后,应仔细清理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检查设备上有无工具和材料遗留,设备是否可以恢复工作状态。

三、作业方式

1、绝缘杆作业法

绝缘杆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保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以下简称《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通过绝缘工具进行作业的方式,在作业范围窄小或线路多回架设,作业人员有可能触及不同电位的电力设施时,作业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具,对带电体应进行绝缘遮蔽,绝缘杆作业法即可在登杆作业中采用,也可在斗臂车的工作斗或其他绝缘平台上采用。

2、绝缘手套作业法

绝缘手套作业法是指作业人员借助绝缘斗臂车或其他绝缘设施(人字梯、靠梯、操作平台等)与大地绝缘并直接接近带电体,作业人员穿戴全套绝缘防护用具与周围物体的空气间隙必须满足《安规》规定的安全距离,作业前均需对人体可能触及范围内的带电体和接地体进行绝缘遮蔽,在作业范围窄小,电气设备布置密集处,保证作业人员对相邻电体或接地体的有效隔离,在适当位置还应装设绝缘隔板或隔离罩等限制作业者的活动范围。

3、在配电线路带电作业中,不允许作业人员穿戴导电手套,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作业,绝缘手套作业法不是等电位作业法。

4、配电线路无论是裸导线还是绝缘导线,在带电作业中均应进行绝缘遮蔽,按以上作业方式进行检修和维护。

四、安全要求

1、最小安全距离

(1)在配电线路上采用绝缘直接作业法(间接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m(此距离不包括人体活动范围。)

(2)斗臂车的金属臂仰起,运动中,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

(3)带电升起、下落、左右移动导线时,与物体间的交叉,平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m。

2、绝缘工具最小有效长度

(1)绝缘操作杆最小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0.7m。

(2)起、吊、拉、支撑作用的杆、绳的最小有效长度不得小于0.4m。

3、安全防护用具

(1)绝缘手套。内外表面应无针孔、裂纹、砂眼。

(2)绝缘服、袖套、披肩、绝缘手套、绝缘靴在8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3)各种专用遮蔽罩、绝缘毯、隔板在30kv工频电压(1min)下应无击穿、无闪络、无发热。

五、作业步骤及注意事项

1、人员的准备。作业前应根据作业项目确定操作人员,如作业当天出现某作业人员明显精力和体力不适的情况时,应及时更换人员,不得强行要求作业。

第8篇 某地产公司销售现场扣分制度

橙色风暴--打造中国最优秀的房地产销售军团

橙色风暴系列二:现场扣分制度

本扣分制按100分为满分制,针对不同行为进行打分,并按表现做到有奖有惩,也即是有扣分行为也有加分奖励,以求在销售现场的管理更趋于人性化。

敬告:低于70分以下的处在劝退边缘并停盘一周直至改善,低于80分以下的做停盘二天处理直至经理同意上岗,低于90分以下的做停盘一天处理。对屡犯同样错误的实行严加扣分并进行公布,情况恶劣的直接劝退。

一、扣分标准

1、迟到一分钟扣1分,超过30分钟算旷工处理;

2、早退一分钟扣2分,超过30分钟算旷工处理;

3、轮到站岗未执行的扣2分并马上轮空由下一位接替;

4、轮到站岗未带好文件夹、激光笔或站岗发短信、聊电话的扣1分;

5、女同事未化淡妆、未按公司要求着装、扎发、戴头夹、工牌、丝巾的扣2分;

6、男同事未按公司要求着装、系领带、佩带胸牌、留胡子的扣1分;

7、在售楼处吃零食、吸烟、看报纸、手机上网、趴在桌上、打瞌睡、煲电话粥的扣2分;

8、在前台大声说笑,照镜子、抠指甲、撑头发呆、化妆的扣1分;

9、在售楼处争吵、恶意攻击人、散播谣言、发布对公司不利消息的扣10分并当即停盘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给予除名;

10、抢客、对客户做虚假承诺、与客户争吵、在客户登记本上做虚假登记的扣5分;

11、日常工作中不按销售流程、规则进行销售的,包括:签定认购书时未向销售经理或现场主管问取销控、未填写成交客户调查表等扣3分;

12、值班人员未按时(每天16:00时前)完成日例会记要并交付经理、未按时提交每日工作日报(每天10:00前)的扣1分;

13、接待完客户后,未亲送客户出门直至目送远离,以及未回返接待桌清理桌子并将文件夹、计算器、激光笔、笔纸等收回的扣1分;

14、电话铃响超过两声未接听的,对电话机前同事扣1分处理;

15、对擅自离开前台在非工作区域聊天、长时间讲电话的同事扣1分处理;

16、在桌子上放置水杯、食品、杂物等不收拾的扣1分;

17、对经理交待事项在合乎范围内完成不及时的或粗心大意,完成质量非常差的给予5分处理;(如追签合同、按揭资料、首期款、定金等不及时的)

18、对短信请假者,请一天假头一晚上才请者予以扣1分处理。

19、私人电话打前台销售热线的,扣3分处理。

二、奖励加分原则

2、每月对交待的事项完成任务的记2分;(含完成销售任务,每日日志、报表等准时完成)

3、团结同事、工作主动、积极配合同事逼定、很好完成开发商交待事项的记2分;

4、在工作中经常提出对项目有促动的可行性方案的,提交拓盘资料、项目名称的给予1分;

三、监督人

以上处罚与奖励,驻场销售经理、营销总监随时抽查,有违上述条款者可直接作出扣分处罚。销售主管一经发现销售人员有违反上述行为,如属实,可上报销售经理并给予扣分处罚。另,销售人员间可互相监督。

以上所扣分数除对销售员进行约束、警告外,每扣一分按5元进行现金处罚,款项在通告处罚后两天内交到财务专员处,处罚款项作为项目组的活动资金(用专门的款项收缴登记本)。

现场经理负责制定项目组成员的奖罚记录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和管理。

第9篇 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制度

某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反映公司经营成果,满足公司管理对收入、成本、利润及偿债能力等资料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分析工作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和不定期进行。

第三条公司总部财务分析员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编写具体的财务分析办法和相关的分析指标,报财务经理批准后执行。财务分析办法和指标要根据公司经营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

第四条财务分析人员应该根据分析情况,撰写财务分析报告,提交公司工作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财务分析报告要数据准确,观点清晰,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与建议。

第五条对于财务分析中所发现的公司经营的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财务经理,财务经理不在公司驻地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二章分公司财务分析

第六条每月末,分公司财务分析人员汇总各职能部门和各工程处的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分公司的预算完成情况,特别是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现金流量等指标的预算完成情况,研究引起差异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分公司月度经营分析会和公司总部财务部。

第七条每年末,分公司财务分析人员要根据公司的内部报表,分析分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收入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资产营运能力,如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等;并且,要不断积累资料,以开展趋势分析。

第八条分公司财务员要根据公司总部财务分析员的要求,搜集与公司经营有关的内外资料,以满足公司总部财务分析的要求。

第九条分公司财务分析的重点是工程项目财务分析,分公司财务分析员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工程项目分析,为分公司和工程处的项目管理提供资料和意见,并根据公司总部财务分析的要求,定期汇总上报本公司的项目财务分析数据与结果。

(一)每月末,要按项目收集成本费用、收入、款项回收、资金管理等情况的累计资料,分析以下指标。

1.工程款回收情况指标

(1)工程款回收系数=(项目实际收款额/项目合同价款)/(项目实际发生付现成本额/项目定额总付现成本)。这一指标用来衡量项目收款与项目用款的对比情况,系数大于1,表示项目收款快于项目用款。

(2)工程垫款率=(项目用款-项目收款)/项目用款×100%。这一指标用来衡量工程项目的垫款情况,比率越大,表示公司对项目的垫款越多。

(3)以上两个指标要以全部未完工的工程项目为对象,项目用款和项目收款都是累计数。每月计算一次,并分别按工程处、客户、工程类别(线路工程和装机工程,下同)和分公司计算加权平均数,以分别�量工程处的收款业绩、不同客户的付款及时情况、不同工程类别的付款及时情况以及全分公司的工程垫款情况。

2.分公司工程现金流量月度汇总表

(1)月末,财务分析员根据上述分析的资料,按工程项目编制现金流量简表。

(2)现金流量简表分别按本月和累计编制两张表,在每张表上,把工程处和客户分别置于行与列。

3.工程使用资金百分比=工程使用资金/分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工程使用资金是指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直接资金使用。这一指标用来衡量分公司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控制的好坏。

(二)每个项目结束后,财务分析员应该在项目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分析如下指标,及时报送工程处和总经理办公会,并将分析结果定期汇总上报公司总部。

1.收入实现率=(实际收款+客户审计后已承诺的工程尾款)/合同价款

2.工程收现率=实际收款/(合同价款-审减金额)

3.成本节约率=(定额成本-实际成本)/定额成本

4.项目收入毛利率=(合同价款-审减金额-实际成本)/(合同价款-审减金额)

第三章公司总部财务分析

第十条每月末,公司总部财务分析人员要根据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的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公司的总体预算完成情况,特别是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现金流量等指标的预算完成情况,研究引起差异的主要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公司月度经营分析会。

第十一条每年末,公司总部财务分析人员要根据公司的报表,分析公司的总体盈利能力,如收入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总体变现能力,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总体资产营运能力,如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等;负债比率,如资产负债率、已获利息倍数等。并且,要不断积累资料,以开展趋势分析。

第十二条公司总部财务分析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公司内外环境分析,搜集资料,研究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竞争对手情况、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等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的因素。

第十三条公司总部财务分析员对各分公司的财务分析进行监督检查,对异常项目及时向各分公司反馈,督促其复核,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向财务部经理汇报。

第十四条对于由公司总部承揽的大的工程项目,公司总部财务分析员要及时收集项目的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工程款收回情况、工程成本定额完成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项目财务资料,进行财务分析。比照分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在每月末和每一个项目结束之时,计算项目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五条对于由各分公司承揽和施工的工程项目,公司总部财务分析员要按月汇总分公司上报的项目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工程款收回情况、工程成本定额完成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因素,为分公司的工程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公司总部财务分析员要经常和公司审计部沟通,了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对相关部门和相关问题的处理建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0篇 施工分公司班前班后安全活动制度

1、各班组及分包单位每日坚持班前讲话,对所有分包单位的班组以及各工种作业人员就当日工程部位、安全控制重点、安全行为、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作业特点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2、对班前活动开展得不认真,敷衍了事,且未作记录的班组,应加强教育加深他们对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其重要性。

3、对不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的班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或处以罚款。

4、每日工作开展完毕后都要进行讲评,对工作开展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对开展不利的班组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做出次日的工作的总体安排。

第11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办公例会管理制度

分公司办公例会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文件适用范围

1.1本文规定了分公司办公例会管理办法,旨在督促分公司对其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进行定期检查跟踪,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加强分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的

沟通,规范分公司管理。

1.2本制度适用于中企动力各地分公司的办公例会管理。

2管理与组织

2.1总部企业规划管理部制订本制度并负责修订解释。

2.2高级行政总监负责对所辖行政大区内各分公司例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3分公司行政总监负责本公司办公例会的召集主持和管理工作。

2.4分公司行政部负责办公例会的具体组织、会议记录、会后任务跟踪检查等工作。

3管理内容

3.1会议目的:检查、掌握分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加强分公司内部各

部门工作的沟通,规范分公司管理。

3.2会议周期和时间:每周例会,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召开,会议时间应控制在3小时

之内(各分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会议时间)。

3.3会议地点:分公司所在地会议室。

3.4责任部门:分公司行政部。

3.5会议召集及主持人:分公司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

3.6参会人员:高级行政总监(如有)、高级商务总监(如有)、行政总监(助理行政

总监)、商务总监(助理商务总监)、各部门经理级员工、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

监)认为有必要参加例会的其他员工。

3.7会议议程

3.7.1上周例会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进总结;

3.7.2各部门通报上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计划;

3.7.3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研讨,制定解决方案;

3.7.4传达、解释总部的最新政策、文件和要求;

3.7.5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事项。

3.8会议程序:

3.8.1分公司行政部负责会议通知、会议室安排、所需文字材料、仪器设备等的准

备工作。上述工作应在会议召开前10分钟就绪。

3.8.2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时间,应尽量提前两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如有特

殊原因临时不能与会者,应提前通知主持人,并安排部门员工参会。

3.8.3行政部需负责做会议内容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标明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及缺席人员的情况及会议议题,简明扼要反映

会议内容`,并准确真实地反映与会人员的意图,在会后1个工作日内整理

完毕电邮发送参会人员,抄送行政大区高级行政总监、片区高级商务总监和

总部企业规划管理部。

3.8.4会议内容的跟踪落实:与会人员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会议决定的事项,

严格按照会议决定的内容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向行政总监、商务总监和有关

负责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9会议纪律

3.9.1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会议主题,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对发表意见的真实

性、可行性负责。并且要注意条理清晰,简明扼要。

3.9.2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应将随身携带的手机调至振动状态,中途不得随意

离场。

3.9.3办公例会上讨论的问题属于公司机密,参会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保

守公司机密。

3.10处罚规定:

3.10.1无故缺席人员罚款300元,并给予通报批评;无故迟到人员每迟到1分钟罚

站5分钟,以此类推。

3.10.2违反3.9.3规定的人员将视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降级降薪、留职查看

直至开除。必要时,对于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诉诸法律解决。

3.10.3本条涉及的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由分公司行政部统一保管,行政总监

(助理行政总监)批准后使用。

3.11工作周报管理

办公例会要求各部门采用工作周报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通报本部门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周报具体要求如下:

3.11.1提交周报的时间:每周五下班前交分公司行政总监工作邮箱。

3.11.2周报内容要求:

3.11.2.1工作周报包括本周工作总结与下周工作计划(请按附件模版要求填

写)

3.11.2.2周工作总结要求

3.11.2.2.1对照周计划目标,逐条总结完成情况及主要工作,总结中应说

明工作重点、达到的效果以及工作经验和教训。

3.11.2.2.2对存在的问题要作出简要说明及分析,分析对目标实现产生重

要影响的问题及导致该问题的关键因素。

3.11.2.2.3对未尽工作和存在问题提出进一步解决方案。

3.11.2.3下周工作计划

3.11.2.3.1要逐条列出下周部门各项工作计划,各项工作要有量化的目标,

对不可量化的目标要尽可能细化。

3.11.2.3.2要指明各项工作预计的结束时间、本周的工作目标、是否需要

上级或其它部门的配合等内容。

3.11.3工作周报的考核

3.11.3.1无正常理由,未按时提交工作周报的,予以通报批评(扣除部门负责

人当月绩效工资的50%。

3.11.3.2由于特殊原因(出差、休假、重要事宜处理等)未按时提交工作周报

者,应及时向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说明原因,经批准后,可在

事由结束后二日内补交工作周报。

3.11.3.3上述考核由行政总监(助理行政总监)负责。

4附件

4.1《分公司周工作会议记录》

4.2《分公司各部门周工作汇报表》

第12篇 设有分公司利润中心制度实施细则怎么写

设有分公司的利润中心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 总则

各利润中心财务不独立,但每月、季及会 度终了,均须分别计算盈亏。

第二条 各利润中心盈余分配计算

(一) 各利润中心损益_30%=利润中心权益

(二) 利润中心权益_目标达成率=利润中心实际奖金数

目标达成率=〖s__ (〗该季实际销货额〖〗该季预计销货额〖s__ )〗

(三) 各利润中心实际奖金数分配如下:

1.利润中心保留基金10/30

2.总公司同仁分享2/30

3.利润中心主管2/30

4.利润中心同仁10/30

5.利润中心福利金2/30

6.总公司福利委员会4/30

第三条 采购与销售

(一) 各利润中心除零星开支,依人事管理规章,授权各利润中心主管核决者外,一律

由总公司管理部统一采购。

(二) 销售货物对外如签订合同者,各利润中心应将合同副本送总公司管理部壹份。

第四条 应收帐款

(一) 自销售日起,至票据兑现日止,以120天为限,凡超过120天的帐款,总公司得对

利润

中心加收利息费用,利息一以月息2分计算。

(二) 凡自销售日起,逾60天未收回票据的帐款,一律转为呆帐,自奖金中扣除。待收

回票

据后,再行冲回。转销的金额以销货金额为准。

(三) 凡发生退票,一律立即转为呆帐,并自奖金中扣除。待收回后,再转为该利润中

心的收入。转销的金额,亦以销货金额为准。

第五条 内部转拨计价

(一) 凡总公司进货的商品,一律加计总公司须负担的行政及管理成本,再分别售予各

利润中心,总公司售予各利润中心的价格,即为各利润中心的进货成本。

(二) 凡各利润中心寻找的新产品,一律由总公司委托各利润中心代为采购,但由总公

司统

一付款,并加计5%行政管理成本,再售予各利润中心。对发掘新价格、新厂商、新产品,

对公司利润有超额贡献的利润中心,总公司依人事管理规章予以额外奖励。

(三) 凡进口商品,总公司一律依进口成本加计10%的行政管理成本,售予第二事业部

。第二事业部再斟酌市场行情、售予各利润中心。

第六条 盘点

(一) 存货每月盘点一次,盘损需列出明细,并说明原因,并在当季的奖金中以成本扣

除。

(二) 各利润中心资产每年底盘点一次,凡有盘损时,一律依帐面价值从奖金扣除。

(三) 盘点时,由各利润中心的主管会同该所会计人员,共同盘点。

第七条 设备增减有关手续

(一) 增添设备:各利润中心应有增添设备的年度计划呈总经理核定后,凭计划增购。

倘无计划,需另案报请核定。

(二) 廉弃设备:各利润中心对于原有的设备,因无法使用须予廉弃或出售时,应叙明

详情,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可处理。

第八条 人事有关手续

(一) 各利润中心增添人员,应将增添人员通知单,送请总公司管理部办理任用手续。

(二) 员工到任、请假、解雇、考勤、奖惩及核薪等事项,均须通知总公司管理部办理

登记

第九条 款项收付有关手续

各利润中心有关现金与票据收付,均集中缴总公司财务科办理,但零星的开支,各利润

中心

得设定额周转金,凭单据经利润中心主管签准后,先予支付,每月汇总一次报销。

管理站制度

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十二篇)

分公司管理制度【1】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监理业务。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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