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3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十三)
为了办公车辆正常使用,能安全、高效、节能、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预防车辆事故,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制定以下相关管理制度:
一、专职司机管理:专职司机由所在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各用车部门须提前二天向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同方向外出办公人员可同车前往。用车部门须填写派车单,注明用车部门、地点、出发时间、归车时间、估计公里数,司机见到派车单后方可出车;归车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派车单上签字后交至办公室。
三、公司所属车辆须建立车辆档案,与车辆有关证件的原件归档,做好定期保养、维修、保险购买的相关记录。
四、车辆维修、保养等由司机提出申请、办公室询价后由办公室主任和归口总监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保养等。
五、车辆夜间及节假日必须归库,车钥匙交由办公室管理,非特殊情况严禁司机将车辆开回家。
六、车辆在违章出现罚款,由相关司机个人承担。外借期间出现违章,由司机写出说明办公室予以核实,责任不在司机,可由公司承担。如遇司机中途辞职,办公室查明违章情况后,在其工资中扣除罚款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七、认真学习各项安全措施,正确的驾驶操作,不带故障出车和行驶,做到出车前,途中,回厂检查,防止因机械故障,造成交通事故。
八、因公外出运行中出现的事故,险保险公司赔付外,其余损失由司机、公司按70%、30%的比例承担。
九、私自用车一经发现扣除二日工资,出现二次公司予以除名;私自用车若出现的事故,一切损失由个人承担。
十一、公司借用个人名义所购办公用车(含贷款购车),个人须与公司签署备忘存档(见《备忘录》样本附件),作为车辆所有权的法律文件。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某家具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l家具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暂行)
目的加强车辆管理,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减少成本开支,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依据: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暂行)》
保密:普通
第一条公司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1、驾驶员应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2、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清洁,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3、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维修;
4、制度条款
4.1)车辆的维修应在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前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维修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厂长、行政人事部与仓库组成,组长由厂长兼任)鉴定同意,并由鉴定小组和驾驶员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报请总经理核准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更换;
4.2)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配件的,也要电话向总经理或维修鉴定小组说明情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否则,不予报销;
4.3)维修时要求驾驶员到场鉴修,对维修厂家更换的零配件品牌、型号、价格等逐一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4)更换零配件后将旧配件交回仓库清点核实;
5、每辆车维修保养以后,驾驶员要及时做好记录;
6、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第二条用车费用报销
1、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七天结报一次,不准积压,过期不再报销;
2、在定点加油站加油,记入台帐报核,在外地加油单据应由乘车者和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第三条出车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专人驾驶,禁止任何人擅自驾驶公司车辆,或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予以200元/次或以上的处罚(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因违章行车扣证、罚款的,公司概不负责;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如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概由责任驾驶员负责;
5、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并在返回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6、发生交通事故,按照理赔程序进行,并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个人赔偿金额。
第四条用车流程
1、公司各部门有用车需求时,到行政人事部填写《用车申请表》(见附表);
2、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交厂长核准(生产用车可由仓库核准);
3、驾驶员接到核准的《用车申请表》后,凭有效《用车申请表》到厂长室领取车钥匙;
4、出车前将有效《用车申请表》交值班保安,由值班保安如实填写出厂时间与里程表数据,并做好相关登记;
5、车辆返回公司时,由保安在该《用车申请表》上如实填写返厂时间与里程表数据,做好相关登记,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后,将车钥匙交厂长室;
7、紧急情况(如工伤、救援、抢险等)时,行政人事部可以紧急调派车辆,事后补单;
8、总经理特批的可以先出车,返回公司后补单;
9、凡未按此流程用车出车的,视情形对用车责任人与驾驶员各处以100-500元/次罚款。
第五条驾驶员的电话必须随时保持畅通,做到随呼随应。
第六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九条 本制度生效后,原<<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暂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制度经厂长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再次修订时亦同。
行政人事部
20**-*-*
拟制:z 审校: 审核: 核准:
附表:<用车申请表>
第3篇 z物业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物业公司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随着生活和生产水平的提高,用户拥有的车辆日益增多,车辆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环境、交通和财产安全,反映了物业管理水平,同时,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的一部分来自于停车费,有一定的责任风险。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管理好进出口,控制车辆被盗、被损坏现象,避免责任风险。
一、车辆管理员职责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3.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纳营业款。
4.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5.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6.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7.实行24h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二、道口岗岗位职责
1.维持道口交通秩序,保证道口畅通无阻。
2.对出入住宅区的车辆进行登记,发卡,检查核对后收卡,按规定标准收费。
3.发现进场车辆有损坏时应向车主(司机)指出,并作好记录,使责任分明。
4.提醒和指挥司机按路线行驶,按定位泊车。
5.适当控制外来车辆进入住宅区过夜,以保证业主的车位,2.5t以上的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放行进入小区(大厦)。
6.严守岗位,保持警惕,文明上岗,礼貌待人,妥善处理上岗时遇到的各种问题。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8.负责岗亭里外及路口的清洁卫生。
三、车库(场)岗位职责
1.对出入的车辆作好记录,并指挥车辆行驶和停放。
2.检查停放车辆的状况,发现漏油、漏水,未关车窗、车门,未关车灯,应即时通知车主(司机),并报告车场管理负责人。
3.检查摩托车、自行车是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上,发现未上锁时,及时通知车主,如暂时联系不上时,应重点看管。
4.负责车库(场)内及值班室的清洁。
5.定期检查车库(场)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车管负责人或管理处。
6.按规定着装上岗,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
四、车辆管理员纪律
1.遵守《仪容仪表规定》,仪容整洁,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2.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3.值班时不准嬉戏、打闹、会客、看书报、听广播,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4.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5.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6.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7.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8.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五、车辆管理员培训制度
1.凡在职车管员必须坚持定期接受法制、交通指挥、车辆管理和军事训练方面的业务训练。
2.新入队车管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3.车管员每周分班集中训练一次。
4.车辆管理执勤人员和指挥员应按照保员培训制度,与保安员进行同类培训和训练。
5.每季度进行一次军训和交通指挥考核(摩托车、单车保管人员不考核此项),每半年一次业务考试,每年进行一次普法知识考核。
六、车辆管理员职业道德规范
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满腔热忱地投入服务,认真履行职责,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切实做到学法、守法、用法,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客户财产安全,敢于同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3.不计个人得失,乐于奉献,廉洁奉公,不牟私利,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4.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耐心向车主和客户作必要的解释,以优质服务赢得社会的认可、客户的信任。
第4篇 保安服务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保安服务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公司车辆的管理规范,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节约开支,充分服务于工作,确保车辆良好的运行状态及行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可统一调配使用,日常工作由各部门安排使用,车管人员监督使用情况。公司车辆统一由秦文波同志负责,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车辆管理。
二、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车辆、节约油修费用,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不开英雄车,赌气车、冒险车。
四、车辆固定驾驶员,因工作需要其他驾驶员使用的,交接时必须检查验收车辆,并填写交接单,由接车人负责车辆安全责任。检查验收注意:外检是否有擦挂、碰撞痕迹,内检机油、刹车油是否缺油或漏油,检查电瓶是否缺少电解液,水箱是否缺水、漏水、水温是否正常,仪表显示是否正常,始终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严格按规定操作,确保行车安全。因人为及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发动机及其他零部件损坏的,处罚30-100元。
五、严禁无照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疲劳驾驶。严禁私自将车辆外借他人使用,违规者处罚200元,造成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非公务用车出渭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请示或同意的发生的一切事故及责任由用车人员承担。
七、公务用车违犯交规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承担20%,非公务用车违规造成的罚款由个人承担。
八、车辆出现故障需维修时,驾驶人员要及时汇报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和车辆负责人沟通,并经车辆负责人实际查看确认故障及原因后,按公司规定开具维修单,经总经理审签后方可到修理厂维修。
九、车辆保养及维修过程中,驾驶员要始终坚守修车现场,关注维修质量和换件是否真实可靠。
十、驾驶员经常学习,熟悉车辆性能,提高驾驶技能和保养车辆水平,尤其是未经正规训练的司机,自己要自觉学习《交通安全法》,练习基本功,尽量避免违章和事故。
十一、车辆用油按公司目标责任制的标准执行,节约留用,超用不补。
十二、本制度自二0**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zz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二0**年三月**日
第5篇 某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车辆和运输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各项运输工作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人员。
3 职责
3.1储运部是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车辆的调度、检查、清洁、保养、维修和年检工作;
3.2公司各部门及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使用车辆。
4 管理办法
4.1 车辆管理
4.1.1各部门的常规性工作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及记录单》通知储运部,若当时无法递交《用车申请及记录单》,应电话通知,并在第二天将《用车申请及记录单》补交,储运部对不交 《用车申请及记录单》的情况记录下来,将在相关部门的月度考核中扣分。
4.1.2零星原料、接送客户用车,由需求部门填写《用车申请及记录单》,提前一天交储运部统筹安排。
4.1.3公司员工因私用车必须经过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批。
4.1.4持有驾驶证的员工因公要使用车辆,出市区报主管副总签字,出省报总经理签字。
4.1.5公司员工出差、回杭需用车接送的, 原则上只送至交通中转地(民航中转站或蒋村公交中心站),但可顺路送往车站(需与其它用车单相对应)。
4.1.6中层干部或员工携带大量物品、贵重物品,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可送至车站或机场。
4.1.7周一至周五,厂车按规定线路和时间接送员工上下班,过时不候。
4.1.8周六,全顺车按规定线路接送员工上下班,但需在周五下班前将由部门将乘车人员名单报至储运部负责人处。
4.1.9当天填单当天用车的,需要用车部门的分管副总以上的公司领导审批签字。
4.1.10违反上述规定的用车申请,储运部拒绝出车。若违反规定出车,经查实的行车里程工资不计(没有准确记录的,当天该车里程视情况扣除),同时对储运部进行处罚,用车单位也相应处罚。
4.1.11因公个人借车违反交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的,参照驾驶员处理。因私用车造成车辆损坏的,个人负担经济损失的100%。
4.1.12当造成车辆损坏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数额较大或影响到正式用车时,除按上述比例由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外,还将给予行政处分。
4.1.13公司的车辆使用必须填写行车日志,准确记录行车任务、车辆使用状况、行驶里程等内容,行车日志由驾驶员填写。
4.1.14储运部负责人根据车辆的行车日志审核车辆的使用情况,包括行车路线、里程的合理性等内容,行车日志按月装订成册,作为原始记录由储运部负责人保存,便于今后的核查工作。驾驶员应主动配合门卫做好里程和计驶人登记工作。
4.1.15储运部负责人统计各车辆每月的行驶里程,编制成月报表后报送财务部审核。
4.1.16车辆日常卫生清洁由储运部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包干完成,门卫值班人员负责对车辆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要求记录检查情况。特别对于接送客户用车,驾驶员出车前一定要对车况及卫生进行检查。
4.2驾驶员管理
4.2.1公司的专职驾驶员,必须与公司签订《驾驶员安全工作责任书》,并严格执行责任书的所有条款。
4.2.2驾驶员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安全意识,规范安全驾驶。
4.2.3驾驶员违反《驾驶员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要求,需承担全部责任。不在杭州市区的工作用车,因不熟悉路况而导致的交通违规,可酌情处理。
4.2.4驾驶员对交办的工作(如送拿支票/发票、购买车票/物品等)要仔细核对,不清楚的及时与交办人联系确认。财务部门去银行存取现金,驾驶员负有安全保卫责任,要提高警惕,防止意外发生。
4.2.5驾驶员在市内违反交规未造成车辆损坏而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时,罚金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市区以外的处罚依据实际情况由用车单位和个人分摊。
4.2.6驾驶员违反交规或操作不当造成交通事故致车辆损坏的,视情况个人负担一定(10%~50%)的经济损失。
拟稿:zz审核:zz批准:zz
第6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7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7
一、目的:使公司车辆高效、安全、最好的服务于公司总体生产经营活动。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车辆,
3.1、本公司车辆分为售后服务车、办公用车。
3.2.售后服务车是指主要用于电梯维修、现场解决质量、技术问题的车辆。
3.3办公用车是指主要用于办理公务和给予部门经理个人配置的专用车辆。
四、管理职责
4.1公司办公室:负责车辆调配、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车辆包干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
五、管理细则
5.1各类车辆日常调度使用:
l售后服务车出车审批权维修部与办公室负责人。
l办公用车上班时间内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5.2出现如下情况,所有车辆均可由办公室紧急调用,手续使用后补办:
5.3.车辆的日常保养
l清洁卫生:司机必须随时保持整个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l定期保养: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定期保养一次,保养点由公司确定。
l加油:加油点由公司确定,一般情况下只准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下路途加油不得超过30公升,每月不得超过100公升。
5.3.9行车记录:服务用车每周由司机填写行车记录,并由使用人员签字确认,否则财务不得报销相关出差费用。
5.4车辆的维修管理:一般情况下,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维修。车辆在路途中出现故障需维修者,由司机电话告之办公室,同意后方可维修,车辆回公司后补办手续。
5.5车辆的安全管理
5.5.1车况检查:司机每日必须检查车灯、水箱、刹车系统、轮胎、水、油、皮带等,并填好《车况点检表》。对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5.5.2安全行驶:司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超速、撞红灯、无照驾驶、酒后驾驶及任意停车。
5.5.3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由于司机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司机责任事故在保险赔偿之外的经济损失个人赔偿50%。对于酒后驾车或没经批准私自出车的,保险赔偿之外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赔偿。
5.5.4钥匙保管:非经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复制车辆钥匙;车辆回公司后或司机请假钥匙由办公室托管专人保管;司机离职钥匙交回公司办公室。
5.6办公车辆的费用管理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车辆使用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办法
5.6.1包干管理:按国家规费(年审费、养路费、保险费)、加油费、维修保养费、等涉及车辆的全部费用实行包干使用。公司先行支付,年底核算费用情况。
5.6.1.1单车全年费用若超过包干金额,则超过部分由使用人负担,从年终奖金中一次性扣除。
5.6.1.2单车全年费用若低于包干费,则节约部分加入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5.6.1.3包干费用指标由办公室制定下达。
6、罚则
6.1服务用车的司机不按要求使用车辆如:不经批准私自出车、不按规定保养车辆、酒后驾车、以及在加油、维修中营私舞弊等,一经发现,将视情节情况给与批评教育、罚款、以至于解雇等处分。
6.2车辆实行费用包干以后,包干使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车辆的正常使用,对于因车辆问题耽误正常办公三次以上,收回车辆,另行分配。
第7篇 建筑二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车辆出行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行车手续。
2、机动车辆按时完成日常保养,定期维修、季度检验和机动车总检。
3、机动车辆严格执行“一日三检”制度,驾驶员要认真填写“一日三检“记录,确保车辆安全设施的可靠性。
4、节假日期间,机动车辆实行统一的值班车证制度,制定交通安全措施,按照值班制度对值班车辆进行官控,非值班车辆一律执行“三交一封”制度。
5、机动车驶出单程200km以上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办理长途车辆安全讲话单后方可出行。
6、机动车辆在进行大型物件吊装、拉运作业前,要对车质进行检查,对驾驶员进行安全交底讲话,不许车辆进行“三超”作业。
7、机动车辆停放应设有专项场区,不得随意乱停乱放,做到整齐统一。
8、责任单位负责每月对机动车辆的撤职、车况检查一次,对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车辆,按照修保计划进行维修,保证车辆性能良好。
第8篇 某公司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为确保公司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保证运输业务的需要,维修人员及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维修保养制度:
一、本车驾驶员应做到出车前三检(油、水、气)及传动轴、轮胎螺栓是否有松动,当班维修人员应积极协助驾驶员搞好出车前检查工作。
二、维修人员必须保证每月对车辆各联动部位加注黄油一次,同时全面检查连接部位的情况。
三、维修人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小修作业应及时当场解决,对不能当场解决的毛病,应及时上报部门主管安排进厂修理。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四、进厂修理车辆(含年审、二保)驾驶员必须按上下班时间到场,按作业项目监督维修过程及换件工作。完工后驾驶员在维修单上签名认可。
五、公司车辆根据具体运行情况,每两个月对底盘部份进行一次强制二保,该项工作各单车驾驶员应积极主动配合,并做好安全愉快行驶,为公司的发展开好车。
第9篇 公司车辆管理工作责任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工作工作责任制度
一、使用范围:
1、 优先提供给财务部、采购部公事用车。
2、 优先提供给监察部、信息部公事用车。
3、 优先提供给生产部公事用车。
4、 在以上部门无需使用、并经该部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由人力资源部调动车辆合理安排以下用车:1) 国贸部接待客户。2) 人力资源部送工伤员工到医院及外出办公事。3) 信息部到百年维修电脑、门市管理部接送门市员工。4) 物流部外出办公事。
5、 不提供给营销系统各部门日常使用,如营销系统举行大型活动需要借用车辆时,由营销副总与监察部总监协商。
二、 使用规则
1、 凡是使用车辆人员必须详细登记公里数、到达地、驾驶员姓名、日期、时间,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前一个人员是否有登记清楚,若没有登记清楚没有追究,造成的公里数及违章处罚属于该使用人员承担。
2、 所有车辆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调配,凡是使用车辆人员使用完后必须归还人力资源部,未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严禁私自将车转交给下一个使用人员,若造成车辆损坏等故障由上一使用人员承担。
3、 上班时间严禁私事用车;下班时间私事用车的由人力资源部确认以上部门无公事用车后才可以安排,费用自负。
4、 请各使用车辆人员自觉爱护车辆,遵守车辆相关操作(例如起步必须使用一档),注意水温表(不要偏高)、油量(不要怕麻烦,要及时加油),做一个负责任的驾驶员。
5、 现要求驾驶员开去加油时必须在登记表上写明什么时候加油,加了多少费用,以备监察部审核油费。
三、 每月月初将上月各车辆使用明细统计出来,并将私用明细公布确认。
第10篇 外企公司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加强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防止厂区内发生交通运输事故。
2.0适用范围
厂区内行驶、作业及停放的机动车辆。
3.0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行驶、停放管理(包括外来车辆)。
3.2 生产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行驶、作业的安全管理。
4.0内容
4.1机动车辆必须由上海市公安部门或交通监理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方可行驶。
4.2机动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4.3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数量,车辆载物高度、宽度和长度应按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执行。
4.4 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按规定进行验车(包括外来车辆),合格后方能行驶。
4.4.1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包括限于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
4.4.2机动车辆司机严禁酒后驾车,不得在行驶时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事情。
4.4.3机动车辆在厂区主干道上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在次干道、交叉路口转弯或进出车间、仓库,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车间、仓库内行驶或倒车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小时。
4.5机动车辆在厂房、仓库、窄路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的一侧指挥。
4.6机动车辆司机在厂区内行驶应自觉遵守各种警告牌,指示牌,禁令牌,不准乱停车辆,特别是厂区十字路口,车间仓库门口,交通主干道,消防栓等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
4.7外来机动车辆停放应听从门卫的安排和安全提示,在厂区内车辆停放满位的情况下,外来机动车辆应在门卫的协调下停放在厂区其他的指定位置,公司大门口禁止停车。
4.8运送化学品等危险品的车辆,门卫应核对车辆的“危险品运输证”和驾驶员的
“危险用品驾驶员证”以及押运员的“危险品押运员证” ,若无上述证明材料,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通知仓库相关人员到场外卸货。
4.9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应逐级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5.0相关文件
6.0相关记录
7.0实施日期:2023年7月1日
编制:生产部审核:批准
第11篇 某某城建投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某城建投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车辆,最大限度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的使用管理
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使用及派遣,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使用。
2.因公务用车须提前填写《车辆派遣表》,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并由申请人签字认可,必须由行政部经理审批通过后才可以外出。
3、驾驶员须接到《车辆派遣表》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出车。
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二、驾驶员职责
1.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2.驾驶员定期检查车辆状况,作好出车、收车检查。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
3.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员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4、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5、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行政部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三、油卡管理
1.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加油卡监督、控制管理。
2.公司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3、公司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加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须总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四、车辆维修、保养
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要有行政部和部门经理进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
2.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审批;凭审批通过后的《维修申请单》到财务借款,车辆维修好后凭维修发票及维修清单到会计处审核冲销借款。
3、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由部门经理安排保养时间。
4、驾驶员必须办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维修或保养,不允许先斩后奏。
第12篇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格式怎么写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保障工作用车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有效控制车辆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和自带车的管理。
2、 术语及定义
2.1 根据车辆资产归属不同:分为公司车辆和自带车。凡资产归属公司名下或以公司名义长期借用的外来车辆为公司车辆。自带车指凡由员工个人购买且用于上下班交通、工作外出交通使用的车辆。
2.2 根据使用者不同:分为公司单位配车、个人配车及公用车。其中单位配车指公司部门及个别特殊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向公司申请配备的工作用车;个人配车指根据公司管理需要 别员工配备的工作用车;公用车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向公司申请的工作用车。
2.3 根据使用性质不同:分为公务车、交通车、值班车、观光车等。公务车指公司全部用于公务使用的车辆;交通车指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使用的车辆;值班车指值班使用的交通车;观光车指用于项目现场接载客人的车辆。
3、 车辆管理责任及职责
3.1 综合管理办公室是公司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安全行车、驾驶技能培训、车容车况检查、加油管理、新车购买及手续办理、车辆费用审核及缴纳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3.2 公司车辆只能由公司驾驶员和经公司考核并批准同意自行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驾驶,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4、 交通补贴公司给予主管及以上职务无车的员工200元/月的交通补贴,公司批准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员工根据工作性质给予不超过200元/月的补贴,享受公司交通补贴的人员外出办事时,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派车。
5、 工作程序
5.1 自带车管理
5.1.1 主管及以上职级人员享受公司自带车费用补贴,需填《自带车补贴申请表》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并附本人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与驾驶证户名不一时,需另附行驶证户名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说明。
5.1.2 公司给予主管及以上职级自带车员工(包括公司批准的特殊工作岗位自带车员工)车辆补贴,自带车员工根据职务级别,按如下标准享受车辆补贴:自带车员工费用补贴报销标准序号 级别 补贴标准(元/月)董事长 2400副董事长(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1800总经理 1600副总经理(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1200总经理助理、总监(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1000部门经理(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600部门副经理(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400部门主管(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200
5.1.3 享受公司自带车费用补贴的人员外出办事时,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派车。
5.1.4 自带车人员每月1日提供上月报销票据,票据金额大于报销标准按标准限额报销;如提供的报销票据金额低于其报销标准,则据实报销(事后不进行补报销),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按公司流程统一报销。
5.1.5 自带车人员一个月内正常到岗但未开车的时间超过六天者,则取消当月费用补贴资格;正常到岗但未开车需到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若未备案被抽查到在一个月内两次正常到岗但未开车者,则取消当月费用补贴资格。
5.1.6 凡因个人原因请假(如病、事、婚、丧、产等假),一个月内未正常到岗时间超过十天者,则取消当月自带车费用补贴资格。
5.1.7 因公出差或带薪休假的自带车人员,报综合管理管理办公室备案后,仍享有该月自带车费用补贴资格。
5.1.8 自带车人员外出办事,必须使用自带车。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公车,应填报《用车申请单》,经直接领导同意后,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如违规使用公司车辆,一经发现,将取消当月自带车费用补贴资格。
5.1.9 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负责自带车的管理及抽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本部门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5.1.1 0公司鼓励自带车员工与公司签定了《私车公用协议》,同意私车公用的员工享受400元/月的定额补贴,享受公司私车公用补贴车辆首先解决本部门用车,所在部门员工外出办事时,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部门派车。
5.2 自驾车管理
5.2.1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自驾车的,必须取得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达三个月以上,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5.2.2 申请自驾资格的人员,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合格后方能自行驾驶公司车辆。
5.2.3 自行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5.2.3 .1自觉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以及成都市金瑞泰置业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5.2.3 .2 申请工作用车须填写《用车申请单》,报批同意后方可领取车辆钥匙、证照。
5.2.3 .3 工作用车须在当天下班前将车辆停回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停车处,车辆钥匙、证照交还综合管理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开车回家过夜,须在填报的《用车申请单》中予以标注并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车回家。
5.2.3 .4 下班后使用公司车辆,必须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确保车辆停放于有人值守的车场。
5.2.3 .5 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5.2.3 .6 须爱护公司车辆,有义务清洗车辆。
5.2.3 .7 驾驶过程中应随时检查仪表,注意驾驶安全,如出现车辆故障,应立即通知车辆管理员解决。
5.2.3 .8 本人驾驶证自行办理年审、换证手续,证照被扣、失效应及时停止驾驶公司车辆。
5.2.3 .9 工作时间内使用公司车辆产生的停车费、洗车费用由公司支付,应如实提交有效发票。
5.2.3 .10 公司车辆在指定地点加油,请注意车辆所用油号,核实加油量。
5.2.3 .11因公用车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自行驾车外出,非特殊原因而拒绝自驾,公司将取消其自驾资格。
5.3 部门配车管理
5.3.1 为保障各项工作交通需要,个别特殊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向公司申请配备工作用车,经董事长批准后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调配。
5.3.2 部门配车由使用部门负责车辆调度和日常管理。
5.3.3 配车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5.3 .
3.1 配车部门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以及车辆管理制度。
5.3 .
3.2 部门配车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管理,具体负责工作用车安排、安全停放监督及车辆费用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5.3.3 .3 部门配车只能由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合格的人员负责驾驶。
5.3.3 .4需爱护配备车辆,按公司制度规定及时进行维保,车辆产生的正常油费、修理费等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按实报销。
5.3.3 .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内,或报公司董事长批准的其他停放点,不得擅自停放它处。
5.3.3 .6遇特殊情况须开车回家,应填写《用车申请单》,并标注清楚且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开车回家,开车回家的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内.并于次日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5.3.3 .7除值班车外,节假日期间严禁使用部门配车,周末一律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5.3.4 部门配车发生费用按公司公用车费用报销办法执行。
5.3.5 有部门配车的部门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部门派车。
5.4 个人配车管理
5.4.1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可配备工作用车,公司其他人员一律不享受公司配车。个别特殊岗位员工,若因工作需要需配备工作用车,须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长同意,方可配车。
5.4.2 个人配车可在工作时间以外使用公司车辆;工作时间以内根据公司需要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配车人享有优先使用权。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的个人配车,原则上不作其它工作安排。
5.4.3 个人配车费用报销按以下规定执行:
5.4 .
3.1 费用报销范围:报销费用包括停车费、洗车费、燃油费、日常修理费(含易损件的更换)、过路费。其它费用由公司支付,不纳入月报销标准,如:保险费、养路费、五路一桥费、年审费及年审维修费、期限大修费,正常使用中的发动机大修作业等。
5.4 .
3.2 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常规维修,包括易损件的更换作为日常修理费,按配车人员费用报销标准限额报销。
5.4 .
3.3 费用报销金额:按费用产生情况限额报销,超出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自付,报销金额执行自带车员工费用补贴报销标准。
5.4.4 使用个人配车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5.4 .
4.1 享受配车待遇员工须认同并自觉遵守本制度有关规定。
5.4 .
4.2 公司所提供的配备汽车,购车费用由公司支付,该车所有权属于公司。
5.4 .
4.3 配车人员不得擅自将所配车辆交给未取得公司内部驾驶资格的员工驾驶,违者罚款200元/次。
5.4.4 .4 配车人员需爱护配备车辆,有异样情况及时联系车辆管理员;若人为(故意)损坏,应全额赔偿,并处以200―5000元罚款;若发生车祸事故、意外损毁或遗失,公司将视情节进行处罚,并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及保险赔付情况承担损失。
5.4.4 .5 配车人员在公司相应岗位工作期间方可享受该汽车使用权,若因撤职、降职或受到严重行政处分时,公司可收回该车使用权。配车员工应对使用中车辆油漆损伤、各类损坏部件进行修复后交回车辆,并结清相关手续费用。
5.6 交通车管理
5.6 .1 对交通车驾驶员的规定:
5.6 .
1.1 严格执行公司专职驾驶员管理规定;
5.6 .
1.2 须由持a照的专职驾驶员驾驶;
5.6 .
1.3 除早、晚驾驶交通车外,其余时间仍回部门工作;
5.6 .
1.4 无特殊情况发生时,每天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
5.6 .
1.5 除规定上下车站点外,不得随意停车上下人员;
5.6 .
1.6 每天收车后必须检查及清洁车辆,保持车辆环境卫生,并停放在指定地点;
5.6 .
1.7 定期清洁车辆座套和枕套;
5.6 .
1.8 督促乘车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车管理要求。
5.6 .2 对交通车乘坐人员的规定:
5.6 .
2.1 应爱护车辆,保持清洁卫生;
5.6 .
2.2 不得在车上饮食;
5.6 .
2.3 不得要求驾驶员随意停车上下;
5.6 .
2.4 不得在车上吸烟;
5.6 .
2.5 讲文明礼貌,不得故意拥挤或抢占座位。
5.6 .3 交通车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5.7 车辆调度管理
5.7 .1 公司公用车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各类配车的日常使用由使用者进行调度,必要时须服从综合管理办公室的统一调度;所有用车原则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以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紧急情况下未取得用车单时,需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方能派车,事后需补办手续。
5.7 .2 公司各部门若需使用公司公务车、交通车,须由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进行调度安排,并根据需要安排驾驶员,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驾驶员出车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随车存放,一车一份,不得丢失并不定期存档,同时在综合管理部填写《用车登记表》。
5.7 .3 公司车辆必须确保工作需要,下班后一律停在公司指定停车场(配备车辆除外),钥匙交回综合管理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开车回家过夜,须在《用车申请单》中予以标注并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车回家。
5.7 .4严禁私自借出公司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借用和向公司以外人员借出),各部门因对外协调等原因,需要外借公司车辆的,必须事先申请,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外借1天以内的,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外借3天(含3天)以内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外借3天以上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5.8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5.8 .1 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员保养及维护。所有车辆必须按时保养、及时维修,车辆临近正常保养期限时应由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或因为保养不及时造成车辆损坏的,追究车辆管理员责任。个人配车由配车人提出书面保养或维修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造成保养或维修不及时致使车辆损坏的,追究配车人责任。
5.8 .2 公司车辆维修或保养前,必须履行车辆报修(保)程序,严禁“先修(保)后报”的情况出现。
5.8 .3 公司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保养(在三保期内的新购车辆特约维修站除外);由于交通车、观光电瓶车的专业性要求,交通车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联系定点维修、保养单位;观光电瓶车由营销策划中心负责维修、保养等管理。
5.8 .4 车辆报修(保)的具体程序为:
5.8 .
4.1 根据车辆情况填写《车辆报修申请单》,明确报修(保)项目;
5.8 .
4.2 由车辆管理员审核车辆维修保养项目,维修保养的配件费用;
5.8 .
4.3 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5.8 .
4.4 公司公务车、交通车、公司配车的维保,经核实维修保养项目后,单件配件价格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配件进行价格比价,审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同意后立即进行修理。
5.8 .5 车辆在外突发故障,必须电话向车辆管理员报告,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并在回公司后及时补填《车辆报修申请单》。
5.8 .6 对事故车辆,在申报维修前须报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核实送修前的保险等事宜,报至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送修。
5.8 .7 车辆出行前,驾车人必须检查车辆仪表及指数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排除或报修。
5.8 .8 车辆管理员每周六负责对分管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辆水、电、油及其他性能在规定指标内,并对松动的零、配件进行紧固,确保车辆行驶安全,严禁带“病”行驶。
5.8 .9 能自行解决的车辆故障由车辆管理员修理,不能解决的必须经报修程序后,到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
5.8 .10保养和修理后,车辆的修理决算清单由驾驶员确认修理内容,并在《车辆请修报告单》中填写修后反馈情况。
5.8 .11 公司车辆大修条件:发动机严重烧机油,在一月内添加机油4升以上;在车辆运行中突发异响,发动机损坏;在车辆烧机油时水温持续偏高,经检修调试无效时;大小瓦发响严重,发动机敲缸,机油油道出现堵塞。
5.8 .12 公司车辆装饰、美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正规的汽配装饰店、洗车场等场所进行。单项装饰、美容项目超过500元(含500元)或一次性总价超过 元(含 元)的须按车辆维修程序申报,并须审计部签批意见后方可实施,单项装饰、美容项目在500元以下或一次性总价在 元以下的按费用报销程序办理。车辆装饰、美容项目包含以下内容:新购车辆车窗贴膜,配置地板胶、座套、脚垫等;新购高档车上釉;高档车配置除味剂等;车辆抛光、打蜡;车辆内膛清洗。
5.8 .13 车辆在公司指定点清洗,费用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结算一次。
5.1 0 车辆燃油管理
5.1 0.1 公司车辆(不含个人配车)须到公司定点加油站加油,费用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到加油站统一结算,除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情况外,到其他加油站加油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5.1 0.2异地加油,必须由驾驶员在报销凭据上注明理由,乘车人签认。
5.1 0.3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加油证管理,车辆加油时需出示配备的加油证,严禁将车辆加油证外借他人。
5.1 1 车辆年度检审、养路费缴纳及保险费的管理
5.1
1.1 公司车辆进行年度检审前,必须做好维修检查。检查中若发现问题,应按车辆维修保养规定进行维修,以达到年审标准。车辆年审手续备齐后,应在期限前进行年审。
5.1
1.2 公司车辆的保险及养路费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定期统一购买。
5.1 2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
5.1
2.1 公司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含公司自驾车人员)应先救治伤员,并分别向交警部门、保险公司报案,并立即报告公司车辆管理员和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5.1
2.2 经交警部门判定,我方驾驶员(含公司自驾车人员)无事故责任的(即对方驾驶员全责),应主动协助事故处理工作。
5.1
2.3 凡因发生交通事故获得现金赔偿,当事人须交公司财务部,不得擅自处理。
5.1
2.4 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车辆损毁或非我方责任事故,驾驶员(含公司自驾车人员)不承担责任(责任认定办法:由车辆管理员会同定点修理厂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认定,并出具技术报告)。
5.1
2.5 若发生小擦挂,驾驶员(含公司自驾车人员)可自行协商解决,事后24小时内当事人应向车辆管理员及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明情况。
5.1
2.6 因车辆停放不当导致车辆损坏、丢失的,保险公司赔付后综合管理办公室应根据事件性质及责任对驾驶员(含公司自驾车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经报批后作相应处理。
5.1 3车辆费用报销规定
5.1
3.1 可报销范围
5.1
3.1.1 公司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年审手续费等规费由公司支付;
5.1
3.1.2 车辆属正常使用,在指定修理厂发生的修理费、保养费;
5.1
3.1.3 车辆因公发生的停车费、过路费(报销时须予以说明)、燃油费;
5.1
3.1.4 车辆夜间定点包月的停车费用;
5.1
3.1.5 车辆装饰、美容费;
5.1
3.1.6 凡因公到成都市行政区辖外出差产生的过路费、途中加油费、停车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凭发票全额报销,过路费和油费票据需由经办人和乘车人签署名字、日期及主要外出事由,一次性产生费用超过100元(含100元)则需另付报销说明;
5.1
3.2 不予报销范围
5.1
3.2.1 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员牵头组织鉴定后,属非正常使用造成车辆损坏所发生的修理费不予报销,并要求当事人对损坏部分限期修复;
5.1
3.2.2 个人借车私用所发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燃油费等费用不予报销;
5.1
3.2.3 出差时自驾车到机场或火车站的人员,其机场过路费及出差期间的夜间停车费等不予报销(经董事长许可除外)。
5.1
3.3 车辆费用报销原始票据填报规定:
5.1
3.3.1 发票客户名称应正确填写公司名称,以个人名称或私车牌号填写的发票不在小车费用报销范围(包括自带车)。
5.1
3.3.2 发票填写的项目必须和发票的类型一致( 如:汽油费应使用“成品油销售发票”;修理费应使用“机动车维修专用发票”等;停车费应使用带有条形章的“停车场定额发票”、或“其他服务业发票”等;汽车装饰费、洗车费应使用“有奖定额发票”或其他发票等)。
5.1
3.3 .3 需报销的发票背面应由经手人签字说明所发生事由的真实性(小票除外,如停车费等定额发票)。同一人发生的停车费、洗车费的定额票据报销时,可只在每一类的第一张票据后注明该项票据张数、合计金额及经办人姓名。
5.1
3.4 车辆费用审核报销流程:综合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审查车辆费用报销标准、报销范围等,根据费用金额及授权情况报相关领导签字批准。财务审核后,支付报销的车辆费用。
5.1
3.5 费用补贴首次报销起始时间以任命通知批准日期或转正日期为准(试用期员工不享受),每月15日(含15日)以前批准的从当月开始报销,15日以后批准的则从次月开始报销。
5.1
3.6 职务变动后须对费用报销标准进行调整,以任免通知下发日期为准,每月15日(含15日)以前发布的,当月按所调职务补贴标准报销,15日以后发布的则从次月按所调职务补贴标准报销。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职务的人员,其费用报销标准就高不就低;离职员工不享受离职当月相应补贴。
5.1 4 车辆交接
5.1
4.1 因工作需要交接车辆时,必须填写《车辆交接表》,交接齐全里程、随车文件、证牌、灭火器、备胎、随车工具及其它物品,注明车辆当期技术状况和外观。
5.1
4.2 交接车辆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部门负责人和车辆管理员。如没有检查和上报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并承担车辆损坏维护费。
5.1 5罚则
5.1
5.1 违反交通车管理规定的罚则如下:违规驾驶员,经核实后综合管理办公室发函在当月接受处理并消除违规记录,否则综合管理办公室根据罚款金额和每扣1分驾驶证分数按100元/分,在当月工资中预扣,次月违规驾驶员仍未解决,就由综合管理办公司消除违规记录,相应费用由违规驾驶员承担。
5.1
5.2 违反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处罚如下:
5.1
5.2.1 未经批准私自将车借出,将对当事人处以100-200元罚款,同时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1
5.2.4 违反车辆养路费缴纳及保险费管理规定的,若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年审逾期或保险费、养路费逾期的,由责任人负全责并支付交管部门的罚款费用,综合管理办公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罚款。
5.1
5.3 因驾驶员(含公司自驾车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除外),由当事驾驶员负责修理,费用全部自理,公司将视车辆损失情况给予处罚(责任认定办法:由车辆管理人员会同定点修理厂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认定,并出具技术报告),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辞退。
5.1
5.5 若车辆发生小擦挂,驾驶员(含公司自驾车人员)自行协商解决后未及时向综合管理办公室书面说明情况,则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5.1
5.6 我司员工在事故中责任认定为全责或50%以上责任,由该员工全部承担赔偿金差额;属对方全责,由公司全部承担赔偿金差额;
5.1
5.7 我司员工在事故中责任认定为50%(含50%)以下时,员工与公司分别承担20%与80%的赔偿金差额。车辆遇不可抗拒之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与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需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故全过程和责任,便于做出对该起事故的判断和联系保险公司)和本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其次与附近交警部门联系,等候交通部门处置。根据交通部门处理意见,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款处理。
5.1
5.8 事故及处理情况应书面上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6、 记录
6.1 《自带车补贴申请表》
6.2 《私车公用协议》
6.3 《用车申请单》
6.4 《车辆行驶记录表》
6.5 《用车登记表》。
6.6 《车辆报修申请单》
6.7 《