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g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常言道,有规矩才能成方圆,所以,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制度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管理公司。以下是一则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仅供各位行政管理人员参考,并更好地进行员工管理。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规范员工行为,提升员工精神面貌,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形象。
1.2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管理与组织
2.1 本规范由行政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和监督执行。
3 基本规定
3.1 仪表
3.1.1 仪表应端正、整洁。
3.1.2 头发要保持清洁,梳理整齐,请不要留怪异发型和怪颜色。
3.1.3 男员工请不要留长指甲,发不过耳,不留胡须。
3.1.4 女员工上班提倡画淡妆,要体现清洁健康的形象,饰物的佩带应得当,不得浓妆艳抹,不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3.1.5 衬衫领口、袖口要清洁。
3.1.6 出席重要场合要符合着装要求,大方文雅得体。
3.1.7 上班前不得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物,口腔保持清洁。
3.2 着装
3.2.1 员工在周一至周四的工作时间内请着正装,建议为:
3.2.1.1 男士
3.2.1.1.1 西装:深色(深蓝、藏青、灰、铁灰)西服套装,以不易起皱的面料为最佳。
3.2.1.1.2 衬衫:单色长袖衬衫。
3.2.1.1.3 领带:以单色或带有小巧的几何或条纹图案为最佳。
3.2.1.1.4 皮鞋:以黑色、深色的皮鞋为最佳。
3.2.1.1.5 袜子:颜色应以深色、单色为宜,最好是黑色。质地以纯棉、纯毛为宜。避免穿与西装对比鲜明的白色袜子。
3.2.1.1 女士
3.2.1.2.1 职业套装:以黑色、灰色、暗红色或藏青色为最佳。
3.2.1.2.2 袜子:穿西服套裙必须穿长袜,以中性颜色为主。
3.2.1.2.3 皮鞋:着职业套装或西服套裙必须配相应的皮鞋。
3.2.2 夏季男士可不用穿西装外套,可只穿款式简单的长或短袖衬衫,以单色为主;不用佩带领带(若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必须着正装、佩带领带);应穿长西裤结皮带,款式、颜色庄重得体,建议以黑、深/浅灰、深蓝、棕色等深色或中性色为主。
3.2.3 夏季女士着装应以庄重、大方、得体的职业套装为主;可穿衬衫、、短袖衬衫、针织开衫或裙子;有领有袖的连衣裙配长袜;如穿无袖连衣裙,应外套长袖或短袖的上衣。
3.2.4 如果没有接待任务、正式会议等,每周五工作时间可着便装;要求为:
3.2.4.1 男士:建议上衣为带领的t恤衫或休闲外套,不要透明或上面有字;下衣为单色休闲长裤;鞋为便装皮鞋,运动鞋.
3.2.4.1 女士:建议上衣为带领的t恤衫或休闲外套,不要透明或上面有字;下装为单色休闲长裤/裙、;鞋为便装鞋、运动鞋。
3.2.5 任何人、任何时候(包括周五及休息日)都不得着如下装束进出公司、会见客户。
3.2.5.1 衣冠不整(不整齐、不整洁)。
3.2.5.2 穿着短裤、超短裙。
3.2.5.3 穿着无领且无袖、过透、过露的服装。
3.2.5.4 穿拖鞋(含拖鞋式凉鞋)。
3.3 接打电话
3.3.1 接打电话是我们与用户交往的重要途径;个人的形象就是公司的形象。员工在日常的接打电话中要给对方以良好的形象,更好地表现公司员工的文化修养及素质,也使外界对公司的办事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留下良好印象。
3.3.2 基本要求
3.3.2.1 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起电话;
3.3.2.2 接打电话,先说声“您好”, 并主动报出部门、姓名。
3.3.2.3 通话言简意赅,时间不宜过长。
3.3.2.4 邻座没人时,请代接电话,有事请写留言条,并及时转告。
3.3.2.5 尽量减少私人电话,严禁拨打信息台电话。
3.4 言语行为
3.4.2 严禁在公司内打架斗殴,互相吵骂。
3.4.3 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表示致意,同事以姓名或职务称呼;客户以先生、小姐称呼,并使用普通话。
3.4.4 站姿要挺拔,坐姿要端正,走路要平稳不得拖拉散漫。
3.4.5 公司内职员与领导或客户相遇,应主动让行,以示礼貌。
3.4.6 公司领导进入办公室应主动起立相迎。
3.4.7 握手时应主动热情,不卑不亢。
3.4.8 进入办公室应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后再进,进门后回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
3.4.9 同事之间或部门内部如有业务问题进行讨论时,应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3.4.10 请不要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奔跑、大声叫喊、高谈阔论。
3.4.11 在办公区走廊或通道内请靠右行走,互相礼让,不要抢行。
3.4.12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等。
3.4.13 办公时间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影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4.14 请爱护公司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它财物,不得公私不分。
3.4.15 厉行节约,减少浪费。
3.4.16 严禁在公司内用餐、吃零食。
3.5 个人环境
3.5.1 请保持个人办公位整洁,办公桌椅、计算机表面不能有灰尘,物品要摆放整齐,办公区请不要随便张贴。
3.5.2 请不要在办公区堆放资料、纸箱等物品。
3.5.3 有事离开或下班离开办公位时,请将座椅推入办公桌下。
3.5.4 下班离开办公室前,请关闭机器电源(包括电脑),收好所有资料和文件,最后离开者请关闭电灯、门、窗、空调等。
3.6 公共环境
3.6.1 除指定地点外(行政部确定并明示),在公司任何地方(包括卫生间)都禁止吸烟。
3.6.2 无特殊事由请不要带家人、亲属、朋友到公司办公场所。(特殊情况需行政总监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3.6.3 员工外衣请统一悬挂指定地方(如衣架等),不要随意摆放。
3.6.4 请不要在办公家具上和公共设施上任意写字、刻画、张贴。
3.6.5 请把废纸、废物放入指篓,杯中剩水请倒入指定地点,请不要用饮用水冲洗杯子。
3.6.6 请不要在办公区大声喧哗,有来客请带至会客室或洽谈区。
3.6.7 请不要让客人在没有任何员工的陪同下在办公区内走动。
3.6.8 车辆请停至指定区域,不要随意停放。
3.6.9 爱护公共财物,使用办公设备要严格遵照使用说明操作。
3.6.10 下班前关好本办公区域内的门窗、空调、电脑及其他设备,随手关灯。
3.6.11 一切有碍观瞻,有损形象的行为。如:随地吐痰,乱扔杂务。
4 奖惩措施
4.1 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本规范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员工遵守此规范的程度将作为受聘的依据。
4.2 对检查出的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要求予以纠正或整改。
4.3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警告、公司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3.1 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4.3.2 在公司内互相恶语吵骂,将对当事人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还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的处理。
4.3.3 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三次(含)以上对责任人予以辞退。
4.3.4 工作时间内在电脑上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3.5 其他违规情况第一次违反予以口头警告;第二次违反除警告外,填写过失单,予以经济处罚20元;第三次违反,予以经济处罚100元,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同时对主管领导予以经济处罚50元。
4.3.6 对三次以上违反规范的、屡教不改者,可根据情节予以降薪、辞退直至开除的处罚。
4.4 罚款以现金的形式当场缴纳。
4.5 所有罚款将作为员工活动经费,经行政总监审批后使用。
第2篇 g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总 则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质量、环境体系双认证的实施,规范公司行政事务管理行为,理顺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汇编了公司内部的行政事务类文件,以加强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并在公司内部形成办事有程序,工作有标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工作局面。
第一章 会 议 管 理 制 度
一、内部会议管理办法
(一)、公司会议主要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工作调度会议、各种专题会议、全体员工大会、部门会议及临时会议等。
(二)、公司级会议的组织者为综合处。
(三)、会议由综合处提供服务,会议召开应提供、做好会议通知、材料、会场、记录等各项服务,会议结束后,根据情况撰写会议纪要,必要时提供水果、茶水、录音、摄像、投影等服务。
(四)、会议通知形式主要为电话通知,处长、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应通知到本人,其他人员通知到部门,由各部门自行通知。
(五)、与会人庇ρ细褡袷鼗嵋榧吐桑坏贸俚健⒃缤恕⑽薰嗜毕;嵋槠诩溆
第3篇 公司员工行为规范与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条 着装仪表规范
1、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
2、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
3、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4、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为集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第二条 工作行为规范
1、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部门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3、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办公电话铃声应调到适量位置,讲电话声音应适量;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私人交往或闲聊。
4、各部门应每天安排部员值日,注意保持室内办公环境和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
5、保守企业秘密和施工技术秘密,不准对外泄露与施工质量、技术、单价、资金及经营管理等有关的事情。
6、生活区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严禁从窗户向外或从楼上往下倒水、扔烟头、纸屑、吐痰等
7、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8、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复印的不得使用新纸,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
9、每位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将公司财产居为私有。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三条 就餐制度
1、开饭时间:早 7:30 中 12:00 晚 6:00
2、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按时就餐,无故延时就餐者,不能要求炊事员另外做饭。因 加 班或因工作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就餐者,要通知炊事员预留饭菜。
3.、公司所有人员,除事假和出差之外,无论是否在项目部吃饭,均扣除生活费
4、就餐人员要理解炊事员的辛苦,尊重炊事员的劳动。就餐时,如对饭菜不可口或有建议的,可向办公室反映,以便加以改进。
5、众口难调,不能超标准要求饭菜质量,不能挑肥拣瘦,铺张浪费。
第四条 办公用品购买
1、办公用品购买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每月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临时急需使用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报经理同意后采购。大型办公用品采购必须报请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3、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信息,选择对口适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办公用品
第四条 办公用品发放和使用
1、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2、办公室管理人员须清楚的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清点,库存不足及时申请和购进。
3、已配发的各种生活用具,由使用部门和个人认真保管、爱惜使用,不得私自转借和处理。对无故损坏者,由个人负责。
4、各部门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由部门主管指定专人负责,禁止其他人员随便使用;出现故障需以报告形式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经理批准后联系维修,并对故障原因予以追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5、公用复印机,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打印复印登记制度。办公室应每次对打印复印的部门、人员、主题、份数和日期做好登记。
6、 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单位挪作私用。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办公室(消耗品除外),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
第六条 考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记录必须准确真实,相关票据要和考勤表有照应可追溯。
第七条 出勤规定。本公司工作人员节假日实行轮换休息制度,应按时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应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到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加强考勤,做到不虚报、不乱报、不徇私情;
第九条 考勤表必须与所批复的请假条相一致。无假外出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奖金,月旷工天数累积超过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资福利,清退回公司。
第十条 考勤表在每月的1号由考勤员负责整理,报送财务部门经领导审查后作为当月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
第十一条 印章种类
1、公章:是单位的最重要的印章,代表单位的权利、凭信和职责。
2、专用印章:是项目为了使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专业性职责而发给部门使用的印章,这种印章有单位名称及用途。
3、领导人名章:是项目领导或部门主管的身份印章,是行使职权的标志。
4、其他印章:是起标识作用,如财务用的各类标识章、竣工资料特定章。
第十二条 印章保管
1、公章、领导人名章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专业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专人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经理私章必须分开由专人保管。
2、印章要放在保险、安全的地方,放置印章的柜子钥匙不得乱放。
3、印章保管人外出时,由领导批准后交给指定人代为保管。
第十三条 印章使用
1、凡盖公章、领导人名章,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或授权。
2、凡盖专业印章,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3、印章保管人在盖章前应认真检查领导签字,审阅用章文件和全部资料。
4、印章保管人用印须登记,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5、盖印要符合要求、位置恰当、字迹端正、字图清晰。
6、不准在空白信纸、信封、纸张和介绍信盖章。
7、在文件、文书、资料上盖错了章要及时销毁。
8、严禁私自带印外出,如因投标、签订合同须带印时,须经公司经理批准,印章保管人或指定保管人带上,并按规定实施使用。
第十四条 印章丢失
如印章遗失,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机关,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并声明作废,其补刻按印章颁发权限再行刻制,新刻制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明显的区别。
收发文制度
请销假制度
第十二条 职工外出,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并按时返回销假,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第十三条 批准事假权限
1、各部门主管请假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经理审批。
2、所有批准假期时间包括往返时间。
第十四条 出差
1、公司人员出差一律书面报批,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由经理签字批准。
2、部门以上负责人出差需报分管领导和公司经理批准;各部门部员出差需报部门主管和公司经理批准。
3、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差,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应先电话告知经理事后补办手续。
第4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是全面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各项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实现今后决策科学化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方法,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一节档案范围
公司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软件、图片、音像、实物等都必须立卷、归档。
其中,文件包括:规划、计划、技术资料、工程资料、财务资料、人事资料、会议纪要、项目方案、合同协议、内外行文等。
第二节档案分类及编号
一、档案按其内容及关联部门可分为六大类:
1、行政类
2、财务类
3、人事类
4、业务类
5、工程类
6、拓展类
二、机要档案须在档案编号后注明:绝密、机密、秘密。具体划分规则见本制度第三节第二条。
三、档案编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进行编号。
四、归档后须填写《档案管理登记表》(附表1)。
第三节机要档案
一、机要档案按其内容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其中:
二、划分标准:
绝密档案包括:
公司经营发展中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战略性的合作协议及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
机密档案包括:
1、财务资料;
2、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3、公司经营情况;
4、人事档案、薪资性档案、劳动合同;
5、技术资料;
6、金额在10万-100万元的合同。
秘密档案包括:
1、重要项目资料;
2、项目合同协议。
第四节档案装订
一、以左方装订为原则,右上角标明档案号。
二、文件如有皱折、破损、参差不齐等情况,应先整补,裁切折叠,使其整齐,再装订。
第五节保存期限
档案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特定者外,一律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4、公司证照;5、各级批文;6、印鉴;7、公司年度经营计划;8、公司年度经营总结;9、年度财务报表;10、技术资料;11、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12、人事资料;13、大型活动图片、音像资料;14、其他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二、十五年保存:1、会计凭证;2、其他经核定须十五年保存的文书。(其它财务档案的保存期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五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的合同协议;2、完结后的项目方案;3、其他经核定须保存五年的文书。
四、一年保存:1、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2、完结后的部门请求报告;3、完结后无长期保存必要文书。
五、公司规章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限予以保存。
第六节保管部门
一、财务专项机要档案由财务会计部负责保管。
二、人事专项机要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
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
四、其他档案均由总经办指派专人保管。
第七节档案移交
一、公司各类证照、批文在颁发之日起移交总经办。
二、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纪要、决议,应自签发之日起三日内移交总经办。
三、合同协议应在签订之日移交总经办。
四、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由部门自行立卷、归档、管理。
五、其余档案半年移交一次,时间为每年的1月和7月。
六、档案移交须填写《档案移交清册》(附表2)。
七、《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移交双方各一份,总经办留存一份。
第八节档案调阅
一、因工作需要需调阅档案时,须填写《档案调阅申请单》(附表3),并经相应核准人核准后方可调阅。
二、行政类档案、财务类档案、人事类档案、业务类档案、工程类档案、拓展类档案的调阅须部门经理核准,跨部门档案调阅须总经办主任核准,但仅仅限于档案的查阅、复印,使用原件或调阅机要档案资料须总经理核准。(保密性档案的范围见《机要档案管理制度》)。
三、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档案调阅申请单》的内容,将档案调出,供调档人查阅。
四、调档人必须是《档案调阅申请单》里注明的查阅人。
五、《档案调阅申请单》由档案管理人员留存备查。
六、档案借阅时间最长不超过8个工作时。
七、如调档内容更改、调档时间延长,应按调档程序重新办理。
第九节档案销毁
一、超过保存期,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销毁。
二、需销毁的档案由保管部门填报《档案销毁申请表》(附表4),经相应核准人核准后方可销毁。
三、部门内部档案由部门经理核准销毁;机要档案由总经理核准销毁;其余档案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销毁。
四、销毁档案须两人以上人员共同完成,总经办指定专人监督销毁,并填写《档案销毁登记表》(附表5)。
五、档案销毁每半年进行一次,即每年的1月和7月。
六、《档案销毁申请表》、《档案销毁登记表》各一式二份,申请部门一份,总经办一份。
第十节其他
一、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
二、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
三、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
四、本制度附件包括:《机要档案管理制度》。
五、以上表格均由总经办统一编号。
六、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保管档案。
第5篇 公司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每一个公司办公室,是负责公司综合方面的管理,对于每一项的管理都要有合理的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公司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遵法制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本市的法规条例和本公司的规章行政管理制度,争当一名好公民,好市民、好职员。
第二条爱集体
和集团荣辱与共,关心集团的经营管理和效益,学习经济及管理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多提合理化建议,牢固树立“人文高尚、管理高标、服务优质、经营高效”的企业形象。
第三条听指挥
服从领导听指挥,全面优质完成行政管理制度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支持、热情协助领导开展工作。
第四条严纪律
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在禁烟区吸烟,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第五条重仪表
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员工不准留长发、留胡须,女员工要淡妆上岗,打扮适度。
第六条讲礼貌
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与客人相遇要主动相让,与客人同行时,应礼让客人先行。
第七条讲卫生
常剪指甲,注意卫生,无汗味,异味,工作前不得饮酒、吃蒜等异味食品,保持口腔卫生。
第八条敬客户
1、接待客人时面带微笑,与宾客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讲话时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2、遇到服务对象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3、尊重服务对象风俗习惯,不议论、指点,不讥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
4、接转电话时,要先说“您好,xxx部门”,然后仔细聆听,声调温和,勿忘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第九条守机密
不向客户或外部人员谈论集团的一切事内部务。一切内部文件、资料、报表、总结等,都应做到先收锁再离人,保证桌上无泄密。
第十条保廉洁
不以拉关系图私利。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公款,不以权谋私。勇于揭发问题,敢于同不良的现象作斗争,要打击歪风,树立正气。
第十一条勤节约
消灭长明灯,长流水,节约使用文具和器材,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二)行政办公纪律管理规定
1、凡本公司员工上班需坚守行政管理制度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2、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4、不要因私事长期占用电话。
5、不要迟到早退。
6、请假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到办公室备案。如假条未在办公室备案,以旷工论处,扣减工资。
7、平时加班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后备案不发加班费。
8、在月末统计考勤时,办公室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补签。
9、不准在办公室吸烟,如有需要请自动离开,否则将被罚款。
10、请病假如无假条,一律认同为事假。
11、请假条应于事前交办公室,否则将视为旷工。
12、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经理,本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集团办公室打招呼。
13、不得将集团烟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带回家私用。
14、在业务宴请中,勿饮酒过量。
15、无工作需要不要进入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以及会议室、接待室。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三)考勤管理制度
集团所属各部门、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作好员工上班的考勤工作。对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旷工者应认真作好考勤登记,对出勤不出力、纪律涣散等现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改正。
1、凡集团上岗员工都必须严格执行集团的考勤行政管理制度。
2、各部门、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对所有考勤情况按月汇总。
3、各部门中心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有关附件如实上报集团办公室(考勤表由集团统一印制)备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①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②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③准假期满(包括事、病、探亲、产育、婚、丧假等),未经续假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又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岗者;④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者;⑤经教育仍不服从分配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者或无故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包括集团内部调整)。
5、旷工期间档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当月累计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的,除停发当月的档案工资、效益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本人应写书面检查外,并给予以下行政纪律处分: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连续旷工三十天的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工超过一个月的,后勤服务集团将予以除名。
7、员工的出勤、考勤情况将与员工的年终考核和考评挂钩,员工无故旷工十五天以上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8、对严格执行考勤行政管理制度thldl.org.cn的部门、中心以及自觉出满勤、办事效率高的个人,结合年度考核给予表扬;对经常迟到早退、办公时间干私事或擅离职守的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教育不改者,应将其缺勤累计时间做旷工处理。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四)办公物品管理规定
1、集团办公室负责集团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通信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发放。
2、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提前半个月报至办公室、由办公室列表报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
3、各部门需设立耐用办公用品档案,由办公室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赔偿。
4、办公室负责收回集团调离人员移交的办公用品和物品。
5、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五)印信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保证印章、介绍信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集团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印章的刻制
1、集团印章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行政办公室凭集团介绍信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选用国际、国内先进、适用的质料和种类。
4、下属企业和部门的根据需要可以申请刻制内部或对外用章,但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刻制。
三、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事先须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四、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集团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董事会、集团的正式印章、专用印章、钢印、手章应指定办公室保管;
2、各部门、中心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险柜。印章要放在办公室,不准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进汇报,配合安保部门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手续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机构变动机构名称改变;
2、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3、印章使用损坏;
4、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并报经领导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五、印章的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集团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签订协议等一律加盖集团印章;
2、凡属集团内部行文、通知,使用集团内部印章;
3、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4、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印章,一律实行审批制度。凡经领导批准方可盖印,其权限分级掌握,使用哪级印章,由哪级领导批准,并由其负责。凡不符合用印需要的,均应拒绝盖印。用印人填写用印登记簿,领导在该表上签批。
(三)使用印章,一律实行登记制度,注明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
1、使用印章时,保管人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2、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六、介绍信管理
1、介绍信种类:存根介绍;信笺介绍;证明信(材料)。
2、介绍信一般由办公室负责保存。
3、介绍信开具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般事宜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办公室审批,重要事宜需由集团领导审批,方可开具。
4、严禁开出空白介绍信。
七、附则
1、未按本办法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本办法由办公室解释、补充,由集团总经理颁布生效。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六)招待用餐管理规定
第一条用餐程序
1、各部门、中心在集团安排用餐须报总经理批准,并提前将用餐通知书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用餐通知书要列明来客单位、时间、标准、人数。
2、如遇特殊情况,可口头请示,同意后先用餐,再补办手续。
第二条用餐标准
餐费标准分为a、b、c三个档次(酒水除外)。即一般客人用c档,较重要客人用b档,重要客人为a档。
第三条酒水标准
除有明确批示外,招待一律只提供适量的本地啤酒及饮料。其余如香烟、烈性酒、葡萄酒等经批准后方可按量供应。
第四条用餐后的核算
1、所有招待用餐费用,接待部门须及时报批,办理结算。
2、对不符合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的,一切费用由接待人承担。
第五条注意事项
1、必须注意接待费用支出项目与接待用途及目的一致。
2、接待费用开支,必须本着最小支出、最大成果的原则,合理接待,有效使用经费开支。
第6篇 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后勤工作也是内容最多,较为繁杂的工作。想把后勤的每一份工作做到有秩序,有条理,就要有相关的后勤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的资料,仅供参考。
一、公务接待
1、除重要客人接待外,公务接待用餐分工作餐和公务接待餐两类,由办公室本着节约的原则选择用餐点。
2、工作餐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公务接待餐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并由具体业务处室的有关同志,事先到办公室登记,办公室按人员级别和人数安排就餐。
3、公务接待餐一般由局分管领导或具体业务处室的有关人员陪同,工作餐原则上不陪同。公务接待餐用餐后,应由陪同人员在结算清单上签字。
4、在外地出差,因工作需要需招待有关领导的,应事先征得局分管领导的同意。
二、卫生管理
1、全体职工应自觉爱护环境卫生,努力养成好的卫生习惯。
2、除大扫除外,场地、门厅、会议室、老干部活动室、走廊、厕所等处的公共卫生由门卫负责。门卫应勤于打扫,保持这些场所整洁。室内卫生由各处室负责。应做到室内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门窗、地面、桌面等整洁。
3、办公室要加强对卫生的督促检查,除不定期巡视外,卫生督查员应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卫生,并公布检查结果。如门卫懈于打扫,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对于卫生经常处于不整洁状态的处室(一年三次以上),取消处室负责人年终评优资格。
三、文印管理
1、复印机、一体机等文印设备由专人管理使用,其他人员一般不能私自操作。
2、除局领导已签批的文件外,任何材料的打印或影印,须先由处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由办公室按先后缓急进行安排,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电话管理
除局领导办公电话外,局内其它电话统一采用ic卡电话,ic卡充值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五、安全保卫
1、办公室要加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下班时,全体同志应自觉关闭空调器、计算机、饮水机等电器开关,关好门窗,最后离开的同志应锁好走廊铁栅门。
3、除特殊情况外,局机关工作人员晚上原则上不应带外客来单位,并应于晚上10时前离开办公室。
4、财会室、档案室、计算机室等重要部位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做到随手关门。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重要部位的办公室。
5、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条例,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不得随意复印密级以上材料,不得随便谈论尚未公开的工作事宜。
6、门卫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外来人员询问登记工作,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晚间应在大楼内外经常巡查,10点后,应检查一遍走廊铁栅门及大门等的上锁情况,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7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之保密制度
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机密级严禁张贴;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密级明确阅读级别;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附件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第8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订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申请及开车前后应办的手续,如检查、保养、修理及使用中交通法规的违规和车辆损害处理等。
三、 本公司的所有车辆统一由行政部管理,并指派专职司机驾驶并负责保养。
四、 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派车单》,经本部门经理核准后交行政部统一调派。行政部经理签字同意后交专职司机,司机必须按单行车,用车人不按派车单行驶,司机有权拒绝,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行政部。
五、 用车原则:
1、 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申请用车;
2、 公司其他员工因工作急需用车者,需由部门经理核准,方可申请用车。
六、 公司非公用派车:
1、 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因私人性事务用车,需填写申请单后,经报总经理审批同意,行政部可根据公司用车情况进行调派。经呈准的私人性事务用车,申请人应该负担使用里程的油资及过路桥费停车费及专职司机的误餐补助等其它相关费用。原则上,公司私人性事务用车应由公司指定的专职司机或者有驾驶执照的公司员工(需经行政部及总经理同意)驾驶,非公司员工不得驾驶本公司车辆。
七、 车辆的维修及保养
1、 车辆需随时保持整洁,保证性能良好。车辆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的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2、 车辆的有关证照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行政部保管,行政部统一建立汽车档案,并负责按时进行车辆的保养、年检及过桥费、养路费等定期费用的缴纳。
3、 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原则上在公司指定厂家进行。如需大修要与厂家签定协议,车辆维修完毕需当场进行验车,确保维修质量,要求厂家出具修车费用决算单交回公司以便与厂方结算时对帐。
八、 车辆安全
1、 为保障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应注意休息并不得饮酒;
2、 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等,如发现损坏或其它问题应及时报告行政部.
3、 节假日或夜间,公司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如遇特殊情况需停放在外,驾驶人应报告行政部。驾驶人应保障车辆的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 违规和事故的处理:
1、 超速、超载、任意停放及违反交通规则之一切罚款由驾驶人自行负责。指定驾驶人如把车随便交由其他人驾驶而发生违规,车损等之罚款或损修全由指定驾驶人负责赔偿;
2、 无照驾驶发生车祸全部赔偿由驾驶人自行负责;有照驾驶如系本身操作不当发生车祸全部由驾驶人自行负责。
第9篇 a物业公司行政办公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为了更好的发展,特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行政办公工作,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工作的正式员工、兼职人员及临时工。
第3条归口管理
行政人事部是行政办公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行政工作的各相关事项。
第二章 办公管理
第4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办公环境的清洁、安静。
第5条办公室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工作台上摆放的办公用品应整齐有序。
第6条保持办公室肃静,工作时间不得高声喧哗。
第7条工作时间不离岗、串岗,不聚众聊天,不打瞌睡,不在办公室内吃零食。
第8条上班时间,严禁办理私人事情,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9条接待来访,应起身相迎,做到态度和蔼,彬彬有礼;来客告辞,起身相送;在回答来客询问时,不得泄露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公司机密事项。
第10条下班或因事离开办公室,应人走灯熄,关好门窗、电源等。
第11条爱护公物,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第12条讲究文明礼貌,注重仪表仪容,按规定着装;接待来访客人,应热情主动。
第三章 会议管理
第13条各种会议由召集者负责组织安排,并对出席对象提前发出通知。
第14条会议召开之前应确定议题、参会对象,准备好有关的会议资料、文件。
第15条会议出席者应安排好工作,准时到会,并带笔记本及相关会议资料,如因故无法参加会议,须提前向会议组织者请假。
第16条会议坚持效率原则,各发言者应事先做好准备,发言应简明扼要,以使会议起到应有的效果。
第17条公司的固定性会议为公司经理办公会议、项目区域办公会议、部门例会及班组例会。
1.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参会对象为公司总经理、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人员。
2.项目区域办公会议于每月10日召开,参会对象为常务经理、经理助理、项目区域职能主管、管理处主任。
3.部门例会于每旬第一个星期五召开,参会对象为部门所有人员。
4.各班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例会,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具体时间由部门确定)。
第18条如遇特殊情况,会议组织者须另行通知;上一级别会议与本级别会议在时间上有冲突时,以上一级别会议为主,本级别会议作相应时间调整。
第19条凡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及重要事项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经行政人事部整理后以文件形式印发并贯彻执行。
第四章 公文管理
第20条各级政府、上级部门下发和其他单位抄送的公文,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行政专员收管,并负责签收、分类、登记和分发、传阅。
第21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须编号、登记,统一对外发送。
第22条公文处理程序
1.行政专员将公文登记、分类,交行政人事部经理审阅并提出拟办意见。
2.行政专员根据拟办意见,送有关部门相关人员阅办。
3.领导批办的公文,按批示意见交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4.如承办过程中有疑问或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5.办理完毕后,相关部门应填写承办结果,连同原文件退回行政人事部存档。
第23条对送阅文件要抓紧时间阅读,各部门人员不得无故拖延或扣押,文件传阅后,阅文人须签名并写上时间,
第24条文件一律由专人传送,一般不得横向传阅。
第五章 印章使用管理
第25条公司印章由公司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分开保管。印章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与他人保管、使用。
第26条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
第27条印章使用审批规定如下。
1涉及人员调动(任免)、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财务收支及对外发文、发函等方面用章,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2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用章,由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批准。
3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使用部门印章、有关业务管理工作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28条未经领导批准,公司人员不得私自用章,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不准盖出空白信笺。
第29条对不符合用章规定的事项,印章保管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对违反用章规定或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追究保管人、当事人的责任。
第30条刻制印章,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及时封存。
第六章 传真机、复印机、计算机管理
第31条为确保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公司指定专人保管、使用,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
第32条为节约纸张和能源,公司严格控制复印和传真数量,非必要不予复印和传真。
第33条公司一般不承接外单位及私人委托的打印、复印、传真业务,特殊情况须经领导同意。
第34条计算机内存资料注意保密,凡涉及机要文件资料须加密码保存,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提取(阅)电脑内存信息、数据资料。
第35条凡内部常用业务资料、数据,必须进行备份处理,以免丢失。
第36条严格控制计算机外部软件流入管理,严禁安装和使用游戏软件(盘),以防电脑感染病毒。
第37条工作结束后,应做好办公设备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并及时处理废弃稿件,切断电源。
第七章 保密工作规定
第38条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公司机要文件,不得泄露。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第39条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级。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第40条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第41条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第42条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第43条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第44条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第45条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第46条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47条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分别由公司、部门管理或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第48条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部门、经办人负责将用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第49条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相关人员须检查文件的文本及附件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
第50条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善,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承办人。
第51条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催办工作,对按规定程序符合立卷标准要求的文件,及时进行分类、立卷及归档。
第52条档案管理人员每年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53条档案管理人员保持档案室清洁,随时擦拭档案橱、架,并采取防虫措施。
第54条档案管理人员每年按规定清理一次,对已到保管期限、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作销毁处理。
第55条公司严格履行档案调、借阅登记、审批手续,一般仅限在档案室查阅,确因工作需要须复印或摘抄文件,须经领导批准。
第56条借阅人员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
第57条对于归还的档案,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立即归入档卷。
第九章 附则
第58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拟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e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6.员工体格检查管理办法
6.1.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6.2.本管理办法所称员工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
6.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为员工体格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对所有加入公司的新入职员工进行上岗前体检要求及管理。
2).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统一组织体格检查。
6.4.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体格检查费用(认可项目)由公司承担。
6.5.体格检查管理:
1).员工按接到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要求,在正式上岗前进行体格检查。
2).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由公司行政和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行体格检查。
6.6.体格检查操作规程:
1).新入职员工:
i.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持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认可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提供的合格的有效体检健康证明方可正式录用。
ii.体格检查项目: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认可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设置的常规体格检查项目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肾功能、血糖(包含但不限于)等化验项目。
iii.对从事过有毒有害职业,患有职业病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
2).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
i.公司每年定期统一安排,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进行体格检查。
ii.体格检查项目:
a.年龄在35周岁以下员工体格检查项目:常规体格检查项目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肾功能、血糖等化验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b.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女员工、40周岁以上男员工、中心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含部门副经理)体格检查项目:常规检查及化验项目(同第1)款),增加心电图及b超检查。
c.女员工体格检查附加项目:
全体女员工:外科乳腺检查、妇科b超
已婚女员工:a、妇科常规检查、b、阴道分泌物悬滴检查(查阴道滴虫、霉菌)
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女员工:子宫颈刮片(防癌普查、检查子宫颈肿瘤)、阴道脱落细胞涂片(卵巢内分泌功能、生殖器肿瘤普查)
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男员工体格检查附加项目:泌尿外科检查(检查前列腺)
iii.体格检查项目结果:
a.体格检查项目结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统一存入员工行为档案。
b.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c.对于传染性疾病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7.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对特殊岗位要求进行定期健康体格检查的,已进行体格检查的项目不享受本办法,未进行体格检查的项目可按本办法规定进行。
7.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7.1.总则
1).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工伤预防,根据《劳动法》《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部门(部门系指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及所管理的各项目中心)及其员工应遵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3).公司依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为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4).对工伤员工按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办法》规定的标准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提供经济补偿,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物价上涨因素,适当调整由企业承担部分的费用标准。
5).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6).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为职业病,公司将及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并由其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7).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主管公司员工工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8).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公司实施工伤事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2.工伤事故抢救
1).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各部门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负伤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的工伤事故,公司应立即报告上级公司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3).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组织抢救。
4).接到员工工伤事故通知后,主管领导及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劳动安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由主管领导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
5).员工工伤事故较严重时,应立即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或呼叫急救中心进行抢救。
7.3.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1).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i.从事本公司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部门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部门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公司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ii.经本部门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公司有关的技术改进工作的;
iii.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iv.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部门领导同意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及因病请假未获准等原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v.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vi.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vii.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viii.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i*.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
故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i.犯罪或违法;
ii.自杀或自残;
iii.斗殴;
iv.酗酒;
v.蓄意违章;
vi.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各部门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向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告,填写《工伤报告表》。公司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填写《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表》;并在三十日内向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各部门及其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i.《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ii.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轻伤无需住院医院治疗的,由公司指定医院开具工伤诊断书;
iii.公司的工伤报告,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
iv.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a.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b.属于领导同意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及因病不能休假造成突发疾病的,由所在部门提交以上情况的证明材料;
c.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d.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由所在部门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e.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材料。
5).员工因公外出期间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其亲属或者公司应当向公司所在地公安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认定因工死亡。
7.4.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
1).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2).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员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凭工伤认定通知书,到劳动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7.5.工伤保险待遇
1).员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员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员工因工负伤达到伤残等级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支付,未达到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等由医疗保险支付,其中个人负担部分可由公司支付。
3).工伤员工除紧急抢救外应到本人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工伤员工经紧急抢救脱离危险后,应当及时转回本人选定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4).工伤员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公司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工伤员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6).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7).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公司和工伤员工。
8).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9).工伤员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i.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
ii.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10).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11).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
i.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级百分之九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四级百分之七十五。
ii.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二十四个月,二级二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个月,四级十八个月。
iii.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执行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由公司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iv.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1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并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领取待遇的,到达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养老金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员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
13).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将由公司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i.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六至十六个月工资。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
ii.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公司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九十,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
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iii.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iv.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公司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
v.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员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公司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
14).员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i.丧葬补助金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ii.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iii.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15).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i.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员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ii.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员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iii.员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iv.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员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v.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员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16).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员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
17).享受伤残抚恤金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到境外定居后,可以凭生存证明继续领取抚恤金,也可以按照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生存证明应每年向支付抚恤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
18).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或者犯罪服刑期间,其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发给。
7.6.工伤保险基金
1).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公司负责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费用暂按原渠道支付。
2).工伤员工应当到工伤医疗合同医院进行治疗,紧急时可以到就近医院或者医疗机构救治。工伤员工需要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就医的,由工伤合同医院提出意见,并须经公司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3).员工因工死亡,其丧葬事宜的办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7.7.公司和职工责任
1).公司实行租赁、兼并、转让、分立时,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公司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 并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员工被借调或者聘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各部门必须负责做好工伤预防,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员工得到及时救治,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病伤职工管理和伤残鉴定申报工作。
3).各部门必须如实申报工资总额和员工人数,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虚报。
4).在招聘过程中,应审查应聘员工原工作背景,员工应聘时应主动说明所从事过的职业。原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聘时应当持有职业性健康检查证明。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在公司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公司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
5).员工应当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工伤员工经过劳动鉴定确认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应当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7.8.争议处理
1).工伤员工及其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公司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2).工伤员工及其亲属或者公司,对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3).员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7.9.附则
1).本办法所称员工本人工资,是指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的,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为计发基数;高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以上的,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计发基数。
2).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其范围、名称按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所附的'职业病名单'执行,职业病的诊断按照《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所称因工死亡,是指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工伤或者职业病医疗期间死亡、工伤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以及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
4).到公司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北京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
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公司收取保险费用。
8.办公用纸管理办法
8.1.为提高行政办公效率,降低整体费用成本支出和自然资源使用消耗,特制定本办法。
8.2.办公用纸选购应本着品质与价格合理搭配的原则,避免因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办公使用与效率。
8.3.办公用纸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登记,部门文员定期按实际使用情况领取纸张,并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或大量领用纸张,应取得分管领导(或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8.4.部门办公用纸使用应采取实际使用人签字领用的办法,除对外正式发文及存档文件外,其他用纸应双面使用。
8.5.部门在使用纸张进行文件打印、复印过程中应注意纸张的实际使用情况,避免因操作原因使纸张遗漏、破损对办公设备或办公环境造成破坏与污染。
8.6.办公纸张在储存与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避免人为原因的丢失与损坏,同时应减少各种程度的人身伤害。
8.7.设定专人负责定期回收废旧办公用纸及其他纸张杂物。
8.8.相关记录
yz-zg/b*r-f19-01《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9.关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搜集、更新和培训等工作管理办法
9.1.为确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获取和更新上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并及时更新、培训,特制定本办法。
9.2.职责
1).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各物管中心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适用性确认,并指导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培训。
2).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负责中心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学习和培训。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指定专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按相关渠道定期获取、识别和更新与本部门活动和所辖范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9.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范围
1).中国政府签署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国际公约。
2).国家、地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等。
3).行业规范、标准、各级政府下达的指示、本组织与政府机构的协定及其他非法规性指南等。
9.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渠道
1).通过正常的收发文渠道获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
2).通过与各行业协会联系和沟通获取更多的其他要求信息。
3).通过专业服务机构、专业咨询机构、图书馆、数据中心、信息中介机构获取相关信息。
4).通过购买新的出版物(法规、标准汇编等),跟踪报纸、刊物的最新发布情况,利用广播电视、因特网等各种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9.5.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价、登记和培训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专门负责人对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识别、评价、确定使用范围,填写《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汇总。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汇总后,形成公司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文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到相关适用部门和岗位,确保适用场所都能得到现行有效版本或有关信息。
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会同并督促公司、中心各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在不同场所向员工传达相关的法律和其他要求;全体员工应结合岗位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结合自身活动和服务的范围及所辖区域,公司各部门及各物管中心应把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向客户和相关方传达,使他们能了解遵守有关要求,积极配合管理工作的开展。
9.6.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专门负责人定期及时跟踪了解相关信息,得到更新版本或修订信息后,上报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经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及时填写《法律和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单》,并将相关信息向相关部门通告,确保新的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进行修订、更新,并更新所保存的版本。
4).对于作废的法律及其他要求,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从相关部门撤回,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9.7.相关记录
c*5.2-03-f01-0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
c*5.2-03-f02-0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单》
c*4.2.3-01-f01-01《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10.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10.1.车辆使用权限
1).北京物管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派车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派车顺序为:办理重大事项优先、领导公务用车优先。公务用车按照工作轻重缓急顺序派车。
10.2.车辆使用申请程序
1).确需使用车辆外出办公的部门,须持部门经理签批后的《派车申请单》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后生效,《派车申请单》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2).除紧急情况外,一般用车须提前一天将《派车申请单》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3).用车当天由驾驶员到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领取车辆钥匙,并于收车后将车辆钥匙交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10.3.车辆维保
1).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车辆加油。
2).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遵守交通法规,若因违章造成的事故,相关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10.4.记录及表格
第11篇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根据公司不同业务的工作需要,公司印章有不同的使用范围。为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杜绝失误发生,特规定如下印章使用办法。
二、 印章刻制按公司业务需要由部门提出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总经办统一办理。印章刻好后由总经办办理印章登记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附表1) ,备案并留好印章样图。
三、 总经理通过授权赋予一些部门对其部门(专业)印章的保管权和使用权。由被授权人在总经办签字领取印章,指定专人保管。各部门在使用印章时应严格遵守印章授权使用范围、期限等规定。
四、 公司印章使用范围、保管人、使用印章审批人等规定见下表:序号 印章名称 使用范围 保管部门 使用审批人 使用规定 备注1公章 公司对外所有正式文件,对内通知等正式行文 总经办总经理或授权人2财务专用章公司正式财务文件、报告、证明、票据等财务会计部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报表使用时,由财务会计部经理审批,除支票用印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外,其余均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3合同专用章公司各类合同总经办参见<<合同管理规定>>参见《合同管理规定》财务合同需总经理核准4法定代表人印(支票)支票财务会计部见《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见《财务制度》有关规定5法定代表人印(除支票外)公司正式的合同,财务报表文件、票据总经办总经理或授权人《合同管理规定》6行政部章公司物品进出证明行政管理部行政部经理7人力资源部章_公司人事证明_员工聘用、解聘等各类通知_工资发放,调整通知_对口单位函件往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经理重大事项与外单位人员出具证明,需总经理审批8工程专用印章_工程施工告示_工程建设中与相关单位的非正式函件往来工程建设维护中心工程建设维护中心负责人9客服中心印章_用户通知、告示_客户申述处理的回复客服中心客服中心经理
五、 印章由指定保管人专人妥善保管。保管人对所负责的印章丢失或盗用,所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负全部责任。
六、 当印章管理人变动或印章在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调走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印章管理登记表'。
七、 印章的使用
1、 每枚印章使用前要由经办人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附表2) ,并经指定的审批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人要按公司有关规定审查要加盖印章的文本内容是否在授权的范围内,审批通过后通知印章保管人员后,方可使用印章。审批人对文本加盖印证后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义务负主要责任。印章保管人须将加盖印章的文本连同《印章使用审批单》归档保存。
2、 公司印章原则不允许携带外出,如确系特殊需要须经部门经理提出书面借用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走,借用时须填写《印章借用申请表》(见附表3) ,并必须两人以上一起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登记表上签字。原则上借出的印章当天归还,不得延误。印章外借期间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3、 员工如需要公司出具有关证明,本人应先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办签字后方可盖章。
八、 责任
1、 印章使用责任人(签字人)对印章负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监印人员对违反规定的签印有权拒绝用章,印章保管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印章。若非法使用印章,一经查出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序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或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2、 若印章在使用、保管过程中不慎遗失,则追究责任人相应的行政、经济责任,给予严厉的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12篇 某房地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公司,其行政管理制度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则房地产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仅供各位房地产行业员工管理者参考,希望大家从中了解如何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 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 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 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