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s物业公司复印机管理制度
为确保复印机复印质量、维持管理处正常的办公秩序,对复印机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复印机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管理,未经综合部许可,其他部门人员严禁开机操作。
2、复印纸张由综合管理部根据管理处工作量和公司办公用品定额领取,由综合部管理部门发放。使用复印纸就应本着节俭原则。部门复印在20张/份以下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办理登记手续;20张/份以上须主任签字方可复印并予以登记。私人资料原则上不得复印。
3、每月底核算复印数量交由综合管理部统计各部门复印数量,以此核算部门成本费用,综合财务复印费收据,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盈余。
4、对于业主(住户)和装修队复印资料,一律采取投币收费方式。a4纸每张伍角;a3纸每张壹元。每周末定期会同财务结算,由收款员开具收据。
5、为防止人为损坏,避免其他机器事故。每一次复印100张,应让复印机待机10分钟。综合管理部结合每月复印登记和财务收据,::保持用纸数量和复印数量大本平衡。
6、如有违反管理规定者,经综合管理部指正仍不听劝告,由管理处扣发当月工资10~5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7、因复印机管理人员失职损坏的,由管理处按公司规定处理。
8、复印机管理人员每日对复印机的运行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无法排除时应及时通知专业维修公司进行维修。对处于保修期内的复印机应通知专业维修公司进行保养。
第2篇 物业项目公司首问责任制度2
物业项目公司首问责任制度(二)
一、公司职员对于业主的投诉、提问、请求均庆热情、耐心、细致的给予帮助、解答,树立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的思想。
二、如问题超出本人职责范围应给予合理的解释,并带领业主到相应部门交相关人员进行事情处理。
三、'首问'责任人应及时跟进事情的解决情况,直到回复业主,让业主满意为止
四、各部门之间应互相配合、真诚合作,绝不允许有相互推诿现象。
五、如有业主投诉被问人有不耐烦、不理睬、推诿拖拉、马虎了事等现象,一经查处即予严肃处理。
第3篇 物业公司工装管理制度9
物业公司工装管理制度(九)
(一)工作服的发放:
1、人一套。
2、使用年限:春秋、冬装及大衣等工装使用年限为二年,礼宾、保洁、工程人员等一线岗位的夏季工装使用年限为一年。数量:原则上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秋、夏季各两套,冬季大衣每人1件。
2、
建立管理台帐,实行工服卡制,卡上标明员工的姓名、性别、部门、
岗位、编号、工作服的价值和领用时间等。3、4、认。
(二)工作服着装规定:
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2、工作服仅限于工作期间穿着。
3、工作服装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4、工作服的换洗根据不同的级别、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区别对待。具体规定如下:
(1)管家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2)礼宾员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3)冬季大衣每年4次的统一干洗。
(三)新工作服制作常规时间规定:
1、夏装在3月份定样、量体裁衣,5月1日前制作到位。
2、春秋装在7月份定样、量体裁衣,10月1日前制作到位。
3、冬季大衣在9月定样、量体裁衣,11月1日前制作到位。
4、北方地区根据当地气候调整,确保员工换季服务到位。
(四)、工作服换装时间根据公司通知执行。规格: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确认。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制度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八策是哪八策对于财务管理要如何管理才能让公司有一个合理的管理呢大家可以阅读企业管理网提供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修缮、维修、养护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多元经营
积极组织资金,开辟物业经营市场,“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不断寻求物业经营的新生长点,不断拓展物业经营的新领域,形成新优势。
(四)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三、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只是工作内容和方法有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资质等级及规模大小、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电脑员、统计员、收费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物业管理企业所辖区业主(住户)较多时,可专门在各管理处配备收款员,其职责是: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3)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5)完成企业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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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z物业公司作息考勤制度
物业公司作息考勤制度
本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则和有关政策,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公司的信誉和利益,提高出勤率和工作效率。
1、工作时间::星期日、节假日:
上午: 上午:
下午: 下午:
(根据工作需要可作调整)值班、保安人员执行另外的作息制度;
2、建立考勤统计、实行严格的请假审批制度、专人负责;
3、公司员工有事情需办理而不能上班时,必须向公司经理报告请假,一般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以上报请总经理,请事假必须提前办理, 病假应及时告知公司,并在上班时出示医院证明。
4、事假经批准扣除日工资的100%,病假有医院证明扣除日工资的50%,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为矿工,扣除日工资200%;因工负伤者不扣工资,长期病假超过三个月者,公司按辞退处理;
5、月工资除30天为日工资;
6、按时上下班,公出必须告知部门主管,并能及时返回;上班超过5分钟、下班提前5分钟,为迟到、早退,每月迟到早退三次者扣一个工作日的工资,以此类推,迟到早退20分钟按矿工处理,每月矿工三次按辞退处理;
7、公司人员加班需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进行;申请必须注明加班原因、需要时间,需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加班工资的标准按公司有关规定实行;
8、员工婚、丧、产假等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具体事宜报物业公司经理办理。
第6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奖励和惩罚是规范员工行为的有效杠杆,是激励员工的基本手段。为鼓励员工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次序,促进公司品牌形象和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奖励
符合下例情况之一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业主表扬,创造优异成绩者。
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为保护国家、公司财产,以及业主生命财产者。
5、积极提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6、厉行节约,降低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7、拾金不昧数额较大者。
二、处罚
(一)警告:
警告分为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口头警告适用于轻度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书面警告适用于较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分为《过失通知单》、《警告通知书》两种。《警告通知书》为最后警告,凡收到《警告通知书后》,再有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者,将视情况给予除名处理,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并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降级、降职、撤职
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给予降低工薪等级的处分,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给予降职、撤职处分。降薪、降职、撤职处分以人力资源部发文为准。
对半年、年终考核不合格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视情况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处理。
(三)轻微过失
凡属下列过失之一者,将受到批评、口头警告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者。
2、上班不穿工作服或制服,未配戴工作牌者。
3、迟到、早退者。
4、当值时间短暂脱岗、睡岗、吃东西、闲逛、半私事者。
5、随地吐谈、乱丢烟头、纸屑或其它垃圾等者。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
7、擅自留宿公司以外人员于员工宿舍者。
8、违反公司其他规定情节轻微者。
(四)严重过失: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或除名等处理。
1、擅离工作岗位两次以上,一个月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
2、无故矿工者。
3、向业主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者。
4、因不礼貌引起与人争辩者。
5、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司安全者。
6、酗酒、赌博、打架者。
7、涂改并使用假单据、假证明者。
8、拾遗不报者。
9、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者。
10、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公司声誉者。
1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五)解除劳动合同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以任何形式给予补偿。
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者。
2、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打架者。
3、偷窃公司或他人财务情节严重者。
4、蓄意破坏、损坏公物或业主之物品者。
5、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者。
6、组织及扇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者。
7、传播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者。
8、吸毒、使用麻醉剂者。
9、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者。
10、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情节较严重者。
1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者。
12、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含3次)以上者。
14、由于工作失职使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者。
1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者。
16、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三、奖罚权限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金标准由上级公司制度,其他管理层员工的加薪、提职、降薪、降职、撤职及除名(辞退)由所在单位提议或由人力资源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名,按有关管理权限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2、作业层员工的加薪、提职、降薪、降职、撤职由所在单位提名,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实施。
3、其他奖罚由所在单位根据财务制度提议,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4、以上奖罚结合员工考核和薪金调整制度严格执行。
五、自动离职: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可视其为自动离职。公司可在不通知员工本人的情况下不保留其劳动关系,并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1、员工请(休)假期满,不按时报到销假,超过假期5天以上。
2、员工在未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未得到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外兼职或与其他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在未通知公司的情况下,无故缺勤3天以上。
4、员工一年内累积事假达到三十天以上者。
六、以上条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7篇 南油物业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为搞好集体宿舍的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卫生、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维护公司的形象,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修养,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自觉做好个人卫生和内务卫生。不得有吵嘴、打架的不良行为。
二、宿舍必须坚持每天有人值日,负责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监督他人搞好内务卫生,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三、保持床上、床下整齐,床面平整,被子有凌角,床边不得挂衣服,行李摆放整齐划一、美观,床下除鞋子外,不得有任何杂物。
四、日常用品不得乱放。如洗脸盆、口盅、饭碗、毛巾、肥皂等统一整齐摆放。
五、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有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的要向队长汇报,经同意后方能留宿,并做好登记。严禁集体宿舍男女混住,如有不汇报,又不听劝阻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具体要求的起床时间起床,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闹,影响他人休息,班后外出一律执行请消假制度。晚上10:30时就寝,11:00时关灯。
七、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禁止在室内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
八、严禁盗窃行为和偷单车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作除名处理,并酌情交有关单位处理,单车禁止放在宿舍内。
九、自觉做好节约用水、用电。
第8篇 物业公司管理制度
为强化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组织观念,维护正常的劳动、工作秩序,特制定以下各项公司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办公室核查存档。
第三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 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23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23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 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 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办公室签字后,报总公司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2、上班时间:按办公室具体排班时间为准。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签到签退
1、公司实行签到签退制,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
2、若员工上、下班未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履行签到签走的,须向办公室管理人员明确原因。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办公室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8.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贷记帐法,用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阅,报董事会和财政部门批准后销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正,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2.1 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2 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2.3 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3.不准单位之间和个人因私借用备用金。
4.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5.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申请配备备用金,限额¥1,000元,用于零星采购,并于每年末办理清算手续,次年初重新申请配备。
四.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发出空白支票,为方便工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发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额、收款人名称栏,但必须注明限额,凡领用支票者必须在开出支票五天内报帐。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接待投诉制度
一、管理标准
1. 受理投诉耐心,处理投诉及时,事后应有回访;
2. 有处理记录,有客户对投诉处理意见的反馈。
二、处理投诉工作流程
1.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应首先向客户表示歉意,并在《投诉记录》上做好登记。
2. 工作人员根据投诉内容进行核实之后通知相关人员限期解决,特殊情况应向物业总经理汇报。
3. 针对较严重的投诉,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物业经理汇报,由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讨,落实解决措施及责任人,限期进行处理。
4. 相关人员在处理完投诉后,要迅速将处理结果报办公室, 由办公室安排回访。
5. 办公室负责将投诉处理结果填写在《投诉记录》中,并由具体解决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认可。
6. 对客户的恶意投诉,做到坚持原则并耐心解释。
7. 投诉记录由客户服务部兼职助理进行统一管理。
三、投诉规避
1. 签订详细的管理合约,明确管理公司和客户或使用人的权力义务,防止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2. 对物业的设施安排合理的日常维护、检修,使事故减少到最低点。
3. 经常开展反馈调查便民服务,了解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 对客户或客户入伙时应及时签订合同,并予以解释,降低投诉率。
四、 投诉受理
1. 开通投诉热线。
2. 详尽记录投诉人姓名、公司名称、单元号码、投诉内容及联系电话。
3. 耐心听取客人投诉,禁止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卸责任。即使错误在本身,亦不可当面指出,客户态度即使很坏,亦不可顶撞客户,并记下投诉内容。
4. 对于客户的设诉,能当场做出解释应当场给客户解决,若不能马上处理的应记下投诉人的姓名、事件的经过、投诉对象以及投诉人的联系方法,以便及时告诉结果。
5. 应感谢客人指出的不是之处,对客人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把事件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报上级主管审批。
6. 对于某个人违纪的投诉,应详细登记投诉的事件经过、证明人以及证物、投诉人及联系电话、签字。及时派有关人员的检查,确保事实的准确性,在依照事件的大小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7. 投诉处理完毕致电或走访客户,询问其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是否有别的建议,并再次感谢其对我们工作所做出的帮助。
8.规范用语:
1] 您好!请问我们能为您做些什么
2]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意见。
3] 我们会及时把处理结果通知您
4] 您是否对处理结果感到满意
5] 您是否还有什么要求
6] 有什么可以帮你的
安保员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求
1.安保员均持证上岗,熟悉安保业务。
2.安保人员实行“三班二运转”24小时值班制度,在任何情况下应保持白七门岗、监控中心至少有一名队员当值。
3.由安保部完成安保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及专业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应的考核记录,保证质量。
4.安保员执勤按相关制度和岗位工作规程完成。
5.各岗位队员要职守尽职,无脱岗现象。
6.突发事件发生后,安保员能保证3分钟到达现场,并通知队长及公司相关领导,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总结。
7.消防系统运行良好,可随时起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消防设施及消防疏散标识的完好率100%,消防通道畅通。
二、安保员工作时间:早班:8:00 - 18:00
中班:18:00- 0:00
夜班:0:00 - 8:00
三、管理规范
1.严禁安保员执勤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不全。
2.严禁安保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安保员值班时打瞌睡或聚众聊天嬉闹。
4.严禁饮酒执勤或在禁烟区吸烟。
5.严禁交接班不清楚,未经主管批准。
6.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券赠。
7.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8.严禁安保员之问,监守自盗,用权谋私,侵吞公款。
9.严禁违反安保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
10.严禁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参与**、赌博等。
11.严禁无故不参与安保会议培训学习训练及集体活动。
12.严禁私藏淫秽书刊、影片、枪、弹、参与吸毒、贩毒、私运的一切违法活动。
13.严禁拉帮结派、搞不团结、顶撞上级。
14.严禁取阅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记录。
15.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
16.严禁私自运用公司财产物品。
17.严禁招惹或教唆他人参与社会聚众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活动。
18.严禁泄露物业部及安保机密。
19.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20.严禁任何形式的贿赂收贿。
四、言行举止
1.必须使用文明用语,讲究文明礼貌。语气要亲切,言辞要得体,态度要大方。严禁手舞足蹈,用手指指人,低媚猥琐,低声下气。
2.坐姿要求腿不摇,脚不翘、身不晃、端正、舒适、自然大方;严禁歪歪斜斜,翘二郎腿,吊儿郎当。
3.站姿要直,肩要平,挺胸收腰,保持身体端正,严禁倚膀靠物,摇头晃脑;当着客人人面伸懒腰、挖鼻孔、打哈欠、剔牙、喷烟圈、张嘴大笑、点头哈腰、装腔作势、两脚并绕。
4.走路要遵循走路的礼仪。两眼平视前方,两臂自然在身体两侧摆,两腿有节奏地交替向前迈步,严禁前俯后仰,左右摇晃,走八字步;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不要在人行道中乱踩乱撞,横冲直撞,甚至左顾右盼,东张西望,久久注目或掉头追视时髦女性,更不要吃东西、吸烟或手插裤袋。步态要因事因人而宜。
5.与人交谈,态度要真诚大方、自然,神态要专注,正视对方,注意对方的反馈和情绪交流,严禁虚情假意、言不由衷、装腔作势、夸夸其谈、胡乱恭维、赞美、夸耀或东张西望似听非听,或处理无关事物,打哈欠,伸懒腰,心不在焉,或滔滔不绝,旁若无人,或居高临下,不容置疑,或一味敷衍,低三下四,总之要因事因人因地而定。
保洁员工作制度
一、保洁员分配:
行政中心所辖区域内设立卫生保洁员16名:其中行政办公大楼a区6名;b区2名;c区2名;d区1名;内外广场5名。
二、保洁职责范围:
1、各楼层走廊、楼梯、扶手、卫生间、玻璃、 天花板、楼层等公共部分,各楼外围至道路间的草坪、道路环境卫生及所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
2、景观广场、内广场、各区通道、车辆出入口、草坪及尚未开发利用的空地(各保洁员的环境卫生区域另行安排)。
三、保洁工作要求:
1、保洁员须每天两次清扫保洁所负责的区域,卫生间要求达到无异味,蹲盘、小便池无垢迹,走廊、楼梯、玻璃、扶手无灰尘、天花板无蛛丝。
2、道路、草坪、景观广场、内广场等环境卫生保持卫生整洁,无杂物、纸屑。
3、各保洁区域内清扫的垃圾集中指定存放,垃圾箱加盖并保持垃圾箱周围整洁。
4、保洁员在工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如有临时保洁工作应做到随叫随到,保质保量完成学院所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 保洁工作时间:上午7:30~ 11:30
下午14:30~18:30
五、 监督制度:
1、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
2、保洁范围内入驻单位领导及值班人员的反馈意见。
3、公司所交予保洁员的保洁工具,保洁员不得另作他用。
根据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反馈意见等实际情况对无保质保量完成公司所交予的各项任务者酌情扣减工资。保洁员工作绩效每月由物管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评,奖优罚劣。
维修维护制度
一、工作要求
1、负责全行政中心水、电及有关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2、负责监督安全用电,随时检查用电情况,发现不符合用电规定或擅自接线、装灯用电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或直接拆除;
3、提出采购日常维修材料及配件的意见;
4、妥善保管有关器材和维修工具。工具和器材不外借;
5、按要求按时倒闸操作。
二、工作制度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管理处的考勤、考核制度;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节约使用器材和原材料;
3、坚持巡检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力避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发生;
4、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爱岗敬业思想、态度和蔼、随叫随到、维修及时、保证质量;
5、保管好维修工具,工作间各种器材摆放有序;
6、工具和器材丢失或损坏者,照价赔偿;
7、搞好工作间的清洁卫生。
三、巡检制度
1、水、电工对行政中心水、电重点部位设备及其他设施的巡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2、巡检时间为每天上午上班时间开始至1小时,下午下班时间前1小时至下班,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时进行,但不可少缺;
3、巡检人员巡检时工作要认真细致,不得马虎、遗漏,尤其是重点部位;
4、巡检情况必须认真填写巡检工作记录,字体要工整,看得清楚;
5、行政中心水、电重点部位设备及其他如出现重大事故,属于巡检不到位造成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员工培训学习制度
一、新员工上岗培训
根据物业管理思想,为打造物业管理精品,拟对新员工上岗培训工作做以下安排。
1.员工上岗培训期20天为有薪培训,以各部门主管进行内部培训为主。
2.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育,物业管理概述,现代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投诉处理程序,具体工作操作流程,公司奖励、惩罚制度等项内容。
3.培训目标:通过对新员工的集中培训,使这些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新员工成为服务意识优良、业务素质过硬、敬业爱岗、礼貌文明的高素质服务人员。
二、在岗员工循环培训
社会在快速发展,新的管理知识、管理方式层出不穷,为了让员工掌握这些新的知识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服务质量,对于在岗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1.通过实际工作中所产生的问题,不定期地安排员工参加班后的专题培训。
2.每位在岗员工每月参加2次公司组织的工作指引培训。组织员工座谈会,交流事件处理技艺及与业户沟通的经验。
3.上岗循环培训的考核办法。
(1)通过理论答题的方式考核员工所掌握的培训内容。
(2)在实践工作中业户投诉率、违章、违规的行为是评价员工工作成绩的基础。
(3)通过理论与实践考核,淘汰不合格的员工,奖励优秀员工,达到优化管理的目的。
4.培训内容。
(1)管理服务目标、业主需求变化、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动态。
(2)投诉回访处理经验总结。
5.培训方式:
(1)利用内部师资力量住址培训或邀请有关专家实施培训。
(2)根据工作需要将管理骨干人员送相关职能机构进行全脱产或半脱产的培训。
(3)根据工作需要,由本公司统一安排,定期组织骨干人员到其他先进的物业管理公司参观学习,开拓视野,拓展思维。
(4)组织管理人员就工作中的难点、焦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让员工掌握好管理服务的原则性和灵活性。
走(回)访制度
一、制定走(回)访制度的意义:
1、加强物业管理处与入驻各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让各单位切身体会物业公司对其的重视和关心,从而相互理解便于更好的开展物业工作。
2、使管理处各项工作置身于各单位监督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二、回访分类和回访方式:
1、回访分类:定期走访,专项走访,投诉走访,有偿服务走访、维修工单。
2、回访方式:电话回访、上门面谈、日常巡视。
三、回访的操作规范:
1、办公室负责行政中心内所有入驻单位的回访工作,通过回访了解各单位的服务要求,对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记录,解决,反馈和上报。并跟进处理结果,直至其满意。
2、办公室应了解回访单位的基本情况,服务项目。
3、办公室在回访过程中,首先应介绍自己的身份,说明回访目的,主动介绍公司在近期的主要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管理措施,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做详细记录。
4、办公室将回访中各单位提出的各项内容详细记录在《物业调查表》中,并对能够当时解答和解决的问题立即予以答复,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则详细记录。
5、回访结束时,应对各单位的理解和配合表示感谢,并希望得到各单位的继续支持和合作。
6、将《物业调查表》中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分类,同时采取相应措施或通知相关部门解决处理,并跟进处理全过程。
7、如相关人员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须立即上报办公室及物业经理,由办公室及物业经理负责通知工作人员,落实解决措施和方法,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将处理结果上报办公室。
8、工作人员跟进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整改结果,就改进处理结果对业主进行回访,了解业主的意见,如业主不满意,继续改进直至业主满意为止。
9、回访完毕后,工作人员将《回访记录》进行汇总,上交办公室及物业经理审阅签字后,报物业经理审阅。
10、年底办公室对全年走访记录进行分类统计,将业主重点反映的问题暂不能解决或不能解决的问题汇总,报事务局进行评审,为下一年度物业公司的改进提供依据。
11、工作人员根据工程维修工作单对业主进行回访,满意程度应进行归纳总结。
12、《调查表》发放操作规范
(1)每半年进行一次详细调查。
(2)发放对象:行政中心内所有单位。
(3)发放目的:是为及时了解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满意程度,请各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和管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和评价。以督促物业公司完善各项服务。
(4)向业主介绍此次意见调查的重点项目。
(5)确定《调查表》的收取时间。
(6)工作人员在收取时,应查看业主是否署名,以便于工作的改进及回访。
(7)工作人员收回《调查表》后,交办公室。物业经理首先对《调查表》中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满意率进行统计,对业主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分别按照办公室、保洁部、安保部、水电部汇总业主的具体意见、建议,上报总公司。
(8)物业经理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召开《调查表》调查专项研讨会,下发调查情况汇总给各部门管理人员,就各部门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初步提出整改方案。
(9)会后,各部门管理人员就《调查表》反应的内容如开各部门的专题会议,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相关负责人进行实施整改,及时将整改措施上报物业经理。
(10)办公室负责收集各部门整改措施报告,根据各部门整改措施及时进行跟进回访。
(11)对于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或亲自向业主进行解释。暂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报办公室或物业经理,为今后公司完善服务提供依据。
13、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规范:
(1)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接到办公室反馈的问题,由责任部门经理立即落实解决措施、方法和责任人,并将改进的情况及时反馈客服部。
(2)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问题应及时与办公室沟通由办公室进行协调。
(3)整改完毕后,应及时反馈办公室进行回访直至业主满意。
14、办公室主管监督检查规范
(1)根据物业总公司的要求,负责制定各项走访计划,内容及要求。
(2)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按照制定的走访计划,内容及要求进行业主走访/回访,以及业主问题跟进处理的及时性和效率,并作为客服专员的考核依据。
(3)办公室主管全面了解掌握业主对公司服务质量及相关需求信息,准确差别分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四、方法和过程的控制:
1、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及工作人员制定登门拜访工作计划,经办公室经理审阅报总公司批准,并就相关材料于综合部备案。
2、登门拜访内容记录在《调查表》中。
3、登门拜访中客户提出的意见、问题若属于投诉范畴,直接进入投诉处理程序,填写《客户投诉处理记录表》,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处理并及时将信息反馈至业主。
4、所有登门拜访相关记录均由办公室负责存档。
5、各部门每年按照物业公司确定的调查问卷至少进行一次客户满意度调查。发放调查问卷时应在《调查表》上做好签收记录。
6、物业办公室和各部门按照满意度调查统计分析模版,共同进行满意度调查统计分析。
7、办公室及物业经理负责监督、指导本项目对业主走回访、业主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开展。
8、办公室负责对业主走回访、业主满意度调查工作计划的具体执行和任务分配。
9、各部门负责对调查结果进行落实解决,及时整改,将处理结果报办公室。
五、回访周期
1、原则上应三个月走访一次,专项走(回)访由办公室经理随时调整。
2、电话回访情况随时进行。
物业管理员巡视监督制度
一、应每日巡视物业三次以上,熟悉物业区域内一切设备、设施。如发现物业区域内设施有任何损坏或潜在危险,应立即通知维修部抢修,并及时通知所属上司,以确保物业内一切设施运作正常。
二、每日巡视的范围包括物业区域内的楼梯、停车场、物业区域与外围接点等公共区域,上午和下午可以分不同内容来检查,每天检查的内容要有侧重点。
三、每日检查物业范围的区域安保、保洁,装修秩序、设施设备之情况,填写记录并上报主管,由办公室核查各级员工的仪容仪表,纪律及工作表现等。
四、每日检查入驻单位有否违章行为,有无乱搭,违章装修,乱拉乱接电线等,应及时加以制止,做好记录并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
五、巡视物业公共道路上有无车辆乱停乱放,停车场的车辆摆放是否有序。
六、若巡视楼层时发现入驻单位出现门、闸未锁好的情况,应按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处理并通知有关部门,以确定是否是人为疏忽或遭人盗窃。
七、若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个别单位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以免物业遭受严重损失。
八、如发现可疑人员在物业范围游荡,乱张贴广告和其它的治安可疑情况,应立即加以了解,有需要时记录他们的个人情况。
九、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自己在工作中发现的需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想法,应及时记录,并及时向上级主管反映,或公司例会上提出。
十、要注意对巡视检查结果进行跟进工作,了解处理情况并记录质量效果,对两次记录以上但仍未解决之情况上报上级主管。
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检查检修制度
一、公司维修员对办公楼、地下库房和配电房的消防设施每季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一次。
二、检查时进行各种联动操作试验,通过操作,仔细观察、听、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在无异声、故障、打印机是否正常打印、走纸是否流畅,备用电源是否处于充电状态、电压是否稳定。
三、发现问题、故障,能修理排除的,立即排除恢复,不能排除需要更换件的应立即报告物业经理,说明原因,共同研究后,报主管部门安排资金解决。
四、烟感探头、手动报警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五、烟感探头检查试验。通过检查、抽查试验,看巡检是否正常,吸烟后是否马上报警。探头无巡检或吸烟后不报警,应立即拆下清洗,清洗后仍不报警,应进行修理更换。
六、手动报警检查试验。检查时应采取抽查试验,将手报按钮按下后,到控制室查看是否报警,检查时注意观察,手报按钮盖是否完好无缺,座体是否牢固,巡检是否闪动,如发现缺盖,座体松动,巡检不闪,应立即修复更换、紧固。
七、排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检查各楼层门窗开启、关闭是否正常,有无损坏。
八、卷帘门、消火栓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九、卷帘门检查时应进行升降试验,注意观察升、降、停三档运行是否灵活流畅,电机是否有异声、门体是否犯卡、卷帘门墙壁开关应保持稳固,如有松动、缺件应及时修补。
十、消火栓检查时应进行出水实验,看有无压力、出水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消火栓轮柄、开关是否灵活,有无锈蚀、滴漏,如锈蚀、滴漏,开关转不动或转动费力,应立即维护修理。
十一、各区域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是各单位用于初期火灾的扑救,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十二、各单位使用和保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和保养知识,熟悉初期火灾的扑灭方法,熟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各种设备和程序、方法。
十三、各单位的使用和保管人员每星期交接班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擦试保养和清点,要经常保持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洁,防止丢失损坏。
十四、各单位对其它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主要检查消火栓、空气呼吸器、推车或手提灭火器、消防沙箱、消防锹、钩、桶等的完好程度,有无丢失损坏,检查灭火器和空气呼吸器和空气呼吸器的压力表的指示针是否在正常位置,并进行全面擦拭保养。
监控系统操作制度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公司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重复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巡逻人员进行跟踪,确保行政中心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二、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领导的安排,认真落实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监控室 ,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四)禁止在监控室聊天、游戏,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随意折装设备,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五)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三、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监控人员每天对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保留,并作好标记,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监控人员对行政区域内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要及时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公司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第六条 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办公室签字后,报总公司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2、上班时间:按办公室具体排班时间为准。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签到签退
1、公司实行签到签退制,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
2、若员工上、下班未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履行签到签走的,须向办公室管理人员明确原因。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办公室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
3、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8.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阅,报董事会和财政部门批准后销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正,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2.1 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2 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2.3 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3.不准单位之间和个人因私借用备用金。
4.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5.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申请配备备用金,限额¥1,000元,用于零星采购,并于每年末办理清算手续,次年初重新申请配备。
四.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发出空白支票,为方便工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发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额、收款人名称栏,但必须注明限额,凡领用支票者必须在开出支票五天内报帐。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接待投诉制度
一、管理标准
1. 受理投诉耐心,处理投诉及时,事后应有回访;
2. 有处理记录,有客户对投诉处理意见的反馈。
二、处理投诉工作流程
1.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应首先向客户表示歉意,并在《投诉记录》上做好登记。
2. 工作人员根据投诉内容进行核实之后通知相关人员限期解决,特殊情况应向物业总经理汇报。
3. 针对较严重的投诉,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物业经理汇报,由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讨,落实解决措施及责任人,限期进行处理。
4. 相关人员在处理完投诉后,要迅速将处理结果报办公室, 由办公室安排回访。
5. 办公室负责将投诉处理结果填写在《投诉记录》中,并由具体解决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认可。
6. 对客户的恶意投诉,做到坚持原则并耐心解释。
7. 投诉记录由客户服务部兼职助理进行统一管理。
三、投诉规避
1. 签订详细的管理合约,明确管理公司和客户或使用人的权力义务,防止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2. 对物业的设施安排合理的日常维护、检修,使事故减少到最低点。
3. 经常开展反馈调查便民服务,了解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 对客户或客户入伙时应及时签订合同,并予以解释,降低投诉率。
四、 投诉受理
1. 开通投诉热线。
2. 详尽记录投诉人姓名、公司名称、单元号码、投诉内容及联系电话。
3. 耐心听取客人投诉,禁止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卸责任。即使错误在本身,亦不可当面指出,客户态度即使很坏,亦不可顶撞客户,并记下投诉内容。
4. 对于客户的设诉,能当场做出解释应当场给客户解决,若不能马上处理的应记下投诉人的姓名、事件的经过、投诉对象以及投诉人的联系方法,以便及时告诉结果。
5. 应感谢客人指出的不是之处,对客人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把事件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报上级主管审批。
6. 对于某个人违纪的投诉,应详细登记投诉的事件经过、证明人以及证物、投诉人及联系电话、签字。及时派有关人员的检查,确保事实的准确性,在依照事件的大小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7. 投诉处理完毕致电或走访客户,询问其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是否有别的建议,并再次感谢其对我们工作所做出的帮助。
8.规范用语:
1] 您好!请问我们能为您做些什么
2]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意见。
3] 我们会及时把处理结果通知您
4] 您是否对处理结果感到满意
5] 您是否还有什么要求
6] 有什么可以帮你的
安保员工作制度
一、工作要求
1.安保员均持证上岗,熟悉安保业务。
2.安保人员实行“三班二运转”24小时值班制度,在任何情况下应保持白七门岗、监控中心至少有一名队员当值。
3.由安保部完成安保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及专业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应的考核记录,保证质量。
4.安保员执勤按相关制度和岗位工作规程完成。
5.各岗位队员要职守尽职,无脱岗现象。
6.突发事件发生后,安保员能保证3分钟到达现场,并通知队长及公司相关领导,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及时总结。
7.消防系统运行良好,可随时起用,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消防设施及消防疏散标识的完好率100%,消防通道畅通。
二、安保员工作时间:早班:8:00 - 18:00
中班:18:00- 0:00
夜班:0:00 - 8:00
三、管理规范
1.严禁安保员执勤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不全。
2.严禁安保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安保员值班时打瞌睡或聚众聊天嬉闹。
4.严禁饮酒执勤或在禁烟区吸烟。
5.严禁交接班不清楚,未经主管批准。
6.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券赠。
7.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8.严禁安保员之问,监守自盗,以权谋私,贪污公款。
9.严禁违反安保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
10.严禁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参与嫖娼、赌博等。
11.严禁无故不参与安保会议培训学习训练及集体活动。
12.严禁私藏淫秽书刊、影片、枪支、弹药、参与吸毒、贩毒、走私的一切违法活动。
13.严禁拉帮结派、搞不团结、顶撞上级。
14.严禁取阅公司的重要文件和记录。
15.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
16.严禁私自运用公司财产物品。
17.严禁招惹或教唆他人参与社会聚众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活动。
18.严禁泄露物业部及安保机密。
19.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20.严禁任何形式的行贿受贿。
四、言行举止
1.必须使用文明用语,讲究文明礼貌。语气要亲切,言辞要得体,态度要大方。严禁手舞足蹈,用手指指人,低媚猥琐,低声下气。
2.坐姿要求腿不摇,脚不翘、身不晃、端正、舒适、自然大方;严禁歪歪斜斜,翘二郎腿,吊儿郎当。
3.站姿要直,肩要平,挺胸收腰,保持身体端正,严禁倚膀靠物,摇头晃脑;当着客人人面伸懒腰、挖鼻孔、打哈欠、剔牙、喷烟圈、张嘴大笑、点头哈腰、装腔作势、两脚并绕。
4.走路要遵循走路的礼仪。两眼平视前方,两臂自然在身体两侧摆,两腿有节奏地交替向前迈步,严禁前俯后仰,左右摇晃,走八字步;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不要在人行道中乱踩乱撞,横冲直撞,甚至左顾右盼,东张西望,久久注目或掉头追视时髦女性,更不要吃东西、吸烟或手插裤袋。步态要因事因人而宜。
5.与人交谈,态度要真诚大方、自然,神态要专注,正视对方,注意对方的反馈和情绪交流,严禁虚情假意、言不由衷、装腔作势、夸夸其谈、胡乱恭维、赞美、夸耀或东张西望似听非听,或处理无关事物,打哈欠,伸懒腰,心不在焉,或滔滔不绝,旁若无人,或居高临下,不容置疑,或一味敷衍,低三下四,总之要因事因人因地而定。
保洁员工作制度
一、保洁员分配:
行政中心所辖区域内设立卫生保洁员16名:其中行政办公大楼a区6名;b区2名;c区2名;d区1名;内外广场5名。
二、保洁职责范围:
1、各楼层走廊、楼梯、扶手、卫生间、玻璃、 天花板、楼层等公共部分,各楼外围至道路间的草坪、道路环境卫生及所负责区域的环境卫生。
2、景观广场、内广场、各区通道、车辆出入口、草坪及尚未开发利用的空地(各保洁员的环境卫生区域另行安排)。
三、保洁工作要求:
1、保洁员须每天两次清扫保洁所负责的区域,卫生间要求达到无异味,蹲盘、小便池无垢迹,走廊、楼梯、玻璃、扶手无灰尘、天花板无蛛丝。
2、道路、草坪、景观广场、内广场等环境卫生保持卫生整洁,无杂物、纸屑。
3、各保洁区域内清扫的垃圾集中指定存放,垃圾箱加盖并保持垃圾箱周围整洁。
4、保洁员在工作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如有临时保洁工作应做到随叫随到,保质保量完成学院所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 保洁工作时间:上午7:30~ 11:30
下午14:30~18:30
五、 监督制度:
1、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
2、保洁范围内入驻单位领导及值班人员的反馈意见。
3、公司所交予保洁员的保洁工具,保洁员不得另作他用。
根据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反馈意见等实际情况对无保质保量完成公司所交予的各项任务者酌情扣减工资。保洁员工作绩效每月由物管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评,奖优罚劣。
维修维护制度
一、工作要求
1、负责全行政中心水、电及有关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2、负责监督安全用电,随时检查用电情况,发现不符合用电规定或擅自接线、装灯用电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或直接拆除;
3、提出采购日常维修材料及配件的意见;
4、妥善保管有关器材和维修工具。工具和器材不外借;
5、按要求按时倒闸操作。
二、工作制度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管理处的考勤、考核制度;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节约使用器材和原材料;
3、坚持巡检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力避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发生;
4、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爱岗敬业思想、态度和蔼、随叫随到、维修及时、保证质量;
5、保管好维修工具,工作间各种器材摆放有序;
6、工具和器材丢失或损坏者,照价赔偿;
7、搞好工作间的清洁卫生。
三、巡检制度
1、水、电工对行政中心水、电重点部位设备及其他设施的巡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2、巡检时间为每天上午上班时间开始至1小时,下午下班时间前1小时至下班,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时进行,但不可少缺;
3、巡检人员巡检时工作要认真细致,不得马虎、遗漏,尤其是重点部位;
4、巡检情况必须认真填写巡检工作记录,字体要工整,看得清楚;
5、行政中心水、电重点部位设备及其他如出现重大事故,属于巡检不到位造成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员工培训学习制度
一、新员工上岗培训
根据物业管理思想,为打造物业管理精品,拟对新员工上岗培训工作做以下安排。
1.员工上岗培训期20天为有薪培训,以各部门主管进行内部培训为主。
2.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教育,物业管理概述,现代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投诉处理程序,具体工作操作流程,公司奖励、惩罚制度等项内容。
3.培训目标:通过对新员工的集中培训,使这些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新员工成为服务意识优良、业务素质过硬、敬业爱岗、礼貌文明的高素质服务人员。
二、在岗员工循环培训
社会在快速发展,新的管理知识、管理方式层出不穷,为了让员工掌握这些新的知识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服务质量,对于在岗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
1.通过实际工作中所产生的问题,不定期地安排员工参加班后的专题培训。
2.每位在岗员工每月参加2次公司组织的工作指引培训。组织员工座谈会,交流事件处理技艺及与业户沟通的经验。
3.上岗循环培训的考核办法。
(1)通过理论答题的方式考核员工所掌握的培训内容。
(2)在实践工作中业户投诉率、违章、违规的行为是评价员工工作成绩的基础。
(3)通过理论与实践考核,淘汰不合格的员工,奖励优秀员工,达到优化管理的目的。
4.培训内容。
(1)管理服务目标、业主需求变化、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动态。
(2)投诉回访处理经验总结。
5.培训方式:
(1)利用内部师资力量住址培训或邀请有关专家实施培训。
(2)根据工作需要将管理骨干人员送相关职能机构进行全脱产或半脱产的培训。
(3)根据工作需要,由本公司统一安排,定期组织骨干人员到其他先进的物业管理公司参观学习,开拓视野,拓展思维。
(4)组织管理人员就工作中的难点、焦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让员工掌握好管理服务的原则性和灵活性。
走(回)访制度
一、制定走(回)访制度的意义:
1、加强物业管理处与入驻各单位的联系和沟通,让各单位切身体会物业公司对其的重视和关心,从而相互理解便于更好的开展物业工作。
2、使管理处各项工作置身于各单位监督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二、回访分类和回访方式:
1、回访分类:定期走访,专项走访,投诉走访,有偿服务走访、维修工单。
2、回访方式:电话回访、上门面谈、日常巡视。
三、回访的操作规范:
1、办公室负责行政中心内所有入驻单位的回访工作,通过回访了解各单位的服务要求,对其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记录,解决,反馈和上报。并跟进处理结果,直至其满意。
2、办公室应了解回访单位的基本情况,服务项目。
3、办公室在回访过程中,首先应介绍自己的身份,说明回访目的,主动介绍公司在近期的主要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管理措施,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做详细记录。
4、办公室将回访中各单位提出的各项内容详细记录在《物业调查表》中,并对能够当时解答和解决的问题立即予以答复,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则详细记录。
5、回访结束时,应对各单位的理解和配合表示感谢,并希望得到各单位的继续支持和合作。
6、将《物业调查表》中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分类,同时采取相应措施或通知相关部门解决处理,并跟进处理全过程。
7、如相关人员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须立即上报办公室及物业经理,由办公室及物业经理负责通知工作人员,落实解决措施和方法,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解决,将处理结果上报办公室。
8、工作人员跟进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整改结果,就改进处理结果对业主进行回访,了解业主的意见,如业主不满意,继续改进直至业主满意为止。
9、回访完毕后,工作人员将《回访记录》进行汇总,上交办公室及物业经理审阅签字后,报物业经理审阅。
10、年底办公室对全年走访记录进行分类统计,将业主重点反映的问题暂不能解决或不能解决的问题汇总,报事务局进行评审,为下一年度物业公司的改进提供依据。
11、工作人员根据工程维修工作单对业主进行回访,满意程度应进行归纳总结。
12、《调查表》发放操作规范
(1)每半年进行一次详细调查。
(2)发放对象:行政中心内所有单位。
(3)发放目的:是为及时了解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满意程度,请各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和管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和评价。以督促物业公司完善各项服务。
(4)向业主介绍此次意见调查的重点项目。
(5)确定《调查表》的收取时间。
(6)工作人员在收取时,应查看业主是否署名,以便于工作的改进及回访。
(7)工作人员收回《调查表》后,交办公室。物业经理首先对《调查表》中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满意率进行统计,对业主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分别按照办公室、保洁部、安保部、水电部汇总业主的具体意见、建议,上报总公司。
(8)物业经理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召开《调查表》调查专项研讨会,下发调查情况汇总给各部门管理人员,就各部门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初步提出整改方案。
(9)会后,各部门管理人员就《调查表》反应的内容如开各部门的专题会议,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相关负责人进行实施整改,及时将整改措施上报物业经理。
(10)办公室负责收集各部门整改措施报告,根据各部门整改措施及时进行跟进回访。
(11)对于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或亲自向业主进行解释。暂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报办公室或物业经理,为今后公司完善服务提供依据。
13、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规范:
(1)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接到办公室反馈的问题,由责任部门经理立即落实解决措施、方法和责任人,并将改进的情况及时反馈客服部。
(2)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问题应及时与办公室沟通由办公室进行协调。
(3)整改完毕后,应及时反馈办公室进行回访直至业主满意。
14、办公室主管监督检查规范
(1)根据物业总公司的要求,负责制定各项走访计划,内容及要求。
(2)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是否按照制定的走访计划,内容及要求进行业主走访/回访,以及业主问题跟进处理的及时性和效率,并作为客服专员的考核依据。
(3)办公室主管全面了解掌握业主对公司服务质量及相关需求信息,准确差别分类,及时上报项目经理。
四、方法和过程的控制:
1、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由办公室及工作人员制定登门拜访工作计划,经办公室经理审阅报总公司批准,并就相关材料于综合部备案。
2、登门拜访内容记录在《调查表》中。
3、登门拜访中客户提出的意见、问题若属于投诉范畴,直接进入投诉处理程序,填写《客户投诉处理记录表》,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处理并及时将信息反馈至业主。
4、所有登门拜访相关记录均由办公室负责存档。
5、各部门每年按照物业公司确定的调查问卷至少进行一次客户满意度调查。发放调查问卷时应在《调查表》上做好签收记录。
6、物业办公室和各部门按照满意度调查统计分析模版,共同进行满意度调查统计分析。
7、办公室及物业经理负责监督、指导本项目对业主走回访、业主满意度调查工作的开展。
8、办公室负责对业主走回访、业主满意度调查工作计划的具体执行和任务分配。
9、各部门负责对调查结果进行落实解决,及时整改,将处理结果报办公室。
五、回访周期
1、原则上应三个月走访一次,专项走(回)访由办公室经理随时调整。
2、电话回访情况随时进行。
物业管理员巡视监督制度
一、应每日巡视物业三次以上,熟悉物业区域内一切设备、设施。如发现物业区域内设施有任何损坏或潜在危险,应立即通知维修部抢修,并及时通知所属上司,以确保物业内一切设施运作正常。
二、每日巡视的范围包括物业区域内的楼梯、停车场、物业区域与外围接点等公共区域,上午和下午可以分不同内容来检查,每天检查的内容要有侧重点。
三、每日检查物业范围的区域安保、保洁,装修秩序、设施设备之情况,填写记录并上报主管,由办公室核查各级员工的仪容仪表,纪律及工作表现等。
四、每日检查入驻单位有否违章行为,有无乱搭,违章装修,乱拉乱接电线等,应及时加以制止,做好记录并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
五、巡视物业公共道路上有无车辆乱停乱放,停车场的车辆摆放是否有序。
六、若巡视楼层时发现入驻单位出现门、闸未锁好的情况,应按紧急事件处理程序处理并通知有关部门,以确定是否是人为疏忽或遭人盗窃。
七、若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个别单位有特殊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以免物业遭受严重损失。
八、如发现可疑人员在物业范围游荡,乱张贴广告和其它的治安可疑情况,应立即加以了解,有需要时记录他们的个人情况。
九、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自己在工作中发现的需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想法,应及时记录,并及时向上级主管反映,或公司例会上提出。
十、要注意对巡视检查结果进行跟进工作,了解处理情况并记录质量效果,对两次记录以上但仍未解决之情况上报上级主管。
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检查检修制度
一、公司维修员对办公楼、地下库房和配电房的消防设施每季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一次。
二、检查时进行各种联动操作试验,通过操作,仔细观察、听、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在无异声、故障、打印机是否正常打印、走纸是否流畅,备用电源是否处于充电状态、电压是否稳定。
三、发现问题、故障,能修理排除的,立即排除恢复,不能排除需要更换件的应立即报告物业经理,说明原因,共同研究后,报主管部门安排资金解决。
四、烟感探头、手动报警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五、烟感探头检查试验。通过检查、抽查试验,看巡检是否正常,吸烟后是否马上报警。探头无巡检或吸烟后不报警,应立即拆下清洗,清洗后仍不报警,应进行修理更换。
六、手动报警检查试验。检查时应采取抽查试验,将手报按钮按下后,到控制室查看是否报警,检查时注意观察,手报按钮盖是否完好无缺,座体是否牢固,巡检是否闪动,如发现缺盖,座体松动,巡检不闪,应立即修复更换、紧固。
七、排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检查各楼层门窗开启、关闭是否正常,有无损坏。
八、卷帘门、消火栓的检查、维护和保养。
九、卷帘门检查时应进行升降试验,注意观察升、降、停三档运行是否灵活流畅,电机是否有异声、门体是否犯卡、卷帘门墙壁开关应保持稳固,如有松动、缺件应及时修补。
十、消火栓检查时应进行出水实验,看有无压力、出水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消火栓轮柄、开关是否灵活,有无锈蚀、滴漏,如锈蚀、滴漏,开关转不动或转动费力,应立即维护修理。
十一、各区域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是各单位用于初期火灾的扑救,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十二、各单位使用和保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和保养知识,熟悉初期火灾的扑灭方法,熟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各种设备和程序、方法。
十三、各单位的使用和保管人员每星期交接班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擦试保养和清点,要经常保持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清洁,防止丢失损坏。
十四、各单位对其它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和保养。主要检查消火栓、空气呼吸器、推车或手提灭火器、消防沙箱、消防锹、钩、桶等的完好程度,有无丢失损坏,检查灭火器和空气呼吸器和空气呼吸器的压力表的指示针是否在正常位置,并进行全面擦拭保养。
监控系统操作制度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落实公司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重复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巡逻人员进行跟踪,确保行政中心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二、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领导的安排,认真落实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应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监控室 ,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四)禁止在监控室聊天、游戏,按操作规程使用,不得随意折装设备,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五)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三、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监控人员每天对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保留,并作好标记,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监控人员对行政区域内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要及时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公司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第9篇 某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e物业公司行政和人事管理制度(2)
6.员工体格检查管理办法
6.1.为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6.2.本管理办法所称员工指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
6.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为员工体格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对所有加入公司的新入职员工进行上岗前体检要求及管理。
2).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统一组织体格检查。
6.4.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体格检查费用(认可项目)由公司承担。
6.5.体格检查管理:
1).员工按接到公司发出的录用通知书要求,在正式上岗前进行体格检查。
2).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由公司行政和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进行体格检查。
6.6.体格检查操作规程:
1).新入职员工:
i.在接到录用通知书后,持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认可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提供的合格的有效体检健康证明方可正式录用。
ii.体格检查项目: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评审认可的一级以上医院(含一级医院)设置的常规体格检查项目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肾功能、血糖(包含但不限于)等化验项目。
iii.对从事过有毒有害职业,患有职业病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
2).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
i.公司每年定期统一安排,对入公司工作满一年后的员工进行体格检查。
ii.体格检查项目:
a.年龄在35周岁以下员工体格检查项目:常规体格检查项目以及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澳抗、肾功能、血糖等化验项目(包含但不限于)。
b.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女员工、40周岁以上男员工、中心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含部门副经理)体格检查项目:常规检查及化验项目(同第1)款),增加心电图及b超检查。
c.女员工体格检查附加项目:
全体女员工:外科乳腺检查、妇科b超
已婚女员工:a、妇科常规检查、b、阴道分泌物悬滴检查(查阴道滴虫、霉菌)
35周岁以上(含35周岁)女员工:子宫颈刮片(防癌普查、检查子宫颈肿瘤)、阴道脱落细胞涂片(卵巢内分泌功能、生殖器肿瘤普查)
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男员工体格检查附加项目:泌尿外科检查(检查前列腺)
iii.体格检查项目结果:
a.体格检查项目结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统一存入员工行为档案。
b.不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c.对于传染性疾病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7.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对特殊岗位要求进行定期健康体格检查的,已进行体格检查的项目不享受本办法,未进行体格检查的项目可按本办法规定进行。
7.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7.1.总则
1).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促进工伤预防,根据《劳动法》《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2).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部门(部门系指北京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及所管理的各项目中心)及其员工应遵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3).公司依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为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4).对工伤员工按照《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给付办法》规定的标准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提供经济补偿,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及物价上涨因素,适当调整由企业承担部分的费用标准。
5).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及公司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6).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确诊为职业病,公司将及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并由其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评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7).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主管公司员工工伤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设立专人负责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8).公司工会组织负责对公司实施工伤事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7.2.工伤事故抢救
1).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向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各部门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负伤三人以上(包括三人)的工伤事故,公司应立即报告上级公司并上报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3).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工伤事故,员工所在部门应立即组织抢救。
4).接到员工工伤事故通知后,主管领导及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部)负责劳动安全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由主管领导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
5).员工工伤事故较严重时,应立即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抢救,或呼叫急救中心进行抢救。
7.3.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1).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i.从事本公司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部门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部门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公司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ii.经本部门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公司有关的技术改进工作的;
iii.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iv.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部门领导同意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及因病请假未获准等原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v.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vi.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vii.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viii.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i*.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
故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员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i.犯罪或违法;
ii.自杀或自残;
iii.斗殴;
iv.酗酒;
v.蓄意违章;
vi.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各部门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向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报告,填写《工伤报告表》。公司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填写《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表》;并在三十日内向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各部门及其员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i.《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
ii.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轻伤无需住院医院治疗的,由公司指定医院开具工伤诊断书;
iii.公司的工伤报告,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
iv.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a.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b.属于领导同意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及因病不能休假造成突发疾病的,由所在部门提交以上情况的证明材料;
c.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公司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d.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由所在部门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e.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材料。
5).员工因公外出期间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其亲属或者公司应当向公司所在地公安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认定因工死亡。
7.4.劳动鉴定和工伤评残
1).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
2).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员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凭工伤认定通知书,到劳动鉴定机构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7.5.工伤保险待遇
1).员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工伤员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员工因工负伤达到伤残等级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支付,未达到伤残等级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等由医疗保险支付,其中个人负担部分可由公司支付。
3).工伤员工除紧急抢救外应到本人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工伤员工经紧急抢救脱离危险后,应当及时转回本人选定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4).工伤员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公司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工伤员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6).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
7).工伤医疗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工伤医疗期应当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公司和工伤员工。
8).工伤员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员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9).工伤员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i.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
ii.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
10).工伤员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11).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
i.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级百分之九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四级百分之七十五。
ii.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二十四个月,二级二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个月,四级十八个月。
iii.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执行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由公司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iv.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1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并按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领取待遇的,到达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养老金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员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
13).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将由公司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i.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六至十六个月工资。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
ii.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公司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九十,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
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iii.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iv.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公司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
v.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员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公司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执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
14).员工因工死亡,应按照以下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i.丧葬补助金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标准发给。
ii.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百分之十。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iii.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北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确定。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15).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i.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员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ii.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员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iii.员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iv.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员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v.公司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员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16).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员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
17).享受伤残抚恤金或者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到境外定居后,可以凭生存证明继续领取抚恤金,也可以按照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生存证明应每年向支付抚恤金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一次。
18).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或者犯罪服刑期间,其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发给。
7.6.工伤保险基金
1).本办法规定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公司负责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费用暂按原渠道支付。
2).工伤员工应当到工伤医疗合同医院进行治疗,紧急时可以到就近医院或者医疗机构救治。工伤员工需要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就医的,由工伤合同医院提出意见,并须经公司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3).员工因工死亡,其丧葬事宜的办理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7.7.公司和职工责任
1).公司实行租赁、兼并、转让、分立时,继续经营者必须承担原公司员工的工伤保险责任, 并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员工被借调或者聘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借调或者聘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各部门必须负责做好工伤预防,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员工得到及时救治,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病伤职工管理和伤残鉴定申报工作。
3).各部门必须如实申报工资总额和员工人数,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虚报。
4).在招聘过程中,应审查应聘员工原工作背景,员工应聘时应主动说明所从事过的职业。原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聘时应当持有职业性健康检查证明。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在公司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公司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
5).员工应当接受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服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指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工伤员工经过劳动鉴定确认完全恢复或者部分恢复劳动能力可以工作的,应当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7.8.争议处理
1).工伤员工及其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公司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2).工伤员工及其亲属或者公司,对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3).员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做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北京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7.9.附则
1).本办法所称员工本人工资,是指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的,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为计发基数;高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以上的,以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计发基数。
2).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其范围、名称按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所附的'职业病名单'执行,职业病的诊断按照《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所称因工死亡,是指因工伤事故或者职业中毒直接导致死亡、工伤或者职业病医疗期间死亡、工伤旧伤复发或者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以及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
4).到公司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本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北京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
次性待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向有关学校和公司收取保险费用。
8.办公用纸管理办法
8.1.为提高行政办公效率,降低整体费用成本支出和自然资源使用消耗,特制定本办法。
8.2.办公用纸选购应本着品质与价格合理搭配的原则,避免因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办公使用与效率。
8.3.办公用纸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登记,部门文员定期按实际使用情况领取纸张,并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或大量领用纸张,应取得分管领导(或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8.4.部门办公用纸使用应采取实际使用人签字领用的办法,除对外正式发文及存档文件外,其他用纸应双面使用。
8.5.部门在使用纸张进行文件打印、复印过程中应注意纸张的实际使用情况,避免因操作原因使纸张遗漏、破损对办公设备或办公环境造成破坏与污染。
8.6.办公纸张在储存与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避免人为原因的丢失与损坏,同时应减少各种程度的人身伤害。
8.7.设定专人负责定期回收废旧办公用纸及其他纸张杂物。
8.8.相关记录
yz-zg/b*r-f19-01《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9.关于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搜集、更新和培训等工作管理办法
9.1.为确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获取和更新上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并及时更新、培训,特制定本办法。
9.2.职责
1).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各物管中心获取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适用性确认,并指导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培训。
2).物管中心行政人事部负责中心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学习和培训。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指定专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按相关渠道定期获取、识别和更新与本部门活动和所辖范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9.3.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范围
1).中国政府签署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国际公约。
2).国家、地方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等。
3).行业规范、标准、各级政府下达的指示、本组织与政府机构的协定及其他非法规性指南等。
9.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渠道
1).通过正常的收发文渠道获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
2).通过与各行业协会联系和沟通获取更多的其他要求信息。
3).通过专业服务机构、专业咨询机构、图书馆、数据中心、信息中介机构获取相关信息。
4).通过购买新的出版物(法规、标准汇编等),跟踪报纸、刊物的最新发布情况,利用广播电视、因特网等各种途径获取相关信息。
9.5.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价、登记和培训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专门负责人对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识别、评价、确定使用范围,填写《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汇总。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提交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汇总后,形成公司的法律及其他要求文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放到相关适用部门和岗位,确保适用场所都能得到现行有效版本或有关信息。
3).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会同并督促公司、中心各部门采用各种形式和方法在不同场所向员工传达相关的法律和其他要求;全体员工应结合岗位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结合自身活动和服务的范围及所辖区域,公司各部门及各物管中心应把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向客户和相关方传达,使他们能了解遵守有关要求,积极配合管理工作的开展。
9.6.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更新
1).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专门负责人定期及时跟踪了解相关信息,得到更新版本或修订信息后,上报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2).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经公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及时填写《法律和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单》,并将相关信息向相关部门通告,确保新的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3).公司、物管中心各部门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对《法律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进行修订、更新,并更新所保存的版本。
4).对于作废的法律及其他要求,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从相关部门撤回,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9.7.相关记录
c*5.2-03-f01-0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效版本清单》
c*5.2-03-f02-0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通知单》
c*4.2.3-01-f01-01《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10.车辆使用的管理规定
10.1.车辆使用权限
1).北京物管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派车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派车顺序为:办理重大事项优先、领导公务用车优先。公务用车按照工作轻重缓急顺序派车。
10.2.车辆使用申请程序
1).确需使用车辆外出办公的部门,须持部门经理签批后的《派车申请单》经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后生效,《派车申请单》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2).除紧急情况外,一般用车须提前一天将《派车申请单》报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3).用车当天由驾驶员到行政与人力资源部领取车辆钥匙,并于收车后将车辆钥匙交回行政与人力资源部。
10.3.车辆维保
1).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车辆加油。
2).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遵守交通法规,若因违章造成的事故,相关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10.4.记录及表格
第10篇 物业公司加班请假制度
物业公司加班、请假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成本,严格劳动纪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员工加班、请假制度如下:
一、加班:公司员工应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力争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任务,尽量减少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由员工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因公出差或参加业务培训或文化学习的一律不属加班。加班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独挡一面完成任务。加班日应如实考勤,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考核,月底结考勤时加班一并结算,亦可作调休处理。
二、 请假:凡休病假,必须持市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单,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生效,每月可休有资病假3天。
休事假者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3天以内由项目负责人批准,超过3天须经分管经理批准。项目负责人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假3天以内,按日工资单价扣除,超过3天的扣除工资同时作考核依据。经公司领导批准,参加学习人员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作公假处理;未经公司同意自己参加学习、考试等,请假均作事假处理。
员工休婚假,须个人申请,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由总经理审批后到行政部登记。婚假为3天,符合晚婚条件者,增加晚婚假7天(含双休日)。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休丧假3天,超过天数作事假处理。
休婚、丧假工资不受影响。
产假: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请假全年累计满30天与年终考绩挂钩。
第11篇 某物业公司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
物业公司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
为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实现文明创建共建共享,社区依托物业公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发挥物业作用、积极有效的开展志愿活动,从而树立物业企业形象,使物业公司成为志愿服务站建设的主要力量。
服务站管理制度:
社区志愿服务站严格按照“六有”及“五个一”标准加强管理,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管理制度:
事前申报:对参加志愿者人数达30人以上的活动,各志愿队伍应在活动开展10日前向社区志愿服务站进行事前活动申报,内容包括具体时间、地点、服务项目、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事中检查: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社区志愿服务站要抽查志愿服务队伍活动开展情况。
事后备案:各志愿服务队伍应在活动结束后5日内向社区志愿服务站进行活动事后备案程序。社区志愿服务站及时填写活动登记表,同时按月填写活动统计表,将开展的所有志愿服务活动登记备案。
注重实效:各志愿服务队不能以志愿服务活动为名,开展营利性活动,对不能按要求坚持开展活动的志愿服务队伍提出警告,对打着“志愿服务”之名,而无“志愿服务”之实的企事业的行为适时曝光、通报批评或抵制取消,情节严重的,按《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交流分享:各志愿服务队伍要适当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数量和涉及面,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其服务活动有效载体的功能,同时要大力加强志愿服务事业的基础工作。要关注志愿者在活动中的感受和想法,为志愿者提供切实的关怀和帮助。
加强宣传:各志愿服务队伍要抓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努力挖掘活动中涌现的感人事例和典型个案,并积极向上级志愿者组织上报信息简报材料。
服务项目制度:
志愿服务项目包括社区教育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服务、帮困服务、治安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全体社区成员,重点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志愿者招募制度:
一、招募原则:
社区在招募志愿者的过程中应遵循自愿的原则,吸引有爱心、有责任感并有服务意愿的个人,使其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能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志愿者服务。
二、志愿者基本条件:
1、凡年满18周岁,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能力的个人;
2、具有志愿精神,有强烈的服务意愿;
3、能认同志愿者的使命及目标,不追求物质报酬或其它任何私利;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富有责任感;
6、愿意与他人合作;
7、有参与志愿者服务的时间;
8、身体健康,具备提供服务工作的身体素质;
9、有参与相关服务活动的知识水平与能力;
三、面试和遴选
社区工作人员在接收完志愿者申请之后,将资料汇总,然后对报名者进行面试和遴选,对确认资格的志愿者进行通知,并要求其填写志愿工作承诺书;对通过遴选的志愿者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形成初步的志愿者队伍。
信息发布制度:
及时、认真做好志愿者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掌握志愿者活动发展动态,确保在第一时间做好志愿者活动的上传下达和在志愿者服务网站上的发布。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0
物业管理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十)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为规范物业辖区的消防工作,检查和防止消防隐患,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月末及节日前,结合综合管理考评对物业辖区公共区域、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工作由公司组织,工程、保安、管理处主任参与;
3、检查项目:
①各部门(管理处)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②房间所使用的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③设有消防报警系统的物业辖区指示灯、烟感及报警系统是否正常。
3、检查中发现物业辖区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违反消防规定的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由公司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消防培训制度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对在职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2、公司对新入职的员工的消防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
3、培训内容包括:
①学习消防理论知识
②熟悉使用常用灭火器材
③开展消防综合演练
4、公司每年至少对业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包括:
①物业辖区防火的各种规定
②消防应急通道的位置及紧急情况的疏散方法
灭火器管理规定
1、灭火器是物业辖区内消防器材之一,在紧急情况及消防状态下使用;
2、保安部负责灭火器的管理工作;
3、员工不得乱动、办理或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存放的灭火器;
4、灭火器购回后,保安部应灭火器上贴明购入时间或充气日期;
5、在每次的消防检查中,要灭火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失效或损坏的灭火器,并在瓶身标签上注明失效日期。
火灾处理制度
1、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
①及时报告物业辖区当值主管,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
②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2、物业辖区当值主管接到现场报告后:
①带领消防人员,携带消防人员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②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③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的人员疏散;
3、当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及时决定:
①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②立即向上级汇报;
③情况如本部门或本公司无法处理,火情失去控制,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