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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办公管理制度12(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7 21:54:12 查看人数:87

物业公司办公管理制度12

第1篇 物业公司办公管理制度12

物业公司办公管理制度(十二)

[1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促进各部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特建立公司工作例会制度。

1、每周五下午4点召开工作例会,各部门经理参加。

2、工作例会内容为:

*各部门经理汇报本周工作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

*部门间工作协调、配合;

*各部门经理工作建议;

*公司工作安排;

3、工作例会原则上为60分钟。有话则长,无话则短。

4、本制度一经确立,不再另行通知。非紧急事务处置,不得请假。

5、如遇公司特殊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开会,开会时间另行通知。

6、会议地点:**物业公司本部。

[2会议纪律

为了加强本公司会议期间纪律的管理,同时使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会议效率,促进各部工作的协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纪律、本制度。

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出会议。

2、与会人员须带好笔记本,做好记录,积极发言,踊跃提出各种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注意保持会场卫生,维持会场秩序。

3、参会人员原则上不予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向总经理请假。

4、参会人员在会场内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特殊需要除外),集中精力开好会。

5、不得在会场内交头接耳、闲谈,不准吸烟、吃零食。

6、会议期间不会客,不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务,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7、注意做好会议保密工作,没有要求传达的有关问题,不得自行传达、扩散。

[3礼仪接待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1、注意礼节、讲究原则。物业管理礼仪接待要讲究礼貌,要克服服务工作低人一等的思想,要认识到尊重客户就是尊重自己,所以要在接待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注意礼貌。

2、一视同仁、举止得当。物业管理礼仪接待的对象都必须热情的对待,不能看客施礼,更不能以貌取人,必须以优质接待服务来取得每一位业主或用户对你工作的信任,使他们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3、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在物业管理接待服务工作中,业主或用户可能会提出一些无理甚至是失礼要求,应耐心地加以解释,宽容待人。

4、热情接待来访或来办事的人员,应先请来人坐下,询问来意,进行相应答复,临走时,送至办公室门外。

5、接待群众来访来电,讲究文明礼貌,耐心倾听,态度和蔼,用语准确,不得语言粗鲁。

[4员工着装管理制度

1、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仪容仪表严整,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3、公司各级员工的着装应按公司要求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

(1)夏装,短袖只能开解第一颗衣扣,长袖衬衫需佩戴领带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男员工不准穿深色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女员工可着有扣凉鞋。

(2)冬装,着西装时应配深色袜和深色皮鞋。

(3)无论冬、夏装均要佩戴公司徽标,公司徽标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4、员工不得裸露纹身,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员发不过耳,并一般不准留胡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金银或其他饰物的佩戴应得当。

5、员工工作期间外出,属工作需要可着其他服装,但要得体、大方、整洁。回公司需按公司要求着装。

6、服装换季时间,由公司统一规定。

7、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扣款1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工资或绩效工资100元。

8、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并连续两月,扣发该部门负责人工资100元。

[5电话管理制度

1、为使公司电话发挥最大效用且尽可能节省话费,特制定本制度。

2、市话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管理、监督与控制使用。

3、每次通话前应对通话内容稍加构思或拟出提纲,通话时应简明扼要,以免耗时占线、增加话费。

4、通话时应注意礼仪礼貌,体现公司员工良好的文化素质和精神风貌。

5、凡开通长途电话的部门,长途电话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管理、监督与控制使用。各部门经理应建立《长途电话登记簿》,详细记录通话人、受话人、主要内容、通话时间等。禁止因私使用公司长途电话(特殊情况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6、公司传真收(发)应登记备案后交收(发)人签字确认。

[6公司节假日值班制度

1、公司节假日期间设立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值班制度,排定值班表,印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2、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3、一般以下班后时间或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4、值班要点:

(1).处理未完成工作;

(2).处置下班后及节假日的突发、紧急事件。

(3).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4).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5).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7公司保密制度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

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各部门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3、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9)业主档案、园区声像监控档案。

第2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部日常工作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财务部日常工作制度入伙工作制度1.按财务部或发展商要求在指定银行开户,与银行签订代收管理费等款项协议。

2. 根据发展商提供的业主资料,为业主办理好结算管理费专用存折。

3. 根据发展商提供的物业类型、建筑面积,按财务部备案核准的管理费收费标准(或预收标准),编制各种户型月收费一览表,使用电脑收费系统的将上述资料录入电脑。

4. 确定其他收费项目(包括代发展商收费项目),入伙前打印出入伙收费单(代收据)。

财务公开制度1.管理费、车位费、水电费和各种有偿服务收费实行公开制度,各管理处应将各项收费标准,在本物业收费场所公开,其公开格式、式样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见附表)。

2. 大厦(小区)《损益表》、《物业管理成本明细表》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收支情况表》(见附表)应按季在小区宣传栏或大堂醒目位置向业主公布。

季度收支情况报表,应由管理处主任、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管理处公章。

每期报表张贴时间为10天,逾期应取下保管。

费用催缴制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住宅局《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对欠交管理费等费用的有关规定,制订管理费催缴制度如下:1.对欠费业主(使用人)可采取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和上门催收等方式催缴。

对欠费3个月以上的业主(使用人)必须定期(每季度一次)发出书面催交函,催交函直接送达的,要求业主、住户签收;

催交函邮寄的必须挂号寄出。

上述催收资料必须妥善保管。

2. 对无故不交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管理处可限期缴交,逾期按深圳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按日收取万分之五滞纳金。

3. 对业主拖欠水电费等费用的,管理处与供水、供电等部门签有委托抄表及收费合同的,可按合同规定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

4. 对连续六个月以上拒交各项应交费用的,需上报公司总会计师,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采取相应措施追缴有关费用,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

入伙工作规程1.入伙前管理处财务人员应实地了解物业项目的基本情况,仔细研究公司与发展商签订的本项目《物业管理合同》,详细了解与财务工作有关的各项条款,如:物业类型、管理面积、委托管理年限、开办费用和管理费收费标准等。

2. 通过管理处与发展商取得联系,索取该物业总户数、户型和面积等资料,根据户型面积、收费标准等资料,入伙前制作出各类户型收费一览表。

3. 确定入伙收费项目(含社会代办业务、代发展商收费项目等),预先打印出入伙收费通知单。

4. 联系开户银行签订代收管理费协议,准备好银行、管理处和业主三方委托收款协议书,并代理业主开好托收费用专用存折。

5.入伙前准备好财务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收据、发票和零钱等。

催收管理费工作规程1.月初派发缴费通知单到业主信箱,同时,对上月欠费业主发出拖欠费用通知单,通知业主到银行及时存足款项,要求通知单必须投放准确。

2. 根据银行划款回单,核对出未划回款项的业主,采取电话通知和在大堂醒目位置公告通知两种方法催收管理费,告之业主可到管理处财务室交纳现金,逾期按规定征收滞纳金。

3. 对拖欠六个月以上业主,书面上报公司总会计师,必要时通过法律诉讼解决拖欠问题。

4. 对长期居住在境外欠费的业主,采取电话、发函形式催收管理费。

5.收费工作人员接待业主要做到态度热情、谈吐文明礼貌,电话催缴管理费时要先问好,然后自报单位、姓名,详细告知所欠各项费用的起止时间、金额,限定缴款期限,在业主清楚明了并向业主致谢后,方可挂机。

6. 管理处财务人员要熟练掌握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各项收费标准与依据,对业主有关提问政策出处解释准确,以理服人。

第3篇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xxxx物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行为,有利于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依据《企业财务通则》、《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中心环节,财务管理应充分利用价值形式参与公司管理,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降低耗费,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投入与产出、速度与效益的最优化,使公司股东获得理想的收益。

第三条 公司应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公司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 程等文件的复制件,申办税务登记。

公司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申办相应的变更登记。

第四条 公司设置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五条 公司应根据开发经营情况,预测资金需要量,编制资金预算,进行资金成本的分析,以便于选择最佳筹资渠道,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

第六条 公司筹资种类、筹资期限和筹资金额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的借款是公司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预提费用、各种应付及预收款项;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是公司的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七条 公司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公司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三章 货币资金及往来户结算

第九条 公司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是指公司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第十条 公司重大经济事项须书立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或董事长授权总经理签署。

第十一条 公司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年度资金收支平衡计划和现金流量表,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将资金计划指标下达各责任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货币资金支付实行财务副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公司财务副总经理应利用资金时间价值和时间差,加强资金调度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反映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于每季度终了对往来户进行全面清理,对应收帐款按其帐龄长短逐笔进行分析,并向对方寄送对帐单进行核对。对帐龄较长的应收帐款,应明确催收措施及有关人员责任,防止坏帐的发生。

第十五条 公司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公司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第四章 存货

第十六条 存货是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是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各种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机械配件 在建工程在产品半成品结构件商品等。

第十七条 公司存货的购入和领用,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存货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存货的实际成本。

第十八条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一次摊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各种用具物品,如一般工具、专用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等。

第十九条 公司对存货于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对于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由公司财务和有关责任部门、人员进行逐笔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分别情况进行帐务处理。

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 公司固定资产购建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

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列入固定资产。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投资者投入,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为建造固定资产或者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而发生的尚未交付使用以前的专项工程支出,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完工并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应按照工程全部支出数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从交付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其实际价值调整原估价入帐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折旧。

第二十三条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公式为: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计入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清理报废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益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

,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

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公司财务和实物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按其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或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残值后的净损失,分别情况进行帐务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减去估计累计折旧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六章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商誉等。

第二十九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三十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三十一条 公司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三十二条 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

第三十三条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第三十四条 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第三十五条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第七章对外投资

第三十六条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和规模由董事会决定。公司有关部门应作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股份在20%以下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股份在20%(含20%)以上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三十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计价由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息、利润和股利,扣除分担的亏损,计入投资收益

第四十一条 公司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八章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二条 公司开发产品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四条 公司在开发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当本着'必需、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由公司董事会核定当年限额,经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批准,在管理费中据实列支。

财务副总经理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由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 职工福利费按照公司职工工资总额14%提取。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第四十六条 公司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一、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二、对外投资的支出;

三、被没收的财物、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四、对股东发放的股利;

五、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九章 营业收入

第四十七条 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开发经营活动中,由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产品等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配套设施销售收入、代建工程结算收入、出租房租金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

第四十八条 营业收入实行计划管理。公司营销部门应按年、季、月编制收入计划,做好收入的预测和实施工作。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可确认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实现:

一、公司开发土地、商品房在移交后,将结算帐单提交买方并得到认可时;

二、代建房屋及代建其他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办妥交接手续,价款结算帐单经委托单位签证后;

三、出租房屋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方付租日期应付租金时;

四、以预收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的开发产品,本期收到价款时。

第十章利润和利润分配

第五十条 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第五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年度开发经营计划和销售计划,编制年度利润计划,确定年度利润目标。

第五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五十三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5%的公益金;

五、经股东会决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六、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股东分配。

第五十四条 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五十五条 公益金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第十一章 企业清算

第五十六条 公司按照章 程规定解散或者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公司债权、债务,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公司剩余财产。

第五十七条 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以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计入清算费用,由公司现有财产优先支付。

第五十八条 公司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在同一顺序内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终了,公司的清

算净收益,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然后按余额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十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经注册会计师审查后,报股东会或有权主管机关确认。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某某物业公司会计制度

某物业公司会计制度

1、公司的会计制度是依据财政部颁发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按公历年计算,即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会计核算的原则'权责发生制'。

4、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5、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手续要完整、准确、及时。会计的一切自制凭证、帐簿、报表均采用中文书写。

6、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7、记帐汇率以中行当月一日公布的市场汇价为基础,或按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价作为折合汇率。年度终了,各种外币帐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中行期末公布的市场汇价进行调整。

8、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分类直线法,残值为10%,开办费等递延费用采用均摊法,在5年内摊完。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9

物业管理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九)

第一条 总则

1.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利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经总经理授权由公司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3.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条 印章的保管

1.公司采取分级保管的办法,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按要求在表上予以登记。

4.员工离职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5.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方案由办公室提出,总经理批准。

6.办公室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对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做出说明。

7.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负责,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规定的印章管理人交还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人)。

8.除特别需要外,废止印章一般由办公室保存三年。

9.公司印章散失、损坏、被盗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办公室递交遗失报告书,办公室主任应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

第三条 印章的使用

1.公司将印章分为一般印章和重要印章(重要印章为办公室和财务部保管的印章),重要印章须经本制度所规定的履行审核手续方可使用。

2.经办人需使用印章,须提出申请,先填写印章使用单,与所需用印的文件一并交部门经理审核。

3.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的再根据需要转其他部门或根据印章使用权限逐级上报审核,无此需要的直接交印章保管人,否决的则退回。

4.经其他部门或逐级审核,同意的最后交该印章保管人。

5.印章保管人对文件和印章使用单签署情况予以审核,同意的则用印,否决的则退回。

6.重要印章保管人对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是印章使用权限人。

7.在逐级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决的,予以退回。

8.在其他部门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定的,经办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退回,或继续流转并将有关部门的签署意见予以保留。

9.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10.印章使用单所载内容必须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否则不予盖章。

1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12.印章保管人对于自行使用的常用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13.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使用印章的依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1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上述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15.本办法中重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权限由公司定期发布重要印章使用权限清单作出规定。

16.一般印章由保管人在部门经理监督下使用,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四条 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六条 附则

本制度附印章使用权限清单。

第6篇 物业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为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确保员工生活安全,避免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宿舍应保持干净,整洁、禁止堆放垃圾。

要求地面无杂物,门窗干净,被褥、衣物放置整齐,床单、被套常换洗。

二、宿舍卫生由该宿舍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当天值日负责当天宿舍卫生,主管班长负责检查落实,卫生不干净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

三、宿舍内不准吵闹,大声喧哗,不准随便乱丢垃圾,随身物品应安放整齐。

四、宿舍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公司财产物品。

五、住宿人员如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电热毯、电灯)水源,否则对宿舍班长处以10元的罚款。

六、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除值班人员外一律在晚11:00前就寝,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就寝,需报主管领导批准。

七、宿舍内节约用水,用电,不准私接电源。

八、起床时必须整理好被褥,卫生间及时冲洗,保持室内环境整洁。

九、宿舍物品实施精细管理,做到件件有人负责看管、维护、清理。

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如:暖气片、洗脸盆、坐便器、插座、灯具等)。

十、员工应树立安全意识作好日常防火,防盗工作,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好,若有丢失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如有发现公司员工偷盗他人财物者,公司有权将其除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注意保持公共区域卫生,卫生用品用完后必须放在垃圾桶里,严禁丢入厕所的下水道内,若因此导致厕所堵塞,由当事人负责疏通并承担其费用。

十二、树立文明意识,团结意识,住宿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严禁拉帮结派搞个人主义和地方主义,严禁骂人,说脏话和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

十三、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须经理同意即可留宿,否则处以30元罚款。

第7篇 物业公司文件格式的管理规定行政工作制度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文件格式的管理规定

6文件格式的管理规定

6.1适用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处所有对内和对外文件,包括打印版本和手写版本的文件。

6.2.公司标志

公司标志在文件上端的最左边,具体如下:

6.3文件编号的规则:

1)文件编号由:物管公司/项目物管处/发文部门/文件种类/档号组成

例如:g80/rms/cw/m1/0001

档号

文件种类

发文部门

项目物管处

物管公司

诠释:

物管公司 g80文件类型内部工作联系单w

项目物管处时代rma备忘录m

岭南rms会议纪要mu

逸彩rmy电子邮件e

发文部门资源部zy传真f

财务部cw物管公司0

工程部gc项目管理中心1

客服部kf合作公司2

保安部ba往来公司3

档号 `0001始

6.3日期的格式统一有以下两种

6.3.1中文式***年*月*日,例如:二零零五年一月三十一日(以下简称为中文

文字日期)、或2005年1月31日(简称为中文式数字日期)。

6.2.2英文式--年/月/日,例如:2005/1/31。

6.3使用规定

6.3.1对外的公文、信函、内部的备忘录等正式文件,其最后落款的文件日期,统一使用上述之中文式文字日期;正文内容提及到的日期,则可选择上述格式中的任一种。

6.3.2其他种类文件(包括电子邮件),其正文内容提及的日期和文件的日期,则可选择上述格式中的一种。

第8篇 物业公司人事人员录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人员录用)

一、员工配置

员工配置要控制在公司编制范围内,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配置工作程序如下:

1、管理层:各单位增加人员,须提前半个月填写《人力资源申请表》(见附表qr-001r),人力资源部(以相关部门确定的人员编制为依据)填写意见后交主管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2、作业层:对一次性需配置5人以上的,需填报《人力资源申请表》,对5人以下或急需人员,各单位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需增人数及工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置。对因工作需要招聘临时工的,由各管理处(分公司)负责招聘,但须填报《招用临时劳务工审批表》(见附表qr-005r),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体检表格,经体检合格后录用。

3、对将入伙管理处,根据会审通过的'入伙方案'配置人员。

二、员工来源

1、借调:指原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主要是中建总公司系统各单位的职工),经与原单位协商进行借调。通过借调的方式录用的员工,合同期一般为两年。(从2000年起公司原则上不再接受借调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

2、聘用:指各类招聘员工(包括接纳公开招聘、有关人员推荐或定点机构选送等),经面试、考核合格后录用。合同期为一年。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接收学生:指计划内接收国内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由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2)、公开招聘及人才交流中心介绍:根据招聘条件在相应的报纸、

网络上刊登招聘广告,或通过政府认可、信誉良好的人才交流中心,经

面试、考核合格后录用,合同期一般为一年。

(3)、定点组织选送:指操作层员工。人力资源部负责选定劳务输送机构并同对方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4)、推荐:公司内任何员工均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人才,但不可干预录用或工作分配。推荐人在进行推荐时须将推荐对象的个人简历、学历及资历证明等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审阅。经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经考核合格后录用。

3、有关费用

(1)、借调费:最高限额为8000元/年,其次为6000元、4000元。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其任职职务、职称、学历、工作经历等审定,总经理批准执行;工作须满一年后付借调费;于每年年初统一支付。

(2)、报到路费:凡招收的计划内本科毕业生和借调人员,按其家庭所在地或毕业院校至公司直达火车硬卧报销。其他人员见工费用均由个人负担。

共 7 页

三、员工性质

无论何种来源的人员,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取消原干部或工人身份,统称为公司员工。

四、聘用标准

1、管理人员标准:

(1)、年龄:男士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女士不超过四十周岁,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聘用离退休人员,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无肝炎、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且男士身高不宜低于1.65m,女士不低于1.55m。

(3)、工作态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4)、工作能力:要求能够熟练处理本岗位的各项工作。

(5)、学历职称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须为本科以上学历。

2、维修工标准: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

(3)、专业水平:必须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4)、特种工(电工、电梯工)标准:须持深圳市劳动局签发或转审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普通维修工(水工、泥工、空调工等)必须通过公司的应知应会考核。

3、护卫员标准:

(1)、年龄:18-25 周岁之间。

(2)、身体状况: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5m 以上。

(3)、学历:具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4)、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分析和辨别能力,有责任心。

4、应聘人员的见工时间安排为每周一、三、五上午8:00-10:00。

五、招聘程序

1、推荐:应聘人必须由本公司在职人员或相关人士所推荐,推荐人须先递交应聘人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本公司员工须转正后方可推荐)。

2、面试负责人在对应聘者的仪表、资历、表达能力、应聘动机及专业水平等进行测评后,填写《见工登记表》(见附表qr-002r),面试

负责人在面试评估栏填写测评结果。人力资源部安排考核合格者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根据体检情况决定是否进入录用程序。

3、录用: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被录用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和毕业证及职称证的复印件、证件验证书、体检表、一寸标准照一张,担保书(见附表qr-004r)。经人力资源部验证无误后开具任职通知单,被录用者凭人力资源部的《任职通知单》(见附表qr-008r)在指定日期到任职单位报到。

4、担保:任何被录用员工都须办理担保手续,且担保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或具有深圳户口、有稳定职业和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新员工须在报到时办妥担保手续。担保人须认真阅读《推荐人须知》(见附表qr-003r),亲笔签字后担保即时生效。

5、试用:新录用员工均实行三个月试用期。

(1)、新员工试用期薪金标准:月基薪均为80%;月奖金三个月内为50%、第3-6个月为奖金标准的80%(第一个月奖金标准:管理层为100元,作业层50元)。

(2)、新员工试用期满的前一星期,由单位填写《转正审批表》(见附表qr-009r)报人力资源部。管理层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考核,作业层员工由各单位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或辞退,并由其所在单位将人力资源部开具的《转正通知单》(见附表qr-010r)或《延期转正通知单》(见附表qr-011r)转交给员工本人。延长试用期间的基薪与奖金标准与试用期相同。延长试用期后经考核仍不合格者辞退。

6、续约:从签订用工合同之日始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人力资源部根据《续约考核审批表》(见附表qr-012r)对其工作能力、表现、业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续约或终止合同的决定,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本人。(《终止合同通知单》见附表qr-013r)。

7、解约:对违反公

司规章制度被辞退或转正、续约考核不合格等不再聘用的员工,应办理离职手续。办理离职结算手续的程序如下:

(1)、管理层员工解约:

a、辞退: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本人,在工作交接完毕并经主管、有关部门签字后,持《员工离职会签单》(见附表qr-014r)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员工离职结算单》见附表qr-015r)。

b、辞职:提前一个月向管理处或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工作交接完毕后持会签单结算。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作业层员工解约:

a、辞退:各管理处、子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其本人,并向人力资源部说明辞退原因,在收到人力资源部《终止合同通知单》后,交接工作完毕后持《员工离职会签单》办理离职结算手续。

b、辞职:须提前十五天向管理处或子公司提交辞职报告,并将工作交接完毕持会签单方可结算,否则视旷工处理。

(3)、凡自动离职或被公司解聘人员本公司不再录用。

六、人员调配

1、职务任免: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由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发文任免。

(2)、公司董事、助总、人事经理、财务经理由公司董事会提名,报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批准并发文任免。

(3)、部门正副经理、助理经理,管理处正副主任、助理主任及其它助理经理以上职务的员工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由公司发文任免,报中国海外兴业有限公司备案。

2、人员调动

(1)、公司范围内各单位的人员调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调动通知单》(见附表qr-o16r)办理交接手续。

(2)、公司各单位副经理及以上职务员工调动,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人力资源部发文执行。

(3)、接到《调动通知单》的管理处(分公司)和员工须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交接、履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抗命。

3、调换工种

第9篇 物业公司泵房检修管理制度

一、泵房除维修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禁止入内。

二、泵房检修时,应保持场地整洁,检修人员的工作服,应清洁干净无油污,使用的工具应清洁干净。

三、水泵本体保持无油迹,设备正常运行时,无渗油、漏油现象,新装阀门内外保持干净整洁,管道内不得有任何杂物。

四、上水管道检修时,应保持场地清洁卫生,绝不允许任何杂物进入管道;上水管阀门井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存在。

五、新装设备必须进行检测验收。

六、积极配合供水单位及时对供水系统的检查维修保养和水质检测。

七、做好各项检测、验收、维修、保养记录,妥善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迅速处理。

八、供水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维修时,应提前1-3天通知住户和相关方做好蓄水准备。

第10篇 物业公司人事监察制度

物业公司人事监察制度

一、基本原则:

1、 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2、 职员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3、 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在职员招聘或任用上,公司倡导举贤不避亲的原则,为人才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 经营活动:公司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 兼职:职员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 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 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 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4、 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 个人投资:职员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 参与经营管理的;

2、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3、 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 利 益:

1、 公司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

2、 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接受后应交纳到公司,并进行登记。

3、 职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以贿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未经所在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

4、 职员不得利用内幕消息,在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处于比公司以外人士较为有利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5、 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六、 佣金和回扣:公司员工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地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处。

七、 交际应酬:

1、 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违法及不良行为。

2、 公司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公款搞高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3、 职员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

八、 保护公司资产:

1、 职员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公司、单位或者个人。

2、 职员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当之用途。

九、 行为的自我判断与咨询:职员在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本准则时,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 以该行为能否毫无保留地在公司公开谈论,为简便的判断标准;

2、 向公司总办提出咨询;

3、 接受咨询的部门应给予及时、明确的指导并为当事人保密。

第11篇 物业公司隐患整改制度

物业公司隐患整改制度

(六)1.火险隐患包括:现实的火灾危险和可以导致火灾发生的违章行为。

2. 隐患整改坚持:班组、岗位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

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公司能整改的不上交上级。

3. 按上级规定:实行隐患立案,整改销案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有“三定”整改方案(即定人、定措施、定时间),隐患未消除前,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 因历史遗留的疑难隐患,由公司在今后改造和发展中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有关部门配合公司采取安全措施。

5.对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提出和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应整改,公司负责督促落实,并及时复函。

6. 对公司检查出的火险隐患,通知后不及时整改的实行“处罚通知单”,由该部门主管经理签收的“负责办法”、“通知单”存档备查。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会计制度-1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十四)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现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企业的财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二条 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 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 会计核算按月划分会计期间,逐月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 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第九条 会计核算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经理室及相关部门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己实现的收入和己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己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 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十三)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各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各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物业公司办公管理制度12(十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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