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2
物业管理公司保密制度(12)
一、本制度是处理涉及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
二、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三、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种: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四、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五、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六、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七、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八、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十、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销毁。
第2篇 物业公司奖惩制度
一、一切工作人员,对其所分管的工作,要做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竭尽全力,决不允许讲条件,要加班。
二、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如发现一次扣0.5天工资。发现二次,扣1.5天工资。
三、如工作需要,一切人员禁止在早晨或中午喝酒。酒后不准上岗。发现一次停止工作三天,发现二次扣发当月工资的50%,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发基本生活费。
四、工作期间,严禁乱串,玩扑克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时间可学习业务知识或看报,不断充实自己。
五、严禁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之内经营第二产业,如有发现停止工作。
六、讲文明、懂礼貌,严禁 闹事。提倡文明用语,杜绝脏话。一次扣发当月的工资,发现两次停止工作。
七、严禁赌博,如被公安机关处理,干部则免去其职务,工人则停止二个月工作。
八、允许正常监督或批评,但决不允许无中生有,或诬告,对造谣诬告者,经查实停止其工作。
九、严禁在公共场所吐痰,扔烟头废纸,大声喧哗。对办公地点的水、电、开关要及时 。
第3篇 物业公司文印管理制度
一、文件以及各种资料的打字、复印由部门经理统一安排、管理,文印人员不得直接接受任务。
二、打字、复印之器械由文印人员专职负责管理,非责任人不得擅自使用。
三、复制a级文件均需公司总经理签认呈报批准后交文印人员专职执行。
a级以外的文件复制,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执行。
四、打字、复印之稿件由所需部门负责校对。
五、文印人员应对打字、复印事项编排清册,按月准确统计各部室文印情况。
六、打字、复印之器械不对外服务,若因特殊情形确需对外打印、复印,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标准收费。
七、凡发文,应按相关程序报公司总经理或审核批准后打印发送。
八、文印人员应在电脑系统中设立各部门专用文件名及独立密码。
九、文印人员必须严格管理电脑中的所有资料、报表、文件及电脑中存储的各项数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接待任何参观人员。
十、电脑检修人员测试或修理电脑系统时,文印人员必须在场陪同,如发现其查看文件内容、数据的操作时,应予以阻止。
十一、公司所有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查阅或翻录任何电脑中的资料、报表和文件等。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出差管理制度-4
物业管理公司出差管理制度4
为了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出差
一、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市内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差借款等手续。
三、出差借款金额:出差人员必须提交出差事由及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每人每日不超过本人出差补助标准的总计。返回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销手续,并结清余款。未按时报销者,财务可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员工当日出差时由部门经理核准。
2、长途出差:4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第二节补助标准
一、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另计。
二、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三、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四、市区内差旅费按以下标准包干使用(详见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在发放工资时一并发给,不再另行报销:
五、远途出差差旅支付。(市外差旅费标准参见附表1)
1、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费补助标准(单位:元/天)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远途出差需搭乘飞机的,需报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购买机票。
3、乘坐汽车、轮船的按实际长途出差需搭乘长途汽车的以实际票面价报销,火车以硬座、硬卧价报销,轮船按三等舱报销。
第5篇 项目物业公司保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保密制度
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以下保密规定,请员工严格遵守。
一、要立即销毁已作废的公司内部文件、财务报表及带有决策性的文件。
二、不得私自复制、摘抄、和保存公司的文件。
三、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作为废品出售。
四、未经公司领导允许不得将公司的图文资料、声像制品向外传播。
五、不得私自将公司内部的报告、批复的文件、函件、会议纪要等资料向外传播。
六、由于竞争的存在以及您对公司的责任,每个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不仅限于您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内,而且还应注意在您离职后,您都将承担这种义务。
七、您务必保管好您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八、未经授权或批准,您不得对外提供有密级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开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
九、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十、发现了有可能涉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十一、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公司机密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和辞退的处分。
十二、对于主动提供泄密线索维护公司权益的,按其内容的重要性,分别给予奖励。
十三、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的,将追其刑事责任。
第6篇 某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公司及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管理处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公司半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半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落实下个月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4、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公司必须坚持使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管理处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及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安全生产隐患为主要内容,每月至少组织进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属部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公司安全员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安全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公司安全员,安全员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及厂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办公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二十七条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公司综合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管。
第二十八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消防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员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本小区的消防器材由消防员负责。
第二十九条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消防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室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室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员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三十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员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公司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公司申请,公司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三十一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二条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员带领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三十三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第三十四条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员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室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第三十六条各小区安全管理制度
1、保安队长负责所辖楼宇内公共区域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2、安全保卫以固定岗、流动巡逻相结合
的形式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对各楼实行每天不定时两次以上的安全巡查制度,保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维护消防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完好有效状态。
3、保安员上岗时必须穿统一保安制服,佩戴工号牌、武装带、警棍、对讲机等,军容严整,热情礼貌,正确回答业主和来访人员的提问,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对进出小区的可疑人员要严格进行检查手续,对装修和施工人员要凭保安部发放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禁止各类流动闲杂人员混入大厦。
5、大门岗要做好各种登记工作,对业主单位搬出贵重、大件物品离开大楼,必须有方兴物业公司发放的出门条,否则不予放行。
6、凡在大楼内施工或安装维修设备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施工单位先报请用能部同意,然后由保安部签发《动火许可证》,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
7、消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观察。记录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处理火警的工作记录,遇有火警,按《火警处置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层建筑所属负责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扩建及内部装修、安装大型壁挂广告,均应将设计图纸(方案、初设、施工图)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5、高层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由经营或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动火单位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6、经营或使用单位的职工应掌握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的疏散路线;
7、建筑物内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应急灯,要保证完整好用;
8、建筑物内应按规定和规范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报警电话等设备;消防监控室应设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记录仪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及时处理火警信号;
9、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签定维护管理合同并严格维护管理,确保完整好用;未经安全员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停用或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有关情况;
10、高层建筑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检查、值班巡逻、用火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严格奖罚制度;
11、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离职守。
第三十八条室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停车场所属负责人对停车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机构,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按规定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检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灾应急方案,指定专人值班;
4、对入库车辆应确定专人进行仔细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车辆应在确定地点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入库的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车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由正式电工按规定安装,电线须穿金属导管或不燃材料管保护,接线处应穿接线盒。车库内不得设置移动照明灯具和碘钨灯,不准使用电炉等家用电器;
6、车库内严禁动用明火,在醒目的地点设防火标志。确需动用明火时(含电焊、氧焊),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安全员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7、车库内严禁进行车辆维修作业以及其他作业,严禁在通道上停车,严禁超量停车。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车库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灭火器材及报警电话,并确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
第7篇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制度-5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制度(五)
每一个员工从入职之日开始,就必须接受不同阶段的培训,以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公司也将根据各岗位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帮助员工提高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培训遵守以下规定。
1.公司员工(含聘用工),因工作需要可参加各类培训班和专业进修。参加培训或进修的内容,原则上要与本人从事的专业相关,以业余时间为主,不能影响本职工作。
2.公司员工(含聘用工)因业务需要,要求参加各类培训或进修的,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外培审批表,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未办理以上手续,擅自参加培训(进修)的,公司不负责其一切费用。
3.经公司领导同意,参加培训(进修)的公司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一律先由本人支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回公司报销,否则不予报销(上级党政机关、主管部门发文指令参加培训的除外)。公司聘用工参加培训(进修),获得合格证书后,需在本公司服务满两年,方可报销培训费。
第8篇 物业服务公司报修单制度
1.0目的:
规范各部门/管理处有关工程、清洁、绿化、土建等方面的报修工作,使报修工作能得到及时的处理。
2.0报事及统计程序
2.1各部门/管理处人员发现需向各专业公司或售后服务队报修的问题时,应接要求填写《报事单》进行报修。
2.2各专业公司及售后服务队:
①每天需派员到各管理处签收报事单和及时安排维修,
②在三天内完成报事单所到的维修工作内容,
③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在三天内完成维修作业的,除在处理情况栏写明原因外,还需送技术部相关主管加具意见,
④所有报事单需在签收后72小时内填写处理情况并交回部门/管理处。
2.3各部门/管理处签收报事单后:
①两天内安排人员对已维修项目内容进行验收,确认。
②验收合格的,将报事单交部门/管理处统计人员存档。
③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需在验收当天按当前使用单号重新填写报事单报修,并在未完成单的验收栏注明转单号。
④同一报修项目内容,超过连续两次报修,应向相应公司/工队作出口头警告等处理,并将情况向技术部反映。
2.4 各部门/管理处每月由统计人员将报事单整理,统计后存档,同时将统计数据向服务质量部通报。
3.0相关质量记录
《报事单》rgpm-7.5.4-d-01-05
第9篇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制度-10
物业管理公司薪资管理制度(十)
一、目的:为完善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更好地发挥薪资分配的杠杆及导向作用,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奖励先进、处罚落后,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与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本着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且合乎成本效益的原则规定薪酬组成,采取激励、晋升的措施,加强目标和绩效考核,充分发挥每一个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坚持按工作价值付酬的分配思想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思想,致力于为每一个员工提供良好的就业平台和创造价值的舞台。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特殊情况除外。
四、为规范管理,为各员工提供公平、公开、公正的就业及晋升平台,明确组织上下级关系,提高各部门、各职位的执行能力和协作能力,特就公司职位分级如下:(此等级作为公司薪资体系的基本依据)
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
岗位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各主管水电班长 资深员工管理员 水电维修工 公共秩序班长公共秩序员 普通员工保洁员
五、薪资结构:
1、员工薪资参照市场薪资水平、社会人力资源供需状况、公司的经营业绩、员工自身的能力、所担任的工作职位及员工工作绩效等几方面因素确定。
2、员工的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业务工资、月度奖金、季度奖金、年终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部分组成:
①基本工资:根据等级不同设置的底薪,不参与绩效考核。
②岗位绩效工资:是根据岗位员工绩效成达情况和日常工作表现差异,按月度考核成绩发放的不定额工资,等于基本工资的20%。(操作层员工不参与绩效考核)
③工龄工资:员工工龄从转正之日起计算,计算单位为年;从员工工作时间达到整年的下月起调整;计算方法为:工龄工资=工龄数*20元。
④业务工资:根据工作重要性及业务量的大小而确定,主要适用于服务中心经理、保洁员、维修工等能用业务量考核的岗位。
⑤月度奖金:公司每月在操作层员工中评选优秀员工予以表彰。
⑥季度奖金:每季度在各服务中心评选“服务之星”予以表彰。
⑦年终奖金:是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业绩而设置。主要依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费用控制情况等综合考虑。
⑧特殊奖:董事长、总经理临时决定发放的奖金。
⑨津贴和贴补:是公司薪酬的补充形式。
⑩福利:详细情况参见《员工福利制度》。
3、各岗位薪资组成表
序号岗 位组成部分
1职能部门 经理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2职能部门 员 工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3服务中心经理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业务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4服务中心主管 管理员及普通员工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5秩序管理员、维修工、保洁员等操作层员工基本工资+业务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
4、试用期员工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计发,考核不变。试用期内不享受其他福利和补助。
六、业务工资:按公司每年年底确定的基数执行。
七、奖金
1、月度奖金:
①每月在操作层员工中,由服务中心经理负责评选本月表现突出的优秀员工,报品质部核查,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②原则上只评选员工,班长以上人员不参加评选;
③评选名额:1名;
④每月27日报工作计划时,应报上月优秀员工名单;
⑤经审核批准的优秀员工,给予50元/人奖励。
2、年终奖金:
①公司总体上将年度业绩的一定比例作为员工的总年终绩效奖金额,具体比例由总经理会议确定、公布。
②与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挂钩,年度内到公司工作人员,按照月度权数计算发放。
3、特殊奖金: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某件事的特殊重要性或某个人的特殊贡献而临时决定发放的奖金。
八、加班补贴:
1、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假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加班补贴,其他节假日、夜间加班不享有加班补贴,可由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安排补休。
2、享有加班补贴的法定假日:清明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根据国家规定变动)。
九、津贴:
1、伙食津贴均已含在工资内,所有员工均不再享有工资外的伙食津贴;
2、工龄工资按本制度执行;
3、特别津贴:考虑到特殊人才的招聘,设立特别津贴;特别津贴包含特殊人才招聘所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差额部分;
4、其他津贴:硕士、中级职称者每月享有50元补贴,博士、高级职称者每月享有100元补贴。
十、福利:按《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十一、薪酬计算与支付:
1、员工薪酬支付的最高负责人是公司总经理,总办、财务部进行相关的预算、管理、核算和发放工作。
2、薪酬发放时间如下:
①月度薪酬计算期间为每月1日到该月31日,于次月1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则提前或滞后一天发放;
②年终绩效奖金计算期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于次年春节前发放;
③公司因不可抗拒事件不得不延缓薪酬支付时,应提前一天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3、薪酬计算方法:
①月薪酬总额=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津贴+补贴
②未满勤薪酬各项,以下列公式计算:
实得薪酬=×月薪酬总额
4、薪酬变动处理:
①员工试用期转正,转正批准日之前工资,按试用期工资,次日起按批准新工资标准执行。
②晋升、晋级、调岗等的调薪,当月工资按原标准计算,次月起按新标准执行。
5、尾数处理薪酬计算时,各项目一律以分为单位计算,若有未达分的尾数产
生,一律将其四舍五入。
6、员工遇到下列非常情况时,可以向公司申请预支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但以其出勤的时间应得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为限:
①结婚、生育;
②疾病或意外灾害等。
7、员工离职或被解雇的,公司于下次工资发放日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的薪酬,但应扣除各项借款、罚款及其他应扣款项。
8、下列各项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①个人薪资所得税;
②到期未归还的公司借款;
③罚款;
④缺勤扣除款;
⑤个人缴纳统筹款公司代扣款;
⑥其他应扣款。
9、各类工资发放流程:
①每月5日前,总办应将批准的所有员工考勤及工资变更报财务部;
②每月3日前各部门将部门确认的员工考核绩效单报品质部,品质部会同总办与财务部考核、审核后5日前报财务部;
③次月10日前财务部进行工资核算和审核,并将月工资明细表报总经理确认;
④次月15日前财务部将月工资转入员工帐户,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发出工资,必须通报总办,同时在公司公布,向公司员工说明理由。
10、奖金的发放时间和流程如下:
①月度奖金:随下月发放工资时发放。
②年度奖金:
a下一年度元月15日前各部门将确认的员工年度考评结果报品质部核查,总办组织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核算员工年度绩效奖金。
b下一年度元月25日前总办将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及绩效奖金明细表送总经理审批。
c下一年度元月30日前总办将绩效奖金明细表送财务部。
d财务部将于春节前将年度奖金转入个人帐户。
e年度奖金的具体发放时间亦可根据以上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另行通知。
十二、监控:
1、总办负责对员工薪酬进行监控和管理。
2、薪酬的年度预算和审批:
①薪酬的年度预算和审批程序:
a各部门提案上交总办和财务;
b总办和财务将审核后的预算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c经总经理批准后,总办将各部门预算表发放各部门;
d具体时间安排由总办根据财政年度的时间另行制定、通知。
②年度工资预算调整审批:
部门提案→总办审核→财务审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总经理审批。
3、薪资调整
①每年进行一次工资调整,调整幅度依据:
a公司业绩增长水平;
b人力资源市场价格;
c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
②薪资调整程序:
a根据公司业绩、市场信息调查结果,调整工资表;
b根据新的工资表进行薪资调整。
4薪酬绩效评估调整:
①职等升降:每年一次综合考评评定,依据能力、贡献、态度、使命感等评估确定。
②薪级升降:半年一次以绩效考评评定。
5、重大劳资纠纷由总办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意见送总经理审批。对无理阻挠有关人员行使监督、调查权、隐瞒损害员工合法权益和收益的事实、打击报复有关人员的,将依据情况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6、员工对薪酬如有疑问,可到财务部查询。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严格的管理'是向广大业户提供满意服务和公司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强有力的保证。为此,公司制订出内部管理的原则,以保障正常的运作秩序。
本公司在内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以下之十大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各级员工都必须执行公司总经理的决策,接收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
二、层级管理原则:每一级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听从直接上级指挥或上级授权人员的命令,各级管理人员只对直接下级拥有指挥权。
三、分工负责原则:每一个员工按照分工对自己分担的业务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四、责、权、利连带原则:每一个员工的责任、权限、利益三方面连带生效。
五、命令服从原则:每一个员工必须执行其直接上级的命令。
六、督导工作原则:各部门及人员要接受并配合公司授权监督部门或人员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中的偏差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改进。
七、民主参与原则:每一个员工对本部门及公司经营与管理均享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友好协作原则: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运作前提下,各部门有尽可能为其他部门提供协作的责任。
九、特殊授权原则:任何情况下,每一个员工都必须接受本公司授权人员的指挥。
十、奖优惩劣原则:每一个员工的功绩都将受到奖励,其过失也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第二节:员工聘用 :
本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经面试、培训合格后方可聘用。
申请人接到公司行政人事部的通知后按期到公司报道。
一、聘用程序
(一)大型规模招聘:如组建新的服务中心或其他原因,招聘规模较大、人数较多时,由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制定完整、细致的招聘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平时增补员工:
1、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2、由行政人事部按申请表的内容要求,安排招聘事宜。
(三)应聘人员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
(四)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关人员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笔试及现场操作演示等必要的考试评议。
(五)初步合格后,应向招聘人员讲解、出示有关规章制度、工资待遇等有关规定。
(六)通知应聘人员按期到公司报到,参加培训和岗前学习。
二、员工入职 :
(一)被招聘的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司报到。
(二)报到时,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个人资料。
(三)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其内容(地址电话、婚姻状况、教育程度等)若有更改,应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
(四)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若一经发现属虚报或伪报,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三、试用期
(一)凡新入职本公司的员工,一般须经3个月的试用。若员工所在部门总经理(主任)认为有必要时,也可将试用期酌情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3个月);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者,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倘若不称职或触及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辞退。
(三)试用期满后,员工经所在部门考核,确认其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部门填具《员工转正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员工将转为正式聘用工;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立即予以辞退。
四、薪金
(一)公司薪金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工资分配管理中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
(二)员工薪金按照岗位类别和职位高低,并依据公司的薪金管理办法确定。
(三)员工只有在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制度和规定的情况下方能领取薪金。
(四)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的行为,将采取薪金罚扣机制
(五)员工薪金发放按月进行,当月工资在次月10日支付,支付日若适逢节假日,公司可视情提早或推后支付,时间不超过一周。
(六)员工在职因为工作调动和岗位晋升,薪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将按规定进行调整。
五、膳食
公司职工食堂向当班员工提供中、晚两餐,其中护卫员包吃两餐,其他只提供一份中餐。
五、工装及配发用品、工具
(一)员工工作服装由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员工需交纳一定比例的服装押金及按比例个人交纳一部分,具体标准由公司统一规定。
(二)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员工未按规定使用造成服装损坏的应当赔偿。
(三)员工离职时,应将所配发的服装上缴,并事先清洗干净,上缴时公司将收取整理和消毒费用。
(四)公司所配发的用品、工具,员工签字认领,个人保管好,造成遗失和损坏照价赔偿,员工离职时,应将配发的用品、工具清点好一并上缴公司。
六、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一)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元旦1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春节3天,共10天法定节假日,当与工作时间和内容要求冲突时,应执行管公司规定。
(三)如因工作要求加班加点,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安排。
六、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正式调入公司的员工,需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为1年。
(三)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劳动纠纷,均按合同有关条文处理。
第三节 职务任免: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为贤、量材而用'的原则,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对各级主管以上职务的任免由部门负责人研究提出,经总经理签发职务任免令生效,工资随职务变动。
第四节 岗位变动及晋升
一、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的岗位,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二、各部(室)主管在调动其管辖内员工时报公司核准后方可调迁。
三、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签发调动令。
四、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五、员工工作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者可申请晋升,填写《岗位晋升申请》后,由部门组织审查合格报公司领导批复后,可按公司规定晋升晋级。
第五节 员工离职
一、 被招聘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在转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如员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够的时间后没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合同期内,如属本公司之原因辞退员工,则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四、凡辞职或辞退之员工必须在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后再领取工资。
五、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裕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会提前1个月通知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节 请休假制度及假期待遇
一、请休假制度
(一)员工请休假,先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休假。
(二)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期满,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室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必须先向所在部门领导申请,并通知行政人事部,按事假处理,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请休假归来后,应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销假,否则按延休假处理。
二、员工请休假
(一)事假:员工没有充分正当理由,不能请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必须先提交书面申请。请事假1天由部门主管审批;请事假1天以上由物业总经理审批;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物业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由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请病假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服务中心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一般应在病休前将病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急诊除外)。 病假证明和手续不齐备的,按事假处理;如发现弄虚
作假,按旷工处理。遇本人重病或住院等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请假,事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补办病假手续。
(三)婚丧假: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死亡时,经行政人事部核准后,报物业总经理批准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定10天、丧假3天
(四)产假:女职工应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门领导签署的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核准后,可享受产假90天,属晚婚者增加优待假15天,办理了独生子女手续(需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证)者增加优待奖35天。
(五)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受伤,应立即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通知部门主管或物业总经理或总经理,事后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填写事故报告,经部门主管审查后,报请物业总经理酌情处理。非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导致受伤,其休假时间将按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各类假期待遇
(一)事假:请事假期间,不予发放工资;事假不得连续超过5天,当年请事假不得超过1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予以辞退处理。
(二)病、伤假:3天内发放全额工资,3天以上不发放工资,病、伤假不得连续超过10天,当年病、伤假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予以辞退处理。
(三)员工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当年累计休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按以下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工龄不满3年者,按本人工资60%的标准支付;满3年而不满5年者,按本人工资70%的标准支付;满5年及以上者,按本人工资80%的标准支付。
(二)婚丧假、产假、工休假、公假:在批准的假期时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七节 培训
每一个员工从入职之日开始,就必须接受不同程度的培训,以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公司也将根据各岗位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帮助员工提高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培训遵守以下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可参加各类培训班和专业进修。参加培训或进修的内容,原则上要与本人从事的专业相关,以业余时间为主,不能影响本职工作。
二、因业务需要,要求参加各类培训或进修的,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外培审批表,公司领导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经公司领导同意,参加培训(进修)的公司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本人支付,也可根据员工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成绩,签订培训合同,待获得相关培训证书后交公司报销培训费用,对违反培训合同的培训人员,公司有权收回相关培训证书,并按规定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第八节 考核
为了及时地掌握每个员工的动态,公正、合理地评价员工,从而为员工的奖励、晋级、调整、迁升提供客观依据,公司建立正常的人事考核制度。考核分为试用期及年终考核。
一、试用期考核
聘用员工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必要延长时间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员工表现事实情节,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试用部门认为可予转正,应附转正申请表、定级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二、年终考核
(一)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举行,考核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试用期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公司年终考核将相关知识笔试与评议和技能测试及有关平时的工作表现结合起来对员工的德、绩、能、勤分细目考评,以各细目分数评出等级;
(四、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第九节 奖惩制度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创造性并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应有的惩处,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即:'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小过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服务中心行政奖罚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与此配合补充实施。
一、奖励
(一)奖励条件:
1、有功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2、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4、在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5、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的;
6、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8、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9、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况;
(二)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记功;
3、晋升工资或晋级;
4、通令嘉奖;
5、授予荣誉称号。
6、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三)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直接上级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奖惩记录表》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经公司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二、处罚
(一)过失种类: 员工过失分甲、乙、丙三类,触犯其中任何一条都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甲类过失:
(1)上班迟到、早退的;
(2)非因工作需要,上班时间会客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的;
(3)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4)不按规定着装的;
(5)有其他不道德的行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乙类过失:
(1)代人打卡或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3)当值时擅自离岗、睡岗或干私活的;
(4)私藏、私拿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5)涂改或伪造医生证明书、各类工作记录表格的; ;
(6)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7)使用不文明语言的;
(8)服务态度差,遭业户合理投诉的;
(9)一切有碍生产安全和公共秩序行为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丙类过失:
(1)连续矿工2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的;
(2)贪污、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4)损坏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
(5)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6)服务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投诉3次以上或损害客户利益的;
(7)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8)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造成人员伤亡的;
(9)其他严重违犯公司规定的。
(10)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处罚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领导发出;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的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记录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物业总经理签署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1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经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物业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取消书面警告处分。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有所在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奖惩记录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给予其他各项处分的同时,可一并给予降级、撤职或一次性罚款处分,也可单独给予这类处分并要求作书面检查。
5、辞退或开除:员工受书面警告处分后再次出现同类过失,公司有权立即给予其辞退处分;对触犯丙类过失者,给予开除处理。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记录表》,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无理取闹、纠缠或恶意报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员工,公司将其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11篇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值班制度
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员工值班制度
一、按照规定时间当班,不得擅离职守。
二、在当班时不得饮酒、打磕睡、看阅书报、听广播或与同事闲谈、会客或参与赌博。
三、轮值班工作时,须配带上岗证,先巡视设备机房及走火通道,特别注意楼宇环境清洁,维修遇有不寻常事件,向上级汇报,做好每天检查情况记录。
四、台风或雷暴大雨期间,值班员必须按照公司所颁布之'台风暴雨期间员工当值规定'及'防风防洪措施'做好一切防风、防洪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意外或水浸等事故的发生。
五、服从上级的指导及执行指定工作。
六、留意各项公共设施是否损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必要时协助维修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有礼貌,牢记'团结、务实、精诚、奉献'的工作精神。
八、如有住户发生意外时,例如:受伤、晕倒等,应立即协助其家人召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九、详细记录住户投诉事项,并迅速处理及报告。
十、必须熟悉楼宇结构,给排水管道走向、阀门方位,如有滴漏现象及时维修,并作记录。
十一、必须熟悉楼宇灭火工具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及电气线路煤气管道的走向,开关位置,控制范围和操作方法。
十二、协助治安队长的工作,维护治安秩序,解决突发治安事件,如解决不了,及时向上级汇报,并作记录。
十三、对于违章装修、违章动火作业的,有权进行劝阻。如不听劝者,依法作出处罚。
第12篇 物业公司义务消防组织制度
物业公司义务消防组织制度
(三)1.义务消防组织是群众性的组织,是做好防火工作、扑救初起火灾、保障正常营业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
各级领导都要带头积极支持义务消防组织的各项活动。
2. 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本部门防火负责人具体组织、培训、教育、演练,安全管理部负责指导。
3. 义务消防队伍训练教育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报刊、指示和消防法规、条例及物业消防规定。
(2)学习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其性能及维修保养等,监督他人不准乱动和损坏,发现后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负责人。
(3)根据各部门营业性质进行实际演练。
(4)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火警原因。
(5)对本单位的消防事宜有权监督检查和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