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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9(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6 09:12:12 查看人数:48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9

第1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9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公文处理规定

第二条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上级有关公文处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公文由办公室统一签收。公司的收文包括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收文和纸质收文。文书处理人员应每天定时浏览局内网信息并进行电子收文,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本公司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本公司非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领导办文阅文原则实行'一日一毕'制,承办部门办文时间按领导批示办理,承办人应在处理单上注明处理结果,并及时送回办公室文书处理人员。

第五条为确保文件在办理过程中流向清晰、责任明确,办公室负责公司文件的传递、交办,严格杜绝文件横传。

第六条办公室要对承办公文情况进行检查、催办,掌握公文的运转和处理情况。紧急公文,应随收随批随送,并提出办理时限,必要时,办公室应催办,以防延误或漏办。

第七条签收的文件,一律登记编号存入微机管理,次年初统一交档案室编档入库。

第八条由部门起草的文件,经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后交办公室核稿后送分管领导会签,最后由总经理签发。经签发后的文件需登记编号,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改动,须经签发人批准。

第九条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发文底稿一律使用公司印制的发文纸,各部门必须同时送打印稿(附磁盘或内网共享),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第十条付印的文稿由起草部门指定专人校对。校对要认真负责,重要文件要'二校'后才能付印。

第十一条文件盖印完毕,办公室即留存一份,然后由主办部门自行装封、寄送,有特殊要求的由办公室装封、寄送。

第三章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十二条为了加强公司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档案管理制度》,结合公司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档案,主要包括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查考利用价值,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归档、集中保管的文件材料、视听资料及其它各种载体材料。它包括文书、会计、科技、声像、实物、电子等各类档案。

第十四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应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职责范围,定期向档案室移交部门档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二节档案室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局信息中心业务指导下制定公司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业务性规范。

(二)监督、指导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管理公司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以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四)定期接收各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并做好档案的立卷、保管、借阅工作。

(五)依法负责档案材料保管期限的确定、核查和档案的定期鉴定。

第三节档案的归档

第十六条文书档案按年度一年归档一次,在次年六月底前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台帐由各部门按要求整理,经局年终考核后,于次年第一季度归档。

第十八条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于次年六月底前移交档案室归档。

第十九条技术档案由相关部门在次年第一季度按要求整理移交档案室,各相关部门在提交纸质档案的同时,有电子稿的一并归档。

第二十条声像资料(包括工作照片等),由形成部门在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于年中、年底各交档案室一次。

第二十一条实物档案是指单位荣获上级机关授予的奖章、奖杯、奖状、锦旗、证书,旧公章、名人字画、题词等物品,在收到荣誉实物后一周内及时归档。

第二十二条各种办公、动力、汽车等大型设备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系统图、线路图等资料在验收后两周内及时收集归档。

第二十三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符合其形成规律。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或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要适当增加归档份数。

(三)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由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整理、立卷后,以案卷形式归档。

(四)声像资料归档应是原版、原件,且用文字标出材料反映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及责任者等。

(五)科技档案形成的电子文件,归档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须一式两份。

(六)纸质文件归档必须纸质优良,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纯蓝墨水、红墨水、涂改液等,且尽可能归原件,不归入复印件。

(七)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时按清单交点清楚,交接双方签名,各留一份,以便查考。

第四节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查、借阅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非本职范围内的档案不得借阅或查阅。

第二十五条档案的查阅必须在档案室内进行,同时需有档案管理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会计档案除财务人员外原则上不得查阅。

第二十六条借阅档案者超过一天或外借应填写《档案借阅申请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外单位人员查借阅档案要写明查借阅档案的用途和具体内容,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7天,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归还时严格检查,并予以借阅登记注销。

第二十八条借阅档案者必须遵守《档案法》和档案保密制度,自觉爱护档案,妥善保管档案,不得随意转借、勾划、裁剪、抽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复印。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

第五节档案的保管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立专用库房保存档案,由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三十条库房内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严禁吸烟,电源设备保持完好,设置消防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第三十一条库房内

柜架排列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科学,对破损和变质的文件、档案,及时进行修复。

第三十二条定期检查库房档案的数量及'八防'(即防温、防潮、防盗、防火、防虫、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第三十三条做好声像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配备相应的专用装具,发现有盘片变形、断裂,照片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库房档案内容,若档案人员有调动,必须办妥交接手续。

第六节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三十五条根据国家档案局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编制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详见《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科技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保存或销毁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销毁档案时,应到国家指定场所进行监销,并由2名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名。销毁清册应当归档保存。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制度-6

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制度(六)

为提高管理水平,采取参加主管部门的岗位培训、员工自学与管理处/站组织分级培训相结合的办法,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及工作水平。

一、新员工入职须对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职业道德、行为语言规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业务知识培训,经过试用期后适应岗位者留用。

二、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参加业务培训,需本人书面申请,报相关领导审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否则一切自负。由公司资助的业务培训具体费用处理、请假手续等按公司《职工培训协议书》约定内容执行,资格证书原则上由公司保存。

三、经过批准参加业务培训的员工(非公司安排的培训),在取得考试合格有关证件后,凭发票报销50%学费和考务费,其他费用自理,考试时间按公假处理,学习时间原则上按事假处理。

四、管理处/站应制订每季培训计划,对管理处/站的员工按工种进行分类培训,每个项目主管负责对项目员工进行适时培训。

五、员工在参加管理处/站组织的培训及考试必须按时,认真听讲,管理处/站对培训必须考勤,无故不参加者按缺勤处理,并做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管理处/站的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应为管理处/站的义务培训员,不得无故推辞。

七、员工在培训和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和相关的条款。

第3篇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总则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总则(中移动分公司项目)为加强物业员工在连云港市移动公司的管理,树立公司品牌,维护公司形象,更好的服务于业主,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使员工做到有章可循,特制订以下制度。

总则

1、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热爱本职工作。

2、听从指挥,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和必要时的调度。

3、上班时着装统一穿公司定制的工作服佩戴齐全。

4、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矿工,有事先请假,事假扣除当天的工资。

5、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

6、遇到业主热情礼貌主动问好。

7、不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打闹、吸烟、吃东西;

在岗期间严禁电话(手机)聊天、玩游戏;

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8、不以任何理由与业主发生争吵、打架。

9、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泄露业主档案、信息,保护业主隐私。

10、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和同事交代,如需离开较长时间,须征得单位领导同意。

11、办公时间不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电脑不得安装游戏软件,不得上网玩游戏。

12、保持整洁的办公环境,不在办公区域内进食或吸烟。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制度-10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制度(十)

一、目的:为完善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更好地发挥薪资分配的杠杆及导向作用,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奖励先进、处罚落后,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本着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且合乎成本效益的原则规定薪酬组成,采取激励、晋升的措施,加强目标和绩效考核,充分发挥每一个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坚持按工作价值付酬的分配思想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思想,致力于为每一个员工提供良好的就业平台和创造价值的舞台。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特殊情况除外。

四、为规范管理,为各员工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就业及晋升平台,明确组织上下级关系,提高各部门、各职位的执行能力和协作能力,特就公司职位分级如下:(此等级作为公司薪资体系的基本依据)

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

岗位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各主管水电班长 资深员工管理员 水电维修工 公共秩序班长公共秩序员 普通员工保洁员

五、薪资结构:

1、员工薪资参照市场薪资水平、社会人力资源供需状况、公司的经营业绩、员工自身的能力、所担任的工作职位及员工工作绩效等几方面因素确定。

2、员工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业务工资、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年终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部分组成:

①基本工资:根据等级不同设置的底薪,不参与绩效考核。

②岗位绩效工资:是根据岗位员工绩效成达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差异,按月度考核成绩发放的不定额工资,等于基本工资的20%。(操作层员工不参与绩效考核)

③工龄工资:员工工龄从转正之日起计算,计算单位为年;从员工工作时间达到整年的下月起调整;计算方法为:工龄工资=工龄数*20元。

④业务工资:根据工作重要性及业务量的大小而确定,主要适用于服务中心经理、保洁员、维修工等能用业务量考核的岗位。

⑤月度奖金:公司每月在操作层员工中评选优秀员工予以表彰。

⑥季度奖金:每季度在各服务中心评选“服务之星”予以表彰。

⑦年终奖金:是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业绩而设置。主要依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费用控制情况等综合考虑。

⑧特殊奖:董事长、总经理临时决定发放的奖金。

⑨津贴和贴补:是公司薪酬的补充形式。

⑩福利:详细情况参见《员工福利制度》。

3、各岗位薪资组成表

序号岗 位组成部分

1职能部门 经理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2职能部门 员 工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3服务中心经理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业务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4服务中心主管 管理员及普通员工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5秩序管理员、维修工、保洁员等操作层员工基本工资+业务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4、试用期员工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考核不变。试用期内不享受其他福利和补助。

六、业务工资:按公司每年年底确定的基数执行。

七、奖金

1、月度奖金:

①每月在操作层员工中,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评选本月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报品质部核查,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②原则上只评选员工,班长以上人员不参加评选;

③评选名额:1名;

④每月27日报工作计划时,应报上月优秀员工名单;

⑤经审核批准的优秀员工,给予50元/人奖励。

2、年终奖金:

①公司总体上将年度业绩的一定比例作为员工的总年终绩效奖金额,具体比例由总经理会议确定、公布。

②与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挂钩,年度内到公司工作人员,按照月度权数计算发放。

3、特殊奖金: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某件事的特殊重要性或某个人的特殊贡献而临时决定发放的奖金。

八、加班补贴:

1、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假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加班补贴,其他节假日、夜间加班不享有加班补贴,可由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补休。

2、享有加班补贴的法定假日:清明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根据国家规定变动)。

九、津贴:

1、伙食津贴均已含在工资内,所有员工均不再享有工资外的伙食津贴;

2、工龄工资按本制度执行;

3、特别津贴:考虑到特殊人才的招聘,设立特别津贴;特别津贴包含特殊人才招聘所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差额部分;

4、其他津贴:硕士、中级职称者每月享有50元补贴,博士、高级职称者每月享有100元补贴。

十、福利:按《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十一、薪酬计算与支付:

1、员工薪酬支付的最高负责人是公司总经理,总办、财务部进行相关的预算、管理、核算和发放工作。

2、薪酬发放时间如下:

①月度薪酬计算期间为每月1日到该月31日,于次月1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或滞后一天发放;

②年终绩效奖金计算期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于次年春节前发放;

③公司因不可抗拒事件不得不延缓薪酬支付时,应提前一天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3、薪酬计算方法:

①月薪酬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津贴+补贴

②未满勤薪酬各项,以下列公式计算:

实得薪酬=×月薪酬总额

4、薪酬变动处理:

①员工试用期转正,转正批准日之前工资,按试用期工资,次日起按批准新工资标准执行。

②晋升、晋级、调岗等的调薪,当月工资按原标准计算,次月起按新标准执行。

5、尾数处理薪酬计算时,各项目一律以分为单位计算,若有未达分的尾数产

生,一律将其四舍五入。

6、员工遇到下列非常情况时,可以向公司申请预支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但以其出勤的时间应得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为限:

①结婚、生育;

②疾病或意外灾害等。

7、员工离职或被解雇的,公司于下次工资发放日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的薪酬,但应扣除各项借款、罚款及其他应扣款项。

8、下列各项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①个人薪资所得税;

②到期未归还的公司借款;

③罚款;

④缺勤扣除款;

⑤个人缴纳统筹款公司代扣款;

⑥其他应扣款。

9、各类工资发放流程:

①每月5日前,总办应将批准的所有员工考勤及工资变更报财务部;

②每月3日前各部门将部门确认的员工考核绩效单报品质部,品质部会同总办与财务部考核、审核后5日前报财务部;

③次月10日前财务部进行工资核算和审核,并将月工资明细表报总经理确认;

④次月15日前财务部将月工资转入员工帐户,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发出工资,必须通报总办,同时在公司公布,向公司员工说明理由。

10、奖金的发放时间和流程如下:

①月度奖金:随下月发放工资时发放。

②年度奖金:

a下一年度元月15日前各部门将确认的员工年度考评结果报品质部核查,总办组织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核算员工年度绩效奖金。

b下一年度元月25日前总办将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及绩效奖金明细表送总经理审批。

c下一年度元月30日前总办将绩效奖金明细表送财务部。

d财务部将于春节前将年度奖金转入个人帐户。

e年度奖金的具体发放时间亦可根据以上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另行通知。

十二、监控:

1、总办负责对员工薪酬进行监控和管理。

2、薪酬的年度预算和审批:

①薪酬的年度预算和审批程序:

a各部门提案上交总办和财务;

b总办和财务将审核后的预算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c经总经理批准后,总办将各部门预算表发放各部门;

d具体时间安排由总办根据财政年度的时间另行制定、通知。

②年度工资预算调整审批:

部门提案→总办审核→财务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总经理审批。

3、薪资调整

①每年进行一次工资调整,调整幅度依据:

a公司业绩增长水平;

b人力资源市场价格;

c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

②薪资调整程序:

a根据公司业绩、市场信息调查结果,调整工资表;

b根据新的工资表进行薪资调整。

4薪酬绩效评估调整:

①职等升降:每年一次综合考评评定,依据能力、贡献、态度、使命感等评估确定。

②薪级升降:半年一次以绩效考评评定。

5、重大劳资纠纷由总办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送总经理审批。对无理阻挠有关人员行使监督、调查权、隐瞒损害员工合法权益和收益的事实、打击报复有关人员的,将依据情况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员工对薪酬如有疑问,可到财务部查询。

第5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请假及假期待遇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请假及假期待遇制度

●请假:

一、员工请假,先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才能用假。

二、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期满,应及时到所在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如须延长假期,必须再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四、事假:员工没有正当理由,一般不能请事假,确需请假须提前1天交请假单(特殊情况除外);3天内由管理处(部门)批准,3天以上报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批准。

五、病(公伤)假:需提供有效证明,并按管理权限审批。

●各类假期待遇:

一、病、事假:请假期间,扣实际假期天数的基本工资;当月请假累计超过7天,除扣除请

假天数的基本工资外,取消当月考核浮动工资,并取消年终奖金的当月份额。

二、公伤假:公伤休养期间,按实际天数扣考核浮动工资(其他享受待遇,视情况而定)。

三、婚、丧假:假期为3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四、产假:产假期为1个月,假期内只发基本工资;如确需延长假期不得超过2个月,期间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并取消年终奖金的当月份额。

第6篇 物业公司保安部运作程序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部运作程序概述

安全是公司各种服务活动的基础,只有在安全的环境内,各种服务活动才能得以开展,并确保其质量。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的经营者有义务制定出能保证客人安全的服务标准,提供能保证客人安全的服务设施。

为保护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和维护良好的秩序,在公司里应建立起健全的安全保卫机构和安全工作网络,制定切实可行的饭店安全计划。

公司保安部是公司经营者管理公司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它代表公司经营者来督察及保证公司安全计划的实施,协调公司内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总体上保证公司宾客人身及财物的安全、公司员工人身及财物的安全和公司财产的安全,其主要职责为:

(1)协助公司经营者制定、实施和管理本公司的安全计划。根据实施中所发现的问题或各种变化的因素,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修改或完善有关公司安全的政策、程序等方面的建议。在得到公司经营者认可后,负责对公司安全计划的修订。

(2)指导并协助公司内各部门的安全工作,使安全工作与各工作部门及各工作岗位的职责、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在整体上保证公司安全计划的实施。

(3)对公司员工开展安全教育,进行安全工作程序及技术的训练。不仅使每个员工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了解并掌握与各自工作岗位有关的安全工作程序与技术,还要使全体员工都懂得如何应付可能出现的紧急事故。如水灾、停电等,明了在当时当地自己所应起的作用及应采取的措施,并学会使用各种安全设备的方法及技术。

(4)保证公司的各种安全设备及机具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通过定期或经常的检查,及时提出修理、更换或添置的要求。

(5)执行日常的安全任务,对公司的前台各部位、工作区域及周围地区进行巡逻及保持监视。发现有不安全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联系,以求解决。负责调查和处理客人及员工报告的各种及安全问题的事件。

(6)保存有关公司安全工作的完整记录和档案。这包括日常的安全工作记录、涉及公司安全的事故及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安全设备及设施的使用、维修及更换的记录、对各部门安全工作及整个公司安全工作的定期分析报告等。

(7)与当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效的工作关系,以取得他们对本公司安全工作的协助。

第7篇 某物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一)目的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使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1、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其中:'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2、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

(1)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

(2)公司顾问服务的内容与方法。

(3)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

(4)公司客户名册;

(5)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

(6)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

(7)客户资料;

(8)上述列举以外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符合本条第一款所述之定义的,认定为公司商业秘密。

3、公司商业秘密的来源:

(1)公司自行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2)公司以外第三方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3)公司与第三方合作制作并符合所述定义者。

4、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

(1)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

(2)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四)保护原则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五)责任部门与人员1由行政管理部与法律顾问协同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监督、管理事宜。

2公司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六)保护措施1.在《公司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解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2. 公司根据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3. 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根据需要设定管理密码,由专人控管;

同时公司与密码控管人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4. 行政部对传真机、复印机统一管理,由专人使用,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管理流程。

5.行政部建立严格的管理流程对公司发文进行管理。

6. 行政部负责根据《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对各类载体设置警示标识的工作。

警示标识包括:密级标识、字样及'不得复印'、'不得携出'等特定字样。

(七)泄密应急1.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有可能泄露时,均有义务报告主管部门立即采取防范措施;2.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发现人与当事人均有义务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即采取补救措施;

(八)泄密责任追究1.当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根据情况,公司同时可追究主管部门和人员的连带责任。

(九)培训行政管理部组织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第8篇 物业管理公司电话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电话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 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条 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三条 前台接外线电话至分机时,一般电话铃声响五次无人接听,即挂线。

第四条 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挂长途电话的,需至前台亲自填写长途电话登记单,注明部门(人)、对方单位、因何业务通话等。

第五条 前台负责打印电话清单,月末并报办公室主任。

第9篇 物业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属于服务类型的公司,物业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根据每一个部门的岗位职责不同,人事管理制度应有哪些规范。以下是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实施'以人为本'人才战略,力求一流人才、一流管理、一流效益,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劳动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公司按'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管理机构,并根据管辖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机构设置。

第三条公司设综合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两个职能部门及项目管理处。

行政管理体制:公司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推行行政直线管理体制。

1、行政直线设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职员(管理员)、临时工4级;

2、行政支线设总经理助理、部门副经理、经理(主任)助理;

第四条公司组织机构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运作情况进行调整及增减。

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公司按'精简、高效'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按所在岗位定级、定员定编。

第六条公司设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职员、临时工四级。

(一)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二)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纳入公司中层干部管理,由总经理聘任;

(三)职员由总经理聘任;

(四)临时工由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聘用。

第七条岗位编制的原则:

(一)以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为中心。

(二)符合目前或近期业务的需要。

(三)做好劳动力成本的投入产出评估。

(四)有助于提高办公效率和促进业务开展。

第八条

第四章聘用

第九条公司本着'公开、平等、竞争、量才、择优'的原则对员工一律实行每年聘用制。

第十条每年末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定岗定员,编制下一年度用工计划,确定次年度人员编制、工资总额,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十一条公司中层干部根据其能力以及上年度绩效进行聘任,干部能上能下,聘任具体事宜另文制定。

第十二条在年度用工、人事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工作需要扩编、增员,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人员需求申请表》组织人员招聘。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人员采取试用制,试用期为一至六个月,试用期间,双方可随时终止试用协议。

第五章薪酬

第十五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整体兼顾,考核发放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贡献与工资收入挂钩,激励、竞争、约束有机结合的薪酬分配制度和增长机制。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任何岗位员工最低月薪不低于成都市公布的该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员工本人原因导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除外)。

第十七条薪酬由月薪和年功工资,月薪、年功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不无故拖欠。

第十八条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经批准的公费培训期间薪酬按规定支付。

第六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公司职能部门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业务工种实行调休制。

第二十条公司实行考勤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产假、丧假、搬迁假、年休假、工伤假。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工作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可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由部门主管指定员工加班。

第二十二条被指定加班员工除因特殊原因经主管核准外,不得拒绝。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进行补休和发给加班费外,就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四条人员加班尽可能采用补休进行补偿。

第七章考核

第二十五条员工考核是通过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以作为劳动报酬、聘用、晋升、奖励、教育培训的依据。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层以上干部还须进行年度述职。

第二十七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考核标准具体化,对各类员工实行分类指导,具体的考核制度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员工岗位性质制定。

第二十九条考核按管理权限进行。中层员工的考核由总经理负责,其他员工考核由各职能部门(管理处)经理(主任)负责。

第三十条考核结果与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优秀员工评定依据,中层干部考核与干部聘用相结合。

第八章奖惩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表现突出、业绩显著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优秀员工奖、升职和晋级。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指挥,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犯有严重错误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以通报批评、警告、罚款、降职、免职、辞退处分,触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员工的奖惩须按管理权限审批,经相应程序进行。具体事宜见《员工奖惩细则》。

第九章教育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优秀人才,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各岗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员工分别进行教育培训。培训成绩和鉴定作为员工聘用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五条员工培训主要通过员工在各自岗位的工作中进行,对员工提出工作要求,使员工在工作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第三十六条员工集中培训包括岗前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和综合培训。

第三十七条员工培训采取自培与送培相结合,业余培训与半脱产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岗前培训是针对新进员工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任职资格培训是根据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对公司现有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取得上岗资格和提高员工工作技能。

第四十条综合培训是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知识进行更新、补充、扩展和加深的培训,以保持其知识结构的先进性及管理水平,随企业内外部需要而成长。

第四十一条积极鼓励员工参加业余自费学历教育,提倡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在规定的教学计划内完成学业,每年可给两周带薪假学习考试。

第四十二条公司负责对中层员工进行培训,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实施。其余员工的培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每年末将其培训计划报公司人事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员工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的学习,须与公司签订合同,规定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第十章保险和劳动保障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保险及劳动保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十五条

第十一章岗位动态管理

第四十六条为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员工能力,并本着人与工作互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调配人力资源而实行岗位动态管理。

第四十七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包括升职、调职、降职,员工无正当理由应服从调整,拒不服从,就地免职,直至辞退。

第四十八条引进竞争机制,中层干部根据绩效进行聘任,依靠素质竞争上任,做到能上能下;员工根据现实表现的努力程度建立起内部晋升制度,做到能进能出。

第四十九条各类员工的聘任、解聘、调动一律填写《员工调配申请表》,按管理权限审批后进行:

(一)中层员工的通知由总经理签发,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通报有关部门。

(二)其他职能部门员工的通知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综合管理部发文;

第五十条凡接到聘任、解聘、调动通知的员工,限一周内交接完工作。

第五十一条员工工作调动、岗位调整,其工资关系、工资基准随即调整,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送交变动通知。

第十二章离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离职包括员工主动辞职和公司辞退两种。

第五十三条员工辞职应提前通知公司。中层以上员工至少提前一个月,其余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辞职申请,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经批准后方能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一)公司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职员继续处理,或该职员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由公司解决入户指标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毕业生,服务期限未满的;

(三)由公司解决入户指标到公司工作的引进人才,服务期限未满的;

(四)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五)正在接受公司审查,有经济或其它问题的尚未作结论的;

(六)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第五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辞退:

(一)符合《劳动法》中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各项规定的;

(二)长期不安心工作,消极怠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应当辞退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不按受岗位调整和培训,或经培训教育仍不适应本岗位的;

(五)其他原因应当辞退的。

第五十六条辞退员工须提前通知本人。中层员工公司提前一个月,其余员工公司提前两个星期通知,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经批准后方能办理辞退手续。

第五十七条员工离职前,由所在单位安排离任述职和工作交接,中层以上员工还应接受离任审计。工作交接时应列出移交清单,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认可。

第五十八条员工工作交接完毕后,按《员工辞职(辞退)手续登记表》由各部门签字后到综合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十九条员工离职后,不得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若有违反,公司将依据《刑法》第219条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员工离职后,因为隐瞒问题,以后暴露,本公司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条人事档案管理是指员工进公司后建立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一条员工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

第六十二条员工进公司后应及时建档。归档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资格证复印件、体检表、登记表、履历表、考核表、奖惩情况、聘任情况、升降职情况、劳动合同等所有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经历有关的书面资料。

第六十三条查阅、借用人事档案以及出具证明材料须履行申请、审批签字手续,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十四条人事档案通过每半年人事报表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规章有未尽事宜,视具体情况修正,公布实施。

第六十六条本规章解释权归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10篇 某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钱管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政税务票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二条为加强公司财政税务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制止乱收费,杜绝'小金库',严肃财经纪律,本公司按局财政税务票据管理办法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税务票据,是指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向付款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开具的收款凭证(以下简称票据)。

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监察等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票据的购领、使用、保管、结报、核销等环节工作。单位会计主管人员为票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节票据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第五条票据主要分为发票和收据。

第六条发票适用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向付款单位或个人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款项。

第七条收据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第三节票据的购领

第八条发票和收据由财务部门依照主管税务机关有关规定,办理购领手续,并严格参照规定执行。

第四节票据的使用

第九条各类票据必须按规定的种类及适用范围使用,不得混淆使用和串用。

第十条在启用票据之前,必须仔细检查有无缺联、缺号、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报告原发放单位处理。

第十一条发生经济活动收取款项,必须向付款单位或个人开具票据,并如实入账,不得因对方要求随意改变台头、品名和金额。

第十二条开具票据要按规定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复写,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有收款人签章。

第十三条票据如有开错或作废,必须在原票据上注明醒目的'作废'字样,全部联次完整保存,以备结报核销,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四条空白的票据不得事先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确需时应征得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同意。空白票据未经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同意,不准随意外带。

第五节票据的保管

第十五条票据统一由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负责购领和保管,并建立票据购领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簿,并明确列示票据的种类、购领日期、票据编号、领用人和交回日期等。

第十六条必须妥善存放和保管各类票据,不得擅自损毁;开票人不得经管空白票据的保管。

第十七条不准自制、自印票据以及使用未经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不得向文具商店购买票据。

第十八条严禁票据买卖、转让、转借、虚开、代开、伪造等违法行为。

第六节票据的结报和核销

第十九条票据按照购领发放关系结报核销,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谁发放谁核销的办法。由局直接发放的各类票据,直接向局结报。从主管税务机关或地方财政部门购领的票据,按其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因换版、改版和超过规定使用期限以及单位撤消、改组、合并等原因不再使用票据时,未使用完的票据,应及时办理核销手续;整本未使用的票据,退回原发放单位缴销,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一条票据存根联,经发放单位核销后,由保管人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随当年会计档案妥善归档保存,财政票据保存期限为五年,税务票据保存期限为十年,期满需销毁时,必须编制销毁清单经发放单位查验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二十二条票据或票据存根遗失、被损、被盗,保管人员位应在发现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报告原发放单位,说明事因和整改措施,由发放单位核实并作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

第七节票据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票据保管人员必须主动接受发放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挠、隐瞒和拒绝检查。

第二十四条违反票据管理规定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务票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节附则

第二十五条单位行政方面按工资总额2%拨交的工会经费,使

用《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上述票据的发放、购领、使用、保管和核销,发放单位或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章出纳工作安全防范规定

第二十六条为了切实加强现金、票据和有价证券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出纳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七条出纳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二十八条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办公室保卫人员协助责任人具体落实本规定。财务办公室应当列入公司治安保卫重点部位加强防范。

第二十九条强化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增强防范能力。

(一)出纳人员必须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保险箱(柜)。

(二)出纳办公室必须门窗牢实,门锁坚固,必要时应当配备符合技术防范要求的安全报警装置。新设、迁移或调整出纳办公室时,应当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提出具体方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出纳办公室人员因事外出或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锁好保险箱(柜),拨好保险箱(柜)密码,保险箱(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出纳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改密码或钥匙。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为专职出纳人员配备具有防盗、防抢功能的携款装具,改善办公条件,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第三十条严格遵守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一)出纳人员对当天的收付款项必须在下班前留出一定时间,记好当天帐,结出余额,并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

(二)每天库存现金结余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未作规定的按1,000元计算),超过部分要及时解交银行。

(三)规定限额内的库存现金结余,必须存放保险箱(柜),保险箱(柜)内不准放置私人财物和其他无关物品。

(四)预留银行的财务印鉴必须分人管理,由出纳和会计主管分别保管,非上班时间,出纳人员保管的印鉴应当存放在保险箱(柜)内。

(五)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或送存超过1万元以上的现金款项,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3万元以上的安排汽车护送。路途较远或银行营业场所周边治安情况复杂时,护送的现金标准应适当降低,应积极推行工资薪金打卡和大额现金银行上门收款、预约送款业务。

(六)出纳人员去银行交款前或提款后,途中不得办理其他事项。

(七)凡单位之间经济往来,除特殊情况外,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减少现金收付。

(八)必须做好空白支票、发票和收据等票据及有价证券、会计凭证、账册、资料的保管。空白支票必须与银行印鉴分开存放。严格控制外带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

第三十一条出纳人员一旦发生现金、票据、有价证券、钥匙、单据、账册丢失或被盗、被抢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处理。

第三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不得徇私舞弊。对有违法、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单位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会计法》、《档案法》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年度财务预算(或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财务及税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四)其他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财政税务票据存根,经济合同(或协议)资料、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及涉税资料,单独成册的工资单等。

第三十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立卷

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和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登完账后,按月整理,把当月的会计凭证收集齐全,按时间和序号逐张排列好,按适当厚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公分)分成若干本,装订成册。整理装订时,必须将金属物剔除,做到装订整齐、美观、坚固和规范。

(二)会计账簿。每年会计年度终了,在结清旧账,建立新账后,集中统一整理;总账、明细账分别装订;活页账按会计科目编号按序排列,编定页码,加具目录索引、账簿启用和交接记录及封面后装订成册。账簿启用和交接记录表的有关内容要填写齐全,盖妥印章。账簿封面应载明单位名称、所属年度、账簿种类、装订人和装订日期等。

(三)财务报告一般在年度终了后统一整理、装订成册;月(季)度报表,年终财务决算应分别装订成册。年度财务预算(或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财务及税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单独成册。

(四)其他需要归档的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财政税务票据存根、经济合同(或协议)资料、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及涉税资料等也随同正式会计档案及时进行收集整理,也可以年度终了后一次整理,按不同保管期限分类装订成册。其中单独成册的经济合同(或协议)应编定页码,加具目录索引,记明合同(或协议)名称、签定日期、金额、对方单位名称和页次。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人员保管一年后,于次年6月底前移交本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移交清册由会计人员编造,清点核对后办理移交手续。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二)档案管理人员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会计人员和原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三)所有会计档案按要求移交后,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有关标准进行归类和入盒存放,做好分类、编目、登记工作。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原则上不得装在同一盒内。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存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具体类别和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五)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十七条会计档案的调阅

(一)本单位财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手续;本单位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调阅会计档案,确需时应经会计主管同意,并由会计人员陪同;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持正式介绍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和复制,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借出和复制会计档案不得拆散原卷册,不得勾划、涂改,更不得抽换单据,并应限期归还。

第三十八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应由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会同会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并共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局审批或转报权限部门审批。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未终止的对外投资,未处置的固定资产、土地征用以及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始凭证等,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职工工资单也应单独抽出,另行组卷,永久保存。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示。

正在建设或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二)会计档案按规定批准销毁

时,应由档案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当按照销毁清册内容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清册上签名签章,并将监销情况(包括销毁会计档案种类、汇总数量、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人、监销人)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三)销毁清册及销毁情况报告一式二份,单位财务室、单位档案室各一份,其中档案室留存的销毁清册及销毁情况报告应永久保存。

第五章财务报销若干规定

第三十九条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财务制度,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四十条现金借款

(一)大额现金借款(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告知公司财务。

备用金作为部门日常小额零星开支周转的预支款,各部门可根据业务情况核定相应金额指定专人负责,年初借用,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金额。驾驶员借用备用金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二)备用金借款时,经办人应在借款单中注明'备用金'字样,否则按差旅费借款处理。

(三)职工因出差借款,按估计需要数额填写借款单,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前账未清,不得继续预支。

(四)会议开支除发放专家咨询费、专家交通费外不得现金借款。

第四十一条转账支票的领用

(一)支票领用原则上要求凭手续完备的发票领取,由经办人在支票存根联签字确认。

(二)各部门因业务需要未能取得发票先行领用支票时,应由经办人填写'支票领用申请单'(见附表),出纳根据审批单签发支票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登记备案。

(三)出纳人员交给经办人员转账支票时,应按估计用款填写限额和签发日期,掌握收款单位名称的应将收款单位名称填写齐全,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转账支票领用后,经办人应在三日内将相应发票或收据交回,办清结算手续,经办人不得将领用的转账支票挪做它用。前账不清,后账不签发。

(五)若领用但未使用支票,经办人必须及时(最长不超过领用后三日)将支票交回财务。

第四十二条预付款支付

(一)各部门因业务需要未能取得发票需由财务先行办理付款时,由经办人填写'预付款申请单',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

(二)申请单上各项目必须填写完整,收款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必须填写正确。

(三)经办人必须在付款日的前一日将'预付款申请单'交到财务处。

(四)各类保证金支付须提供相应的文件或合同,并注明到期日,以便财务提醒催收。

第四十三条费用报销

(一)固定资产报销

1、购置固定资产必须附有批准的固定资产购置单,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

2、在当日内购置,经领导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计划范围购置,如事先掌握价格、单位名称及帐号者,可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由财务开支票。

(二)流动资产报销

1、凡购入的材料及物品,必须填入库验收单(一式三联,采购、保管、财务各一联)后,才予以报销。

4、采购人员可借支备用金,作为零星采购材料物品周转,年终备用金全部交财务部门,第二年再申请借领。

5、各项预付款先填借款单,经主管领导批准,按合同要求付款。

(三) 业务招待费用报销

(1)业务部门凡报销招待,需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应列明所招待客户单位名称、标准,并按照审批权限由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2)因公外出或加班午餐、晚餐,报销需注明用餐人数及事由。

(3)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物业公司原始凭证审核要求

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1) 凭证名称;

(2) 填制凭证的日期;

(3) 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4)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5) 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6) 经济业务的内容;

(7) 数量、单价和金额;

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

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 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7)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第七章职工教育费报销规定

第五十六条根据浙钱办[2001]126号及浙钱劳人[2005]143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管理工作,就职工教育费用报销问题规定如下:

(一)在职职工凡参加学历教育的,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参加学习者,一切费用自理;占用工作时间的,可享受除奖金(或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一切待遇。奖励标准:取得本科文凭者奖励2000元,取得学士学位者奖励3000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奖励8000元。

(二)在职职工经批准参加执业、岗位(业务)培训及考试,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

,培训(考务)费予以报销;不合格者,培训(考务)费不予报销。执业考试合格者另可给予适当奖励。职工取得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存放在本公司,注册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注册年审费由公司支付。

(三)参加以上各类学习、培训的,均应事先办好审批手续,审批程序为:个人填写《物业公司员工继续教育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领导审批。

(五)符合上述规定报销相关费用或奖励时应凭学校开具的正规收据或发票经本人签字、人事登记、领导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报销。

(六)组织委派的学历教育不属本规定之列。

第八章职工子女医疗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公司在册职工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中小学就读,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适用本办法。

第五十八条按属地原则,符合当地相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职工为其子女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全额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保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单位不予报销。

第九章职工子女保育费报销规定

第五十九条根据浙钱财[2022]3号文件精神,现就职工子女保育费(幼托费)报销作如下规定:

第六十条享受范围:公司在册职工的独生子女,第一胎为多胞胎的子女和计生部门批准的计划内二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一概不得享受报销政策。

第六十一条享受标准:

(一)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职工子女和第一胎为多胞胎的子女,不论入哪一级幼儿园(托儿所),均可凭幼儿园(托儿所)收费票据和规定的项目及限额,按60%比例报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子女及没有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职工子女,按40%比例报销。

(二)报销月份和执行标准按照收费票据相关记载计算,学期初和学期末不足一个月的,按日折算(月在园天数÷该月工作日);收费票据上未单独明确载明属于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所收取保教费的,一律按照一般保教费标准计算;享受年限不超过四年。

第六十二条限额规定

(一)按规定可报销的保教费月限额标准为:

一般保教费 寒暑假等保教费

省级机关

幼儿园 其他

幼儿园 省级机关

幼儿园 其他

幼儿园

幼儿园日托 600 720 840 1008

全托、3周岁以下托儿所、20人及以下小班 840 1008 1176 1411.2

全托、3周岁以下托儿所、20人及以下小班 840 1008 1176 1411.2

(二)保教费超限额部分以及其他名目的费用一律不准报销。收费票据不规范或收费项目名称、入托种类及执收月份不明确的,应退回补正后方可报销。

第六十三条费用负担

(一)按规定报销的保教费,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划分轮换负担,也可以同期各自承担。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单位全部按规定标准报销:

1.子女为单亲家庭的(指丧偶或离异家庭在重组新的家庭前,法院判定抚养幼儿的一方);

2.本单位工作的双职工;

3.凭街道、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等证明确认,配偶方无经济收入来源者;

4.配偶一方在省外或省内外市、县(不含市辖区)工作,而子女入托在职工常住地者。

第六十四条报销办法

(一)在保教费缴纳期限内凭幼儿入托的收费票据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11篇 物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15

物业公司仓库管理制度(十五)

一、仓库保管人员的要求

1、库保管人员应熟悉其所管物资的基本特性、使用性能、保管知识、规格用途、存放期限等。

2、及时、准确的做好记帐工作,如实反映物资的库存及发放情况。

3、经常保持仓库环境的整洁文明、各种物资存放整齐。

二、验收进库制度

1、所有物资进库前由采购经办人填写一式四联收料单,收料单的内容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仓管人员或申购人对进库的物资必须验收其质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3、凡尚未取得发票而先进库的物资,仓管人员或申购人必须核对收料单所列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实收物资及送货单是否相符。

4、已取得发票的物资,还必须对发票上所列的内容进行核对。

5收料单一式三联,仓管人员验收后,其中:

1)第一联仓库留存,作收货的记帐依据;

2)第二联送财务部随同发票报销;

3)第三联领料人自存

三、保管制度

1、仓库各种物资的存放,应适应各种物资存放的条件进行分类、定位。

2、仓管人员必须经常检查物资存放的情况,发现物资有变质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处理。

3、各种物资应做到帐实相符,并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1)、盘点中发现有盘盈、盘亏及变质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及财务部;

2)、情况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3)、盘点报告在每月3日前报财务部汇总。

4、主管部门应对一些主要的物资定出最低库存量。仓管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其库存情况,凡有物资接近其最低库存量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5、各仓库应分品种、规格设帐登记各种物资的收、发、存情况,并定期进行帐实核定。

6、每月29日前,各部门、小区管理处应向综合事物部提交次月增加物资清单,以便购买。

7、凡属代保管的物资(含暂不需用或不合用的),需办理进库手续,仓管人员应另设帐登记、保管。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五)

一、流动资金管理

1.非商品资金管理非商品资金包括现金、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和待摊费用等。

(1) 必须严格控制非商品资金的占用,核定额度,严格管理。

(2) 购置必须有计划,经批准,手续合法完备,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⑶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凡超出现金管理及现金支付数额大的,需总物业经理批准。

(4) 当天收取的营业款、代理款,一律当日送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5) 报损的低值易耗品,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财务部处理,凡属人为的损失,必须上报总物业经理并追究个人责任。

2. 结算资金管理结算资金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货币业务,包括银行账款,应收应付往来账款等。

(1) 管理公司的银行账户,不准借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更不得出租账户收取手续费,因特殊情况,代转达款项时,须经主管经理批准。

(2) 任何人不得借用公款,情况特殊的,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写明还款时间,财务部在其个人工资中扣回。

⑶ 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凡人为造成死账的,必须追究个人责任,上报总物业经理处理。

(4) 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款项。

(5)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搞贪污,挪用公款及个人收取佣金等违法行为。

二、 资金使用、统筹为合理地使用、统筹资金,各部门凡需购买物品用款,需事先提前3~5天报计划到财务部备案,以便合理地统筹资金。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9(十二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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