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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4-03 07:04:25 查看人数:64

某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1篇 某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车辆和运输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各项运输工作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人员。

3 职责

3.1储运部是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车辆的调度、检查、清洁、保养、维修和年检工作;

3.2公司各部门及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使用车辆。

4 管理办法

4.1 车辆管理

4.1.1各部门的常规性工作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及记录单》通知储运部,若当时无法递交《用车申请及记录单》,应电话通知,并在第二天将《用车申请及记录单》补交,储运部对不交 《用车申请及记录单》的情况记录下来,将在相关部门的月度考核中扣分。

4.1.2零星原料、接送客户用车,由需求部门填写《用车申请及记录单》,提前一天交储运部统筹安排。

4.1.3公司员工因私用车必须经过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批。

4.1.4持有驾驶证的员工因公要使用车辆,出市区报主管副总签字,出省报总经理签字。

4.1.5公司员工出差、回杭需用车接送的, 原则上只送至交通中转地(民航中转站或蒋村公交中心站),但可顺路送往车站(需与其它用车单相对应)。

4.1.6中层干部或员工携带大量物品、贵重物品,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可送至车站或机场。

4.1.7周一至周五,厂车按规定线路和时间接送员工上下班,过时不候。

4.1.8周六,全顺车按规定线路接送员工上下班,但需在周五下班前将由部门将乘车人员名单报至储运部负责人处。

4.1.9当天填单当天用车的,需要用车部门的分管副总以上的公司领导审批签字。

4.1.10违反上述规定的用车申请,储运部拒绝出车。若违反规定出车,经查实的行车里程工资不计(没有准确记录的,当天该车里程视情况扣除),同时对储运部进行处罚,用车单位也相应处罚。

4.1.11因公个人借车违反交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的,参照驾驶员处理。因私用车造成车辆损坏的,个人负担经济损失的100%。

4.1.12当造成车辆损坏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数额较大或影响到正式用车时,除按上述比例由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将给予行政处分。

4.1.13公司的车辆使用必须填写行车日志,准确记录行车任务、车辆使用状况、行驶里程等内容,行车日志由驾驶员填写。

4.1.14储运部负责人根据车辆的行车日志审核车辆的使用情况,包括行车路线、里程的合理性等内容,行车日志按月装订成册,作为原始记录由储运部负责人保存,便于今后的核查工作。驾驶员应主动配合门卫做好里程和计驶人登记工作。

4.1.15储运部负责人统计各车辆每月的行驶里程,编制成月报表后报送财务部审核。

4.1.16车辆日常卫生清洁由储运部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包干完成,门卫值班人员负责对车辆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要求记录检查情况。特别对于接送客户用车,驾驶员出车前一定要对车况及卫生进行检查。

4.2驾驶员管理

4.2.1公司的专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驾驶员安全工作责任书》,并严格执行责任书的所有条款。

4.2.2驾驶员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驾驶。

4.2.3驾驶员违反《驾驶员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需承担全部责任。不在杭州市区的工作用车,因不熟悉路况而导致的交通违规,可酌情处理。

4.2.4驾驶员对交办的工作(如送拿支票/发票、购买车票/物品等)要仔细核对,不清楚的及时与交办人联系确认。财务部门去银行存取现金,驾驶员负有安全保卫责任,要提高警惕,防止意外发生。

4.2.5驾驶员在市内违反交规未造成车辆损坏而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时,罚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市区以外的处罚依据实际情况由用车单位和个人分摊。

4.2.6驾驶员违反交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的,视情况个人负担一定(10%~50%)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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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安全工作,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含电动车)及职工周末回家休假自驾私家车(含摩托车)。

第二章 公司车辆安全责任

第三条 车辆主管部门安全责任

1.公司所有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行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其行政办公室为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负责人为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人,驾驶员为公司车辆安全直接负责。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管理要求,行政办公室应将车辆交通安全纳入本部门安全工作内容,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车辆安全管理机构。

3.会议制度

(1).定期汇报和分析车辆交通安全工作,分析上月公司车辆安全行驶情况、驾驶员违章情况、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针对问题和解决情况,检查布置安排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由分管部门领导、安全员,车队(班)长及有关人员参加,对本月车辆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检查上次安全例会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车队(班)长汇报所属驾驶员安全行驶情况、遵章守纪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等。并做好会议记录。

(4).车队(班)长每旬召开一次会议,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培训、司机安全行车遵章守纪、车辆日常保养现况等情况进行一次点评,并做好会议记录。召开会议前,通知主管部(室)领导参加。

4.基本制度

(1)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和使用程序,明确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制定长途、夜间和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驾驶控制措施。

(2)汽车队(班)长、安全员、驾驶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3)司机学习制度。违章、事故分析制度。

(4)车辆派车管理制度。

(5)车辆台账(每车使用、行驶记录)、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应急处置预案。

(7)车辆“三检”制度。

(8)车辆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5.行政办公室应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到首位,教育所有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组织司机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督促司机严格执行。

6.行政办公室负责考察并报公司批准的技术过硬、质量保证、零配件合格、价格合理的车辆定点维修点。

第四条 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2.未经公司领导及行政办公室同意,不准将机动车交给他人驾驶。

3.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前,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4.驾驶员驾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驶途中禁止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5.严禁酒后、疲劳、超速、超载、逆行、闯红灯和违反禁令标志等违章行为。

6.驾驶员在外停车必须在规范、合法停车场所停车,因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长时间停车或过夜的,应在具有安全防范措施或有人值守的场所停车;车辆停驶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之前再次检查确认。

7.车辆驾驶人员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随时检查车辆性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视情节轻重,由公司研究给予处罚和赔偿。

8..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及车辆整洁。

第三章 公司车辆安全检查

第五条 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行政办公室监督检查落实,禁止未经行政办公室及公司相关领导的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第六条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第七条 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检查制动机件是否灵敏;检查灭火器、千斤顶、警示牌 、维修工具包是否齐备。

第八条 行驶中检查,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并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一次检查。

第九条 返回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进行及时的保养或维修。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时。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

3.安全设备不齐时。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好时。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由行政办公室、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对公司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技术检查,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行驶安全。

第十二条 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回库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库时,须经公司及行政办公室领导批准,并确认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第3篇 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 本标准规定了__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__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车辆保修申请单》《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车辆管理登记表》

3、 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 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 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 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 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 费用报销

3.5 .1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 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 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 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 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 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 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 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a. 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a.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 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 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

3.1 3条执行。

3.1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

3.1 3条执行。

3.1 6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 7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 8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 9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 0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 1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

第十一条 处理。

3.2 2对用车者服务

a. 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a. 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a. 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 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a. 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a. 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 3离车注意

a. 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a. 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 4出发前后工作

a. 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a. 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a. 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 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 5个人形象

a. 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a. 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a. 注意个人言行;

d. 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 6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3.2 7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 8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 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 0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第4篇 铁路公司车辆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安全工作,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含电动车)及职工周末回家休假自驾私家车(含摩托车)。

第二章 公司车辆安全责任

第三条 车辆主管部门安全责任

1.公司所有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行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其行政办公室为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负责人为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人,驾驶员为公司车辆安全直接负责。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管理要求,行政办公室应将车辆交通安全纳入本部门安全工作内容,并建立健全相应的车辆安全管理机构。

3.会议制度

(1).定期汇报和分析车辆交通安全工作,分析上月公司车辆安全行驶情况、驾驶员违章情况、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针对问题和解决情况,检查布置安排工作。

(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由分管部门领导、安全员,车队(班)长及有关人员参加,对本月车辆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检查上次安全例会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车队(班)长汇报所属驾驶员安全行驶情况、遵章守纪情况、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等。并做好会议记录。

(4).车队(班)长每旬召开一次会议,对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培训、司机安全行车遵章守纪、车辆日常保养现况等情况进行一次点评,并做好会议记录。召开会议前,通知主管部(室)领导参加。

4.基本制度

(1)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和使用程序,明确车辆管理部门安全职责。制定长途、夜间和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驾驶控制措施。

(2)汽车队(班)长、安全员、驾驶员岗位安全责任制。

(3)司机学习制度。违章、事故分析制度。

(4)车辆派车管理制度。

(5)车辆台账(每车使用、行驶记录)、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应急处置预案。

(7)车辆“三检”制度。

(8)车辆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5.行政办公室应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到首位,教育所有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组织司机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并督促司机严格执行。

6.行政办公室负责考察并报公司批准的技术过硬、质量保证、零配件合格、价格合理的车辆定点维修点。

第四条 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2.未经公司领导及行政办公室同意,不准将机动车交给他人驾驶。

3.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前,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4.驾驶员驾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行驶途中禁止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5.严禁酒后、疲劳、超速、超载、逆行、闯红灯和违反禁令标志等违章行为。

6.驾驶员在外停车必须在规范、合法停车场所停车,因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长时间停车或过夜的,应在具有安全防范措施或有人值守的场所停车;车辆停驶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之前再次检查确认。

7.车辆驾驶人员应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随时检查车辆性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视情节轻重,由公司研究给予处罚和赔偿。

8..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及车辆整洁。

第三章 公司车辆安全检查

第五条 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行政办公室监督检查落实,禁止未经行政办公室及公司相关领导的批准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第六条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第七条 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检查制动机件是否灵敏;检查灭火器、千斤顶、警示牌 、维修工具包是否齐备。

第八条 行驶中检查,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应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并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一次检查。

第九条 返回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进行及时的保养或维修。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安排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时。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

3.安全设备不齐时。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好时。

第十一条 公司建立由行政办公室、经验丰富的驾驶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对公司车辆进行定期的安全技术检查,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行驶安全。

第十二条 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回库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库时,须经公司及行政办公室领导批准,并确认车辆在外停放安全。

第四章 车辆交通事故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当地交警,并迅速报告投保保险公司、公司领导及行政办公室,保护好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2.凡发生一般以上(造成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必须1小时内报告公司分管领导、行政办公室。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迅速报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工会、行政办公室。

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分析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配合交警、保险公司做好现场勘查和车辆鉴定以及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并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及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应以交警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为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管理权限,对事故责任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进行处罚。

2.对隐瞒事故不报、谎报、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一经查出按事故等级加重处罚。

3.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事故材料。

4.公司以交警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为依据,研究给予公司事故责任人相应处罚。。

5. 公司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索赔由行政办公室和小车班向承保公司索赔。

6.驾驶员在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其交通事故发生车辆损毁的,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剩余金额为基数,根据责任大小承担部分费用,负全部责任者承担损失的2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损失的15%,负次要责任者承担损失的10%,个人赔偿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元;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由当期驾驶员个人承担 。

第十六条 公司车辆在公务中发生被盗、意外损伤等情况,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投保保险公司,公司将根据责任大小给予责任人处罚,其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根据责任大小由公司研究个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

第十七条 驾驶员私自出车、酒后驾车或将车交给非本车驾驶员、下班后车辆不按规定停放造成事故或车辆丢失的,全部损失及相关费用由驾驶员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调离岗位、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员工周末休假交通安全规定

1.公司所有员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自觉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知识。

2.员工驾驶机动车(含摩托车)周末或轮休回家上道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有证件不得漏检。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3. 员工驾驶摩托车必须戴头盔,对不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人员,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 员工驾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辆制动装置的完好。自觉控制行车速度,要求:摩托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40公里以下。

5. 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驻外)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6. 周末或轮休回家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间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并及时向部门及公司分管领导报告。

7 因事故受伤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讲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并保管好所有的就医证明材料。

8.因公司提供宿舍,除周末或轮休回家外,其余时间非工作安排,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9. 员工周末或轮休回家拼车,车辆所有人不得有违规营运行为,并与其他乘车人达成安全协议,防止交通事故纠纷发生。

10.员工驾驶、乘坐的车辆(含摩托车),明显超出回家休假所经路途,(周末回家休假指员工探配偶、父母)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责。

第十九条 食堂电动车管理

1.食堂电动车管理由公司工会负责,工会要制定电动车管理办法;保证电动车证照齐全,定期检查电动车设备是否完好、安全性能保证情况,并做好记录。

2.食堂电动车一般只作食堂采购用,其骑乘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骑乘电动车管理规定,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其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25公里以下。

3.食堂电动车非食堂采购或工作需要外出,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第二十条 公司员工及时发现车辆故障隐患,或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避免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公司将根据调查视情况研究给予表彰及物质奖励。

第二十一条 公司车辆运行登记制度

小车班做好油耗、行驶里程、安全情况登记。按月记载单车加油情况和行驶里程数,每月底公布并清算一次;小车班和本车驾驶员共同做好安全行驶情况记录和车辆安全状况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行政办公室报告。以上登记作为计发车勤人员补贴、补助和兑现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行车补贴标准及奖惩制度

为调动驾驶员的积极性,体现安全、节约和奖勤罚懒的原则,按以下标准实施补贴和奖惩:

1.车公里补助标准,以每月里程及派车登记手续为准,每公里补助0.15元,预留0.5元作为安全考核基数,当月无各类责任事故,下月一次性计发。

2.根据车辆保险费有关规定,公司车辆在规定的保险期内,若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按保险公司出具的优惠额为依据,单车考核,奖励驾驶员优惠额的60%,奖励相关管理人员优惠额的20%,公司提留20%。

第二十三条由于驾驶员技术操作不当、自检自保不力或人为的原因造成机械事故,全部损失及相关费用由驾驶员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调离岗位、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5篇 供水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供水公司车辆管理制度(2)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达到安全行车、节能降耗,并确定工作生产用车之目的,制定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 车辆管理办法

(一)本规定所指车辆系公司所有车辆,由部、室根据工作需要调度。

(二)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严禁公车私用。

(三)车辆出市区,需报部、室分管经理批准;对外借车和驾车出差,一律报请总经理批准。

(四)所有车辆年审费、保险费、购置费等一律由行政部统一负责办理。行政部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各项手续,确保车证合一,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

(五)各种车辆如在运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等,除向所在交警部门报案外,应立即报行政部处理,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六)节假日及正常工作日下班后,车辆一律要停放在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确需使用的,必须由分管经理审批。车辆所属部、室的负责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行政部。

(七)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报告部、室负责人,说明原因。部、室负责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行政部。

(八)行政部每月将考核结果及车辆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

二、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驶车辆。

(二)各驾驶员考勤由各部、室统一考记。

(三)严禁酒后驾车。

(四)驾驶员对单位的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五)驾驶员应及时主动地保养、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干净卫生,车内无垃圾杂物。

三、车辆维修和加油规定

(一)公司所有车辆维修和加油统一由行政部负责。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需维修的,由相关部、室负责人签字申请,报行政部审核,经行政部分管领导审批和总经理批准后,到公司指定维修厂修理。维修期间,行政部要严格要求和监督维修厂按已审定的拟维修配部件进行维修,如新增加必要的维修事项,必须向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再申请、再审批。车辆修好接车时,必须严格检查、核对维修单项目及价格后,由专任驾驶员签字接车。维修费由行政部统一负责办理。

(三)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必须到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

1. 每周二、周五上午为统一加油时间,特殊情况需外出加油的,由车辆所属部、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事后及时向总经理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

2. 实行油卡加油制度,由油料管理员统一保管。油料管理员在现场核实后开具实量小票,并由驾驶员签字认可;

3. 行政部建立车辆用油台帐,每月核算一次各车辆用油情况,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进行统计,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四、奖罚细则

(一)违规与事故处理,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 无照驾驶;

2. 酒后驾驶;

3. 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4. 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5.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二)工作需要用车,但驾驶员无故不出车者,每次处罚100元。

(三)严禁公车私用,违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并处罚部、室200元,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四)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根据交警部门认定责任经济损失数额,扣减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的剩余部分,驾驶员按责任大小进行承担经济损失,负全责的赔偿2000元,并取消驾驶资格,主责赔偿1000元,次责按500元以下赔偿。

(五)隐瞒交通事故者处罚200元,并取消驾驶资格,同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对车辆维修中发生的虚假行为,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追缴公司经济损失并处罚责任人1000元,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资格,由司法部门处理。

(七)任何人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送给他人,如有发现,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追缴公司经济损失并处罚责任人1000元,情节严重者,由司法部门处理。

(八)严禁公车驶入风景区、水源保护区及其它禁停区域等,如发现,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并处罚责任人1000元。

(九)未经批准,公司车辆在工作日八小时以外、节假日外出的,对部、室处以200元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车辆外出产生的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并处罚责任人1000元。

(十)行政部应每月不定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辆脏乱的,每次处罚驾驶员20元。

(十一)一年之内未有任何交通违章记录和全年安全无事故者,根据车辆保费返还金额奖励驾驶员300元。

第6篇 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f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的管理、调度

1.1公司所有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管理。

1.2配送车辆由物流部调度,公务用车和私人借车必须是保证物流业务的基础之上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

1.3公务车由总经办进行调度,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在出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出车情况;

1.4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填写出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给予扣绩效分、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车辆的安全

2.1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2.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2.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报总经办批准)。

2.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2.5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不得异地停放或开回家停放(特殊情况经总经办批准)。

2.6坚持每周六安全检查工作。

2.7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3、车辆的维护及修理

3.1驾驶员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上班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油、水、胎、电等)和卫生清理。每周六对车辆内外及引擎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保养。

3.2车辆维修由配送部主管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是小问题,由驾驶员自行维修;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写《车辆报修单》,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每次预计超过500元的报总经理签字。

3.3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报修单到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在修理过程中驾驶员应在场监督厂家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配送主管汇报。

3.4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4、驾驶员管理

4.1保持车辆卫生,爱护车辆,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4.2认真填写出车日志,做好时间、里程、配送量、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记录。

4.3违章驾驶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因驾驶员违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己负担。

4.4配送主管负责好驾驶员管理、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安排,证照手续办理及管理,费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随车工具资料和物品,若需增换随车物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违者照价赔偿。

4.6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驾驶员必须将该月的行车日志和驾驶员月报报物流部和总经办检查,核实。

5、使用表格

出车申请单

第7篇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制度

为更好的完成公司内部管理,增强车队的凝聚力、向心力充分体现和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1. 车辆有公司制定专人驾驶,公司根据司机当月的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 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反馈进行考核,对表现好,业绩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给予批评处罚,全年考核时按照每月的业绩进行评定。

2. 各种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度有公司制定驾驶员专用,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得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罚款500元,对产生的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 车辆在执行工作任务时,或在停车内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离指定的停车区,包括不得私自开回家和办私事,不准启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以上问题如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再犯从重,处罚并追究领班责任。

4. 车辆在项目工地工作时,均要遵守工地项目部有关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行为,否则公司处理或送公安部处理。

5. 坚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和一切交通的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违者责任自负。

6. 在执行工作任务时,与遇到特殊情况或发生意外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上报公司领导管理人员。

7. 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车大箱不能有泥土在清理车大箱时绝对不能磕大箱,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追究班长责任。

8. 车辆绝对不能带病作业,在出车前、收车后必须做好全面检查

(刹车、灯亮、方向、轮胎、机油等)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否则罚款2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9. 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根据情况依次排序进行装卸,不得抢号、插号,由车队当班的班长押后,并负责监督,违者罚款100元。

10. 如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11. 在工作期间如穿拖鞋,或衣冠不整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一次罚款100元。

12. 运输车俩实行定人定车,实行单独核算,同时要求司机能够吃苦耐劳,听从安排服从管理,积极配合车队维修管理员做好车俩的维护保养工作。

__百万公司车队

201_年10月16日

第8篇 公司车辆工作制度

公司有小车,货车或客车等,对于这些车辆的管理有哪些相关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及其它管理制度呢以下为齐全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请参考。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9篇 房地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3

房地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三)

1、目的

为合理使用汽车,提高汽车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1)专用车(指:班车和领导用车)。

(2)公司各项重大活动用车。

(3)公司相关业务的办公用车。

(4)紧急事件用车。

3、职责

办公室设专职专管(车管主任)公司车辆的统一调配、维修工作。

4、工作程序

(1)公司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管理均由车管主任负责。办公室负责办理各种车务手续及建立机动车档案。

(2)公司领导配备专用轿车,原则上由车管主任安排专职驾驶员,并负责车辆的清洁、保养及维护。

(3)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或组织较大活动用车时,须提前到办公室填写《车辆预约单》,车管主任根据情况协调车辆.

(4)任何人、任何部门未经车管主任同意,严禁私自从领导或专职司机手中直接借车使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5)为领导配备的专人专车,在日常工作中,除维护好、保持良好的车况外,应听从领导和车管主任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未经领导和车管主任同意禁止私自驾车外出。

(6)专车司机要经常关心查看车辆情况,并做好车辆的清洁卫生,督促车辆的保养,一经发现异常,应立即报修,不得延误。

(7)严格限制非专职司机驾车外出,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车管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否则出现一切损失和后果自负。

(8)由于工作需要,晚上9点之前车辆不能返回公司的,应及时与车管主任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选择正规停车场就近存放,确保车辆安全.否则车辆出现碰撞、划伤、被盗等,自行解决。

(9)公司领导所配专车外借,应通知车管主任,以利于车管主任了解协调车辆使用和管理。

(10)驾驶员上班不准喝酒,酒后严禁驾车。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和违章处罚由本人承担,公司将严肃处理当事人。行车途中不得违反交通法规。车辆不得随意乱停、乱放,如被抄牌及违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5、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身光亮,无浮尘、油污、泥水痕迹。

(2)前后挡风玻璃、轮胎装饰框清洁完整。

(3)引擎无浮尘、油污。

(4)车厢内无浮尘、脚印和杂物,头垫、椅套及脚垫平整清洁,行李厢整洁、工具摆放有序。

(5)车内无异味,车内空气清新。

(6)发动机工作良好,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喇叭、雨刷器、后视镜和灯光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安全有效。

(7)其它装置处于无故障状态,附件齐全。

(8)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时,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到公司指定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

(9)车辆维修保养时,当次费用在1000元范围内,由车管主任审批;当次费用超过1000元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

(10)车辆维修保养时,由车管主任派专职司机到修理厂跟踪,以保证车辆的维修质量;车辆修好接车时,必须严格检查,核对维修单项目及价格后,方可签字接车。

(11)车辆维修保养单必须返回办公室备查,办公室建立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及时组织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6、交通事故管理

(1)因公用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迅速报告车管主任,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能协商处理的应立即协调解决,不能协商处理的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和交警队联系.

(2)对由交警出面处理的事故,保护事故现场,拨打报警电话,请交警勘查现场,由交警队发责任认定书,并开协商会调解处理善后事宜。协商不成,双方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因私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械事故等应及时通知车管主任,给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4)车辆在行驶中发生机械故障,经技术鉴定属驾驶员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由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用。

(5)车辆正常磨损,非人为的车外形挂伤等状况的维修费用,由车管主任核查属实后,由公司据实报销。

(7)车辆在外停放,不论是公事还是私事,一旦被盗,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7、车辆费用管理

(1)公司非专人用车的车辆,因公所发生的一切过路、过桥、停车、补胎等费用,公司据实报销。

(2)公司车辆修理保养费用由车管主任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公司据实报销。

(3)所有违章费用,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4)当月行车费用,须在最短时间内报销。

(5)车辆的年检、保险、尾气费由公司支付。

(6)公司所属车辆必须在指定1加油站加油,自己做好记录,无特殊原因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在外加油,公司不予报销。

8、私车公用的管理

(1)公司允许员工私人带车用于公务、商务及其他需要等。

(2)对能够享用公车而自带车辆的部门经理级(正级,下同)以上人员,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车辆使用所发生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检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据实报销;车辆维修统一由指定的修理厂维修。

(3)对私车公用的部门经理级人员,可自行驾驶车辆,也可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配备司机。

9、驾驶员管理规定

(1)在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驾驶服务。

(2)提倡敬业精神,讲究职业道德,注重仪容仪表,端正驾驶作风,注意礼貌礼节。

(3)凭车管主任通知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4)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检查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情况,做到安全、准确、可靠,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5)每个月底,根据“当月行驶公里数”、“员工综合评议”、“当月是否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加班情况”等作为考核指标对驾驶员进行综合考核,并排出相应的名次,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如当月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考核一票否决,并从当月考核工资中做出相应的扣除。

10、奖惩细则

(1)一年之内未有任何交通违章记录和未出现交通事故者奖励1000元。

(2)不及时维护车况、车容,有损公司形象,有碍工作需要者每次罚款50元。

(3)不遵守交通规则,交警罚款由责任人承担

(4)酒后驾车者(酒精浓度超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5)费用报销中的虚假行为扣除虚假报销的部分后,并按照虚报金额的10倍进行罚款。

(6)车辆维修中受贿行为按受贿金额的10倍罚款。

(7)不遵循车辆调度安排,私自出车或私人用车者辞退。

(8)不按照规定停车地点停放车辆者辞退。

(9)将车交给无照人员驾驶者,对当事人和责任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10)车辆事故按责任人应承担责任大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20%赔偿,经济损失=交警部门裁定的责任比例×事故实际损失额。

第10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 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

(一) 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 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 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 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 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 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 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 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 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 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 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_〖s__ (〗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__ )〗=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 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第11篇 某建筑分公司车辆保养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车辆保养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保证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出勤率,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起动前的准备:

(1)检查车辆各部分是否正常,各附件连接是否可靠,并排除不正常的现象(刹车、转向等)。

(2)检查车辆冷却液,添加机油,到规定的油面位置,加足所需的燃料油,各润滑点是否已注油。

(3)检查起动系统、电路、接线是否正常,蓄电池充电是否充足。

(4)检查车辆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转向灯、大灯等)。

(5)检查各部分是否有漏油现象,应及时排除故障。

2、起动后的检查:

(1)检查各种仪表针是否在正常范围内(机油压力等)。

(2)各操作板、踏板是否灵活,行程是否符合规定。

(3)发动机,排烟颜色是否正常。

(4)检查机器各部有无异常响动和异常振动。

(5)起动时不得使起动机持续工作30秒以上,否则就会烧坏起动机。

(6)起动后,发动机不要立即加负荷开车或行走运行,根据天气情况怠速3-10分钟。温度达到60度以上,以保证良好的润滑。再允许起步行走。

(7)起动时如连续三次不能起动,应停止启动,找出原因。

(8)注意冬季起动时不能使冷发动机以高速运转,防止拉缸等事故的发生。

(9)新设备不允许一开始就全负荷工作,基本控制在负荷的80%左右。

(10)操作手填写运转记录本,按实际运行公里数或小时填写。

(11)每个操作手,要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滤子的清洗工作。

(12)行驶车辆及施工机械过路口和村庄时要注意安全,一慢、二看、三通过,注意安全行驶,保证无安全机械事故。

(13)设备进入冬季后,注意防冻,车辆设备必须加注合格的防冻液。未加防冻液的车辆设备,必须每天放水,水未放净,人员不得离开设备。

第12篇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职责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车辆使用管理

5.1.2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5.1.3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5.1.4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5.1.5用车申请流程

5.1.5.1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现异地办公等用车部门负责人不方便签名确认的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填写好电子版《车辆使用申请表》后发至用车部门经理,用车部门经理在网上确认后转发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处。原则上《车辆使用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给人事行政中心,如计划有变,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当天来回,经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确认后即可出车;如需过夜,应报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出车。确认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当天用车情况安排司机、车辆。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1.5.3如临时工作急需用车的,当天来回/过夜分别须经人事行政中心经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电话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车辆,并于用车后三天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5.1.5.4驾驶员出车前,需进行证件检查和车况检查:检查行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轮胎、机油、冷却水、仪表、后视镜、方向、刹车等。

5.1.5.5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必须注意车辆使用状况,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报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调派车辆时,要根据公司当天使用车辆的型号、乘车人数、次数、行车路线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车辆。

5.1.7驾驶员交接车辆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并检查车上各种证件和随车设备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有无破损、车况是否良好等。

5.2车辆的保养、维修

5.2.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2.2恶劣天气检查:雷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与月度检查内容相同,重点检查车辆灯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在定点维修保养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生异地出差时车辆爆胎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经批准后,方可在外维修/保养,否则不予结算。

5.2.4车辆维修前,专职司机应进行现场检查,鉴定故障原因、维修项目及维修价格,并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按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单次维修/保养金额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长审批。

5.2.5车辆维修后,需由专职司机及维修公司共同验收,检查车上装备、物品是否齐全,故障是否排除,损坏的机件是否修复;确认维修达标后,由专职司机签名后方可作为报账依据。

5.3车辆燃油管理

5.3.1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加油卡,定点加油。如出现油卡余额不足的情况,需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

5.3.2人事行政中心在审核费用时,应根据车辆型号、排气量大小进行审核,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车辆故障造成损耗的,要马上检修;驾驶员弄虚作假的,不予报销并提请予以相应处罚。

5.4车辆保险

公司车辆的保险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到公司指定的承保单位进行投保。

5.5车辆路桥费及其他费用管理

5.5.1公司车辆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办理粤通卡交纳路桥费。如在省外或在粤通卡连网范围外等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但事后要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或上级领导。

5.5.2公司车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统一由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审验、登记,并送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报销。

5.6驾驶员管理

5.6.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定和操作规程,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道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贯彻安全行车要点。

5.6.2驾驶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高度的安全责任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加强驾驶技术学习,爱护车辆,文明驾驶。

5.6.3驾驶员要依时办理驾驶证年审。

5.6.4公司聘用专职司机,必须验证并进行驾驶技术考核后,才能予以聘用。

5.6.5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5.6每次出车完毕后,驾驶员要及时将车辆使用状况及停放地点等情况告知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组织专职司机填写好《出车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做好里程数等的统计。

5.6.7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妥善保管车辆的各种证件、钥匙等。每辆车的购车发票、行驶证、购置附加缴费凭证、保险凭证等,必须复印备查。

5.6.8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组织专职司机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每月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在《车辆检查登记表》(详见附件四)。

5.6.9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公司车辆使用费用的审核和控制,并做好费用统计,具体包括:油料、年审、保险、停车、保养、维修等费用项目。每月、每季度、每年结束,需填写好《车辆使用费用统计表》(详见附件五)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5.6.10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对公司的车辆违章、维修等情况进行定期统计汇总。每季度结束,需填写好《车辆违章情况季报表》(详见附件六)及《车辆维修情况季报表》(详见附件七)并上交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5.7车辆安全管理

5.6.1车辆平时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外出办事时要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正规的停车场,严禁乱停乱放。离开车辆时要将车上各种证件带走,锁好车门及上好防盗锁,保管好车钥匙。

5.7.2专职司机对车辆的各项技术指数定期检查,确保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的状态,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5.7.3严禁用车人员强令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或违章驾驶。连续行车2小时或行驶200公里要安排驾驶员休息约20分钟,然后再行驶。

5.8交通事故处理

5.8.1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处理

5.8.1.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及财物。

5.8.1.2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及人事行政中心总监或上级领导,听候事故处理,并由相关管理人员到现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定损,赔偿金额。

5.8.1.3事故发生后3天内,当事人应书面向公司提交事故发生的详细报告。

5.8.1.4发生严重事故时(包括:人员伤亡、车辆被抢被盗等),应即时上报人事行政中心和上级领导,并于1天内补报书面资料。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将事故的详细报告及处理结果报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备案。

5.8.2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的性质和事故驾驶员的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的书面裁决为依据。

5.9处罚规定

5.9.1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被盗、严重损坏等事件,当事人负直接管理责任,公司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5.9.2工作用车时因未做足防盗措施造成车辆被盗的,公司要视具体情况,由驾驶员承担部分损失。

5.9.3因车辆检查、保养不到位、事故隐患消灭不及时造成行车过程中的车辆损坏事故,由该车的直接责任人负主要责任,间接责任人负连带责任。

5.9.4凡驾驶车辆违章行驶或违章停放而被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公司有权要求驾驶员支付罚款及其他费用。

6. 附录

附件一:《车辆使用申请表》(另附);

附件二:《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另附);

附件三:《出车情况登记表》(另附);

附件四:《车辆检查登记表》(另附);

附件五:《车辆使用费用统计表》(另附);

附件六:《车辆违章情况季报表》(另附);

附件七:《车辆维修情况季报表》(另附)。

某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十二篇)

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的车辆和运输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各项运输工作的完成,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人员。3 职责3.1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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